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
關燈
小
中
大
皆詣讓判。
中宗在東宮,召拜司議郎,入謁,武後望謂曰:「卿孝於家,必能忠於國,宜以治道輔吾子。
」尋卒。
裴敬彜,絳州聞喜人。
曾祖子通,隋開皇中以太中大夫居母喪,哭喪明,有白烏巢冢樾。
兄弟八人皆為名孝,詔表門闕,世謂「義門裴氏」。
敬彜七歲能文章,性謹敏,宗族重之,號「甘露頂」。
父智周,補臨黃令,為下所訟。
敬彜年十四,詣巡察使唐臨直枉,臨奇之,試命作賦,賦工。
父罪已釋,表敬彜于朝,補陳王府典籤。
一日,忽泣涕謂左右曰:「大人病痛,吾輒然,今心悸而痛,事叵測。
」乃請急,倍道歸,而父已卒,羸毀踰禮。
乾封初,遷累監察禦史。
母病,醫許仁則者躄不能乘,敬彜自為輿往迎。
旣居喪,詔贈縑帛,官為作靈輿。
終服,以著作郎兼脩國史。
歷中書舍人、太子左庶子。
武後時,為酷吏所陷,死嶺南。
梁文貞,虢州閿鄉人。
少從軍守邊,逮還,親已亡。
自傷不得養,即穿壙為門,晨夕汛掃,廬墓左,喑默三十年,家人有所問,畫文以對。
會官改新道,出文貞廬前,行旅見之,皆為流涕。
有甘露降塋木,白兔馴擾,縣令刊石紀之。
開元中,刺史許景先表文貞孝絕倫類,詔付史官。
沈季詮字子平,洪州豫章人。
少孤,事母孝,未嘗與人爭,皆以為怯,季詮曰:「吾怯乎?為人子者,可遺憂於親乎哉!」貞觀中,侍母度江,遇暴風,母溺死,季詮號呼投江中,少選,持母臂浮出水上。
都督謝叔方具禮祭而葬之。
許伯會,越州蕭山人。
或曰玄度十二世孫。
舉孝廉。
上元中,為衡陽博士。
母喪,負土成墳,不禦絮帛、嘗滋味。
野火將逮塋樹,悲號于天,俄而雨,火滅。
歲旱,泉湧廬前,靈芝生。
陳集原,瀧州開陽人。
世為酋長。
父龍樹,為欽州刺史,有疾,即集原輒不食。
及亡,嘔血數升,即塋作廬,盡以田貲讓兄弟,裡人高之。
武後時,歷右豹韜衛大將軍。
陸南金,蘇州吳人。
祖士季,從同郡顧野王學左氏春秋、司馬史、班氏漢書。
仕隋為越王侗記室兼侍讀。
侗稱制,擢著作郎。
時王世充將篡逆,侗謂士季曰:「隋有天下三十年,朝果無忠臣乎?」士季對曰:「見危授命,臣宿志也。
請因啟事為陛下殺之。
」謀洩,停侍讀,乃不克。
貞觀初,終太學博士兼弘文館學士。
南金仕為太常奉禮郎。
開元初,少卿盧崇道抵罪徙嶺南,逃還東都。
南金居母喪,崇道偽稱弔客,入而道其情,南金匿之。
俄為讎人跡告,詔侍禦史王旭捕按,南金當重法,弟趙璧詣旭自言:「匿崇道者我也,請死。
」南金固言弟自誣不情,旭怪之,趙璧曰:「母未葬,妹未歸,兄能辦之,我生無益,不如死。
」旭驚,上狀。
玄宗皆宥之。
南金知書史,履操謹完。
張說、陸象先以賢謂之,由庫部員外以痼疾改太子洗馬,卒。
張琇,河中解人。
父審素,為巂州都督,有陳纂仁者,誣其冒戰級、私庸兵。
玄宗疑之,詔監察禦史楊汪即按。
纂仁復告審素與總管董堂禮謀反。
於是汪收審素繫雅州獄,馳至巂州按反狀。
堂禮不勝忿,殺纂仁,以兵七百圍汪,脅使露章雪審素罪。
旣而吏共斬堂禮,汪得出,遂當審素實反,斬之,沒其家。
琇與兄瑝尚幼,徙嶺南。
久之,逃還。
汪更名萬頃。
瑝時年十三,琇少二歲。
夜狙萬頃於魏王池,瑝斫其馬,萬頃驚不及鬬,為琇所殺。
條所以殺萬頃狀繫于斧,奔江南,將殺構父罪者,然後詣有司。
道汜水,吏捕以聞。
中書令張九齡等皆稱其孝烈,宜貸死,侍中裴耀卿等陳不可,帝亦謂然,謂九齡曰:「孝子者,義不顧命。
殺之可成其志,赦之則虧律。
凡為子,孰不願孝?轉相讎殺,遂無已時。
」卒用耀卿議,議者以為冤。
帝下詔申諭,乃殺之。
臨刑賜食,瑝不能進,琇色自如,曰:「下見先人,復何恨!」人莫不閔之,為誄揭于道,斂錢為葬北邙,尚恐仇人發之,作疑冢,使不知其處。
太宗時,有即墨人王君操,父隋末為鄉人李君則所殺,亡命去,時君操尚幼。
至貞觀時,朝世更易,而君操窶孤,仇家無所憚,詣州自言。
君操密挾刃殺之,剔其心肝噉立盡,趨告刺史曰:「父死兇手,歷二十年不克報,乃今刷憤,願歸死有司。
」州上狀,帝為貸死。
高宗時,絳州人趙師舉父為人殺,師舉幼,母改嫁,仇家不疑。
師舉長,為人庸,夜讀書。
中宗在東宮,召拜司議郎,入謁,武後望謂曰:「卿孝於家,必能忠於國,宜以治道輔吾子。
」尋卒。
裴敬彜,絳州聞喜人。
曾祖子通,隋開皇中以太中大夫居母喪,哭喪明,有白烏巢冢樾。
兄弟八人皆為名孝,詔表門闕,世謂「義門裴氏」。
敬彜七歲能文章,性謹敏,宗族重之,號「甘露頂」。
父智周,補臨黃令,為下所訟。
敬彜年十四,詣巡察使唐臨直枉,臨奇之,試命作賦,賦工。
父罪已釋,表敬彜于朝,補陳王府典籤。
一日,忽泣涕謂左右曰:「大人病痛,吾輒然,今心悸而痛,事叵測。
」乃請急,倍道歸,而父已卒,羸毀踰禮。
乾封初,遷累監察禦史。
母病,醫許仁則者躄不能乘,敬彜自為輿往迎。
旣居喪,詔贈縑帛,官為作靈輿。
終服,以著作郎兼脩國史。
歷中書舍人、太子左庶子。
武後時,為酷吏所陷,死嶺南。
梁文貞,虢州閿鄉人。
少從軍守邊,逮還,親已亡。
自傷不得養,即穿壙為門,晨夕汛掃,廬墓左,喑默三十年,家人有所問,畫文以對。
會官改新道,出文貞廬前,行旅見之,皆為流涕。
有甘露降塋木,白兔馴擾,縣令刊石紀之。
開元中,刺史許景先表文貞孝絕倫類,詔付史官。
沈季詮字子平,洪州豫章人。
少孤,事母孝,未嘗與人爭,皆以為怯,季詮曰:「吾怯乎?為人子者,可遺憂於親乎哉!」貞觀中,侍母度江,遇暴風,母溺死,季詮號呼投江中,少選,持母臂浮出水上。
都督謝叔方具禮祭而葬之。
許伯會,越州蕭山人。
或曰玄度十二世孫。
舉孝廉。
上元中,為衡陽博士。
母喪,負土成墳,不禦絮帛、嘗滋味。
野火將逮塋樹,悲號于天,俄而雨,火滅。
歲旱,泉湧廬前,靈芝生。
陳集原,瀧州開陽人。
世為酋長。
父龍樹,為欽州刺史,有疾,即集原輒不食。
及亡,嘔血數升,即塋作廬,盡以田貲讓兄弟,裡人高之。
武後時,歷右豹韜衛大將軍。
陸南金,蘇州吳人。
祖士季,從同郡顧野王學左氏春秋、司馬史、班氏漢書。
仕隋為越王侗記室兼侍讀。
侗稱制,擢著作郎。
時王世充將篡逆,侗謂士季曰:「隋有天下三十年,朝果無忠臣乎?」士季對曰:「見危授命,臣宿志也。
請因啟事為陛下殺之。
」謀洩,停侍讀,乃不克。
貞觀初,終太學博士兼弘文館學士。
南金仕為太常奉禮郎。
開元初,少卿盧崇道抵罪徙嶺南,逃還東都。
南金居母喪,崇道偽稱弔客,入而道其情,南金匿之。
俄為讎人跡告,詔侍禦史王旭捕按,南金當重法,弟趙璧詣旭自言:「匿崇道者我也,請死。
」南金固言弟自誣不情,旭怪之,趙璧曰:「母未葬,妹未歸,兄能辦之,我生無益,不如死。
」旭驚,上狀。
玄宗皆宥之。
南金知書史,履操謹完。
張說、陸象先以賢謂之,由庫部員外以痼疾改太子洗馬,卒。
張琇,河中解人。
父審素,為巂州都督,有陳纂仁者,誣其冒戰級、私庸兵。
玄宗疑之,詔監察禦史楊汪即按。
纂仁復告審素與總管董堂禮謀反。
於是汪收審素繫雅州獄,馳至巂州按反狀。
堂禮不勝忿,殺纂仁,以兵七百圍汪,脅使露章雪審素罪。
旣而吏共斬堂禮,汪得出,遂當審素實反,斬之,沒其家。
琇與兄瑝尚幼,徙嶺南。
久之,逃還。
汪更名萬頃。
瑝時年十三,琇少二歲。
夜狙萬頃於魏王池,瑝斫其馬,萬頃驚不及鬬,為琇所殺。
條所以殺萬頃狀繫于斧,奔江南,將殺構父罪者,然後詣有司。
道汜水,吏捕以聞。
中書令張九齡等皆稱其孝烈,宜貸死,侍中裴耀卿等陳不可,帝亦謂然,謂九齡曰:「孝子者,義不顧命。
殺之可成其志,赦之則虧律。
凡為子,孰不願孝?轉相讎殺,遂無已時。
」卒用耀卿議,議者以為冤。
帝下詔申諭,乃殺之。
臨刑賜食,瑝不能進,琇色自如,曰:「下見先人,復何恨!」人莫不閔之,為誄揭于道,斂錢為葬北邙,尚恐仇人發之,作疑冢,使不知其處。
太宗時,有即墨人王君操,父隋末為鄉人李君則所殺,亡命去,時君操尚幼。
至貞觀時,朝世更易,而君操窶孤,仇家無所憚,詣州自言。
君操密挾刃殺之,剔其心肝噉立盡,趨告刺史曰:「父死兇手,歷二十年不克報,乃今刷憤,願歸死有司。
」州上狀,帝為貸死。
高宗時,絳州人趙師舉父為人殺,師舉幼,母改嫁,仇家不疑。
師舉長,為人庸,夜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