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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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日,元日也。
又曰:夏以孟春為正,殷以季冬為正,周以仲冬為正。
夏以平旦為朔,殷以雞鳴為朔,周以夜半為朔。
不以二三月後為正者,萬物不齊,莫适所立。
故必以子醜三微月三正之相承若連環也。
又曰:周以至動,殷以萌,夏以芽。
(謂三王之正也。
至謂冬至日物動也。
)物有三變,故正色有三。
天有三生三死,(異時生者,怕異時死。
)是故周以日至為正,殷以日至三十日為正,夏以日至六十日為正。
天有三統,土有三正。
(統,水也。
)統者,所以序生也。
三正者,所以統天也。
是故三統三正也,若循連環,周則又始,窮則反本也。
夏以孟春為正者,貴形也。
《春秋感精符》曰:人統月建寅,物生之端,謂之人統,夏以為正。
(《漢書》雲,於律太蔟為人統也。
) 《白虎通》曰:正朔有三,何謂?夫天有三微之月也。
三微者何?言陽氣始施黃泉而未上也。
十一月陽氣始養黃泉之下,萬物皆赫赫然感陽之氣也。
故周為天正,色尚赤。
十二月之時,萬物時牙而白,故殷為地正,色尚白。
正月之時,萬物始達孚甲而出,皆黑,人得加力,故夏為人正,色尚黑也。
後之人不以二三月為正者,以其萬物不齊,莫有所立,故必以三微月也。
《漢官儀》曰:正月旦,天子禦德陽殿臨軒,公卿大夫百官各陪位朝賀,蠻貊胡羌朝貢必見,屬郡計吏皆陛觐。
又曰:元日朝賀,三公拜璧,殿上獻壽觞。
又曰:正月朔賀,三公奉璧上殿向禦面北。
太常贊曰:皇帝為三公興,三公伏。
皇帝坐,乃前進璧。
古語曰,禦坐則起,此之謂也。
《魏略》曰:正始元年,南風大起數十日,發屋折樹,動太極殿東閣,正旦大會又甚,傾杯案,曹爽将誅之征也。
《典略》曰:魏明帝使博士馬均作司南車,水轉百戲。
正月朝,造巨獸,魚龍曼延,弄馬倒騎,備如漢西京故事。
《晉起居注》曰:太始元年诏曰:"朕遭憫兇,奉承洪業,追慕罔極,正日雖當受朝,其伎樂一切,勿有所設。
又殿前反宇及文武織成帷帳之屬,皆不須施。
又曰:太始四年正月,上臨軒朝群臣于太極前殿,诏安平王載輿車升殿,上迎拜于阼階。
王坐,上親奉觞上壽,皆如家人之禮。
王拜,上皆跪而止之。
又曰:永和元年正月辛未朔,雨,不會。
甲戌,皇太後登太極前殿,施紗帏鄣,與上臨向群臣。
又曰:鹹康四年,尚書倉部奏下揚州調胡米一升,至五鬥正旦進禦,诏停。
又曰:十二月丙子正旦,會百僚,增賜綠醽酒,人二升。
又曰:鹹康七年十二月,尚書樂谟奏,八年正會儀注,惟作鼓鐘,其餘伎樂盡停不作。
诏曰:若元日大飨萬國朝宗,庭廢鐘鼓之奏,朕聞起居之節,朝無磬折之音,賓無蹈履之度,其於事儀,不亦阙乎?卿諸人當量輕重,以制事中,則情典并随,國無滞儀矣。
又曰:永和中,廷尉王彪之與揚州刺史殷浩書曰:太史上元日告朔,談者或有疑應卻會與否?昔建元元年,亦元日告朔,庾車騎寫劉孔才所論,為不得禮,苟令從之,是勝人之一失。
何者?《禮》雲: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而廢者四:太廟大飨,日蝕,後之喪,雨沾服失容。
尋此四事之指,自謂諸侯雖已入門,而卒暴有之,則不得終禮,非為先存其事而僥倖史官推術錯謬,故不豫廢朝禮也。
夫三辰有災,莫大日蝕,史官告譴而無懼容,不修豫防之禮,而廢消救之術。
方大飨華夷,君臣相慶,此豈為敬虔天災罪己之謂。
且檢之事實,惟合朔之儀,至尊靜躬殿堂,不聽政事。
冕服禦坐門闼之制,與元會禮異,自不得兼行,當權其事宜。
合朔之禮不輕於元會,元會有可卻之禮,惟合朔無可廢之義。
謂應依建元故事,卻元會。
"浩從之,竟卻會。
又曰:鹹和二年正月飨萬國,有鷗鳥五集殿,明年蘇峻反。
《三齊略》曰:荥陽有免井,漢沛公避項羽追,逃于井中,有雙鸠集其上,人雲,沛公逃入井。
羽曰:"井中有人
又曰:夏以孟春為正,殷以季冬為正,周以仲冬為正。
夏以平旦為朔,殷以雞鳴為朔,周以夜半為朔。
不以二三月後為正者,萬物不齊,莫适所立。
故必以子醜三微月三正之相承若連環也。
又曰:周以至動,殷以萌,夏以芽。
至謂冬至日物動也。
)物有三變,故正色有三。
天有三生三死,
)是故周以日至為正,殷以日至三十日為正,夏以日至六十日為正。
天有三統,土有三正。
)統者,所以序生也。
三正者,所以統天也。
是故三統三正也,若循連環,周則又始,窮則反本也。
夏以孟春為正者,貴形也。
《春秋感精符》曰:人統月建寅,物生之端,謂之人統,夏以為正。
) 《白虎通》曰:正朔有三,何謂?夫天有三微之月也。
三微者何?言陽氣始施黃泉而未上也。
十一月陽氣始養黃泉之下,萬物皆赫赫然感陽之氣也。
故周為天正,色尚赤。
十二月之時,萬物時牙而白,故殷為地正,色尚白。
正月之時,萬物始達孚甲而出,皆黑,人得加力,故夏為人正,色尚黑也。
後之人不以二三月為正者,以其萬物不齊,莫有所立,故必以三微月也。
《漢官儀》曰:正月旦,天子禦德陽殿臨軒,公卿大夫百官各陪位朝賀,蠻貊胡羌朝貢必見,屬郡計吏皆陛觐。
又曰:元日朝賀,三公拜璧,殿上獻壽觞。
又曰:正月朔賀,三公奉璧上殿向禦面北。
太常贊曰:皇帝為三公興,三公伏。
皇帝坐,乃前進璧。
古語曰,禦坐則起,此之謂也。
《魏略》曰:正始元年,南風大起數十日,發屋折樹,動太極殿東閣,正旦大會又甚,傾杯案,曹爽将誅之征也。
《典略》曰:魏明帝使博士馬均作司南車,水轉百戲。
正月朝,造巨獸,魚龍曼延,弄馬倒騎,備如漢西京故事。
《晉起居注》曰:太始元年诏曰:"朕遭憫兇,奉承洪業,追慕罔極,正日雖當受朝,其伎樂一切,勿有所設。
又殿前反宇及文武織成帷帳之屬,皆不須施。
又曰:太始四年正月,上臨軒朝群臣于太極前殿,诏安平王載輿車升殿,上迎拜于阼階。
王坐,上親奉觞上壽,皆如家人之禮。
王拜,上皆跪而止之。
又曰:永和元年正月辛未朔,雨,不會。
甲戌,皇太後登太極前殿,施紗帏鄣,與上臨向群臣。
又曰:鹹康四年,尚書倉部奏下揚州調胡米一升,至五鬥正旦進禦,诏停。
又曰:十二月丙子正旦,會百僚,增賜綠醽酒,人二升。
又曰:鹹康七年十二月,尚書樂谟奏,八年正會儀注,惟作鼓鐘,其餘伎樂盡停不作。
诏曰:若元日大飨萬國朝宗,庭廢鐘鼓之奏,朕聞起居之節,朝無磬折之音,賓無蹈履之度,其於事儀,不亦阙乎?卿諸人當量輕重,以制事中,則情典并随,國無滞儀矣。
又曰:永和中,廷尉王彪之與揚州刺史殷浩書曰:太史上元日告朔,談者或有疑應卻會與否?昔建元元年,亦元日告朔,庾車騎寫劉孔才所論,為不得禮,苟令從之,是勝人之一失。
何者?《禮》雲: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而廢者四:太廟大飨,日蝕,後之喪,雨沾服失容。
尋此四事之指,自謂諸侯雖已入門,而卒暴有之,則不得終禮,非為先存其事而僥倖史官推術錯謬,故不豫廢朝禮也。
夫三辰有災,莫大日蝕,史官告譴而無懼容,不修豫防之禮,而廢消救之術。
方大飨華夷,君臣相慶,此豈為敬虔天災罪己之謂。
且檢之事實,惟合朔之儀,至尊靜躬殿堂,不聽政事。
冕服禦坐門闼之制,與元會禮異,自不得兼行,當權其事宜。
合朔之禮不輕於元會,元會有可卻之禮,惟合朔無可廢之義。
謂應依建元故事,卻元會。
"浩從之,竟卻會。
又曰:鹹和二年正月飨萬國,有鷗鳥五集殿,明年蘇峻反。
《三齊略》曰:荥陽有免井,漢沛公避項羽追,逃于井中,有雙鸠集其上,人雲,沛公逃入井。
羽曰:"井中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