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 掘後墳群臣荷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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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加公為宰衡,位上公,掾史秩六百石,三公言事,稱&ldquo敢言之&rdquo,群吏毋得與公同名,出從期門二十人,羽林三十人,前後大車十乘。

    賜公太夫人号曰功顯君,食邑二千戶,黃金印,赤韨。

    封公子男二人,安為褒新侯,臨為賞都侯,加後聘三千七百萬,合為一萬萬,以明大禮,太後臨前殿,親封拜,安漢公拜前,二子拜後,如周公故事,莽稽首辭讓,出拜封事,願獨受母号,還安、臨印韨及号位戶邑。

    事下,太師光等皆曰:&ldquo賞未足以當功,謙約退讓,公之常節,終不可聽。

    &rdquo莽複求見,固讓,太後下诏曰:&ldquo公每見,叩頭流涕固辭,今移病,固當聽其讓,令視事。

    将當遂行其賞,遺歸就第也。

    &rdquo孔光等曰:&ldquo安、臨親受印韨,策号通天,其義昭昭。

    黃郵、召陵、新野之田,為入尤多,皆止于公。

    公欲自損以成國化,宜可聽許,治平之化,當以時成,宰衡之官,不可世及,至納征錢,乃以尊皇後,非為公也。

    功顯君戶,宜身不傳。

    褒新、賞都兩國,合三千戶,甚少矣,忠臣之節,亦宜自屈而伸主上之義,宜遣大司徒大司空,時節承制,诏公亟入視事,诏尚書勿複受公之讓。

    &rdquo太後即準奏,莽乃起視事。

     元始四年,群臣奏莽功德,燦然唐虞舉發,成周造業,誠無以加。

    诏議九錫之法。

    時大風吹長安城東門,屋瓦且盡。

    五年正月,拾祭明堂,征諸侯王、列侯、宗室子助祭、禮畢,封賞有差。

    時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書者,前後四十八萬六千五百七十二人。

    及諸侯王、列侯、宗室見太後者,皆叩頭言,宜亟加賞于安漢公。

    于是莽上書曰: 臣以外屬,越次各位,未能奉稱。

    伏念聖德統茂,承天當古,制禮以治民,作樂以移風,四海奔走,百蠻并臻,辭去之日,莫不隕涕,非有款誠,豈可虛緻。

    自諸侯王以下,至于吏民,鹹知臣莽上與陛下有葭莩之故,又得典職,每歸功列,德者辄以臣莽為餘言,臣見諸侯面言事于前者,未嘗不流汗而慚愧也。

    雖性愚鄙至誠,自知德薄位尊,力小任大,夙夜悼栗,常恐污辱聖朝。

    今天下治平,風俗齊同,百蠻率服,皆陛下聖德所自躬親,太師光、太保舜等輔政佐治,群卿大夫莫不忠良,故能以五年之間,至緻此焉。

    臣莽實無奇策異謀,奉承太後聖诏宣之于下,不能得什一,受群臣之籌畫而上以聞,不能得什五,當被無益之辜,所以敢且保首領須臾者,誠上休陛下餘光,而下依群公之故也。

    陛下不忍衆言,辄下其章于議者,臣莽前欲立奏止,恐其遂不肯止。

    今大禮已行,助祭者畢辭,不勝至願,願諸章下議者,皆寝勿上,使臣莽得盡力畢制禮作樂事,事成以傳示天下,與海内平之,即有所問非,則臣莽當被诖上誤朝之罪。

    如無他譴,得全命賜骸骨,歸家避賢者路,是臣之私願也。

    惟陛下哀憐裁幸。

     甄邯等乃白太後,诏曰: 可。

    唯公功德光于天下,是以諸侯王公,列侯宗室,諸生吏民,翕然同謂,連守阙庭,故下其章。

    諸侯宗室辭去之日,複見前重陳,雖曉喻罷遣,猶不肯去,告以孟夏将行厥賞,莫不歡悅,稱萬歲而退。

    今公每見辄流涕叩頭,言願不受賞,賞即加,不敢當位。

    方制作未定,事須公而決,故且聽公制作畢成。

     群公以聞,究于前議,其九錫禮儀亟奏。

    五月,遂賜莽九錫。

     先是遣陳崇等八人,分行天下,覽觀風俗,至是還言天下風俗齊同,為市無二價,官無獄訟,邑無盜賊,野無饑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

    又詐為郡國造歌謠,頌功德,于是封劉歆、陳崇等十二人為列侯。

    莽又思北方匈奴,東方海外,南國黃支,俱以重賂買其通貢。

    惟西域隔絕,乃遣中郎将平憲等,多待金币誘塞外羌,使獻誠内屬。

     莽忽想得平日所為,止劾傅太後一事,最為合禮,且因此緻怨被遣就國。

    前雖貶傅太後為共王母,丁太後為了姬,而逼死傅皇後,猶未足快意。

    于是複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與元帝山齊,又棺中有帝太後、皇太太後玺绶,不合禮,禮有改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消滅之,而徙歸定陶,葬共王冢次。

    太後以為既往之事不須複發,莽必欲掘其冢,固争之。

    不知掘否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