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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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易》曰:“一精一氣為物,遊魂為變。

    ”夫人之受生,貌異音殊,若樂愚智,尊卑壽夭,無非三勢,業理使之然。

    ) 夫天道一性一命,聖人所希言也。

    雖有其旨,難得而詳。

    然校之古今,錯綜其紀,乘乎三勢,亦可以仿佛其略。

    何以言之?荀悅雲:“凡三光(議曰:三光,日月星也。

    )、一精一氣變異,此皆陰陽之一精一也。

    其本在地,而上發于天。

    政失于此,而變見于彼,不其然乎?” (文王問太公曰:“夫人主動作舉事,有禍殃之應,鬼神之福乎?”太公曰:“有之。

    人主好重賦斂,大宮室,則人多病瘟,霜露殺五谷;人主好畋獵,不避時禁,則歲多大風,禾谷不實;人主好破壞名山,壅塞大川,決通名水,則歲多大水傷人,五谷不滋;人主好武事,兵革不息,則日月薄蝕不息,太白失行。

    ”文王曰:“誠哉!”) 今稱《洪範》咎征,則有堯、湯水旱之災;消災複異,則有周宣雲漢甯莫我聽!《易》稱:“積善餘慶。

    ”則有顔、冉短折之兇。

    善惡之報,類變萬端,不可齊一,故視聽者惑焉。

     (太史公曰:“《書》稱:‘天道無親,嘗與善人。

    ’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顔回為好學,然回也屢空,糟糠不餍而早夭。

    天之報施善人,何如哉?盜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一黨一數千人,橫行天下,竟以壽終,是遵何德哉?餘甚惑也。

    ) 嘗試言之:孔子曰:“死生有命。

    ”又曰:“不得其死。

    ”又曰:“幸而免”者,夫死生有命,其正理也;不得其死,未可以死而死也;幸而免者,可以死而不死也。

    此皆一性一命三勢之理也。

    (昔虢太子死,扁鵲治而生之,扁鵲曰:“我非能生死人者,我能治可生者耳。

    ”然不遇扁鵲,亦不生矣。

    若夫膏肓之病,雖醫和不能治矣。

    故曰:死生有命,其正理也;不得其死,未可以死而死也;幸而免者,可以死而不死也。

    此荀悅論一性一命三勢之理也。

     揚子《法言》雲:或問:“壽可益乎?”曰:“德。

    ”或問曰:“回、牛之行德矣!何不益也?”曰:“德故爾。

    如回之殘,牛之賊,焉得壽?”曰:“殘賊或壽。

    ”曰:“彼妄也,君子不妄也。

    ”) 推此以及教化,亦如之。

    人有不教化而自成者,有待教化而後成者,有雖加教化而終不成者,故上智與下愚不移,至于中人則可上可下(議曰:《傳》雲:“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之以禍。

    ”此可上可下者。

    )。

    推此以及天道,則亦如之。

     災祥之應,無所疑焉。

    故堯湯水旱,天數也。

    (議曰:夫陰靜陽動,天回地遊,太一算周,成百六之厄,太歲數極,為一元之災。

    必然之符,不可移也。

    故《傳》曰:“美惡周必複。

    ”又曰:“天災流行,國家代有。

    ”言必定也。

    故曰天數。

    漢時公孫弘則不然,以為堯遭洪水,使禹治之,未聞禹之有水也。

    若湯之旱,則桀餘烈。

    桀纣行惡,受天之罰。

    禹湯積德,以王天下。

    因此觀之,天無私親。

    順之和起,逆之害生。

    此天文、地理、人事之紀。

    觀公孫弘所言,以為德感水旱,非天數也。

    一家之談,非為正論。

    ) 《洪範》咎征,人事也。

    (議曰:《傳》雲:“禍福無門,唯人自招。

    ”謂立事以應休咎,故曰人事。

    ) 魯僖霪雨,可救之應也。

    周室旱甚,難變之勢也。

    (議曰:孔子雲:“祭如在。

    ”言祭法在一精一誠也。

    語曰:“應天以實,不以文言。

    ”上天不以僞動也。

    《易》曰:“善不積,不足以成名。

    ”古語曰:“土一性一勝水,掬壤不可以塞河;金一性一勝木,寸刃不可以殘林。

    ”《傳》曰:“小惠未孚,神勿福也。

    ”此言善少不可以感物也。

    今雩祭是同而感應異者,或謂仁甚少,而求福甚多。

    或徒設空文,一精一誠不至。

    故不同也。

    ) 顔冉之兇,一性一命之本也。

    (議曰:秦伯問于士鞅曰:“晉大夫其誰先亡?”對曰:“其栾氏乎?”秦伯曰:“以其汰乎?”對曰:“然栾黡汰虐已甚,猶可以免。

    其在盈乎!”秦伯曰:“何故?”對曰:“武子之德在人,如周人之思召公焉!一愛一其甘棠,況其子乎?栾黡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沒矣,而黡之怨實彰,将于是乎?”在後世一年,晉滅栾氏。

    由是觀之,黡雖汰虐,以其父武子之德,身受其福;盈雖賢智,以其父黡之汰虐,遂遇于禍。

    然則禍之與福,不在我之賢虐矣。

     範晔曰:“陳平多陰謀,而知其後必廢;邴吉有陰德,夏侯勝識其當封及子孫。

    終陳掌失侯,而邴昌紹國,雖有不類,不可緻诘。

    其大緻歸于有德矣。

    袁安、窦氏之間乃情,帝室引義雅正,可謂王臣之烈。

    及其理楚獄,未嘗鞠人于髒罪。

    其仁心足覃平後昆。

    子孫之盛,不亦宜乎?” 由是觀之,夫陳平、邴吉及袁安之後,衰與盛乃在先人之德,又不在我之得失矣。

    虞南曰:“夫釋教有布施、持戒、忍辱、一精一進、禅定、智惠,與夫仁、義、禮、智、信,亦何殊?故蓋以所修為因,其果為報。

    人修此六行,皆多不全,有一缺焉,果亦随滅。

    ”是以鬷明醜于貌而惠于心。

    趙壹高于才而下于位,羅裒富而無義,原憲貧而有道,其不同也,如斯懸絕。

    興喪得失,鹹必由之。

    由是言之,夫行己不周則諸福不備,故吉兇禍福不得齊也。

    故世人有一操一行不軌而富壽者矣,有積仁潔行而兇夭者矣。

    今下士庸夫,見比幹之剖心,以為忠貞不足為也;聞偃王之亡國,以為仁義不足法也。

    不亦過乎?) 《易》曰:“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

    ”言其異也;“兼三才而兩之。

    ”言其同也。

    故天地之道,有同有異。

    據其所以異,而責其所以同,斯則惑矣。

    守其所以同,而求其所以異,則取弊矣。

    遲速、深淺,變化錯乎其中,是故參差難得而均也。

    天、地、人、物之理莫不同之。

    故君子盡心焉、盡力焉,以邀命也。

     (議曰:孫卿雲:“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應之以理則吉,應之以亂則兇。

    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循道而不惑,則天不能禍;背道而妄行,則天不能吉。

    故明于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若星墜、木鳴,天地之變,怪之,可也;畏之,非也。

    唯人一妖,乃可畏也。

    何者?政險失人,田荒稼惡,籴貴人饑,道有死人,夫是之謂人一妖也。

    政令不明,舉措不時,本事不理,夫是之謂人一妖也。

    禮義不修,外内無别,男一女一婬一亂,父子相疑,上下乖離,寇難日至,夫是之謂人一妖也。

    三者錯亂,無安國矣。

    ”其說甚迩,其災甚慘。

    《傳》曰:“萬物之妖,書不說。

    無用之辯,不急之察,棄而不治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