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童話 野兔和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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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我要和他賽跑,你也得到場。

    ” “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沒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瘋了,你怎麼會想到要和野兔賽跑呢?” “住嘴,你這女人,”刺猬叫道,“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

    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

    ” 刺猬的老婆拿他沒辦法,不管她願意不願意,她都得聽他的。

     于是他們一起上路了。

    刺猬告訴她的女人說:“現在聽好我的話,你瞧,我會把這塊地作為我們的賽跑路線,他跑一畦,我跑一畦。

    我們會從那頭上跑下來,現在要做的就是呆在這畦的底下,當他到達你身旁那畦的終點線時,你就對他叫:我早就在這裡了。

    ” 他們到地裡後,刺猬告訴他的女人該呆的地方,然後他就往頭上走去。

    他到頭上的時候,野兔已經在那兒了。

     “可以開始了嗎?”野兔問道。

     “當然,”刺猬說,“咱們一起跑。

    ” 說着,他們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準備好了。

     野兔數:“一、二、三,跑。

    ” 然後就像一陣風似地沖下了這塊地。

    但那隻刺猬隻跑了兩三步遠就蹲在了菜畦溝裡,并安安靜靜地呆在了那兒。

     當野兔全速沖到那頭時,刺猬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這裡了。

    ” 野兔大吃一驚,十分奇怪。

    由于刺猬的女人長得和刺猬一樣,他認為除了刺猬外沒人會叫他。

    然而,野兔想:“這不公平。

    ”于是叫道,“再跑一次,咱們得重新來一次。

    ”他又一次像風一樣往前跑了,他看起來像是在飛。

    但刺猬的女人仍安安靜靜地呆在那兒。

     當野兔跑到菜地的頂端時,刺猬就在那兒對他叫道:“我早就在這裡了。

    ” 這下野兔可氣壞了,叫道:“重跑一次,我們再來一次。

    ” “沒問題,”刺猬答道,“對我來說,你願意跑多少次都行。

    ” 于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總是奉陪着。

    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頂端時,刺猬和他的女人總叫:“我早就在這裡了。

    ” 到了第七十四次時,野兔再也跑不動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死了。

    刺猬拿走了他赢的白蘭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從菜畦裡叫了出來,歡天喜地回家了。

    要是還活着的話,他們準還住在那兒呢! 這就是刺猬如何在布克斯胡德荒地上與野兔賽跑,直到把野兔跑死。

    打那以後,野兔再也不敢與布克斯胡德的刺猬賽跑了。

     這則故事的寓意是:第一,無論什麼人,不管他如何偉大,都不該嘲笑比自己差的人,就算是刺猬這樣的小動物也不可小瞧;第二,它告訴我們,一個男人必須依據自己的情況,挑一個和自己相貌相配的人為妻。

    那麼誰遇到了刺猬,就得留心刺猬的女人也是刺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