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關燈
小
中
大
【宋史王安石傳】
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
父益,都官員外郎。
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
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經意,既成,見者皆服其精妙。
友生曾鞏攜以示歐陽修,修為之延譽。
擢進士上第,筆書淮南判官。
舊制,秩滿許獻文求試館職,安石獨否。
再調知鄞縣,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谷與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
通判舒州。
文彥為相,薦安石恬退,乞不次進用,以激奔競之風。
尋召試館職,不就。
修薦為谏官,以祖母年高辭。
修以其須祿養言于朝,用為群牧判官,請知常州。
移提點江東刑獄,入為度支判官,時嘉三年也。
安石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說,果于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
于是上萬言書,以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窮,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
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
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财不足為公患也,患在治财無其道爾。
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願監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為之以漸,期合于當世之變。
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議者以為迂闊而熟爛者也。
”後安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俄直集賢院。
先是,館閣之命屢下,安石屢辭,士大夫謂其無意于世,恨不識其面,朝廷每欲俾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
明年,同修起居注,辭之累日,閣門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則避于廁,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還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诰,糾察在京刑獄,自是不複辭官矣。
有少年得鬥鹑,其侪求之不與,恃與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殺之。
開封當此人死,安石駁曰:“按律,公取、窮取皆為盜。
此不與而彼攜以去,是盜也;追而殺之,是捕盜也,雖死當勿論。
”遂劾府司失入。
府官不伏,事下審刑大理,皆以府斷為是。
诏放安石罪,當詣閣門謝。
安石言:“我無罪。
”不肯謝。
禦史舉奏之,置不問。
時有诏舍人院無得申請除改文字,安石争之曰:“審如是,則舍人不得複行其職,而一聽大臣所為,自非大臣欲傾側而為私,則立法不當如此。
今大臣之弱者不敢為陛下守法,而強者則挾上旨以造令,谏官、禦史無敢逆其意者,臣實懼焉。
”語皆侵執政,由是益與之忤。
以母憂去,終英宗世召不起。
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韓、呂二族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與韓绛、绛弟維及呂公著交,三人更稱揚之,名始盛。
神宗在颍邸,維為記室,每講說見稱,辄曰:“此非維之說,維之友王安石之說也。
”及為太子庶子,又薦自代。
帝由是想見其人,甫即位,命知江甯府。
數月,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
熙甯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對,帝問為治所先,對曰:“擇術為先。
”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
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為高不可及爾。
”帝曰:“卿可謂責難于君,朕自視眇躬,恐無以副卿此意。
可悉意輔朕,庶同濟此道。
” 一日講席,群臣退,帝留安石坐,曰:“有欲與卿從容議論者。
”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為,二子誠不世出之人也。
”安石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必有臯、夔、稷、Ι誠能為高宗,則必有傅說。
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衆,百年承平,學者不為不多。
然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臯、夔、稷、&Iota、傅說之賢,亦将為小人所蔽,卷懷而去爾。
”帝曰:“何世無小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兇。
”安石曰:“惟能辨四兇而誅之,此其所以為堯、舜也。
若使四兇得肆其讒慝,則臯、夔、稷、&Iota亦安肯苟食其祿以終身乎?” 登州婦人惡其夫寝陋,夜以刃昔刂之,傷而不死。
獄上,朝議皆當之死,安石獨援律辨證之為合從謀殺傷,減二等論。
帝從安石說,且著為令。
二年二月,拜參知政事。
上謂曰:“人皆不能知卿,以為卿但知經術,不曉世務。
”安石對曰:“經術正所以經世務,但後世所謂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為經術不可施于世務爾。
”上問:“然而卿所施設以何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最方今之所急也。
”上以為然。
于是設制置三司條例司,命與知樞密院事陳升之同領之。
安石令其黨呂惠卿任其事。
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諸役相繼并興,号為新法,遣提舉官四十餘輩頒行天下。
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錢,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斂。
均輸法者,以發運之職改為均輸,假以錢貨,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預知在京倉庫所當辦者,得以便宜蓄買。
保甲之法,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戰陣。
免役之法,據家赀高下,各令出錢雇人充役,下至單丁、女戶、本來無役者,亦一概輸錢,謂之助役錢。
市易之法,聽人賒貸縣官财貨,以田宅或金帛為抵當,出息十分之二,過期不輸,息外每月更加罰錢百分之二。
保馬之法,凡五路義保願養馬者,戶一匹,以監牧見馬給之,或官與其直使自市,歲一閱其肥瘠,死病者補償。
方田之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以九月,令、佐分地計量,驗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稅數。
又有免行錢者,約京師百物諸行利入厚薄,皆令納錢,與免行戶祗應。
自是四方争言農田水利,古陂廢堰,悉務興複。
又令民封狀增價以買坊場,又增茶監之額,又設措置河北籴便司,廣積糧谷于臨流州縣,以備饋運。
由是賦斂愈重,而天下騷然矣。
禦史中丞呂誨論安石過失十事,帝為出誨,安石薦呂公著代之。
韓琦谏疏至,帝感悟,欲從之,安石求去。
司馬光答诏有“士夫沸騰,黎民騷動”之語,安石怒,抗章自辨。
帝為巽辭謝,令呂惠卿谕旨,韓绛又勸帝留之。
安石入謝,因為上言中外大臣、從官、台谏、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勝天下流俗,故與天下流俗相為重輕。
”流俗權重則天下之人歸流俗,陛下權重則天下之人歸陛下。
權者與物相為重輕,雖千鈞之物,所加損不過铢兩而移。
今奸人欲敗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為。
于是陛下與流俗之權适争輕重之時,加铢兩之力,則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權已歸于流俗矣,此所以紛紛也。
”上以為然,安石乃視事,琦說不得行。
安石與光素厚,光援朋友責善之義,三诒書反覆勸之,安石不樂。
帝用光副樞密,光辭未拜而安石出,命遂寝。
公著雖為所引,亦以請罷新法出颍州。
禦史劉述、劉琦、錢ダ、孫昌齡、王子韶、程颢、張戬、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谏官範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繼去。
驟用秀州推官李定為禦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臨、蘇頌封還詞頭,禦史林旦、薛昌朝、範育論定不孝,皆罷逐。
翰林學士範鎮三疏言青苗,奪職緻仕。
惠卿遭喪去,安石未知所托,得曾布,信任之,亞于惠卿。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明年春,京東、河北有烈風之異,民大恐。
帝批付中書,令省事安靜以應天變,放遣兩路募夫,責監司、郡守不以上聞者。
安石執不下。
開封民避保甲,有截指斷腕者,知府韓維言之,帝問安石,安石曰:“此固未可知,就令有之,亦不足怪。
今士大夫睹新政,尚或紛然驚異,況于二十萬戶百姓,固有愚為人所惑動者,豈應為此遂不敢一有所為邪?”帝曰:“民言合而聽之則勝,亦不可不畏也。
” 東明民或遮宰相為訴助役錢,安石白帝曰:“知縣買蕃,乃範仲淹之婿,好附流俗,緻民如是。
”又曰:“治民當知其情僞利病,不可示姑息。
若縱之使妄經省台,鳴鼓邀駕,恃衆僥幸,則非所以為政。
”其強辯背理率類此。
帝用韓維為中丞,安石憾曩言,指為善附流俗以非上所建立,因維辭而止。
歐陽修乞緻仕,馮京請留之,安石曰:“修附麗韓琦,以琦為社稷臣。
如此人,在一郡則壞一郡,在朝廷則壞朝廷,留之安用?”乃聽之。
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安石謂罰輕不足以阻奸,至比之共、鲧。
靈台郎尤瑛言天久陰,星失度,宜退安石,即黥隸英州。
唐ぁ本以安石引薦為谏官,因請對極論其罪,谪死。
文彥博言市易與下争利,緻華嶽山崩。
安石曰:“華山之變,殆天意為小人發。
市易之起,自為細民久困以抑兼并爾,于官何利焉。
”阏其奏,出彥博守魏。
于是呂公著、韓維,安石藉以立聲譽者也;歐陽修、文彥博,薦己者也;富弼、韓琦,用為侍從者也;司馬光、範鎮,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遺力。
禮官議正太廟太祖東向之位,安石獨定議還僖祖于祧廟,議者合争之,弗得。
上元夕,從駕乘馬入宣德門,衛士诃止之,策其馬。
安石怒,上章請逮治。
禦史蔡确言:“宿衛之士,拱扈至尊而已,宰相下馬非其處,所應诃止。
”帝卒為杖衛士,斥内侍,安石猶不平。
王韶開熙河奏功,帝以安石主議,解所服玉帶賜之。
七年春,天下久旱,饑民流離,帝憂形于色,對朝嗟歎,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安石曰:“水旱常數,堯、湯所不免,此不足招聖慮,但當修人事以應之。
”帝曰:“此豈細事,朕所以恐懼者,正為人事之未修爾。
今取免行錢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遜語。
自近臣以至後族,無不言其害。
兩宮泣下,憂京師亂起,以為天旱更失人心。
”安石曰:“近臣不知為誰,若兩宮有言,乃向經、曹佾所為爾。
”馮京曰:“臣亦聞之。
”安石曰:“士大夫不者以京為歸,故京獨聞此言,臣未之聞也。
”監安上門鄭俠上疏,繪所見流民扶老攜幼困苦之狀,為圖以獻,曰:“旱由安石所緻,去安石,天必雨。
”俠又坐窮嶺南。
慈聖、宣仁二太後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
”帝亦疑之,遂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甯府,自禮部侍郎超九轉為吏部尚書。
呂惠卿服阕,安石朝夕汲引之,至是,白為參知政事,又乞召韓绛代己。
二人守其成模不少失,時号绛為“傳法沙門”,惠卿為“護法善神”。
而惠卿實欲自得政,忌安石複來,因鄭俠獄陷其弟安國,又起李士甯獄以傾安石。
绛覺其意,密白帝請召之。
八年二月,複拜相,安石承命即倍道來。
《三經義》成,加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以子為龍圖閣直學士,辭,惠卿勸帝允其請,由是嫌隙愈著。
惠卿為蔡承禧所擊,居家俟命,風禦史中丞鄧绾,複彈惠卿與知華亭縣張若濟為奸利事,置獄鞠之,惠卿出守陳。
十月,彗出東方,诏求直言,及詢政事之未協于民者。
安石率同列疏言:“晉武帝五年,彗出轸;十年,又有孛。
而其在位二十八年,與《乙巳占》所期不合。
蓋天道遠,先王雖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
天文之變無窮,上下傳會,豈無偶合。
周公、召公豈欺成王哉。
其言中宗享國日久,則曰‘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甯。
’其言夏、商多曆年所,亦曰‘德’而已。
裨竈言火而驗,欲禳之,國僑不聽,則曰‘不用吾言,鄭又将火。
’僑終不聽,鄭亦不火。
有如裨竈,未免妄誕,況今星工哉?所傳占書,又世所禁,謄寫僞誤,尤不可知。
陛下盛德至善,非特賢于中宗,周、召所言,則既閱而盡之矣,豈須愚瞽複有所陳。
竊聞兩宮以此為憂,望以臣等所言力行開慰。
”帝曰:“聞民間殊苦新法。
”安石曰:“祁寒暑雨,民猶怨咨,此無庸恤。
”帝曰:“豈若并祁寒暑雨之怨亦無邪?”安石不悅,退而屬疾卧,帝慰勉起之。
其黨謀曰:“今不取上素所不喜者暴進用之,則權輕,将有窺人間隙者。
”安石是其策。
帝喜其出,悉從之。
時出師安南,諜得其露布,言:“中國作青苗、助役之法,窮困生民。
我今出兵,欲相拯濟。
”安石怒,自草敕榜诋之。
華亭獄久不成,以屬門下客呂嘉問、練亨甫共議,取鄧绾所列惠卿事,維他書下制獄,安石不知也。
省吏告惠卿于陳,惠卿以狀,且訟安石曰:“安石盡棄所學,隆尚縱橫之末數,方命矯令,罔上要君。
此數惡力行于年歲之間,雖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
”又發安石私書曰“無使上知”者。
帝以示安石,安石謝無有,歸以問,言其情,安石咎之。
憤恚,疽發背死。
安石暴绾罪增雲:“為臣子弟求官及薦臣婿蔡卞”,遂與亨甫皆得罪。
绾始以附安石居言職,及安石與呂惠卿相傾,绾極力助攻惠卿。
上頗厭安石所為,绾懼失勢,屢留之于上。
其言無所顧忌。
亨甫險薄,谄事以進,至是皆斥。
安石之再相也,屢謝病求去,及子死,尤悲傷不堪,力請解機務。
上益厭之,罷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甯府。
明年,改集禧觀使,封舒國公,屢乞還将相印。
元豐二年,複拜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
換特進,改封荊。
哲宗立,加司空。
元元年卒,年六十六,贈太傅。
紹聖中,谥曰“文”,配享神宗廟庭。
崇甯三年,又配食文宣王廟,列于顔、孟之次,追封舒王。
欽宗時,楊時以為言,诏停之。
高宗用趙鼎、呂聰問言,停宗廟配享,削其王封。
初,安石訓釋《詩》、《書》、《周禮》,既成,頒之學官,天下号曰“新義”。
晚居金陵,又作《字說》。
多穿鑿傅會,其流入于佛、老。
一時學者,無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說,先儒傳注,一切廢不用。
黜《春秋》之書,不使列于學官,至戲目為“斷爛朝報”。
安石未貴詩,名震京師,性不好華腴,自奉至儉,或衣垢不浣,面垢不洗,世多稱其賢。
蜀人蘇洵獨曰:“是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慝。
”作《辨奸論》以刺之,謂王衍、廬杞合為一人。
安石性強忮,遇事無可否,自信所見,執意不回。
至議變法,而在廷交執不可,安石傅經義,出己意,辨論辄數百言,衆不能诎。
甚者謂“天變不
父益,都官員外郎。
安石少好讀書,一過目終身不忘。
其屬文動筆如飛,初若不經意,既成,見者皆服其精妙。
友生曾鞏攜以示歐陽修,修為之延譽。
擢進士上第,筆書淮南判官。
舊制,秩滿許獻文求試館職,安石獨否。
再調知鄞縣,起堤堰,決陂塘,為水陸之利;貸谷與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邑人便之。
通判舒州。
文彥為相,薦安石恬退,乞不次進用,以激奔競之風。
尋召試館職,不就。
修薦為谏官,以祖母年高辭。
修以其須祿養言于朝,用為群牧判官,請知常州。
移提點江東刑獄,入為度支判官,時嘉三年也。
安石議論高奇,能以辨博濟其說,果于自用,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
于是上萬言書,以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窮,風俗日以衰壞,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
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
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财不足為公患也,患在治财無其道爾。
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願監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為之以漸,期合于當世之變。
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議者以為迂闊而熟爛者也。
”後安石當國,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書。
俄直集賢院。
先是,館閣之命屢下,安石屢辭,士大夫謂其無意于世,恨不識其面,朝廷每欲俾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
明年,同修起居注,辭之累日,閣門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則避于廁,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還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诰,糾察在京刑獄,自是不複辭官矣。
有少年得鬥鹑,其侪求之不與,恃與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殺之。
開封當此人死,安石駁曰:“按律,公取、窮取皆為盜。
此不與而彼攜以去,是盜也;追而殺之,是捕盜也,雖死當勿論。
”遂劾府司失入。
府官不伏,事下審刑大理,皆以府斷為是。
诏放安石罪,當詣閣門謝。
安石言:“我無罪。
”不肯謝。
禦史舉奏之,置不問。
時有诏舍人院無得申請除改文字,安石争之曰:“審如是,則舍人不得複行其職,而一聽大臣所為,自非大臣欲傾側而為私,則立法不當如此。
今大臣之弱者不敢為陛下守法,而強者則挾上旨以造令,谏官、禦史無敢逆其意者,臣實懼焉。
”語皆侵執政,由是益與之忤。
以母憂去,終英宗世召不起。
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韓、呂二族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與韓绛、绛弟維及呂公著交,三人更稱揚之,名始盛。
神宗在颍邸,維為記室,每講說見稱,辄曰:“此非維之說,維之友王安石之說也。
”及為太子庶子,又薦自代。
帝由是想見其人,甫即位,命知江甯府。
數月,召為翰林學士兼侍講。
熙甯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對,帝問為治所先,對曰:“擇術為先。
”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當法堯、舜,何以太宗為哉?堯、舜之道,至簡而不煩,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難。
但末世學者不能通知,以為高不可及爾。
”帝曰:“卿可謂責難于君,朕自視眇躬,恐無以副卿此意。
可悉意輔朕,庶同濟此道。
” 一日講席,群臣退,帝留安石坐,曰:“有欲與卿從容議論者。
”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劉備必得諸葛亮,然後可以有為,二子誠不世出之人也。
”安石曰:“陛下誠能為堯、舜,則必有臯、夔、稷、Ι誠能為高宗,則必有傅說。
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衆,百年承平,學者不為不多。
然常患無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擇術未明,推誠未至,雖有臯、夔、稷、&Iota、傅說之賢,亦将為小人所蔽,卷懷而去爾。
”帝曰:“何世無小人,雖堯、舜之時,不能無四兇。
”安石曰:“惟能辨四兇而誅之,此其所以為堯、舜也。
若使四兇得肆其讒慝,則臯、夔、稷、&Iota亦安肯苟食其祿以終身乎?” 登州婦人惡其夫寝陋,夜以刃昔刂之,傷而不死。
獄上,朝議皆當之死,安石獨援律辨證之為合從謀殺傷,減二等論。
帝從安石說,且著為令。
二年二月,拜參知政事。
上謂曰:“人皆不能知卿,以為卿但知經術,不曉世務。
”安石對曰:“經術正所以經世務,但後世所謂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為經術不可施于世務爾。
”上問:“然而卿所施設以何先?”安石曰:“變風俗,立法度,最方今之所急也。
”上以為然。
于是設制置三司條例司,命與知樞密院事陳升之同領之。
安石令其黨呂惠卿任其事。
而農田水利、青苗、均輸、保甲、免役、市易、保馬、方田諸役相繼并興,号為新法,遣提舉官四十餘輩頒行天下。
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錢,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斂。
均輸法者,以發運之職改為均輸,假以錢貨,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預知在京倉庫所當辦者,得以便宜蓄買。
保甲之法,籍鄉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戰陣。
免役之法,據家赀高下,各令出錢雇人充役,下至單丁、女戶、本來無役者,亦一概輸錢,謂之助役錢。
市易之法,聽人賒貸縣官财貨,以田宅或金帛為抵當,出息十分之二,過期不輸,息外每月更加罰錢百分之二。
保馬之法,凡五路義保願養馬者,戶一匹,以監牧見馬給之,或官與其直使自市,歲一閱其肥瘠,死病者補償。
方田之法,以東西南北各千步,當四十一頃六十六畝一百六十步為一方,歲以九月,令、佐分地計量,驗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稅數。
又有免行錢者,約京師百物諸行利入厚薄,皆令納錢,與免行戶祗應。
自是四方争言農田水利,古陂廢堰,悉務興複。
又令民封狀增價以買坊場,又增茶監之額,又設措置河北籴便司,廣積糧谷于臨流州縣,以備饋運。
由是賦斂愈重,而天下騷然矣。
禦史中丞呂誨論安石過失十事,帝為出誨,安石薦呂公著代之。
韓琦谏疏至,帝感悟,欲從之,安石求去。
司馬光答诏有“士夫沸騰,黎民騷動”之語,安石怒,抗章自辨。
帝為巽辭謝,令呂惠卿谕旨,韓绛又勸帝留之。
安石入謝,因為上言中外大臣、從官、台谏、朝士朋比之情,且曰:“陛下欲以先王之正道勝天下流俗,故與天下流俗相為重輕。
”流俗權重則天下之人歸流俗,陛下權重則天下之人歸陛下。
權者與物相為重輕,雖千鈞之物,所加損不過铢兩而移。
今奸人欲敗先王之正道,以沮陛下之所為。
于是陛下與流俗之權适争輕重之時,加铢兩之力,則用力至微,而天下之權已歸于流俗矣,此所以紛紛也。
”上以為然,安石乃視事,琦說不得行。
安石與光素厚,光援朋友責善之義,三诒書反覆勸之,安石不樂。
帝用光副樞密,光辭未拜而安石出,命遂寝。
公著雖為所引,亦以請罷新法出颍州。
禦史劉述、劉琦、錢ダ、孫昌齡、王子韶、程颢、張戬、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谏官範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皆不得其言,相繼去。
驟用秀州推官李定為禦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臨、蘇頌封還詞頭,禦史林旦、薛昌朝、範育論定不孝,皆罷逐。
翰林學士範鎮三疏言青苗,奪職緻仕。
惠卿遭喪去,安石未知所托,得曾布,信任之,亞于惠卿。
三年十二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明年春,京東、河北有烈風之異,民大恐。
帝批付中書,令省事安靜以應天變,放遣兩路募夫,責監司、郡守不以上聞者。
安石執不下。
開封民避保甲,有截指斷腕者,知府韓維言之,帝問安石,安石曰:“此固未可知,就令有之,亦不足怪。
今士大夫睹新政,尚或紛然驚異,況于二十萬戶百姓,固有愚為人所惑動者,豈應為此遂不敢一有所為邪?”帝曰:“民言合而聽之則勝,亦不可不畏也。
” 東明民或遮宰相為訴助役錢,安石白帝曰:“知縣買蕃,乃範仲淹之婿,好附流俗,緻民如是。
”又曰:“治民當知其情僞利病,不可示姑息。
若縱之使妄經省台,鳴鼓邀駕,恃衆僥幸,則非所以為政。
”其強辯背理率類此。
帝用韓維為中丞,安石憾曩言,指為善附流俗以非上所建立,因維辭而止。
歐陽修乞緻仕,馮京請留之,安石曰:“修附麗韓琦,以琦為社稷臣。
如此人,在一郡則壞一郡,在朝廷則壞朝廷,留之安用?”乃聽之。
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安石謂罰輕不足以阻奸,至比之共、鲧。
靈台郎尤瑛言天久陰,星失度,宜退安石,即黥隸英州。
唐ぁ本以安石引薦為谏官,因請對極論其罪,谪死。
文彥博言市易與下争利,緻華嶽山崩。
安石曰:“華山之變,殆天意為小人發。
市易之起,自為細民久困以抑兼并爾,于官何利焉。
”阏其奏,出彥博守魏。
于是呂公著、韓維,安石藉以立聲譽者也;歐陽修、文彥博,薦己者也;富弼、韓琦,用為侍從者也;司馬光、範鎮,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遺力。
禮官議正太廟太祖東向之位,安石獨定議還僖祖于祧廟,議者合争之,弗得。
上元夕,從駕乘馬入宣德門,衛士诃止之,策其馬。
安石怒,上章請逮治。
禦史蔡确言:“宿衛之士,拱扈至尊而已,宰相下馬非其處,所應诃止。
”帝卒為杖衛士,斥内侍,安石猶不平。
王韶開熙河奏功,帝以安石主議,解所服玉帶賜之。
七年春,天下久旱,饑民流離,帝憂形于色,對朝嗟歎,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安石曰:“水旱常數,堯、湯所不免,此不足招聖慮,但當修人事以應之。
”帝曰:“此豈細事,朕所以恐懼者,正為人事之未修爾。
今取免行錢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遜語。
自近臣以至後族,無不言其害。
兩宮泣下,憂京師亂起,以為天旱更失人心。
”安石曰:“近臣不知為誰,若兩宮有言,乃向經、曹佾所為爾。
”馮京曰:“臣亦聞之。
”安石曰:“士大夫不者以京為歸,故京獨聞此言,臣未之聞也。
”監安上門鄭俠上疏,繪所見流民扶老攜幼困苦之狀,為圖以獻,曰:“旱由安石所緻,去安石,天必雨。
”俠又坐窮嶺南。
慈聖、宣仁二太後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
”帝亦疑之,遂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江甯府,自禮部侍郎超九轉為吏部尚書。
呂惠卿服阕,安石朝夕汲引之,至是,白為參知政事,又乞召韓绛代己。
二人守其成模不少失,時号绛為“傳法沙門”,惠卿為“護法善神”。
而惠卿實欲自得政,忌安石複來,因鄭俠獄陷其弟安國,又起李士甯獄以傾安石。
绛覺其意,密白帝請召之。
八年二月,複拜相,安石承命即倍道來。
《三經義》成,加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以子為龍圖閣直學士,辭,惠卿勸帝允其請,由是嫌隙愈著。
惠卿為蔡承禧所擊,居家俟命,風禦史中丞鄧绾,複彈惠卿與知華亭縣張若濟為奸利事,置獄鞠之,惠卿出守陳。
十月,彗出東方,诏求直言,及詢政事之未協于民者。
安石率同列疏言:“晉武帝五年,彗出轸;十年,又有孛。
而其在位二十八年,與《乙巳占》所期不合。
蓋天道遠,先王雖有官占,而所信者人事而已。
天文之變無窮,上下傳會,豈無偶合。
周公、召公豈欺成王哉。
其言中宗享國日久,則曰‘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不敢荒甯。
’其言夏、商多曆年所,亦曰‘德’而已。
裨竈言火而驗,欲禳之,國僑不聽,則曰‘不用吾言,鄭又将火。
’僑終不聽,鄭亦不火。
有如裨竈,未免妄誕,況今星工哉?所傳占書,又世所禁,謄寫僞誤,尤不可知。
陛下盛德至善,非特賢于中宗,周、召所言,則既閱而盡之矣,豈須愚瞽複有所陳。
竊聞兩宮以此為憂,望以臣等所言力行開慰。
”帝曰:“聞民間殊苦新法。
”安石曰:“祁寒暑雨,民猶怨咨,此無庸恤。
”帝曰:“豈若并祁寒暑雨之怨亦無邪?”安石不悅,退而屬疾卧,帝慰勉起之。
其黨謀曰:“今不取上素所不喜者暴進用之,則權輕,将有窺人間隙者。
”安石是其策。
帝喜其出,悉從之。
時出師安南,諜得其露布,言:“中國作青苗、助役之法,窮困生民。
我今出兵,欲相拯濟。
”安石怒,自草敕榜诋之。
華亭獄久不成,以屬門下客呂嘉問、練亨甫共議,取鄧绾所列惠卿事,維他書下制獄,安石不知也。
省吏告惠卿于陳,惠卿以狀,且訟安石曰:“安石盡棄所學,隆尚縱橫之末數,方命矯令,罔上要君。
此數惡力行于年歲之間,雖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
”又發安石私書曰“無使上知”者。
帝以示安石,安石謝無有,歸以問,言其情,安石咎之。
憤恚,疽發背死。
安石暴绾罪增雲:“為臣子弟求官及薦臣婿蔡卞”,遂與亨甫皆得罪。
绾始以附安石居言職,及安石與呂惠卿相傾,绾極力助攻惠卿。
上頗厭安石所為,绾懼失勢,屢留之于上。
其言無所顧忌。
亨甫險薄,谄事以進,至是皆斥。
安石之再相也,屢謝病求去,及子死,尤悲傷不堪,力請解機務。
上益厭之,罷為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甯府。
明年,改集禧觀使,封舒國公,屢乞還将相印。
元豐二年,複拜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
換特進,改封荊。
哲宗立,加司空。
元元年卒,年六十六,贈太傅。
紹聖中,谥曰“文”,配享神宗廟庭。
崇甯三年,又配食文宣王廟,列于顔、孟之次,追封舒王。
欽宗時,楊時以為言,诏停之。
高宗用趙鼎、呂聰問言,停宗廟配享,削其王封。
初,安石訓釋《詩》、《書》、《周禮》,既成,頒之學官,天下号曰“新義”。
晚居金陵,又作《字說》。
多穿鑿傅會,其流入于佛、老。
一時學者,無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說,先儒傳注,一切廢不用。
黜《春秋》之書,不使列于學官,至戲目為“斷爛朝報”。
安石未貴詩,名震京師,性不好華腴,自奉至儉,或衣垢不浣,面垢不洗,世多稱其賢。
蜀人蘇洵獨曰:“是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慝。
”作《辨奸論》以刺之,謂王衍、廬杞合為一人。
安石性強忮,遇事無可否,自信所見,執意不回。
至議變法,而在廷交執不可,安石傅經義,出己意,辨論辄數百言,衆不能诎。
甚者謂“天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