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孝宣皇帝紀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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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母養太子。
封父奉光為卬城候。
夏五月。
诏曰。
吏用法式。
或以心巧。
析律二端。
深淺不平。
增辭飾非。
以成其罪。
奏不如實。
上無由得知。
或擅興徭役。
飾廚傳。
稱過客。
越職逾法。
以取名譽。
二千石皆察官屬。
勿用此人。
今民頗被疾疫之災。
其令郡國被災甚者。
無出今年租。
诏曰。
聞古者天子之名。
難知而易諱。
而今百姓。
多上書觸諱以犯罪。
朕甚憐之。
其改諱詢觸諱在令前。
赦之。
冬京兆尹趙廣漢有罪。
腰斬。
廣漢字子都。
涿郡人也。
坐殺人不辜。
丞相按驗之。
廣漢疑丞相夫人殺侍婢。
以此脅丞相。
丞相按之甚急。
廣漢乃将吏突之丞相府。
召其夫人跪堂下。
收奴婢十餘人考問其事。
丞相上書自陳曰妻實不殺婢。
婢有過自殺耳。
丞相司直劾奏廣漢。
摧辱大臣。
欲以劫持。
奉公不道。
上乃下廣漢廷尉獄。
又坐殺人不辜治罪。
吏民守阙号泣者數萬人。
初。
廣漢為京兆尹廉明。
抑疆扶弱。
小民得職。
而吏士盡心。
其盜賊奸邪。
纖微皆知之。
長安少年數人。
會窮裡空舍。
謀欲劫人。
語未及竟。
廣漢知之。
使吏捕治之。
具伏。
富人蘇回為郎。
二人私劫質之。
有頃。
廣漢至。
曉賊曰。
釋質束手。
善相遇。
幸逢赦。
賊驚愕即出叩頭。
廣漢為跪謝曰。
幸全活郎。
甚厚。
遂送獄。
敕吏謹遇之。
給酒肉。
冬當斷。
預為調棺斂具。
皆曰死無所恨矣。
廣漢嘗召湖都亭長。
湖亭長西經界上。
界上亭長戲曰。
為我通問趙君。
湖亭長至。
廣漢曰。
界上亭長謝我。
何故不為緻問。
其摘奸發伏如神。
皆此類也。
廣漢奏令長安遊徼獄秩百石。
其後百石吏皆差自重。
不敢枉法。
京兆清正。
長老稱之。
以漢興京兆尹無及廣漢者。
百姓追思而歌之。
初為颍川太守。
誅大姓首惡。
郡中震栗。
一切治理威名。
流聞匈奴。
及匈奴降言者。
匈奴中皆聞廣漢。
然好用新進少年。
率多果敢之計。
侵犯貴戚大臣。
卒以此敗焉。
車師王烏貴靡初和于匈奴。
後降漢。
又恐匈奴攻之。
懼而奔烏孫。
漢使者鄭吉田于渠黎。
乃迎車師王妻子。
傳送長安。
賞賜甚厚。
四夷朝會。
常尊顯而示之。
乃立車師太子軍宿為車師王。
徙居渠黎。
而吉等田車師故地。
匈奴争之。
而攻漢屯田者。
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
出兵擊之。
丞相谏曰。
臣聞救亂誅暴。
謂之義兵。
兵義者王。
敵加于已。
不得已而應之者。
謂之應兵。
兵應者勝。
争恨小故。
不勝憤怒者。
謂之忿兵。
兵忿者敗。
利人土地寶貨者。
謂之貪兵。
兵貪者破。
恃國家之大。
矜人民之衆。
欲見威于敵者。
謂之驕兵。
兵驕者滅。
此非但人事。
乃天道也。
自頃匈奴常有善意。
所得漢民。
辄奉歸之。
未有犯于邊境。
雖争田。
車師故地。
不足以置意。
中國今諸将軍。
欲興兵入奪其地。
臣愚不知此兵欲何名也。
今邊境困乏。
難以動兵。
軍旅之後。
必有兇年。
言民以愁苦之氣。
傷陰陽之和也。
兵出雖勝。
必有後憂。
今郡國守相。
率多不精選。
風俗尤薄。
水旱不時。
郡國盜賊繁多。
今左右不憂。
乃欲發兵報纖微之忿于遠夷。
此乃所謂季孫之憂。
不在颛臾。
而在蕭牆之内也。
上乃棄車師之地。
丞相又奏言古有羲和之官。
以承四時之節。
以敬授民事。
人君動靜。
奉順陰陽。
則和氣應而災害不生。
自高皇帝時。
有主四時之官。
臣願陛下選用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
各主一事。
明言所職。
以順陰陽。
上從之。
丞相敕掾吏案事郡國。
若休告還府。
辄白四方得失異聞。
盜賊災變。
辄奏言之。
以廣視聽。
是歲烏孫昆彌上書。
願以漢外孫楚公主子元貴靡為嗣。
得複尚漢公主。
上以楚公主弟子相夫妻之。
送至炖煌。
聞烏孫昆彌死。
元貴靡不得立。
乃還。
答公主侍者馮嫽。
常持節為漢公主使外國。
外國敬信之。
号曰馮夫人。
上乃征馮夫人問烏孫狀。
而遣谒者送馮夫人轺車持節。
诏昆彌烏孫就居。
以為小昆彌。
而立元貴靡為大昆彌。
兩昆彌之号。
自此始也。
三年春。
神雀集泰山。
有鳥五色。
以萬數。
飛過京師。
翺翔屬縣。
賜諸侯王将軍列侯二千石。
至郎從官。
帛各有差。
賜天下吏民爵。
鳏寡孤獨高年帛。
三月诏曰。
蓋聞象有罪而舜封之有痹。
骨肉之親。
放而不誅。
其封故昌邑王賀子為海昏侯。
又曰。
禦史大夫邴吉。
中郎将史魯。
史玄。
長樂衛尉許舜。
侍中光祿大夫許延壽。
皆與朕有舊恩。
故掖廷令張賀。
輔導朕躬。
厥功茂矣。
詩不雲乎無德不報。
其封賀子侍中中郎彭祖為陽都侯。
追谥賀為哀侯。
吉魯玄舜延壽皆列侯。
故人及郡邸獄複作。
嘗有阿保之功者。
皆以差受祿賜。
是時掖宮婢名則。
令民夫上書自陳。
嘗有阿保之功。
下掖庭令問則。
則辭引禦史大夫邴吉知狀。
吉識之。
謂則曰。
汝嘗坐養皇孫不謹。
督笞之。
安得有功。
獨渭城胡組。
惟陽郭征卿有恩耳。
诏求組征卿皆已死。
有子孫皆受厚賞。
免則為庶人。
賜錢十萬。
上見具問則。
乃知吉有舊恩。
賢其不言。
會吉病笃。
封吉為博陽侯。
就加印绶。
及其生存也。
太子太博夏侯勝曰。
臣聞有陰德者。
必飨其樂。
以及子孫。
今者吉未獲報。
而病甚。
非其死疾也。
後吉瘳。
上書固辭封。
上不聽。
及杜陵陳遂。
字長子。
上微時。
與上遊戲博奕。
數負遂。
上即位。
稍見進用。
至太原太守。
封父奉光為卬城候。
夏五月。
诏曰。
吏用法式。
或以心巧。
析律二端。
深淺不平。
增辭飾非。
以成其罪。
奏不如實。
上無由得知。
或擅興徭役。
飾廚傳。
稱過客。
越職逾法。
以取名譽。
二千石皆察官屬。
勿用此人。
今民頗被疾疫之災。
其令郡國被災甚者。
無出今年租。
诏曰。
聞古者天子之名。
難知而易諱。
而今百姓。
多上書觸諱以犯罪。
朕甚憐之。
其改諱詢觸諱在令前。
赦之。
冬京兆尹趙廣漢有罪。
腰斬。
廣漢字子都。
涿郡人也。
坐殺人不辜。
丞相按驗之。
廣漢疑丞相夫人殺侍婢。
以此脅丞相。
丞相按之甚急。
廣漢乃将吏突之丞相府。
召其夫人跪堂下。
收奴婢十餘人考問其事。
丞相上書自陳曰妻實不殺婢。
婢有過自殺耳。
丞相司直劾奏廣漢。
摧辱大臣。
欲以劫持。
奉公不道。
上乃下廣漢廷尉獄。
又坐殺人不辜治罪。
吏民守阙号泣者數萬人。
初。
廣漢為京兆尹廉明。
抑疆扶弱。
小民得職。
而吏士盡心。
其盜賊奸邪。
纖微皆知之。
長安少年數人。
會窮裡空舍。
謀欲劫人。
語未及竟。
廣漢知之。
使吏捕治之。
具伏。
富人蘇回為郎。
二人私劫質之。
有頃。
廣漢至。
曉賊曰。
釋質束手。
善相遇。
幸逢赦。
賊驚愕即出叩頭。
廣漢為跪謝曰。
幸全活郎。
甚厚。
遂送獄。
敕吏謹遇之。
給酒肉。
冬當斷。
預為調棺斂具。
皆曰死無所恨矣。
廣漢嘗召湖都亭長。
湖亭長西經界上。
界上亭長戲曰。
為我通問趙君。
湖亭長至。
廣漢曰。
界上亭長謝我。
何故不為緻問。
其摘奸發伏如神。
皆此類也。
廣漢奏令長安遊徼獄秩百石。
其後百石吏皆差自重。
不敢枉法。
京兆清正。
長老稱之。
以漢興京兆尹無及廣漢者。
百姓追思而歌之。
初為颍川太守。
誅大姓首惡。
郡中震栗。
一切治理威名。
流聞匈奴。
及匈奴降言者。
匈奴中皆聞廣漢。
然好用新進少年。
率多果敢之計。
侵犯貴戚大臣。
卒以此敗焉。
車師王烏貴靡初和于匈奴。
後降漢。
又恐匈奴攻之。
懼而奔烏孫。
漢使者鄭吉田于渠黎。
乃迎車師王妻子。
傳送長安。
賞賜甚厚。
四夷朝會。
常尊顯而示之。
乃立車師太子軍宿為車師王。
徙居渠黎。
而吉等田車師故地。
匈奴争之。
而攻漢屯田者。
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
出兵擊之。
丞相谏曰。
臣聞救亂誅暴。
謂之義兵。
兵義者王。
敵加于已。
不得已而應之者。
謂之應兵。
兵應者勝。
争恨小故。
不勝憤怒者。
謂之忿兵。
兵忿者敗。
利人土地寶貨者。
謂之貪兵。
兵貪者破。
恃國家之大。
矜人民之衆。
欲見威于敵者。
謂之驕兵。
兵驕者滅。
此非但人事。
乃天道也。
自頃匈奴常有善意。
所得漢民。
辄奉歸之。
未有犯于邊境。
雖争田。
車師故地。
不足以置意。
中國今諸将軍。
欲興兵入奪其地。
臣愚不知此兵欲何名也。
今邊境困乏。
難以動兵。
軍旅之後。
必有兇年。
言民以愁苦之氣。
傷陰陽之和也。
兵出雖勝。
必有後憂。
今郡國守相。
率多不精選。
風俗尤薄。
水旱不時。
郡國盜賊繁多。
今左右不憂。
乃欲發兵報纖微之忿于遠夷。
此乃所謂季孫之憂。
不在颛臾。
而在蕭牆之内也。
上乃棄車師之地。
丞相又奏言古有羲和之官。
以承四時之節。
以敬授民事。
人君動靜。
奉順陰陽。
則和氣應而災害不生。
自高皇帝時。
有主四時之官。
臣願陛下選用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
各主一事。
明言所職。
以順陰陽。
上從之。
丞相敕掾吏案事郡國。
若休告還府。
辄白四方得失異聞。
盜賊災變。
辄奏言之。
以廣視聽。
是歲烏孫昆彌上書。
願以漢外孫楚公主子元貴靡為嗣。
得複尚漢公主。
上以楚公主弟子相夫妻之。
送至炖煌。
聞烏孫昆彌死。
元貴靡不得立。
乃還。
答公主侍者馮嫽。
常持節為漢公主使外國。
外國敬信之。
号曰馮夫人。
上乃征馮夫人問烏孫狀。
而遣谒者送馮夫人轺車持節。
诏昆彌烏孫就居。
以為小昆彌。
而立元貴靡為大昆彌。
兩昆彌之号。
自此始也。
三年春。
神雀集泰山。
有鳥五色。
以萬數。
飛過京師。
翺翔屬縣。
賜諸侯王将軍列侯二千石。
至郎從官。
帛各有差。
賜天下吏民爵。
鳏寡孤獨高年帛。
三月诏曰。
蓋聞象有罪而舜封之有痹。
骨肉之親。
放而不誅。
其封故昌邑王賀子為海昏侯。
又曰。
禦史大夫邴吉。
中郎将史魯。
史玄。
長樂衛尉許舜。
侍中光祿大夫許延壽。
皆與朕有舊恩。
故掖廷令張賀。
輔導朕躬。
厥功茂矣。
詩不雲乎無德不報。
其封賀子侍中中郎彭祖為陽都侯。
追谥賀為哀侯。
吉魯玄舜延壽皆列侯。
故人及郡邸獄複作。
嘗有阿保之功者。
皆以差受祿賜。
是時掖宮婢名則。
令民夫上書自陳。
嘗有阿保之功。
下掖庭令問則。
則辭引禦史大夫邴吉知狀。
吉識之。
謂則曰。
汝嘗坐養皇孫不謹。
督笞之。
安得有功。
獨渭城胡組。
惟陽郭征卿有恩耳。
诏求組征卿皆已死。
有子孫皆受厚賞。
免則為庶人。
賜錢十萬。
上見具問則。
乃知吉有舊恩。
賢其不言。
會吉病笃。
封吉為博陽侯。
就加印绶。
及其生存也。
太子太博夏侯勝曰。
臣聞有陰德者。
必飨其樂。
以及子孫。
今者吉未獲報。
而病甚。
非其死疾也。
後吉瘳。
上書固辭封。
上不聽。
及杜陵陳遂。
字長子。
上微時。
與上遊戲博奕。
數負遂。
上即位。
稍見進用。
至太原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