越絕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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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賢使能,償其成事,傳其驗而已。

    如此,則邦富兵強而不衰矣。

    群臣無空恭之禮、淫佚之行,務有于道術。

    不習源流,又不任賢使能,谏者則誅,則邦貧兵弱。

    刑繁,則群臣多空恭之禮、淫佚之行矣。

    夫谀者反有德,忠者反有刑,去刑就德,人之情也,邦貧兵弱緻亂,雖有聖臣,亦不谏也,務在谀主而已矣。

    今夫萬民有明父母,亦如邦有明主。

    父母利源流,明其法術,以任賢子,徼成其事而已,則家富而不衰矣。

    不能利源流,又不任賢子,賢子有谏者憎之,如此者,不習于道術也。

    愈信其意而行其言,後雖有敗,不自過也。

    夫父子之為親也,非得不谏。

    谏而不聽,家貧緻亂,雖有聖子,亦不治也,務在于谀之而已。

    父子不和,兄弟不調,雖欲富也,必貧而日衰。

    ” 越王曰:“善。

    子何年少,于物之長也?”計倪對曰:“人固不同。

    慧種生聖,癡種生狂。

    桂實生桂,桐實生桐。

    先生者未必能知,後生者未必不能明。

    是故聖主置臣不以少長,有道者進,無道者退。

    愚者日以退,聖者日以長,人主無私,賞者有功。

    ” 越王曰:“善。

    論事若是,其審也。

    物有妖祥乎?”計倪對曰:“有。

    陰陽萬物,各有紀綱。

    日月、星辰、刑德,變為吉兇,金木水火土更勝,月朔更建,莫主其常。

    順之有德,逆之有殃。

    是故聖人能明其刑而處其鄉,從其德而避其衡。

    凡舉百事,必順天地四時,參以陰陽。

    用之不審,舉事有殃。

    人生不如卧之頃也,欲變天地之常,數發無道,故貧而命不長。

    是聖人并苞而陰行之,以感愚夫。

    衆人容容,盡欲富貴,莫知其鄉。

    ”越王曰:“善,請問其方。

    ”計倪對曰:“從寅至未,陽也。

    太陰在陽,歲德在陰,歲美在是。

    聖人動而應之,制其收發。

    常以太陰在陰而發,陰且盡之歲,亟賣六畜貨财,以益收五谷,以應陽之至也。

    陽且盡之歲,亟發籴,以收田宅、牛馬、積斂貨财,聚棺木,以應陰之至也。

    此皆十倍者也。

    其次五倍。

    天有時而散,是故聖人反其刑,順其衡,收聚而不散。

    ” 越王曰:“善。

    今歲比熟,尚有貧乞者,何也?”計倪對曰:“是故不等,猶同母之人,異父之子,動作不同術,貧富故不等。

    如此者,積負于人,不能救其前後。

    志意侵下,作務日給,非有道術,又無上賜,貧乏故長久。

    ”越王曰:“善。

    大夫佚同、若成,嘗與孤議于會稽石室,孤非其言也。

    今大夫言獨與孤比,請遂受教焉。

    ”計倪曰:“籴石二十則傷農,九十則病末。

    農傷則草木不辟,末病則貨不出。

    故籴高不過八十,下不過三十,農末俱利矣。

    故古之治邦者本之,貨物官市開而至。

    ”越王曰:“善。

    ”計倪乃傳其教而圖之,曰:“審金木水火,别陰陽之明,用此不患無功。

    ”越王曰:“善。

    從今以來,傳之後世以為教。

    ” 乃着其法,治牧江南,七年而禽吳也。

    甲貨之戶曰粢,為上物,賈七十。

    乙貨之戶曰黍,為中物,石六十。

    丙貨之戶曰赤豆,為下物,石五十。

    丁貨之戶曰稻粟,令為上種,石四十。

    成貨之戶曰麥,為中物,石三十。

    己貨之戶曰大豆,為下物,石二十。

    庚貨之戶曰穬,比疏食,故無賈。

    辛貨之戶曰□,比疏食,無賈。

    壬癸無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