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安東尼·帕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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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安東尼·帕奇二十五歲,嘲諷如聖靈般降臨在他身上有兩年之久了,至少理論上是如此。

    嘲諷是鞋子的最後一道磨光,是衣服刷完後衣刷的輕敲,是知識分子那論斷式的結尾說“看吧!”——然而故事開始時,他仍停留在裝模作樣的層次。

    當你第一次和他見面,他會不時質疑他的表現是否不失禮又有點愚蠢,對于隻能看見世界表面的膚淺自我感到慚愧,就如同清澈池塘上反光的浮油般可恥。

    然而,情況也非一直如此。

    有時,他也會認為自己是年輕人中難得的例外:老練世故、懂得随機應變,總之,比任何他所認識的人還要偉大一點點。

     這是他的健康狀态。

    此時的安東尼既爽朗又讨人喜歡,特别吸引有教養的男士和所有女性的注目。

    他自信将來自己一定能有所作為,完成某項安靜而細膩的作品,并得到高度的肯定,随着時間達到介于死亡和不朽間的境界,與點點星辰并列于無邊無際的宇宙。

    到那個時候,他才真正成為安東尼·帕奇——這個名字不僅忠實描繪他這個人,還傳達了某種傑出而強有力的人格:有主見、恃才傲物,一種由内而發自然表現于外的風采——這個人雖意識到可能喪失名譽也要維護名譽,明知勇敢并非絕對真理但依然堅持勇敢。

     知名人士和天才兒子 安東尼的社會安全感,主要得自于他是亞當·帕奇的孫子,其族譜可以跨海追溯到歐洲的改革運動者。

    這是必然的;盡管維吉尼亞人和波士頓人是因為相反的理由移民到美國,但他們都一緻反對上流社會僅靠金錢堆積而成。

     亞當·帕奇有個流傳更廣的外号,叫“火爆帕奇”。

    早在1861年,他便離開父親位于泰瑞鎮的農場,遠赴紐約從軍加入騎兵團。

    戰後他以少校的軍階退役,投入華爾街,在經曆許許多多的紛擾、起伏、掌聲和疾病之後,亞當為自己換來七千五百萬元。

     他将自己全部的精力都投注于賺錢這件事。

    然而,在一次動脈硬化症嚴重發病後,他決定将自己的餘生奉獻給世界的道德重整。

    亞當成為改革者中的改革者。

    他參考安東尼·康斯塔克的偉大成就(他的孫子便以此為名),把要攻擊的對象分門别類為酒精、文學、犯罪、藝術、藥物專利權和假日戲院。

    他認為敗德就像黴菌,隻要一點點就會繁殖坐大危害整體,于是瘋狂投入當時每件令他憤慨的事。

    亞當的戰役持續了十五年之久,他坐鎮在家鄉泰瑞鎮的辦公室扶手椅上,如将領般發号施令對抗龐大的假想敵和不公義。

    他的所作所為,顯現出這個人其實隻是個激進的偏執狂、無節制的好事者和令人難耐的無聊分子。

    到了本故事開始的起點1913年,亞當已經是個風燭殘年的老人;他的戰争早已潰不成軍;他的時鐘倒轉行走,隻在1861~1895年之間緩慢移動;亞當絕大部分的心思都用于回憶南北戰争,偶爾想想他死去的妻子和兒子,至于想到孫子安東尼的時候,則是很少了。

     在他事業剛起步時,亞當·帕奇跟一個三十歲患有貧血症的女子艾莉西雅·威瑟斯結婚,她的嫁妝無可挑剔,是十萬美金和打入紐約金融圈的門路。

    短時間内,她就冒險為亞當生了一個兒子;也許生産,這場壯麗的人生表演已耗去她所有的精力,在往後的日子裡,艾莉西雅便把自己深埋在育兒的陰霾中。

    男孩名叫亞當·尤裡西斯·帕奇,長大後成為俱樂部的常客、有品位的鑒賞家,和駕駛馬車的好手——他二十六歲就開始着手寫作回憶錄,書名叫《我所知道的紐約》。

    有傳言說,這部作品在構思期間,便造成出版業者間的競相争取;然而在他死後,它卻被批評為極端冗長、令人難耐,以至于連私人贊助印行的機會都沒有。

     這位第五街的才子在二十二歲結婚。

    他的妻子素有波士頓“社交界女低音”之稱,名叫漢莉塔·勒布魯恩,他們唯一的獨子應祖父的要求,命名為安東尼·康斯塔克·帕奇。

    在小安東尼就讀哈佛期間,老康斯塔克逐漸被世人所遺忘,此後便不再聽人提起了。

     安東尼小時候和父母親拍過一張合照——這張照片因為從童年起就在他眼前不時出現,以至于已變得跟無生命的家具一樣,不過每個到他房間來的人,倒是都饒富興趣地注意到它的存在。

    當中,他的父親是19世紀80年代的富家子打扮,個子瘦小而英俊;一旁站着母親則身材高大皮膚黝黑,雙手圍着保暖用的皮手筒,穿着讓體态顯得更為魁梧的大蓬裙;而他們中間的小男孩,留着長長的棕色鬈發,身穿全白天鵝絨鑲蕾絲邊的燈籠褲裝。

    當時安東尼五歲,母親在那一年去世。

     他對于漢莉塔的記憶,是如星雲般遙遠模糊而充滿音樂的。

    在華盛頓廣場家的音樂房中,母親總是不停地唱歌——有時,會有一些客人圍繞在她身邊。

    男人們雙臂交叉、屏息靠在沙發的邊緣保持微妙的平衡;女人們則雙手掩唇,偶爾向身旁的男人輕聲低語,每一首歌結束後便熱烈鼓掌和喝彩——但多半時刻,聽衆隻有安東尼一人。

    她常唱意大利文和法文歌,或一種怪異而不标準的方言,那是她想象中南方的黑奴所說的語言。

     對于尤裡西斯,他的印象則鮮明得多。

    他優雅的父親,是全美國第一位卷起大衣翻領穿的時髦人士,自他的母親加入“天堂唱詩班”後(父親提到他死去的愛妻,總是語帶哽咽),父子二人就搬到泰瑞鎮的爺爺家快樂度日。

    尤裡西斯每天都到安東尼的房間,嘴裡吐出熱烈而酒味濁重的字眼,有時一說就是一個小時。

    他不斷承諾安東尼要帶他去打獵、去釣魚,還要去大西洋城做短期旅行。

    至于時間,他總說:“噢,就快了”,卻從沒一個實現過。

    話說回來,他們畢竟還是旅行過一次;那是安東尼十一歲的時候,他們出國去英國和瑞士,而在瑞士盧塞恩州最頂級的旅館中,他的父親過世了,死前大量出汗,并如豬嚎般高聲哭喊,哀求多一點空氣。

    飽受驚恐和絕望折磨的安東尼被帶回美國,從此被一種模糊的憂郁傾向糾纏,伴他一起度過餘生。

     英雄的成長和性格 十一歲的安東尼對死亡極度畏懼。

    在成長過程最敏感的六年之内,他的雙親相繼過世,祖母則日複一日地枯萎退化,直到她自婚後第一次感到自己完全擁有客廳的主導權為止。

    因此,生命對安東尼而言,是一場與死亡的搏鬥,敵人随時埋伏在每個角落。

    為了遷就自己過盛的想象力,安東尼養成在睡前閱讀的習慣——這麼做可以令他感到舒緩。

    他都讀到累了才停止,經常人都睡着了,燈卻還亮着。

     十四歲以前,安東尼最愛的消遣是搜集郵票;其數量之龐大,足以耗盡一個小男孩的所有精力——他的外公則誤以為這樣可以增長他有關地理方面的知識。

    安東尼和許多“郵票與錢币”公司保持通訊聯絡,它們經常如期為他寄來新的集郵簿和包裹,裡面放着閃閃發亮的整版郵票,先鑒賞後付款——安東尼着迷于把搜藏品反複從一本書搬到另一本,并樂此不疲。

    郵票是安東尼最大的快樂來源,如果有人膽敢打斷他的遊戲,他會毫不客氣地皺起眉頭,表現出不耐煩的神情;郵票也吞噬了安東尼每個月的零用錢和精神,他可以整夜不睡地賞玩它們的多樣性和鮮豔色彩。

     到了十六歲,安東尼幾乎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不擅言辭,完全不像美國人,難以被同齡的人理解。

    先前兩年他在歐洲度過,伴讀的家庭教師遊說安東尼念哈佛大學的好處;他将因此“打開世界的大門”、大量增廣見聞,并交到無數願意自我犧牲奉獻的好朋友,所以他便選擇進入哈佛——這是安東尼做過最合于邏輯的決定。

     入學後有一段時間,安東尼獨居在貝克廳的高級房間,與社交圈隔絕——在别人眼中,他是個纖瘦、膚色微黑的男孩,身高中等,生着一張羞澀敏感的嘴。

    安東尼的零用錢遠比夠用的還多,他自己出資設立圖書館,向四處遊走的藏書商收購有名作家的首印本,如斯溫伯恩、梅瑞迪斯和哈迪等人,以及一張發黃而字迹難辨的濟慈親筆信,過後才發現自己被狠狠地敲了一筆。

    安東尼也變成了一個極端講究外表的時髦男子,他近乎可悲地搜集絲質睡衣、金蔥織錦的緞面晨袍和花俏到根本穿不出門的領帶。

    在房間裡,他會穿戴着這些秘密的華美服飾對鏡展示,或舒展全身躺在靠窗的椅子上,靜靜地俯視庭院,似懂非懂地了解到,樓外一切的喧嚣、屏息的沉悶和瞬息萬變,他似乎都無從參與。

     但說也奇怪,到了大學四年級時,安東尼發現班上同學對他已形成了一種既定看法,認為他是個頗為浪漫的人物、學者、遁世之人和飽學之士。

    這個發現令他失笑,卻也暗自高興——安東尼于是開始走入人群,從淺嘗到完全投入,他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