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林文集卷之六 【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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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之于此,以見公以一身而係天下之重。
然則天下未嘗無人,而患于不用;又患于用之而徙。
用徙之間無幾何時,而大事已去,此忠臣義士所以追論而流涕者。
嗚呼!先帝末年之事,可勝歎哉! ○廣師 苕文汪子刻集,有與人論師道書,謂:「當世未嘗無可師之人,其經學脩明者,吾得二人焉,曰:顧子甯人,李子天生。
其内行淳備者,吾得二人焉。
曰:魏子環極,梁子曰緝。
」炎武自揣鄙劣,不足以當過情之譽,而同學之士,有苕文所未知者,不可以遺也,辄就所見評之。
夫學究天人,确乎不拔,吾不如王寅旭;讀書為己,探赜洞微,吾不如楊雪臣;獨精三禮,卓然經師,吾不如張稷若;蕭然物外,自得天機,吾不如傅青主;堅苦力學,無師而成,吾不如李中孚;險阻備嘗,與時屈伸,吾不如路安卿;博聞強記,群書之府,吾不如吳任臣;文章爾雅,宅心和厚,吾不如朱錫峙鬯;好學不倦,笃于朋友,吾不如王山史精心六書,信而好古,吾不如張力臣。
至于達而在位,其可稱述者,亦多有之,然非布衣之所得議也。
○與盧某書 夙仰鴻名,未獲奉教,良深傾仰。
茲有白者:阊門外義學一所,中奉先師孔子,旁以寒宗始祖黃門公配食。
黃門,吳人,而此地為其讀書處,是以曆代相承,未之有改。
嘗為利濟寺僧所奪,寒宗子姓訟而複之,史郡伯祁撫台記文昭然可據,非若鄉賢祠之列置前獻,可以遞增也。
近日瞻拜間,忽添一盧尚書牌位,不勝疑訝,問之典守,則雲:有令姪欲為奉祀生員,而借託于此者。
夫尚書為君家始祖,名德著聞,與我祖黃門豈有優劣?然考尚書當日固嘗從祀學宮,而嘉靖九年奉旨移祀其鄉矣。
尚書之鄉為涿郡逐縣,則今之涿州也;尚書之官為九江廬江二郡太字,則今之廬州壽州也。
漢史本傳尚書當日足迹從未至吳,既非吳人,又非吳官,為子孫者欲立家祠,自當别刱一室,特奉一主,而偪處異姓之卑宮,援附無名之血食,于義何居?夫吳中顧陸,河北崔盧,并是名門,各從本望。
天下之忠臣賢士多矣,國家之制,止于名宦鄉賢,是以蘇州府志載本君氏族一卷,有顧無盧;載本郡祠廟一卷,有顧野王而無盧某。
府志出自君家教谕所修,乃猶不敢私為出入,豈非前哲之公心,史家之成法,固章章若此乎?夫國乘不書,碑文不紀,憲冊不載,邦人不知,既非所以章先德而崇大典,又況幾筵不設,爐供不具,而以尺許之木主,側置先師之坐隅,于情為不安,于理為不順。
寒宗子姓啧有繁言,不佞謂範陽大族,豈無知禮達孝之士,用敢直陳于左右,伏祈主持改正,使兩先賢各緻其尊崇,而後裔得免于争訟,所全實多矣。
臨楮翹切! ○答友人論學書 大學言心不言性,中庸言性不言心。
來教單提心字而未竟其說,未敢漫為許可,以堕于上蔡、橫浦、象山三家之學。
竊以為聖人之道,下學上達之力,其行在孝弟忠信;其職在灑掃應對進退;其文在詩、書、三禮、周易、春秋;其用之身,在出處、辭受、取與;其施之天下,在政令、教化、刑法;其所著之書,皆以為撥亂反正,移風易俗,以馴緻乎治平之用,而無益者不談。
一切詩、賦、銘、頌、贊、诔、序、記之文,皆謂之巧言而不以措筆。
其于世儒盡性至命之說,必歸之有物有則,五行、五事之常,而不入于空虛之論。
僕之所以為學者如此,以質諸大方之家,未免以為淺近而不足觀,雖然,亦可以弗畔矣夫。
楊子有雲:「多聞則守之以約,多見則守之以卓。
少聞則無約也,少見則無卓也。
」此其語有所自來,不可以其出于子雲而廢之也。
世之君子苦博學明善之難,而樂夫一超頓悟之易,「滔滔者天下皆是也」,無人而不論學矣,能弗畔于道者誰乎?相去千裡,不得一面,敢率其胸懷,以報嘉訊,幸更有以教之。
○與友人辭往教書 羇旅之人,疾病颠連,而託迹于所知,雖主人相愛,時有蔬菜之供,而饔飧一切自給,在我無怍,于彼為厚,此人事之常也。
若欲往三四十裡之外,而赴張兄之請,則事體迥然不同。
必如執事所雲:有實心向學之機,多則數人,少則三四人,立為課程,兩日三日一會,質疑問難,冀得造就成材,以續斯文之統,即不能盡依白鹿之規,而其遺意須存一二,恐其未必辦此,則徒餔啜也,豈君子之所為哉?一身去就,係四方觀瞻,不可不慎!廣文孫君與弟有舊,同張兄來此,劇論半日,當亦知弟為硜硜踽踽之人矣。
○規友人納妾書 董子曰:「君子甚愛氣而謹遊于房。
是故新壯者十日而一遊于房,中年者倍新壯,始衰者倍中年,中衰者倍始衰,大衰者以月當新壯之日,而上與天地同節矣。
」炎武年五十九,未有繼嗣,在太原遇傅青主,浼之診脈,雲尚可得子,勸令置妾,遂于靜樂買之。
不一二年而衆疾交侵,始思董子之言而瞿然自悔。
立姪議定,即出而嫁之。
嘗與張稷若言:青主之為人,大雅君子也。
稷若曰:「豈有勸六十老人娶妾,而可以為君子者乎?」愚無以應也。
又少時與楊子常先生最厚,自定夫亡後,子常年逾六十,素有目眚,買妾二人,三五年間目遂不能見物。
得一子已成童而夭亡,究同于伯道。
此在無子之人猶當以為戒,而況有子有孫,又有曾孫者乎?有曾孫而複買妾,以理言之,則當謂之不祥;以事言之,則朱子鬥詩有所謂好人歎者,即西安府人,殷鑒不遠也。
伏念足下之年五十九同于弟,有目疾同于子常,有曾孫同于西安之「好人」,故舉此為規,未知其有當否? ○答徐甥公肅書 幼時侍先祖,自十三四歲讀完資治通鑑後,即示之以邸報,泰昌以來頗窺崖略。
然憂患之馀,重以老耄,不談此事已三十年,都不記憶。
而所藏史錄奏狀一二千本,悉為亡友借觀
然則天下未嘗無人,而患于不用;又患于用之而徙。
用徙之間無幾何時,而大事已去,此忠臣義士所以追論而流涕者。
嗚呼!先帝末年之事,可勝歎哉! ○廣師 苕文汪子刻集,有與人論師道書,謂:「當世未嘗無可師之人,其經學脩明者,吾得二人焉,曰:顧子甯人,李子天生。
其内行淳備者,吾得二人焉。
曰:魏子環極,梁子曰緝。
」炎武自揣鄙劣,不足以當過情之譽,而同學之士,有苕文所未知者,不可以遺也,辄就所見評之。
夫學究天人,确乎不拔,吾不如王寅旭;讀書為己,探赜洞微,吾不如楊雪臣;獨精三禮,卓然經師,吾不如張稷若;蕭然物外,自得天機,吾不如傅青主;堅苦力學,無師而成,吾不如李中孚;險阻備嘗,與時屈伸,吾不如路安卿;博聞強記,群書之府,吾不如吳任臣;文章爾雅,宅心和厚,吾不如朱錫峙鬯;好學不倦,笃于朋友,吾不如王山史精心六書,信而好古,吾不如張力臣。
至于達而在位,其可稱述者,亦多有之,然非布衣之所得議也。
○與盧某書 夙仰鴻名,未獲奉教,良深傾仰。
茲有白者:阊門外義學一所,中奉先師孔子,旁以寒宗始祖黃門公配食。
黃門,吳人,而此地為其讀書處,是以曆代相承,未之有改。
嘗為利濟寺僧所奪,寒宗子姓訟而複之,史郡伯祁撫台記文昭然可據,非若鄉賢祠之列置前獻,可以遞增也。
近日瞻拜間,忽添一盧尚書牌位,不勝疑訝,問之典守,則雲:有令姪欲為奉祀生員,而借託于此者。
夫尚書為君家始祖,名德著聞,與我祖黃門豈有優劣?然考尚書當日固嘗從祀學宮,而嘉靖九年奉旨移祀其鄉矣。
尚書之鄉為涿郡逐縣,則今之涿州也;尚書之官為九江廬江二郡太字,則今之廬州壽州也。
漢史本傳尚書當日足迹從未至吳,既非吳人,又非吳官,為子孫者欲立家祠,自當别刱一室,特奉一主,而偪處異姓之卑宮,援附無名之血食,于義何居?夫吳中顧陸,河北崔盧,并是名門,各從本望。
天下之忠臣賢士多矣,國家之制,止于名宦鄉賢,是以蘇州府志載本君氏族一卷,有顧無盧;載本郡祠廟一卷,有顧野王而無盧某。
府志出自君家教谕所修,乃猶不敢私為出入,豈非前哲之公心,史家之成法,固章章若此乎?夫國乘不書,碑文不紀,憲冊不載,邦人不知,既非所以章先德而崇大典,又況幾筵不設,爐供不具,而以尺許之木主,側置先師之坐隅,于情為不安,于理為不順。
寒宗子姓啧有繁言,不佞謂範陽大族,豈無知禮達孝之士,用敢直陳于左右,伏祈主持改正,使兩先賢各緻其尊崇,而後裔得免于争訟,所全實多矣。
臨楮翹切! ○答友人論學書 大學言心不言性,中庸言性不言心。
來教單提心字而未竟其說,未敢漫為許可,以堕于上蔡、橫浦、象山三家之學。
竊以為聖人之道,下學上達之力,其行在孝弟忠信;其職在灑掃應對進退;其文在詩、書、三禮、周易、春秋;其用之身,在出處、辭受、取與;其施之天下,在政令、教化、刑法;其所著之書,皆以為撥亂反正,移風易俗,以馴緻乎治平之用,而無益者不談。
一切詩、賦、銘、頌、贊、诔、序、記之文,皆謂之巧言而不以措筆。
其于世儒盡性至命之說,必歸之有物有則,五行、五事之常,而不入于空虛之論。
僕之所以為學者如此,以質諸大方之家,未免以為淺近而不足觀,雖然,亦可以弗畔矣夫。
楊子有雲:「多聞則守之以約,多見則守之以卓。
少聞則無約也,少見則無卓也。
」此其語有所自來,不可以其出于子雲而廢之也。
世之君子苦博學明善之難,而樂夫一超頓悟之易,「滔滔者天下皆是也」,無人而不論學矣,能弗畔于道者誰乎?相去千裡,不得一面,敢率其胸懷,以報嘉訊,幸更有以教之。
○與友人辭往教書 羇旅之人,疾病颠連,而託迹于所知,雖主人相愛,時有蔬菜之供,而饔飧一切自給,在我無怍,于彼為厚,此人事之常也。
若欲往三四十裡之外,而赴張兄之請,則事體迥然不同。
必如執事所雲:有實心向學之機,多則數人,少則三四人,立為課程,兩日三日一會,質疑問難,冀得造就成材,以續斯文之統,即不能盡依白鹿之規,而其遺意須存一二,恐其未必辦此,則徒餔啜也,豈君子之所為哉?一身去就,係四方觀瞻,不可不慎!廣文孫君與弟有舊,同張兄來此,劇論半日,當亦知弟為硜硜踽踽之人矣。
○規友人納妾書 董子曰:「君子甚愛氣而謹遊于房。
是故新壯者十日而一遊于房,中年者倍新壯,始衰者倍中年,中衰者倍始衰,大衰者以月當新壯之日,而上與天地同節矣。
」炎武年五十九,未有繼嗣,在太原遇傅青主,浼之診脈,雲尚可得子,勸令置妾,遂于靜樂買之。
不一二年而衆疾交侵,始思董子之言而瞿然自悔。
立姪議定,即出而嫁之。
嘗與張稷若言:青主之為人,大雅君子也。
稷若曰:「豈有勸六十老人娶妾,而可以為君子者乎?」愚無以應也。
又少時與楊子常先生最厚,自定夫亡後,子常年逾六十,素有目眚,買妾二人,三五年間目遂不能見物。
得一子已成童而夭亡,究同于伯道。
此在無子之人猶當以為戒,而況有子有孫,又有曾孫者乎?有曾孫而複買妾,以理言之,則當謂之不祥;以事言之,則朱子鬥詩有所謂好人歎者,即西安府人,殷鑒不遠也。
伏念足下之年五十九同于弟,有目疾同于子常,有曾孫同于西安之「好人」,故舉此為規,未知其有當否? ○答徐甥公肅書 幼時侍先祖,自十三四歲讀完資治通鑑後,即示之以邸報,泰昌以來頗窺崖略。
然憂患之馀,重以老耄,不談此事已三十年,都不記憶。
而所藏史錄奏狀一二千本,悉為亡友借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