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幽冥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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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廁,有人長三尺,冠帻皂服,示府君于某日死。
太守不應,意甚不樂,催使吏為作主人。
外頗怪。
至其日,日中如廁,複見前怪,言會君今日日中當死。
三言亦不應。
乃言府君當道而不道,鼠為死,乃頓仆地,大如豚,郡内遂安。
魏齊王芳時,中山有王周南者,為襄邑長。
忽有鼠從穴出,語曰:“周南,爾以某日死。
”周南不應。
至期,更冠帻皂衣而出,曰:“周南,爾以日中死。
”亦不應。
鼠後鑽入穴。
日适中,鼠又冠帻而出,曰:“周南,汝不應我,我何道。
”言絕,颠蹶而死,即失衣冠所在,就視之,與常鼠無異。
晉秘書監太原溫敬林,亡一年,婦桓氏忽見林還共寝處,不肯見子弟。
兄子來見林,林小開窗出面見之,後飲酒醉,形露,是鄰家老黃狗,乃打死之。
晉太興二年,吳人華隆好弋獵,畜一犬,号曰“的尾”,每将自随。
隆後至江邊,被一大蛇圍繞固身,犬遂咬蛇死焉,而隆僵仆無所知矣。
犬傍徨嗥吠,往複路間。
家人怪其如此,因随犬往,隆悶絕委地。
載歸家,二日乃蘇。
隆未蘇之間,犬終不食。
自此愛惜同于親戚焉。
又豫章有然石,以水灌之,便熱,用以烹煮,可使食成。
勢盡下,可以冷水灌之,更熱。
如此無窮。
世人貴其異,不能識其名。
雷煥,元康中入洛,乃赍以示華,華雲:洛下有一洞穴,深不可測。
有一婦人欲殺夫,謂夫曰:“未曾見此穴,夫自送視之。
”至穴,婦推夫墜穴至底,婦擲飯物如欲祭之。
此人當時颠墜恍惚,良久乃蘇,得飯食之,氣力稍強。
周惶覓路,乃得一穴,匍匐從就,崎岖反側,行數十裡,穴小寬,亦有微明,遂得寬平廣遠之地,步行百餘裡,覺所踐如塵,而聞粳米香,啖之芬美過之,于以充饑,即裹以為糧,緣穴而行。
食此物既盡,複遇如泥者,味似向塵,又赍以去。
所曆幽遠,裡數難測,就明廣而食所赍盡,便入一都郛郭,修整宮館,壯麗台榭,房宇悉以金瑰為飾,雖無日月,明逾三光,人皆長三丈,被羽衣,奏奇樂,非世所聞也。
便告請求哀,長人語令前去。
從命前進。
凡遇如此者九處,最後所至,苦告饑餒。
長人入,指中庭一大柏樹,近百圍,下有一羊,令跪捋羊須。
初得一珠,長人取之,次捋亦取。
後捋令啖食,即得療饑。
請問九處之名,求停不去。
答曰,君命不得停,還問張華當悉。
此人便複随穴而行,遂得出交郡。
往還六七年間,即歸洛。
問華,以所得二物示之,華雲,如塵者,是黃河龍涎;似泥者,是昆山下泥。
九處地仙名九館,羊為癡龍。
其初一珠,食之與天地等壽,次者延年,後者止饑而已。
晉永嘉之亂,郡縣無定主,強弱相暴。
宜陽縣有女子,姓彭名娥,父母昆弟十餘口,為長沙賊所殺。
時娥負器出汲于,聞賊至,走還,正見牆壁已破,不勝其哀。
與賊相格,賊縛娥,驅出邊,将殺之,際有大山,石壁高數十丈,仰呼曰:“皇天甯有神否?我為何罪而當如此!”因奔走向山,山立間廣數丈,平路如砥,群賊亦逐娥入山,山遂崩合,泯然如初,賊皆壓死,娥遂隐不複出。
娥所拾汲器化為石,形似雞,土人因号曰石雞山、女娥潭。
有一國,與羅刹相鄰人。
羅刹數入境,食人無度,王與羅刹約言:“自今已後,國中人家,各專一日,當分送往,勿複枉殺。
”自奉佛家,惟有一子,始年十歲,次當充行。
舍别之際,父母哀号,便至心念佛,以佛威神力,故大鬼不得近。
明日,見子尚在,歡喜同歸,于茲遂絕,國人賴焉(案:此條原抄本阙字甚多,今依《太平廣記》一百十二卷校補)。
京兆董奇,庭前有大樹,陰映甚佳。
後霖雨,獨在庭,忽有一小吏,雲:“承雲府君來。
”乃見承雲著通天冠,長八尺餘,自叙為方伯某弟三子,有隽才,方當與君周旋,明日覺樹下有異,每晡後無人,辄有一少年就奇語戲,或命取飲食,如是半年,奇氣強壯,一門無疾。
奇後适别墅,其仆客三人送護,言樹材可用,欲貨之,郎常不聽,令試其斬斫之,奇還快之,神亦自爾絕矣。
太守不應,意甚不樂,催使吏為作主人。
外頗怪。
至其日,日中如廁,複見前怪,言會君今日日中當死。
三言亦不應。
乃言府君當道而不道,鼠為死,乃頓仆地,大如豚,郡内遂安。
魏齊王芳時,中山有王周南者,為襄邑長。
忽有鼠從穴出,語曰:“周南,爾以某日死。
”周南不應。
至期,更冠帻皂衣而出,曰:“周南,爾以日中死。
”亦不應。
鼠後鑽入穴。
日适中,鼠又冠帻而出,曰:“周南,汝不應我,我何道。
”言絕,颠蹶而死,即失衣冠所在,就視之,與常鼠無異。
晉秘書監太原溫敬林,亡一年,婦桓氏忽見林還共寝處,不肯見子弟。
兄子來見林,林小開窗出面見之,後飲酒醉,形露,是鄰家老黃狗,乃打死之。
晉太興二年,吳人華隆好弋獵,畜一犬,号曰“的尾”,每将自随。
隆後至江邊,被一大蛇圍繞固身,犬遂咬蛇死焉,而隆僵仆無所知矣。
犬傍徨嗥吠,往複路間。
家人怪其如此,因随犬往,隆悶絕委地。
載歸家,二日乃蘇。
隆未蘇之間,犬終不食。
自此愛惜同于親戚焉。
又豫章有然石,以水灌之,便熱,用以烹煮,可使食成。
勢盡下,可以冷水灌之,更熱。
如此無窮。
世人貴其異,不能識其名。
雷煥,元康中入洛,乃赍以示華,華雲:洛下有一洞穴,深不可測。
有一婦人欲殺夫,謂夫曰:“未曾見此穴,夫自送視之。
”至穴,婦推夫墜穴至底,婦擲飯物如欲祭之。
此人當時颠墜恍惚,良久乃蘇,得飯食之,氣力稍強。
周惶覓路,乃得一穴,匍匐從就,崎岖反側,行數十裡,穴小寬,亦有微明,遂得寬平廣遠之地,步行百餘裡,覺所踐如塵,而聞粳米香,啖之芬美過之,于以充饑,即裹以為糧,緣穴而行。
食此物既盡,複遇如泥者,味似向塵,又赍以去。
所曆幽遠,裡數難測,就明廣而食所赍盡,便入一都郛郭,修整宮館,壯麗台榭,房宇悉以金瑰為飾,雖無日月,明逾三光,人皆長三丈,被羽衣,奏奇樂,非世所聞也。
便告請求哀,長人語令前去。
從命前進。
凡遇如此者九處,最後所至,苦告饑餒。
長人入,指中庭一大柏樹,近百圍,下有一羊,令跪捋羊須。
初得一珠,長人取之,次捋亦取。
後捋令啖食,即得療饑。
請問九處之名,求停不去。
答曰,君命不得停,還問張華當悉。
此人便複随穴而行,遂得出交郡。
往還六七年間,即歸洛。
問華,以所得二物示之,華雲,如塵者,是黃河龍涎;似泥者,是昆山下泥。
九處地仙名九館,羊為癡龍。
其初一珠,食之與天地等壽,次者延年,後者止饑而已。
晉永嘉之亂,郡縣無定主,強弱相暴。
宜陽縣有女子,姓彭名娥,父母昆弟十餘口,為長沙賊所殺。
時娥負器出汲于,聞賊至,走還,正見牆壁已破,不勝其哀。
與賊相格,賊縛娥,驅出邊,将殺之,際有大山,石壁高數十丈,仰呼曰:“皇天甯有神否?我為何罪而當如此!”因奔走向山,山立間廣數丈,平路如砥,群賊亦逐娥入山,山遂崩合,泯然如初,賊皆壓死,娥遂隐不複出。
娥所拾汲器化為石,形似雞,土人因号曰石雞山、女娥潭。
有一國,與羅刹相鄰人。
羅刹數入境,食人無度,王與羅刹約言:“自今已後,國中人家,各專一日,當分送往,勿複枉殺。
”自奉佛家,惟有一子,始年十歲,次當充行。
舍别之際,父母哀号,便至心念佛,以佛威神力,故大鬼不得近。
明日,見子尚在,歡喜同歸,于茲遂絕,國人賴焉(案:此條原抄本阙字甚多,今依《太平廣記》一百十二卷校補)。
京兆董奇,庭前有大樹,陰映甚佳。
後霖雨,獨在庭,忽有一小吏,雲:“承雲府君來。
”乃見承雲著通天冠,長八尺餘,自叙為方伯某弟三子,有隽才,方當與君周旋,明日覺樹下有異,每晡後無人,辄有一少年就奇語戲,或命取飲食,如是半年,奇氣強壯,一門無疾。
奇後适别墅,其仆客三人送護,言樹材可用,欲貨之,郎常不聽,令試其斬斫之,奇還快之,神亦自爾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