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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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禮實專配,由顯慶後始兼尊焉。
今請以高祖配圓丘、方澤,太宗配南北郊,高宗配五天帝。
」鳳閣舍人元萬頃、範履冰等議:「今禮昊天上帝等五祀,鹹奉高祖、太宗兼配,以申孝也。
詩昊天章『二後受之』,易『薦上帝,配祖、考』,有兼配義。
高祖、太宗旣先配五祀,當如舊。
請奉高宗歷配焉。
」自是郊、丘,三帝並配雲。
伯儀歷國子祭酒、脩文館學士,卒。
路敬淳,貝州臨清人,父文逸,遇隋季大亂,闔門死於盜。
文逸遁免,流離辛苦,自傷家多難,閉口不食,行者哀其窮,彊飲食之,更負以行,乃得脫。
貞觀末,官申州司馬。
敬淳少志學,足不履門。
居親喪,倚廬不出者三年。
服除,號慟入門,形容癯毀,妻不之識。
後擢進士第。
天授中,再遷太子司議郎兼脩國史、崇賢館學士。
數受詔篹輯慶卹儀典,武後稱之。
尤明姓系,自魏,推本其來,皆有條序,著姓略、衣冠系錄等百餘篇。
後坐綦連耀交通,下獄死。
神龍初,贈秘書少監。
弟敬潛,少與敬淳齊名,歷懷州錄事參軍,亦坐耀事繫獄,免死。
後為遂安令。
先是,令多死,敬潛欲辭,妻曰:「君不死獄而得全,非生死有命邪?」從之。
到官,有梟嘯其屏,鼠數十走于前,左右驅之,擁杖而號,敬潛不為懼。
久之,遷衛令,位中書舍人。
唐初,姓譜學唯敬淳名家。
其後柳沖、韋述、蕭穎士、孔至各有撰次,然皆本之路氏。
王元感,濮州鄄城人。
擢明經高第,調博城丞。
紀王慎為兗州都督,厚加禮,敕其子東平王續往受業。
天授中,稍遷左衛率府錄事,兼直弘文館。
武後時,巳郊,遂享明堂,封嵩山,詔與韋叔夏等草儀具,衆推其練洽。
轉四門博士,仍直弘文館。
年雖老,讀書不廢夜。
所撰書糾謬、春秋振滯、禮繩愆等凡數十百篇,長安時上之,丐官筆楮寫藏秘書。
有詔兩館學士、成均博士議可否。
祝欽明、郭山惲、李憲等本章句家,見元感詆先儒同異,不懌,數沮詰其言,元感緣罅申釋,竟不詘。
魏知古見其書,歎曰:「五經指南也。
」而徐堅、劉知幾、張思敬等惜其異聞,每為助理,聯疏薦之,遂下詔褒美,以為儒宗。
拜太子司議郎兼崇賢館學士。
中宗以東宮官屬,加朝散大夫,卒。
元感初著論三年之喪以三十有六月,譏詆諸儒。
鳳閣舍人張柬之破其說曰:「三年之喪,二十五月,由古則然。
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
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
左氏曰『禮也。
』杜預謂:『僖喪終是年十一月,納幣在十二月。
』故謂之禮。
公羊傳:『納幣不書,此何以書?譏。
何以譏?三年之內不圖婚。
』何休曰:『僖以十二月薨,未終二十五月,故譏雲。
』杜預推曆乙巳乃在十一月,經書十二月為誤。
文公元年四月,葬僖公。
傳曰:『緩。
』夫諸侯之葬五月,若十二月薨,五月不得雲緩,則十一月明甚。
然二家所競,乃一月,非一歲,則二十五月,其一驗也。
書稱成湯旣沒,太甲元年曰:『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
』孔安國曰:『湯以元年十一月崩。
』此則明年祥,又明年大祥,故下言『惟三祀,十有二月朔,尹以冕服,奉嗣王歸于亳』。
是十一月服除而冕。
顧命:『四月哉生魄,王不懌。
翌日乙醜,王崩。
丁卯,命作冊度。
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須材。
』則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凡十日,康王始見廟。
明湯崩在十一月。
比殯訖,以十二月祗見其祖。
顧命見廟訖『諸侯出廟門俟』,伊訓言『祗見厥祖,侯甸羣後鹹在』,則崩及見廟,周因於殷也,非元年前復有一歲,此二十五月之二驗。
禮:『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然而以是為斷者,送死有已,服生有節。
』又曰:『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醬;中月而禫,食酒肉。
』又曰:『再期之喪,三年;期之喪,二年;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五月之喪,二時;三月之喪,一時。
』此二十五月之三驗。
儀禮:『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
』此二十五月之四驗。
書、春秋、禮皆周公、尼父所定,敢問此可為法否?昔鄭玄以中月而禫者,內容一月,自喪至禫,凡二十七月。
今旣用之,而二十五月初無疑論。
大抵子於親喪,有終身之痛,創巨者日久,痛深者愈遲,何歲月而止乎?故練而慨然,悲慕未盡,而踴擗之情差末;祥而廓然,哀傷巳除,而孤藐之懷更劇。
此情之所緻,寧外飾哉?故先王立其中制,使情文兩稱,是以祥則縞帶素紕,禫則無不佩。
夫去衰麻,襲錦縠,行道之人皆不忍,直為節之以禮,叵如之何。
故仲由不能過制為姊服,孔鯉不能過期哭母,彼詎不懷?畏名教之嚴也。
」當世謂柬之言不詭聖人,而元感論遂廢。
王紹宗字承烈,梁左民尚書銓曾孫。
系本琅邪,徙江都雲。
少貧狹,嗜學,工草隸,客居僧坊,寫書取庸自給,凡三十年。
庸足給一月即止,不取贏,人雖厚償,輒拒不受。
徐敬業起兵,聞其行,以幣劫之,稱疾篤。
復令唐之奇彊遣,不肯赴,敬業怒,將殺之,之奇曰:「彼人望也,殺之沮士心,不可。
」由是免。
事平,大總管李孝逸表其節,武後召赴東都,謁殿中,褒慰良厚,擢太子文學。
累進秘書少監,使侍皇太子。
紹宗雅脩飾,當時公卿莫不慕悅其風,張易之兄弟亦頗結納。
易之誅,坐廢,卒于家。
嘗與人書曰:「鄙夫書無工者,特由水墨之積習耳。
常精心率意、虛神靜思以取之。
吳中陸大夫常以餘比虞君,以不臨寫故也。
聞虞被中畫腹,與餘正同。
」虞,即世南也。
紹宗兄玄宗隱嵩山,號太和先生,傳黃老術。
彭景直,瀛州河間人。
中宗景龍末,為太常博士。
時獻、昭、乾三陵皆日祭,景直上言: 在禮,陵不日祭,宗廟有月祭,故王者設廟、祧、壇、墠,為親疏多少之殺。
立七廟、一壇、一墠。
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皆月祭。
遠廟為祧,享嘗乃止。
去祧為壇,去壇為墠。
有禱祭之,無禱乃止。
譙周曰:「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祖、考之廟,皆朔加薦,以象生時朔食,號月祭,二祧廟不月祭。
」則古無日祭者。
今諸陵朔、望進食,近古之殷事;諸節進食,近古之薦新。
鄭玄曰:『殷事,月之朔、半,薦新奠也。
』於儀禮,朔、半日,猶常日朝夕也,旣大祥,即四時焉,此其祭皆在廟雲。
近世始以朔、望諸節祭陵寢,唯四時及臘,五享于廟。
尋經質禮,無日祭於陵之文。
漢時,京師自高祖下至宣帝,與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廟。
園各有寢、便殿,故日祭諸寢,月祭諸便殿。
貢禹以禮節煩數,白元帝願罷郡、國廟。
丞相韋玄成等後因議七廟外寢園皆無復脩。
議者亦以祭不欲數,宜復古四時祭於廟。
劉歆引春秋外傳曰:『祖、禰日祭,曾、高月祀,二祧時享,壇、墠歲貢。
』魏、晉以降,不祭墓。
唐家擇古作法,臣謂宜罷諸陵
今請以高祖配圓丘、方澤,太宗配南北郊,高宗配五天帝。
」鳳閣舍人元萬頃、範履冰等議:「今禮昊天上帝等五祀,鹹奉高祖、太宗兼配,以申孝也。
詩昊天章『二後受之』,易『薦上帝,配祖、考』,有兼配義。
高祖、太宗旣先配五祀,當如舊。
請奉高宗歷配焉。
」自是郊、丘,三帝並配雲。
伯儀歷國子祭酒、脩文館學士,卒。
路敬淳,貝州臨清人,父文逸,遇隋季大亂,闔門死於盜。
文逸遁免,流離辛苦,自傷家多難,閉口不食,行者哀其窮,彊飲食之,更負以行,乃得脫。
貞觀末,官申州司馬。
敬淳少志學,足不履門。
居親喪,倚廬不出者三年。
服除,號慟入門,形容癯毀,妻不之識。
後擢進士第。
天授中,再遷太子司議郎兼脩國史、崇賢館學士。
數受詔篹輯慶卹儀典,武後稱之。
尤明姓系,自魏,推本其來,皆有條序,著姓略、衣冠系錄等百餘篇。
後坐綦連耀交通,下獄死。
神龍初,贈秘書少監。
弟敬潛,少與敬淳齊名,歷懷州錄事參軍,亦坐耀事繫獄,免死。
後為遂安令。
先是,令多死,敬潛欲辭,妻曰:「君不死獄而得全,非生死有命邪?」從之。
到官,有梟嘯其屏,鼠數十走于前,左右驅之,擁杖而號,敬潛不為懼。
久之,遷衛令,位中書舍人。
唐初,姓譜學唯敬淳名家。
其後柳沖、韋述、蕭穎士、孔至各有撰次,然皆本之路氏。
王元感,濮州鄄城人。
擢明經高第,調博城丞。
紀王慎為兗州都督,厚加禮,敕其子東平王續往受業。
天授中,稍遷左衛率府錄事,兼直弘文館。
武後時,巳郊,遂享明堂,封嵩山,詔與韋叔夏等草儀具,衆推其練洽。
轉四門博士,仍直弘文館。
年雖老,讀書不廢夜。
所撰書糾謬、春秋振滯、禮繩愆等凡數十百篇,長安時上之,丐官筆楮寫藏秘書。
有詔兩館學士、成均博士議可否。
祝欽明、郭山惲、李憲等本章句家,見元感詆先儒同異,不懌,數沮詰其言,元感緣罅申釋,竟不詘。
魏知古見其書,歎曰:「五經指南也。
」而徐堅、劉知幾、張思敬等惜其異聞,每為助理,聯疏薦之,遂下詔褒美,以為儒宗。
拜太子司議郎兼崇賢館學士。
中宗以東宮官屬,加朝散大夫,卒。
元感初著論三年之喪以三十有六月,譏詆諸儒。
鳳閣舍人張柬之破其說曰:「三年之喪,二十五月,由古則然。
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
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齊納幣』。
左氏曰『禮也。
』杜預謂:『僖喪終是年十一月,納幣在十二月。
』故謂之禮。
公羊傳:『納幣不書,此何以書?譏。
何以譏?三年之內不圖婚。
』何休曰:『僖以十二月薨,未終二十五月,故譏雲。
』杜預推曆乙巳乃在十一月,經書十二月為誤。
文公元年四月,葬僖公。
傳曰:『緩。
』夫諸侯之葬五月,若十二月薨,五月不得雲緩,則十一月明甚。
然二家所競,乃一月,非一歲,則二十五月,其一驗也。
書稱成湯旣沒,太甲元年曰:『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
』孔安國曰:『湯以元年十一月崩。
』此則明年祥,又明年大祥,故下言『惟三祀,十有二月朔,尹以冕服,奉嗣王歸于亳』。
是十一月服除而冕。
顧命:『四月哉生魄,王不懌。
翌日乙醜,王崩。
丁卯,命作冊度。
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須材。
』則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凡十日,康王始見廟。
明湯崩在十一月。
比殯訖,以十二月祗見其祖。
顧命見廟訖『諸侯出廟門俟』,伊訓言『祗見厥祖,侯甸羣後鹹在』,則崩及見廟,周因於殷也,非元年前復有一歲,此二十五月之二驗。
禮:『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然而以是為斷者,送死有已,服生有節。
』又曰:『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醬;中月而禫,食酒肉。
』又曰:『再期之喪,三年;期之喪,二年;九月、七月之喪,三時;五月之喪,二時;三月之喪,一時。
』此二十五月之三驗。
儀禮:『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
』此二十五月之四驗。
書、春秋、禮皆周公、尼父所定,敢問此可為法否?昔鄭玄以中月而禫者,內容一月,自喪至禫,凡二十七月。
今旣用之,而二十五月初無疑論。
大抵子於親喪,有終身之痛,創巨者日久,痛深者愈遲,何歲月而止乎?故練而慨然,悲慕未盡,而踴擗之情差末;祥而廓然,哀傷巳除,而孤藐之懷更劇。
此情之所緻,寧外飾哉?故先王立其中制,使情文兩稱,是以祥則縞帶素紕,禫則無不佩。
夫去衰麻,襲錦縠,行道之人皆不忍,直為節之以禮,叵如之何。
故仲由不能過制為姊服,孔鯉不能過期哭母,彼詎不懷?畏名教之嚴也。
」當世謂柬之言不詭聖人,而元感論遂廢。
王紹宗字承烈,梁左民尚書銓曾孫。
系本琅邪,徙江都雲。
少貧狹,嗜學,工草隸,客居僧坊,寫書取庸自給,凡三十年。
庸足給一月即止,不取贏,人雖厚償,輒拒不受。
徐敬業起兵,聞其行,以幣劫之,稱疾篤。
復令唐之奇彊遣,不肯赴,敬業怒,將殺之,之奇曰:「彼人望也,殺之沮士心,不可。
」由是免。
事平,大總管李孝逸表其節,武後召赴東都,謁殿中,褒慰良厚,擢太子文學。
累進秘書少監,使侍皇太子。
紹宗雅脩飾,當時公卿莫不慕悅其風,張易之兄弟亦頗結納。
易之誅,坐廢,卒于家。
嘗與人書曰:「鄙夫書無工者,特由水墨之積習耳。
常精心率意、虛神靜思以取之。
吳中陸大夫常以餘比虞君,以不臨寫故也。
聞虞被中畫腹,與餘正同。
」虞,即世南也。
紹宗兄玄宗隱嵩山,號太和先生,傳黃老術。
彭景直,瀛州河間人。
中宗景龍末,為太常博士。
時獻、昭、乾三陵皆日祭,景直上言: 在禮,陵不日祭,宗廟有月祭,故王者設廟、祧、壇、墠,為親疏多少之殺。
立七廟、一壇、一墠。
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皆月祭。
遠廟為祧,享嘗乃止。
去祧為壇,去壇為墠。
有禱祭之,無禱乃止。
譙周曰:「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祖、考之廟,皆朔加薦,以象生時朔食,號月祭,二祧廟不月祭。
」則古無日祭者。
今諸陵朔、望進食,近古之殷事;諸節進食,近古之薦新。
鄭玄曰:『殷事,月之朔、半,薦新奠也。
』於儀禮,朔、半日,猶常日朝夕也,旣大祥,即四時焉,此其祭皆在廟雲。
近世始以朔、望諸節祭陵寢,唯四時及臘,五享于廟。
尋經質禮,無日祭於陵之文。
漢時,京師自高祖下至宣帝,與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廟。
園各有寢、便殿,故日祭諸寢,月祭諸便殿。
貢禹以禮節煩數,白元帝願罷郡、國廟。
丞相韋玄成等後因議七廟外寢園皆無復脩。
議者亦以祭不欲數,宜復古四時祭於廟。
劉歆引春秋外傳曰:『祖、禰日祭,曾、高月祀,二祧時享,壇、墠歲貢。
』魏、晉以降,不祭墓。
唐家擇古作法,臣謂宜罷諸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