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志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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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四 其非常祀,天子有時而行之者,曰封禪、巡守、視學、耕藉、拜陵。

     文中子曰:「封禪,非古也,其秦、漢之侈心乎?」蓋其曠世不常行,而於禮無所本,故自漢以來,儒生學官論議不同,而至於不能決,則出於時君率意而行之爾。

    隋文帝嘗令牛弘、辛彥之等撰定儀注,為壇泰山下,設祭如南郊而已,未嘗升山也。

     唐太宗已平突厥,而年穀屢豐,羣臣請封泰山。

    太宗初頗非之,已而遣中書侍郎杜正倫行太山上七十二君壇跡,以是歲兩河大水而止。

    其後羣臣言封禪者多,乃命祕書少監顏師古、諫議大夫朱子奢等集當時名儒博士雜議,不能決。

    於是左僕射房玄齡、特進魏徵、中書令楊師道博採衆議奏上之,其議曰:「為壇於泰山下,祀昊天上帝。

    壇之廣十二丈,高丈二尺。

    玉牒長一尺三寸,廣、厚五寸。

    玉檢如之,厚減三寸。

    其印齒如璽,纏以金繩五周。

    玉策四,皆長一尺三寸,廣寸五分,厚五分,每策皆五簡,聯以金。

    昊天上帝配以太祖,皇地祇配以高祖。

    已祀而歸格于廟,盛以金匱。

    匱高六寸,廣足容之,制如表函,纏以金繩,封以金泥,印以受命之璽。

    而玉牒藏于山上,以方石三枚為再累,纏以金繩,封以石泥,印以受命之璽。

    其山上之圓壇,土以五色,高九尺,廣五丈,四面為一階。

    天子升自南階,而封玉牒。

    已封,而加以土,築為封,高一丈二尺,廣二丈。

    其禪社首亦如之。

    其石檢封以受命璽,而玉檢別製璽,方一寸二分,文如受命璽。

    以石距非經,不用。

    又為告至壇,方八十一尺,高三尺,四出陛,以燔柴告至,望秩羣神。

    」遂著于禮,其他降禪、朝覲皆不著。

    至十五年,將東幸,行至洛陽,而彗星見,乃止。

     高宗乾封元年,封泰山,為圓壇山南四裡,如圓丘,三壝,壇上飾以青,四方如其色,號封祀壇。

    玉策三,以玉為簡,長一尺二寸,廣一寸二分,厚三分,刻而金文。

    玉匱一,長一尺三寸,以藏上帝之冊;金匱二,以藏配帝之冊。

    纏以金繩五周,金泥、玉璽,璽方一寸二分,文如受命璽。

    石〈石感〉以方石再累,皆方五尺,厚一尺,刻方其中以容玉匱。

    〈石感〉旁施檢,刻深三寸三分,闊一尺,當繩刻深三分,闊一寸五分。

    石檢十枚,以檢石〈石感〉,皆長三尺,闊一尺,厚七分;印齒三道,皆深四寸,當璽方五寸,當繩闊一寸五分。

    檢立於〈石感〉旁,南方、北方皆三,東方、西方皆二,去〈石感〉隅皆一尺。

    〈石感〉纏以金繩五周,封以石泥。

    距石十二,分距〈石感〉隅,皆再累,皆闊二尺,長一丈,斜刻其首,令與〈石感〉隅相應。

    又為壇於山上,廣五丈,高九尺,四出陛,一壝,號登封壇。

    玉牒、玉檢、石〈石感〉、石距、玉匱、石檢皆如之。

    為降禪壇於社首山上,八隅、一成、八陛如方丘,三壝。

    上飾以黃,四方如其色,其餘皆如登封。

    其議略定,而天子詔曰:「古今之制,文質不同。

    今封禪以玉牒、金繩,而瓦尊、匏爵、稭席,宜改從文。

    」於是昊天上帝褥以蒼,地祇褥以黃,配褥皆以紫,而尊爵亦更焉。

     是歲正月,天子祀昊天上帝于山下之封祀壇,以高祖、太宗配,如圓丘之禮。

    親封玉冊,置石〈石感〉,聚五色土封之,徑一丈二尺,高尺。

    已事,升山。

    明日,又封玉冊于登封壇。

    又明日,祀皇地祇于社首山之降禪壇,如方丘之禮,以太穆皇後、文德皇後配,而以皇後武氏為亞獻,越國太妃燕氏為終獻,率六宮以登,其帷帟皆錦繡。

    羣臣瞻望,多竊笑之,又明日,禦朝覲壇以朝羣臣,如元日之禮。

    乃詔立登封、降禪、朝覲之碑,名封祀壇曰舞鶴臺,登封壇曰萬歲臺,降禪壇曰景雲臺,以紀瑞焉。

    其後將封嵩嶽,以吐蕃、突厥寇邊而止。

    永淳元年,又作奉天宮於嵩山南,遂幸焉。

    將以明年十一月封禪,詔諸儒國子司業李行偉、考功員外郎賈大隱等草具其儀,已而遇疾,不克封,至武後遂登封焉。

     玄宗開元十二年,四方治定,歲屢豐稔,羣臣多言封禪,中書令張說又固請,乃下制以十三年有事泰山。

    於是說與右散騎常侍徐堅、太常少卿韋縚、秘書少監康子元、國子博士侯行果刊定儀注。

    立圓臺於山上,廣五丈,高九尺,土色各依其方。

    又於圓臺上起方壇,廣一丈二尺,高九尺,其壇臺四面為一階。

    又積柴為燎壇於圓臺之東南,量地之宜,柴高一丈二尺,方一丈,開上,南出戶六尺。

    又為圓壇於山下,三成、十二階,如圓丘之制。

    又積柴於壇南為燎壇,如山上。

    又為玉冊、玉匱、石〈石感〉,皆如高宗之制。

    玄宗初以謂升中於崇山,精享也,不可諠譁。

    欲使亞獻已下皆行禮山下壇,召禮官講議。

    學士賀知章等言:「昊天上帝,君也。

    五方精帝,臣也。

    陛下享君於上,羣臣祀臣於下,可謂變禮之中。

    然禮成於三,亞、終之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