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集卷一·支諾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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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蘇。
言始夢至一處,城壁台殿如王者居。
見一人卧,召前袒視,左?有腫,大如杯。
令超治之,即為針出膿升餘。
顧黃衣吏曰:“可領畢也。
”超随入一門,門署曰畢院,庭中有人眼數千聚成山,視肉疊瞬明滅。
黃衣曰:“此即畢也。
”俄有二人,形甚奇偉,分處左右,鼓巨Ψ吹激,眼聚扇而起,或飛或走,或為人者,頃刻而盡。
超訪其故,黃衣吏曰:“有生之類,先死而畢。
”言次,忽活。
前秀才李鹄觐于颍川,夜至一驿,才卧,見物如豬者突上廳階。
鹄驚走,透後門,投驿廄,潛身草積中,屏息且伺之。
怪亦随至,聲繞草積數匝,瞪目相視鹄所潛處,忽變為巨星,騰起數道燭天。
鹄左右取燭索鹄于草積中,已卒矣。
半日方蘇,因說所見。
未旬,無病而死。
元和中,國子監學生周乙者,常夜習業,忽見一小鬼?{髟曾},頭長二尺餘,滿頭碎光如星,眨眨(一作熒熒)可惡。
戲燈弄硯,紛搏不止。
學生素有膽,叱之,稍卻,複傍書案。
因伺其所為,漸逼近,乙因擒之,踞坐求哀,辭頗苦切。
天将曉,覺如物折聲,視之,乃弊木杓也,其上粘粟百餘粒。
貞元(一作“上元”)中,蜀郡有僧志功(一作“志?”),言住寶相寺持經。
夜久,忽有飛蟲五六枚,大如蠅,金色,疊飛起燈焰。
或蹲于炷花上鼓翅,與火一色,久乃滅焰中。
如此數夕。
童子擊堕一枚,乃薰陸香也,亦無形狀。
自是不複見。
元和初,上都東市惡少李和子,父努眼。
和子性忍,常攘狗及貓食之,為坊市之患。
常臂鹞立于衢,見二人紫衣,呼曰:“公非李努眼子名和子乎?”和子即遽隻揖。
又曰:“有故,可隙處言也。
”因行數步,止于人外,言:“冥司追公,可即去。
”和子初不受,曰:“人也,何绐言。
”又曰:“我即鬼。
”因探懷中,出一牒,印窠猶濕。
見其姓名,分明為貓犬四百六十頭論訴事。
和子驚懼,乃棄鹞子拜祈之,且曰:“我分死,爾必為我暫留,具少酒。
”鬼固辭,不獲已。
初,将入畢羅肆,鬼掩鼻不肯前,乃延于旗亭杜家。
揖讓獨言,人以為狂也。
遂索酒九碗,自飲三碗,六碗虛設于西座,且求其為方便以免。
二鬼相顧:“我等既受一醉之恩,須為作計。
”因起曰:“姑遲我數刻,當返。
”未移時至,曰:“君辦錢四十萬,為君假三年命也。
”和子諾許,以翌日及午為期。
因酬酒直,且返其酒,嘗之味如水矣,冷複冰齒。
和子遽歸,貨衣具鑿楮,如期備酹焚之,自見二鬼挈其錢而去。
及三日,和子卒。
鬼言三年,蓋人間三日也。
貞元末,開州軍将冉從長輕财好事,而州之儒生道者多依之。
有畫人甯采圖為《竹林會》,甚工。
坐客郭萱、柳成二秀才,每以氣相軋。
柳忽眄圖謂主人曰:“此畫巧于體勢,失于意趣。
今欲為公設薄技,不施五色,令其精彩殊勝,如何?”冉驚曰:“素不知秀才藝如此!然不假五色,其理安在?”柳笑曰:“我當入被畫中治之。
”郭撫掌曰:“君欲绐三尺童子乎?”柳因邀其賭,郭請以五千抵負,冉亦為保。
柳乃騰身赴圖而滅,坐客大駭。
圖表于壁,衆摸索不獲。
久之,柳忽語曰:“郭子信來?”聲若出畫中也。
食頃,瞥自圖上墜下,指阮籍像曰:“工夫隻及此。
”衆視之,覺阮籍圖像獨異,吻若方笑。
甯采睹之,不複認。
冉意其得道者,與郭俱謝之。
數日,竟他去。
宋存壽處士在釋時,目擊其事。
奉天縣國盛村百姓姓劉者,病狂,發時亂走,不避井塹,其家為迎禁咒人侯公敏治之。
公敏才至,劉忽起曰:“我暫出,不假爾治。
”因杖薪擔至田中,袒而運擔,狀若擊物。
良久而返,笑曰:“我病已矣。
适打一鬼頭落,埋于田中。
”兄弟及咒者猶以為狂,不實之,遂同往驗焉。
劉掘出一髑髅,戴赤發十餘莖,其病竟愈。
是會昌五年事。
柳?知舉年,有國子監明經,失姓名,晝寝,夢徙倚于監門。
有一人負衣囊,衣黃,訪明經姓氏。
明經語之,其人笑曰:“君來春及第。
”明經因訪鄰房鄉曲五六人,或言得者,明經遂邀入長興裡畢羅店常所過處。
店外有犬競,驚曰:“差矣!”遽呼鄰房數人語其夢。
忽見長興店子入門曰:“郎君與客食畢羅計二斤,何不計直而去也?”明經大駭,褫衣質之。
且随驗所夢,相其榻器,皆如夢中。
乃謂店主曰:“我與客俱夢中至是,客豈食乎?”店主驚曰:“初怪客前畢羅悉完,疑其嫌置蒜也。
”來春,明經與鄰房三人夢中
言始夢至一處,城壁台殿如王者居。
見一人卧,召前袒視,左?有腫,大如杯。
令超治之,即為針出膿升餘。
顧黃衣吏曰:“可領畢也。
”超随入一門,門署曰畢院,庭中有人眼數千聚成山,視肉疊瞬明滅。
黃衣曰:“此即畢也。
”俄有二人,形甚奇偉,分處左右,鼓巨Ψ吹激,眼聚扇而起,或飛或走,或為人者,頃刻而盡。
超訪其故,黃衣吏曰:“有生之類,先死而畢。
”言次,忽活。
前秀才李鹄觐于颍川,夜至一驿,才卧,見物如豬者突上廳階。
鹄驚走,透後門,投驿廄,潛身草積中,屏息且伺之。
怪亦随至,聲繞草積數匝,瞪目相視鹄所潛處,忽變為巨星,騰起數道燭天。
鹄左右取燭索鹄于草積中,已卒矣。
半日方蘇,因說所見。
未旬,無病而死。
元和中,國子監學生周乙者,常夜習業,忽見一小鬼?{髟曾},頭長二尺餘,滿頭碎光如星,眨眨(一作熒熒)可惡。
戲燈弄硯,紛搏不止。
學生素有膽,叱之,稍卻,複傍書案。
因伺其所為,漸逼近,乙因擒之,踞坐求哀,辭頗苦切。
天将曉,覺如物折聲,視之,乃弊木杓也,其上粘粟百餘粒。
貞元(一作“上元”)中,蜀郡有僧志功(一作“志?”),言住寶相寺持經。
夜久,忽有飛蟲五六枚,大如蠅,金色,疊飛起燈焰。
或蹲于炷花上鼓翅,與火一色,久乃滅焰中。
如此數夕。
童子擊堕一枚,乃薰陸香也,亦無形狀。
自是不複見。
元和初,上都東市惡少李和子,父努眼。
和子性忍,常攘狗及貓食之,為坊市之患。
常臂鹞立于衢,見二人紫衣,呼曰:“公非李努眼子名和子乎?”和子即遽隻揖。
又曰:“有故,可隙處言也。
”因行數步,止于人外,言:“冥司追公,可即去。
”和子初不受,曰:“人也,何绐言。
”又曰:“我即鬼。
”因探懷中,出一牒,印窠猶濕。
見其姓名,分明為貓犬四百六十頭論訴事。
和子驚懼,乃棄鹞子拜祈之,且曰:“我分死,爾必為我暫留,具少酒。
”鬼固辭,不獲已。
初,将入畢羅肆,鬼掩鼻不肯前,乃延于旗亭杜家。
揖讓獨言,人以為狂也。
遂索酒九碗,自飲三碗,六碗虛設于西座,且求其為方便以免。
二鬼相顧:“我等既受一醉之恩,須為作計。
”因起曰:“姑遲我數刻,當返。
”未移時至,曰:“君辦錢四十萬,為君假三年命也。
”和子諾許,以翌日及午為期。
因酬酒直,且返其酒,嘗之味如水矣,冷複冰齒。
和子遽歸,貨衣具鑿楮,如期備酹焚之,自見二鬼挈其錢而去。
及三日,和子卒。
鬼言三年,蓋人間三日也。
貞元末,開州軍将冉從長輕财好事,而州之儒生道者多依之。
有畫人甯采圖為《竹林會》,甚工。
坐客郭萱、柳成二秀才,每以氣相軋。
柳忽眄圖謂主人曰:“此畫巧于體勢,失于意趣。
今欲為公設薄技,不施五色,令其精彩殊勝,如何?”冉驚曰:“素不知秀才藝如此!然不假五色,其理安在?”柳笑曰:“我當入被畫中治之。
”郭撫掌曰:“君欲绐三尺童子乎?”柳因邀其賭,郭請以五千抵負,冉亦為保。
柳乃騰身赴圖而滅,坐客大駭。
圖表于壁,衆摸索不獲。
久之,柳忽語曰:“郭子信來?”聲若出畫中也。
食頃,瞥自圖上墜下,指阮籍像曰:“工夫隻及此。
”衆視之,覺阮籍圖像獨異,吻若方笑。
甯采睹之,不複認。
冉意其得道者,與郭俱謝之。
數日,竟他去。
宋存壽處士在釋時,目擊其事。
奉天縣國盛村百姓姓劉者,病狂,發時亂走,不避井塹,其家為迎禁咒人侯公敏治之。
公敏才至,劉忽起曰:“我暫出,不假爾治。
”因杖薪擔至田中,袒而運擔,狀若擊物。
良久而返,笑曰:“我病已矣。
适打一鬼頭落,埋于田中。
”兄弟及咒者猶以為狂,不實之,遂同往驗焉。
劉掘出一髑髅,戴赤發十餘莖,其病竟愈。
是會昌五年事。
柳?知舉年,有國子監明經,失姓名,晝寝,夢徙倚于監門。
有一人負衣囊,衣黃,訪明經姓氏。
明經語之,其人笑曰:“君來春及第。
”明經因訪鄰房鄉曲五六人,或言得者,明經遂邀入長興裡畢羅店常所過處。
店外有犬競,驚曰:“差矣!”遽呼鄰房數人語其夢。
忽見長興店子入門曰:“郎君與客食畢羅計二斤,何不計直而去也?”明經大駭,褫衣質之。
且随驗所夢,相其榻器,皆如夢中。
乃謂店主曰:“我與客俱夢中至是,客豈食乎?”店主驚曰:“初怪客前畢羅悉完,疑其嫌置蒜也。
”來春,明經與鄰房三人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