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内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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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德
才、學、識三者,得一不易,而兼三尤難,千古多文人而少良史,職是故也。
昔者劉氏之玄,蓋以是說謂足盡其理矣。
雖然,史所貴者義也,而所具者事也,所憑者文也。
孟子曰:"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義則夫子自謂竊取之矣。
"非識無以斷其義,非才無以善其文,非學無以練其事,三者固各有所近也,其中固有似之而非者也。
記誦以為學也,辭采以為才也,擊斷以為識也,非良史之才、學、識也。
雖劉氏之所謂才、學、識,猶未足以盡其理也。
夫劉氏以謂有學無識,如愚估操金,不解貿化。
推此說以證劉氏之指,不過欲於記誦之間,知所決擇,以成文理耳。
故曰:古人史取成家,退處士而進奸雄,排死節而飾主阙,亦曰一家之道然也。
此猶文士之識,非史識也。
能具史識者,必知史德。
德者何?謂著書者之心術也。
夫穢史者所以自穢,謗書者所以自謗,素行為人所羞,文辭何足取重。
魏收之矯誣,沈約之陰惡,讀其書者,先不信其人,其患未至於甚也。
所患夫心術者,謂其有君子之心,而所養未底於粹也。
夫有君子之心,而所養未粹,大賢以下,所不能免也。
此而猶患於心術,自非夫子之《春秋》,不足當也。
以此責人,不亦難乎?是亦不然也。
蓋欲為良史者,當慎辨於天人之際,盡其天而不益以人也。
盡其天而不益以人,雖未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稱著述者之心術矣。
而文史之儒,競言才、學、識,而不知辨心術以議史德,烏乎可哉? 夫是堯、舜而非桀、纣,人皆能言矣。
崇王道而斥霸功,又儒者之習故矣。
至於善善而惡惡,褒正而嫉邪,凡欲讬文辭以不朽者,莫不有是心也。
然而心術不可不慮者,則以天與人參,其端甚微,非是區區之明所可恃也。
夫史所載者事也,事必藉文而傳,故良史莫不工文,而不知文又患於為事役也。
蓋事不能無得失是非,一有得失是非,則出入予奪相奮摩矣。
奮摩不已,而氣積焉。
事不能無盛衰消息,一有盛衰消息,則往複憑吊生流連矣。
流連不已,而情深焉。
凡文不足以動人,所以動人者,氣也。
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情也。
氣積而文昌,情深而文摯;氣昌而情摯,天下之至文也。
然而其中有天有人,不可不辨也。
氣得陽剛,而情合陰柔。
人麗陰陽之間,不能離焉者也。
氣合於理,天也;氣能違理以自用,人也。
情本於性,天也;情能汩性以自恣,人也。
史之義出於天,而史之文,不能不藉人力以成之。
人有陰陽之患,而史文即忤於大道之公,其所感召者微也。
夫文非氣不立,而氣貴於平。
人之氣,燕居莫不平也。
因事生感,而氣失則宕,氣失則激,氣失則驕,毗於陽矣。
文非情不深,而情貴於正。
人之情,虛置無不正也。
因事生感,而情失則流,情失則溺,情失則偏,毗於陰矣。
陰陽伏沴之患,乘於血氣而入於心知,其中默運潛移,似公而實逞於私,似天而實蔽於人,發為文辭,至於害義而違道,其人猶不自知也。
故曰心術不可不慎也。
夫氣勝而情偏,猶曰動於天而參於人也。
才藝之士,則又溺於文辭,以為觀美之具焉,而不知其不可也。
史之賴於文也,猶衣之需乎采,食之需乎味也。
采之不能無華樸,味之不能無濃淡,勢也。
華樸争而不能無邪色,濃淡争而不能無奇味。
邪色害目,奇味爽口,起於華樸濃淡之争也。
文辭有工拙,而族史方且以是為競焉,是舍本而逐末矣。
以此為文,未有見其至者。
以此為史,豈可與聞古人大體乎? 韓氏愈曰:"仁義之人,其言藹如。
"仁者情之普,義者氣之遂也。
程子嘗謂:"有《關雎》、《麟趾》之意,而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
"吾則以謂通六藝比興之旨,而後可以講春王正月之書。
蓋言心術貴於養也。
史遷百三十篇,《報任安書》,所謂"究天地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自序以謂"紹名世,正《易傳》,本《詩》、《書》《禮》樂之際",其本旨也。
所雲發憤著書,不過叙述窮愁,而假以為辭耳。
後人泥於發憤之說,遂謂百三十篇,皆為怨诽所激發,王允亦斥其言為謗書。
於是後世論文,以史遷為譏謗之能事,以微文為史職之大權,或從羨慕而仿效為之;是直以亂臣賊子之居心,而妄附《春秋》之筆削,不亦悖乎!今觀遷所著書,如《封禅》之惑於鬼神,《平準》之算及商販,孝武之秕政也。
後世觀於相如之文,桓寬之論,何嘗待史遷而後著哉?《遊俠》、《貨殖》諸篇,不能無所感慨,賢者好奇,亦洵有之。
馀皆經緯古今,折衷六藝,何嘗敢於讪上哉?朱子嘗言,《離騷》不甚怨君,後人附會有過。
吾則以謂史遷未敢謗主,讀者之心自不平耳。
夫以一身坎轲,怨诽及於君父,且欲以是邀千古之名,此乃愚不安分,名教中之罪人,天理所誅,又何著述之可傳乎?夫《騷》與《史》,千古之至文也。
其文之所以至者,皆抗懷於三代之英,而經緯乎天人之際者也。
所遇皆窮,固不能無感慨。
而不學無識者流,且謂诽君謗主,不妨尊為文辭之宗焉,大義何由得明,心術何由得正乎?夫子曰:"《詩》可以興。
"說者以謂興起好善惡惡之心也。
好善惡惡之心,懼其似之而非,故貴平日有所養也。
《騷》與《史》,皆深於《詩》者也。
言婉多風,皆不背於名教,而梏於文者不辨也。
故曰必通六藝比興之旨,而後可以講春王正月之書。
○史釋 或問《周官》府史之史,與内史、外史、太史、小史、禦史之史,有異義乎?曰:無異義也。
府史之史,庶人在官供書役者,今之所謂書吏是也。
五史,則卿、大夫、士為之,所掌圖書、紀載、命令、法式之事,今之所謂内閣六科、翰林中書之屬是也。
官役之分,高下之隔,流别之判,如霄壤矣。
然而無異義者,則皆守掌故,而以法存先王之道也。
史守掌故而不知擇,猶府守庫藏而不知計也。
先王以謂太宰制國用,司會質歲之成,皆有調劑盈虛、均平秩序之義,非有道德賢能之選,不能任也,故任之以卿士、大夫之重。
若夫守庫藏者,出納不敢自專,庶人在官,足以供使而不乏矣。
然而卿士、大夫,讨論國計,得其遠大,若問庫藏之纖悉,必曰府也。
五史之於文字,猶太宰司會之於财貨也。
典、谟、訓、诰,曾氏以謂"唐、虞、三代之盛,載筆而紀,亦皆聖人之徒",其見可謂卓矣。
五史以卿士、大夫之選,推論精微;史則守其文诰、圖籍、章程、故事,而不敢自專;然而問掌故之委折,必曰史也。
夫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先王道法,非有二也,卿士、大夫能論其道,而府史僅守其法;人之知識,有可使能與不可使能爾。
非府史所守之外,别有先王之道也。
夫子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
"曾子乃曰:"君子所貴乎道者三。
笾豆之事,則有司存。
"非曾子之言異於夫子也,夫子推其道,曾子恐人泥其法也。
子貢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
夫子焉不學,亦何常師之有?""入太廟,每事問。
"則有司賤役,巫祝百工,皆夫子之所師矣。
問禮問官,豈非學於掌故者哉?故道不可以空铨,文不可以空著。
三代以前未嘗以道名教,而道無不存者,無空理也。
三代以前未嘗以文為著作,而文為後世不可及者,無空言也。
蓋自官師治教分,而文字始有私門之著述,於是文章學問,乃與官司掌故為分途,而立教者可得離法而言道體矣。
《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學者崇奉六經,以謂聖人立言以垂教,不知三代盛時,各守專官之掌故,而非聖人有意作為文章也。
《傳》曰:"禮,時為大。
"又曰:"書同文"。
蓋言貴時王之制度也。
學者但誦先聖遺言,而不達時王之制度,是以文為鞶帨絺繡之玩,而學為鬥奇射覆之資,不複計其實用也。
故道隐而難知,士大夫之學問文章,未必足備國家之用也。
法顯而易守,書吏所存之掌故,實國家之制度所存,亦即堯、舜以來,因革損益之實迹也。
故無志於學則已,君子苟有志於學,則必求當代典章,以切於人倫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於經術精微;則學為實事,而文非空言,所謂有體必有用也。
不知當代而言好古,不通掌故而言經術,則鞶帨之文,射覆之學,雖極精能,其無當於實用也審矣。
孟子曰:"力能舉百鈞,而不足舉一羽。
明足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
"難其所易,而易其所難,謂失權度之宜也。
學者昧今而博古,荒掌故而通經術,是能勝《周官》卿士之所難,而不知求府史之所易也。
故舍器而求道,舍今而求古,舍人倫日用而求學問精微,皆不知府史之史通於五史之義者也。
以吏為師,三代之舊法也。
秦人之悖於古者,禁《詩》、《書》而僅以法律為師耳。
三代盛時,天下之學,無不以吏為師。
《周官》三百六十,天人之學備矣。
其守官舉職,而不墜天工者,皆天下之師資也。
東周以還,君師政教不合於一,於是人之學術,不盡出於官司之典守。
秦人以吏為師,始複古制。
而人乃狃於所習,轉以秦人為非耳。
秦之悖於古者多矣,猶有合於古者,以吏為師也。
孔子曰:"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烖及其身者也。
"李斯請禁《詩》、《書》,以謂儒者是古而非今,其言若相近,而其意乃大悖。
後之君子,不可不察也。
夫三王不襲禮,五帝不沿樂。
不知禮時為大,而動言好古,必非真知古制者也。
是不守法之亂民也,故夫子惡之。
若夫殷因夏禮,百世可知。
損益雖曰随時,未有薄堯、舜,而诋斥禹、湯、文、武、周公而可以為治者。
李斯請禁《詩》、《書》,君子以謂愚之首也。
後世之去唐、虞、三代,則更遠矣。
要其一朝典制,可以垂奕世而緻一時之治平者,未有不於古先聖王之道,得其仿佛者也。
故當代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於《詩》、《書》六藝之所垂。
而學者昧於知時,動矜博古,譬如考西陵之蠶桑,講神農之樹藝,以謂可禦饑寒而不須衣食也。
○史注 昔夫子之作《春秋》也,筆削既具,複以微言大義,口授其徒。
三傳之作,因得各據聞見,推闡經蘊,於是《春秋》以明。
諸子百家,既著其說,亦有其徒相與守之,然後其說顯於天下。
至於史事,則古人以業世其家,學者就其家以傳業。
(孔子問禮,必於柱下史。
)蓋以域中三大,非取備於一人之手,程功於翰墨之林者也。
史遷著百三十篇,(《漢書》為《太史公》,《隋志》始曰《史記》。
)乃雲:"藏之名山,傳之其人。
"其後外孫楊惲,始布其書。
班固《漢書》,自固卒後,一時學者,未能通曉。
馬融乃伏閣下,從其女弟受業,然後其學始顯。
夫馬、班之書,今人見之悉矣,而當日傳之必以其人,受讀必有所自者,古人專門之學,必有法外傳心,筆削之功所不及,則口授其徒,而相與傳習其業,以垂永久也。
遷書自裴骃為注,固書自應劭作解,其後為之注者,猶若幹家,則皆闡其家學者也。
魏、晉以來,著作紛紛,前無師承,後無從學。
且其為文也,體既濫漫,絕無古人筆削謹嚴之義;旨複淺近,亦無古人隐微難喻之故;自可随其詣力,孤行於世耳。
至於史籍之掌,代有其人,而古學失傳,史存具體。
惟於文诰案牍之類次,月日記注之先後,不勝擾擾,而文亦繁蕪複沓,盡失遷、固之舊也。
是豈盡作者才力之不逮,抑史無注例,其勢不得不日趨於繁富也。
古人一書,而傳者數家。
後代數人,而共成一書。
夫傳者廣,則簡盡微顯之法存。
作者多,則牴牾複沓之弊出。
複流而日忘其源,古學如何得複,而史策何從得簡乎?是以《唐書》倍漢,《宋史》倍唐,檢閱者不勝其勞,傳習之業,安得不亡? 夫同聞而異述者,見崎而分道也。
源正而流别者,曆久而失真也。
九師之《易》,四氏之《詩》,師儒林立,傳授已不勝其紛紛。
士生三古而後,能自得於古人,勒成一家之作,方且徬徨乎兩間,孤立無徒,而欲抱此區區之學,待發揮於子長之外孫,孟堅之女弟,必不得之數也。
太史《自叙》之作,其自注之權輿乎?明述作之本旨,見去取之從來,已似恐後人不知其所雲,而特筆以标之。
所謂不離古文,乃考信六藝雲雲者,皆百三十篇之宗旨,或殿卷末,或冠篇端,未嘗不反複自明也。
班《書》年表十篇,與《地理》、《藝文》二志皆自注,則又大綱細目之規矩也。
其陳、範二史,尚有松之、章懷為之注。
至席惠明注《秦記》,劉孝标注《世說新語》,則雜史支流,猶有子注,是六朝史學家法未亡之一驗也。
自後史權既散,紀傳浩繁,惟徐氏《五代史注》,亦已簡略,尚存饩羊於一線。
而唐、宋諸家,則茫乎其不知涯涘焉。
宋範沖修《神宗實錄》,别為《考異》五卷,以發明其義。
是知後無可代之人,而自為之解。
當與《通鑒舉要》、《考異》之屬,同為近代之良法也。
劉氏《史通》,畫補注之例為三條,其所謂小書人物之《三輔決錄》、《華陽士女》,與所謂史臣自刊之《洛陽伽藍》《關東風俗》者,雖名為二品,實則一例。
皆近世議史諸家之不可不亟複者也。
惟所謂思廣異聞之松之《三國》、劉昭《後漢》一條,則史家之舊法,與《索隐》、《正義》之流,大同而小異者也。
夫文史之籍,日以繁滋,一編刊定,則徵材所取之書,不數十年,嘗失亡其十之五六,宋、元修史之成規,可覆按焉。
使自注之例得行,則因援引所及,而得存先世藏書之大概,因以校正藝文著錄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
且人心日漓,風氣日變,缺文之義不聞,而附會之習,且愈出而愈工焉。
在官修書,惟冀塞責,私門著述,敬飾浮名,或剽竊成書,或因陋就簡。
使其術稍黠,皆可愚一時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
誠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則聞見之廣狹,功力之疏密,心術之誠僞,灼然可見於開卷之頃,而風氣可以漸複於質古,是又為益之尤大者也。
然則考之往代,家法既如彼;揆之後世,系重又如此;夫翰墨省於前,而功效多於舊,孰有加於自注也哉? ○傳記 傳記之書,其流已久,蓋與六藝先後雜出。
古人文無定體,經史亦無分科。
《春秋》三家之傳,各記所聞,依經起義,雖謂之記可也。
經《禮》二戴之記,各傳其說,附經而行,雖謂之傳可也。
其後支分派别,至於近代,始以錄人物者,區為之傳;叙事迹者,區為之記。
蓋亦以集部繁興,人自生其分别,不知其然而然,遂若天經地義之不可移易。
此類甚多,學者生於後世,苟無傷於義理,從衆可也。
然如虞預《妒記》、《襄陽耆舊記》之類,叙人何嘗不稱記?《龜策》、《西域》諸傳,述事何嘗不稱傳?大抵為典為經,皆是有德有位,綱紀人倫之所制作,今之六藝是也。
夫子有德無位,則述而不作,故《論語》、《孝經》,皆為傳而非經,而《易·系》亦止稱為《大傳》。
其後悉列為經,諸儒尊夫子之文,而使之有以别於後儒之
昔者劉氏之玄,蓋以是說謂足盡其理矣。
雖然,史所貴者義也,而所具者事也,所憑者文也。
孟子曰:"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義則夫子自謂竊取之矣。
"非識無以斷其義,非才無以善其文,非學無以練其事,三者固各有所近也,其中固有似之而非者也。
記誦以為學也,辭采以為才也,擊斷以為識也,非良史之才、學、識也。
雖劉氏之所謂才、學、識,猶未足以盡其理也。
夫劉氏以謂有學無識,如愚估操金,不解貿化。
推此說以證劉氏之指,不過欲於記誦之間,知所決擇,以成文理耳。
故曰:古人史取成家,退處士而進奸雄,排死節而飾主阙,亦曰一家之道然也。
此猶文士之識,非史識也。
能具史識者,必知史德。
德者何?謂著書者之心術也。
夫穢史者所以自穢,謗書者所以自謗,素行為人所羞,文辭何足取重。
魏收之矯誣,沈約之陰惡,讀其書者,先不信其人,其患未至於甚也。
所患夫心術者,謂其有君子之心,而所養未底於粹也。
夫有君子之心,而所養未粹,大賢以下,所不能免也。
此而猶患於心術,自非夫子之《春秋》,不足當也。
以此責人,不亦難乎?是亦不然也。
蓋欲為良史者,當慎辨於天人之際,盡其天而不益以人也。
盡其天而不益以人,雖未能至,苟允知之,亦足以稱著述者之心術矣。
而文史之儒,競言才、學、識,而不知辨心術以議史德,烏乎可哉? 夫是堯、舜而非桀、纣,人皆能言矣。
崇王道而斥霸功,又儒者之習故矣。
至於善善而惡惡,褒正而嫉邪,凡欲讬文辭以不朽者,莫不有是心也。
然而心術不可不慮者,則以天與人參,其端甚微,非是區區之明所可恃也。
夫史所載者事也,事必藉文而傳,故良史莫不工文,而不知文又患於為事役也。
蓋事不能無得失是非,一有得失是非,則出入予奪相奮摩矣。
奮摩不已,而氣積焉。
事不能無盛衰消息,一有盛衰消息,則往複憑吊生流連矣。
流連不已,而情深焉。
凡文不足以動人,所以動人者,氣也。
凡文不足以入人,所以入人者,情也。
氣積而文昌,情深而文摯;氣昌而情摯,天下之至文也。
然而其中有天有人,不可不辨也。
氣得陽剛,而情合陰柔。
人麗陰陽之間,不能離焉者也。
氣合於理,天也;氣能違理以自用,人也。
情本於性,天也;情能汩性以自恣,人也。
史之義出於天,而史之文,不能不藉人力以成之。
人有陰陽之患,而史文即忤於大道之公,其所感召者微也。
夫文非氣不立,而氣貴於平。
人之氣,燕居莫不平也。
因事生感,而氣失則宕,氣失則激,氣失則驕,毗於陽矣。
文非情不深,而情貴於正。
人之情,虛置無不正也。
因事生感,而情失則流,情失則溺,情失則偏,毗於陰矣。
陰陽伏沴之患,乘於血氣而入於心知,其中默運潛移,似公而實逞於私,似天而實蔽於人,發為文辭,至於害義而違道,其人猶不自知也。
故曰心術不可不慎也。
夫氣勝而情偏,猶曰動於天而參於人也。
才藝之士,則又溺於文辭,以為觀美之具焉,而不知其不可也。
史之賴於文也,猶衣之需乎采,食之需乎味也。
采之不能無華樸,味之不能無濃淡,勢也。
華樸争而不能無邪色,濃淡争而不能無奇味。
邪色害目,奇味爽口,起於華樸濃淡之争也。
文辭有工拙,而族史方且以是為競焉,是舍本而逐末矣。
以此為文,未有見其至者。
以此為史,豈可與聞古人大體乎? 韓氏愈曰:"仁義之人,其言藹如。
"仁者情之普,義者氣之遂也。
程子嘗謂:"有《關雎》、《麟趾》之意,而後可以行《周官》之法度。
"吾則以謂通六藝比興之旨,而後可以講春王正月之書。
蓋言心術貴於養也。
史遷百三十篇,《報任安書》,所謂"究天地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
"自序以謂"紹名世,正《易傳》,本《詩》、《書》《禮》樂之際",其本旨也。
所雲發憤著書,不過叙述窮愁,而假以為辭耳。
後人泥於發憤之說,遂謂百三十篇,皆為怨诽所激發,王允亦斥其言為謗書。
於是後世論文,以史遷為譏謗之能事,以微文為史職之大權,或從羨慕而仿效為之;是直以亂臣賊子之居心,而妄附《春秋》之筆削,不亦悖乎!今觀遷所著書,如《封禅》之惑於鬼神,《平準》之算及商販,孝武之秕政也。
後世觀於相如之文,桓寬之論,何嘗待史遷而後著哉?《遊俠》、《貨殖》諸篇,不能無所感慨,賢者好奇,亦洵有之。
馀皆經緯古今,折衷六藝,何嘗敢於讪上哉?朱子嘗言,《離騷》不甚怨君,後人附會有過。
吾則以謂史遷未敢謗主,讀者之心自不平耳。
夫以一身坎轲,怨诽及於君父,且欲以是邀千古之名,此乃愚不安分,名教中之罪人,天理所誅,又何著述之可傳乎?夫《騷》與《史》,千古之至文也。
其文之所以至者,皆抗懷於三代之英,而經緯乎天人之際者也。
所遇皆窮,固不能無感慨。
而不學無識者流,且謂诽君謗主,不妨尊為文辭之宗焉,大義何由得明,心術何由得正乎?夫子曰:"《詩》可以興。
"說者以謂興起好善惡惡之心也。
好善惡惡之心,懼其似之而非,故貴平日有所養也。
《騷》與《史》,皆深於《詩》者也。
言婉多風,皆不背於名教,而梏於文者不辨也。
故曰必通六藝比興之旨,而後可以講春王正月之書。
○史釋 或問《周官》府史之史,與内史、外史、太史、小史、禦史之史,有異義乎?曰:無異義也。
府史之史,庶人在官供書役者,今之所謂書吏是也。
五史,則卿、大夫、士為之,所掌圖書、紀載、命令、法式之事,今之所謂内閣六科、翰林中書之屬是也。
官役之分,高下之隔,流别之判,如霄壤矣。
然而無異義者,則皆守掌故,而以法存先王之道也。
史守掌故而不知擇,猶府守庫藏而不知計也。
先王以謂太宰制國用,司會質歲之成,皆有調劑盈虛、均平秩序之義,非有道德賢能之選,不能任也,故任之以卿士、大夫之重。
若夫守庫藏者,出納不敢自專,庶人在官,足以供使而不乏矣。
然而卿士、大夫,讨論國計,得其遠大,若問庫藏之纖悉,必曰府也。
五史之於文字,猶太宰司會之於财貨也。
典、谟、訓、诰,曾氏以謂"唐、虞、三代之盛,載筆而紀,亦皆聖人之徒",其見可謂卓矣。
五史以卿士、大夫之選,推論精微;史則守其文诰、圖籍、章程、故事,而不敢自專;然而問掌故之委折,必曰史也。
夫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先王道法,非有二也,卿士、大夫能論其道,而府史僅守其法;人之知識,有可使能與不可使能爾。
非府史所守之外,别有先王之道也。
夫子曰:"俎豆之事,則嘗聞之矣。
"曾子乃曰:"君子所貴乎道者三。
笾豆之事,則有司存。
"非曾子之言異於夫子也,夫子推其道,曾子恐人泥其法也。
子貢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
夫子焉不學,亦何常師之有?""入太廟,每事問。
"則有司賤役,巫祝百工,皆夫子之所師矣。
問禮問官,豈非學於掌故者哉?故道不可以空铨,文不可以空著。
三代以前未嘗以道名教,而道無不存者,無空理也。
三代以前未嘗以文為著作,而文為後世不可及者,無空言也。
蓋自官師治教分,而文字始有私門之著述,於是文章學問,乃與官司掌故為分途,而立教者可得離法而言道體矣。
《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學者崇奉六經,以謂聖人立言以垂教,不知三代盛時,各守專官之掌故,而非聖人有意作為文章也。
《傳》曰:"禮,時為大。
"又曰:"書同文"。
蓋言貴時王之制度也。
學者但誦先聖遺言,而不達時王之制度,是以文為鞶帨絺繡之玩,而學為鬥奇射覆之資,不複計其實用也。
故道隐而難知,士大夫之學問文章,未必足備國家之用也。
法顯而易守,書吏所存之掌故,實國家之制度所存,亦即堯、舜以來,因革損益之實迹也。
故無志於學則已,君子苟有志於學,則必求當代典章,以切於人倫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於經術精微;則學為實事,而文非空言,所謂有體必有用也。
不知當代而言好古,不通掌故而言經術,則鞶帨之文,射覆之學,雖極精能,其無當於實用也審矣。
孟子曰:"力能舉百鈞,而不足舉一羽。
明足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
"難其所易,而易其所難,謂失權度之宜也。
學者昧今而博古,荒掌故而通經術,是能勝《周官》卿士之所難,而不知求府史之所易也。
故舍器而求道,舍今而求古,舍人倫日用而求學問精微,皆不知府史之史通於五史之義者也。
以吏為師,三代之舊法也。
秦人之悖於古者,禁《詩》、《書》而僅以法律為師耳。
三代盛時,天下之學,無不以吏為師。
《周官》三百六十,天人之學備矣。
其守官舉職,而不墜天工者,皆天下之師資也。
東周以還,君師政教不合於一,於是人之學術,不盡出於官司之典守。
秦人以吏為師,始複古制。
而人乃狃於所習,轉以秦人為非耳。
秦之悖於古者多矣,猶有合於古者,以吏為師也。
孔子曰:"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烖及其身者也。
"李斯請禁《詩》、《書》,以謂儒者是古而非今,其言若相近,而其意乃大悖。
後之君子,不可不察也。
夫三王不襲禮,五帝不沿樂。
不知禮時為大,而動言好古,必非真知古制者也。
是不守法之亂民也,故夫子惡之。
若夫殷因夏禮,百世可知。
損益雖曰随時,未有薄堯、舜,而诋斥禹、湯、文、武、周公而可以為治者。
李斯請禁《詩》、《書》,君子以謂愚之首也。
後世之去唐、虞、三代,則更遠矣。
要其一朝典制,可以垂奕世而緻一時之治平者,未有不於古先聖王之道,得其仿佛者也。
故當代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於《詩》、《書》六藝之所垂。
而學者昧於知時,動矜博古,譬如考西陵之蠶桑,講神農之樹藝,以謂可禦饑寒而不須衣食也。
○史注 昔夫子之作《春秋》也,筆削既具,複以微言大義,口授其徒。
三傳之作,因得各據聞見,推闡經蘊,於是《春秋》以明。
諸子百家,既著其說,亦有其徒相與守之,然後其說顯於天下。
至於史事,則古人以業世其家,學者就其家以傳業。
)蓋以域中三大,非取備於一人之手,程功於翰墨之林者也。
史遷著百三十篇,
)乃雲:"藏之名山,傳之其人。
"其後外孫楊惲,始布其書。
班固《漢書》,自固卒後,一時學者,未能通曉。
馬融乃伏閣下,從其女弟受業,然後其學始顯。
夫馬、班之書,今人見之悉矣,而當日傳之必以其人,受讀必有所自者,古人專門之學,必有法外傳心,筆削之功所不及,則口授其徒,而相與傳習其業,以垂永久也。
遷書自裴骃為注,固書自應劭作解,其後為之注者,猶若幹家,則皆闡其家學者也。
魏、晉以來,著作紛紛,前無師承,後無從學。
且其為文也,體既濫漫,絕無古人筆削謹嚴之義;旨複淺近,亦無古人隐微難喻之故;自可随其詣力,孤行於世耳。
至於史籍之掌,代有其人,而古學失傳,史存具體。
惟於文诰案牍之類次,月日記注之先後,不勝擾擾,而文亦繁蕪複沓,盡失遷、固之舊也。
是豈盡作者才力之不逮,抑史無注例,其勢不得不日趨於繁富也。
古人一書,而傳者數家。
後代數人,而共成一書。
夫傳者廣,則簡盡微顯之法存。
作者多,則牴牾複沓之弊出。
複流而日忘其源,古學如何得複,而史策何從得簡乎?是以《唐書》倍漢,《宋史》倍唐,檢閱者不勝其勞,傳習之業,安得不亡? 夫同聞而異述者,見崎而分道也。
源正而流别者,曆久而失真也。
九師之《易》,四氏之《詩》,師儒林立,傳授已不勝其紛紛。
士生三古而後,能自得於古人,勒成一家之作,方且徬徨乎兩間,孤立無徒,而欲抱此區區之學,待發揮於子長之外孫,孟堅之女弟,必不得之數也。
太史《自叙》之作,其自注之權輿乎?明述作之本旨,見去取之從來,已似恐後人不知其所雲,而特筆以标之。
所謂不離古文,乃考信六藝雲雲者,皆百三十篇之宗旨,或殿卷末,或冠篇端,未嘗不反複自明也。
班《書》年表十篇,與《地理》、《藝文》二志皆自注,則又大綱細目之規矩也。
其陳、範二史,尚有松之、章懷為之注。
至席惠明注《秦記》,劉孝标注《世說新語》,則雜史支流,猶有子注,是六朝史學家法未亡之一驗也。
自後史權既散,紀傳浩繁,惟徐氏《五代史注》,亦已簡略,尚存饩羊於一線。
而唐、宋諸家,則茫乎其不知涯涘焉。
宋範沖修《神宗實錄》,别為《考異》五卷,以發明其義。
是知後無可代之人,而自為之解。
當與《通鑒舉要》、《考異》之屬,同為近代之良法也。
劉氏《史通》,畫補注之例為三條,其所謂小書人物之《三輔決錄》、《華陽士女》,與所謂史臣自刊之《洛陽伽藍》《關東風俗》者,雖名為二品,實則一例。
皆近世議史諸家之不可不亟複者也。
惟所謂思廣異聞之松之《三國》、劉昭《後漢》一條,則史家之舊法,與《索隐》、《正義》之流,大同而小異者也。
夫文史之籍,日以繁滋,一編刊定,則徵材所取之書,不數十年,嘗失亡其十之五六,宋、元修史之成規,可覆按焉。
使自注之例得行,則因援引所及,而得存先世藏書之大概,因以校正藝文著錄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
且人心日漓,風氣日變,缺文之義不聞,而附會之習,且愈出而愈工焉。
在官修書,惟冀塞責,私門著述,敬飾浮名,或剽竊成書,或因陋就簡。
使其術稍黠,皆可愚一時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
誠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則聞見之廣狹,功力之疏密,心術之誠僞,灼然可見於開卷之頃,而風氣可以漸複於質古,是又為益之尤大者也。
然則考之往代,家法既如彼;揆之後世,系重又如此;夫翰墨省於前,而功效多於舊,孰有加於自注也哉? ○傳記 傳記之書,其流已久,蓋與六藝先後雜出。
古人文無定體,經史亦無分科。
《春秋》三家之傳,各記所聞,依經起義,雖謂之記可也。
經《禮》二戴之記,各傳其說,附經而行,雖謂之傳可也。
其後支分派别,至於近代,始以錄人物者,區為之傳;叙事迹者,區為之記。
蓋亦以集部繁興,人自生其分别,不知其然而然,遂若天經地義之不可移易。
此類甚多,學者生於後世,苟無傷於義理,從衆可也。
然如虞預《妒記》、《襄陽耆舊記》之類,叙人何嘗不稱記?《龜策》、《西域》諸傳,述事何嘗不稱傳?大抵為典為經,皆是有德有位,綱紀人倫之所制作,今之六藝是也。
夫子有德無位,則述而不作,故《論語》、《孝經》,皆為傳而非經,而《易·系》亦止稱為《大傳》。
其後悉列為經,諸儒尊夫子之文,而使之有以别於後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