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建隆元年(庚申,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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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聞之,益懼。
上命斬著於下蜀【四八】市,良配隸廬州牙校,唐主乃少安,終以國境蹙弱,遂決遷都之計。
乙醜,命宣徽北院使李處耘權知揚州。
時揚州兵火之餘,闔境凋弊。
處耘勤於撫綏,輕徭薄賦,召屬縣父老訪民間疾苦悉去之。
揚州遂安。
十二月己巳,上發揚州。
丁亥,至京師。
壬辰,占城國王釋利因塔蠻遣使來貢方物。
是月,唐清源節度使留從效遣使奉表稱藩,上亦遣使厚賜以撫之。
(從效,桃林人,初見開運元年十月。
上遣使賜從效,乃二年正月事,今移入此。
) 是歲,北漢主以抱腹山人郭無為為諫議大夫,參議中書事。
無為,安樂人。
方顙烏喙,好學多聞,善談辯。
嘗衣褐為道士,居武當山。
周太祖討李守貞河中,無為詣軍門上謁,詢以當世之務,甚奇之。
或謂周祖曰:「公為漢大臣,握重兵居外,而延縱橫之士,非所以防微慮遠之道也。
」無為去,隱抱腹山。
樞密使段恆(恆,初見顯德四年,無邑裡。
)識之,薦其才,北漢主召與語,大悅,因授以政,復命恆及侍衛親軍使太原蔚進(進,初見天福十二年。
)皆同平章事。
上既即位,欲陰察羣情向背,頗為微行。
或諫曰:「陛下新得天下,人心未安,今數輕出,萬一有不虞之變,其可悔乎!」上笑曰:「帝王之興,自有天命,求之亦【四九】不可得,拒之亦不能止。
周世宗見諸將方面大耳者皆殺之,然我亦終日侍側【五○】,不能害我。
若應為天下主,誰能圖之,不應為天下主,雖閉戶深居何益。
」既而微行愈數,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我不汝禁也。
」由是中外懾服。
親軍校有獻手撾者,上曰:「此何以異於常撾而獻之?」軍校密言曰:「陛下試引撾首視之。
撾首,即劍柄也,有刃韜於柄中,居常可以杖,緩急以備不虞。
」上笑投之於地曰:「使我親用此物,事將奈何,且當是時此物果足恃乎?」 一日罷朝【五一】,坐便殿,不樂者久之。
左右請其故,上曰:「爾謂天子為容易耶?屬乘快指揮一事而誤,故不樂耳。
」(三聖實錄載內侍行首王繼恩請其故。
按繼恩開寶中始賜姓名,累遷內侍行首,國初未也。
今于此年附見此事,故止稱「左右」,而削其姓名,本紀亦不著其姓名。
) 嘗彈雀於後苑,或稱有急事請見,上亟見之,其所奏乃常事耳。
上怒詰之,對曰:「臣以為尚亟於彈雀。
」上愈怒,舉斧柄撞其口,墮兩齒。
其人徐俯拾齒置懷中,上罵曰:「汝懷齒,欲訟我乎?」對曰:「臣不能訟陛下,自當有史官書之也。
」上悅,賜金帛慰勞之。
(前數事皆石介三朝政錄【五二】及記聞所載,未必皆在此年也,今並附此。
) 注 釋 【一】馬仁瑀原作「馬仁瑞」,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七三馬仁瑀傳改。
【二】將士環列待旦「列」原作「立」,據宋本、閣本及楊仲良通鑑長編紀事本末(以下簡稱長編紀事本末)卷一、陳均皇朝編年綱目備要(以下簡稱編年綱目)卷一改。
【三】乃整軍自仁和門入「整」原作「振」,據同上書改。
【四】宗城原作「宇城」,清人案(以下簡稱案)引宋史範質傳作「宗城」。
宋本、宋撮要本正作「宗城」,今據改。
【五】太祖詣崇元殿行禪代禮「崇元殿」原作「崇光殿」,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改。
【六】獨未有周帝禪位制書「位」原作「代」,據宋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改。
【七】贈韓通中書令「贈」原作「賜」,據宋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司馬光涑水紀聞卷一改。
【八】其子微有智略「智」原作「志」,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四八四韓通傳、涑水紀聞卷一改。
【九】遽令掃去之「遽」原作「遂」,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寧江節度使「寧江」原作「江寧」,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王稱東都事略卷二一高懷德傳、本編下文張光翰自「嘉州防禦使為寧江節度使」改。
案「寧江」誤為「江寧」,略見畢沅續資治通鑑(以下簡稱續通鑑)卷一考異。
案引宋史作「江寧軍」者,當亦所據版本有誤。
【一一】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親軍」、「馬軍」原互倒,據閣本及王太嶽等四庫全書考證卷三○乙正。
【一二】泰寧節度使「泰寧」原作「太寧」,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五○王審琦傳改。
【一三】各以便宜從事「各」上原有「令」字,據宋本刪。
【一四】加延釗殿前都點檢「加」原作「詔」,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五一慕容延釗傳改。
【一五】歸德節度判官「度」下原有「使」字,據宋本及東都事略卷三一劉熙古傳、編年綱目卷一刪。
【一六】不易其法「法」原作「位」,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歐陽修等太常因革禮卷八九、宋會要輯稿(以下簡稱宋會要)禮一五之二二改。
【一七】吳廷祚原作「吳廷祚」。
宋本作「吳廷祚」;續通鑑卷一考異:「今西安府學千字文石刻後列廷祚銜名,正作『廷』字,當從之。
」今據改。
下同。
按作「延」、作「廷」,自新舊五代史、司馬光資治通鑑(以下簡稱通鑑)而下,諸書所載不同,究由形似緻誤,或原於避諱而改,待考。
【一八】前鄉貢三傳孫蘭治左氏春秋「三傳」原作「生傅」,「左氏」原作「左傳」,並據宋本改。
【一九】以皇弟光美為嘉州防禦使「光美」原作「光義」,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四四本傳改。
【二○】嘉安原作「樂安」,據宋本、閣本及章如愚山堂先生羣書考索(以下簡稱羣書考索)前集卷五○、馬端臨文獻通考(以下簡稱通考)卷一三○樂考、宋史卷一二六樂志改。
【二一】酌獻飲福受胙為僖安按上引羣書考索、通考及宋史均於「酌獻」上有「祭享」二字。
【二二】大寧原作「大學」,據宋本、閣本及同上書改。
【二三】撥汗馬「撥」,原作「潑」,據宋本及宋史卷四八四李筠傳改。
【二四】設鬥門以節水「節」原作「積」,據宋本、閣本及宋會要方域一六之二二改。
【二五】以令琮充使焉「焉」原作「馬」,據宋本、閣本改。
【二六】破筠眾於長平「長平」原作「長安」,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宋會要兵七之二三、編年綱目卷一、李攸宋朝事實卷一七改。
【二七】王祜原作「王祐」,閣本作「王祜」。
案宋史卷二六九本傳,「祜字景叔」。
循字覈名,作「祜」為是。
涑水紀聞卷七、宋史卷二八二王旦傳均作「王祜」。
今據改。
下同。
【二八】與親友數十人犯關東奔「親友」,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均作「親信」。
【二九】升單州為團練「單州」原作「軍州」,宋本作「單州」。
案宋史卷八五地理志,單州於建隆元年升為團練;卷四八四李筠傳,筠子守節以上黨城降,釋其罪,以為單州團練使。
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宋會要兵七之一均作「單州」。
今據改。
案語「單州」亦誤作「軍州」,據四庫全書考證卷三○改。
【三○】與其守死「守」、「死」原互倒,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乙正。
【三一】觀察判官辛仲甫「判官」原作「推官」,據宋本及東都事略卷三六、宋史卷二六六本傳改。
【三二】以雪寃憤「寃憤」原作「怨憤」,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六六辛仲甫傳改。
【三三】丁卯原作「乙卯」,據宋本、閣本改。
【三四】來貢乘輿服禦物「來」字原脫,據宋本、閣本補。
【三五】置待制候對官「待制」原作「待詔」,宋本、閣本同。
按王應麟玉海卷一二四、宋會要儀制一之二一、編年綱目卷一、通考卷一○七王禮考均作「待制」。
玉海、通考並雲:「待制、候對,唐制也,每正衙置待制官兩員。
」本編此處應作「待制」,今據改。
【三六】復升貝州為永清軍「貝州」原作「具州」,據宋本、閣本及樂史太平寰宇記(以下簡稱寰宇記)卷五八貝州條、宋史卷八六地理志恩州條改。
【三七】徙彥為彰信節度使「彰信」原作「彰州」,宋本作「彰信」。
按宋史卷二六一袁彥傳:「宋初加檢校太尉,是秋來朝,改鎮曹州。
」曹州,在後周為彰信軍,宋初因之,見寰宇記卷一三。
宋史卷八五地理志興仁府條亦謂「彰信軍節度,本曹州」。
今據改。
【三八】吏盜用官錢數十萬「數」原作「穀」,據宋本改。
【三九】趙逢原作「趙行逢」;「行」字,案雲據宋史補。
按宋史卷一太祖紀作「趙行逢」,卷二七○本傳則作「趙逢」;而涑水紀聞卷一、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全文卷一、李〈悳,中"心改土"〉皇宋十朝綱要(以下簡稱十朝綱要)卷一均同宋史本傳。
宋本亦正作「趙逢」。
今改回。
【四○】李重進原作「李重贇」,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宋史卷四八四本傳改。
【四一】永興節度副使「永興」原作「承興」,據宋本、閣本及舊五代史卷一○一漢書隱帝紀、卷一○九趙思綰傳改。
【四二】見廣順二年宋本「見」上有「初」字。
【四三】以名聞宋本作「有司以名聞」。
【四四】及聞其死「及」原作「又」,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七二荊罕儒傳改。
【四五】赴火死「赴」原作「焚」,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宋史卷四八四李重進傳改。
【四六】人一斛「一」原作「十」,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改。
【四七】人賜絹三匹「三」原作「二」,據宋本、閣本及宋大詔令集卷一八五改。
【四八】下蜀原作「下屬」,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編年綱目卷一改。
【四九】求之亦不可得「亦」字原脫,據宋本、閣本及涑水紀聞卷一補。
【五○】然我亦終日侍側「終日」原作「終身」,據宋本及涑水紀聞卷一、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全文卷一改。
【五一】一日罷朝「罷」、「朝」原互倒,據宋本、閣本及涑水紀聞卷一乙正。
【五二】三朝政錄閣本作「三朝聖政錄」。
上命斬著於下蜀【四八】市,良配隸廬州牙校,唐主乃少安,終以國境蹙弱,遂決遷都之計。
乙醜,命宣徽北院使李處耘權知揚州。
時揚州兵火之餘,闔境凋弊。
處耘勤於撫綏,輕徭薄賦,召屬縣父老訪民間疾苦悉去之。
揚州遂安。
十二月己巳,上發揚州。
丁亥,至京師。
壬辰,占城國王釋利因塔蠻遣使來貢方物。
是月,唐清源節度使留從效遣使奉表稱藩,上亦遣使厚賜以撫之。
(從效,桃林人,初見開運元年十月。
上遣使賜從效,乃二年正月事,今移入此。
) 是歲,北漢主以抱腹山人郭無為為諫議大夫,參議中書事。
無為,安樂人。
方顙烏喙,好學多聞,善談辯。
嘗衣褐為道士,居武當山。
周太祖討李守貞河中,無為詣軍門上謁,詢以當世之務,甚奇之。
或謂周祖曰:「公為漢大臣,握重兵居外,而延縱橫之士,非所以防微慮遠之道也。
」無為去,隱抱腹山。
樞密使段恆(恆,初見顯德四年,無邑裡。
)識之,薦其才,北漢主召與語,大悅,因授以政,復命恆及侍衛親軍使太原蔚進(進,初見天福十二年。
)皆同平章事。
上既即位,欲陰察羣情向背,頗為微行。
或諫曰:「陛下新得天下,人心未安,今數輕出,萬一有不虞之變,其可悔乎!」上笑曰:「帝王之興,自有天命,求之亦【四九】不可得,拒之亦不能止。
周世宗見諸將方面大耳者皆殺之,然我亦終日侍側【五○】,不能害我。
若應為天下主,誰能圖之,不應為天下主,雖閉戶深居何益。
」既而微行愈數,曰:「有天命者,任自為之,我不汝禁也。
」由是中外懾服。
親軍校有獻手撾者,上曰:「此何以異於常撾而獻之?」軍校密言曰:「陛下試引撾首視之。
撾首,即劍柄也,有刃韜於柄中,居常可以杖,緩急以備不虞。
」上笑投之於地曰:「使我親用此物,事將奈何,且當是時此物果足恃乎?」 一日罷朝【五一】,坐便殿,不樂者久之。
左右請其故,上曰:「爾謂天子為容易耶?屬乘快指揮一事而誤,故不樂耳。
」(三聖實錄載內侍行首王繼恩請其故。
按繼恩開寶中始賜姓名,累遷內侍行首,國初未也。
今于此年附見此事,故止稱「左右」,而削其姓名,本紀亦不著其姓名。
) 嘗彈雀於後苑,或稱有急事請見,上亟見之,其所奏乃常事耳。
上怒詰之,對曰:「臣以為尚亟於彈雀。
」上愈怒,舉斧柄撞其口,墮兩齒。
其人徐俯拾齒置懷中,上罵曰:「汝懷齒,欲訟我乎?」對曰:「臣不能訟陛下,自當有史官書之也。
」上悅,賜金帛慰勞之。
(前數事皆石介三朝政錄【五二】及記聞所載,未必皆在此年也,今並附此。
) 注 釋 【一】馬仁瑀原作「馬仁瑞」,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七三馬仁瑀傳改。
【二】將士環列待旦「列」原作「立」,據宋本、閣本及楊仲良通鑑長編紀事本末(以下簡稱長編紀事本末)卷一、陳均皇朝編年綱目備要(以下簡稱編年綱目)卷一改。
【三】乃整軍自仁和門入「整」原作「振」,據同上書改。
【四】宗城原作「宇城」,清人案(以下簡稱案)引宋史範質傳作「宗城」。
宋本、宋撮要本正作「宗城」,今據改。
【五】太祖詣崇元殿行禪代禮「崇元殿」原作「崇光殿」,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改。
【六】獨未有周帝禪位制書「位」原作「代」,據宋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改。
【七】贈韓通中書令「贈」原作「賜」,據宋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司馬光涑水紀聞卷一改。
【八】其子微有智略「智」原作「志」,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四八四韓通傳、涑水紀聞卷一改。
【九】遽令掃去之「遽」原作「遂」,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寧江節度使「寧江」原作「江寧」,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王稱東都事略卷二一高懷德傳、本編下文張光翰自「嘉州防禦使為寧江節度使」改。
案「寧江」誤為「江寧」,略見畢沅續資治通鑑(以下簡稱續通鑑)卷一考異。
案引宋史作「江寧軍」者,當亦所據版本有誤。
【一一】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親軍」、「馬軍」原互倒,據閣本及王太嶽等四庫全書考證卷三○乙正。
【一二】泰寧節度使「泰寧」原作「太寧」,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五○王審琦傳改。
【一三】各以便宜從事「各」上原有「令」字,據宋本刪。
【一四】加延釗殿前都點檢「加」原作「詔」,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五一慕容延釗傳改。
【一五】歸德節度判官「度」下原有「使」字,據宋本及東都事略卷三一劉熙古傳、編年綱目卷一刪。
【一六】不易其法「法」原作「位」,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歐陽修等太常因革禮卷八九、宋會要輯稿(以下簡稱宋會要)禮一五之二二改。
【一七】吳廷祚原作「吳廷祚」。
宋本作「吳廷祚」;續通鑑卷一考異:「今西安府學千字文石刻後列廷祚銜名,正作『廷』字,當從之。
」今據改。
下同。
按作「延」、作「廷」,自新舊五代史、司馬光資治通鑑(以下簡稱通鑑)而下,諸書所載不同,究由形似緻誤,或原於避諱而改,待考。
【一八】前鄉貢三傳孫蘭治左氏春秋「三傳」原作「生傅」,「左氏」原作「左傳」,並據宋本改。
【一九】以皇弟光美為嘉州防禦使「光美」原作「光義」,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四四本傳改。
【二○】嘉安原作「樂安」,據宋本、閣本及章如愚山堂先生羣書考索(以下簡稱羣書考索)前集卷五○、馬端臨文獻通考(以下簡稱通考)卷一三○樂考、宋史卷一二六樂志改。
【二一】酌獻飲福受胙為僖安按上引羣書考索、通考及宋史均於「酌獻」上有「祭享」二字。
【二二】大寧原作「大學」,據宋本、閣本及同上書改。
【二三】撥汗馬「撥」,原作「潑」,據宋本及宋史卷四八四李筠傳改。
【二四】設鬥門以節水「節」原作「積」,據宋本、閣本及宋會要方域一六之二二改。
【二五】以令琮充使焉「焉」原作「馬」,據宋本、閣本改。
【二六】破筠眾於長平「長平」原作「長安」,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宋會要兵七之二三、編年綱目卷一、李攸宋朝事實卷一七改。
【二七】王祜原作「王祐」,閣本作「王祜」。
案宋史卷二六九本傳,「祜字景叔」。
循字覈名,作「祜」為是。
涑水紀聞卷七、宋史卷二八二王旦傳均作「王祜」。
今據改。
下同。
【二八】與親友數十人犯關東奔「親友」,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均作「親信」。
【二九】升單州為團練「單州」原作「軍州」,宋本作「單州」。
案宋史卷八五地理志,單州於建隆元年升為團練;卷四八四李筠傳,筠子守節以上黨城降,釋其罪,以為單州團練使。
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宋會要兵七之一均作「單州」。
今據改。
案語「單州」亦誤作「軍州」,據四庫全書考證卷三○改。
【三○】與其守死「守」、「死」原互倒,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乙正。
【三一】觀察判官辛仲甫「判官」原作「推官」,據宋本及東都事略卷三六、宋史卷二六六本傳改。
【三二】以雪寃憤「寃憤」原作「怨憤」,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六六辛仲甫傳改。
【三三】丁卯原作「乙卯」,據宋本、閣本改。
【三四】來貢乘輿服禦物「來」字原脫,據宋本、閣本補。
【三五】置待制候對官「待制」原作「待詔」,宋本、閣本同。
按王應麟玉海卷一二四、宋會要儀制一之二一、編年綱目卷一、通考卷一○七王禮考均作「待制」。
玉海、通考並雲:「待制、候對,唐制也,每正衙置待制官兩員。
」本編此處應作「待制」,今據改。
【三六】復升貝州為永清軍「貝州」原作「具州」,據宋本、閣本及樂史太平寰宇記(以下簡稱寰宇記)卷五八貝州條、宋史卷八六地理志恩州條改。
【三七】徙彥為彰信節度使「彰信」原作「彰州」,宋本作「彰信」。
按宋史卷二六一袁彥傳:「宋初加檢校太尉,是秋來朝,改鎮曹州。
」曹州,在後周為彰信軍,宋初因之,見寰宇記卷一三。
宋史卷八五地理志興仁府條亦謂「彰信軍節度,本曹州」。
今據改。
【三八】吏盜用官錢數十萬「數」原作「穀」,據宋本改。
【三九】趙逢原作「趙行逢」;「行」字,案雲據宋史補。
按宋史卷一太祖紀作「趙行逢」,卷二七○本傳則作「趙逢」;而涑水紀聞卷一、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全文卷一、李〈悳,中"心改土"〉皇宋十朝綱要(以下簡稱十朝綱要)卷一均同宋史本傳。
宋本亦正作「趙逢」。
今改回。
【四○】李重進原作「李重贇」,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宋史卷四八四本傳改。
【四一】永興節度副使「永興」原作「承興」,據宋本、閣本及舊五代史卷一○一漢書隱帝紀、卷一○九趙思綰傳改。
【四二】見廣順二年宋本「見」上有「初」字。
【四三】以名聞宋本作「有司以名聞」。
【四四】及聞其死「及」原作「又」,據宋本、閣本及宋史卷二七二荊罕儒傳改。
【四五】赴火死「赴」原作「焚」,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宋史卷四八四李重進傳改。
【四六】人一斛「一」原作「十」,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一改。
【四七】人賜絹三匹「三」原作「二」,據宋本、閣本及宋大詔令集卷一八五改。
【四八】下蜀原作「下屬」,據宋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編年綱目卷一改。
【四九】求之亦不可得「亦」字原脫,據宋本、閣本及涑水紀聞卷一補。
【五○】然我亦終日侍側「終日」原作「終身」,據宋本及涑水紀聞卷一、編年綱目卷一、宋史全文卷一改。
【五一】一日罷朝「罷」、「朝」原互倒,據宋本、閣本及涑水紀聞卷一乙正。
【五二】三朝政錄閣本作「三朝聖政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