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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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教他别人手悰理會,不肯發。

    越十日遞到國書,并從之。

    禦批雲不許更生佗議也。

    朝廷國書雲:二月日大宋皇帝緻書于大金皇帝阙下:專使雲還,置郵遽逮,嗣沐華緘之悉,具知雅意之詳。

    惟交鄰國者,當善初終,而守邦圖者,務敦信義。

    既早通于契好,宜曲徇于來悰。

    所言代稅貨物,并事目所載色數價直,交割月日處所,與畫立界至,遣使賀正旦、生辰及置榷場事,并如來書所谕。

    其年前依契丹舊交銀絹,已指揮宣撫司津送前去,今歲銀絹已令自京起發,候到,依契丹舊交月日交割。

    誓書亦如來示,候交割燕地訖谘聞。

    本朝緣與貴朝通好,天下所知,前後計議,每務曲從貴朝所欲,以成交契。

    誠意之厚,諒能深察。

    所有西京管下郡縣,非務廣土,以近日邊報,契丹昏主,數領兵馬出沒,本朝當議就便計度,力圖備奭,為彼此之利。

    茂履春祺,順膺介福。

    今遣趙良嗣等自雄州複回遞申。

    專奉書陳達,不宣。

    謹白。

    ) 1、三月(案:錢氏《四史朔閏考》:三月甲寅朔。

    )乙卯,金國使甯苳割、王度剌、撒盧母來,見於崇政殿,趙良嗣、周武仲、馬擴等先以二月庚寅發雄州,乙未至燕京,見金國主,國主得書,大喜。

    良嗣謂兀室曰:“貴朝所須歲币不赀,本朝皇帝無少吝。

    今平州已不可得,唯西京早與奪,庶人情無虧。

    ”武仲亦曰:“來時主上丁甯,極留意且煩奏聞。

    ”兀室唯唯而去。

    越三日不來,良嗣、武仲大恐,慮因山後壞山前已成之議,即欲棄之。

    馬擴力争,姑待次日,(原注十四日戊戌。

    )兀室、楊璞到館雲:“西京路疆土,據諸郎君言,初得之時,城中再叛,攻近四十日方下,士卒死傷極衆,實為艱辛。

    又非元約當割,若我家不取,待分與河西毛揭室家,必得厚饷。

    河西謂夏國,毛揭室謂鞑靼也。

    皇帝謂:‘趙皇大度,我增百萬,一言不辭,今求西京,何辭以拒?兼我在奉聖州,心已許之。

    ’會議三日,今早方決,然其間人民卻待遷去。

    ”良嗣等曰:“既得疆土,人民自具,若止空城相付,将安用之?”兀室良久笑曰:“此無他,皇帝意欲南朝諸軍犒賞耳。

    ”擴答以:“貴朝既許西京,朝廷豈無酬酢之禮。

    ”兀室曰:“此亦再遣使去。

    ” 辛醜,入辭其書雲雲。

     甲辰,良嗣等遂與甯苳割、耶律度剌、撒盧母三人來。

    将發,國主謂良嗣曰:“甯苳割,貴臣也,善待之。

    ”時詹度除知燕山府,王安中除宣撫使駐燕山,甯苳割雲:“此行良遽,恐不獲如契丹舊儀,止求花宴。

    ”良嗣曰:“當共取旨。

    ”至壬子,(原注二月二十八日。

    )甯苳割、度剌至國門,诏良嗣、武仲館之,并用契丹故事,仍别賜衾褥叵羅。

    是日,引對罷,詣王黼第,如儀,黼欲令趨庭,甯苳割不可,分庭而見。

    甯苳割雲:“西京已許貴朝,願歲得碌礬二十栲栳,士卒取西京敝甚,乞加犒賞之恩。

    ”黼許諾。

    上以甯苳割等屢乞花宴,且其國主有“善待之”語,诏特頒春宴。

    宴日,就辭於集英殿,跪奏,願聞特賞金帛之數,上谕以二十萬。

    甯苳割乞增,上不許。

    甯苳割退,良嗣等前,上問:“金人增歲物,起人戶,誅求不已,何乃爾耶?”良嗣對以:“女真貪暴,惟利之從,其他不鄙也。

    ”馬擴雲:“在本朝兵不立威乃至是。

    ”武仲雲:“賴陛下聖德,阿骨打心服,不爾邊患未易量。

    ”上雲:“女真貪暴,殘民害物,雖黃巢不如,讵能久耶?然彼既入關,先據燕地,朕恐為後患,不惜增百萬以〈口臽〉之,且解恤目前之紛也。

    ”诏吏部侍郎盧益借兵部尚書與良嗣俱充國信使,擴充副使,持國書及誓書往軍前,議交燕月日。

    國書誓書雲雲。

    (《紀事本末》卷百四十三。

    原注按良嗣與甯苳割等言虜許西京且求犒軍物二十萬矣,而國書并誓書乃無一語及西京者,蓋良嗣與甯苳割共為欺罔,卒啟兵端雲。

    案:《茅齋自序》曰:仆複至燕京,兀室等雲:“皇帝甚喜,大事已定,止是商量交往禮數也。

    ”仆竊語良嗣,便可理會山後。

    良嗣不欲,曰:“此事閑慢。

    ”仆曰:“禦筆令力争,奈何?”良嗣徐語兀室雲:“貴朝所須,本朝一一從了,卻有山後、西京地土人民并係舊漢地,今燕京已了,若将西京一同割還,乃是契義。

    ”兀室雲:“西京路前在奉聖州時曾許,龍圖言不要,後來所以隻言燕京事,今更不須再言也。

    ”仆曰:“山後故地,自海上理會,使人豈敢言不要!但每言燕地,則西京在中矣。

    兼貴朝已許本朝收取,今燕京既已割還,西京卻在西南,貴朝卻要去遠卻,如何占守?或聞欲與别家,何若并還南朝,使得故地,亦見交歡誠意。

    ”良嗣等怒仆不合理會山後,必緻壞卻山前。

    仆答:“山前後相為表悰,阙一則不可守,兼禦筆令力争,豈可不盡心理會!”兀室三日不至,良嗣倉皇雲:“某本不欲理會西京事,公必欲為言,必連山前事壞了。

    ”仆曰:“禦筆令力争,安得不言!”良嗣曰:“但歸日語錄中,載力争之言數段足矣。

    ”仆曰:“臣事君以忠,何可僞也!”良嗣曰:“兀室三日不來,此必生變。

    ”适欲呼李靖令勿議,侍郎雲且更請公面議之。

    仆曰:“賴侍郎令呼某來,若龍圖一面與李靖畫斷,即他日禦史台公事有所在矣。

    ”良嗣驚窘雲:“某意但了燕山事,即吾曹成功,恐因山後壞卻,宣贊何苦相戾?”仆曰:“不然,吾曹苟能為朝廷得全燕之地,盡複五關,止出契丹歲賜,使國家幅員萬裡,因機借勢,控制強虜,弭久遠表去悰單之患,則粗可言功。

    今既不得平、灤、營三州,又失榆、松亭二關,每歲别增一百萬缗,耗竭中國,當自此始;又複不要山後,則燕人志向不一,争端在即,禍釁叵量,尚何自謂功耶!”良嗣雲:“縱使虜人見許,必複邀增歲币,朝廷之力已竭,如何可出?”仆曰:“龍圖,迩臣也,畫此利害,使朝廷罷浮費不急之用,以為守邊之赀則有馀矣。

    公見西邊争戰形勢,雖一城一堡,必力戰取,繕築之功,在所不計。

    蓋要塞必争之城,期于必得而後已。

    仆料虜人之意,西京已在其西南數千裡,彼必不能守,将必歸我,姑少遲之。

    ”良嗣雲:“縱使虜人見還,公觀今日朝廷事勢,如何守得?”仆曰:“得而棄之,此在上意。

    ”良嗣方憂撓間,兀室、楊璞至雲:“西京地土,據諸郎君與臣下議言,當初得西京時攻圍四十日,死傷無數。

    惟皇帝言,趙良嗣大度,兼我在奉聖州,心上許了,不若與去,好共大朝交歡,也勝似與河西家。

    然人戶卻待起遣。

    ”良嗣相與辨論久之。

    兀室雲:“民土盡割還貴朝,隻卻要些答荷,此中亦遣使人須得道破,隻得一年之數,賞此軍人便是禮數了也。

    ”差大使甯苳孛堇、副使耶律松度剌持書,越兩日,同發至阙。

    金人國書曰:“使轺薦屆,榮訊疊承,既增歲币之優,深悉善鄰之意,俟成誓約,永保惟和。

    來書雲所言代稅物貨,并事目所載色數價值,交割月日處所,與畫定界至遣使賀正旦生辰及置榷場事,并如來示所谕,備詳美意外,今年合交銀絹候到,依契丹舊交月日,特思元書,理合一就,重念春農般運不易,曲從來意,其銀絹以前來與契丹物色一般者交送。

    所有燕城候各立盟誓然後交割。

    今立誓草付國信使副到,請依草著誓,至日當議複盟。

    春律在中,冀膺多福。

    今差孛堇甯苳割、松度剌為充國信使副,撒盧母充計議使。

    有少禮物,具諸别幅。

    專奉書陳達,不宣。

    ”又事目一紙雲:“昨者趙良嗣到上京軍前,計議五代以後陷入契丹舊漢地州縣,特許燕京。

    再差馬政,更議西京,回書‘隻請就便計度收複’,尋為不能收複,緻本朝收了;又差良嗣等來議,稱燕、西兩京已曾計議,為西京不在許限,不經許與,隻與燕京所轄六州。

    來書雲,‘其西京别作一段’,今來又令良嗣等許議西京一就收複,雖貴朝未經夾攻,而念兩朝通和,實同一家,必務交歡,笃于往日。

    特許與西京、武、應、朔、蔚、奉聖、歸化、儒、妫等州,并地土人口。

    其已西并北一帶,接連山後及州縣土地,不在許與之限。

    據所許民戶地土甚多,自來攻伐撫慰,将帥士卒難苦不少。

    今來無别再索經略,請差人交割,其諸事理已宣谕良嗣等去訖。

    來書稱契丹出沒,今差人押令大軍往彼,幸踏地裡交割發行月日,已谕使人省會。

    所有盟誓,候交割日議定。

    ”又誓草雲:“大金大聖皇帝創興,并有遼國,遣使計議五代已後陷入契丹燕地,幸感好意,特與燕京、涿、易、檀、順、景、薊并屬縣及所管戶民;緣為邊國尚為大金所有。

    以自來交與契丹銀二十萬兩,絹三十萬匹,并燕京每年所出稅賦五六分中,隻算一分計算,錢一百萬貫,合值物色常年般送南京界首交割,色數已載前後往複議定國書。

    兩界側近人戶不得交侵,盜賊逃人彼此無令停止,亦不得密約間諜,誘擾邊人。

    若盜賊逃人,并髒捉獲,各依本朝法令科罪訖,髒罰;賊雖不獲,蹤迹到處便勒留償。

    若有暴賊,或因别故合舉兵衆,須得關報沿邊官司。

    兩國疆界各令防守,兩朝界内地各如舊,不得遮堵。

    至如将來殊方異域,使人往來,無得禁阻。

    所貴久通歡好,庶保萬世。

    苟違此約,天地鑒察,神明速殃,子孫不紹,社稷傾危。

    ”以上國書及事目、誓草,并據《三朝北盟會編》輯入。

    無名氏《大金吊伐錄》所載誓書,其首尚多“維宣和五年,歲次癸卯,三月甲寅朔,四日丁巳,大宋皇帝緻誓書于大金大聖皇帝阙下,天之所助者順,人之所助者信,履信思乎順,則自天祐之吉無不利,昨以”,計共六十二字,此當為著誓時所加,故金人誓草無之。

    趙良嗣《燕雲奉使錄》雲:将發,虜酋遣高慶裔來谕,以甯苳割係是近上大臣,知國事,見充西路都統兼殺敗夏國,到貴朝莫似尋常使人一般,請依契丹舊例相待,至于商量事節,便可以一面與決。

    二十八日壬子到國門,三月甲寅朔進館,五日戊午甯苳割等上殿。

    上遣黃珦傳旨:“卿等離軍前日,大金皇帝安樂否?累年計議事一切了絕,信誓已定,共享太平,乃是永遠奠定。

    ”甯苳割奏言:“來時本國皇帝令奏知大宋皇帝,計議公事已了,不要别做則好。

    ”上複令珦傳旨:“朝廷大信既定,豈有變更!”令詣宰臣王黼賜第計議,出國書并誓草讀示,至西京地界事,黼谕甯術割:“此非廣務土地,本為邊州及天德雲内地分,若不屯守防把,夏人定來出沒,要當以河為界。

    ”甯苳割辭以不知,又讀至“所示誓草雲”五字,甯苳割等乞不用。

    又雲:“今後通好,不知或為兄弟,或為叔姪,或為知交。

    ”黼谕以敵國往來,隻可用知交禮。

    朝廷國書雲:三月日大宋皇帝緻書于大金皇帝阙下:“華緘洊至,契好增勤,爰馳預政之臣,共著約神之誓。

    惟兩朝吊民伐罪之舉,振古所無;而萬世講信修睦之誠,自今伊始,用堅盟載,永洽鄰歡。

    來書雲:‘燕城候各立盟誓,然後交割。

    今立誓草,付國信使副到,請依草書著誓,至日當議複盟,銀絹請以前來與契丹物一般者交送。

    ’并如來谕。

    順履融和,茂迎祉福。

    今差中大夫、試工部尚書盧益、龍圖閣直學士趙良嗣充國信使,邠門宣贊舍人馬擴充國信副使。

    有少禮物,具諸别幅,專書陳達,不宣。

    ”以上并據《三朝北盟會編》。

    朝廷誓書即依金國誓草,今付良嗣誓草,乃令金國依草著書也。

    此誓書,今不别出,附見四月十一日甲午。

    至甯苳割屢乞花宴,诏特頒春宴,蓋宋制,春宴賜花也。

    蔡縧《鐵圍山叢談》雲:國朝燕集,賜臣僚花有三品。

    生辰大燕,遇遼使在庭,則内用絹帛花,蓋示之以禮儉,且祖宗舊程也。

    春秋二燕則用羅帛花,甚為美麗。

    至凡大禮後恭謝,上元節遊春,或幸金明池看瓊花,從臣皆扈跸而随車駕,有小燕謂之對禦。

    凡對禦則用滴粉縷金花,極其珍巧。

    又賜臣僚燕花,率從班品高下,莫不多寡有數;至滴粉镂金花為最,則倍於常所頒。

    此盛朝故事也。

    是春宴固花宴之最。

    ) 1、四月(案:錢氏《四史朔閏考》:四月甲申朔。

    )癸巳,初盧益及趙良嗣、馬擴與甯苳割等以三月己未(原注初六日。

    )發京師,行至涿州,見金國主,止盧益等,呼甯苳割等先歸。

    益、良嗣、擴留涿州,候宣撫司撥足賞軍銀絹乃詣燕山。

    兀室、高慶裔等先索誓書觀之,斥字畫不謹,且求細故紛紛,至屢卻令回京師換之。

    益等谕由主上親禦翰墨,示尊崇大國之意,猶不信,凡更改再三四不已,朝廷皆曲從之。

    居數日,兀室舉楊璞來言:“計議已定,但近有燕京職官趙溫訊、李處能、王碩儒、韓昉等越境去,南朝須先以見還,方可以議交燕月日。

    ”是數人者,皆契丹所指名,金人必索之。

    良嗣欲谕宣撫司遣之,益、擴不可,曰:“數人聞已達京師,今欲悉還之,不惟失燕人心,且必見銜,告國虛實,所係非細。

    況今已迫四月,虜亦難留,何慮不交,奈何随所索即與之。

    彼得一詢十,何時已耶!”然良嗣卒與撒盧母同赴宣撫司取溫訊等。

    (原注此據《金盟本末》及馬擴《自序》修入。

    《本末》雲:終以人戶未足,移文往來,留使人涿、易州數日。

    案:擴差撒盧母同良嗣往雄州,宣司取溫訊等,經七日縛溫訊回。

    今參取之。

    《本末》又雲:居二日,兀室、楊璞來言。

    封氏《編年》系此於二十日癸酉,考按俱不合,今改雲居數日,庶不牴牾。

    ) 2、丁巳,始差接伴使勃堇渠列、副使少卿郭霆來與益等相見。

    (案:此係三月二十四日事,《紀事》誤。

    于原注下提行書之,則似四月十日癸巳後另一事矣,今不取,改正附癸巳原注下。

    蓋兀室、高慶裔來,斥誓書,索人口後,此時正遞奏改換誓書。

    《茅齋自序》雲:留涿十日。

    則下二十六日己卯見金主,當是十六日到涿,至此已八日,而接伴使叆來,故雲始差也。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