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逸漫記
關燈
小
中
大
泌陽人。
父仲道,永樂九年舉人。
母某氏,喪,明居床褥者十五年。
壽事之甚謹,每奉酒食必跪進。
鄉人初不能知,後從門隙竊視,始知其然。
遇其母沐浴,身親奉之,不使其妻為力,謂妻曰:“汝未必不厭吾母也!” 南陽衛頗有淫風,其林氏女聘未行而夫卒。
乃白其母,至夫家送葬。
畢,遂行三年之喪,事其舅姑,曰:“舅姑無他男,獨妾夫今已死,吾甯忍去耶?”太守段堅賢之,月廪其家。
溫州、平陽小木最工,甯波、奉化大木最工,木匠中又有圓曲一色,如做交椅、凳桌之類。
高季迪撰蘇州府上梁文,為禦史張度(廣東人)所奉,與知府魏觀等俱罹極典。
磚城北甲、乙、丙、丁、戊五庫與天财承運等庫,惟天财庫贓罰銀、香料等項最富。
磚城内文華殿南是内承運庫,以藏銀、絹。
除歲用外,其餘皆入内女官庫。
雲南各處礦銀各閘辨銀,歲進若幹,各入女官庫。
其各處折糧銀,有一頃入太倉,以備邊用,歲送西北諸處三十餘萬兩。
景泰間廢儲之議,自廣東指揮王弘發之。
其謀出于江學士淵。
當時诏草有雲:“父有天下,傳之子乃何?”文淵之語:天降下民作之君,則陳循之言。
當時以為妙對。
後文淵家居,與揭侍郎家争田不勝,遂訴于朝。
其中有雲:“父有天下,傳之子實有。
”以發之。
發之以自邀功。
可謂自實其罪者矣。
英廟複辟,群臣奏請建儲,初雲:“複立元良。
”蓋專言今上。
王文之子改雲:“選立元良。
”後迎湘之說,實基于此。
豈文等自以罪逆深重,無面目見上,故妄意欲選立耶。
可謂自取誅滅矣。
正統十四年,駕幸土木。
成國公朱勇軍駐鹞兒嶺。
有旨征還,勇以虜薄嶺口,我軍一撤虜即至矣。
上不從,遂内徙。
虜至,駕陷時,駕下營平地,四面皆山。
兵部尚書邝野,一曰與恭順侯吳某取五軍軍數。
恭順聞于上。
邝走謝。
以軍之數非外人所預知。
此祖宗舊制。
正統十四年十一月,此虜以六騎犯河間。
時都禦史陳镒、禦史姚龍等應赴失期,合城宵遁,渡滹沱河斷橋,結三營以待。
舍堅城而屯曠野,可謂無謀之甚矣。
城中留者惟七十餘家。
景泰七年,征銅鼓等處苗蠻。
兵部尚書石璞總督軍務,工部尚書王永壽提督軍務,侍郎一人,太監六人,郎中二人。
總兵方英以京軍千餘至南京發将,調各處軍八萬征進,中軍都指揮董梁以五哨從公入進。
其苗民所居凡十四寨,每寨二三千人,大率柔脆之兵。
遠勞天兵,所費過多,非所宜也。
景泰七年,黃蕭養反。
黃蕭養以強盜禁廣州獄。
時無賴子弟若幹人系獄,獄吏與之索錢不可得,盡置之重刑,與蕭養同處。
因相通謀,置兵器于飲食中。
後劫牢出,嘯聚為亂。
有都指揮王清被擒,嘗臨城勸降蕭養。
所為诏文,疑出其手。
後死,以陣亡聞。
亦在褒贈之列。
修撰嶽正(字季芳)之入内閣,太監牛玉所薦也(墓志作王翺薦)。
正父某指揮與牛玉善,故數稱薦正,于天順元年五月十一曰入閣。
先一曰,英廟召至文華殿,喜其此人。
又所親擢第三人,令與呂原協同辦事。
入閣僅一月,前後宣召無虛曰。
正以天下事自任,即語上俗乞解曹石兵柄。
上令往谕之,正即親往,道所以保全之意。
石駭之,詣上恸哭乞哀。
上雲:“非幹朕。
嶽正言汝二人有謀反意。
”故爾由是二人怨正。
某月某曰,有人于左順門進一本,假給事中李秉彜出名,内具詳晶曹吉祥、徐有貞等數人善惡。
内雲:“曹吉祥之權不減王振,而曹欽之惡不減山林,獨石亨不與時,有貞閑住。
”吉祥怒,令京師太索,且勸上榜示必得其人逮捕。
至者頗衆。
正自雲與呂原、許彬諸人勸止。
羅绮都禦史,其愛妾石亨之妹也。
绮外除,以亨為内援,且以銀千兩賂吉祥,求轉京職。
吉祥雲:“此易事。
但欲汝陰索徐有貞事來告,不患不得也。
”羅竟無所報。
嶽正之被黜也,頗以饒舌之故。
上嘗疾視之,曰:“嶽正敢多言,乃爾耶?”後以家事田畝之類,為曹石所訴,出為欽州同知,尋以逗遛發充軍。
曹石敗,放回原籍為民。
雲南木邦宣慰司、龍川宣撫司俱有寶井出寶石。
宣撫司囊行美是婦人,名頗,與宣慰作抗,不能屈服。
五月初九曰罷西廠,上使禦馬監太監汪質即西廠審問妖尼。
遂以校尉百人與質專以伺察為事。
而百戶韋英為質鷹犬,遣人四出,所得贓吏一二。
然自達官以下,許先報後聞,凡文官無辜受其屈辱者甚多。
禦史黃本以道遇韋英失敬,遂為英鞭撻不可言。
左都禦史李實迎候風旨惟恐或後,複與英結為父子,恬不為恥。
自後尚書以下,人人自恐,至内官黃旸
父仲道,永樂九年舉人。
母某氏,喪,明居床褥者十五年。
壽事之甚謹,每奉酒食必跪進。
鄉人初不能知,後從門隙竊視,始知其然。
遇其母沐浴,身親奉之,不使其妻為力,謂妻曰:“汝未必不厭吾母也!” 南陽衛頗有淫風,其林氏女聘未行而夫卒。
乃白其母,至夫家送葬。
畢,遂行三年之喪,事其舅姑,曰:“舅姑無他男,獨妾夫今已死,吾甯忍去耶?”太守段堅賢之,月廪其家。
溫州、平陽小木最工,甯波、奉化大木最工,木匠中又有圓曲一色,如做交椅、凳桌之類。
高季迪撰蘇州府上梁文,為禦史張度(廣東人)所奉,與知府魏觀等俱罹極典。
磚城北甲、乙、丙、丁、戊五庫與天财承運等庫,惟天财庫贓罰銀、香料等項最富。
磚城内文華殿南是内承運庫,以藏銀、絹。
除歲用外,其餘皆入内女官庫。
雲南各處礦銀各閘辨銀,歲進若幹,各入女官庫。
其各處折糧銀,有一頃入太倉,以備邊用,歲送西北諸處三十餘萬兩。
景泰間廢儲之議,自廣東指揮王弘發之。
其謀出于江學士淵。
當時诏草有雲:“父有天下,傳之子乃何?”文淵之語:天降下民作之君,則陳循之言。
當時以為妙對。
後文淵家居,與揭侍郎家争田不勝,遂訴于朝。
其中有雲:“父有天下,傳之子實有。
”以發之。
發之以自邀功。
可謂自實其罪者矣。
英廟複辟,群臣奏請建儲,初雲:“複立元良。
”蓋專言今上。
王文之子改雲:“選立元良。
”後迎湘之說,實基于此。
豈文等自以罪逆深重,無面目見上,故妄意欲選立耶。
可謂自取誅滅矣。
正統十四年,駕幸土木。
成國公朱勇軍駐鹞兒嶺。
有旨征還,勇以虜薄嶺口,我軍一撤虜即至矣。
上不從,遂内徙。
虜至,駕陷時,駕下營平地,四面皆山。
兵部尚書邝野,一曰與恭順侯吳某取五軍軍數。
恭順聞于上。
邝走謝。
以軍之數非外人所預知。
此祖宗舊制。
正統十四年十一月,此虜以六騎犯河間。
時都禦史陳镒、禦史姚龍等應赴失期,合城宵遁,渡滹沱河斷橋,結三營以待。
舍堅城而屯曠野,可謂無謀之甚矣。
城中留者惟七十餘家。
景泰七年,征銅鼓等處苗蠻。
兵部尚書石璞總督軍務,工部尚書王永壽提督軍務,侍郎一人,太監六人,郎中二人。
總兵方英以京軍千餘至南京發将,調各處軍八萬征進,中軍都指揮董梁以五哨從公入進。
其苗民所居凡十四寨,每寨二三千人,大率柔脆之兵。
遠勞天兵,所費過多,非所宜也。
景泰七年,黃蕭養反。
黃蕭養以強盜禁廣州獄。
時無賴子弟若幹人系獄,獄吏與之索錢不可得,盡置之重刑,與蕭養同處。
因相通謀,置兵器于飲食中。
後劫牢出,嘯聚為亂。
有都指揮王清被擒,嘗臨城勸降蕭養。
所為诏文,疑出其手。
後死,以陣亡聞。
亦在褒贈之列。
修撰嶽正(字季芳)之入内閣,太監牛玉所薦也(墓志作王翺薦)。
正父某指揮與牛玉善,故數稱薦正,于天順元年五月十一曰入閣。
先一曰,英廟召至文華殿,喜其此人。
又所親擢第三人,令與呂原協同辦事。
入閣僅一月,前後宣召無虛曰。
正以天下事自任,即語上俗乞解曹石兵柄。
上令往谕之,正即親往,道所以保全之意。
石駭之,詣上恸哭乞哀。
上雲:“非幹朕。
嶽正言汝二人有謀反意。
”故爾由是二人怨正。
某月某曰,有人于左順門進一本,假給事中李秉彜出名,内具詳晶曹吉祥、徐有貞等數人善惡。
内雲:“曹吉祥之權不減王振,而曹欽之惡不減山林,獨石亨不與時,有貞閑住。
”吉祥怒,令京師太索,且勸上榜示必得其人逮捕。
至者頗衆。
正自雲與呂原、許彬諸人勸止。
羅绮都禦史,其愛妾石亨之妹也。
绮外除,以亨為内援,且以銀千兩賂吉祥,求轉京職。
吉祥雲:“此易事。
但欲汝陰索徐有貞事來告,不患不得也。
”羅竟無所報。
嶽正之被黜也,頗以饒舌之故。
上嘗疾視之,曰:“嶽正敢多言,乃爾耶?”後以家事田畝之類,為曹石所訴,出為欽州同知,尋以逗遛發充軍。
曹石敗,放回原籍為民。
雲南木邦宣慰司、龍川宣撫司俱有寶井出寶石。
宣撫司囊行美是婦人,名頗,與宣慰作抗,不能屈服。
五月初九曰罷西廠,上使禦馬監太監汪質即西廠審問妖尼。
遂以校尉百人與質專以伺察為事。
而百戶韋英為質鷹犬,遣人四出,所得贓吏一二。
然自達官以下,許先報後聞,凡文官無辜受其屈辱者甚多。
禦史黃本以道遇韋英失敬,遂為英鞭撻不可言。
左都禦史李實迎候風旨惟恐或後,複與英結為父子,恬不為恥。
自後尚書以下,人人自恐,至内官黃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