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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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列橋亭以跨海,架石梁以升山。

    亭曰飛華,橫度之四百尺而嬴,縱數之二百六十七尺,而減叢石為基。

    ,疏泉為湖,湖之中作隄以接亭,隄之中作梁以通湖,梁之上為茅亭以待憩。

    寒松怪石、奇花異木,鬥奇而争妍,龜亭、鶴莊、鹿砦、蓮濠,孔雀之栅,椒藤,杏花之園,西抵麗澤,不類塵境。

    又雲舊有延福宮,祖宗以為宴會之所,而制不甚廣。

    時蔡京俗以宮室媚上,一日,召内侍童貫、楊戩、賈詳、何?、藍從熙,諷以禁中逼窄之狀,五人聽命,乃盡徙内酒坊諸司,又遷二僧寺并軍營于他所。

    五人者既有分地,因各出新意,故号“延福五位”。

    五位既成,樓閣相望,引金水天源河,築土山其間,奇花異木,怪石寒松,岩壑幽勝,宛若生成。

    據《容齋三筆》雲:蔡京既固位,竊國政,乃招大珰童貫、楊戩、賈詳、藍從熙、何?五人,分任其事。

    於是始作延福宮,有穆清、成平、會甯、睿谟、凝和、昆玉、群玉七殿,東邊有蕙蘭、報瓊、蟠桃、春錦、疊瓊、芬芳、麗玉、寒香、拂雲、偃蓋、翠葆、鉛英、雲錦、蘭薰、摘金十五閣,西邊有繁英、雪香、披芳、鉛華、瓊華、文绮、绛萼、秾華、綠漪、瑤碧、清陰、秋香、叢玉、扶玉、绛雪,亦十五閣。

    又疊石為山,建明春閣,其高十一丈,宴春閣廣十二丈。

    鑿圓池為海,橫四百尺,縱二百六十七尺。

    鶴莊、鹿砦、孔翠諸栅,蹄尾以數千計。

    五人者各自為制度,不相沿襲,争以華靡相讠誇勝,故名“延福五位”。

    其後複營萬歲山、艮嶽山,周十馀裡,最高一峰九十尺,亭堂樓館不可殚記。

    徽宗初亦喜之,已而悟其過,有厭惡語,由是力役稍息。

    靖康遭變,诏取山禽水鳥十馀萬投諸汴渠,折屋為薪,翦石為炮,伐竹為笆籬,大鹿數千頭,悉殺之以〈口舀〉衛士。

     1、九月(案:錢大昕《四史朔閏考》:是月癸酉朔。

    )辛卯,诏以辟雍大成殿名頒之諸路州縣學,從河南尹蔡安持奏乞也。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六。

    ) 1、十月(案:錢大昕《四史朔閏考》:是月壬寅朔。

    )乙巳,诏襄邑縣複為拱州。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八。

    案:崇甯四年八月,诏改東輔為拱州。

    《宋史·本紀》:大觀四年十一月丙戌,罷拱州為襄邑縣。

    ) 2、辛未,觀妙明真洞微先生王老志卒。

    《紀事本末》卷百二十七。

    原注老志,濮人臨泉人。

    隸京東轉運司為書吏,自言嘗遇锺離真人,授内丹要訣。

    棄妻子,結草為廬,施病者藥,喜與人言休咎,頗藉藉有聞。

    政和三年秋,诏州縣敦遣至京師,封洞微先生,館蔡京賜第南園,士大夫阗門。

    數召對禁中,上手書觀妙明真之号賜之。

    明年,乞歸,留之不得。

    卒,賜金以葬,贈正議大夫。

    《宣和錄》雲:所居地必生花,謂之“地錦”。

    案:蔡縧《鐵圍山叢談》卷五:老王先生,老志者,濮人也。

    事親以孝聞,幼曾為伯母吮疽。

    初去為漕計吏,持心公平,能自守一,毫釐不受人賄,閱二十年。

    其後,每往來市間,遇一丐人,見辄乞之錢。

    一旦,丐人自言:“吾锺離生也。

    ”因授之丹。

    老志服其丹,始大發狂,遂能逆知未來事。

    翰林學士強淵明,紹聖初為教官,過濮見老志。

    授之書曰“四皓明達”,且謂:“淵明必貴,而主是事。

    時吾亦與汝相見于帝阙矣。

    ”及政和時,貴妃劉氏薨,追谥為明達皇後,其制書果淵明視草,始悟“四皓明達”者,賜号也。

    時太仆卿王亶薦之,召老志館于魯公賜第。

    上遣使詢明達,老志曰:“明達後,乃上真紫虛元君。

    ”且能傳道元君語以白,而上語亦遣白元君。

    事甚夥,然頗迂怪。

    一日,喬貴妃使祝老志曰:“元君昔與吾善,今念之乎?”明旦,老志密封一書進,上開讀,乃前歲中秋二妃侍上燕好之語。

    喬貴妃得之大恸。

    此亦?也。

    诏封洞微先生。

    當是時,郊天而天神為出,夏祭方澤而地祇為應,皆老志先時奏而啟發之也。

    又士大夫多從而來求書字,其詞始若不可曉,後卒合者十八九,故其門如市。

    魯公以為慶賞刑威乃上之柄,缙紳不應從方士驗禍福,且不經。

    而老志謹畏,乃奏斷之。

    老志日一食,獨湯餅四兩,冬夏衣一襲。

    後雲:“見師責以受羅縠之服,且處當貴,不知厭足。

    ”凡有衣六七襲,悉封還魯公。

    及病,乃力丐歸,久之病甚,上乃許其去。

    及步行出就車,不病矣,歸濮而死。

    葬日又雲若有笙蕭雲鶴焉。

    老志又獻乾坤鑒法,上命鑄之。

    鑒成,老志奏密奏謂:“他日上與鄭後皆有難,深可儆懼,願各以五色流蘇垂鑒,置于所處之殿,且臣死之後,時時坐鑒下,記憶臣語,切謹慎,必思其所以消變者。

    ” 1、十二月(案:錢大昕《四史朔閏考》:是月壬寅朔。

    )乙卯,雪降,賜宴於蔡京第。

    (《紀事本末》卷百三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