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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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有中興之功而無後,宜如殷之陽甲,出為別廟,祔睿宗以繼高宗。

    」於是立中宗廟于太廟之西。

     開元十年,詔宣皇帝復祔于正室,謚為獻祖,并謚光皇帝為懿祖。

    又以中宗還祔太廟,於是太廟為九室。

    將親祔之,而遇雨不克行,乃命有司行事。

    寶應二年,祧獻祖、懿祖,祔玄宗、肅宗。

    自是之後,常為九室矣。

     代宗崩,禮儀使顏真卿議:「太祖、高祖、太宗皆不毀,而代祖元皇帝當遷。

    」於是遷元皇帝而祔代宗。

    德宗崩,禮儀使杜黃裳議:「高宗在三昭三穆外,當遷。

    」於是遷高宗而祔德宗,蓋以中、睿為昭穆矣。

    順宗崩,當遷中宗,而有司疑之,以謂則天革命,中宗中興之主也。

    博士王涇、史官蔣武皆以為中宗得失在己,非漢光武、晉元帝之比,不得為中興不遷之君。

    由是遷中宗而祔順宗。

     自憲宗、穆宗、敬宗、文宗四世祔廟,睿、玄、肅、代以次遷。

    至武宗崩,德宗以次當遷,而於世次為高祖,禮官始覺其非,以謂兄弟不相為後,不得為昭穆,乃議復祔代宗。

    而議者言:「已祧之主不得復入太廟。

    」禮官曰:「昔晉元、明之世,已遷豫章、潁川,後皆復祔,此故事也。

    」議者又言:「廟室有定數,而無後之主當置別廟。

    」禮官曰:「晉武帝時,景、文同廟,廟雖六代,其實七主。

    至元帝、明帝,廟皆十室,故賀循曰:『廟以容主為限,而無常數也。

    』」於是復祔代宗,而以敬宗、文宗、武宗同為一代。

    初,玄宗之復祔獻祖也,詔曰:「使親而不盡,遠而不祧。

    」蓋其率意而言爾,非本於禮也。

    而後之為說者,乃遷就其事,以謂三昭三穆與太祖祖功宗德三廟不遷為九廟者,周制也。

    及敬、文、武三宗為一代,故終唐之世,常為九代十一室焉。

     開元五年,太廟四室壞,奉其神主于太極殿,天子素服避正殿,輟朝三日。

    時將行幸東都,遂謁神主于太極殿而後行。

    安祿山之亂,宗廟為賊所焚,肅宗復京師,設次光順門外,嚮廟而哭,輟朝三日。

    其後黃巢陷京師,焚毀宗廟,而僖宗出奔,神主法物從行,皆為賊所掠。

    巢敗,復京師,素服哭于廟而後入。

     初,唐建東、西二都,而東都無廟。

    則天皇後僭號稱周,立周七廟于東都以祀武氏,改西京唐太廟為享德廟。

    神龍元年,中宗復位,遷武氏廟主于西京,為崇尊廟,而以東都武氏故廟為唐太廟,祔光皇帝以下七室而親享焉。

    由是東西二都皆有廟,歲時並享。

    其後安祿山陷兩京,宗廟皆焚毀。

    肅宗即位,西都建廟作主,而東都太廟毀為軍營,九室神主亡失,至大曆中,始於人間得之,寓于太微宮,不復祔享。

    自建中至于會昌,議者不一,或以為:「東西二京宜皆有廟,而舊主當瘞,虛其廟以俟,巡幸則載主而行。

    」或謂:「宜藏其神主于夾室。

    」或曰:「周豐、洛有廟者,因遷都乃立廟爾,今東都不因遷而立廟,非也。

    」又曰:「古者載主以行者,惟新遷一室之主爾,未有載羣廟之主者也。

    」至武宗時,悉廢羣議,詔有司擇日修東都廟。

    已而武宗崩,宣宗竟以太微神主祔東都廟焉。

     其追贈皇後、追尊皇太後、贈皇太子往往皆立別廟。

    其近於禮者,後世當求諸禮。

    其不合於禮而出其私意者,蓋其制作與其論議皆不足取焉,故不著也。

     宣宗已復河、湟三州七關,歸其功順宗、憲宗而加謚號。

    博士李稠請改作神主,易書新謚。

    右司郎中楊發等議,以謂:「古者已祔之主無改作,加謚追尊,非禮也,始於則天,然猶不改主易書,宜以新謚寶冊告于陵廟可也。

    」是時,宰相以謂士族之廟皆就易書,乃就舊主易書新謚焉。

     禘、祫,大祭也。

    祫以昭穆合食于太祖,而禘以審諦其尊卑,此祫、禘之義,而為禮者失之,至於年數不同,祖、宗失位,而議者莫知所從。

    禮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傳曰:「五年再殷祭。

    」高宗上元三年十月當祫,而有司疑其年數。

    太學博士史玄璨等議,以為:「新君喪畢而祫,明年而禘。

    自是之後,五年而再祭。

    蓋後禘去前禘五年,而祫常在禘後三年,禘常在祫後二年。

    魯宣公八年禘僖公,蓋二年喪畢而祫,明年而禘,至八年而再禘。

    昭公二十年禘,至二十五年又禘,此可知也。

    」議者以玄璨等言有經據,遂從之。

    睿宗崩,開元六年喪畢而祫,明年而禘。

    自是之後,祫、禘各自以年,不相通數。

    凡七祫五禘,至二十七年,禘、祫並在一歲,有司覺其非,乃議以為一禘一祫,五年再殷,宜通數。

    而禘後置祫,歲數遠近,二說不同。

    鄭玄用高堂隆先三而後二,徐邈先二後三。

    而邈以謂二禘相去為月六十,中分三十,置一祫焉。

    此最為得,遂用其說。

    由是一禘一祫,在五年之間,合於再殷之義,而置祫先後,則不同焉。

     禮,禘、祫,太祖位于西而東向,其子孫列為昭穆,昭南向而穆北向。

    雖已毀廟之主,皆出而序于昭穆。

    殷、周之興,太祖世遠,而羣廟之主皆出其後,故其禮易明。

    漢、魏以來,其興也暴,又其上世微,故創國之君為太祖而世近,毀廟之主皆在太祖之上,於是禘、祫不得如古。

    而漢、魏之制,太祖而上,毀廟之主皆不合食。

     唐興,以景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