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内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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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性》、《黠陋》、《俗嫌》、《俗忌》諸篇,亦詳哉其言之矣。
然多論古人,鮮及近世。
茲見近日作者,所有言論與其撰著,頗有不安於心,因取最淺近者,條為十通,思與同志諸君相為講明。
若他篇所已及者不複述,覽者可互見焉。
此不足以盡文之隐,然一隅三反,亦庶幾其近之矣。
一曰,凡為古文辭者,必先識古人大體,而文辭工拙,又其次焉。
不知大體,則胸中是非,不可以憑,其所論次,未必俱當事理。
而事理本無病者,彼反見為不然而補救之,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矣。
有名士投其母氏行述,請大興朱先生作志。
叙其母之節孝,則謂乃祖衰年病廢卧床,溲便無時,家無次丁,乃母不避穢亵,躬親薰濯。
其事既已美矣。
又述乃祖於時蹙然不安,乃母肅然對曰:"婦年五十,今事八十老翁,何嫌何疑?"嗚呼!母行可嘉,而子文不肖甚矣。
本無芥蒂,何有嫌疑?節母既明大義,定知無是言也。
此公無故自生嫌疑,特添注以斡旋其事,方自以謂得體,而不知适如冰雪肌膚,剜成瘡痏,不免愈濯愈痕瘢矣。
人苟不解文辭,如遇此等,但須據事直書,不可無故妄加雕飾。
妄加雕飾,謂之剜肉為瘡,此文人之通弊也。
二曰,《春秋》書内不諱小惡。
歲寒知松柏之後彫,然則欲表松柏之貞,必明霜雪之厲,理勢之必然也。
自世多嫌忌,将表松柏,而又恐霜雪懷慚,則觸手皆荊棘矣。
但大惡諱,小惡不諱,《春秋》之書内事,自有其權衡也。
江南舊家,輯有宗譜。
有群從先世為子聘某氏女,後以道遠家貧,力不能婚,恐失婚時,僞報子殇,俾女别聘。
其女遂不食死,不知其子故在。
是於守貞殉烈,兩無所處。
而女之行事,實不愧於貞烈,不忍泯也。
據事直書,於翁誠不能無歉然矣。
第《周官》媒氏禁嫁殇,是女本無死法也。
《曾子問》,娶女有日,而其父母死,使人緻命女氏。
注謂恐失人嘉會之時。
是古有辭昏之禮也。
今制,婿遠遊,三年無聞,聽婦告官别嫁。
是律有遠絕離昏之條也。
是則某翁詭讬子殇,比例原情,尚不足為大惡而必須諱也。
而其族人動色相戒,必不容於直書,則匿其辭曰:"書報幼子之殇,而女家誤聞以為婿也。
"夫千萬裡外,無故報幼子殇,而又不道及男女昏期,明者知其無是理也。
則文章病矣。
人非聖人,安能無失?古人叙一人之行事,尚不嫌於得失互見也。
今叙一人之事,而欲顧其上下左右前後之人,皆無小疵,難矣。
是之謂八面求圓,又文人之通弊也。
三曰,文欲如其事,未聞事欲如其人者也。
嘗見名士為人撰志,其人蓋有朋友氣誼,志文乃仿韓昌黎之志柳州也,一步一趨,惟恐其或失也。
中間感歎世情反複,已覺無病費呻S吟Y矣。
末叙喪費出於貴人,及内親竭勞其事。
詢之其家,則貴人贈赙稍厚,非能任喪費也。
而内親則僅一臨穴而已,亦并未任其事也。
且其子俱長成,非若柳州之幼子孤露,必待人為經理者也。
诘其何為失實至此?則曰:仿韓志柳墓終篇有雲:"歸葬費出觀察使裴君行立,又舅弟盧遵,既葬子厚,又将經紀其家。
"附紀二人,文清深厚。
今志欲似之耳。
餘嘗舉以語人,人多笑之。
不知臨文摹古,遷就重輕,又往往似之矣。
是之謂削趾适屦,又文人之通弊也。
四曰,仁智為聖,夫子不敢自居。
瑚琏名器,子貢安能自定。
稱人之善,尚恐不得其實;自作品題,豈宜誇耀成風耶?嘗見名士為人作傳,自雲吾鄉學者,鮮知根本,惟餘與某甲,為功於經術耳。
所謂某甲,固有時名,亦未見必長經術也。
作者乃欲援附為名,高自标榜,恧矣!又有江湖遊士,以詩著名,實亦未足副也。
然有名實遠出其人下者,為人作詩集序,述人請序之言曰:"君與某甲齊名,某甲既已弁言,君烏得無題品?"夫齊名本無其說,則請者必無是言,而自诩齊名,藉人炫己,顔頰不複知忸怩矣!且經援服、鄭,詩攀李、杜,猶曰高山景仰;若某甲之經,某甲之詩,本非可恃,而猶藉為名。
是之謂私署頭銜,又文人之通弊也。
五曰,物以少為貴,人亦宜然也。
天下皆聖賢,孔、孟亦弗尊尚矣。
清言自可破俗,然在典午,則滔滔皆是也。
前人譏《晉書》,列傳同於小說,正以采掇清言,多而少擇也。
立朝風節,強項敢言,前史侈為美談。
明中葉後,門戶朋黨,聲氣相激,誰非敢言之士?觀人於此,君子必有辨矣。
不得因其強項申威,便标風烈,理固然也。
我憲皇帝澄清吏治,裁革陋規,整饬官方,懲治貪墨,實為千載一時。
彼時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風俗;貪冒之徒,莫不望風革面,時勢然也。
今觀傳志碑狀之文,叙雍正年府州縣官,盛稱杜絕饋遺,搜除積弊,清苦自守,革除例外供支,其文洵不愧於循吏傳矣。
不知彼時逼於功令,不得不然,千萬人之所同,不足以為盛節。
豈可見閹寺而頌其不好色哉?山居而貴薪木,涉水而寶魚蝦,人知無是理也,而稱人者乃獨不然。
是之謂不達時勢,又文人之通弊也。
六曰,史既成家,文存互見,有如《管晏例傳》,而勳詳於《齊世家》;張耳分題,而事總於《陳馀傳》;非惟命意有殊,抑亦詳略之體所宜然也。
若夫文集之中,單行傳記,凡遇牽聯所及,更無互著之篇,勢必加詳,亦其理也。
但必權其事理,足以副乎其人,乃不病其繁重爾。
如唐平淮西,《韓碑》歸功裴度,可謂當矣。
後中讒毀,改命於段文昌,千古為之歎惜。
但文昌徇於李愬,愬功本不可沒,其失猶未甚也。
假令當日無名偏裨,不關得失之人,身後表阡,侈陳淮西功績,則無是理矣。
朱先生嘗為故編修蔣君撰志,中叙國家前後平定準回要略,則以蔣君總修方略,獨力勤勞,書成身死,而不得叙功故也。
然志文雅健,學者慕之。
後見某中書舍人死,有為作家傳者,全襲《蔣志》原文,蓋其人嘗任分纂數月,於例得列銜名者耳,其實於書未寓目也。
是與無名偏裨,居淮西功,又何以異?而文人喜於摭事,幾等軍吏攘功,何可訓也?是之謂同裡銘旌。
昔有誇夫,終身未膺一命,好襲頭銜,将死,遍召所知,籌計銘旌題字。
或徇其意,假藉例封待贈修職登仕諸階,彼皆掉頭不悅。
最後有善諧者,取其鄉之貴顯,大書勳階師保殿閣部院某國某封某公同裡某人之柩。
人傳為笑。
故凡無端而影附者,謂之同裡銘旌,不謂文人亦效之也,是又文人之通弊也。
七曰,陳平佐漢,志見社肉,李斯亡秦,兆端廁鼠。
推微知著,固相士之玄機;搜間傳神,亦文家之妙用也。
但必得其神志所在,則如圖畫名家,頰上妙於增毫;苟徒慕前人文辭之佳,強尋猥瑣,以求其似;則如見桃花而有悟,遂取桃花作飯,其中豈複有神妙哉?又近來學者,喜求徵實,每見殘碑斷石,馀文剩字,不關於正義者,往往藉以考古制度,補史缺遺,斯固善矣。
因是行文,貪多務得,明知贅馀非要,卻為有益後世,推求不憚辭費。
是不特文無體要,抑思居今世而欲備後世考徵,正如董澤矢材,可勝暨乎?夫傳人者文如其人,述事者文如其事,足矣。
其或有關考徵,要必本質所具,即或閒情逸出,正為阿堵傳神。
不此之務,但知市菜求增,是之謂畫蛇添足,又文人之通弊也。
八曰,文人固能文矣,文人所書之人,不必盡能文也。
叙事之文,作者之言也。
為文為質,惟其所欲,期如其事而已矣。
記言之文,則非作者之言也;為文為質,期於适如其人之言,非作者所能自主也。
貞烈婦女,明詩習禮,固有之矣。
其有未嘗學問,或出鄉曲委巷,甚至傭妪鬻婢,貞節孝義,皆出天性之優,是其質雖不愧古人,文則難期於儒雅也。
每見此等傳記,述其言辭,原本《論語》、《孝經》,出入《毛詩》、《内則》,劉向之《傳》,曹昭之《誡》,不啻自其口出,可謂文矣。
抑思善相夫者,何必盡識鹿車鴻案,善教子者,豈皆熟記畫荻丸熊,自文人胸有成竹,遂緻閨修,皆如闆印。
與其文而失實,何如質以傳真也?由是推之,名将起於卒伍,義俠或奮闾閻,言辭不必經生,記述貴於宛肖。
而世有作者,於斯多不緻思,是之謂優伶演劇。
蓋優伶歌曲,雖耕氓役隸,矢口皆葉宮商,是以謂之戲也。
而記傳之筆,從而效之,又文人之通弊也。
九曰,古人文成法立,未嘗有定格也。
傳人适如其人,述事适如其事,無定之中,有一定焉。
知其意者,旦暮遇之。
不知其意,襲其形貌,神弗肖也。
往餘撰和州故給事《成性志傳》,性以建言著稱,故采錄其奏議。
然性少遭亂離,全家被害,追悼先世,每見文辭。
而《猛省》之篇尤沉痛,可以教孝,故於終篇全錄其文。
其鄉有知名士賞餘文曰:"前載如許奏章,若無《猛省》之篇,譬如行船,鹢首重而舵樓輕矣。
今此婪尾,可謂善謀篇也。
"餘戲诘雲:設成君本無此篇,此船終不行耶?蓋塾師講授《四書》文義,謂之時文,必有法度以合程式。
而法度難以空言,則往往取譬以示蒙學,拟於房室,則有所謂間架結構;拟於身體,則有所謂眉目筋節;拟於繪畫,則有所謂點晴添毫;拟於形家,則有所謂來龍結穴。
随時取譬。
然為初學示法,亦自不得不然,無庸責也。
惟時文結習,深锢腸腑,進窺一切古書古文,皆此時文見解,動操塾師啟蒙議論,則如用象棋枰布圍棋子,必不合矣。
是之謂井底天文,又文人之通弊也。
十曰,時文可以評選,古文經世之業,不可以評選也。
前人業評選之,則亦就文論文可耳。
但評選之人,多非深知古文之人。
夫古人之書,今不盡傳,其文見於史傳,評選之家,多從史傳采錄。
而史傳之例,往往删節原文,以就隐括,故於文體所具,不盡全也。
評選之家,不察其故,誤謂原文如是,又從而為之辭焉。
於引端不具,而截中徑起者,诩謂發轫之離奇;於刊削馀文,而遽入正傳者,詫為篇終之嶄峭。
於是好奇而寡識者,轉相歎賞,刻意追摹,殆如左氏所雲:"非子之求,而蒲之覓矣。
"有明中葉以來,一種不情不理自命為古文者,起不知所自來,收不知所自往,專以此等出人思議,誇為奇特,於是坦蕩之塗,生荊棘矣。
夫文章變化侔於鬼神,鬥然而來,戛然而止,何嘗無此景象?何嘗不為奇特?但如山之岩峭,水之波瀾,氣積勢盛,發於自然;必欲作而緻之,無是理矣。
文人好奇,易於受惑,是之謂誤學邯鄲,又文人之通弊也。
○浙東學術 浙東之學,雖出婺源,然自三袁之流,多宗江西陸氏,而通經服古,絕不空言德性,故不悖於朱子之教。
至陽明王子,揭孟子之良知,複與朱子牴牾。
蕺山劉氏,本良知而發明慎獨,與朱子不合,亦不相诋也。
梨洲黃氏,出蕺山劉氏之門,而開萬氏弟兄經史之學;以至全氏祖望,輩尚存其意,宗陸而不悖於朱者也。
惟西河毛氏,發明良知之學,頗有所得;而門戶之見,不免攻之太過,雖浙東人亦不甚以為然也。
世推顧亭林氏為開國儒宗,然自是浙西之學。
不知同時有黃梨洲氏,出於浙東,雖與顧氏并峙,而上宗王、劉,下開二萬,較之顧氏,源遠而流長矣。
顧氏宗朱,而黃氏宗陸。
蓋非講學專家,各持門戶之見者,故互相推服,而不相非诋。
學者不可無宗主,而必不可有門戶;故浙東、浙西,道并行而不悖也。
浙東貴專家,浙西尚博雅,各因其習而習也。
天人性命之學,不可以空言講也。
故司馬遷本董氏天人性命之說,而為經世之書。
儒者欲尊德性,而空言義理以為功,此宋學之所以見譏於大雅也。
夫子曰:"我欲讬之空言,不如見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此《春秋》之所以經世也。
聖如孔子,言為天铎,猶且不以空言制勝,況他人乎?故善言天人性命,未有不切於人事者。
三代學術,知有史而不知有經,切人事也。
後人貴經術,以其即三代之史耳。
近儒談經,似於人事之外,别有所謂義理矣。
浙東之學,言性命者必究於史,此其所以
然多論古人,鮮及近世。
茲見近日作者,所有言論與其撰著,頗有不安於心,因取最淺近者,條為十通,思與同志諸君相為講明。
若他篇所已及者不複述,覽者可互見焉。
此不足以盡文之隐,然一隅三反,亦庶幾其近之矣。
一曰,凡為古文辭者,必先識古人大體,而文辭工拙,又其次焉。
不知大體,則胸中是非,不可以憑,其所論次,未必俱當事理。
而事理本無病者,彼反見為不然而補救之,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矣。
有名士投其母氏行述,請大興朱先生作志。
叙其母之節孝,則謂乃祖衰年病廢卧床,溲便無時,家無次丁,乃母不避穢亵,躬親薰濯。
其事既已美矣。
又述乃祖於時蹙然不安,乃母肅然對曰:"婦年五十,今事八十老翁,何嫌何疑?"嗚呼!母行可嘉,而子文不肖甚矣。
本無芥蒂,何有嫌疑?節母既明大義,定知無是言也。
此公無故自生嫌疑,特添注以斡旋其事,方自以謂得體,而不知适如冰雪肌膚,剜成瘡痏,不免愈濯愈痕瘢矣。
人苟不解文辭,如遇此等,但須據事直書,不可無故妄加雕飾。
妄加雕飾,謂之剜肉為瘡,此文人之通弊也。
二曰,《春秋》書内不諱小惡。
歲寒知松柏之後彫,然則欲表松柏之貞,必明霜雪之厲,理勢之必然也。
自世多嫌忌,将表松柏,而又恐霜雪懷慚,則觸手皆荊棘矣。
但大惡諱,小惡不諱,《春秋》之書内事,自有其權衡也。
江南舊家,輯有宗譜。
有群從先世為子聘某氏女,後以道遠家貧,力不能婚,恐失婚時,僞報子殇,俾女别聘。
其女遂不食死,不知其子故在。
是於守貞殉烈,兩無所處。
而女之行事,實不愧於貞烈,不忍泯也。
據事直書,於翁誠不能無歉然矣。
第《周官》媒氏禁嫁殇,是女本無死法也。
《曾子問》,娶女有日,而其父母死,使人緻命女氏。
注謂恐失人嘉會之時。
是古有辭昏之禮也。
今制,婿遠遊,三年無聞,聽婦告官别嫁。
是律有遠絕離昏之條也。
是則某翁詭讬子殇,比例原情,尚不足為大惡而必須諱也。
而其族人動色相戒,必不容於直書,則匿其辭曰:"書報幼子之殇,而女家誤聞以為婿也。
"夫千萬裡外,無故報幼子殇,而又不道及男女昏期,明者知其無是理也。
則文章病矣。
人非聖人,安能無失?古人叙一人之行事,尚不嫌於得失互見也。
今叙一人之事,而欲顧其上下左右前後之人,皆無小疵,難矣。
是之謂八面求圓,又文人之通弊也。
三曰,文欲如其事,未聞事欲如其人者也。
嘗見名士為人撰志,其人蓋有朋友氣誼,志文乃仿韓昌黎之志柳州也,一步一趨,惟恐其或失也。
中間感歎世情反複,已覺無病費呻S吟Y矣。
末叙喪費出於貴人,及内親竭勞其事。
詢之其家,則貴人贈赙稍厚,非能任喪費也。
而内親則僅一臨穴而已,亦并未任其事也。
且其子俱長成,非若柳州之幼子孤露,必待人為經理者也。
诘其何為失實至此?則曰:仿韓志柳墓終篇有雲:"歸葬費出觀察使裴君行立,又舅弟盧遵,既葬子厚,又将經紀其家。
"附紀二人,文清深厚。
今志欲似之耳。
餘嘗舉以語人,人多笑之。
不知臨文摹古,遷就重輕,又往往似之矣。
是之謂削趾适屦,又文人之通弊也。
四曰,仁智為聖,夫子不敢自居。
瑚琏名器,子貢安能自定。
稱人之善,尚恐不得其實;自作品題,豈宜誇耀成風耶?嘗見名士為人作傳,自雲吾鄉學者,鮮知根本,惟餘與某甲,為功於經術耳。
所謂某甲,固有時名,亦未見必長經術也。
作者乃欲援附為名,高自标榜,恧矣!又有江湖遊士,以詩著名,實亦未足副也。
然有名實遠出其人下者,為人作詩集序,述人請序之言曰:"君與某甲齊名,某甲既已弁言,君烏得無題品?"夫齊名本無其說,則請者必無是言,而自诩齊名,藉人炫己,顔頰不複知忸怩矣!且經援服、鄭,詩攀李、杜,猶曰高山景仰;若某甲之經,某甲之詩,本非可恃,而猶藉為名。
是之謂私署頭銜,又文人之通弊也。
五曰,物以少為貴,人亦宜然也。
天下皆聖賢,孔、孟亦弗尊尚矣。
清言自可破俗,然在典午,則滔滔皆是也。
前人譏《晉書》,列傳同於小說,正以采掇清言,多而少擇也。
立朝風節,強項敢言,前史侈為美談。
明中葉後,門戶朋黨,聲氣相激,誰非敢言之士?觀人於此,君子必有辨矣。
不得因其強項申威,便标風烈,理固然也。
我憲皇帝澄清吏治,裁革陋規,整饬官方,懲治貪墨,實為千載一時。
彼時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風俗;貪冒之徒,莫不望風革面,時勢然也。
今觀傳志碑狀之文,叙雍正年府州縣官,盛稱杜絕饋遺,搜除積弊,清苦自守,革除例外供支,其文洵不愧於循吏傳矣。
不知彼時逼於功令,不得不然,千萬人之所同,不足以為盛節。
豈可見閹寺而頌其不好色哉?山居而貴薪木,涉水而寶魚蝦,人知無是理也,而稱人者乃獨不然。
是之謂不達時勢,又文人之通弊也。
六曰,史既成家,文存互見,有如《管晏例傳》,而勳詳於《齊世家》;張耳分題,而事總於《陳馀傳》;非惟命意有殊,抑亦詳略之體所宜然也。
若夫文集之中,單行傳記,凡遇牽聯所及,更無互著之篇,勢必加詳,亦其理也。
但必權其事理,足以副乎其人,乃不病其繁重爾。
如唐平淮西,《韓碑》歸功裴度,可謂當矣。
後中讒毀,改命於段文昌,千古為之歎惜。
但文昌徇於李愬,愬功本不可沒,其失猶未甚也。
假令當日無名偏裨,不關得失之人,身後表阡,侈陳淮西功績,則無是理矣。
朱先生嘗為故編修蔣君撰志,中叙國家前後平定準回要略,則以蔣君總修方略,獨力勤勞,書成身死,而不得叙功故也。
然志文雅健,學者慕之。
後見某中書舍人死,有為作家傳者,全襲《蔣志》原文,蓋其人嘗任分纂數月,於例得列銜名者耳,其實於書未寓目也。
是與無名偏裨,居淮西功,又何以異?而文人喜於摭事,幾等軍吏攘功,何可訓也?是之謂同裡銘旌。
昔有誇夫,終身未膺一命,好襲頭銜,将死,遍召所知,籌計銘旌題字。
或徇其意,假藉例封待贈修職登仕諸階,彼皆掉頭不悅。
最後有善諧者,取其鄉之貴顯,大書勳階師保殿閣部院某國某封某公同裡某人之柩。
人傳為笑。
故凡無端而影附者,謂之同裡銘旌,不謂文人亦效之也,是又文人之通弊也。
七曰,陳平佐漢,志見社肉,李斯亡秦,兆端廁鼠。
推微知著,固相士之玄機;搜間傳神,亦文家之妙用也。
但必得其神志所在,則如圖畫名家,頰上妙於增毫;苟徒慕前人文辭之佳,強尋猥瑣,以求其似;則如見桃花而有悟,遂取桃花作飯,其中豈複有神妙哉?又近來學者,喜求徵實,每見殘碑斷石,馀文剩字,不關於正義者,往往藉以考古制度,補史缺遺,斯固善矣。
因是行文,貪多務得,明知贅馀非要,卻為有益後世,推求不憚辭費。
是不特文無體要,抑思居今世而欲備後世考徵,正如董澤矢材,可勝暨乎?夫傳人者文如其人,述事者文如其事,足矣。
其或有關考徵,要必本質所具,即或閒情逸出,正為阿堵傳神。
不此之務,但知市菜求增,是之謂畫蛇添足,又文人之通弊也。
八曰,文人固能文矣,文人所書之人,不必盡能文也。
叙事之文,作者之言也。
為文為質,惟其所欲,期如其事而已矣。
記言之文,則非作者之言也;為文為質,期於适如其人之言,非作者所能自主也。
貞烈婦女,明詩習禮,固有之矣。
其有未嘗學問,或出鄉曲委巷,甚至傭妪鬻婢,貞節孝義,皆出天性之優,是其質雖不愧古人,文則難期於儒雅也。
每見此等傳記,述其言辭,原本《論語》、《孝經》,出入《毛詩》、《内則》,劉向之《傳》,曹昭之《誡》,不啻自其口出,可謂文矣。
抑思善相夫者,何必盡識鹿車鴻案,善教子者,豈皆熟記畫荻丸熊,自文人胸有成竹,遂緻閨修,皆如闆印。
與其文而失實,何如質以傳真也?由是推之,名将起於卒伍,義俠或奮闾閻,言辭不必經生,記述貴於宛肖。
而世有作者,於斯多不緻思,是之謂優伶演劇。
蓋優伶歌曲,雖耕氓役隸,矢口皆葉宮商,是以謂之戲也。
而記傳之筆,從而效之,又文人之通弊也。
九曰,古人文成法立,未嘗有定格也。
傳人适如其人,述事适如其事,無定之中,有一定焉。
知其意者,旦暮遇之。
不知其意,襲其形貌,神弗肖也。
往餘撰和州故給事《成性志傳》,性以建言著稱,故采錄其奏議。
然性少遭亂離,全家被害,追悼先世,每見文辭。
而《猛省》之篇尤沉痛,可以教孝,故於終篇全錄其文。
其鄉有知名士賞餘文曰:"前載如許奏章,若無《猛省》之篇,譬如行船,鹢首重而舵樓輕矣。
今此婪尾,可謂善謀篇也。
"餘戲诘雲:設成君本無此篇,此船終不行耶?蓋塾師講授《四書》文義,謂之時文,必有法度以合程式。
而法度難以空言,則往往取譬以示蒙學,拟於房室,則有所謂間架結構;拟於身體,則有所謂眉目筋節;拟於繪畫,則有所謂點晴添毫;拟於形家,則有所謂來龍結穴。
随時取譬。
然為初學示法,亦自不得不然,無庸責也。
惟時文結習,深锢腸腑,進窺一切古書古文,皆此時文見解,動操塾師啟蒙議論,則如用象棋枰布圍棋子,必不合矣。
是之謂井底天文,又文人之通弊也。
十曰,時文可以評選,古文經世之業,不可以評選也。
前人業評選之,則亦就文論文可耳。
但評選之人,多非深知古文之人。
夫古人之書,今不盡傳,其文見於史傳,評選之家,多從史傳采錄。
而史傳之例,往往删節原文,以就隐括,故於文體所具,不盡全也。
評選之家,不察其故,誤謂原文如是,又從而為之辭焉。
於引端不具,而截中徑起者,诩謂發轫之離奇;於刊削馀文,而遽入正傳者,詫為篇終之嶄峭。
於是好奇而寡識者,轉相歎賞,刻意追摹,殆如左氏所雲:"非子之求,而蒲之覓矣。
"有明中葉以來,一種不情不理自命為古文者,起不知所自來,收不知所自往,專以此等出人思議,誇為奇特,於是坦蕩之塗,生荊棘矣。
夫文章變化侔於鬼神,鬥然而來,戛然而止,何嘗無此景象?何嘗不為奇特?但如山之岩峭,水之波瀾,氣積勢盛,發於自然;必欲作而緻之,無是理矣。
文人好奇,易於受惑,是之謂誤學邯鄲,又文人之通弊也。
○浙東學術 浙東之學,雖出婺源,然自三袁之流,多宗江西陸氏,而通經服古,絕不空言德性,故不悖於朱子之教。
至陽明王子,揭孟子之良知,複與朱子牴牾。
蕺山劉氏,本良知而發明慎獨,與朱子不合,亦不相诋也。
梨洲黃氏,出蕺山劉氏之門,而開萬氏弟兄經史之學;以至全氏祖望,輩尚存其意,宗陸而不悖於朱者也。
惟西河毛氏,發明良知之學,頗有所得;而門戶之見,不免攻之太過,雖浙東人亦不甚以為然也。
世推顧亭林氏為開國儒宗,然自是浙西之學。
不知同時有黃梨洲氏,出於浙東,雖與顧氏并峙,而上宗王、劉,下開二萬,較之顧氏,源遠而流長矣。
顧氏宗朱,而黃氏宗陸。
蓋非講學專家,各持門戶之見者,故互相推服,而不相非诋。
學者不可無宗主,而必不可有門戶;故浙東、浙西,道并行而不悖也。
浙東貴專家,浙西尚博雅,各因其習而習也。
天人性命之學,不可以空言講也。
故司馬遷本董氏天人性命之說,而為經世之書。
儒者欲尊德性,而空言義理以為功,此宋學之所以見譏於大雅也。
夫子曰:"我欲讬之空言,不如見諸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此《春秋》之所以經世也。
聖如孔子,言為天铎,猶且不以空言制勝,況他人乎?故善言天人性命,未有不切於人事者。
三代學術,知有史而不知有經,切人事也。
後人貴經術,以其即三代之史耳。
近儒談經,似於人事之外,别有所謂義理矣。
浙東之學,言性命者必究於史,此其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