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内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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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言乎?然如風《詩》之無序,何由知其微旨也。
且使議論而有序,則無實之言類於經生帖括者,亦可稍汰焉,而人多習而不察也。
至於序事之文,古人如其事而出之也。
乃觀後世文集,應人請而為傳志,則多序其請之之人,且詳述其請之之語。
偶然為之,固無傷也;相習成風,則是序外之序矣。
雖然,猶之可也。
黠於好名而陋於知意者,序人請乞之辭,故為敷張揚厲以谀己也。
一則曰:吾子道德高深,言為世楷,不得吾子為文,死者目不瞑焉。
再則曰:吾子文章學問,當代宗師,苟得吾子一言,後世所徵信焉。
己則多方辭讓,人又搏颡固求。
凡斯等類,皆入文辭,於事毫無補益,而借人炫己,何其厚顔之甚邪?且文章不足當此,是誣死也;請者本無是言,是誣生也。
若謂事之緣起,不可不詳,則來請者當由門者通谒,刺揭先投,入座寒溫,包苴後饋。
亦緣起也,曷亦詳而志之乎?而謂一時請文稱譽之辭,有異於是乎? 著蔔肆之應,何謂也?著作降而為文集,有天運焉,有人事焉。
道德不修,學問無以自立,根本蹶而枝葉萎,此人事之不得不降也。
世事殊而文質變,人世酬酢,禮法制度,古無今有者,皆見於文章。
故惟深山不出則已矣,苟涉乎人世,則應求取給,文章之用多而文體分,分則不能不出於文集。
其有道德高深,學問精粹者,即以文集為著作,所謂因事立言也。
然已不能不雜酬酢之事,與給求之用也,若不得為子史專家,語無泛涉也。
其誤以酬酢給求之文為自立而紛紛稱集者,蓋又不知其幾矣。
此則運會有然,不盡關於人事也。
吾觀近日之文集,而不能無惑也。
史學衰,而傳記多雜出,若東京以降,《先賢》、《耆舊》諸傳,《拾遺》、《搜神》諸記,皆是也。
史學廢,而文集入傳記,若唐、宋以還,韓、柳志銘,歐、曾序述,皆是也。
負史才者不得身當史任,以盡其能事,亦當搜羅聞見,覈其是非,自著一書,以附傳記之專家。
至不得已,而因人所請,撰為碑、銘、序、述諸體,即不得不為酬酢應給之辭,以雜其文指,韓、柳、歐、曾之所謂無如何也。
黠於好名而陋於知意者,度其文采不足以動人,學問不足以自立,於是思有所讬以附不朽之業也,則見當世之人物事功,群相誇诩,遂謂可得而藉矣。
藉之,亦似也;不知傳記專門之撰述,其所識解又不越於韓、歐文集也,以謂是非碑志不可也。
碑志必出子孫之所求,而人之子孫未嘗求之也,則虛為碑志以入集,似乎子孫之求之,自謂庶幾韓、歐也。
夫韓、歐應人之求而為之,出於不得已,故歐陽自命在五代之史,而韓氏欲誅奸谀於既死,發潛德之幽光,作唐之一經,尚恨讬之空言也。
今以人所不得已而出之者,仰窺有馀羨,乃至優孟以摩之,則是詞科之拟诰,非出於絲綸,七林之答問,不必有是言也;将何以徵金石,昭來許乎?夫舍傳記之直達,而效碑志之旁通,取其似韓、歐耶?則是矉裡也。
取其應人之求為文望邪?則是蔔肆也。
昔者西施病心而矉,裡之醜婦,美而效之;富者閉門不出,貧者挈妻子而去之。
賤工賣蔔於都市,無有過而問者,則曰:某王孫厚我,某貴卿神我術矣。
○俗嫌 文字涉世之難,俗諱多也。
退之遭李愬之毀,(《平淮西碑》本未略李愬功。
)歐陽辨師魯之志,從古解人鮮矣。
往學古文於朱先生。
先生為《呂舉人志》。
呂久困不第,每夜讀甚苦。
鄰婦語其失曰:"呂生讀書聲高,而音節凄悲,豈其中有不自得邪?"其夫告呂。
呂哭失聲曰:"夫人知我。
假主文者,能具夫人之聰,我豈久不第乎?"由是每讀則向鄰牆三揖。
其文深表呂君不遇傷心;而當時以謂佻薄,無男女嫌,則聚而議之。
又為某夫人志。
其夫教甥讀書不率,撻之流血。
太夫人護甥而怒,不食。
夫人跪勸進食。
太夫人怒,批其頰。
夫人怡色有加,卒得姑歡。
其文於慈孝友睦,初無所間;而當時以謂婦遭姑撻,恥辱須諱,又笞甥撻婦,俱乖慈愛,則削而去之。
餘嘗為《遷安縣修城碑文》,中叙城久頹廢,當時工程更有急者,是以大吏勘入緩工;今則為日更久,圮壞益甚,不容更緩。
此乃據實而書,宜若無嫌。
而當時閱者,以謂碑叙城之宜修,不宜更著勘緩工者以形其短。
初疑其人過慮,其後質之當世号知文者,則皆為是說,不約而同。
又嘗為人撰《節婦傳》,則叙其生際窮困,親族無系援者,乃能力作自給,撫孤成立。
而其子則雲:"彼時親族不盡窮困,特不我母子憐耳。
今若雲雲,恐彼負慚,且成嫌隙。
請但述母氏之苦,毋及親族不援。
"(此等拘泥甚多,不可更仆數矣。
亦間有情形太逼,實難據法書者,不盡出拘泥也。
)又為朱先生撰《壽幛題辭》雲:"自癸巳罷學政歸,門下從遊,始為極盛。
"而同人中,有從遊於癸巳前者,或憤作色曰:"必於是後為盛,是我輩不足重乎?"又為梁文定校注《年譜》雲:"公念嫂夫人少寡,終身禮敬如母。
遇有拂意,必委曲以得其歡。
"而或乃曰:"嫂自應敬,今雲念其少寡而敬,則是防嫂不終其節,非真敬也。
"其他瑣瑣,為人所摘議者,不可具論,姑撮大略於此;亦可見文章涉世,誠難言矣。
夫文章之用,内不本於學問,外不關於世教,已失為文之質;而或懷挾惼心,诋毀人物,甚而攻發隐私,誣涅清白;此則名教中之罪人,縱幸免刑誅,天譴所必及也。
至於是非所在,文有抑揚;比拟之馀,例有賓主;厚者必雲不薄,醇者必曰無疵;殆如賦詩必諧平仄,然後音調;措語必用助辭,然後辭達。
今為醇厚著說,惟恐疵薄是疑;是文句必去焉哉乎也,而詩句須用全仄全平,雖周、孔複生,不能一語稱完善矣。
嗟乎!經世之業,不可以為涉世之文。
不虞之譽,求全之毀,從古然矣。
讀古樂府,形容蜀道艱難,太行诘屈,以謂所向狹隘,喻道之窮;不知文字一途,乃亦崎岖如是。
是以深識之士黯然無言。
自勒名山之業,将俟知者發之,豈與容悅之流較甘苦哉! ○針名 名者,實之賓。
實至而名歸,自然之理也,非必然之事也。
君子順自然之理,不求必然之事也。
君子之學,知有當務而已矣;未知所謂名,安有見其為實哉?好名者流,徇名而忘實,於是見不忘者之為實爾。
識者病之,乃欲使人後名而先實也。
雖然,猶未忘夫名實之見者也。
君子無是也。
君子出處,當由名義。
先王所以覺世牖民,不外名教。
伊古以來,未有舍名而可為治者也。
何為好名乃緻忘實哉?曰:義本無名,因欲不知義者由於義,故曰名義。
教本無名,因欲不知教者率其教,故曰名教。
揭而為名,求實之謂也。
譬猶人不知食,而揭樹藝之名以勸農;人不知衣,而揭盆缲之名以勸蠶;暖衣飽食者,不求農蠶之名也。
今不問農蠶,而但以飲暖相矜耀,必有辍耕織而忍饑寒,假借糠秕以充飽,隐裹敗絮以僞暖,斯乃好名之弊矣。
故名教名義之為名,農蠶也。
好名者之名,飽暖也。
必欲骛飽暖之名,未有不強忍饑寒者也。
然謂好名者喪名,自然之理也。
非必然之事也。
昔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
實至而名歸,名亦未必遽歸也。
天下之名,定於真知者,而羽翼於似有知而實未深知者。
夫真知者,必先自知。
天下鮮自知之人,故真能知人者不多也。
似有知而實未深知者則多矣。
似有知,故可相與為聲名。
實未深知,故好名者得以售其欺。
又況智幹術馭,竭盡生平之思力,而謂此中未得一當哉?故好名者往往得一時之名,猶好利者未必無一時之利也。
且好名者,固有所利而為之者也。
如賈之利市焉,賈必出其居積,而後能獲利;好名者,亦必澆漓其實,而後能徇一時之名也。
蓋人心不同如其面,故務實者,不能盡人而稱善焉。
好名之人,則務揣人情之所同,不必出於中之所謂誠然也。
且好名者,必趨一時之風尚也。
風尚循環,如春蘭秋鞠之互相變易,而不相襲也。
人生其間,才質所優,不必适與之合也。
好名者,則必屈曲以徇之,故於心術多不可問也。
唇亡則齒寒,魯酒薄而邯鄲圍,此言勢有必至,理有固然也。
學問之道,與人無忮忌,而名之所關,忮忌有所必至也。
學問之道,與世無矯揉;而名之所在,矯揉有所必然也。
故好名者,德之賊也。
若夫真知者,自知之确,不求人世之知之矣。
其於似有知實未深知者,不屑同道矣。
或百世而上,得一人焉,吊其落落無與俦也,未始不待我為後起之援也。
或千裡而外,得一人焉,怅其遙遙未接迹也,未始不與我為比鄰之洽也。
以是而問當世之知,則寥寥矣,而君子不以為患焉。
浮氣息,風尚平,天下之大,豈無真知者哉?至是而好名之伎,亦有所窮矣。
故曰:實至而名歸,好名者喪名,皆自然之理也,非必然之事也。
卒之事亦不越於理矣。
○砭異 古人於學求其是,未嘗求異於人也。
學之至者,人望之而不能至,乃覺其異耳,非其自有所異也。
夫子曰:"儉,吾從衆。
泰也,雖違衆,吾從下。
"聖人方且求同於人也。
有時而異於衆,聖人之不得已也。
天下有公是,成於衆人之不知其然而然也,聖人莫能異也。
賢智之士,深求其故,而信其然。
庸愚未嘗有知,而亦安於然。
而負其才者,恥與庸愚同其然也,則故矯其說以謂不然。
譬如善割烹者,甘旨得人同嗜,不知味者,未嘗不以謂甘也。
今恥與不知味者同嗜好,則必啜糟棄醴,去脍炙而尋藜藿,乃可異於庸俗矣。
語雲:"後世苟不公,至今無聖賢。
"萬世取信者,夫子一人而已矣。
夫子之可以取信,又從何人定之哉?公是之不容有違也。
夫子論列古之神聖賢人,衆矣。
伯夷求仁得仁,泰伯以天下讓,非夫子闡幽表微,人則無由知爾。
堯、舜、禹、湯、文、武、周公,雖無夫子之稱述,人豈有不知者哉?以夫子之聖,而稱述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不聞去取有異於衆也,則天下真無可以求異者矣。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至於聲色臭味,天下之耳目口鼻,皆相似也。
心之所同然者,理也,義也。
然天下歧趨,皆由争理義,而是非之心,亦從而易焉。
豈心之同然,不如耳目口鼻哉?聲色臭味有據而理義無形。
有據則庸愚皆知率循,無形則賢智不免於自用也。
故求異於人,未有不出於自用者也。
治自用之弊,莫如以有據之學,實其無形之理義,而後趨不入於歧途也。
夫内重則外輕,實至則名忘。
凡求異於人者,由於内不足也。
自知不足,而又不勝其好名之心,斯欲求異以加人,而人亦卒莫為所加也。
内不足,不得不矜於外,實不至,不得不骛於名,又人情之大抵類然也。
以人情之大抵類然,而求異者固亦不免於出此,則求異者何嘗異人哉?特異於坦蕩之君子爾。
夫馬,毛鬛相同也,龁草飲水,秣刍飼粟,且加之鞍鞯而施以箝勒,無不相同也,或一日而百裡,或一日而千裡;從同之中而有獨異者,聖賢豪傑,所以異於常人也。
不從衆之所同,而先求其異,是必詭銜竊辔,踶趹噬龁,不可備馳驅之用者也。
○砭俗 文章家言及於壽屏祭幛,幾等市井間架,不可入學士之堂矣。
其實時為之也。
涉世不得廢應酬故事,而祝嘏陳言,哀挽習語,亦無從出其性靈,而猶於此中斤斤焉,計工論拙,何以異於夢中之占夢欤?夫文所以将其意也,意無所以自申,而概與從同,則古人不别為辭,如冠男之祝,醮女之命,但舉成文故牍而已矣。
文勝之習,必欲為辭,為之而豈無所善?則遂相與矜心作意,相與企慕仿效,濫觞流為江河,不複可堙阏矣。
夫文生於質也,始作之者,未通乎變,故其數易盡。
沿而襲之者之所以無善步也,既承不可遏之江河,則當相度宣防,資其灌溉,通其舟楫,乃見神明通久之用焉。
文章之道,凡為古無而今有者,皆當然也。
稱壽不見於古,而叙次生平,一用記述之法;以為其人之不朽,則史傳竹帛之文也。
挽祭本出辭章,而曆溯行實,一用诔谥之意,以為其人之終绐,則金石刻畫之文也。
文生於質,視其質之如何而施吾文焉,亦於世教未為無補,又何市井間架之足疑,而學士之不屑道哉? 夫生有壽言,而死有祭挽,近代亡於禮者之禮也。
禮從宜,使從俗,苟不悖乎古人之道,君子之所不廢也。
文章之家,卑視壽挽,不知神明其法,弊固至乎此也。
其甚焉者,存祭挽而恥錄壽言;近世文人,自定其集,不能割愛而間存者,亦必别為卷軸,一似雅鄭之不可同日語也。
(汪鈍翁以古文自命,動辄呵責他人,其實有才無識,好為無謂之避忌,反自矜為有識,大抵如此。
)此則可謂知一十而昧二五也。
彼徒見前人文集有哀诔而無壽言,以謂哀诔可通於古,而祝嘏之辭,為古所無也。
不知墓志始於六朝,碑文盛於東漢,於古未有行也。
中郎碑刻,昌黎志銘,學士盛稱之矣。
今觀蔡、韓二氏之文集,其間無德而稱,但存詞緻,所與周旋而俯仰者,有以異於近代之壽言欤?寬於取古,而刻以繩今,君子以為有耳而無目也。
必以銘志之倫,實始乎古,則祝嘏之文,未嘗不始於《周官》,六祝之辭,所以祈福祥也。
以其文士為之之晚出,因而區别其類例,豈所語於知時之變者乎? 夫文生於質,壽祝哀诔,因其人之質而施以文,則變化無方,後人所辟,可以過於前人矣。
夫因乎人者,人萬變而文亦萬變也。
因乎事者,事不變而文亦不變也。
醮女之辭,冠男之頌,一用成文故典,古人不别為辭,載在傳記,蓋亦多矣。
揖讓之儀文,鼓吹之節奏,禮樂之所不廢也。
然而其質不存焉,雖有神聖制作,無取儀文節奏,以為特著之奇也。
後人沿其流而不辨其源者,則概為之辭,所為辭費也。
進士題名之碑,必有記焉;(明人之弊,今則無矣。
)科舉拜獻之錄,必有序焉;(此則今尚有之。
似可請改用一定格式,如賀表例。
)自唐、宋以來,秋解春集,進士登科,等於轉漕上計,非有特出别裁之事也。
題名進錄,故事行焉,雖使李斯刻石,(指題名碑。
)劉向奏書,(指進呈錄。
)豈能於尋常行墨之外,别著一辭哉?而能者矜焉,拙者愧焉,惟其文而不惟其事,所謂惑也。
成室上梁,必有文焉;婚姻通聘,必有啟焉;同此堂構,同此男女,雖使魯般發号,高禖紹賓,豈能於尋常行墨之外,别著一辭哉?而能者矜焉,拙者愧焉,惟其文而不惟其事,所謂惑也。
而當世文人,方且劣彼而優此,何哉?國家令典,郊廟祝版,歲舉常事,則有定式,無更張也。
推恩循例,群臣诰敕,官秩相同,則有定式,無更張也。
萬壽慶典,嘉辰令節,群臣賀表,鹹有定式,無更張也。
聖人制作,為之禮經,宜質宜文,必當其可。
文因乎事,事萬變而文亦萬變,事不變而文亦不變,雖周、孔制作,豈有異哉?揖讓之儀文,鼓吹之節奏,常人之所不能損者,神聖之所不能增,而文人積習相尋,必欲誇多而鬥靡,宜乎文集之紛紛矣。
《禮》曰:"君子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喪複常讀樂章。
"喪禮遠近有别,而文質以分,所以本於至情也。
近世文人,則有喪親成服之祭文矣,葬親堂祭之祭文矣,分贈吊客之行述矣。
傳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焭焭苫塊之中,杖而後能起,朝夕哭無時。
"尚有人焉,能載筆而摛文,以著於竹帛,何以異於蒼梧人之讓妻,華大夫之稱祖欤?或曰:未必其文之自為,相喪者之代辭也。
夫文生於質也,代為之辭,必其人之可以有是言也。
鸱鸮既處飄搖,不為睍睆之好音,鲋魚故在涸轍,不無憤然之作色,雖代禽魚立言,亦必稱其情也。
豈曰代為之辭,即忘孝子之所自處欤? 或謂代人屬草,有父母者,不當為人述考妣也。
顔氏著訓,蓋謂孝子遠嫌,聽無聲而視無形,至諄諄也。
雖然,是未明乎代言之體也。
嫌之大者,莫過君臣;周公為成王诏臣庶,則不以南面為嫌。
嫌之甚者,莫過於男女;谷永為元帝報許後,即不以内親為忌。
伊古名臣,拟為冊祝制诰,則追谥先朝,冊後建儲,以至訓敕臣下,何一不代帝制以言,豈有嫌哉?必謂涉世遠嫌,不同官守,樂府孤兒之篇,豈必素冠之棘人?古人寡婦之歎,何非須眉之男子?文人為子述其親,必須孤子而後可,然則為夫述其妻,必将閹寺而後可乎?夫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君子弗為,蓋以此哉。
《文史通義》 清·章學誠
且使議論而有序,則無實之言類於經生帖括者,亦可稍汰焉,而人多習而不察也。
至於序事之文,古人如其事而出之也。
乃觀後世文集,應人請而為傳志,則多序其請之之人,且詳述其請之之語。
偶然為之,固無傷也;相習成風,則是序外之序矣。
雖然,猶之可也。
黠於好名而陋於知意者,序人請乞之辭,故為敷張揚厲以谀己也。
一則曰:吾子道德高深,言為世楷,不得吾子為文,死者目不瞑焉。
再則曰:吾子文章學問,當代宗師,苟得吾子一言,後世所徵信焉。
己則多方辭讓,人又搏颡固求。
凡斯等類,皆入文辭,於事毫無補益,而借人炫己,何其厚顔之甚邪?且文章不足當此,是誣死也;請者本無是言,是誣生也。
若謂事之緣起,不可不詳,則來請者當由門者通谒,刺揭先投,入座寒溫,包苴後饋。
亦緣起也,曷亦詳而志之乎?而謂一時請文稱譽之辭,有異於是乎? 著蔔肆之應,何謂也?著作降而為文集,有天運焉,有人事焉。
道德不修,學問無以自立,根本蹶而枝葉萎,此人事之不得不降也。
世事殊而文質變,人世酬酢,禮法制度,古無今有者,皆見於文章。
故惟深山不出則已矣,苟涉乎人世,則應求取給,文章之用多而文體分,分則不能不出於文集。
其有道德高深,學問精粹者,即以文集為著作,所謂因事立言也。
然已不能不雜酬酢之事,與給求之用也,若不得為子史專家,語無泛涉也。
其誤以酬酢給求之文為自立而紛紛稱集者,蓋又不知其幾矣。
此則運會有然,不盡關於人事也。
吾觀近日之文集,而不能無惑也。
史學衰,而傳記多雜出,若東京以降,《先賢》、《耆舊》諸傳,《拾遺》、《搜神》諸記,皆是也。
史學廢,而文集入傳記,若唐、宋以還,韓、柳志銘,歐、曾序述,皆是也。
負史才者不得身當史任,以盡其能事,亦當搜羅聞見,覈其是非,自著一書,以附傳記之專家。
至不得已,而因人所請,撰為碑、銘、序、述諸體,即不得不為酬酢應給之辭,以雜其文指,韓、柳、歐、曾之所謂無如何也。
黠於好名而陋於知意者,度其文采不足以動人,學問不足以自立,於是思有所讬以附不朽之業也,則見當世之人物事功,群相誇诩,遂謂可得而藉矣。
藉之,亦似也;不知傳記專門之撰述,其所識解又不越於韓、歐文集也,以謂是非碑志不可也。
碑志必出子孫之所求,而人之子孫未嘗求之也,則虛為碑志以入集,似乎子孫之求之,自謂庶幾韓、歐也。
夫韓、歐應人之求而為之,出於不得已,故歐陽自命在五代之史,而韓氏欲誅奸谀於既死,發潛德之幽光,作唐之一經,尚恨讬之空言也。
今以人所不得已而出之者,仰窺有馀羨,乃至優孟以摩之,則是詞科之拟诰,非出於絲綸,七林之答問,不必有是言也;将何以徵金石,昭來許乎?夫舍傳記之直達,而效碑志之旁通,取其似韓、歐耶?則是矉裡也。
取其應人之求為文望邪?則是蔔肆也。
昔者西施病心而矉,裡之醜婦,美而效之;富者閉門不出,貧者挈妻子而去之。
賤工賣蔔於都市,無有過而問者,則曰:某王孫厚我,某貴卿神我術矣。
○俗嫌 文字涉世之難,俗諱多也。
退之遭李愬之毀,
)歐陽辨師魯之志,從古解人鮮矣。
往學古文於朱先生。
先生為《呂舉人志》。
呂久困不第,每夜讀甚苦。
鄰婦語其失曰:"呂生讀書聲高,而音節凄悲,豈其中有不自得邪?"其夫告呂。
呂哭失聲曰:"夫人知我。
假主文者,能具夫人之聰,我豈久不第乎?"由是每讀則向鄰牆三揖。
其文深表呂君不遇傷心;而當時以謂佻薄,無男女嫌,則聚而議之。
又為某夫人志。
其夫教甥讀書不率,撻之流血。
太夫人護甥而怒,不食。
夫人跪勸進食。
太夫人怒,批其頰。
夫人怡色有加,卒得姑歡。
其文於慈孝友睦,初無所間;而當時以謂婦遭姑撻,恥辱須諱,又笞甥撻婦,俱乖慈愛,則削而去之。
餘嘗為《遷安縣修城碑文》,中叙城久頹廢,當時工程更有急者,是以大吏勘入緩工;今則為日更久,圮壞益甚,不容更緩。
此乃據實而書,宜若無嫌。
而當時閱者,以謂碑叙城之宜修,不宜更著勘緩工者以形其短。
初疑其人過慮,其後質之當世号知文者,則皆為是說,不約而同。
又嘗為人撰《節婦傳》,則叙其生際窮困,親族無系援者,乃能力作自給,撫孤成立。
而其子則雲:"彼時親族不盡窮困,特不我母子憐耳。
今若雲雲,恐彼負慚,且成嫌隙。
請但述母氏之苦,毋及親族不援。
"
亦間有情形太逼,實難據法書者,不盡出拘泥也。
)又為朱先生撰《壽幛題辭》雲:"自癸巳罷學政歸,門下從遊,始為極盛。
"而同人中,有從遊於癸巳前者,或憤作色曰:"必於是後為盛,是我輩不足重乎?"又為梁文定校注《年譜》雲:"公念嫂夫人少寡,終身禮敬如母。
遇有拂意,必委曲以得其歡。
"而或乃曰:"嫂自應敬,今雲念其少寡而敬,則是防嫂不終其節,非真敬也。
"其他瑣瑣,為人所摘議者,不可具論,姑撮大略於此;亦可見文章涉世,誠難言矣。
夫文章之用,内不本於學問,外不關於世教,已失為文之質;而或懷挾惼心,诋毀人物,甚而攻發隐私,誣涅清白;此則名教中之罪人,縱幸免刑誅,天譴所必及也。
至於是非所在,文有抑揚;比拟之馀,例有賓主;厚者必雲不薄,醇者必曰無疵;殆如賦詩必諧平仄,然後音調;措語必用助辭,然後辭達。
今為醇厚著說,惟恐疵薄是疑;是文句必去焉哉乎也,而詩句須用全仄全平,雖周、孔複生,不能一語稱完善矣。
嗟乎!經世之業,不可以為涉世之文。
不虞之譽,求全之毀,從古然矣。
讀古樂府,形容蜀道艱難,太行诘屈,以謂所向狹隘,喻道之窮;不知文字一途,乃亦崎岖如是。
是以深識之士黯然無言。
自勒名山之業,将俟知者發之,豈與容悅之流較甘苦哉! ○針名 名者,實之賓。
實至而名歸,自然之理也,非必然之事也。
君子順自然之理,不求必然之事也。
君子之學,知有當務而已矣;未知所謂名,安有見其為實哉?好名者流,徇名而忘實,於是見不忘者之為實爾。
識者病之,乃欲使人後名而先實也。
雖然,猶未忘夫名實之見者也。
君子無是也。
君子出處,當由名義。
先王所以覺世牖民,不外名教。
伊古以來,未有舍名而可為治者也。
何為好名乃緻忘實哉?曰:義本無名,因欲不知義者由於義,故曰名義。
教本無名,因欲不知教者率其教,故曰名教。
揭而為名,求實之謂也。
譬猶人不知食,而揭樹藝之名以勸農;人不知衣,而揭盆缲之名以勸蠶;暖衣飽食者,不求農蠶之名也。
今不問農蠶,而但以飲暖相矜耀,必有辍耕織而忍饑寒,假借糠秕以充飽,隐裹敗絮以僞暖,斯乃好名之弊矣。
故名教名義之為名,農蠶也。
好名者之名,飽暖也。
必欲骛飽暖之名,未有不強忍饑寒者也。
然謂好名者喪名,自然之理也。
非必然之事也。
昔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
實至而名歸,名亦未必遽歸也。
天下之名,定於真知者,而羽翼於似有知而實未深知者。
夫真知者,必先自知。
天下鮮自知之人,故真能知人者不多也。
似有知而實未深知者則多矣。
似有知,故可相與為聲名。
實未深知,故好名者得以售其欺。
又況智幹術馭,竭盡生平之思力,而謂此中未得一當哉?故好名者往往得一時之名,猶好利者未必無一時之利也。
且好名者,固有所利而為之者也。
如賈之利市焉,賈必出其居積,而後能獲利;好名者,亦必澆漓其實,而後能徇一時之名也。
蓋人心不同如其面,故務實者,不能盡人而稱善焉。
好名之人,則務揣人情之所同,不必出於中之所謂誠然也。
且好名者,必趨一時之風尚也。
風尚循環,如春蘭秋鞠之互相變易,而不相襲也。
人生其間,才質所優,不必适與之合也。
好名者,則必屈曲以徇之,故於心術多不可問也。
唇亡則齒寒,魯酒薄而邯鄲圍,此言勢有必至,理有固然也。
學問之道,與人無忮忌,而名之所關,忮忌有所必至也。
學問之道,與世無矯揉;而名之所在,矯揉有所必然也。
故好名者,德之賊也。
若夫真知者,自知之确,不求人世之知之矣。
其於似有知實未深知者,不屑同道矣。
或百世而上,得一人焉,吊其落落無與俦也,未始不待我為後起之援也。
或千裡而外,得一人焉,怅其遙遙未接迹也,未始不與我為比鄰之洽也。
以是而問當世之知,則寥寥矣,而君子不以為患焉。
浮氣息,風尚平,天下之大,豈無真知者哉?至是而好名之伎,亦有所窮矣。
故曰:實至而名歸,好名者喪名,皆自然之理也,非必然之事也。
卒之事亦不越於理矣。
○砭異 古人於學求其是,未嘗求異於人也。
學之至者,人望之而不能至,乃覺其異耳,非其自有所異也。
夫子曰:"儉,吾從衆。
泰也,雖違衆,吾從下。
"聖人方且求同於人也。
有時而異於衆,聖人之不得已也。
天下有公是,成於衆人之不知其然而然也,聖人莫能異也。
賢智之士,深求其故,而信其然。
庸愚未嘗有知,而亦安於然。
而負其才者,恥與庸愚同其然也,則故矯其說以謂不然。
譬如善割烹者,甘旨得人同嗜,不知味者,未嘗不以謂甘也。
今恥與不知味者同嗜好,則必啜糟棄醴,去脍炙而尋藜藿,乃可異於庸俗矣。
語雲:"後世苟不公,至今無聖賢。
"萬世取信者,夫子一人而已矣。
夫子之可以取信,又從何人定之哉?公是之不容有違也。
夫子論列古之神聖賢人,衆矣。
伯夷求仁得仁,泰伯以天下讓,非夫子闡幽表微,人則無由知爾。
堯、舜、禹、湯、文、武、周公,雖無夫子之稱述,人豈有不知者哉?以夫子之聖,而稱述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不聞去取有異於衆也,則天下真無可以求異者矣。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至於聲色臭味,天下之耳目口鼻,皆相似也。
心之所同然者,理也,義也。
然天下歧趨,皆由争理義,而是非之心,亦從而易焉。
豈心之同然,不如耳目口鼻哉?聲色臭味有據而理義無形。
有據則庸愚皆知率循,無形則賢智不免於自用也。
故求異於人,未有不出於自用者也。
治自用之弊,莫如以有據之學,實其無形之理義,而後趨不入於歧途也。
夫内重則外輕,實至則名忘。
凡求異於人者,由於内不足也。
自知不足,而又不勝其好名之心,斯欲求異以加人,而人亦卒莫為所加也。
内不足,不得不矜於外,實不至,不得不骛於名,又人情之大抵類然也。
以人情之大抵類然,而求異者固亦不免於出此,則求異者何嘗異人哉?特異於坦蕩之君子爾。
夫馬,毛鬛相同也,龁草飲水,秣刍飼粟,且加之鞍鞯而施以箝勒,無不相同也,或一日而百裡,或一日而千裡;從同之中而有獨異者,聖賢豪傑,所以異於常人也。
不從衆之所同,而先求其異,是必詭銜竊辔,踶趹噬龁,不可備馳驅之用者也。
○砭俗 文章家言及於壽屏祭幛,幾等市井間架,不可入學士之堂矣。
其實時為之也。
涉世不得廢應酬故事,而祝嘏陳言,哀挽習語,亦無從出其性靈,而猶於此中斤斤焉,計工論拙,何以異於夢中之占夢欤?夫文所以将其意也,意無所以自申,而概與從同,則古人不别為辭,如冠男之祝,醮女之命,但舉成文故牍而已矣。
文勝之習,必欲為辭,為之而豈無所善?則遂相與矜心作意,相與企慕仿效,濫觞流為江河,不複可堙阏矣。
夫文生於質也,始作之者,未通乎變,故其數易盡。
沿而襲之者之所以無善步也,既承不可遏之江河,則當相度宣防,資其灌溉,通其舟楫,乃見神明通久之用焉。
文章之道,凡為古無而今有者,皆當然也。
稱壽不見於古,而叙次生平,一用記述之法;以為其人之不朽,則史傳竹帛之文也。
挽祭本出辭章,而曆溯行實,一用诔谥之意,以為其人之終绐,則金石刻畫之文也。
文生於質,視其質之如何而施吾文焉,亦於世教未為無補,又何市井間架之足疑,而學士之不屑道哉? 夫生有壽言,而死有祭挽,近代亡於禮者之禮也。
禮從宜,使從俗,苟不悖乎古人之道,君子之所不廢也。
文章之家,卑視壽挽,不知神明其法,弊固至乎此也。
其甚焉者,存祭挽而恥錄壽言;近世文人,自定其集,不能割愛而間存者,亦必别為卷軸,一似雅鄭之不可同日語也。
)此則可謂知一十而昧二五也。
彼徒見前人文集有哀诔而無壽言,以謂哀诔可通於古,而祝嘏之辭,為古所無也。
不知墓志始於六朝,碑文盛於東漢,於古未有行也。
中郎碑刻,昌黎志銘,學士盛稱之矣。
今觀蔡、韓二氏之文集,其間無德而稱,但存詞緻,所與周旋而俯仰者,有以異於近代之壽言欤?寬於取古,而刻以繩今,君子以為有耳而無目也。
必以銘志之倫,實始乎古,則祝嘏之文,未嘗不始於《周官》,六祝之辭,所以祈福祥也。
以其文士為之之晚出,因而區别其類例,豈所語於知時之變者乎? 夫文生於質,壽祝哀诔,因其人之質而施以文,則變化無方,後人所辟,可以過於前人矣。
夫因乎人者,人萬變而文亦萬變也。
因乎事者,事不變而文亦不變也。
醮女之辭,冠男之頌,一用成文故典,古人不别為辭,載在傳記,蓋亦多矣。
揖讓之儀文,鼓吹之節奏,禮樂之所不廢也。
然而其質不存焉,雖有神聖制作,無取儀文節奏,以為特著之奇也。
後人沿其流而不辨其源者,則概為之辭,所為辭費也。
進士題名之碑,必有記焉;
)科舉拜獻之錄,必有序焉;
似可請改用一定格式,如賀表例。
)自唐、宋以來,秋解春集,進士登科,等於轉漕上計,非有特出别裁之事也。
題名進錄,故事行焉,雖使李斯刻石,
)劉向奏書,
)豈能於尋常行墨之外,别著一辭哉?而能者矜焉,拙者愧焉,惟其文而不惟其事,所謂惑也。
成室上梁,必有文焉;婚姻通聘,必有啟焉;同此堂構,同此男女,雖使魯般發号,高禖紹賓,豈能於尋常行墨之外,别著一辭哉?而能者矜焉,拙者愧焉,惟其文而不惟其事,所謂惑也。
而當世文人,方且劣彼而優此,何哉?國家令典,郊廟祝版,歲舉常事,則有定式,無更張也。
推恩循例,群臣诰敕,官秩相同,則有定式,無更張也。
萬壽慶典,嘉辰令節,群臣賀表,鹹有定式,無更張也。
聖人制作,為之禮經,宜質宜文,必當其可。
文因乎事,事萬變而文亦萬變,事不變而文亦不變,雖周、孔制作,豈有異哉?揖讓之儀文,鼓吹之節奏,常人之所不能損者,神聖之所不能增,而文人積習相尋,必欲誇多而鬥靡,宜乎文集之紛紛矣。
《禮》曰:"君子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喪複常讀樂章。
"喪禮遠近有别,而文質以分,所以本於至情也。
近世文人,則有喪親成服之祭文矣,葬親堂祭之祭文矣,分贈吊客之行述矣。
傳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焭焭苫塊之中,杖而後能起,朝夕哭無時。
"尚有人焉,能載筆而摛文,以著於竹帛,何以異於蒼梧人之讓妻,華大夫之稱祖欤?或曰:未必其文之自為,相喪者之代辭也。
夫文生於質也,代為之辭,必其人之可以有是言也。
鸱鸮既處飄搖,不為睍睆之好音,鲋魚故在涸轍,不無憤然之作色,雖代禽魚立言,亦必稱其情也。
豈曰代為之辭,即忘孝子之所自處欤? 或謂代人屬草,有父母者,不當為人述考妣也。
顔氏著訓,蓋謂孝子遠嫌,聽無聲而視無形,至諄諄也。
雖然,是未明乎代言之體也。
嫌之大者,莫過君臣;周公為成王诏臣庶,則不以南面為嫌。
嫌之甚者,莫過於男女;谷永為元帝報許後,即不以内親為忌。
伊古名臣,拟為冊祝制诰,則追谥先朝,冊後建儲,以至訓敕臣下,何一不代帝制以言,豈有嫌哉?必謂涉世遠嫌,不同官守,樂府孤兒之篇,豈必素冠之棘人?古人寡婦之歎,何非須眉之男子?文人為子述其親,必須孤子而後可,然則為夫述其妻,必将閹寺而後可乎?夫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君子弗為,蓋以此哉。
《文史通義》 清·章學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