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内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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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德 才、學、識三者,得一不易,而兼三尤難,千古多文人而少良史,職是故也。

    昔者劉氏之玄,蓋以是說謂足盡其理矣。

    雖然,史所貴者義也,而所具者事也,所憑者文也。

    孟子曰:"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義則夫子自謂竊取之矣。

    "非識無以斷其義,非才無以善其文,非學無以練其事,三者固各有所近也,其中固有似之而非者也。

    記誦以為學也,辭采以為才也,擊斷以為識也,非良史之才、學、識也。

    雖劉氏之所謂才、學、識,猶未足以盡其理也。

    夫劉氏以謂有學無識,如愚估操金,不解貿化。

    推此說以證劉氏之指,不過欲於記誦之間,知所決擇,以成文理耳。

    故曰:古人史取成家,退處士而進奸雄,排死節而飾主阙,亦曰一家之道然也。

    此猶文士之識,非史識也。

    能具史識者,必知史德。

    德者何?謂著書者之心術也。

    夫穢史者所以自穢,謗書者所以自謗,素行為人所羞,文辭何足取重。

    魏收之矯誣,沈約之陰惡,讀其書者,先不信其人,其患未至於甚也。

    所患夫心術者,謂其有君子之心,而所養未底於粹也。

    夫有君子之心,而所養未粹,大賢以下,所不能免也。

    此而猶患於心術,自非夫子之《春秋》,不足當也。

    以此責人,不亦難乎?是亦不然也。

    蓋欲為良史者,當慎辨於天人之際,盡其天而不益以人也。

    盡其天而不益以人,雖未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稱著述者之心術矣。

    而文史之儒,競言才、學、識,而不知辨心術以議史德,烏乎可哉? 夫是堯、舜而非桀、纣,人皆能言矣。

    崇王道而斥霸功,又儒者之習故矣。

    至於善善而惡惡,褒正而嫉邪,凡欲讬文辭以不朽者,莫不有是心也。

    然而心術不可不慮者,則以天與人參,其端甚微,非是區區之明所可恃也。

    夫史所載者事也,事必藉文而傳,故良史莫不工文,而不知文又患於為事役也。

    蓋事不能無得失是非,一有得失是非,則出入予奪相奮摩矣。

    奮摩不已,而氣積焉。

    事不能無盛衰消息,一有盛衰消息,則往複憑吊生流連矣。

    流連不已,而情深焉。

    凡文不足以動人,所以動人者,氣也。

    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情也。

    氣積而文昌,情深而文摯;氣昌而情摯,天下之至文也。

    然而其中有天有人,不可不辨也。

    氣得陽剛,而情合陰柔。

    人麗陰陽之間,不能離焉者也。

    氣合於理,天也;氣能違理以自用,人也。

    情本於性,天也;情能汩性以自恣,人也。

    史之義出於天,而史之文,不能不藉人力以成之。

    人有陰陽之患,而史文即忤於大道之公,其所感召者微也。

    夫文非氣不立,而氣貴於平。

    人之氣,燕居莫不平也。

    因事生感,而氣失則宕,氣失則激,氣失則驕,毗於陽矣。

    文非情不深,而情貴於正。

    人之情,虛置無不正也。

    因事生感,而情失則流,情失則溺,情失則偏,毗於陰矣。

    陰陽伏沴之患,乘於血氣而入於心知,其中默運潛移,似公而實逞於私,似天而實蔽於人,發為文辭,至於害義而違道,其人猶不自知也。

    故曰心術不可不慎也。

     夫氣勝而情偏,猶曰動於天而參於人也。

    才藝之士,則又溺於文辭,以為觀美之具焉,而不知其不可也。

    史之賴於文也,猶衣之需乎采,食之需乎味也。

    采之不能無華樸,味之不能無濃淡,勢也。

    華樸争而不能無邪色,濃淡争而不能無奇味。

    邪色害目,奇味爽口,起於華樸濃淡之争也。

    文辭有工拙,而族史方且以是為競焉,是舍本而逐末矣。

    以此為文,未有見其至者。

    以此為史,豈可與聞古人大體乎? 韓氏愈曰:"仁義之人,其言藹如。

    "仁者情之普,義者氣之遂也。

    程子嘗謂:"有《關雎》、《麟趾》之意,而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

    "吾則以謂通六藝比興之旨,而後可以講春王正月之書。

    蓋言心術貴於養也。

    史遷百三十篇,《報任安書》,所謂"究天地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自序以謂"紹名世,正《易傳》,本《詩》、《書》《禮》樂之際",其本旨也。

    所雲發憤著書,不過叙述窮愁,而假以為辭耳。

    後人泥於發憤之說,遂謂百三十篇,皆為怨诽所激發,王允亦斥其言為謗書。

    於是後世論文,以史遷為譏謗之能事,以微文為史職之大權,或從羨慕而仿效為之;是直以亂臣賊子之居心,而妄附《春秋》之筆削,不亦悖乎!今觀遷所著書,如《封禅》之惑於鬼神,《平準》之算及商販,孝武之秕政也。

    後世觀於相如之文,桓寬之論,何嘗待史遷而後著哉?《遊俠》、《貨殖》諸篇,不能無所感慨,賢者好奇,亦洵有之。

    馀皆經緯古今,折衷六藝,何嘗敢於讪上哉?朱子嘗言,《離騷》不甚怨君,後人附會有過。

    吾則以謂史遷未敢謗主,讀者之心自不平耳。

    夫以一身坎轲,怨诽及於君父,且欲以是邀千古之名,此乃愚不安分,名教中之罪人,天理所誅,又何著述之可傳乎?夫《騷》與《史》,千古之至文也。

    其文之所以至者,皆抗懷於三代之英,而經緯乎天人之際者也。

    所遇皆窮,固不能無感慨。

    而不學無識者流,且謂诽君謗主,不妨尊為文辭之宗焉,大義何由得明,心術何由得正乎?夫子曰:"《詩》可以興。

    "說者以謂興起好善惡惡之心也。

    好善惡惡之心,懼其似之而非,故貴平日有所養也。

    《騷》與《史》,皆深於《詩》者也。

    言婉多風,皆不背於名教,而梏於文者不辨也。

    故曰必通六藝比興之旨,而後可以講春王正月之書。

     ○史釋 或問《周官》府史之史,與内史、外史、太史、小史、禦史之史,有異義乎?曰:無異義也。

    府史之史,庶人在官供書役者,今之所謂書吏是也。

    五史,則卿、大夫、士為之,所掌圖書、紀載、命令、法式之事,今之所謂内閣六科、翰林中書之屬是也。

    官役之分,高下之隔,流别之判,如霄壤矣。

    然而無異義者,則皆守掌故,而以法存先王之道也。

     史守掌故而不知擇,猶府守庫藏而不知計也。

    先王以謂太宰制國用,司會質歲之成,皆有調劑盈虛、均平秩序之義,非有道德賢能之選,不能任也,故任之以卿士、大夫之重。

    若夫守庫藏者,出納不敢自專,庶人在官,足以供使而不乏矣。

    然而卿士、大夫,讨論國計,得其遠大,若問庫藏之纖悉,必曰府也。

     五史之於文字,猶太宰司會之於财貨也。

    典、谟、訓、诰,曾氏以謂"唐、虞、三代之盛,載筆而紀,亦皆聖人之徒",其見可謂卓矣。

    五史以卿士、大夫之選,推論精微;史則守其文诰、圖籍、章程、故事,而不敢自專;然而問掌故之委折,必曰史也。

     夫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先王道法,非有二也,卿士、大夫能論其道,而府史僅守其法;人之知識,有可使能與不可使能爾。

    非府史所守之外,别有先王之道也。

    夫子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

    "曾子乃曰:"君子所貴乎道者三。

    笾豆之事,則有司存。

    "非曾子之言異於夫子也,夫子推其道,曾子恐人泥其法也。

    子貢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

    夫子焉不學,亦何常師之有?""入太廟,每事問。

    "則有司賤役,巫祝百工,皆夫子之所師矣。

    問禮問官,豈非學於掌故者哉?故道不可以空铨,文不可以空著。

    三代以前未嘗以道名教,而道無不存者,無空理也。

    三代以前未嘗以文為著作,而文為後世不可及者,無空言也。

    蓋自官師治教分,而文字始有私門之著述,於是文章學問,乃與官司掌故為分途,而立教者可得離法而言道體矣。

    《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學者崇奉六經,以謂聖人立言以垂教,不知三代盛時,各守專官之掌故,而非聖人有意作為文章也。

     《傳》曰:"禮,時為大。

    "又曰:"書同文"。

    蓋言貴時王之制度也。

    學者但誦先聖遺言,而不達時王之制度,是以文為鞶帨絺繡之玩,而學為鬥奇射覆之資,不複計其實用也。

    故道隐而難知,士大夫之學問文章,未必足備國家之用也。

    法顯而易守,書吏所存之掌故,實國家之制度所存,亦即堯、舜以來,因革損益之實迹也。

    故無志於學則已,君子苟有志於學,則必求當代典章,以切於人倫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於經術精微;則學為實事,而文非空言,所謂有體必有用也。

    不知當代而言好古,不通掌故而言經術,則鞶帨之文,射覆之學,雖極精能,其無當於實用也審矣。

     孟子曰:"力能舉百鈞,而不足舉一羽。

    明足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

    "難其所易,而易其所難,謂失權度之宜也。

    學者昧今而博古,荒掌故而通經術,是能勝《周官》卿士之所難,而不知求府史之所易也。

    故舍器而求道,舍今而求古,舍人倫日用而求學問精微,皆不知府史之史通於五史之義者也。

     以吏為師,三代之舊法也。

    秦人之悖於古者,禁《詩》、《書》而僅以法律為師耳。

    三代盛時,天下之學,無不以吏為師。

    《周官》三百六十,天人之學備矣。

    其守官舉職,而不墜天工者,皆天下之師資也。

    東周以還,君師政教不合於一,於是人之學術,不盡出於官司之典守。

    秦人以吏為師,始複古制。

    而人乃狃於所習,轉以秦人為非耳。

    秦之悖於古者多矣,猶有合於古者,以吏為師也。

     孔子曰:"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烖及其身者也。

    "李斯請禁《詩》、《書》,以謂儒者是古而非今,其言若相近,而其意乃大悖。

    後之君子,不可不察也。

    夫三王不襲禮,五帝不沿樂。

    不知禮時為大,而動言好古,必非真知古制者也。

    是不守法之亂民也,故夫子惡之。

    若夫殷因夏禮,百世可知。

    損益雖曰随時,未有薄堯、舜,而诋斥禹、湯、文、武、周公而可以為治者。

    李斯請禁《詩》、《書》,君子以謂愚之首也。

    後世之去唐、虞、三代,則更遠矣。

    要其一朝典制,可以垂奕世而緻一時之治平者,未有不於古先聖王之道,得其仿佛者也。

    故當代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於《詩》、《書》六藝之所垂。

    而學者昧於知時,動矜博古,譬如考西陵之蠶桑,講神農之樹藝,以謂可禦饑寒而不須衣食也。

     ○史注 昔夫子之作《春秋》也,筆削既具,複以微言大義,口授其徒。

    三傳之作,因得各據聞見,推闡經蘊,於是《春秋》以明。

    諸子百家,既著其說,亦有其徒相與守之,然後其說顯於天下。

    至於史事,則古人以業世其家,學者就其家以傳業。

    (孔子問禮,必於柱下史。

    )蓋以域中三大,非取備於一人之手,程功於翰墨之林者也。

    史遷著百三十篇,(《漢書》為《太史公》,《隋志》始曰《史記》。

    )乃雲:"藏之名山,傳之其人。

    "其後外孫楊惲,始布其書。

    班固《漢書》,自固卒後,一時學者,未能通曉。

    馬融乃伏閣下,從其女弟受業,然後其學始顯。

    夫馬、班之書,今人見之悉矣,而當日傳之必以其人,受讀必有所自者,古人專門之學,必有法外傳心,筆削之功所不及,則口授其徒,而相與傳習其業,以垂永久也。

    遷書自裴骃為注,固書自應劭作解,其後為之注者,猶若幹家,則皆闡其家學者也。

     魏、晉以來,著作紛紛,前無師承,後無從學。

    且其為文也,體既濫漫,絕無古人筆削謹嚴之義;旨複淺近,亦無古人隐微難喻之故;自可随其詣力,孤行於世耳。

    至於史籍之掌,代有其人,而古學失傳,史存具體。

    惟於文诰案牍之類次,月日記注之先後,不勝擾擾,而文亦繁蕪複沓,盡失遷、固之舊也。

    是豈盡作者才力之不逮,抑史無注例,其勢不得不日趨於繁富也。

    古人一書,而傳者數家。

    後代數人,而共成一書。

    夫傳者廣,則簡盡微顯之法存。

    作者多,則牴牾複沓之弊出。

    複流而日忘其源,古學如何得複,而史策何從得簡乎?是以《唐書》倍漢,《宋史》倍唐,檢閱者不勝其勞,傳習之業,安得不亡? 夫同聞而異述者,見崎而分道也。

    源正而流别者,曆久而失真也。

    九師之《易》,四氏之《詩》,師儒林立,傳授已不勝其紛紛。

    士生三古而後,能自得於古人,勒成一家之作,方且徬徨乎兩間,孤立無徒,而欲抱此區區之學,待發揮於子長之外孫,孟堅之女弟,必不得之數也。

    太史《自叙》之作,其自注之權輿乎?明述作之本旨,見去取之從來,已似恐後人不知其所雲,而特筆以标之。

    所謂不離古文,乃考信六藝雲雲者,皆百三十篇之宗旨,或殿卷末,或冠篇端,未嘗不反複自明也。

    班《書》年表十篇,與《地理》、《藝文》二志皆自注,則又大綱細目之規矩也。

    其陳、範二史,尚有松之、章懷為之注。

    至席惠明注《秦記》,劉孝标注《世說新語》,則雜史支流,猶有子注,是六朝史學家法未亡之一驗也。

    自後史權既散,紀傳浩繁,惟徐氏《五代史注》,亦已簡略,尚存饩羊於一線。

    而唐、宋諸家,則茫乎其不知涯涘焉。

    宋範沖修《神宗實錄》,别為《考異》五卷,以發明其義。

    是知後無可代之人,而自為之解。

    當與《通鑒舉要》、《考異》之屬,同為近代之良法也。

     劉氏《史通》,畫補注之例為三條,其所謂小書人物之《三輔決錄》、《華陽士女》,與所謂史臣自刊之《洛陽伽藍》《關東風俗》者,雖名為二品,實則一例。

    皆近世議史諸家之不可不亟複者也。

    惟所謂思廣異聞之松之《三國》、劉昭《後漢》一條,則史家之舊法,與《索隐》、《正義》之流,大同而小異者也。

     夫文史之籍,日以繁滋,一編刊定,則徵材所取之書,不數十年,嘗失亡其十之五六,宋、元修史之成規,可覆按焉。

    使自注之例得行,則因援引所及,而得存先世藏書之大概,因以校正藝文著錄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

    且人心日漓,風氣日變,缺文之義不聞,而附會之習,且愈出而愈工焉。

    在官修書,惟冀塞責,私門著述,敬飾浮名,或剽竊成書,或因陋就簡。

    使其術稍黠,皆可愚一時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

    誠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則聞見之廣狹,功力之疏密,心術之誠僞,灼然可見於開卷之頃,而風氣可以漸複於質古,是又為益之尤大者也。

    然則考之往代,家法既如彼;揆之後世,系重又如此;夫翰墨省於前,而功效多於舊,孰有加於自注也哉? ○傳記 傳記之書,其流已久,蓋與六藝先後雜出。

    古人文無定體,經史亦無分科。

    《春秋》三家之傳,各記所聞,依經起義,雖謂之記可也。

    經《禮》二戴之記,各傳其說,附經而行,雖謂之傳可也。

    其後支分派别,至於近代,始以錄人物者,區為之傳;叙事迹者,區為之記。

    蓋亦以集部繁興,人自生其分别,不知其然而然,遂若天經地義之不可移易。

    此類甚多,學者生於後世,苟無傷於義理,從衆可也。

    然如虞預《妒記》、《襄陽耆舊記》之類,叙人何嘗不稱記?《龜策》、《西域》諸傳,述事何嘗不稱傳?大抵為典為經,皆是有德有位,綱紀人倫之所制作,今之六藝是也。

    夫子有德無位,則述而不作,故《論語》、《孝經》,皆為傳而非經,而《易·系》亦止稱為《大傳》。

    其後悉列為經,諸儒尊夫子之文,而使之有以别於後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