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墓志
【尚書祠部郎中集賢殿修撰蕭君墓志銘】
區希範誅,廣西困于兵,诏以尚書屯田員外郎蕭君知桂州,兼廣西都巡檢、提舉兵甲溪峒事。
至則因其故俗,治以寬大,廣西遂安。
而君以材選,為荊湖南路提點刑獄。
未幾,以君之信于南方也,又以君為廣西水陸計度轉運使。
方是時,侬智高搜兵誘聚中國亡命,陰以其衆窺邊境,而邊吏士尚皆不寤。
君獨憂此,以謂必為南方之患,乃選遣才辯吏,說智高内屬,上書言狀,請因以一官撫之,使抗交趾,且可以纾患。
書下樞密,樞密以智高故屬交趾,納之生事,以诏問君:“能保交趾不争智高,智高終無為寇,則具以聞。
”君曰:“蠻夷視利則動,必保其往,非臣之所能。
顧今中國勢未可以有事于蠻夷,則如智高者撫之而已。
且智高才武強力,非交趾所能争而畜也。
就其能争,則蠻夷方自相攻,吾乃所以閑而無事。
”争議至五六,而樞密遂绌君言不報。
君又奏請擇将吏、繕兵械、修城郭以待變,亦至五六,又皆不報。
而君以召歸,智高果反邕州,殺其守将,出入廣東、西十有一州,所至殘破,吏士多走死。
樞密乃更歸責于君,以知吉州,一時士大夫紛紛欲為君訟,君遂絕口無所道。
世以此稱君長者,又因知君智謀果可以任邊事。
居頃之,遂複以為廣東轉運使,又以直昭文館知桂州。
當是時,侬宗旦聚兵智高故地,無所屬,邕州為之警,諸将皆議興師,君又獨持招降之議。
朝廷用君議,宗旦遂釋兵服,以為西頭供奉官,而邊無事。
于是君積官至尚書刑部郎中,以集賢殿修撰再任。
會蠻申紹泰反,巡檢宋士堯戰死,仁宗使中貴人出視,君坐士堯死降知江州。
而提點刑獄因中貴人言君罪狀,朝廷為置獄。
而君所坐止于贖金,諸提點刑獄所言多無之,然猶奪兩官以免。
稍除監撫州鹽酒,辭不往,以分司南京就第。
諸公多欲薦起之者,君遂告老,即以尚書祠部郎中緻仕。
君諱固,字幹臣。
初以進士選桂陽監判官、楚州團練推官,用舉者二十三人,改大理寺丞,知開封府陽武、永康軍青城兩縣,通判虔州。
以方略擒盜,賜書獎谕,移知江州。
所至皆有善狀,推賢舉善,束縛奸吏,明而不殘。
于财利尤能開阖斂散。
故在廣東收銅鹽課,皆倍前以十萬數。
治平三年,年六十五,以九月十七日卒于家。
初娶隴西縣君李氏,再娶彭城縣君劉氏。
子男二人,洵,袁州軍事推官,前死;,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鄂州嘉魚縣事。
女三人,嫁江州湖口縣主簿何正臣,龔州司戶參軍歐陽成,其季尚幼也。
孫男女十八人。
蕭氏故長沙人,君曾祖諱處鈞,當湖南馬氏時為衡州司馬,以馬氏方亂,棄其官歸李氏江南,不願仕。
有賜田百頃袁州之新喻,新喻後屬臨江軍,故今為臨江新喻人。
祖諱紹,考諱世則,皆以儒學不仕,而考以君故贈官至光祿卿。
君之疾革也,出其奏議焚之,其子孫所錄傳尚二百馀篇。
蓋其言詳密,多世務之要。
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葬君新喻安和鄉長宣裡佛子岡。
銘曰: 司馬去荊,望此南國。
君贲厥趾,蕭宗以殖。
緻功蠻方,時告厥猶。
朝為弗聞,疆場用憂。
受慝不讓,退安一州。
既窮而通,終以無偶。
銘詩幽宮,傳載永久。
【贈光祿少卿趙君墓志銘】 侬智高反廣南,攻破諸州,州将之以義死者二人,而康州趙君,餘嘗知其為賢者也。
君用叔祖蔭試将作監主簿,選許州陽翟縣主簿、潭州司法參軍,數以公事抗轉運使,連劾奏君,而州将為君訟于朝,以故得無坐。
用舉者為溫州樂清縣令,又用舉者就除甯海軍節度推官。
知衢州江山縣,斷治出己,當于民心,而吏不能得民一錢,棄物道上,人無敢取者。
餘嘗至衢州,而君之去江山蓋已久矣,衢人尚思君之所為而稱說之不容口。
又用舉者改大理寺丞,知徐州彭城縣。
祀明堂恩改太子右贊善大夫,移知康州。
至二月而侬智高來攻,君悉其卒三百以戰,智高為之少卻。
至夜,君顧夫人取州印佩之,使負其子以匿,曰:“明日賊必大至,吾知不敵,然不可以去,汝留死無為也。
”明日,戰不勝,遂抗賊以死,于是君年四十二。
兵馬監押馬貴者,與卒三百人亦皆死,而無一人亡者。
初,君戰時,馬貴惶擾至不能食飲,君獨飽如平時,至夜,貴卧不能著寝,君
至則因其故俗,治以寬大,廣西遂安。
而君以材選,為荊湖南路提點刑獄。
未幾,以君之信于南方也,又以君為廣西水陸計度轉運使。
方是時,侬智高搜兵誘聚中國亡命,陰以其衆窺邊境,而邊吏士尚皆不寤。
君獨憂此,以謂必為南方之患,乃選遣才辯吏,說智高内屬,上書言狀,請因以一官撫之,使抗交趾,且可以纾患。
書下樞密,樞密以智高故屬交趾,納之生事,以诏問君:“能保交趾不争智高,智高終無為寇,則具以聞。
”君曰:“蠻夷視利則動,必保其往,非臣之所能。
顧今中國勢未可以有事于蠻夷,則如智高者撫之而已。
且智高才武強力,非交趾所能争而畜也。
就其能争,則蠻夷方自相攻,吾乃所以閑而無事。
”争議至五六,而樞密遂绌君言不報。
君又奏請擇将吏、繕兵械、修城郭以待變,亦至五六,又皆不報。
而君以召歸,智高果反邕州,殺其守将,出入廣東、西十有一州,所至殘破,吏士多走死。
樞密乃更歸責于君,以知吉州,一時士大夫紛紛欲為君訟,君遂絕口無所道。
世以此稱君長者,又因知君智謀果可以任邊事。
居頃之,遂複以為廣東轉運使,又以直昭文館知桂州。
當是時,侬宗旦聚兵智高故地,無所屬,邕州為之警,諸将皆議興師,君又獨持招降之議。
朝廷用君議,宗旦遂釋兵服,以為西頭供奉官,而邊無事。
于是君積官至尚書刑部郎中,以集賢殿修撰再任。
會蠻申紹泰反,巡檢宋士堯戰死,仁宗使中貴人出視,君坐士堯死降知江州。
而提點刑獄因中貴人言君罪狀,朝廷為置獄。
而君所坐止于贖金,諸提點刑獄所言多無之,然猶奪兩官以免。
稍除監撫州鹽酒,辭不往,以分司南京就第。
諸公多欲薦起之者,君遂告老,即以尚書祠部郎中緻仕。
君諱固,字幹臣。
初以進士選桂陽監判官、楚州團練推官,用舉者二十三人,改大理寺丞,知開封府陽武、永康軍青城兩縣,通判虔州。
以方略擒盜,賜書獎谕,移知江州。
所至皆有善狀,推賢舉善,束縛奸吏,明而不殘。
于财利尤能開阖斂散。
故在廣東收銅鹽課,皆倍前以十萬數。
治平三年,年六十五,以九月十七日卒于家。
初娶隴西縣君李氏,再娶彭城縣君劉氏。
子男二人,洵,袁州軍事推官,前死;,試秘書省校書郎,知鄂州嘉魚縣事。
女三人,嫁江州湖口縣主簿何正臣,龔州司戶參軍歐陽成,其季尚幼也。
孫男女十八人。
蕭氏故長沙人,君曾祖諱處鈞,當湖南馬氏時為衡州司馬,以馬氏方亂,棄其官歸李氏江南,不願仕。
有賜田百頃袁州之新喻,新喻後屬臨江軍,故今為臨江新喻人。
祖諱紹,考諱世則,皆以儒學不仕,而考以君故贈官至光祿卿。
君之疾革也,出其奏議焚之,其子孫所錄傳尚二百馀篇。
蓋其言詳密,多世務之要。
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葬君新喻安和鄉長宣裡佛子岡。
銘曰: 司馬去荊,望此南國。
君贲厥趾,蕭宗以殖。
緻功蠻方,時告厥猶。
朝為弗聞,疆場用憂。
受慝不讓,退安一州。
既窮而通,終以無偶。
銘詩幽宮,傳載永久。
【贈光祿少卿趙君墓志銘】 侬智高反廣南,攻破諸州,州将之以義死者二人,而康州趙君,餘嘗知其為賢者也。
君用叔祖蔭試将作監主簿,選許州陽翟縣主簿、潭州司法參軍,數以公事抗轉運使,連劾奏君,而州将為君訟于朝,以故得無坐。
用舉者為溫州樂清縣令,又用舉者就除甯海軍節度推官。
知衢州江山縣,斷治出己,當于民心,而吏不能得民一錢,棄物道上,人無敢取者。
餘嘗至衢州,而君之去江山蓋已久矣,衢人尚思君之所為而稱說之不容口。
又用舉者改大理寺丞,知徐州彭城縣。
祀明堂恩改太子右贊善大夫,移知康州。
至二月而侬智高來攻,君悉其卒三百以戰,智高為之少卻。
至夜,君顧夫人取州印佩之,使負其子以匿,曰:“明日賊必大至,吾知不敵,然不可以去,汝留死無為也。
”明日,戰不勝,遂抗賊以死,于是君年四十二。
兵馬監押馬貴者,與卒三百人亦皆死,而無一人亡者。
初,君戰時,馬貴惶擾至不能食飲,君獨飽如平時,至夜,貴卧不能著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