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誅文幹傳首長安 卻颉利修和突厥

關燈
卻說輔公祏棄城出走,意欲南奔越州,因左遊仙已出任越州總管,所以有心往依。

    偏唐将李靖入丹陽,李世勣不肯放松,連夜追來。

    公祏奔至句容,從騎隻五百人,到了天暮,投宿常州,聞部将吳騷等,拟執己獻唐,連忙斬關逃去,随身妻子,一并棄去,隻有心腹數十人,走至武康,為野人所攻,西門君儀戰死,公祏被擒,送至丹陽,立即枭斬,傳首長安。

    又出兵分捕餘黨,凡自左遊仙以下,多半捕誅,約計公祏僭号,僅閱六月,即就殲滅。

    江南皆平,高祖聞捷,大喜道:“靖系蕭輔的膏肓呢。

    蕭輔指蕭銑及輔公祏。

    雖古韓白衛霍,無以過此。

    ”遂授孝恭為東南道行台右仆射,靖為行台兵部尚書。

    既而行台罷撤,孝恭改任揚州大都督,靖為都督府長史,惟張善安解入京都,廷訊時委罪諸将,自稱無辜,高祖卻也赦宥,嗣由丹陽搜得逆書,由孝恭盡行赍獻,善安明與公祏通書,無可抵賴,方才伏誅。

    隻公祏僞造伏威的詐書,也由高祖檢視,疑為實事,即追除伏威名籍,籍沒家資。

    阚稜恃功不遜,為孝恭所憎,也把他所有田産,一并籍沒。

    阚稜不服,竟與孝恭争論,惹得孝恭怒起,竟誣他與公祏通謀,殺死了事。

    伏威受枉,阚稜尤覺含冤。

    孝恭之罪,百口難辭。

    秦王世民,頗知伏威等含冤,及即位初年,始為昭雪,發還家産,這且慢表。

     且說唐高祖武德七年,中國大勢,已歸統一,所有從前盜名竊字,割據州縣諸草寇,盡行消滅,隻有梁師都尚據朔方,未曾削平。

    高祖暫息兵争,整頓内治,于是正官階,定學制,修刑法,官階分作數級,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次尚書、門下、中書、秘書、殿中、内侍、為六省,又次為禦史台,又次為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仆、大理、鴻胪、司農、太府,共九等,又次為将作監,又次為國子學,又次為天策上将府屬,又次為左右衛至左右領衛為十四衛,東宮置三師即太師,太傅,太保。

    三少即少師,少傅,少保。

    詹事,王公置府佐國官,公主置職司,并為京職事官,州縣鎮戍,為外執事官。

    文散官自從一品起,至從九品,分二十八階,武散官自從一品起,至從九品,分三十一階,大緻是參照隋制,互有損益,學制有國子學、三品以上之子孫入之。

    太學、四五品以上之子孫入之。

    四門學、六七品之子孫及庶人之俊造者入之。

    律學、八品九品之子孫及庶人之習法令者入之。

    書學、習文字者入之。

    算學習計數者入之。

    六種,均隸屬國子監,惟崇文館弘文館等,為宗親及功臣子弟入學,不歸國子監統轄。

    此外如各州縣鄉,一律置學,限年畢業,按次遞升,與選舉法并行,學校以習經為主要科,選舉以命策為主要科,各有進階,不相混雜。

    刑法多從隋舊,十惡不赦,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内亂。

    五刑,笞、杖、徒、流、死。

    八議,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俱依隋律。

    另訂十二律,名例、衛禁、職制、戶婚、廄庫、擅興、賊盜、鬥訟、詐僞、雜律、捕亡、斷獄。

    與隋制互有異同,此三條為立國大綱,故特别叙明。

    就是租、庸、調三法,亦重行訂定,人民十六歲以上為丁,每丁給田一頃。

    歲入租粟二石,便叫作租。

    丁男随鄉所出,輸納绫絹絁綿布麻等,立有定限,便叫作庸。

    人民每歲應充公役二十日,如不欲充役,當酌出庸值,以日為計,每日出絹三尺,二十日須出絹六丈,便叫作調。

    倘或有事征發,閱十五日,将調免去,三十日租調俱免,遭小災免租,遇中災免調,遇大災租庸調俱免。

    士大夫既經食祿,不得與民争利,征取有制,海内稱便。

    唐立租庸調法,已見第十回中,此處再行叙及,因相傳為唐室美制故耳。

     正在整綱饬紀的時候,忽由慶州出一駭聞,乃是都督楊文幹造反,全州俱被占領了。

    原來楊文幹嘗宿衛東宮,與建成最相親暱,建成與世民有隙,常與文幹密謀,欲害世民,元吉亦嘗參議,且語建成道:“欲殺世民,但教弟一舉手,便足了事,何必多設謀劃呢。

    ”談何容易。

    文幹很是贊成。

    一日,世民從高祖幸元吉第,元吉令護軍宇文寶等,埋伏室内,因潛告建成,欲踐前言。

    建成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