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上刑罰的地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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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溫普蘭嘟囔着說。
“野獸就是天神,”于蘇斯忿忿地說。
談話繼續下去。
“格溫普蘭,要是你不在了的話……” “怎麼樣?” “那就沒有上帝了。
” “茶太熱了。
别燙着嘴,蒂。
” “替我吹吹吧。
” “你今天早上多麼漂亮啊!” “你想想看,我有很多很多的話要對你說。
” “說吧。
” “我愛你!” “我崇拜你!” 于蘇斯自言自語地說: “皇天在上,這倒是兩個老實人。
” 人在相愛的時候,最美妙的是緘默的時刻。
在這個當口,你好像在把愛情堆積起來,然後爆發成甜蜜的碎片。
停了一會兒,蒂又大聲說: “你知道不?晚上我們演戲的時候,我的手一摸到你的額角……啊!格溫普蘭,你有一顆高貴的腦袋!……我的手指一摸到你的頭發,我就打哆嗦,好像嘗到了天上的快樂,我對自己說:在這個包圍着我的黑暗世界裡,在這個孤獨的天地裡,在我住在裡面的這個無垠的沙漠裡,在我的和每一樣東西的恐怖當中,我隻有一個依靠,喏,就是他——就是你。
” “啊!這是因為你愛我,”格溫普蘭說。
“我也是一樣,我在世間隻有你一個人。
你是我的一切。
蒂,你願意叫我做什麼?你要什麼東西?你需要什麼?” 蒂回答說: “我不知道。
我很幸福。
” “啊!”格溫普蘭說,“我們都很幸福!” 于蘇斯提高了嗓音: “嘿!你們很幸福。
這是犯法的。
我已經告訴過你們了。
啊!你們很幸福!很好,你們應當躲起來,不要讓别人看見你們。
你們占的地位越小越好。
幸福應該藏在一個窟窿裡。
要是辦得到的話,應該編得比你們現在還要小。
照上天的尺度來說,幸福的人越小,他們的幸福就越大。
心滿意足的人應該跟幹了壞事的人一樣躲起來。
嘿!你們身上發光,那你們就是讨厭的蠻火蟲,他媽的,人家從你們身上踩過去,還自以為做了好事。
這種談情說愛有什麼意思呢?我可不是個專門看着你們親嘴的保姆。
我膩味透啦!見鬼去吧!” 他覺得自己氣呼呼的口氣越來越軟,簡直到了溫柔的地步,于是從牙齒縫裡籲了一口氣,把自己的感情壓下去。
“爸爸,”蒂說,“你的話怎麼這麼沖!” “因為我不喜歡别人太幸福,”于蘇斯回答。
這當兒,奧莫也附和于蘇斯的意見。
兩個情人腳下傳來了狼的叫聲。
于蘇斯彎下身子,一隻手放在奧莫的腦瓜上。
“正是這樣,你今天的脾氣也不好。
你也在發牢騷。
你頭上的毛也豎起來了。
你不喜歡别人談情說愛。
這是因為你是個有見識的人。
得了,别言語了,你已經講過了。
算了,你已經表示過你的意見了;現在閉上嘴吧。
” 狼又叫起來了。
于蘇斯往桌子下面看了看它。
“不要叫,奧莫!得了,不要再堅持了,我的哲學家!” 但是狼卻站了起來,沖着門口露出牙齒。
“你怎麼啦?”于蘇斯說。
他于是抓住奧莫的脖子。
盡管狼在咬牙切齒,蒂卻一點沒有注意,她正沉在她的思潮裡,一聲不響地管自玩味着格溫普蘭說話的聲音,隻有瞎了眼的人才會這樣出神,他們有的時候好像聽見了内心的歌唱,一種我們難以理解的理想的音樂,代替了他們所缺少的光明。
盲瞽好比一條地道,我們可以在那兒谛聽深不可測的永恒的和諧。
在于蘇斯低下頭責備奧莫的當兒,格溫普蘭擡起了眼睛。
他正想喝一杯茶,但是他沒有喝;他慢慢地把它放在桌子上,他的手好像是一個慢慢松開的彈簧,手指頭都伸開了。
他一動也不動地呆在那兒,兩眼發直,呼吸也停止了。
一個人站在蒂身後的門框裡。
那人穿一身黑衣服,外面罩一件法官穿的長袍。
假發一直披散到眉毛上,手裡拿着一根兩端雕着王冠的鐵棒。
鐵棒又短又粗。
讀者隻要想一想墨杜薩從天堂裡的兩條樹枝中間探出頭來的景象,就能明了當時的情形了。
于蘇斯覺得有人進來了,他沒有松開奧莫,擡起頭來,馬上認出了這個可怕的人物。
他從頭到腳哆嗦了一下。
他在格溫普蘭的耳朵旁邊悄悄地說: “這就是鐵棒官。
” 格溫普蘭現在想起來了。
他正要發出驚奇的叫聲。
但是他忍住了。
原來那根兩端雕着王冠的短棒就是“鐵棒”。
當時市法院的官吏在就職的時候,就是拿着“鐵棒”宣誓的,古時英國警察機關的鐵棒官就是因此得名的。
在這個戴假發的人另外一邊的陰影裡,能夠看見驚慌失措的客店主人。
那人跟古憲章裡的“啞女神忒彌斯①”的化身一樣,一句話也沒有說,他的右手從紅光滿面的蒂頭上伸過來,用鐵棒碰了一下格溫普蘭的肩膀,同時用左手的大拇指指了指他身後的“綠箱子”的門。
正因為那人一句話也沒說,所以他這兩個手勢也就顯得特别威風凜凜,它們的意思是說:跟我走。
①希臘神話中掌管法律的女神。
在諾曼底人的老檔案裡有下面這句話:Prosignoexeundi,sursumtrahe①。
①拉丁文:見了這個标記,必須跟着走。
鐵棒放在誰身上,誰就除了服從以外,沒有别的權利。
對這個啞口無言的命令什麼抗辯都沒有用。
凡是反抗的人都要受到英國嚴刑懲辦。
格溫普蘭接觸到這種嚴厲的法律,起先是心裡一震,後來好像渾身麻木。
雖然鐵棒不過是輕輕碰了他一下,可是,哪怕是鐵棒狠狠打在他頭上,他也不會像現在這樣昏頭昏腦。
他看得出來,必須跟着這個警官走。
可是,為什麼呢?他不知道。
于蘇斯也沉入了痛苦與不安,他仿佛看見了一些蛛絲馬迹。
玩把戲的同行啦,他的競争者啦,牧師啦,被人告密的“綠箱子”啦,這條違反警章的狼啦,他跟主教門的那三個監督的舌戰啦,他都一樣一樣的想起來了;誰知道呢?說不定,這太可怕了,說不定這是格溫普蘭的那番不倫不類的欺君犯上的議論引出來的。
蒂還在笑。
不管是格溫普蘭也好,于蘇斯也好,都沒有吭氣。
兩個人的想法是一樣的:不要讓蒂不安。
狼的看法大概也是這樣,因為它現在也不叫了。
當然,于蘇斯一直沒有放開它。
再說,在必要的時候,奧莫也很乖巧。
讀者一定注意過動物也有一定的智慧吧? 要是說狼也能了解人類的話,我們也許可以說它已經感覺到自己是一頭不受法律保護的動物了。
格溫普蘭站起來。
壓根兒不能夠抵抗,格溫普蘭知道這一點,他想起了于蘇斯以前說的話,而且也不能夠提問題。
鐵棒官從格溫普蘭肩膀上抽回鐵棒,把它豎着拿在手裡,這是當時所有的老百姓都懂得的警察局下命令的姿勢,意思是說: “這個人應該跟着我走,與别人無涉。
大家都要留在這兒。
不許聲張。
” 不許跟着看熱鬧。
警察機關自古以來一直喜歡這樣逮捕人。
這樣逮捕叫做“秘密羁押”。
像一個能夠自己轉動的機器人似的,鐵棒官一下子轉過身去,邁着莊嚴的步子,朝“綠箱子”的出口走去。
格溫普蘭看了看于蘇斯。
于蘇斯聳聳肩膀,擰起眉毛,伸開兩隻手,肘彎往腰裡一縮,做了一個啞劇的手勢,意思是說:聽天由命。
格溫普蘭看了看蒂。
她沉醉在自己的美夢裡。
她還在笑。
他把手指尖放在嘴上,送給她一個無法表達的飛吻。
鐵棒官一轉過身去,于蘇斯的恐怖稍微減輕了一點,他趁着這個空兒,在格溫普蘭耳邊悄悄地說: “人家不問你,千萬不要說話!” 格溫普蘭好像是在病人屋裡似的,留心不弄出一點聲音來,他輕輕地從闆牆上取下他的帽子和外衣,穿好,用大衣一直遮到眼睛那兒,然後又把帽檐拉下來遮住前額;他根本沒有睡過,身上還穿着做活兒的衣服和皮披肩。
他又看了一下蒂。
鐵棒官已走到“綠箱子”的門口,舉起鐵棒,開始走下踏闆。
這當兒,格溫普蘭才開始跟上去,好像那個人是用一條看不見的鍊子牽着他似的。
于蘇斯望着格溫普蘭走出“綠箱子”。
這時狼發出一聲悲哀的叫聲,可是于蘇斯馬上就讓它靜下來,輕輕地對它說:“他一會兒就回來。
” 院子裡,維納斯和費畢悲傷地望着格溫普蘭被人家帶走,望着鐵棒官的喪服顔色的衣服和鐵棒,尼克萊斯老闆偷偷地做了一個傲慢的手勢,把她們驚慌的叫聲壓了下去。
兩個姑娘驚呆了,看上去像一對鐘乳石像。
古維根驚慌失措地把自己的腦袋伸進半開的窗口裡,張大着眼睛,朝外張望。
鐵棒官走在格溫普蘭前面,離他幾步遠,也不回過頭來看他,态度冰冷,安靜,隻有法律才有這股沉着勁兒。
在墳墓似的寂靜中,兩人走出院子,穿過黑暗的酒店廳堂,到了廣場上。
客店門口聚着幾個過路的人和一隊由承法吏帶頭的警察。
看熱鬧的人望見警官手裡的鐵棒吃了一驚,連忙按照英國人的規矩,一聲不響地散開,站在旁邊。
鐵棒官朝當時叫做小河畔街的一條沿泰晤士河的小街走去;格溫普蘭夾在承法吏的好像籬笆似的兩隊警察中間,面色蒼白,除了兩條腿以外,渾身紋絲不動,身上裹着的大衣簡直像一塊殓屍布。
他跟在那個一言不發的人身後,慢慢地離開了客店,仿佛是一座追蹤鬼魂的雕像。
第三章LEX,REX,FEX① ①拉丁文:法律,國王,百姓。
假使是在今天,秘密逮捕就會使英國人大吃一驚;可是在當時,這是警察局常用的一種辦法。
追溯上去,甚至在喬治二世時代,特别是對一些微妙的案件,就已經出現了這一類違反人身保障法①的事例。
在法國用的是“皇上的拘票”。
有人控告華爾波②曾經用這個辦法逮捕,或者讓人逮捕科西嘉王奈霍夫,結果他不得不出庭替自己辯護。
不過這個案子可能沒有什麼根據,因為科西嘉王是被他的債權人扔到監獄裡去的。
①指英國一六七九年頒行的人身保障法。
②英國輝格黨的首領,在喬治一世及喬治二世時任内閣首相。
秘密監禁在德國的聖凡姆非常流行。
日耳曼的習慣準許這樣做。
因為英國的古法一半是從日耳曼的習慣來的,另外的一半是從諾曼底人的習慣來的,在某種情況之下,可以說後者跟前者不謀而合。
如斯帝尼安的皇宮警察署主管叫做“皇家緘默看守人”,silentiariusimperialis。
英國的官吏實行這種秘密監禁,是以諾曼底人的條例為根據的,如:Caneslatrant,sergentessibnt——Sergenteragere,idesttacere①。
他們引用倫杜甫斯-薩加克斯的著作第十六節:Facitimperatorsilentium②。
他們引用腓力浦國王一三○七年的憲章:Multosteneblmusbastoneriosqui,obmutescentes,sergentarevaleant③。
他們引用英國亨利一世的訓令第五十三章:Surgesignojussus。
Taciturnioresto。
Hocestesseincaptioneregis④。
他們對下面這段訓令特别引為驕傲,它簡直可以說是英國古代封建制度的不打自招:“子爵之下設杖劍家臣,他們必須嚴懲所有和歹徒結夥的人,有殺人嫌疑的人,逃犯,以及已經判決的罪犯……必須嚴厲而秘密地鎮壓他們,使善良的百姓能夠安居樂業,作惡多端的人無法害人。
”這樣的逮捕叫做“執劍隊的拘捕”(參閱《諾曼底古習慣法》第一部第一卷第二章)。
除此以外,法學家還常常引用inChartaLudoviciHutinipronormannis⑤的servientesspathae⑥。
Servientesspathae。
這兩個字慢慢變成拉丁土話,以後就變成我們方言裡的Sergentesspadae。
⑦了。
①拉丁文:犬吠;官吏不聲不響——官吏的工作應該不聲不響。
②拉丁文:皇帝使國内緘默不語。
③拉丁文:我們手裡應該拿着許多一聲不響的履行職務的棍子。
④拉丁文:希以此記建立秩序。
必須秘密進行。
此乃朕意。
⑤拉丁文:魯多維古斯-胡迪尼的《論諾曼底人》。
⑥拉丁文:《杖劍家臣篇》。
⑦古法文:非軍職的機關人員。
秘密逮捕跟下令通緝完全不同,這說明必須保持緘默,直到把案子某些模糊的地方完全弄清楚為止。
意思是說:這是保留問題。
也就是說,在警察局的活動裡,有一定分量的國家利益在内。
私法的這個“私”字的意思是說“禁止旁聽”,這四個字也适用于這一類的逮捕。
有的編年史作者說愛德華三世就是采取這樣的辦法,下令把毛梯摩從他的母親法國的伊撒伯爾的床上抓走的。
這兒又是一個疑窦,因為他在被捕以前還在他自己的城市反抗敵人的圍攻呢。
“制造國王的人①”華雷克就高興用這個方式“抓人”。
①理查-約克、愛德華四世和亨利都是被他捧上王位的,故有此綽号。
克倫威爾也采用這個辦法,特别是在康諾特州;多爾蒙伯爵的親戚特來裡一阿爾克羅就是被他這樣緘默謹慎地抓起來的。
法院簽署的這種拘束人身自由的片面文件,與其說是拘捕狀,下如說是傳票。
有的時候這不過是一個傳訊的方法,為了對被傳的人表示适當的尊重,命令所有的人都保守秘密。
老百姓呢,他們不了解這個區别,所以覺得特别可怕。
我們不要忘記,當時的英國并不是一七○五年的英國,更不是很久以後的今日的英國。
總的說來,當時的事情非常不明确,有的時候甚至是處在高壓狀态;丹尼爾-笛福曾經嘗過号枷示衆的滋味,關于英國社會的特征,他在什麼地方寫過這句話:“法律的鐵掌。
”這兒不但有法律,而且還有專橫獨裁。
請讀者想一想:斯梯爾①被趕出議會;洛克被趕下講壇;霍布斯②和吉本③逼得不能不逃走;查理-丘吉爾④,休谟⑤和普利斯特萊⑥遭受迫害;強-威爾克斯⑦被關在倫敦塔裡。
如果把“煽動性的诽謗”法的犧牲者都列舉出來,名單就太長了。
差不多整個的歐洲都有這一類的案件,當時各國的警察作風都是一個樣子。
英國允許官家嚴重侵害所有的權利;請回憶一下“穿鐵甲的新聞記者”好了。
在十八世紀,路易十五在畢伽底來把他不歡喜的作家都弄回來。
不錯,喬治二世也是在歌劇院的大廳裡把那個“觊觎王位的家夥”抓走的。
這是兩條很長的胳膊;法國國王的胳膊能伸到倫敦會,英國國王的也能伸到巴黎去。
這就是他們的自由。
①斯梯爾(1672-1729),英國戲劇作家,新聞記者。
②霍布斯(1588-1679),英國哲學家。
③吉本(1737-1794),英國曆史學家。
④查理-丘吉爾(1731-1764),英國諷刺詩人。
⑤休谟(1711-1776),英國哲學家,曆史學家。
⑥普利斯特萊(1733-1804),英國科學家。
⑦英國政治家,政論家。
我們再補充一下,他們很高興在監獄裡把囚犯弄死。
障眼法跟酷刑結合起來。
當時的英國居然采用這種醜惡策略。
一個願意有所改進的偉大民族,結果卻選了個最糟的辦法;放在它面前的,這邊是過去,另一邊是進步,可他卻看花了眼睛,把黑夜當成了白天;這對整個世界來說,實在是一件怪事。
第四章于蘇斯偵察警察局 我們前面說過,按當時嚴格透頂的警察法規定,鐵棒官在命令一個人跟着他走的同時,也命令在場的人一律不許動彈。
不過當時有幾個看熱鬧的人挺固執,他們遠遠地跟随着那支抓走格溫普蘭的隊伍。
于蘇斯也混在中間。
于蘇斯起初免不了呆若木雞。
不過于蘇斯在流浪生活中受了那麼
“野獸就是天神,”于蘇斯忿忿地說。
談話繼續下去。
“格溫普蘭,要是你不在了的話……” “怎麼樣?” “那就沒有上帝了。
” “茶太熱了。
别燙着嘴,蒂。
” “替我吹吹吧。
” “你今天早上多麼漂亮啊!” “你想想看,我有很多很多的話要對你說。
” “說吧。
” “我愛你!” “我崇拜你!” 于蘇斯自言自語地說: “皇天在上,這倒是兩個老實人。
” 人在相愛的時候,最美妙的是緘默的時刻。
在這個當口,你好像在把愛情堆積起來,然後爆發成甜蜜的碎片。
停了一會兒,蒂又大聲說: “你知道不?晚上我們演戲的時候,我的手一摸到你的額角……啊!格溫普蘭,你有一顆高貴的腦袋!……我的手指一摸到你的頭發,我就打哆嗦,好像嘗到了天上的快樂,我對自己說:在這個包圍着我的黑暗世界裡,在這個孤獨的天地裡,在我住在裡面的這個無垠的沙漠裡,在我的和每一樣東西的恐怖當中,我隻有一個依靠,喏,就是他——就是你。
” “啊!這是因為你愛我,”格溫普蘭說。
“我也是一樣,我在世間隻有你一個人。
你是我的一切。
蒂,你願意叫我做什麼?你要什麼東西?你需要什麼?” 蒂回答說: “我不知道。
我很幸福。
” “啊!”格溫普蘭說,“我們都很幸福!” 于蘇斯提高了嗓音: “嘿!你們很幸福。
這是犯法的。
我已經告訴過你們了。
啊!你們很幸福!很好,你們應當躲起來,不要讓别人看見你們。
你們占的地位越小越好。
幸福應該藏在一個窟窿裡。
要是辦得到的話,應該編得比你們現在還要小。
照上天的尺度來說,幸福的人越小,他們的幸福就越大。
心滿意足的人應該跟幹了壞事的人一樣躲起來。
嘿!你們身上發光,那你們就是讨厭的蠻火蟲,他媽的,人家從你們身上踩過去,還自以為做了好事。
這種談情說愛有什麼意思呢?我可不是個專門看着你們親嘴的保姆。
我膩味透啦!見鬼去吧!” 他覺得自己氣呼呼的口氣越來越軟,簡直到了溫柔的地步,于是從牙齒縫裡籲了一口氣,把自己的感情壓下去。
“爸爸,”蒂說,“你的話怎麼這麼沖!” “因為我不喜歡别人太幸福,”于蘇斯回答。
這當兒,奧莫也附和于蘇斯的意見。
兩個情人腳下傳來了狼的叫聲。
于蘇斯彎下身子,一隻手放在奧莫的腦瓜上。
“正是這樣,你今天的脾氣也不好。
你也在發牢騷。
你頭上的毛也豎起來了。
你不喜歡别人談情說愛。
這是因為你是個有見識的人。
得了,别言語了,你已經講過了。
算了,你已經表示過你的意見了;現在閉上嘴吧。
” 狼又叫起來了。
于蘇斯往桌子下面看了看它。
“不要叫,奧莫!得了,不要再堅持了,我的哲學家!” 但是狼卻站了起來,沖着門口露出牙齒。
“你怎麼啦?”于蘇斯說。
他于是抓住奧莫的脖子。
盡管狼在咬牙切齒,蒂卻一點沒有注意,她正沉在她的思潮裡,一聲不響地管自玩味着格溫普蘭說話的聲音,隻有瞎了眼的人才會這樣出神,他們有的時候好像聽見了内心的歌唱,一種我們難以理解的理想的音樂,代替了他們所缺少的光明。
盲瞽好比一條地道,我們可以在那兒谛聽深不可測的永恒的和諧。
在于蘇斯低下頭責備奧莫的當兒,格溫普蘭擡起了眼睛。
他正想喝一杯茶,但是他沒有喝;他慢慢地把它放在桌子上,他的手好像是一個慢慢松開的彈簧,手指頭都伸開了。
他一動也不動地呆在那兒,兩眼發直,呼吸也停止了。
一個人站在蒂身後的門框裡。
那人穿一身黑衣服,外面罩一件法官穿的長袍。
假發一直披散到眉毛上,手裡拿着一根兩端雕着王冠的鐵棒。
鐵棒又短又粗。
讀者隻要想一想墨杜薩從天堂裡的兩條樹枝中間探出頭來的景象,就能明了當時的情形了。
于蘇斯覺得有人進來了,他沒有松開奧莫,擡起頭來,馬上認出了這個可怕的人物。
他從頭到腳哆嗦了一下。
他在格溫普蘭的耳朵旁邊悄悄地說: “這就是鐵棒官。
” 格溫普蘭現在想起來了。
他正要發出驚奇的叫聲。
但是他忍住了。
原來那根兩端雕着王冠的短棒就是“鐵棒”。
當時市法院的官吏在就職的時候,就是拿着“鐵棒”宣誓的,古時英國警察機關的鐵棒官就是因此得名的。
在這個戴假發的人另外一邊的陰影裡,能夠看見驚慌失措的客店主人。
那人跟古憲章裡的“啞女神忒彌斯①”的化身一樣,一句話也沒有說,他的右手從紅光滿面的蒂頭上伸過來,用鐵棒碰了一下格溫普蘭的肩膀,同時用左手的大拇指指了指他身後的“綠箱子”的門。
正因為那人一句話也沒說,所以他這兩個手勢也就顯得特别威風凜凜,它們的意思是說:跟我走。
①希臘神話中掌管法律的女神。
在諾曼底人的老檔案裡有下面這句話:Prosignoexeundi,sursumtrahe①。
①拉丁文:見了這個标記,必須跟着走。
鐵棒放在誰身上,誰就除了服從以外,沒有别的權利。
對這個啞口無言的命令什麼抗辯都沒有用。
凡是反抗的人都要受到英國嚴刑懲辦。
格溫普蘭接觸到這種嚴厲的法律,起先是心裡一震,後來好像渾身麻木。
雖然鐵棒不過是輕輕碰了他一下,可是,哪怕是鐵棒狠狠打在他頭上,他也不會像現在這樣昏頭昏腦。
他看得出來,必須跟着這個警官走。
可是,為什麼呢?他不知道。
于蘇斯也沉入了痛苦與不安,他仿佛看見了一些蛛絲馬迹。
玩把戲的同行啦,他的競争者啦,牧師啦,被人告密的“綠箱子”啦,這條違反警章的狼啦,他跟主教門的那三個監督的舌戰啦,他都一樣一樣的想起來了;誰知道呢?說不定,這太可怕了,說不定這是格溫普蘭的那番不倫不類的欺君犯上的議論引出來的。
蒂還在笑。
不管是格溫普蘭也好,于蘇斯也好,都沒有吭氣。
兩個人的想法是一樣的:不要讓蒂不安。
狼的看法大概也是這樣,因為它現在也不叫了。
當然,于蘇斯一直沒有放開它。
再說,在必要的時候,奧莫也很乖巧。
讀者一定注意過動物也有一定的智慧吧? 要是說狼也能了解人類的話,我們也許可以說它已經感覺到自己是一頭不受法律保護的動物了。
格溫普蘭站起來。
壓根兒不能夠抵抗,格溫普蘭知道這一點,他想起了于蘇斯以前說的話,而且也不能夠提問題。
鐵棒官從格溫普蘭肩膀上抽回鐵棒,把它豎着拿在手裡,這是當時所有的老百姓都懂得的警察局下命令的姿勢,意思是說: “這個人應該跟着我走,與别人無涉。
大家都要留在這兒。
不許聲張。
” 不許跟着看熱鬧。
警察機關自古以來一直喜歡這樣逮捕人。
這樣逮捕叫做“秘密羁押”。
像一個能夠自己轉動的機器人似的,鐵棒官一下子轉過身去,邁着莊嚴的步子,朝“綠箱子”的出口走去。
格溫普蘭看了看于蘇斯。
于蘇斯聳聳肩膀,擰起眉毛,伸開兩隻手,肘彎往腰裡一縮,做了一個啞劇的手勢,意思是說:聽天由命。
格溫普蘭看了看蒂。
她沉醉在自己的美夢裡。
她還在笑。
他把手指尖放在嘴上,送給她一個無法表達的飛吻。
鐵棒官一轉過身去,于蘇斯的恐怖稍微減輕了一點,他趁着這個空兒,在格溫普蘭耳邊悄悄地說: “人家不問你,千萬不要說話!” 格溫普蘭好像是在病人屋裡似的,留心不弄出一點聲音來,他輕輕地從闆牆上取下他的帽子和外衣,穿好,用大衣一直遮到眼睛那兒,然後又把帽檐拉下來遮住前額;他根本沒有睡過,身上還穿着做活兒的衣服和皮披肩。
他又看了一下蒂。
鐵棒官已走到“綠箱子”的門口,舉起鐵棒,開始走下踏闆。
這當兒,格溫普蘭才開始跟上去,好像那個人是用一條看不見的鍊子牽着他似的。
于蘇斯望着格溫普蘭走出“綠箱子”。
這時狼發出一聲悲哀的叫聲,可是于蘇斯馬上就讓它靜下來,輕輕地對它說:“他一會兒就回來。
” 院子裡,維納斯和費畢悲傷地望着格溫普蘭被人家帶走,望着鐵棒官的喪服顔色的衣服和鐵棒,尼克萊斯老闆偷偷地做了一個傲慢的手勢,把她們驚慌的叫聲壓了下去。
兩個姑娘驚呆了,看上去像一對鐘乳石像。
古維根驚慌失措地把自己的腦袋伸進半開的窗口裡,張大着眼睛,朝外張望。
鐵棒官走在格溫普蘭前面,離他幾步遠,也不回過頭來看他,态度冰冷,安靜,隻有法律才有這股沉着勁兒。
在墳墓似的寂靜中,兩人走出院子,穿過黑暗的酒店廳堂,到了廣場上。
客店門口聚着幾個過路的人和一隊由承法吏帶頭的警察。
看熱鬧的人望見警官手裡的鐵棒吃了一驚,連忙按照英國人的規矩,一聲不響地散開,站在旁邊。
鐵棒官朝當時叫做小河畔街的一條沿泰晤士河的小街走去;格溫普蘭夾在承法吏的好像籬笆似的兩隊警察中間,面色蒼白,除了兩條腿以外,渾身紋絲不動,身上裹着的大衣簡直像一塊殓屍布。
他跟在那個一言不發的人身後,慢慢地離開了客店,仿佛是一座追蹤鬼魂的雕像。
第三章LEX,REX,FEX① ①拉丁文:法律,國王,百姓。
假使是在今天,秘密逮捕就會使英國人大吃一驚;可是在當時,這是警察局常用的一種辦法。
追溯上去,甚至在喬治二世時代,特别是對一些微妙的案件,就已經出現了這一類違反人身保障法①的事例。
在法國用的是“皇上的拘票”。
有人控告華爾波②曾經用這個辦法逮捕,或者讓人逮捕科西嘉王奈霍夫,結果他不得不出庭替自己辯護。
不過這個案子可能沒有什麼根據,因為科西嘉王是被他的債權人扔到監獄裡去的。
①指英國一六七九年頒行的人身保障法。
②英國輝格黨的首領,在喬治一世及喬治二世時任内閣首相。
秘密監禁在德國的聖凡姆非常流行。
日耳曼的習慣準許這樣做。
因為英國的古法一半是從日耳曼的習慣來的,另外的一半是從諾曼底人的習慣來的,在某種情況之下,可以說後者跟前者不謀而合。
如斯帝尼安的皇宮警察署主管叫做“皇家緘默看守人”,silentiariusimperialis。
英國的官吏實行這種秘密監禁,是以諾曼底人的條例為根據的,如:Caneslatrant,sergentessibnt——Sergenteragere,idesttacere①。
他們引用倫杜甫斯-薩加克斯的著作第十六節:Facitimperatorsilentium②。
他們引用腓力浦國王一三○七年的憲章:Multosteneblmusbastoneriosqui,obmutescentes,sergentarevaleant③。
他們引用英國亨利一世的訓令第五十三章:Surgesignojussus。
Taciturnioresto。
Hocestesseincaptioneregis④。
他們對下面這段訓令特别引為驕傲,它簡直可以說是英國古代封建制度的不打自招:“子爵之下設杖劍家臣,他們必須嚴懲所有和歹徒結夥的人,有殺人嫌疑的人,逃犯,以及已經判決的罪犯……必須嚴厲而秘密地鎮壓他們,使善良的百姓能夠安居樂業,作惡多端的人無法害人。
”這樣的逮捕叫做“執劍隊的拘捕”(參閱《諾曼底古習慣法》第一部第一卷第二章)。
除此以外,法學家還常常引用inChartaLudoviciHutinipronormannis⑤的servientesspathae⑥。
Servientesspathae。
這兩個字慢慢變成拉丁土話,以後就變成我們方言裡的Sergentesspadae。
⑦了。
①拉丁文:犬吠;官吏不聲不響——官吏的工作應該不聲不響。
②拉丁文:皇帝使國内緘默不語。
③拉丁文:我們手裡應該拿着許多一聲不響的履行職務的棍子。
④拉丁文:希以此記建立秩序。
必須秘密進行。
此乃朕意。
⑤拉丁文:魯多維古斯-胡迪尼的《論諾曼底人》。
⑥拉丁文:《杖劍家臣篇》。
⑦古法文:非軍職的機關人員。
秘密逮捕跟下令通緝完全不同,這說明必須保持緘默,直到把案子某些模糊的地方完全弄清楚為止。
意思是說:這是保留問題。
也就是說,在警察局的活動裡,有一定分量的國家利益在内。
私法的這個“私”字的意思是說“禁止旁聽”,這四個字也适用于這一類的逮捕。
有的編年史作者說愛德華三世就是采取這樣的辦法,下令把毛梯摩從他的母親法國的伊撒伯爾的床上抓走的。
這兒又是一個疑窦,因為他在被捕以前還在他自己的城市反抗敵人的圍攻呢。
“制造國王的人①”華雷克就高興用這個方式“抓人”。
①理查-約克、愛德華四世和亨利都是被他捧上王位的,故有此綽号。
克倫威爾也采用這個辦法,特别是在康諾特州;多爾蒙伯爵的親戚特來裡一阿爾克羅就是被他這樣緘默謹慎地抓起來的。
法院簽署的這種拘束人身自由的片面文件,與其說是拘捕狀,下如說是傳票。
有的時候這不過是一個傳訊的方法,為了對被傳的人表示适當的尊重,命令所有的人都保守秘密。
老百姓呢,他們不了解這個區别,所以覺得特别可怕。
我們不要忘記,當時的英國并不是一七○五年的英國,更不是很久以後的今日的英國。
總的說來,當時的事情非常不明确,有的時候甚至是處在高壓狀态;丹尼爾-笛福曾經嘗過号枷示衆的滋味,關于英國社會的特征,他在什麼地方寫過這句話:“法律的鐵掌。
”這兒不但有法律,而且還有專橫獨裁。
請讀者想一想:斯梯爾①被趕出議會;洛克被趕下講壇;霍布斯②和吉本③逼得不能不逃走;查理-丘吉爾④,休谟⑤和普利斯特萊⑥遭受迫害;強-威爾克斯⑦被關在倫敦塔裡。
如果把“煽動性的诽謗”法的犧牲者都列舉出來,名單就太長了。
差不多整個的歐洲都有這一類的案件,當時各國的警察作風都是一個樣子。
英國允許官家嚴重侵害所有的權利;請回憶一下“穿鐵甲的新聞記者”好了。
在十八世紀,路易十五在畢伽底來把他不歡喜的作家都弄回來。
不錯,喬治二世也是在歌劇院的大廳裡把那個“觊觎王位的家夥”抓走的。
這是兩條很長的胳膊;法國國王的胳膊能伸到倫敦會,英國國王的也能伸到巴黎去。
這就是他們的自由。
①斯梯爾(1672-1729),英國戲劇作家,新聞記者。
②霍布斯(1588-1679),英國哲學家。
③吉本(1737-1794),英國曆史學家。
④查理-丘吉爾(1731-1764),英國諷刺詩人。
⑤休谟(1711-1776),英國哲學家,曆史學家。
⑥普利斯特萊(1733-1804),英國科學家。
⑦英國政治家,政論家。
我們再補充一下,他們很高興在監獄裡把囚犯弄死。
障眼法跟酷刑結合起來。
當時的英國居然采用這種醜惡策略。
一個願意有所改進的偉大民族,結果卻選了個最糟的辦法;放在它面前的,這邊是過去,另一邊是進步,可他卻看花了眼睛,把黑夜當成了白天;這對整個世界來說,實在是一件怪事。
第四章于蘇斯偵察警察局 我們前面說過,按當時嚴格透頂的警察法規定,鐵棒官在命令一個人跟着他走的同時,也命令在場的人一律不許動彈。
不過當時有幾個看熱鬧的人挺固執,他們遠遠地跟随着那支抓走格溫普蘭的隊伍。
于蘇斯也混在中間。
于蘇斯起初免不了呆若木雞。
不過于蘇斯在流浪生活中受了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