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封建制與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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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旗手了。

    來吧!來吧!幹吧!成為新人吧!變得渺小吧!”—— ①五世紀,法蘭克王國的奠基人,擊敗西哥特國王阿拉裡克二世。

     ②伊斯蘭國家的酋長,入侵高盧,被擊敗。

     ③七世紀,奧斯特拉斯的“宮相”,以勇敢著稱。

     ④法國在這些戰役中打敗了西班牙、日耳曼帝國、英國等等。

     ⑤法王于一五一五年在此打敗瑞士。

     ⑥法王于一二一四年在此打敗日耳曼皇帝。

     ⑦一四一五年法國在此大敗于英王亨利五世。

     侯爵停了一會兒又說: “可是我們要保持偉大。

    你們殺國王,殺貴族,殺僧侶,推翻、破壞、屠殺,将一切踩在腳下,用靴子踩碎古老的箴言,踏平王位,踐踏神壇,消滅無主,還在上面跳舞。

    這是你們的事。

    你們是一群叛徒和懦夫,根本不懂得什麼叫獻身和自我犧牲。

    我說完了,現在您送我上斷頭台吧,子爵先生。

    我有幸是您卑微的仆人。

    ” 他又補充說: “呵!我對您講了你們是什麼人!其實這與我有何相幹?我已經死了。

    ” “您自由了。

    ”戈萬說。

     戈萬朝侯爵走去,脫下指揮官的鬥篷,将它披在侯爵身上,并拉下風帽遮住眼睛。

    他們兩人一樣高。

     “你這是幹什麼?”候爵問道。

     戈萬提高嗓門喊道: “中尉,給我開門。

    ” 門開了。

     戈萬又大聲說: “我走後要關好門。

    ” 接着他便将驚呆的侯爵推出門外。

     我們還記得,在這間變成警衛室的低矮的大廳裡隻有一盞角質燈,燈光使一切顯得撲朔迷離,黑暗多于光明。

    在朦胧的微光下,未入睡的士兵看見一個身材高高的,身着帶有飾帶的指揮官鬥篷和風帽的人從他們中間走過,朝出口走去。

    他們向他敬軍禮。

    那人走過去了。

     侯爵慢慢地穿過警衛室,穿過缺口,在缺口上碰了幾次頭,走出去了。

     哨兵以為是戈萬,向他舉槍緻敬。

     他來到外面,離森林不過兩百步遠。

    他腳下是田野的青草,面前是空間、黑夜、自由、生命;他停下,一動不動地站了片刻,仿佛一個人聽從了别人的指揮,接受了這個意外,從開着的門裡走了出來,現在想看看這樣做對不對.于是不忙着往前走,而是最後再思考一下。

    他專心默想片刻,然後舉起右手,用大拇指和中指打了一個響指,說道:“當然。

    ” 于是他走開了。

     牢房的門已經關上。

    戈萬在裡面。

     二軍事法庭 在當時,有關軍事法庭的一切幾乎都是由當事人決定的。

    仲馬①曾在立法議會上提出軍事立法草案,後來搭洛又在五百人院中進行修改,然而,有關軍事法庭的法典直到帝國時期才定稿。

    附帶說一句,從帝國時期起,軍事法庭進行表決時必須從下級軍官開始,但在大革命時還沒有這項規定。

     一七九三年,軍事法庭的庭長本人就幾乎是整個法庭,由他挑選法庭成員,排列軍階順序,确定表決方式;他既是主人又是審判官。

     一樓的大廳曾經築有防禦工事,現在是警衛室,西穆爾丹決定把這裡作為軍事法庭,這樣一來,從牢房到法庭,從法庭到斷頭台便可縮短距離。

     按照他的命令,軍事法庭于中午十二時開庭。

    法庭布置如下:三把 ①法國将軍(一七六二-一八0六)。

    草墊椅,一張杉木桌,兩支點燃的蠟燭,桌前有一張凳子。

     椅子是給審判官,凳子是給被告的。

    桌子兩端各有一個凳子,一個是給助審員的,他是司務長,另一個是給記錄員的,他是一位下士。

     桌上有一簡紅色蠟漆,一個共和國的銅印,兩個墨水瓶,兩沓白紙,兩張印刷的告示。

    告示都排放在那裡,一張告示宣布的是不受法律保護,另一張告示上是國民公會的法令。

     中間的那把椅子背靠着一簇三色旗。

    在這個過于簡陋的時期,布置從簡,警衛室很快就變成了法庭。

     庭長的位置在中央,正對着牢房的門。

     聽衆是士兵。

     兩名憲兵守在木凳兩旁。

     西穆爾丹坐在中央,右手是蓋尚上尉,他是第一審判官,左手是拉杜中士,他是第二審判官。

     西穆爾丹頭戴有三色翎飾的帽子,挂着軍刀,腰間插着兩把槍,臉上那塊鮮紅色的刀疤使他更顯得兇悍。

     拉杜的傷口已被包紮。

    他頭上纏一塊手帕,手帕上的血迹在慢慢擴大。

     中午十二時,審判還未開始。

    一名信使站在法庭的桌子旁邊,人們聽見他的馬在外面蹬蹄。

    西穆爾丹正在寫信,他寫道: 救國委員會委員公民們: 朗特納克已被捕,明日将被處決。

     他寫上日期,簽上名,将信紙把好,封好,交給信使,信使立刻就走了。

     接着,西穆爾丹高聲說: “打開牢門。

    ” 那兩名憲兵拉開門檢,打開牢門,走了進去。

     西穆爾丹擡起頭,抱着兩臂,看着門大聲說: “把犯人帶上來。

    ” 在開着的門拱下,在兩名憲兵中間,出現了一個人。

     這是戈萬。

     西穆爾丹一陣顫抖,驚呼道: “戈萬!” 接着又說: “帶犯人。

    ” “我就是。

    ”戈萬說。

     “你?” “是我。

    ” “那朗特納克呢?” “自由了。

    ” “自由!” “是的。

    ” “逃跑了?” “逃跑了。

    ” 西穆爾丹戰戰兢兢地喃喃說: “對了,這是他的城堡,他熟悉所有的出口,地牢大概與某個出口相通,我早該想到這一點。

    他逃掉了,而且不需要任何人的幫助。

    ” “有人幫助他。

    ”戈萬說。

     “幫他逃跑?” “幫他逃跑。

    ” “是誰?” “是我。

    ” “是你!” “是我。

    ” “你在胡說!” “我走進牢房和犯人單獨呆在一起,我脫下鬥篷披在他身上,将風帽拉下來蓋着他的臉。

    他冒充我走了出去,我冒充他留了下來。

    我在這裡。

    ” “你沒有這樣做!” “我做了。

    ” “這不可能。

    ” “這是事實。

    ” “将朗特納克帶上來。

    ” “他不在這裡了。

    士兵們見他披着指揮官的鬥篷,以為是我,便讓他過去了,當時天還黑着。

    ” “你瘋了。

    ” “我說的是事實。

    ” 沉寂片刻。

    西穆爾丹嗫嚅道: “那麼你該判……” “死刑。

    ”戈萬說。

     西穆爾丹臉色慘白,像是被砍下的頭。

    他一動不動,猶如五雷轟頂,似乎停止了呼吸。

    他額頭上沁出一大滴汗珠。

     他用加強的語氣說: “憲兵,讓被告坐下。

    ” 戈萬在凳子上坐下。

     西穆爾丹又說: “憲兵,拔刀。

    ” 這是常見的規矩,當被告可能被判死刑時就這樣做。

     憲兵拔出刀來。

     西穆爾丹的聲音又恢複了原狀。

     “被告,起立。

    ”他說。

     他不再以親昵的口氣稱呼戈萬了。

     三表決 戈萬站了起來。

     “你叫什麼名字?”西穆爾丹問道。

     戈萬答道: “戈萬。

    ” 西穆爾丹繼續訊問: “你是誰?” “我是北方海岸遠征隊的總指揮官。

    ” “你是逃跑者的親戚或盟友嗎?” “我是他的侄孫。

    ” “你知道國民公會的法令嗎?” “我看見您桌上有那張告示。

    ” “你對這項法令怎麼看?” “我簽了這項法令,而且下令執行,是我讓人貼出這份告示的,告示下方還有我的名字。

    ” “你找一個辯護人吧。

    ” “我自己來辯護。

    ” “說吧。

    ” 西穆爾丹又變得毫無表情,隻是他更像平靜的岩石,而不像沉着的人。

     戈萬沉默片刻,仿佛在沉思。

     西穆爾丹又說: “你要說什麼為自己辯護?” 戈萬慢慢擡起頭,但不着任何人,說道: “是這樣。

    一件事使我看不見另一件事。

    我身旁發生的一件義舉使我忘記了一百件罪行。

    一邊是老人,一邊是孩子,他們使我忘了責任。

    我忘了被焚燒的村莊、被蹂躏的田野、被屠殺的俘虜、被結果的傷員、被槍殺的婦女;我忘了被出賣給英國的法蘭西,我放走了謀殺祖國的人。

    我是有罪的。

    我這樣說仿佛在指責自己,其實不然,我在為自己辯護。

    當罪犯認錯時,他拯救的是唯一值得拯救的東西:榮譽。

    ” “你要說的就是這些嗎?”西穆爾丹問道。

     “還有一句話:我是首領,應該作表率,你們是審判官,也該作表率。

    ” “你要求什麼表率?” “死刑。

    ” “你覺得這公平嗎?” “而且必要。

    ” “你坐下。

    ” 作為助審員的司務長站起來宣讀法令,首先是關于前侯爵德-朗特納克不受法律保護的決定,其次是國民公會關于對幫助叛亂分子越獄逃跑者一律處死的法令,最後是法令告示下方的幾行字,寫的是禁止對上述叛亂分子“提供幫助和支持”,“否則處以死刑”,簽名的是“遠征隊總指揮官戈萬”。

     他念完後便坐了下來。

     西穆爾丹抱着手臂說: “被告注意。

    公衆注意聽,注意看,别說話。

    法律擺在你們面前。

    法庭将進行表決,以簡單多數作出判決。

    每位審判官将高聲陳述意見,當着被告的面,因為裁判是正大光明的。

    ” 他又接着說: “請第一審判官發言。

    說吧,蓋尚上尉。

    ” 蓋尚上尉似乎看不見西穆爾丹,也看不見戈萬。

    他垂着眼皮,眼睛死死盯住那張法令告示,仿佛它是深淵。

    他說: “法律是明确的。

    與普通人相比,審判官既少一點東西又多一點東西,少的是心,多的是裁判權。

    公元前四一四年,曼利烏斯①處死了自己的兒子,因為他違抗命令打了勝仗。

    破壞紀律使要以命抵罪。

    而今天受到破壞的是法律,是高于紀律的法律。

    憐憫之心使祖國重陷于危難之中。

    憐憫産生了罪惡的後果。

    戈萬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