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所擁有的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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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大的幸福論教育家伊壁鸠魯正确而美妙地把人的需要劃分成為三類。
第一類屬于人的天然的和迫切的需要。
這類需要如果得不到滿足,就會造成人的痛苦。
順理成章這一類需要也就是食品和衣物,它們比較容易得到滿足。
第二類需要同樣是天然的,但卻不是迫切的。
那就是滿足性欲的需要,盡管伊壁鸠魯在《賴阿特斯的報道》中沒有把它說出來(在這裡我把他的學說表達得更清楚、更完整)。
要滿足這一類需要就相對困難一些了。
第三類的需要則既不是天然的,也不是迫切的,那就是對奢侈、排場、鋪張和輝煌的追求。
這些需要沒有止境,要滿足這些需要,也是非常困難的。
在擁有财産的問題上,要給我們合乎理智的願望界定一個限度,如果不是不可能,那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因為一個人在擁有财産方面能否得到滿足并不由某一個财産的絕對數量所決定。
這其實取決于一個相對的數量,也就是說,由一個人所期待得到的财産和自己已經實際擁有的之間的關系決定。
因此,僅僅考察一個人的實際擁有毫無意義,這種情形就猶如在計算一個分數時,隻計算分子而忽略了分母一樣。
當對某一樣東西的要求還沒有進入一個人的意識的時候,這個人完全不會感覺到對它有所欠缺。
沒有這樣東西,他照樣心安理得。
但一個擁有百倍以上财産的人,隻要他對某樣東西産生了要求,而又得不到它,那他就會感到快快不樂。
在這一方面,對于一些他認為有可能得到滿足的要求,每個人都有他的視線範圍。
他的要求不會超出這一視線範圍。
處于他心目中的視線範圍之内的具體之物一旦出現,而他又确信能夠得到它,那他就會感到幸福。
但是如果得到這具體之物存在重重困難,他根本就沒有得到它的希望和可能,那他就會感覺不幸和痛苦。
所有在他視線以外的東西,都不會對他産生任何影響。
因此,窮人不會因為得不到巨大的财富而焦慮不安,但富人在計劃失算落空的時候,不會考慮到自己已經擁有相當可觀的财物,并以此安慰自己。
财富猶如海水:一個人海水喝得越多,他就越感到口渴。
這一道理同樣适用于名聲。
我們在失去了财富或者安逸的處境以後,當我們挺住了最初的陣痛,我們慣常的心境與當初相比較,并沒有發生很大的改變這是因為:當命運減少了我們的财富以後,我們自己也就相應降低了我們的要求。
在遭遇不幸時,上述過程的确是痛苦萬分的;但這個過程完成以後,痛苦也就減少許多了,到最後甚至感覺不到了,因為傷口已經愈合了。
反過來,如果交到好運,我們的期望的壓縮機就會把期望膨脹起來,我們在這過程中就感受到了快樂。
但是,這一歡樂并不會維持長久。
當整個過程全部完成以後,那擴大了的要求範圍已經被我們習以為常了;并且,與新的要求相比較,我們就會對目前的擁有不以為然了。
荷馬在《奧德賽》的第十節表達了我這裡所說的意思。
這一節最後的兩行是這樣的:“凡夫俗子的情緒飄忽不定,就像神、人之父所賜予的日子。
”我們之所以感到不滿,原因就在于我們不斷試圖提高我們的要求,但同時,其他妨礙我們成功的條件因素卻保持不變。
對于像人類這樣一個貧乏不堪、充滿需求的物種,财富比起任何其他别的東西都得到人們更多的和更真誠的尊重、甚至崇拜,這是毫不奇怪的。
甚至權力本身也隻是獲取财富的工具。
不足為奇的還有:為了達到獲取财富這一目的,一切盡可以抛開,一切都可以推翻。
例如,在哲學教授手中的哲學就落得了這樣的下場。
人們的願望首先指向了金錢,人們熱愛金錢甚于一切,人們經常為此受到責備。
但是,人們熱愛金錢卻是自然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
金錢就像永遠不知疲倦的普魯特斯,每時每刻都準備着變成我們那飄忽不定的願望和變化多端的需要所要求的物品。
任何其他物品隻能滿足一個需要,諸如食物之于饑餓的人,醇酒之于健康者,藥物之于病人,皮毛之于冬季,女人之于小夥子等等。
因此,它們都隻是“服務于某一特定的東西”,它們的好處是相對的。
唯獨金錢才具備了絕對的好處。
因為它并不隻是滿足某一具體的需要,而是滿足抽象中的普遍的多種需要。
我們應把手頭上的财富視為一道抵禦衆多可能發生的不幸和災禍的城牆,這些财富并不是一紙任由我們尋歡作樂的許可證,花天酒地也不是我們的義務。
如果一個人憑藉自己的某種天賦才能不管這種才能是什麼從最初的一文不名到最終賺到可觀的金錢,那他就會錯覺地認為:自己的天賦才能是恒久不變的本金,他以此賺取的金錢隻是本金的利息而已。
因此,他不會把掙來的一部分金錢積累成為固定長久的本金,而是把掙來的錢随手花掉。
這樣,他們通常最終陷入貧困,因為如果他們的才能隻能維持短暫的時間,例如:幾乎所有從事優美藝術的人都屬于這一類情況,那麼,他們的天賦才能就有枯竭、耗盡的時候。
又或者,他們掙錢的本事依賴某種環境和某種風氣。
這種環境、風氣随後消失了,這樣,他們的錢财收入也就停止了。
手工制作者盡可以像我上面所說的那樣花錢大手大腳,财來财去,因為他們不會輕易失去制作才能,他們也不會被助手、幫工的力氣所替代。
并且,他們的産品是大衆需求的對象,所以不愁找不到銷路。
因此,這一說法是正确的“:掌握一門手藝,就是拿到了一個金飯碗。
”各種類型的藝人和藝術家遭遇的情形卻不一樣。
正因為這樣,他們獲取的報酬是如此的優厚。
他們所掙得的金錢因此應該變成他們的本金。
但他們卻把掙來的金錢隻當作利息。
這樣,他們就走向了貧窮的結局。
相比之下,繼承了财産的人起碼立刻就正确地認識到何為本金、何為利息。
所以,他們之中的大多數人會盡力穩妥地維護自己的本金。
事實上,如果可能的話,他們至少會把利息的八分之一存起來以應付将來的需要。
因此,他們大多數人都生活得充裕、富足。
我這裡所說的并不适用于商人,因為對商人來說金錢本身就是掙取更多金錢的手段,是他們生财的工具。
因此,盡管金錢是他們以汗水換來的,但他們仍然會試圖以最佳的方式運用這些金錢,以保存和增加其資本。
因此,這些人比起任何别的階層的人都更懂得巧妙、适宜地運用金錢。
在一般的情況下,那些經曆過匮乏和貧窮的人,比較不那麼害怕貧困,因此更加傾向于奢侈豪華。
這是比較那些隻是聽說過貧困的人而言的。
前者包括那些交上了某種
第一類屬于人的天然的和迫切的需要。
這類需要如果得不到滿足,就會造成人的痛苦。
順理成章這一類需要也就是食品和衣物,它們比較容易得到滿足。
第二類需要同樣是天然的,但卻不是迫切的。
那就是滿足性欲的需要,盡管伊壁鸠魯在《賴阿特斯的報道》中沒有把它說出來(在這裡我把他的學說表達得更清楚、更完整)。
要滿足這一類需要就相對困難一些了。
第三類的需要則既不是天然的,也不是迫切的,那就是對奢侈、排場、鋪張和輝煌的追求。
這些需要沒有止境,要滿足這些需要,也是非常困難的。
在擁有财産的問題上,要給我們合乎理智的願望界定一個限度,如果不是不可能,那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因為一個人在擁有财産方面能否得到滿足并不由某一個财産的絕對數量所決定。
這其實取決于一個相對的數量,也就是說,由一個人所期待得到的财産和自己已經實際擁有的之間的關系決定。
因此,僅僅考察一個人的實際擁有毫無意義,這種情形就猶如在計算一個分數時,隻計算分子而忽略了分母一樣。
當對某一樣東西的要求還沒有進入一個人的意識的時候,這個人完全不會感覺到對它有所欠缺。
沒有這樣東西,他照樣心安理得。
但一個擁有百倍以上财産的人,隻要他對某樣東西産生了要求,而又得不到它,那他就會感到快快不樂。
在這一方面,對于一些他認為有可能得到滿足的要求,每個人都有他的視線範圍。
他的要求不會超出這一視線範圍。
處于他心目中的視線範圍之内的具體之物一旦出現,而他又确信能夠得到它,那他就會感到幸福。
但是如果得到這具體之物存在重重困難,他根本就沒有得到它的希望和可能,那他就會感覺不幸和痛苦。
所有在他視線以外的東西,都不會對他産生任何影響。
因此,窮人不會因為得不到巨大的财富而焦慮不安,但富人在計劃失算落空的時候,不會考慮到自己已經擁有相當可觀的财物,并以此安慰自己。
财富猶如海水:一個人海水喝得越多,他就越感到口渴。
這一道理同樣适用于名聲。
我們在失去了财富或者安逸的處境以後,當我們挺住了最初的陣痛,我們慣常的心境與當初相比較,并沒有發生很大的改變這是因為:當命運減少了我們的财富以後,我們自己也就相應降低了我們的要求。
在遭遇不幸時,上述過程的确是痛苦萬分的;但這個過程完成以後,痛苦也就減少許多了,到最後甚至感覺不到了,因為傷口已經愈合了。
反過來,如果交到好運,我們的期望的壓縮機就會把期望膨脹起來,我們在這過程中就感受到了快樂。
但是,這一歡樂并不會維持長久。
當整個過程全部完成以後,那擴大了的要求範圍已經被我們習以為常了;并且,與新的要求相比較,我們就會對目前的擁有不以為然了。
荷馬在《奧德賽》的第十節表達了我這裡所說的意思。
這一節最後的兩行是這樣的:“凡夫俗子的情緒飄忽不定,就像神、人之父所賜予的日子。
”我們之所以感到不滿,原因就在于我們不斷試圖提高我們的要求,但同時,其他妨礙我們成功的條件因素卻保持不變。
對于像人類這樣一個貧乏不堪、充滿需求的物種,财富比起任何其他别的東西都得到人們更多的和更真誠的尊重、甚至崇拜,這是毫不奇怪的。
甚至權力本身也隻是獲取财富的工具。
不足為奇的還有:為了達到獲取财富這一目的,一切盡可以抛開,一切都可以推翻。
例如,在哲學教授手中的哲學就落得了這樣的下場。
人們的願望首先指向了金錢,人們熱愛金錢甚于一切,人們經常為此受到責備。
但是,人們熱愛金錢卻是自然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
金錢就像永遠不知疲倦的普魯特斯,每時每刻都準備着變成我們那飄忽不定的願望和變化多端的需要所要求的物品。
任何其他物品隻能滿足一個需要,諸如食物之于饑餓的人,醇酒之于健康者,藥物之于病人,皮毛之于冬季,女人之于小夥子等等。
因此,它們都隻是“服務于某一特定的東西”,它們的好處是相對的。
唯獨金錢才具備了絕對的好處。
因為它并不隻是滿足某一具體的需要,而是滿足抽象中的普遍的多種需要。
我們應把手頭上的财富視為一道抵禦衆多可能發生的不幸和災禍的城牆,這些财富并不是一紙任由我們尋歡作樂的許可證,花天酒地也不是我們的義務。
如果一個人憑藉自己的某種天賦才能不管這種才能是什麼從最初的一文不名到最終賺到可觀的金錢,那他就會錯覺地認為:自己的天賦才能是恒久不變的本金,他以此賺取的金錢隻是本金的利息而已。
因此,他不會把掙來的一部分金錢積累成為固定長久的本金,而是把掙來的錢随手花掉。
這樣,他們通常最終陷入貧困,因為如果他們的才能隻能維持短暫的時間,例如:幾乎所有從事優美藝術的人都屬于這一類情況,那麼,他們的天賦才能就有枯竭、耗盡的時候。
又或者,他們掙錢的本事依賴某種環境和某種風氣。
這種環境、風氣随後消失了,這樣,他們的錢财收入也就停止了。
手工制作者盡可以像我上面所說的那樣花錢大手大腳,财來财去,因為他們不會輕易失去制作才能,他們也不會被助手、幫工的力氣所替代。
并且,他們的産品是大衆需求的對象,所以不愁找不到銷路。
因此,這一說法是正确的“:掌握一門手藝,就是拿到了一個金飯碗。
”各種類型的藝人和藝術家遭遇的情形卻不一樣。
正因為這樣,他們獲取的報酬是如此的優厚。
他們所掙得的金錢因此應該變成他們的本金。
但他們卻把掙來的金錢隻當作利息。
這樣,他們就走向了貧窮的結局。
相比之下,繼承了财産的人起碼立刻就正确地認識到何為本金、何為利息。
所以,他們之中的大多數人會盡力穩妥地維護自己的本金。
事實上,如果可能的話,他們至少會把利息的八分之一存起來以應付将來的需要。
因此,他們大多數人都生活得充裕、富足。
我這裡所說的并不适用于商人,因為對商人來說金錢本身就是掙取更多金錢的手段,是他們生财的工具。
因此,盡管金錢是他們以汗水換來的,但他們仍然會試圖以最佳的方式運用這些金錢,以保存和增加其資本。
因此,這些人比起任何别的階層的人都更懂得巧妙、适宜地運用金錢。
在一般的情況下,那些經曆過匮乏和貧窮的人,比較不那麼害怕貧困,因此更加傾向于奢侈豪華。
這是比較那些隻是聽說過貧困的人而言的。
前者包括那些交上了某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