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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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府副率至左監門衛大将軍,逮今上即位,則再至三品。
而公夫人朱氏,亦封錢塘、仙遊、永安縣太君。
太君有美志純行,年六十三,以天聖七年六月六日,卒于其子之官舍,而以嘉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與公合葬。
公幼而願恭,長而敏武,涉書喜謀,将有以為,而卒不克,蓋知者傷焉。
唯忠壯不屈,以诒祿于其後世,而團練君實能力承以大厥家。
噫,其可銘也哉。
李氏世家鄭之原武。
公諱興,字仲舉。
曾祖諱,祖諱光,父諱元超,皆弗仕。
公生一男二女,二女皆早死。
孫六人,其二人早死。
,今為尚書都官郎中,馀皆以父蔭仕,昌齡終三班差使,{艹榮}今為右班殿直,蕖今為左班殿直。
銘曰: 李姓之始,聃周隐史。
厥家鄭邦,代晦其光。
公奮自田,啟迹班行。
匪熊匪罴,彼萬其旅。
帝徂伐之,孰緻予武?操戈以先,所遇斃逃。
曰敵可盡,其來滔滔。
終沉于戎,唯義之濟。
闵有傳祿,追榮以暨。
誰無孫子,錫命在幽,我以吾功,克稱無羞。
銘詩後觀,有石道周。
【故淮南江浙荊湖南北等路制置茶鹽礬酒稅兼都大發運副使贈尚書工部侍郎蕭公神道碑】 蕭氏,故長沙人也,去馬氏亂遷江南,又為廬陵人。
公曾祖諱霁,仕李氏,終洪州武甯縣令。
祖諱煥,考諱良輔,皆不仕。
公諱定基,字守一,用天禧三年進士補嶽州軍事推官;以母夫人陳氏喪罷。
後除虔州觀察推官。
人饑,說州将以便宜粜倉米,秋籴償之,所救活甚多。
監納潭州茶米,舉者十八人,遷大理寺丞,知臨江軍新喻縣,移監成都府市買務。
蜀引二江溉諸縣田,多少有約。
李順為亂時,成都大豪樊氏,盜約改一晝夜為六,由此他縣歲賂樊氏縣,乃得其馀水。
訟二十年不決,轉運使以屬公。
公曰:“約所以為均,即不均,約不可恃也。
”乃親決水,視一晝夜,而樊氏縣水有馀,樊氏即伏罪,諸縣得水如故約。
轉運使以為能,舉知黎州。
州近蠻,出善馬,異時勢人多以托守,公一拒絕,蠻大喜。
于是累遷至太常博士,以博士召兼監察禦史裡行。
成都王請鑄小鐵錢為大錢,當十,鑄十得三,是廢十得三十也。
公疏以為不便,而議诎。
中貴人妄告兩浙轉運使罪,以公往治,直之。
蕲州王蒙正恃勢賂橫猾,誣屬縣長罪死,又以公往治,告随吏曰:“蒙正賂汝,受之,以告我。
”蒙正果賂吏直三百萬,公因以正其獄。
仁宗欲官公一子,公乃以讓其随吏,除開封府判官。
于是自監察再遷至侍禦史,除江西水陸計度轉運使,奏事稱上意,賜三品服。
三司稅賦雕羽,民入一尺,費馀百錢,奏以鵝鹳代之。
宜州蠻為寇,乃移廣西兼安撫。
公馳至,問所以反,曰:“吾知之矣。
”乃搜諸州澄海忠敢士萬人,守要害,戒諸将,賊至乃擊,歸則已,蠻不複動。
明年,邕州甲洞與永平寨将秦珏争銀冶,殺珏反,邊大擾。
公曰:“蠻何敢?是必珏有以緻之。
”問之果然。
乃廢銀冶,誅道賊熟戶數十人,又移交州讨殺珏者,而邊遂定。
仁宗曰:“邊吏好生事,蕭某如此,可召用。
”三司度支判官王琪使江淮浙議鹽酒事,請公俱往,乃除三司鹽鐵判官,與琪俱使江淮浙議鹽酒事。
至吉州,除江淮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以官卒于家,享年五十四。
實慶曆二年五月十四日,以其年九月二十日葬廬陵儒行鄉故舍之原。
公寬厚寡欲,内行孝友,稱于鄉裡。
尤知為吏,在所皆有聲績。
夫人河陽縣君毛氏。
五男子,汝砺、汝諧、汝器、汝士、汝,皆進士。
汝砺終太常博士,汝器終殿中丞,汝諧今為尚書屯田員外郎,汝士今為永州祈陽縣令,故累贈至尚書工部侍郎,而墓碑未刻,汝諧請曰:“先人于王氏有故,子銘士大夫多矣。
”某曰:“然,是宜以屬我。
”乃銘曰: 蕭氏食ガ,漢功之冠。
卒成齊梁,以戾于唐。
人不絕史,與唐終始。
厥遷廬陵,來自長沙,使乎禦史,于宋初家。
折獄禦戎,有聲無嘩。
祿則世繼,而年不遐。
揚詩墓石,以相哀嗟。
【尚書工部侍郎樞密直學士狄公神道碑】 狄氏故并人,唐武後時有以諒直
而公夫人朱氏,亦封錢塘、仙遊、永安縣太君。
太君有美志純行,年六十三,以天聖七年六月六日,卒于其子之官舍,而以嘉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與公合葬。
公幼而願恭,長而敏武,涉書喜謀,将有以為,而卒不克,蓋知者傷焉。
唯忠壯不屈,以诒祿于其後世,而團練君實能力承以大厥家。
噫,其可銘也哉。
李氏世家鄭之原武。
公諱興,字仲舉。
曾祖諱,祖諱光,父諱元超,皆弗仕。
公生一男二女,二女皆早死。
孫六人,其二人早死。
,今為尚書都官郎中,馀皆以父蔭仕,昌齡終三班差使,{艹榮}今為右班殿直,蕖今為左班殿直。
銘曰: 李姓之始,聃周隐史。
厥家鄭邦,代晦其光。
公奮自田,啟迹班行。
匪熊匪罴,彼萬其旅。
帝徂伐之,孰緻予武?操戈以先,所遇斃逃。
曰敵可盡,其來滔滔。
終沉于戎,唯義之濟。
闵有傳祿,追榮以暨。
誰無孫子,錫命在幽,我以吾功,克稱無羞。
銘詩後觀,有石道周。
【故淮南江浙荊湖南北等路制置茶鹽礬酒稅兼都大發運副使贈尚書工部侍郎蕭公神道碑】 蕭氏,故長沙人也,去馬氏亂遷江南,又為廬陵人。
公曾祖諱霁,仕李氏,終洪州武甯縣令。
祖諱煥,考諱良輔,皆不仕。
公諱定基,字守一,用天禧三年進士補嶽州軍事推官;以母夫人陳氏喪罷。
後除虔州觀察推官。
人饑,說州将以便宜粜倉米,秋籴償之,所救活甚多。
監納潭州茶米,舉者十八人,遷大理寺丞,知臨江軍新喻縣,移監成都府市買務。
蜀引二江溉諸縣田,多少有約。
李順為亂時,成都大豪樊氏,盜約改一晝夜為六,由此他縣歲賂樊氏縣,乃得其馀水。
訟二十年不決,轉運使以屬公。
公曰:“約所以為均,即不均,約不可恃也。
”乃親決水,視一晝夜,而樊氏縣水有馀,樊氏即伏罪,諸縣得水如故約。
轉運使以為能,舉知黎州。
州近蠻,出善馬,異時勢人多以托守,公一拒絕,蠻大喜。
于是累遷至太常博士,以博士召兼監察禦史裡行。
成都王請鑄小鐵錢為大錢,當十,鑄十得三,是廢十得三十也。
公疏以為不便,而議诎。
中貴人妄告兩浙轉運使罪,以公往治,直之。
蕲州王蒙正恃勢賂橫猾,誣屬縣長罪死,又以公往治,告随吏曰:“蒙正賂汝,受之,以告我。
”蒙正果賂吏直三百萬,公因以正其獄。
仁宗欲官公一子,公乃以讓其随吏,除開封府判官。
于是自監察再遷至侍禦史,除江西水陸計度轉運使,奏事稱上意,賜三品服。
三司稅賦雕羽,民入一尺,費馀百錢,奏以鵝鹳代之。
宜州蠻為寇,乃移廣西兼安撫。
公馳至,問所以反,曰:“吾知之矣。
”乃搜諸州澄海忠敢士萬人,守要害,戒諸将,賊至乃擊,歸則已,蠻不複動。
明年,邕州甲洞與永平寨将秦珏争銀冶,殺珏反,邊大擾。
公曰:“蠻何敢?是必珏有以緻之。
”問之果然。
乃廢銀冶,誅道賊熟戶數十人,又移交州讨殺珏者,而邊遂定。
仁宗曰:“邊吏好生事,蕭某如此,可召用。
”三司度支判官王琪使江淮浙議鹽酒事,請公俱往,乃除三司鹽鐵判官,與琪俱使江淮浙議鹽酒事。
至吉州,除江淮浙荊湖制置發運副使,以官卒于家,享年五十四。
實慶曆二年五月十四日,以其年九月二十日葬廬陵儒行鄉故舍之原。
公寬厚寡欲,内行孝友,稱于鄉裡。
尤知為吏,在所皆有聲績。
夫人河陽縣君毛氏。
五男子,汝砺、汝諧、汝器、汝士、汝,皆進士。
汝砺終太常博士,汝器終殿中丞,汝諧今為尚書屯田員外郎,汝士今為永州祈陽縣令,故累贈至尚書工部侍郎,而墓碑未刻,汝諧請曰:“先人于王氏有故,子銘士大夫多矣。
”某曰:“然,是宜以屬我。
”乃銘曰: 蕭氏食ガ,漢功之冠。
卒成齊梁,以戾于唐。
人不絕史,與唐終始。
厥遷廬陵,來自長沙,使乎禦史,于宋初家。
折獄禦戎,有聲無嘩。
祿則世繼,而年不遐。
揚詩墓石,以相哀嗟。
【尚書工部侍郎樞密直學士狄公神道碑】 狄氏故并人,唐武後時有以諒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