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演講在熱烈的掌聲中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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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亞南部的兩次探險》和《澳大利亞中部探險記》。

     ②澳大利亞的舊名。

     弗格森·弗格森在1850年前後返回英國,而且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着魔于旅行探險。

    他又去遠征隊陪同麥克·魯爾船長一起從白令海峽環繞美洲大陸到達費爾韋爾角③。

    這次遠征直到1853年才告結束。

     ③位于新西蘭。

     不管什麼樣的勞頓困苦,無論氣候如何惡劣,弗格森的體質居然不可思議地抵擋得住。

    甚至在一無所有的最惡劣環境中,他也能生活得悠然自得。

    他是那類地道的旅行家:胃可以任意收縮、擴張;腿可以按臨時床鋪的長短蜷屈伸展;白天随時可以入睡,晚間随時能醒來。

     因此,我們發現這位永不知疲倦的旅行家,在施拉京特魏特兄弟的陪同下,從1855到1857年訪問了西藏的整個西部地區,并且帶回一些稀奇的人種學方面的觀察報告,也就不足為怪了。

     在這幾次旅遊期間,弗格森·弗格森成了《每日電信報》最活躍、最引人注目的通信員。

    這家報紙很便宜,一便士就能買一份。

    該報的日發行量雖高達14萬份,不過僅勉強滿足數萬讀者的需要而已。

    所以,盡管弗格森博士不是任何學者團體的成員,既不是倫敦、巴黎、柏林、維也納或聖·彼得堡皇家地理學會成員,也不是旅行者俱樂部的成員,更不是皇家工藝學會成員(他的朋友統計學家科克伯恩是該會頭面人物),他的名字仍然為人熟知。

    有一天,他的這位學者朋友逗他尋開心,甚至要他解答這麼一個問題:已知博士環繞地球走過的裡數,由于半徑不同,問他的頭比腳多行多少裡路?或者說已知博士的腳和頭經過的裡數,精确算出他的身高,誤差不超過1法寸(1法寸約合2.25毫米)。

    但是,弗格森對那些學者團體總是敬而遠之。

    因為他是埋頭實幹、不願多言的人,他認為把時間用于探索和發現比争來論去、高談闊論強得多。

     據說,一天一位英國人特意來日内瓦觀賞日内瓦湖。

    他上了一輛老式馬車,這種車像公共馬車一樣,座位在車内的兩側。

    無巧不成書,我們這位英國人恰恰被安排坐在背對湖的一側。

    車穩穩地繞湖一圈,這期間他甚至就沒想到扭回頭去瞧一眼,最後,竟然還高高興興地離開日内瓦湖回倫敦了。

     弗格森博士在旅行期間卻回過頭,而且還不止一次。

    正因為如此,他才看到了許多東西。

    再說,這也是他的天性所至。

    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他有點宿命論思想。

    其實他就是位徹頭徹尾的宿命論者。

    他相信命運,甚至相信天意。

    他覺得自己與其說是被吸引,倒不如說是被某種力量驅使,去旅行和周遊世界的。

    就像一輛火車頭,不是自己引着自己走,而是道路領着走。

     “我是不趕路的,是路在趕我。

    ”他常常這樣說。

    所以,難怪他那麼鎮靜地面對皇家學會的掌聲了。

    他沒有絲毫傲氣,也沒半點虛榮。

    他不在意這些小事。

    他認為給弗朗西斯·M××爵士談的這個建議很平常,因此,壓根兒就沒發覺自己竟由此引起巨大波瀾,成了風雲人物。

     會議結束後,有人陪同博士來到帕爾瑪爾大街的“旅行者俱樂部”。

    在那裡,大家為他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宴會。

    從飯桌上魚的大小可看出被邀的人物何等重要。

    尤其是搬到筵席中的那條鲟魚,身子幾乎與弗格森·弗格森本人一樣長。

     人們痛飲着各種法國葡萄酒,為在非洲大陸探險而享有盛譽的旅行家們頻頻舉杯緻意。

    為他們的健康而幹,為他們的榮譽而喝。

    人們甚至按照旅行家們名字的字母順序(這可是地地道道英國化的)依次祝酒:阿巴迪、亞當斯、亞當森安德森、為……①。

    最後,為弗格森·弗格森博士舉杯。

    後者意欲用他非同尋常的嘗試,把前面這些著名旅行家的勞動成果彙成一體,補充完備有關非洲大發現方面的系列材料。

     ①原着此處列舉了近一百二十個旅行家的名字,本文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