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上刑罰的地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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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讨論期間有一個陪審官死了,自然應當赦免被告,并宣告無罪釋放,州長既有權拘捕被告,自然也有釋放他的權利。
州長使人特别尊敬和畏懼的是,他負責執行“陛下所有的命令”,這個幅度太可怕了。
于是專橫霸道就在這些公文裡安了家。
叫做“執标官”的軍官和驗屍官簇擁着他,市場的官員也加入行列,有騎馬的,有穿制服的,他這支衛隊簡直漂亮極了。
張伯倫說州長是“司法、法律和州的生命”。
①拉丁文:顯貴的。
②拉丁文:明察秋毫的。
③拉丁文:真正的起訴書。
④拉丁文:我們不了解。
在英國有一種令人難以覺察的破壞作用,一直在不斷地粉碎、割裂法律和習慣。
我們再說一遍,現在不管州長也好,鐵棒官也好,承法吏也好,都不再執行他們當時執行的職務了。
古代的英國,權力相當混亂,職權範圍沒有明确的規定,結果發生了許許多多侵權的事實,現在這種情況已經不可能産生了。
警察和司法也不再相互混淆。
雖然名稱還存在,可是他們的職務已經改變了。
我們甚至可以相信,連“鐵棒官”這個名稱的含義也變了。
它從前是一個官職,現在卻變成地區的名稱;從前的“百家長”變成了現在的“百家鄉”。
此外,當時的州長把法國從前叫做民政署長和警政署長的兩個官吏的職權,或多或少地合并或者攬在自己的權限之内。
警察局一七○四年七月十二日的舊檔案把巴黎的民政署長形容得非常到家:“民政署長先生絕不讨厭家庭糾紛,因為争來争去總是他沾光。
”至于警政署長,這是一個有多重性格、變幻不定的可怕人物。
雷耐-達爾讓松就是他們中間的一個最典型的人物,用聖西門的話來說,他的臉是陰曹地府裡的三個判官合起來的。
陰曹地府裡的這三個判官,我們已經在倫敦的主教門見過了。
第七章戰栗 格溫普蘭聽見關上小門,所有的門闩咔嚓一聲都闩上的時候,打了一個寒戰。
剛剛關上的這個門,對他來說,好像是光明和黑暗的交通孔道,一邊是螞蟻窩似的塵世,另外的一邊是死亡的世界;他覺得陽光普照的萬物好像都撇在身後,仿佛他穿過了生命的邊界,從此跟生命絕緣了。
他心裡一陣沉痛。
他們要拿他怎麼辦呢?這一切是什麼意思? 他在什麼地方? 周圍什麼也看不見;他站在黑暗裡。
門關上以後,他暫時兩眼發黑。
連那個窗洞也跟門一樣關起來了。
沒有通風孔,沒有燈。
這是古時候的一個預防措施。
監獄的入口處不許有亮光,好讓新來的人看不見任何标記。
格溫普蘭伸開兩隻手摸了一下,右邊是牆,左邊也是牆;他是在一條走廊裡。
漸漸地,不知道從哪兒漏出來的一點地窖似的幽光,在黑暗裡飄動着,再加上他那兩隻擴大了的瞳孔,他才能分辨出這兒那兒有一條線,面前模模糊糊地出現了這條走廊的輪廓。
除了于蘇斯言過其實的言談之外,從來沒有見過嚴厲的刑罰的格溫普蘭,覺得自己仿佛被一隻黑暗的大手抓住了。
被神秘的法律之手抓住,實在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我們不拘在什麼東西面前,都能勇氣百倍,可是一到了法院面前就洩氣了。
為什麼呢?因為人類的公道好比夜色朦胧的黃昏,法官是在那裡摸索。
他想起于蘇斯曾經告訴他必須保持沉默。
他想再看見蒂。
在他這種情況,他感覺到有一種無法解釋的專制的東西,他不願去觸犯它。
有的時候越是想弄清楚,反而越糟。
但是另一方面,他這次遭遇的壓力卻是那麼大,結果他讓步了,忍不住提了一個問題。
“各位先生,”他問道,“你們把我帶到哪兒去?” 他們沒有回答他。
這是秘密逮捕法,諾曼底原文有明文規定:Asilentiariisostiopraepositisintroductisunt①。
①拉丁文:看守人應該悄悄地從門裡進來。
這個沉默使格溫普蘭寒心了。
直到這時為止,他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堅強的人。
他能自給自足。
自給自足就是力量。
他過的是離群索居的生活,他想一個離群索居的人自然也不會受人的攻擊。
而現在呢,他突然感覺到一種聯合起來的醜惡的力量把他壓在下面了。
怎樣跟法律這個可怕的無名氏鬥争呢?他被這個謎難倒了。
一種無名的恐懼找到了他的弱點。
再說,他一夜沒有睡覺,也沒有吃過東西;他隻在茶杯裡濕潤過一下嘴唇。
他一整夜胡思亂想,現在他身上在發燒。
他渴了,說不定是餓了。
怨恨不平的胃囊把什麼都攪亂了。
從昨天晚上起,意外的事件不停地在襲擊他。
激動在折磨他,也在支持他;沒有風暴,船帆不過是一塊破布。
但是疾風能把這塊非常柔軟的破布吹得鼓膨膨的,直到把它撕破才肯罷休。
他覺得自己心裡也有這樣的一隻帆。
他覺得自己馬上就要坍下來了。
他就要摔倒在地上,失掉知覺了嗎?暈倒是女人耍的手段,可是對男子漢來說,卻是一種恥辱。
他挺起了身子,可是卻戰栗起來。
他覺得自己好像站不穩了。
第八章歎息 他們繼續前進。
他們順着走廊朝前走。
沒有現成的檔案室。
沒有登記處。
當時的監獄是不重視文件的。
它隻消把你關在裡面就行了,常常連為什麼關你也不知道。
作為一個監獄,裡面隻要有犯人就夠了。
這一隊人馬隻得拉長他們的行列,适應走廊的形勢。
他們差不多是一個跟着一個走;鐵棒官在前,緊跟着是格溫普蘭,随後是承法吏;最後是警察,他們擠在一起走着,像個瓶塞似地堵住格溫普蘭身後的走廊。
走廊越來越窄;現在格溫普蘭的兩隻肘彎都能碰着牆壁;圓頂是石子和水泥做的,隔開幾步就有花崗石的拱基垂下來,擋住去路;必須低下頭來才能走過;在這個走廊裡可不能奔跑;即使要逃走,也得慢慢地走;走廊跟腸子一樣,曲折迂回;腸子總是彎彎曲曲的,監獄的腸子也跟人的腸子一樣。
這裡那裡,一會兒在右邊,一會兒在左邊,不時有一個在牆上挖出來的方洞,洞外裝着很粗的鐵栅,使人能夠看見裡面的扶梯,有的通到上面,有的通到下面。
他們來到一個關着的門前面,門開了,他們走過去以後,門又關上了。
後來他們又走過第二個給他們讓路的門,接着是第三個,它在它的鉸鍊上轉了一下。
這些門開開又關上,好像是自動的。
看不見一個人。
走廊越來越窄,圓頂越來越低,到未了就非得彎着腰不能前進了。
牆上朝外滲水,圓頂上有水滴下來,走廊裡的石闆地也跟腸子一樣粘糊糊的。
一種代替光亮的白朦朦的微光越來越接近乳白色了。
沒有空氣。
路是朝下去的,使人特别覺得陰風凄凄。
必須特别注意才能覺察到路是朝下去的。
在黑暗之中慢慢朝下走是很凄慘的。
從一個不知不覺往下降的斜坡上向着黑——的東西走去,再也沒有比這更可怕的了。
下降,是走進一個可怕的未知之鄉。
他們這樣走了多少時候呢?格溫普蘭說不上來。
人走了患難的道路,每一分鐘都顯得很長很長。
突然他們停了下來。
一片漆黑。
走廊稍微寬了一些。
格溫普蘭聽見了一個聲音,離他很近,隻有中國的鑼聲能給人這樣的概念,仿佛有人在深淵的石壁上敲了一下。
這是鐵棒官用他的鐵棒敲鐵闆的聲音。
鐵闆是一扇門。
這不是左右轉動的門,而是一種上下移動的門。
跟一把鋤頭差不了多少。
門槽裡發出一陣尖銳的摩擦聲,格溫普蘭眼前突然出現了一塊方形的日光。
因為那塊鐵闆升到圓頂上的一條縫裡去了,這個開門的方法跟提起一個捕鼠機的洞闆一樣。
面前開了一個洞。
所說的日光其實并不是日光,這不過是一點亮光罷了。
但是對于格溫普蘭放大的瞳人來說,這道突然而來的蒼白亮光在起頭的時候,簡直跟打閃一樣。
他剛才有好些時候什麼也沒有看見。
要在耀眼的光亮下看清東西,跟在黑夜裡一樣困難。
後來呢,他的瞳人慢慢适應了亮光,正跟剛才适應黑暗一樣。
未了,他終于看清了東西。
這道光亮起初好像太強烈,接着就在他的瞳人裡減低了強度,重新變成鉛灰色的光芒;他大着膽子把他的視線送進他面前這個打開的洞裡,他看見的東西實在可怕極了。
他腳前有二十幾級台階,又高,又窄,棱角已經磨平,左右都沒有欄杆,差不多是垂直地下降到一個很深的地窖裡,這好像是削成梯子形狀的一個石脊或者一堵牆。
台階一直通到下面。
地窖是圓的,上面是傾斜的尖形圓頂,因為沒有拱基的關系已經走了樣,凡是壓在過于沉重的建築物下面的地下室都是如此。
挖出來代替門的這個門洞,鐵闆打開後出現的這個通到台階上面的門洞,是鑿在圓頂上的,所以居高臨下,一眼望去,地窖好像一口水井。
地窖很大,如果說它是井底的話,這應該說是一口巨井的井底。
古語“有如地牢”這幾個字還不足以形容這個地窖,除非你設想地窖跟捕獅子或者老虎的陷阱有同樣的規模。
地窖裡沒有鋪石闆,也沒有鋪石子。
地上是地底下的那種又濕又冷的泥土。
地窖中央的四根難看的短柱支撐着一個笨重的尖頂形門廊,四根在門廊中央彙合的彎梁的圖案好像主教帽的内部。
門廊很高,如同放石頭棺材的古墓一樣,能夠夠得着地客的圓頂,仿佛是地窖中央的一間屋子,如果這個隻有四根柱子、沒有牆壁的敞亭也能叫做屋子的話。
門廊的拱心石下面挂着一盞銅燈,燈是圓的,跟監獄的窗子一樣,也裝着鐵栅。
這盞燈在它四周,在柱子上,圓頂上和柱子後面影影綽綽的一圈牆壁上,撒了微弱的光,光線被燈上的鐵栅隔成一個個方塊。
起初照得格溫普蘭眼花缭亂的就是這個燈光。
現在它對他來說,不過是一團朦胧的紅光罷了。
地窖裡沒有其它的光亮。
沒有窗戶,沒有門,也沒有通風孔。
在四根柱子中間,正巧是那盞燈底下最亮的地方,貼着地面躺着一個可怕的白影子。
這個影子是背脊朝下躺着的。
我們能看見一顆人頭,一對閉上的眼睛和一個人的身體,上身藏在一塊說不上什麼形狀的東西下面無法看得見,四肢跟上身連在一起,好像聖安德來的十字架,向四根柱子伸去,手腳被四根鍊子挂着。
鍊子的末端扣在四根柱子下面的鐵環上。
這個一動也不動的保持着殘酷的分屍姿勢的人影,跟死屍一樣,白得吓人。
身上沒有衣服;這是一個男子。
格溫普蘭吓呆了,從台階上朝下望。
突然間,他聽見一個垂死的人咯咯咽氣的聲音。
這個屍體還活着呢。
離這個活鬼似的人不遠的地方。
在門廊的一根彎梁底下,在一個下面墊着一塊寬石闆的大扶手椅兩邊,站着兩個裹着很長的黑殓屍布的人,一個穿紅袍子的老頭,面色鐵青,陰森吓人,手裡拿着一束玫瑰花,一動也不動地坐在扶手椅上。
一個人隻要不像格溫普蘭那樣無知,就能從那束玫瑰花知道一些事情。
在審判的時候有權拿着玫瑰花,說明這是一位皇家的法官,也是當地的法官。
倫敦市長先生現在還是這樣審判的。
每一個季節最早的玫瑰花的職責是幫助法官審判。
坐在扶手椅上的那個老頭是撒來州州長。
他跟一個有最高權力的羅馬人一樣嚴肅、威風。
扶手椅是地窖裡唯一的坐位。
扶手椅旁邊有一張桌子,上面放滿了文件和書籍,州長的那根很長的白色權杖也放在那裡。
站在州長兩邊的是兩個博士,一個是醫學博士,一個是法學博士。
我們從後者假發上的帽子上能認出他是個法學家。
兩人都穿着黑色的長袍,這一個穿的是法官的長袍,另一個穿的是法醫的長袍。
這兩種人都替他們制造出來的死人穿孝。
在州長背後的石埂上,也就是說,在那塊石闆的邊上,蹲着一個戴圓假發的書記官。
在離他不遠的石闆上放着一個筆墨盒,膝蓋上有一個文件夾,上面放着一張羊皮紙,他手裡拿着筆,做出一個準備寫字的姿勢。
這個書記官是一種叫做“看口袋的書記”;所說的口袋就在他腳前。
這是古時訴訟用的口袋,叫做“正義袋”。
在一根柱子底下有一個抱着膀子的人,身上穿的都是皮衣服。
這是劊子手的助手。
這些圍着一個被人用鍵了綁起來的囚犯的人,似乎對他們陰森森的姿勢挺得意。
誰也不動彈,也不言語。
所有這一切簡直安靜到了可怕的程度。
格溫普蘭在這兒看見的是一個上刑罰的地窖。
在英國,這種地窖很多。
布尚塔的地穴很久以來一直是做這個用處的,羅裡亞監獄的地下室也是如此。
在倫敦從前曾經存在過,現在還能看見這一類的地方,他們管那種地方叫做“夫人廣場的地牢”。
在這個地窖裡還有一個壁爐,是準備在必要的時候燒烙鐵用的。
在國王瓊時代,所有的監獄都有上刑罰的地窖,薩斯瓦克監獄也是其中之一。
下面描寫的情形當時在英國是屢見不鮮的,嚴格地說,在刑事訴訟程序上目前還可能應用;因為這些法律現在還存在。
一部野蠻的法典能跟自由和平相處,這真是英國的怪現象。
我們不能不說這是一個和睦的家庭。
不過假如有人表示懷疑,也不見得不得體吧。
一旦到了緊急關頭,這種刑法很可能借體還魂的。
英國的立法好比一隻馴服了的老虎。
它的爪子跟絲絨一樣,但是它還有爪尖。
把法律的爪尖斬掉才是聰明的辦法。
法律不知道什麼是權利。
這邊是刑罰,另外的一邊是人道。
哲學家提出抗議;但是人類的正義要同真正的正義結合起來,還需要一些時間呢。
尊敬法律,這是一句英國話。
英國對法律那麼虔誠,所以他們從來不廢止它們。
正是因為這種尊敬,他們隻好不執行它們的死刑。
一條已經不适用的古法律跟一個老婆子一樣;不過這兩種老婆子,我們都不去殺死她們。
不再跟她們打交道,這就完了。
她們認為自己還年輕美麗,讓她們去吧。
讓她們去夢想她們還在生活好了。
這種禮貌就是所謂尊敬。
諾曼底人的習慣已經滿臉皺紋了;這也礙不住英國法官對它脈脈含情。
一件古代殘酷的紀念物,如果是諾曼底人的,他們會心愛地保存它。
還有比絞刑架更殘酷的嗎?在一八六七年,他們還定了一個人的罪,要把他大卸四塊,獻給一個女人,一個女王呢①。
①指一八六七年五月,“芬尼社”巴爾克的案子——原注“芬尼社”是愛爾蘭人的一個争取民族獨立的反英組織。
再說,英國從來沒有什麼肉刑。
曆史上是這樣說的。
曆史的面皮也夠厚的了。
麥休-德-威斯敏斯特說,“撒克遜的法律是很寬厚溫柔的”,它不處死罪犯,接着他又補充說,“我們不過割掉他們的鼻子,挖出他們的眼睛,除去跟性别有關的部分罷了。
”如此而已! 格溫普蘭在台階上吓得目瞪口呆,渾身亂抖,他感到全身發冷。
他在竭力回想他可能犯過什麼罪。
随着鐵棒官的沉默而來的是這幅受刑的慘象。
當然,這是一個事實,可是是一個悲慘的事實。
他覺得擒住他的這個難解的法律之謎,在他眼裡越來越昏暗了。
躺在地上的人影又發出一聲咽氣的聲音。
格溫普蘭感覺到有人輕輕推了一下他的肩膀。
推他的是鐵棒官。
格溫普蘭明白他應該下去。
他照人家的吩咐做了。
他一級一級地順着台階往下走。
台階很窄,每一級有八九寸高。
而且又沒有欄杆。
必須很小心才能下去。
鐵棒官跟随在格溫普蘭身後,中間隔開兩級台階,筆直地拿着他的鐵棒。
鐵棒官後面是承法吏,兩人中間也保持着同樣的距離。
格溫普蘭走下這幾級台階的時候,痛心地感覺到自己仿佛被絕望吞下去了。
有如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每走下一級,光明就仿佛熄滅了一點似的。
越往下走,他的面色越蒼白,他終于走到台階底下。
地上那個被人縛在四根柱子上的毛蟲似的東西,繼續發出臨終前咽氣的聲音。
陰影裡有一個聲音說: “到這兒來。
” 格溫普蘭朝前走了一步。
“再過來一點,”聲音說。
格溫普蘭又走了一步。
“到我眼前來,”州長又說
州長使人特别尊敬和畏懼的是,他負責執行“陛下所有的命令”,這個幅度太可怕了。
于是專橫霸道就在這些公文裡安了家。
叫做“執标官”的軍官和驗屍官簇擁着他,市場的官員也加入行列,有騎馬的,有穿制服的,他這支衛隊簡直漂亮極了。
張伯倫說州長是“司法、法律和州的生命”。
①拉丁文:顯貴的。
②拉丁文:明察秋毫的。
③拉丁文:真正的起訴書。
④拉丁文:我們不了解。
在英國有一種令人難以覺察的破壞作用,一直在不斷地粉碎、割裂法律和習慣。
我們再說一遍,現在不管州長也好,鐵棒官也好,承法吏也好,都不再執行他們當時執行的職務了。
古代的英國,權力相當混亂,職權範圍沒有明确的規定,結果發生了許許多多侵權的事實,現在這種情況已經不可能産生了。
警察和司法也不再相互混淆。
雖然名稱還存在,可是他們的職務已經改變了。
我們甚至可以相信,連“鐵棒官”這個名稱的含義也變了。
它從前是一個官職,現在卻變成地區的名稱;從前的“百家長”變成了現在的“百家鄉”。
此外,當時的州長把法國從前叫做民政署長和警政署長的兩個官吏的職權,或多或少地合并或者攬在自己的權限之内。
警察局一七○四年七月十二日的舊檔案把巴黎的民政署長形容得非常到家:“民政署長先生絕不讨厭家庭糾紛,因為争來争去總是他沾光。
”至于警政署長,這是一個有多重性格、變幻不定的可怕人物。
雷耐-達爾讓松就是他們中間的一個最典型的人物,用聖西門的話來說,他的臉是陰曹地府裡的三個判官合起來的。
陰曹地府裡的這三個判官,我們已經在倫敦的主教門見過了。
第七章戰栗 格溫普蘭聽見關上小門,所有的門闩咔嚓一聲都闩上的時候,打了一個寒戰。
剛剛關上的這個門,對他來說,好像是光明和黑暗的交通孔道,一邊是螞蟻窩似的塵世,另外的一邊是死亡的世界;他覺得陽光普照的萬物好像都撇在身後,仿佛他穿過了生命的邊界,從此跟生命絕緣了。
他心裡一陣沉痛。
他們要拿他怎麼辦呢?這一切是什麼意思? 他在什麼地方? 周圍什麼也看不見;他站在黑暗裡。
門關上以後,他暫時兩眼發黑。
連那個窗洞也跟門一樣關起來了。
沒有通風孔,沒有燈。
這是古時候的一個預防措施。
監獄的入口處不許有亮光,好讓新來的人看不見任何标記。
格溫普蘭伸開兩隻手摸了一下,右邊是牆,左邊也是牆;他是在一條走廊裡。
漸漸地,不知道從哪兒漏出來的一點地窖似的幽光,在黑暗裡飄動着,再加上他那兩隻擴大了的瞳孔,他才能分辨出這兒那兒有一條線,面前模模糊糊地出現了這條走廊的輪廓。
除了于蘇斯言過其實的言談之外,從來沒有見過嚴厲的刑罰的格溫普蘭,覺得自己仿佛被一隻黑暗的大手抓住了。
被神秘的法律之手抓住,實在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我們不拘在什麼東西面前,都能勇氣百倍,可是一到了法院面前就洩氣了。
為什麼呢?因為人類的公道好比夜色朦胧的黃昏,法官是在那裡摸索。
他想起于蘇斯曾經告訴他必須保持沉默。
他想再看見蒂。
在他這種情況,他感覺到有一種無法解釋的專制的東西,他不願去觸犯它。
有的時候越是想弄清楚,反而越糟。
但是另一方面,他這次遭遇的壓力卻是那麼大,結果他讓步了,忍不住提了一個問題。
“各位先生,”他問道,“你們把我帶到哪兒去?” 他們沒有回答他。
這是秘密逮捕法,諾曼底原文有明文規定:Asilentiariisostiopraepositisintroductisunt①。
①拉丁文:看守人應該悄悄地從門裡進來。
這個沉默使格溫普蘭寒心了。
直到這時為止,他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堅強的人。
他能自給自足。
自給自足就是力量。
他過的是離群索居的生活,他想一個離群索居的人自然也不會受人的攻擊。
而現在呢,他突然感覺到一種聯合起來的醜惡的力量把他壓在下面了。
怎樣跟法律這個可怕的無名氏鬥争呢?他被這個謎難倒了。
一種無名的恐懼找到了他的弱點。
再說,他一夜沒有睡覺,也沒有吃過東西;他隻在茶杯裡濕潤過一下嘴唇。
他一整夜胡思亂想,現在他身上在發燒。
他渴了,說不定是餓了。
怨恨不平的胃囊把什麼都攪亂了。
從昨天晚上起,意外的事件不停地在襲擊他。
激動在折磨他,也在支持他;沒有風暴,船帆不過是一塊破布。
但是疾風能把這塊非常柔軟的破布吹得鼓膨膨的,直到把它撕破才肯罷休。
他覺得自己心裡也有這樣的一隻帆。
他覺得自己馬上就要坍下來了。
他就要摔倒在地上,失掉知覺了嗎?暈倒是女人耍的手段,可是對男子漢來說,卻是一種恥辱。
他挺起了身子,可是卻戰栗起來。
他覺得自己好像站不穩了。
第八章歎息 他們繼續前進。
他們順着走廊朝前走。
沒有現成的檔案室。
沒有登記處。
當時的監獄是不重視文件的。
它隻消把你關在裡面就行了,常常連為什麼關你也不知道。
作為一個監獄,裡面隻要有犯人就夠了。
這一隊人馬隻得拉長他們的行列,适應走廊的形勢。
他們差不多是一個跟着一個走;鐵棒官在前,緊跟着是格溫普蘭,随後是承法吏;最後是警察,他們擠在一起走着,像個瓶塞似地堵住格溫普蘭身後的走廊。
走廊越來越窄;現在格溫普蘭的兩隻肘彎都能碰着牆壁;圓頂是石子和水泥做的,隔開幾步就有花崗石的拱基垂下來,擋住去路;必須低下頭來才能走過;在這個走廊裡可不能奔跑;即使要逃走,也得慢慢地走;走廊跟腸子一樣,曲折迂回;腸子總是彎彎曲曲的,監獄的腸子也跟人的腸子一樣。
這裡那裡,一會兒在右邊,一會兒在左邊,不時有一個在牆上挖出來的方洞,洞外裝着很粗的鐵栅,使人能夠看見裡面的扶梯,有的通到上面,有的通到下面。
他們來到一個關着的門前面,門開了,他們走過去以後,門又關上了。
後來他們又走過第二個給他們讓路的門,接着是第三個,它在它的鉸鍊上轉了一下。
這些門開開又關上,好像是自動的。
看不見一個人。
走廊越來越窄,圓頂越來越低,到未了就非得彎着腰不能前進了。
牆上朝外滲水,圓頂上有水滴下來,走廊裡的石闆地也跟腸子一樣粘糊糊的。
一種代替光亮的白朦朦的微光越來越接近乳白色了。
沒有空氣。
路是朝下去的,使人特别覺得陰風凄凄。
必須特别注意才能覺察到路是朝下去的。
在黑暗之中慢慢朝下走是很凄慘的。
從一個不知不覺往下降的斜坡上向着黑——的東西走去,再也沒有比這更可怕的了。
下降,是走進一個可怕的未知之鄉。
他們這樣走了多少時候呢?格溫普蘭說不上來。
人走了患難的道路,每一分鐘都顯得很長很長。
突然他們停了下來。
一片漆黑。
走廊稍微寬了一些。
格溫普蘭聽見了一個聲音,離他很近,隻有中國的鑼聲能給人這樣的概念,仿佛有人在深淵的石壁上敲了一下。
這是鐵棒官用他的鐵棒敲鐵闆的聲音。
鐵闆是一扇門。
這不是左右轉動的門,而是一種上下移動的門。
跟一把鋤頭差不了多少。
門槽裡發出一陣尖銳的摩擦聲,格溫普蘭眼前突然出現了一塊方形的日光。
因為那塊鐵闆升到圓頂上的一條縫裡去了,這個開門的方法跟提起一個捕鼠機的洞闆一樣。
面前開了一個洞。
所說的日光其實并不是日光,這不過是一點亮光罷了。
但是對于格溫普蘭放大的瞳人來說,這道突然而來的蒼白亮光在起頭的時候,簡直跟打閃一樣。
他剛才有好些時候什麼也沒有看見。
要在耀眼的光亮下看清東西,跟在黑夜裡一樣困難。
後來呢,他的瞳人慢慢适應了亮光,正跟剛才适應黑暗一樣。
未了,他終于看清了東西。
這道光亮起初好像太強烈,接着就在他的瞳人裡減低了強度,重新變成鉛灰色的光芒;他大着膽子把他的視線送進他面前這個打開的洞裡,他看見的東西實在可怕極了。
他腳前有二十幾級台階,又高,又窄,棱角已經磨平,左右都沒有欄杆,差不多是垂直地下降到一個很深的地窖裡,這好像是削成梯子形狀的一個石脊或者一堵牆。
台階一直通到下面。
地窖是圓的,上面是傾斜的尖形圓頂,因為沒有拱基的關系已經走了樣,凡是壓在過于沉重的建築物下面的地下室都是如此。
挖出來代替門的這個門洞,鐵闆打開後出現的這個通到台階上面的門洞,是鑿在圓頂上的,所以居高臨下,一眼望去,地窖好像一口水井。
地窖很大,如果說它是井底的話,這應該說是一口巨井的井底。
古語“有如地牢”這幾個字還不足以形容這個地窖,除非你設想地窖跟捕獅子或者老虎的陷阱有同樣的規模。
地窖裡沒有鋪石闆,也沒有鋪石子。
地上是地底下的那種又濕又冷的泥土。
地窖中央的四根難看的短柱支撐着一個笨重的尖頂形門廊,四根在門廊中央彙合的彎梁的圖案好像主教帽的内部。
門廊很高,如同放石頭棺材的古墓一樣,能夠夠得着地客的圓頂,仿佛是地窖中央的一間屋子,如果這個隻有四根柱子、沒有牆壁的敞亭也能叫做屋子的話。
門廊的拱心石下面挂着一盞銅燈,燈是圓的,跟監獄的窗子一樣,也裝着鐵栅。
這盞燈在它四周,在柱子上,圓頂上和柱子後面影影綽綽的一圈牆壁上,撒了微弱的光,光線被燈上的鐵栅隔成一個個方塊。
起初照得格溫普蘭眼花缭亂的就是這個燈光。
現在它對他來說,不過是一團朦胧的紅光罷了。
地窖裡沒有其它的光亮。
沒有窗戶,沒有門,也沒有通風孔。
在四根柱子中間,正巧是那盞燈底下最亮的地方,貼着地面躺着一個可怕的白影子。
這個影子是背脊朝下躺着的。
我們能看見一顆人頭,一對閉上的眼睛和一個人的身體,上身藏在一塊說不上什麼形狀的東西下面無法看得見,四肢跟上身連在一起,好像聖安德來的十字架,向四根柱子伸去,手腳被四根鍊子挂着。
鍊子的末端扣在四根柱子下面的鐵環上。
這個一動也不動的保持着殘酷的分屍姿勢的人影,跟死屍一樣,白得吓人。
身上沒有衣服;這是一個男子。
格溫普蘭吓呆了,從台階上朝下望。
突然間,他聽見一個垂死的人咯咯咽氣的聲音。
這個屍體還活着呢。
離這個活鬼似的人不遠的地方。
在門廊的一根彎梁底下,在一個下面墊着一塊寬石闆的大扶手椅兩邊,站着兩個裹着很長的黑殓屍布的人,一個穿紅袍子的老頭,面色鐵青,陰森吓人,手裡拿着一束玫瑰花,一動也不動地坐在扶手椅上。
一個人隻要不像格溫普蘭那樣無知,就能從那束玫瑰花知道一些事情。
在審判的時候有權拿着玫瑰花,說明這是一位皇家的法官,也是當地的法官。
倫敦市長先生現在還是這樣審判的。
每一個季節最早的玫瑰花的職責是幫助法官審判。
坐在扶手椅上的那個老頭是撒來州州長。
他跟一個有最高權力的羅馬人一樣嚴肅、威風。
扶手椅是地窖裡唯一的坐位。
扶手椅旁邊有一張桌子,上面放滿了文件和書籍,州長的那根很長的白色權杖也放在那裡。
站在州長兩邊的是兩個博士,一個是醫學博士,一個是法學博士。
我們從後者假發上的帽子上能認出他是個法學家。
兩人都穿着黑色的長袍,這一個穿的是法官的長袍,另一個穿的是法醫的長袍。
這兩種人都替他們制造出來的死人穿孝。
在州長背後的石埂上,也就是說,在那塊石闆的邊上,蹲着一個戴圓假發的書記官。
在離他不遠的石闆上放着一個筆墨盒,膝蓋上有一個文件夾,上面放着一張羊皮紙,他手裡拿着筆,做出一個準備寫字的姿勢。
這個書記官是一種叫做“看口袋的書記”;所說的口袋就在他腳前。
這是古時訴訟用的口袋,叫做“正義袋”。
在一根柱子底下有一個抱着膀子的人,身上穿的都是皮衣服。
這是劊子手的助手。
這些圍着一個被人用鍵了綁起來的囚犯的人,似乎對他們陰森森的姿勢挺得意。
誰也不動彈,也不言語。
所有這一切簡直安靜到了可怕的程度。
格溫普蘭在這兒看見的是一個上刑罰的地窖。
在英國,這種地窖很多。
布尚塔的地穴很久以來一直是做這個用處的,羅裡亞監獄的地下室也是如此。
在倫敦從前曾經存在過,現在還能看見這一類的地方,他們管那種地方叫做“夫人廣場的地牢”。
在這個地窖裡還有一個壁爐,是準備在必要的時候燒烙鐵用的。
在國王瓊時代,所有的監獄都有上刑罰的地窖,薩斯瓦克監獄也是其中之一。
下面描寫的情形當時在英國是屢見不鮮的,嚴格地說,在刑事訴訟程序上目前還可能應用;因為這些法律現在還存在。
一部野蠻的法典能跟自由和平相處,這真是英國的怪現象。
我們不能不說這是一個和睦的家庭。
不過假如有人表示懷疑,也不見得不得體吧。
一旦到了緊急關頭,這種刑法很可能借體還魂的。
英國的立法好比一隻馴服了的老虎。
它的爪子跟絲絨一樣,但是它還有爪尖。
把法律的爪尖斬掉才是聰明的辦法。
法律不知道什麼是權利。
這邊是刑罰,另外的一邊是人道。
哲學家提出抗議;但是人類的正義要同真正的正義結合起來,還需要一些時間呢。
尊敬法律,這是一句英國話。
英國對法律那麼虔誠,所以他們從來不廢止它們。
正是因為這種尊敬,他們隻好不執行它們的死刑。
一條已經不适用的古法律跟一個老婆子一樣;不過這兩種老婆子,我們都不去殺死她們。
不再跟她們打交道,這就完了。
她們認為自己還年輕美麗,讓她們去吧。
讓她們去夢想她們還在生活好了。
這種禮貌就是所謂尊敬。
諾曼底人的習慣已經滿臉皺紋了;這也礙不住英國法官對它脈脈含情。
一件古代殘酷的紀念物,如果是諾曼底人的,他們會心愛地保存它。
還有比絞刑架更殘酷的嗎?在一八六七年,他們還定了一個人的罪,要把他大卸四塊,獻給一個女人,一個女王呢①。
①指一八六七年五月,“芬尼社”巴爾克的案子——原注“芬尼社”是愛爾蘭人的一個争取民族獨立的反英組織。
再說,英國從來沒有什麼肉刑。
曆史上是這樣說的。
曆史的面皮也夠厚的了。
麥休-德-威斯敏斯特說,“撒克遜的法律是很寬厚溫柔的”,它不處死罪犯,接着他又補充說,“我們不過割掉他們的鼻子,挖出他們的眼睛,除去跟性别有關的部分罷了。
”如此而已! 格溫普蘭在台階上吓得目瞪口呆,渾身亂抖,他感到全身發冷。
他在竭力回想他可能犯過什麼罪。
随着鐵棒官的沉默而來的是這幅受刑的慘象。
當然,這是一個事實,可是是一個悲慘的事實。
他覺得擒住他的這個難解的法律之謎,在他眼裡越來越昏暗了。
躺在地上的人影又發出一聲咽氣的聲音。
格溫普蘭感覺到有人輕輕推了一下他的肩膀。
推他的是鐵棒官。
格溫普蘭明白他應該下去。
他照人家的吩咐做了。
他一級一級地順着台階往下走。
台階很窄,每一級有八九寸高。
而且又沒有欄杆。
必須很小心才能下去。
鐵棒官跟随在格溫普蘭身後,中間隔開兩級台階,筆直地拿着他的鐵棒。
鐵棒官後面是承法吏,兩人中間也保持着同樣的距離。
格溫普蘭走下這幾級台階的時候,痛心地感覺到自己仿佛被絕望吞下去了。
有如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每走下一級,光明就仿佛熄滅了一點似的。
越往下走,他的面色越蒼白,他終于走到台階底下。
地上那個被人縛在四根柱子上的毛蟲似的東西,繼續發出臨終前咽氣的聲音。
陰影裡有一個聲音說: “到這兒來。
” 格溫普蘭朝前走了一步。
“再過來一點,”聲音說。
格溫普蘭又走了一步。
“到我眼前來,”州長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