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時序部一

關燈
○律 《呂氏春秋》曰:黃帝命伶倫作為律。

    伶倫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陰山,取竹於嶰谷,以生空竅厚均者,斷兩節間,其長三寸九分而吹之。

    以為十二筒,聽鳳鳴,以别十二律,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

    故曰,黃锺之宮,律之本也。

    (鳳有雌雄,故律有陰陽。

    ) 《書》曰:肆觐東後,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又曰: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

    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

    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律謂六律六呂,十二月之音氣,言當依聲律以和樂。

    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

    倫,理也。

    八音能諧,理不錯奪,則神人鹹和。

    命夔使勉之。

     又曰: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

    (孔氏曰:言以六律和聲音,察天下治理及忽怠者。

    又以出納仁義禮智信五德之言,汝當聽審之也。

    ) 《禮》曰:孟春之月,律中太蔟。

    蔟,湊也,言萬物始大而湊也。

     《周禮》曰:大司樂以六律、六呂、五聲、八音、六舞,(六代舞。

    )大合樂緻鬼神。

     又注曰:律呂相生者,上生者三分益一,下生者三分減一。

    黃锺律長九寸,下生林锺,六寸十律也。

     《左傳》曰:六律、七音、八風、九歌,以相成也。

    清濁大小,長短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

    君子聽之,以平其心。

     《爾雅》曰:律謂之分。

    (郭璞注曰:律管,可以分氣者也。

    ) 《易是類謀》曰:聖人興起,不知姓名,當吹律聽聲以别其姓。

    律者,六律也。

     《春秋元命苞》曰:律之為言率也,所以率氣令達也。

    (率,猶導也。

    ) 《春秋演孔圖》曰:孔子曰:"丘援律吹,命陰得羽之宮。

    " 《孝經援神契》曰:聖王吹律有姓。

     《漢書·張蒼傳》曰:張乃自秦時為柱下禦史,明習天下圖書計籍,又善用算律曆,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

     又曰:張蒼代灌嬰為丞相,漢興二十餘年,天下定,公卿皆軍吏。

    蒼為計相時,正緒律曆。

    故漢家言律曆者法張蒼。

    蒼凡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邃律曆。

    (邃,深。

    ) 又:《京房傳》曰:房字君明,東郡頓丘人。

    好锺律,知音聲。

    房本姓李,推律自定為京氏。

     又曰:夫五音生於本姓,分為十二律,轉生六十二律,皆所以紀升氣,效物類也。

    天效以影,地效以響,響即律也。

    陰陽和則影至以律,氣應則灰除。

    是故天子常以冬夏至禦前殿,合八能之士,陳八音,聽樂均,度晷影,候锺律,權土灰,校陰陽。

    冬至陽氣應樂均清,影長極,黃锺通,土灰輕而衡仰;夏至陰氣應則均濁,景短極,蕤賓通,土灰重而衡低。

    進退於先後五日之中,八音能各以候狀聞,太史合封上效則和,否則占。

    候氣之法,為室三重,戶開塗必周,密布缇忄憲,室中以木為案,每律各一,内卑外高從其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案曆而候之,氣至者灰去。

    其為氣所動者,其灰散;風所動者,其灰聚。

    殿中候用玉律十二,唯二至乃候靈台,用竹律六十。

     又曰:凡律度量衡用銅,銅為物也精,不為燥濕寒暑變其節,不為風雨曝露改其形,介然常似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銅也。

    用竹為引者,事之宜也。

     又曰: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天地之風氣定十二律。

     王隐《晉書》曰:荀勖以魏杜夔所制律呂,檢校太樂總章,鼓吹八音,與律呂乖錯。

    始知後漢至魏,度漸長於古四分餘,而夔依為律呂,故緻不韻,部佐著作郎劉恭依周禮制尺,所謂古尺也。

    依古尺作新律呂,以調聲韻,以律量黍,以尺度古器,皆與本銘尺寸無差。

    又故家得古玉律,锺聲亦與新律闇合,遂班下太常,使太樂總章鼓吹清商施用。

    勖遂典知樂事。

     《晉諸公贊》曰:世祖時,以荀勖所造律班示朝臣,散騎侍郎阮鹹唱議,謂勖所造聲高,必由古今尺有長短所緻,然勖亦依案經典算而制之,又求古器得周時玉律比較正同。

    荀勖奏曰:"中所出禦府銅竹律二十五具,部太常樂郎正劉秀等校試,其三具與杜夔、左延年法同,其二十二具視其銘題尺寸,是笛律也。

    "問協律中郎将列和雲:"昔魏明帝時,令和丞受笛聲,以作此律,欲使學者别居一坊,歌詠講習,依此律調至於都合樂時,但識其尺寸之名,則絲竹歌皆得均合。

    歌聲濁者用長笛長律,歌聲輕者用短笛短律。

    凡弦歌調張清濁之制,不依笛寸尺名之,則不可知也。

    " 《趙書》曰:劉曜築建德殿,取土城西南郭内,得圓石,狀若水碓,其銘曰:"律推石重四鈞,同律度量衡,有莘氏造。

    "議者未之詳,或以為瑞。

    參軍事續鹹曰主莽時物。

     東方朔《十洲記》曰:武帝時有西胡月氏國遣使曰:"臣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