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孝元皇帝紀卷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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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者。
七也。
盜賊桀黠。
群輩犯法。
如其窘急。
亡走北出。
則不可制。
八也。
起塞以來。
百有餘年。
非皆以土垣也。
或因山岩石木柴僵落溪谷之間。
稍稍率徒卒築治。
費功久遠。
不可勝計。
臣恐議者不勝慮其始終。
欲以一切息徭役。
十年之後。
百年之内。
卒有他變。
障塞敗壞。
亭戍滅絕。
當發戍屯治繕。
累世之功。
不可卒就。
九也。
若罷戍卒。
省候望。
單于自以保塞守衛。
必深德漢。
請求無已。
小失其意。
則不可測。
開夷狄之隙。
以虧中國之固。
十也。
非所以永持至安。
威制百蠻之長策。
上乃使車騎軍口喻單于曰。
中國亦有關梁。
非徒以備外。
亦以防中國之奸邪放縱。
出為寇害。
故為制度以專衆心。
遂不罷塞焉。
皇太子冠。
初。
定陶恭王有才藝。
曉音樂。
而太子頗有酒色之失。
王皇後無寵。
上有意欲立定陶王為太子。
數稱其才。
樂陵侯史丹者。
悼皇後之舅。
史恭之孫。
為侍中。
護太子家。
于是丹進曰。
所謂才者。
敏而好學。
溫故知新。
皇太子是也。
若乃器人于絲竹鼓鼙之間。
是則陳惠李微高于匡衡。
可為相國也。
于是上默而笑。
後上疾甚。
數問景帝時立膠東王故事。
丹泣涕。
因以死争之。
上亦以太子先帝所愛。
卒不易。
二月。
禦史大夫李延壽卒。
三月丙寅。
太子太傅張譚為禦史大夫。
癸未。
複孝惠寝廟園孝文太後孝昭太後寝廟園等。
夏五月壬辰。
帝崩于未央宮。
匡衡複奏言。
前以上體不平。
故複諸祀。
卒不蒙福。
請悉罷。
于是毀太上皇孝惠孝景帝廟。
罷孝昭太後昭靈太後武哀王昭哀後寝廟園。
丞相禦史大夫奏石顯及其黨。
皆免官。
顯徙居故鄉濟南。
憂懑不食。
道病死。
顯之歸也。
留其器物什數百萬。
以與故所厚萬章。
章不受。
曰。
石氏之禍。
萬氏反當為福邪。
章者。
長安大俠。
為京兆尹門下督。
嘗從至殿中。
侍中諸貴人争趨揖。
章莫與京兆尹言者。
後京兆尹不複從章。
章既遊俠。
亦得顯力。
及王遵為京兆尹。
誅豪桀。
乃殺章。
荀悅曰。
自漢興以來至于茲。
祖宗之治迹。
可得而觀也。
祖宗開建大業。
統辟元功。
度量規矩。
不可尚也。
時天下初定。
庶事草創。
故韶夏之音。
未有聞焉。
孝文皇帝克己複禮。
躬行玄默。
遂至升平。
而刑罰幾措。
時稱古典。
未能悉備制度。
玄雅禮樂之風阙焉。
故太平之功不興。
孝武皇帝規恢萬事之業。
安固後嗣之基。
内修文學。
外耀武威。
延天下之士。
濟濟盈朝。
興事創制。
無所不施。
先王之風。
燦然複存矣。
然猶好其文。
不盡其實。
發其始。
不要其終。
奢侈無限。
窮兵極武。
百姓空竭。
萬民疲弊。
當此之時。
天下騷動。
海内無聊。
而孝文之業衰矣。
孝宣皇帝任法審刑。
綜核名實。
聽斷精明。
事業修理。
下無隐情。
是以功光前世。
号為中宗。
然不甚用儒術。
從谏如流。
下善齊肅。
賓禮舊老。
優容寬直。
其仁心文德。
足以為賢主矣。
而佞臣石顯用事。
隳其大業。
明不照奸。
決不斷惡。
豈不惜哉。
昔齊桓公任管仲以霸。
任豎刁以亂。
一人之身。
唯所措之。
夫萬事之情。
常立于得失之原。
治亂榮辱之機。
可不惜哉。
楊朱哭多岐。
墨翟悲素絲。
傷其本同而末殊。
孔子曰遠佞人。
詩雲取彼讒人投畀豺虎。
疾之深也。
若夫石顯。
可以痛心泣血矣。
豈不疾之哉。
初。
宣帝任刑法。
元帝谏之。
勸以用儒術。
宣帝不聽。
乃歎曰。
亂我家者。
必太子也。
故凡世之論政治者。
或稱教化。
或稱刑法。
或言先教而後刑。
或言先刑而後教。
或言教化宜詳。
或曰教化宜簡。
或曰刑法宜略。
或曰刑法宜輕。
或曰宜重。
皆引為政之一方。
未究治體之終始。
聖人之大德也。
聖人之道。
必則天地。
制之以五行以通其變。
是以博而不泥。
夫德刑并行。
天地常道也。
先王之道。
上教化而下刑法。
右文德而左武功。
此其義也。
或先教化。
或先刑法。
所遇然也。
撥亂抑彊。
則先刑法。
扶弱綏新。
則先教化。
安平之世。
則刑教并用。
大亂無教。
大治無刑。
亂之無教。
勢不行也。
治之無刑。
時不用也。
教初必簡。
刑始必略。
則其漸也。
教化之隆。
莫不興行。
然後責備。
刑法之定。
莫不避罪。
然後求密。
未可以備。
謂之虐教。
未可以密。
謂之峻刑。
虐教傷化。
峻刑害民。
君子弗由也。
設必違之教。
不量民力之未能。
是陷民于惡也。
故謂之傷化。
設必犯之法。
不度民情之不堪。
是陷民于罪也。
故謂之害民。
莫不興行。
則毫毛之善可得而勸也。
然後教備。
莫不避罪。
則纖芥之惡可得而禁也。
然後刑密。
故孔子曰。
不嚴以莅之。
則民不禁也。
嚴以莅之。
動之不以禮。
未善也。
是言禮刑之并施也。
吾末如之何。
言教之不行也。
可以勝殘去殺矣。
言刑之不用也。
周禮曰。
治新國。
用輕典。
略其初也。
春秋之義。
貶纖芥之惡。
備至密也。
孔子曰。
行有餘力。
則可以學文。
簡于始也。
繪事後素。
成有終也。
夫通于天人之理。
達于變化之數。
故能達于道。
故聖人則天。
賢者法地。
考之天道。
參之典經。
然後用于正矣。
贊曰。
本紀稱孝元皇帝多才藝。
善史書。
鼓琴。
吹洞箫。
自度聲曲。
分别節度。
窮極要妙。
少好儒術。
及即位。
征用儒生。
委之以政。
貢薛韋匡。
疊為宰相。
而上牽制文義。
優遊不斷。
然寬弘盡下。
出于恭儉。
号令溫雅。
有古人之風烈。
七也。
盜賊桀黠。
群輩犯法。
如其窘急。
亡走北出。
則不可制。
八也。
起塞以來。
百有餘年。
非皆以土垣也。
或因山岩石木柴僵落溪谷之間。
稍稍率徒卒築治。
費功久遠。
不可勝計。
臣恐議者不勝慮其始終。
欲以一切息徭役。
十年之後。
百年之内。
卒有他變。
障塞敗壞。
亭戍滅絕。
當發戍屯治繕。
累世之功。
不可卒就。
九也。
若罷戍卒。
省候望。
單于自以保塞守衛。
必深德漢。
請求無已。
小失其意。
則不可測。
開夷狄之隙。
以虧中國之固。
十也。
非所以永持至安。
威制百蠻之長策。
上乃使車騎軍口喻單于曰。
中國亦有關梁。
非徒以備外。
亦以防中國之奸邪放縱。
出為寇害。
故為制度以專衆心。
遂不罷塞焉。
皇太子冠。
初。
定陶恭王有才藝。
曉音樂。
而太子頗有酒色之失。
王皇後無寵。
上有意欲立定陶王為太子。
數稱其才。
樂陵侯史丹者。
悼皇後之舅。
史恭之孫。
為侍中。
護太子家。
于是丹進曰。
所謂才者。
敏而好學。
溫故知新。
皇太子是也。
若乃器人于絲竹鼓鼙之間。
是則陳惠李微高于匡衡。
可為相國也。
于是上默而笑。
後上疾甚。
數問景帝時立膠東王故事。
丹泣涕。
因以死争之。
上亦以太子先帝所愛。
卒不易。
二月。
禦史大夫李延壽卒。
三月丙寅。
太子太傅張譚為禦史大夫。
癸未。
複孝惠寝廟園孝文太後孝昭太後寝廟園等。
夏五月壬辰。
帝崩于未央宮。
匡衡複奏言。
前以上體不平。
故複諸祀。
卒不蒙福。
請悉罷。
于是毀太上皇孝惠孝景帝廟。
罷孝昭太後昭靈太後武哀王昭哀後寝廟園。
丞相禦史大夫奏石顯及其黨。
皆免官。
顯徙居故鄉濟南。
憂懑不食。
道病死。
顯之歸也。
留其器物什數百萬。
以與故所厚萬章。
章不受。
曰。
石氏之禍。
萬氏反當為福邪。
章者。
長安大俠。
為京兆尹門下督。
嘗從至殿中。
侍中諸貴人争趨揖。
章莫與京兆尹言者。
後京兆尹不複從章。
章既遊俠。
亦得顯力。
及王遵為京兆尹。
誅豪桀。
乃殺章。
荀悅曰。
自漢興以來至于茲。
祖宗之治迹。
可得而觀也。
祖宗開建大業。
統辟元功。
度量規矩。
不可尚也。
時天下初定。
庶事草創。
故韶夏之音。
未有聞焉。
孝文皇帝克己複禮。
躬行玄默。
遂至升平。
而刑罰幾措。
時稱古典。
未能悉備制度。
玄雅禮樂之風阙焉。
故太平之功不興。
孝武皇帝規恢萬事之業。
安固後嗣之基。
内修文學。
外耀武威。
延天下之士。
濟濟盈朝。
興事創制。
無所不施。
先王之風。
燦然複存矣。
然猶好其文。
不盡其實。
發其始。
不要其終。
奢侈無限。
窮兵極武。
百姓空竭。
萬民疲弊。
當此之時。
天下騷動。
海内無聊。
而孝文之業衰矣。
孝宣皇帝任法審刑。
綜核名實。
聽斷精明。
事業修理。
下無隐情。
是以功光前世。
号為中宗。
然不甚用儒術。
從谏如流。
下善齊肅。
賓禮舊老。
優容寬直。
其仁心文德。
足以為賢主矣。
而佞臣石顯用事。
隳其大業。
明不照奸。
決不斷惡。
豈不惜哉。
昔齊桓公任管仲以霸。
任豎刁以亂。
一人之身。
唯所措之。
夫萬事之情。
常立于得失之原。
治亂榮辱之機。
可不惜哉。
楊朱哭多岐。
墨翟悲素絲。
傷其本同而末殊。
孔子曰遠佞人。
詩雲取彼讒人投畀豺虎。
疾之深也。
若夫石顯。
可以痛心泣血矣。
豈不疾之哉。
初。
宣帝任刑法。
元帝谏之。
勸以用儒術。
宣帝不聽。
乃歎曰。
亂我家者。
必太子也。
故凡世之論政治者。
或稱教化。
或稱刑法。
或言先教而後刑。
或言先刑而後教。
或言教化宜詳。
或曰教化宜簡。
或曰刑法宜略。
或曰刑法宜輕。
或曰宜重。
皆引為政之一方。
未究治體之終始。
聖人之大德也。
聖人之道。
必則天地。
制之以五行以通其變。
是以博而不泥。
夫德刑并行。
天地常道也。
先王之道。
上教化而下刑法。
右文德而左武功。
此其義也。
或先教化。
或先刑法。
所遇然也。
撥亂抑彊。
則先刑法。
扶弱綏新。
則先教化。
安平之世。
則刑教并用。
大亂無教。
大治無刑。
亂之無教。
勢不行也。
治之無刑。
時不用也。
教初必簡。
刑始必略。
則其漸也。
教化之隆。
莫不興行。
然後責備。
刑法之定。
莫不避罪。
然後求密。
未可以備。
謂之虐教。
未可以密。
謂之峻刑。
虐教傷化。
峻刑害民。
君子弗由也。
設必違之教。
不量民力之未能。
是陷民于惡也。
故謂之傷化。
設必犯之法。
不度民情之不堪。
是陷民于罪也。
故謂之害民。
莫不興行。
則毫毛之善可得而勸也。
然後教備。
莫不避罪。
則纖芥之惡可得而禁也。
然後刑密。
故孔子曰。
不嚴以莅之。
則民不禁也。
嚴以莅之。
動之不以禮。
未善也。
是言禮刑之并施也。
吾末如之何。
言教之不行也。
可以勝殘去殺矣。
言刑之不用也。
周禮曰。
治新國。
用輕典。
略其初也。
春秋之義。
貶纖芥之惡。
備至密也。
孔子曰。
行有餘力。
則可以學文。
簡于始也。
繪事後素。
成有終也。
夫通于天人之理。
達于變化之數。
故能達于道。
故聖人則天。
賢者法地。
考之天道。
參之典經。
然後用于正矣。
贊曰。
本紀稱孝元皇帝多才藝。
善史書。
鼓琴。
吹洞箫。
自度聲曲。
分别節度。
窮極要妙。
少好儒術。
及即位。
征用儒生。
委之以政。
貢薛韋匡。
疊為宰相。
而上牽制文義。
優遊不斷。
然寬弘盡下。
出于恭儉。
号令溫雅。
有古人之風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