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封建制與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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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旗手了。
來吧!來吧!幹吧!成為新人吧!變得渺小吧!”—— ①五世紀,法蘭克王國的奠基人,擊敗西哥特國王阿拉裡克二世。
②伊斯蘭國家的酋長,入侵高盧,被擊敗。
③七世紀,奧斯特拉斯的“宮相”,以勇敢著稱。
④法國在這些戰役中打敗了西班牙、日耳曼帝國、英國等等。
⑤法王于一五一五年在此打敗瑞士。
⑥法王于一二一四年在此打敗日耳曼皇帝。
⑦一四一五年法國在此大敗于英王亨利五世。
侯爵停了一會兒又說: “可是我們要保持偉大。
你們殺國王,殺貴族,殺僧侶,推翻、破壞、屠殺,将一切踩在腳下,用靴子踩碎古老的箴言,踏平王位,踐踏神壇,消滅無主,還在上面跳舞。
這是你們的事。
你們是一群叛徒和懦夫,根本不懂得什麼叫獻身和自我犧牲。
我說完了,現在您送我上斷頭台吧,子爵先生。
我有幸是您卑微的仆人。
” 他又補充說: “呵!我對您講了你們是什麼人!其實這與我有何相幹?我已經死了。
” “您自由了。
”戈萬說。
戈萬朝侯爵走去,脫下指揮官的鬥篷,将它披在侯爵身上,并拉下風帽遮住眼睛。
他們兩人一樣高。
“你這是幹什麼?”候爵問道。
戈萬提高嗓門喊道: “中尉,給我開門。
” 門開了。
戈萬又大聲說: “我走後要關好門。
” 接着他便将驚呆的侯爵推出門外。
我們還記得,在這間變成警衛室的低矮的大廳裡隻有一盞角質燈,燈光使一切顯得撲朔迷離,黑暗多于光明。
在朦胧的微光下,未入睡的士兵看見一個身材高高的,身着帶有飾帶的指揮官鬥篷和風帽的人從他們中間走過,朝出口走去。
他們向他敬軍禮。
那人走過去了。
侯爵慢慢地穿過警衛室,穿過缺口,在缺口上碰了幾次頭,走出去了。
哨兵以為是戈萬,向他舉槍緻敬。
他來到外面,離森林不過兩百步遠。
他腳下是田野的青草,面前是空間、黑夜、自由、生命;他停下,一動不動地站了片刻,仿佛一個人聽從了别人的指揮,接受了這個意外,從開着的門裡走了出來,現在想看看這樣做對不對.于是不忙着往前走,而是最後再思考一下。
他專心默想片刻,然後舉起右手,用大拇指和中指打了一個響指,說道:“當然。
” 于是他走開了。
牢房的門已經關上。
戈萬在裡面。
二軍事法庭 在當時,有關軍事法庭的一切幾乎都是由當事人決定的。
仲馬①曾在立法議會上提出軍事立法草案,後來搭洛又在五百人院中進行修改,然而,有關軍事法庭的法典直到帝國時期才定稿。
附帶說一句,從帝國時期起,軍事法庭進行表決時必須從下級軍官開始,但在大革命時還沒有這項規定。
一七九三年,軍事法庭的庭長本人就幾乎是整個法庭,由他挑選法庭成員,排列軍階順序,确定表決方式;他既是主人又是審判官。
一樓的大廳曾經築有防禦工事,現在是警衛室,西穆爾丹決定把這裡作為軍事法庭,這樣一來,從牢房到法庭,從法庭到斷頭台便可縮短距離。
按照他的命令,軍事法庭于中午十二時開庭。
法庭布置如下:三把 ①法國将軍(一七六二-一八0六)。
草墊椅,一張杉木桌,兩支點燃的蠟燭,桌前有一張凳子。
椅子是給審判官,凳子是給被告的。
桌子兩端各有一個凳子,一個是給助審員的,他是司務長,另一個是給記錄員的,他是一位下士。
桌上有一簡紅色蠟漆,一個共和國的銅印,兩個墨水瓶,兩沓白紙,兩張印刷的告示。
告示都排放在那裡,一張告示宣布的是不受法律保護,另一張告示上是國民公會的法令。
中間的那把椅子背靠着一簇三色旗。
在這個過于簡陋的時期,布置從簡,警衛室很快就變成了法庭。
庭長的位置在中央,正對着牢房的門。
聽衆是士兵。
兩名憲兵守在木凳兩旁。
西穆爾丹坐在中央,右手是蓋尚上尉,他是第一審判官,左手是拉杜中士,他是第二審判官。
西穆爾丹頭戴有三色翎飾的帽子,挂着軍刀,腰間插着兩把槍,臉上那塊鮮紅色的刀疤使他更顯得兇悍。
拉杜的傷口已被包紮。
他頭上纏一塊手帕,手帕上的血迹在慢慢擴大。
中午十二時,審判還未開始。
一名信使站在法庭的桌子旁邊,人們聽見他的馬在外面蹬蹄。
西穆爾丹正在寫信,他寫道: 救國委員會委員公民們: 朗特納克已被捕,明日将被處決。
他寫上日期,簽上名,将信紙把好,封好,交給信使,信使立刻就走了。
接着,西穆爾丹高聲說: “打開牢門。
” 那兩名憲兵拉開門檢,打開牢門,走了進去。
西穆爾丹擡起頭,抱着兩臂,看着門大聲說: “把犯人帶上來。
” 在開着的門拱下,在兩名憲兵中間,出現了一個人。
這是戈萬。
西穆爾丹一陣顫抖,驚呼道: “戈萬!” 接着又說: “帶犯人。
” “我就是。
”戈萬說。
“你?” “是我。
” “那朗特納克呢?” “自由了。
” “自由!” “是的。
” “逃跑了?” “逃跑了。
” 西穆爾丹戰戰兢兢地喃喃說: “對了,這是他的城堡,他熟悉所有的出口,地牢大概與某個出口相通,我早該想到這一點。
他逃掉了,而且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
” “有人幫助他。
”戈萬說。
“幫他逃跑?” “幫他逃跑。
” “是誰?” “是我。
” “是你!” “是我。
” “你在胡說!” “我走進牢房和犯人單獨呆在一起,我脫下鬥篷披在他身上,将風帽拉下來蓋着他的臉。
他冒充我走了出去,我冒充他留了下來。
我在這裡。
” “你沒有這樣做!” “我做了。
” “這不可能。
” “這是事實。
” “将朗特納克帶上來。
” “他不在這裡了。
士兵們見他披着指揮官的鬥篷,以為是我,便讓他過去了,當時天還黑着。
” “你瘋了。
” “我說的是事實。
” 沉寂片刻。
西穆爾丹嗫嚅道: “那麼你該判……” “死刑。
”戈萬說。
西穆爾丹臉色慘白,像是被砍下的頭。
他一動不動,猶如五雷轟頂,似乎停止了呼吸。
他額頭上沁出一大滴汗珠。
他用加強的語氣說: “憲兵,讓被告坐下。
” 戈萬在凳子上坐下。
西穆爾丹又說: “憲兵,拔刀。
” 這是常見的規矩,當被告可能被判死刑時就這樣做。
憲兵拔出刀來。
西穆爾丹的聲音又恢複了原狀。
“被告,起立。
”他說。
他不再以親昵的口氣稱呼戈萬了。
三表決 戈萬站了起來。
“你叫什麼名字?”西穆爾丹問道。
戈萬答道: “戈萬。
” 西穆爾丹繼續訊問: “你是誰?” “我是北方海岸遠征隊的總指揮官。
” “你是逃跑者的親戚或盟友嗎?” “我是他的侄孫。
” “你知道國民公會的法令嗎?” “我看見您桌上有那張告示。
” “你對這項法令怎麼看?” “我簽了這項法令,而且下令執行,是我讓人貼出這份告示的,告示下方還有我的名字。
” “你找一個辯護人吧。
” “我自己來辯護。
” “說吧。
” 西穆爾丹又變得毫無表情,隻是他更像平靜的岩石,而不像沉着的人。
戈萬沉默片刻,仿佛在沉思。
西穆爾丹又說: “你要說什麼為自己辯護?” 戈萬慢慢擡起頭,但不着任何人,說道: “是這樣。
一件事使我看不見另一件事。
我身旁發生的一件義舉使我忘記了一百件罪行。
一邊是老人,一邊是孩子,他們使我忘了責任。
我忘了被焚燒的村莊、被蹂躏的田野、被屠殺的俘虜、被結果的傷員、被槍殺的婦女;我忘了被出賣給英國的法蘭西,我放走了謀殺祖國的人。
我是有罪的。
我這樣說仿佛在指責自己,其實不然,我在為自己辯護。
當罪犯認錯時,他拯救的是唯一值得拯救的東西:榮譽。
” “你要說的就是這些嗎?”西穆爾丹問道。
“還有一句話:我是首領,應該作表率,你們是審判官,也該作表率。
” “你要求什麼表率?” “死刑。
” “你覺得這公平嗎?” “而且必要。
” “你坐下。
” 作為助審員的司務長站起來宣讀法令,首先是關于前侯爵德-朗特納克不受法律保護的決定,其次是國民公會關于對幫助叛亂分子越獄逃跑者一律處死的法令,最後是法令告示下方的幾行字,寫的是禁止對上述叛亂分子“提供幫助和支持”,“否則處以死刑”,簽名的是“遠征隊總指揮官戈萬”。
他念完後便坐了下來。
西穆爾丹抱着手臂說: “被告注意。
公衆注意聽,注意看,别說話。
法律擺在你們面前。
法庭将進行表決,以簡單多數作出判決。
每位審判官将高聲陳述意見,當着被告的面,因為裁判是正大光明的。
” 他又接着說: “請第一審判官發言。
說吧,蓋尚上尉。
” 蓋尚上尉似乎看不見西穆爾丹,也看不見戈萬。
他垂着眼皮,眼睛死死盯住那張法令告示,仿佛它是深淵。
他說: “法律是明确的。
與普通人相比,審判官既少一點東西又多一點東西,少的是心,多的是裁判權。
公元前四一四年,曼利烏斯①處死了自己的兒子,因為他違抗命令打了勝仗。
破壞紀律使要以命抵罪。
而今天受到破壞的是法律,是高于紀律的法律。
憐憫之心使祖國重陷于危難之中。
憐憫産生了罪惡的後果。
戈萬指揮
來吧!來吧!幹吧!成為新人吧!變得渺小吧!”—— ①五世紀,法蘭克王國的奠基人,擊敗西哥特國王阿拉裡克二世。
②伊斯蘭國家的酋長,入侵高盧,被擊敗。
③七世紀,奧斯特拉斯的“宮相”,以勇敢著稱。
④法國在這些戰役中打敗了西班牙、日耳曼帝國、英國等等。
⑤法王于一五一五年在此打敗瑞士。
⑥法王于一二一四年在此打敗日耳曼皇帝。
⑦一四一五年法國在此大敗于英王亨利五世。
侯爵停了一會兒又說: “可是我們要保持偉大。
你們殺國王,殺貴族,殺僧侶,推翻、破壞、屠殺,将一切踩在腳下,用靴子踩碎古老的箴言,踏平王位,踐踏神壇,消滅無主,還在上面跳舞。
這是你們的事。
你們是一群叛徒和懦夫,根本不懂得什麼叫獻身和自我犧牲。
我說完了,現在您送我上斷頭台吧,子爵先生。
我有幸是您卑微的仆人。
” 他又補充說: “呵!我對您講了你們是什麼人!其實這與我有何相幹?我已經死了。
” “您自由了。
”戈萬說。
戈萬朝侯爵走去,脫下指揮官的鬥篷,将它披在侯爵身上,并拉下風帽遮住眼睛。
他們兩人一樣高。
“你這是幹什麼?”候爵問道。
戈萬提高嗓門喊道: “中尉,給我開門。
” 門開了。
戈萬又大聲說: “我走後要關好門。
” 接着他便将驚呆的侯爵推出門外。
我們還記得,在這間變成警衛室的低矮的大廳裡隻有一盞角質燈,燈光使一切顯得撲朔迷離,黑暗多于光明。
在朦胧的微光下,未入睡的士兵看見一個身材高高的,身着帶有飾帶的指揮官鬥篷和風帽的人從他們中間走過,朝出口走去。
他們向他敬軍禮。
那人走過去了。
侯爵慢慢地穿過警衛室,穿過缺口,在缺口上碰了幾次頭,走出去了。
哨兵以為是戈萬,向他舉槍緻敬。
他來到外面,離森林不過兩百步遠。
他腳下是田野的青草,面前是空間、黑夜、自由、生命;他停下,一動不動地站了片刻,仿佛一個人聽從了别人的指揮,接受了這個意外,從開着的門裡走了出來,現在想看看這樣做對不對.于是不忙着往前走,而是最後再思考一下。
他專心默想片刻,然後舉起右手,用大拇指和中指打了一個響指,說道:“當然。
” 于是他走開了。
牢房的門已經關上。
戈萬在裡面。
二軍事法庭 在當時,有關軍事法庭的一切幾乎都是由當事人決定的。
仲馬①曾在立法議會上提出軍事立法草案,後來搭洛又在五百人院中進行修改,然而,有關軍事法庭的法典直到帝國時期才定稿。
附帶說一句,從帝國時期起,軍事法庭進行表決時必須從下級軍官開始,但在大革命時還沒有這項規定。
一七九三年,軍事法庭的庭長本人就幾乎是整個法庭,由他挑選法庭成員,排列軍階順序,确定表決方式;他既是主人又是審判官。
一樓的大廳曾經築有防禦工事,現在是警衛室,西穆爾丹決定把這裡作為軍事法庭,這樣一來,從牢房到法庭,從法庭到斷頭台便可縮短距離。
按照他的命令,軍事法庭于中午十二時開庭。
法庭布置如下:三把 ①法國将軍(一七六二-一八0六)。
草墊椅,一張杉木桌,兩支點燃的蠟燭,桌前有一張凳子。
椅子是給審判官,凳子是給被告的。
桌子兩端各有一個凳子,一個是給助審員的,他是司務長,另一個是給記錄員的,他是一位下士。
桌上有一簡紅色蠟漆,一個共和國的銅印,兩個墨水瓶,兩沓白紙,兩張印刷的告示。
告示都排放在那裡,一張告示宣布的是不受法律保護,另一張告示上是國民公會的法令。
中間的那把椅子背靠着一簇三色旗。
在這個過于簡陋的時期,布置從簡,警衛室很快就變成了法庭。
庭長的位置在中央,正對着牢房的門。
聽衆是士兵。
兩名憲兵守在木凳兩旁。
西穆爾丹坐在中央,右手是蓋尚上尉,他是第一審判官,左手是拉杜中士,他是第二審判官。
西穆爾丹頭戴有三色翎飾的帽子,挂着軍刀,腰間插着兩把槍,臉上那塊鮮紅色的刀疤使他更顯得兇悍。
拉杜的傷口已被包紮。
他頭上纏一塊手帕,手帕上的血迹在慢慢擴大。
中午十二時,審判還未開始。
一名信使站在法庭的桌子旁邊,人們聽見他的馬在外面蹬蹄。
西穆爾丹正在寫信,他寫道: 救國委員會委員公民們: 朗特納克已被捕,明日将被處決。
他寫上日期,簽上名,将信紙把好,封好,交給信使,信使立刻就走了。
接着,西穆爾丹高聲說: “打開牢門。
” 那兩名憲兵拉開門檢,打開牢門,走了進去。
西穆爾丹擡起頭,抱着兩臂,看着門大聲說: “把犯人帶上來。
” 在開着的門拱下,在兩名憲兵中間,出現了一個人。
這是戈萬。
西穆爾丹一陣顫抖,驚呼道: “戈萬!” 接着又說: “帶犯人。
” “我就是。
”戈萬說。
“你?” “是我。
” “那朗特納克呢?” “自由了。
” “自由!” “是的。
” “逃跑了?” “逃跑了。
” 西穆爾丹戰戰兢兢地喃喃說: “對了,這是他的城堡,他熟悉所有的出口,地牢大概與某個出口相通,我早該想到這一點。
他逃掉了,而且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
” “有人幫助他。
”戈萬說。
“幫他逃跑?” “幫他逃跑。
” “是誰?” “是我。
” “是你!” “是我。
” “你在胡說!” “我走進牢房和犯人單獨呆在一起,我脫下鬥篷披在他身上,将風帽拉下來蓋着他的臉。
他冒充我走了出去,我冒充他留了下來。
我在這裡。
” “你沒有這樣做!” “我做了。
” “這不可能。
” “這是事實。
” “将朗特納克帶上來。
” “他不在這裡了。
士兵們見他披着指揮官的鬥篷,以為是我,便讓他過去了,當時天還黑着。
” “你瘋了。
” “我說的是事實。
” 沉寂片刻。
西穆爾丹嗫嚅道: “那麼你該判……” “死刑。
”戈萬說。
西穆爾丹臉色慘白,像是被砍下的頭。
他一動不動,猶如五雷轟頂,似乎停止了呼吸。
他額頭上沁出一大滴汗珠。
他用加強的語氣說: “憲兵,讓被告坐下。
” 戈萬在凳子上坐下。
西穆爾丹又說: “憲兵,拔刀。
” 這是常見的規矩,當被告可能被判死刑時就這樣做。
憲兵拔出刀來。
西穆爾丹的聲音又恢複了原狀。
“被告,起立。
”他說。
他不再以親昵的口氣稱呼戈萬了。
三表決 戈萬站了起來。
“你叫什麼名字?”西穆爾丹問道。
戈萬答道: “戈萬。
” 西穆爾丹繼續訊問: “你是誰?” “我是北方海岸遠征隊的總指揮官。
” “你是逃跑者的親戚或盟友嗎?” “我是他的侄孫。
” “你知道國民公會的法令嗎?” “我看見您桌上有那張告示。
” “你對這項法令怎麼看?” “我簽了這項法令,而且下令執行,是我讓人貼出這份告示的,告示下方還有我的名字。
” “你找一個辯護人吧。
” “我自己來辯護。
” “說吧。
” 西穆爾丹又變得毫無表情,隻是他更像平靜的岩石,而不像沉着的人。
戈萬沉默片刻,仿佛在沉思。
西穆爾丹又說: “你要說什麼為自己辯護?” 戈萬慢慢擡起頭,但不着任何人,說道: “是這樣。
一件事使我看不見另一件事。
我身旁發生的一件義舉使我忘記了一百件罪行。
一邊是老人,一邊是孩子,他們使我忘了責任。
我忘了被焚燒的村莊、被蹂躏的田野、被屠殺的俘虜、被結果的傷員、被槍殺的婦女;我忘了被出賣給英國的法蘭西,我放走了謀殺祖國的人。
我是有罪的。
我這樣說仿佛在指責自己,其實不然,我在為自己辯護。
當罪犯認錯時,他拯救的是唯一值得拯救的東西:榮譽。
” “你要說的就是這些嗎?”西穆爾丹問道。
“還有一句話:我是首領,應該作表率,你們是審判官,也該作表率。
” “你要求什麼表率?” “死刑。
” “你覺得這公平嗎?” “而且必要。
” “你坐下。
” 作為助審員的司務長站起來宣讀法令,首先是關于前侯爵德-朗特納克不受法律保護的決定,其次是國民公會關于對幫助叛亂分子越獄逃跑者一律處死的法令,最後是法令告示下方的幾行字,寫的是禁止對上述叛亂分子“提供幫助和支持”,“否則處以死刑”,簽名的是“遠征隊總指揮官戈萬”。
他念完後便坐了下來。
西穆爾丹抱着手臂說: “被告注意。
公衆注意聽,注意看,别說話。
法律擺在你們面前。
法庭将進行表決,以簡單多數作出判決。
每位審判官将高聲陳述意見,當着被告的面,因為裁判是正大光明的。
” 他又接着說: “請第一審判官發言。
說吧,蓋尚上尉。
” 蓋尚上尉似乎看不見西穆爾丹,也看不見戈萬。
他垂着眼皮,眼睛死死盯住那張法令告示,仿佛它是深淵。
他說: “法律是明确的。
與普通人相比,審判官既少一點東西又多一點東西,少的是心,多的是裁判權。
公元前四一四年,曼利烏斯①處死了自己的兒子,因為他違抗命令打了勝仗。
破壞紀律使要以命抵罪。
而今天受到破壞的是法律,是高于紀律的法律。
憐憫之心使祖國重陷于危難之中。
憐憫産生了罪惡的後果。
戈萬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