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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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曰:

    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驷,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裡饋糧。則内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殚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于國,因糧于敵,故軍食可足也。國之貧于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财竭,财竭則急于丘役。力屈中原、内虛于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之費,破軍罷馬,甲胄矢弓,戟盾矛橹,丘牛大車,十去其六。故智将務食于敵,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鐘;□①杆一石,當吾二十石。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故兵貴勝,不貴久。

    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注:】①:"忌"加"艹"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