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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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隻要有其中之一惡,就免不了受正人君子的誅殺,而少正卯五種惡行樣樣都有。

    他身居一定的權位就足以聚集起自己的勢力結一黨一營私,他的言論也足以迷惑衆人僞飾自己而得到聲望,他積蓄的強大力量足以叛逆禮制成為異端。

    這就是人中的奸雄啊!不可不及早除掉。

    曆史上,殷湯殺掉尹諧,文王殺掉潘正,周公殺掉管叔、蔡叔,姜太公殺掉華士,管仲殺掉付乙,子産殺掉史何,這七個人生于不同時代但都被殺了頭,原因是七個人盡管所處時代不同,但具有的惡行是一樣的,所以對他們不能放過。

    《詩經》中所說的:‘憂亡心如焚,被群小所憎惡。

    ’如果小人成群,那就足以令人擔憂了。

    ” 孔子做魯國的大司寇,有父子二人來打官司,孔子把他們羁押在同一間牢房裡,過了三個月也不判決。

    父親請求撤回訴訟,孔子就把父子二人都放了。

     季孫氏聽到這件事,很不高興,說:“司寇欺騙我,從前他曾對我說過:‘治理國家一定要以提倡孝道為先。

    ’現在我要殺掉一個不孝的人來教導百姓遵守孝道,不也可以嗎?司寇卻又赦免了他們,這是為什麼呢?” 冉有把季孫氏的話告訴了孔子,孔子歎息說:“唉!身居上位不按道行事而濫殺百姓,這違背常理。

    不用孝道來教化民衆而随意判決官司,這是濫殺無辜。

    三軍打了敗仗,是不能用殺士卒來解決問題的;刑事案件不斷發生,是不能用嚴酷的刑罰來制止的。

    為什麼呢?統治者的教化沒有起到作用,罪責不在百姓一方。

    法律松弛而刑殺嚴酷,是殺害百姓的行徑;随意橫征暴斂,是兇惡殘酷的暴政;不加以教化而苛求百姓遵守禮法,是殘暴的行為。

    施政中沒有這三種弊害,然後才可以使用刑罰。

    《尚書》說:‘刑殺要符合正義,不能要求都符合自己的心意,斷案不是那麼順當的事。

    ’說的是先施教化後用刑罰,先陳說道理使百姓明白敬服。

    如果還不行,就應該以賢良的人為表率引導鼓勵他們;還不行,才放棄種種說教;還不行,才可以用威勢震懾他們。

    這樣做三年,而後百姓就會走上正道。

    其中有些不從教化的頑劣之徒,對他們就可以用刑罰。

    這樣一來百姓都知道什麼是犯罪了。

    《詩經》說:‘輔佐天子,使百姓不迷惑。

    ’能做到這些,就不必用嚴刑峻法,刑法也可擱置不用了。

    當今之世卻不是這樣,教化紊亂,刑法繁多,使民衆迷惑而随時會落入陷阱。

    官吏又用繁多的刑律來控制約束,所以刑罰越繁盜賊越多。

    三尺高的門檻,即使空車也不能越過,為什麼呢?是因為門檻高的緣故。

    一座百仞高的山,負載極重的車子也能登上去,為什麼呢?因為山是由低到高緩緩升上去的,車就會慢慢登上去。

    當前的社會風氣已經敗壞很久了,即使有嚴刑苛法,百姓能不違犯嗎?” 【評析】 這篇第一段記載了孔子誅少正卯的事。

     第二段講法制與教化關系,真是深刻。

    孔子主張先教後誅,如果不教而誅,是暴虐行為。

    國家首先要進行道德教育,然後要樹立正面形象加以引導,如果不從,才能加以刑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