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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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該拟用毒殺人之律,問發陝西山丹衛充軍;窦呈等人受賂偏證,拟杖一百、徒三年,追贓發配大安驿擺站;其二娼婦判與姚氏、陳氏為婢,叫克廉帶婦歸家。
遂命各犯畫招已畢,克廉、姚、陳二氏,磕頭謝恩而去。
郭爺即判曰: 審得王際明、趙成讓買良為娼,四心盡喪,隻圖苟利肥家,不顧名節掃地。
路經壽甯,欺婦野處,計獻餅食幼童,遂賺二婦入圈,舟載洪塘,勒為賤妓,鳏人之夫,孤人之子。
毛氏驚遭虎水,姚生陡識勾闌,不思憲司,法守難逃,敢囑鄰右、妓婦妄證,若不究出周林,必難杜此惡賊。
王、趙減死,充軍山丹;窦、彭黨惡,擺站大安;二妓撥付姚、陳為婢。
克廉大能為姐申究,罰罪無私,立案存照,招報按察司。
吳旺磊算打死人命 瓯甯縣三都項龍街吳旺,三代豪富,錢糧一百五十石。
放債取利,每要對本加五,鄉中人皆怨惡詈罵。
隻有一等極窮無聊之人,要銀供給衣食,不得不吃虧與他揭借。
時有羅灘羅子義,賣米營生,攢得升合供家,有兄子仁亦要買米去賣。
一日,托保葉貴立批,借出吳旺銀九兩一錢,準作十兩,本外要加利五兩。
羅子仁要去買米,隻得忍氣受去。
誰想羅子仁一下有些時運,買米去銀七兩,載到福州去,适逢州中米缺,不消三日,變出價銀一十六兩。
就在州下買得魚貨,上到浦城去賣,又值貨貴,遂得兩倍利錢,收銀三十六兩。
除了費用,即在浦城又買米去福州賣,仍是前價,又得本利五十七兩。
複買魚貨,到建甯府來賣了十日,剛剛算得銀一百兩。
羅子仁心中大喜,連夜趕到家,将銀與兄弟、妻子看了,即買辦三牲,酬還願信。
天早請得中人葉貴來家,酒肴相待。
葉貴問曰:「爾今去了半年,生意頗得利乎?」子仁曰:「托賴洪福,也攢得四五兩銀子。
今日央你來,我把吳旺财主這項債還了他,年月雖未滿足,也對銀一十五兩。
」自同葉貴到吳宅交還前債。
吳旺出來相陪,問曰:「得利乎?」羅子仁曰:「托賴财主造化,亦攢得二三十金。
」吳旺知他得利,即取天平來對。
中人葉貴将銀對了一十五兩,吳旺說:「如何對這些?」羅子仁曰:「批字原寫加五利息,況且年月未滿,止是半年,隻該二兩五錢利息,隻是小人多得财主提攜,亦不敢論年月。
」吳旺曰:「我這裡放債,那管年月?出門便要加一日,今你得許多利錢,合該還我二十五兩,中人可再對來。
」羅子仁曰:「鄉中借債,自然隻照原批、鄉例還息,你今何得蠻來磊算,違禁取利?國有律法,私債事情,要人心服。
安可加此強橫?」吳旺被他說得無理,遂翻過臉皮,将羅子仁罵:「爾當初手無分厘銀子,一貧如洗,縱有擎天本事,亦無施展。
今得我銀做買賣,不消半年,身衣口食,一家件件充足,合該一本十利,歡喜還我。
自古錢歸算路,欠蓋□頭。
爾這欺心狗骨頭!」羅子仁曰:「我不還你,乃是欺心!前得你九兩一錢成色銀子,今還一十五兩紋銀利息,不為不多。
你要我再對,違禁取利,法外科騙,我心怎服!」吳旺大怒,便将羅子仁當面兩掌,大罵曰:「州城府縣,遠近人等,誰不來借我債?誰不依憑我算?你獨憊賴,偏與我鬧!若不打你,他日我債亦放不得!」遂喝令家仆數人,一頓亂打,打得遍身青腫,實時氣絕。
葉貴勸不能止,飛忙走到羅宅報知其弟子義。
即具狀到本縣王大尹處告: 告狀人羅子義,系九都民籍,告為土豪放債食兄事。
縣豪吳旺,家财百萬,奴仆百餘,枭勇兇謀,人人側目。
兄子仁托保葉貴,借旺銀九兩一錢,準作十兩,買米營生。
半年即還銀一十五兩。
惡嗔短息,勒要廿五兩,兄辯觸豪,喝令家僮,登時打死,氣絕身亡。
原中葉貴見證。
違禁取利,死者含冤。
私債食兄,一家泣血。
人命關天,冤情慘地。
懇天。
上告。
王大尹廣東人,貧賤出身,素惡土豪,見了狀詞,心中大怒,即差民壯聶寅、洪文承牌即到項龍街拿吳旺。
吳旺謂聶、江二人曰:「羅子仁兄弟竊盜我家财物,被我家小厮捉獲,黑夜登時打死,但不曾禀官,何曾是為私債打他。
」遂整酒飯,相待來差。
次日早到縣,即寫了訴狀。
投到: 訴狀人吳旺,年甲在籍,訴為燭誣事。
慣賊羅子仁,竊盜害人,一鄉不容。
本月初三日,夜潛入室,偷盜财物,仆見捉獲,當即打死。
不料賊弟羅子義,捏告違禁取利情由诳台誣陷,人命至重,賊害難禁。
仆止黑夜殺賊,未嘗白晝毆人,籲天詳燭,蟻命沾恩。
王大尹接了訴詞,詳閱一番,即拘原、被、中人對理。
羅子義哭訴:「小的哥郎,借他成色銀九兩作十,已賠加一在内,不滿半年,憑中還他一十五兩。
這等重息,怎麼當得?」吳旺勒要二十五兩,哥郎心中不甘,觸犯了他,一時被他打死。
望爺爺作主詳究。
」吳旺曰:「小的雖有分毫剩銀,未借與他。
羅子仁兄弟鄉間為賊,衆所共知。
前日挖穴偷盜,誰不知小的捉賊,律法雲『半夜入人家,登時打死勿論。
』況小的現有牆穴見證,爺爺可審四鄰。
」誰知吳旺已先用銀四十兩,買囑四鄰興郎、金五郎遊申、謝本來證。
王爺複出牌,俱得四鄰來到。
王爺曰:「你是吳旺鄰右?」陶興郎曰:「小的四人俱是。
」王爺問曰:「前日吳旺打死羅子仁是真否?」陶興郎曰:「打死是真。
」王爺曰:「怎麼打死?」陶興郎曰:「那時半夜後些,小人俱已睡去,夢中隻聽得喊叫拿賊,小的連忙起來,隻見賊已打死,小人俱來看視,認得是羅灘羅子仁。
小人隻說吳旺天明必在爺爺台告明,不想他未告明,合得應死不該擅殺之罪。
」遊申曰:「羅子仁是小的母舅,他雖竊盜,乃是初犯,亦不該死。
望乞老爺問他償命。
」吳旺忙叫屈曰:「羅子義與遊申俱是賊黨,買他偏證。
」羅子義曰:「小的一貧徹骨,借銀是實,那裡是賊?況賊豈一人做,豈無夥伴?」王爺曰:「你哥既是做賊,被他打死,亦隻問得他一個擅殺之罪。
」羅子義見王爺不準他告,便指吳旺罵曰:「你這活強盜,用錢囑托官府,買倒鄰右,屈死我哥,我恨不得咬你的肉!王爺聽你,上司還有府道司多少衙門,終不然你都去買得他聽你說話!」王爺見羅子義把言語沖撞他,怒将起來,喝令把子義打十五闆,趕出不理。
羅子義無計可施,思量如今隻有郭四府老爺明決,即寫過狀,徑到理刑廳告: 告狀人羅子義,系瓯甯縣九都民,告為買囑人命事。
兄貧,揭借虎豪吳旺本銀九兩,半年還本利一十五兩,豪要廿五兩,兄辯遭嗔,當被率仆群打,登時氣絕。
豪囑鄰右衙門,本縣不為做主,反問半夜偷盜該殺。
白晝活活打死,私債扭為竊盜,晝夜懸隔,債賊異情。
乞拘原中葉貴,立辨冤誣。
上告。
郭爺看了狀辭,叫将羅子義收監。
行牌即下縣中,提得吳旺一幹人犯來到館中。
便叫:「吳旺私債殺人,誣善罔衆,該得何罪?」吳旺即懷中扯出訴狀,呈上: 訴狀人吳旺,系瓯甯縣三都民,訴為刁賊賴騙事。
富遭人怨,賊計百端。
本月初三夜,被賊掘開房壁,盜出籠箱,仆見逞怒,失手打死。
當喊鄰右明證。
羅子義同惡相濟,捏兄還債稱冤,本縣詢明趕出,惡複虛訴賴騙。
半夜殺賊,衆目難瞞。
掩賊作債,一片罔法。
乞台殄奸扶弱。
上訴。
郭爺看罷訴狀,即叫遊申上前問曰:「吳旺取債打死羅子仁乎?」遊申曰:「羅子仁是小的母舅,向傳為竊盜,又未見真贓,不合前夜入吳旺家,挖壁入房,财物并未偷出,被吳旺仆從捉獲,喊叫四鄰,登時打死,小的近前看視,方知是母舅,悔救來遲。
彼時衆欲呈縣,吳旺說他自已承當,應死不該擅殺,乞爺爺搭救母舅初犯。
」郭爺曰:「你母舅不才,死有餘辜,隻是你該來首。
」再叫謝本上來罵曰:「你這狗骨頭,擅自殺賊,藐視官府,賊不該死,你該償命。
」謝本曰:「吳旺殺賊,他說自來首明,不幹系小的,因此小的未來呈首。
」郭爺笑曰:「未首減一等充軍,擅殺問雜犯拟斬。
」遂抛紙下來畫招。
興郎四人,見是問軍,私相謂曰:「我等隻得他十兩銀子,替他去充軍不成?他今日自已也問死罪。
就是證出人命,亦隻是死罪,我等何故做這冤家?」大家私相埋怨。
郭爺喝令畫招,吳旺辯曰:「殺賊反該死罪,殺死平人不該淩剝?」興郎等曰:「不首賊死,該即充軍;不首平民,就該雜犯?」郭爺曰:「将吳旺打下四十,興郎每人打下三十。
」皂隸如數打了,郭爺曰:「白日還債,捏為夜間竊盜,十兩勒要三倍,豈不能将銀買你為證?」叫取葉貴來問。
葉貴見提,連忙向前訴曰:「羅子仁賣米營生,托小的借銀是實,不止半年,九兩還成一十五兩,還要算他三倍,不容小的勸解,喝令群仆揪打,說道今若不加威勢将子仁打,恐怕後來鄉民為例。
不想登時打死,反嫁夜盜,一片虛辭!」郭爺叫取夾棍來,把遊申夾起來重敲一百。
「你受賂冒認母舅擅殺,減等拟徒,你這奸計,隻瞞得王爺,敢不瞞我?」你從實招來!」遊申還不肯認,郭爺叫上腦箍,與我再夾起來。
遊申受刑不過,招為:「吳旺磊債打死羅子仁之時,小的四人俱不在家,直至王爺拿問小人四個,俱得他銀十兩。
今日爺爺審出,葉貴所言是實。
」郭爺曰:「這等活強盜!你說擅殺良民就該淩遲,不首良民,就該雜犯。
今複何說?」吳旺等低頭畫招,隻叫「小的有罪,望爺爺超豁!」郭爺乃問吳旺大辟典刑,秋後議斬;興郎四人,受财妄證,拟徒五年。
羅子義領兄屍埋葬,葉貴無罪還家。
判曰: 審得吳旺以萬金土豪,肆惡無厭,鄉民屢遭蠶食殆盡。
今乃違例磊算,活活打死羅子仁反誣子仁半夜入室,偷盜财物,計圖脫網。
夫以九兩低銀,不及半年,勒騙二十五兩,此等閻王之債,連命勾去,豈止為富不仁哉!妄捏賊情,興郎等昧心受銀十兩,以擅殺賊情虛證,此正是為人須向損邊生,陽為有羅而陰實附旺也。
以日改夜,隐債駕賊,而興郎等同惡相濟,似此枭鸷,合拟如律。
争水打傷父命 建安縣湯墩湯盤,父子兄弟,曆代務農,專力田間水道。
每遇天旱,便恃父子人多,專一霸占水利,自已田畝皆要田田水蔭,禾苗豐盛。
若是别人這田,憑他旱死,亦不分水與他。
即有人小心哀告,偶或許他,倏即阻截。
此其立心甚狠毒,操行甚刻薄,蓋一鄉之虎狼,湯墩之蛇蠍也。
時有同鄉楊大目,亦種田業,其田落在湯盤田心,節次謀奪之不遂。
适值天旱,乃四下阻截水路,不容大目承蔭。
大目乃曰:「田雖上萬,水利通行。
你田要納錢糧,我田亦要納錢糧;你田要收成,我田亦要收成!均是田土,均是水利,奈何恃強倚勢阻截我水,隻圖你家飽暖,不管我家餓死?」湯盤怒罵曰:「蠢奴才,你田遠我田近,水勢必自近流到遠處;爾田少我田多,必先蔭多田而後蔭少田;你田低我田高,必先潤高田而後潤低田,皆是一定之理,那個敢來強争?」楊大目曰:「放水隻可論先後,豈可日日阻住,不許我放!你是口蜜心苦,利已損人,天眼恢恢,必定監察。
俱同是一塊土上住,你田丘丘有水,我田幹得發裂,虧你下得狠心腸,斷送我一家性命!」湯盤大怒曰:「誰是誰非,誰濁誰清,你要仔細,莫惹我打你!」楊大目說:「你便打來」湯盤遂把楊大目揪倒,一頓拳頭亂打。
大目力弱,打他不過,喊叫救命。
其父楊闵聽得,即忙奔救,口稱:「你這惡人,何故阻我兒子田水,又打傷我兒?你明日天不容地不載!」湯盤聽了楊闵之言,心中愈怒,遂罵:「老叫化!你兒子強橫與人相打,你又來火上添油,何等可惡!今日不打你,我恨氣怎消得!」乃将鋤頭頭上連打幾下,血流滿地。
楊大目無奈他何。
隻得背回家中,頃刻氣絕,冤不得伸,隻得寫狀去告。
就在大市街撞見郭爺,即攔轎跪告: 告狀人楊大目,系建安縣民,告為傷命事。
地虎湯盤,惡膽包天,橫行鄉曲,官水獨占。
稻枯食絕,身論觸毆,父闵聞兇奔救,遭惡鋤頭破腦,背歸登時身死,陳位見證。
父死家破,冤慘天昏。
叩法檢填負冤。
哀告。
郭爺接了狀子,遂即審問情由,帶轉本廳,即為準理,發牌拘拿湯盤赴府問斷。
大目見狀準了,還家。
其弟大受等三十餘人,遂擡屍首直入湯盤中堂,因便乘風,卷擄财物,打破門壁,騷擾一場。
湯盤具狀入府訴雲: 訴狀人湯盤,系建安縣民籍,訴為冤陷事。
天年大旱,本月初七日,身與楊大目争水,遭毆暈地。
石昆救證,并無楊闵在旁。
次早稱父被身打死,統集群虎弟侄數十餘人,破屋劫财,謊狀捏告。
哭思争水田間,去家二裡,惡父瞽病多年,不出戶庭半步,貧無飛石,安能打死病父?乞究根源超撥。
懇訴。
郭爺看了訴詞,遂拘原、被二犯,并兩家幹證人等,到館略審。
明日親自去到屍場,喚仟作一一檢驗,楊闵果有破腦重傷是的,理合問湯盤償命。
盤即将金銀買賄承行吏書,滞卷莫進,謀緩複審,欲待郭爺升遷,翻案告脫死罪。
大目知盤奸謀,遂複催告一狀: 告催狀人楊大目,告懇急取供招事。
爺政清明,萬民瞻仰,兇惡湯盤,打死父命,告蒙檢明緻命重傷,将經一月,未蒙複審成招。
惡錢廣用,日久奸生。
仁台早夕喬遷,冤民無處控告。
乞速取供,免遭奸計,生死感恩。
上催。
郭爺望見大目催狀,即奮然歎曰:「一時是我事多,亦必書吏按卷不呈。
若不早斷,他日我設若升去,大目怎麼争得他過?必定脫了死罪。
死者無辜,生者受罪,豈不是我誤他!」遂呼承書吏急取供招,歸結前件事情。
湯盤放刁,不肯供招,苦推人命,哭訴擄财。
郭爺複将兩家幹證研審,皆雲:湯盤打死楊闵是實,大受擄掠湯盤家财亦是實,總乞爺爺公斷。
敦爺見幹證訴說明白,即判曰: 審得湯盤虎踞一方,霸截衆人水利,恃強毆打楊大目,已為行兇。
況父楊闵親見兒子被打,奔救号冤,此亦父子常情耳。
盤胡逞兇之甚,喪其命于鋤頭乎?大受痛父身亡,統集族衆,擡屍入湯,乘機擄撿,雖曰妄舉,亦以忿虎之人,快虎見誅并而欲空虎之巢穴也。
湯盤合拟填命,大受姑罰不應。
磊騙書客傷命 建甯府大市街有一滕寵,屢代世宦,家富石崇。
生放延、建兩府,取利甚重。
專一與府、縣官員往來,恃強逼取息錢。
内中有不聽算者,即呼奴仆狠打不休,重則送官懲治。
或有逼死人命,亦隻罰得他納谷數十石;或遇對頭,他亦廣錢買囑,拒捕不赴審對。
滿城人皆号他霸王,彼亦自誇:「纏我老滕,必難脫身。
」一日,有浙江龍遊販書客人龔十三、童八十在太中寺賣書,折了本錢,托保陳正,寫批往滕寵處借出本銀二十兩。
未及一年,已倍息還足,當憑原保,立有收完票帖為照。
自後龔、童二客人,勤儉克苦,朝夕不怠,生意順遂,大有所得,遂在府前開一大書鋪。
滕寵一日府前經過。
知是龔、童二書客,見他不來禮,他便生騙心。
歸家即叫原保陳正來說:「龔十三、童八十,二人開店,生意大利,皆是借我銀為本,奈何不還我銀?屢次取讨,竟未見分毫,他是何等主意,特欲欺負我耶?」陳正曰:「當日他就還了,是我寫完批,大官人怎麼又取?」滕寵喝曰:「你得客人銀子,故此代他争辯。
」陳正曰:「憑你去取,我不管。
」滕寵遂呼強奴五六個,一齊往龍遊書鋪,叫家童罵龔、童二客人:「你數年錢債,屢取不還,是何道理?況得我家銀子作本,今已多趁利息,若不還我,天理難容!」龔十三答曰:「借銀未及周年,本利倍還,立有收帖存照,今何可複來索取?」滕寵怒曰:「你們借我銀為本,買書開店,今生許多财帛,負債不還,反把假收票在此抵搪。
你既還了,如何不取原日借批?」龔、童心中不服,遂與争辯起來。
滕寵乃喝令手下多人,将龔、童捉住狠打,破其頭面,折傷左股,冤屈莫伸,于是寫狀,即在清廉郭爺處告: 告狀人龔十三、童八十,系浙江龍遊人氏,告為黑騙傷命事。
緣龔、童府前賣書,舊年揭借滕寵本銀二十兩,半年倍還,收批血證。
豈惡複執借券重騙,理論觸兇,喝令家僮毒打,重傷可驗。
周傍救證,二命懸絲。
懇台親究,殄惡保辜。
上告。
郭爺準狀,即遣醫生驗明,連發五牌嚴提滕寵。
寵廣将酒食、金銀,買囑衙門、人役,抗拒不赴對理。
龔、童二人,複催一狀:催狀人龔十三等,催為抗提玩法事。
兇豪滕寵,斬打孤客重傷,醫生驗明。
五拘抗牌不到。
天台視民病苦已傷,兇惡藐官法如故紙。
身在歇家,調養無人,雇借擡歸,審理不便。
即目血髓時流,朝不保暮。
遷延屈死,上負天恩。
哭懇爺台速拘歸結。
上催。
郭爺一見龔、童催狀,心中大怒。
即刻嚴差守提,風火雷霆,十分緊急。
無計可逃,隻得赴館訴告: 訴狀人滕寵,訴為沉冤陷害事。
枭客龔十三、童八十,約借老母衣棺銀兩,過期不還,坐取觸恨,呼黨擒身,棍石亂打,渾身寸節有傷,幸得張松救歸,幾死三次。
惡反詐傷二命。
蒙牌五提,痛難起床。
死殼回生,匍匐上訴。
郭爺看了滕寵訴詞,遂拘原、被告并保人幹證,一一鞠問。
從皆受寵賄囑,偏證客人。
郭爺遂用重刑,将張松夾起,大怒喝曰:「你這一帶奸刁,私受滕寵多少銀财,買來偏證客人?若不從實說來,即夾至死亦不少放!」張松受刑不過,乃直言曰:「龔十三當日借銀為本,未過限期,已一一還訖,并無分豪少欠,滕寵親筆寫立收帖是實。
今見龔、童賣書,多獲财利。
因昨日寵在店前經過,未曾與他作禮,故持陳券索騙,磊算前債。
龔、童不服,理辯滔滔,寵心怒起,随呼手下,将龔、童扭打,破頭、折股,俱有實傷,小的不敢隐瞞。
兄原中陳正,見他欺心,因此逃去。
」郭爺曰:「我未加刑,你便不認。
」松曰:「未入府時,寵已置酒店中,哭說四五一二,實未敢受其錢财。
望乞爺爺大施恻隐超拔小民。
感戴無任!」郭爺乃取筆判曰: 審得滕寵宦虎踞市,磊債戕民,流毒鄉方,已非朝夕之故。
今乃持已償之廢券,賊無欠之良民,破龔十三之頭額,折童八十之左股,五拘不至,百計逃躲,乃又撓法之尤者也。
尚欲捏無作有,将假搪真,詐言遭打緻病,賣脫前件愆尤,讵知身無傷迹,何得口報遭冤?夫強附已于傷人之列,欲脫刑于無刑之中。
合剪刁風,拟罪如律。
張松誤飲其酒,姑免究治。
二商既受保辜,已得湯藥歸家甯養。
斷問驿卒償命 萬曆乙亥年八月,郭爺在府理事,聞報楊公四知代巡來閩,已入分水關,衆官俱要到關迎接。
郭公一日府中起馬,行至葉坊驿,天色已晚,不能前進,即吩咐衆俱去睡,明早好行。
公秉燭燭坐,忽聞窗外有女人聲音吟曰: 夜月懸金鏡,春風■錦帆。
紅花如有意,飛點繡衣衫。
女子吟罷,郭爺仔細靜聽,其女又吟曰: 旭日轉洪鈞,園林萬樹新。
畫屏朝弄色,彩檻夜移春。
巢鵲俱堪托,人家盡不貧。
獨憐寒谷底,黃葉尚疑塵。
公聽罷女子之吟,心大詫曰:「有是哉!女子何以至此?」女曰:「妾非人也!有沉冤欲訴。
」公曰:「爾試訴來。
」女即趨前,跪于燈下,泣訴曰: 告狀妾徐氏,系衢州常山縣人,父徐材選晉江罔川巡檢。
禍因辛未年九月初七日,從父赴任,抵驿安宿,驿夫楊重,見妾貌美,毒父犯妾,妾固不從,羅巾缢死,屍掩園中,淺土僅足覆面。
命官遭毒,室女含冤,陰魂飄揚,望光哀告。
女曰:「望乞爺爺詳察施行。
」訴罷不見。
郭公聽了狀辭,一夜不寐。
迨至天明,公集群驿夫庭下問曰:「五年前有徐巡檢在北京犯了重罪,逃至此間,上司着我來訪,若何人能捕獲,捉得來見官,給賞銀五十兩。
」有一驿夫向前禀回:「小人曾聽得有人已殺之矣!」公曰:「爾姓甚名誰?」答曰:「小的姓楊名重。
」公曰:「你見甚人殺他?」楊重見問得古怪,遂改口說:「小的隻聞此語,未知真否?」公大罵曰:「思奸人女,而遂殺人之父;縱一時之欲,而傷兩人之命!」叫手下選過粗闆子,将楊重打三十。
楊重受刑不過,乃哭訴曰:訴狀人楊重,系葉坊本驿驿夫。
身貧入驿作夫,曾經三載。
五年巡檢被殺,止得風聞,人命事幹重大,指殺必執實證。
巡檢雖職卑,從行諒有跟随;女父既同行,相伴不離母婢。
未有一女一父可以朝夕相随,驿夫一人應難行刺。
乞爺爺囑冤,死生佩德。
上訴。
郭爺聽了訴辭,大怒曰:「這賊骨頭,不打不招!」叫将夾棍夾起。
楊重曰:「小的不知來曆,莫說是夾,就是加刀,小的情願伸頸,此事決不敢招!」郭爺叫隻管夾起。
敲了一百,楊重隻是不認。
郭爺曰:「這奴才總是該淩遲!與我再打三十,拶起來。
」楊重隻說郭爺也是風聞,又無對證,隻是熬刑不招。
郭爺曰:「你貪他女貌,毒死他父,女不從允,羅巾自缢,葬在園中淺土,爾尚來辯!楊重聽得郭爺說出真事,自知理虧,隻得供招。
郭爺遂判曰: 審得楊重以積年淫棍充當葉坊驿夫,瞰徐巡檢父女兩口入驿,身無仆從,悅女貌美,遂毒父命,女抗節自缢,父旅魂銜冤。
依依淺土,兩命誰歸?一點遊魂,燈前訴屈。
似此縱欲吞雲,合拟淩遲處死。
仰地方具棺改葬徐材父女,庶使冤魂不遭沉滞。
立案解府,地方免罪。
第二卷 遊旆謀毒三命 政和縣五都徐村有遊旗、遊旆、遊兄弟三人,藉祖父餘蔭,家業巨萬,富饒堂室,田連阡陌。
但遊旆年雖第三(二),立心甚毒,每行利已損人之事。
雖憑族長分家,往往欺兄本分,田産要取附近,承蔭房屋,要取高大精潔,衣服器皿,要取華麗新美,凡一切家中動用,俱要占哥弟便宜。
遊旆心下猶不自足,乃與其子遊志高商議曰:「我欲盡取大伯伯之家,你有何計可以一網打來?」遊志高曰:「你(我)伯尚有哥哥遊志廣、侄兒遊自成,一家三人卓然,奈何能盡取得?」遊旆曰:「事由人幹。
若人好計策,莫說三口,即三十口亦不難于置之死地。
」志高曰:「若欲謀他家業,必應先毒伯伯,後毒死哥哥,又毒死侄兒,方能斬草除根,方能奪其家業,況又有小叔遊,亦要擺布他,方可成事。
若有一個不死,他日我等必難存濟。
」遊旆喜曰:「我兒實有機謀。
」遂日夜侗候遊旗動靜。
一日,遊旗往田中耕田,婢女送飯并攜老酒一罐,行至無人去處,遊旆故意叫婢女後面路上代他接耕田飯來。
其婢放飯在路,遊旆見婢去遠,遂将毒藥傾在酒内,向後來接婢飯。
婢仍攜前飯,與主人去吃,遊旗耕田辛苦,即先取酒來連吃數碗,不覺肚中又餓,毒藥發作,遍身發熱,望塘中去浸,登時死于塘中。
婢隻說酒醉投水,連忙來報家中。
旆、諸子侄俱來痛哭,具棺收殓,誰知此是遊旆毒死。
過了數日,遊旆似覺略有風行草偃,在外言三語四,遊旆知得心中深銜。
一日志廣偶得傷寒,遊旆曰:「傷寒亦是大病,雖(也)要請醫服藥。
」志廣遂着家人,請得縣中劉醫士來家醫治。
服藥數貼,其病少愈,劉醫士曰:「爾病漸漸要好,我家中有事要歸,明早我叫小介,再送兩貼藥來,便可斷根。
」說罷辭去。
遊旆遂置毒藥手中,及至天明,在總路去等,果見間醫士送得藥來。
遊旆曰:「此藥是我家去的?」小童曰:「是也。
」遊旆接過手來,開包一一看過,遂将毒藥盡放在内,仍舊包了。
」小童送到遊志廣家,辭别歸去。
志廣煎藥服去,一時毒發,遂不可救。
遊旆見侄已死,乃假裝怒曰:「劉郎中素号明醫,百無一誤,今獨醫死志廣,必有緣故,我想此必遊那畜生,欺奸侄婦陳氏,故串醫人毒死志廣。
不然,何其死亡如此之速,有此異事?淫人妻子,毒人丈夫,我必代為伸冤!」遂寫狀往縣中洪大尹處去告: 告狀人遊旆,告為代侄伸冤事。
惡弟遊,禽獸邪行,穢污閨房,調奸侄婦陳氏至稔,恐侄志廣聞知不便,乘伊傷寒,遂買串醫士劉一梁,毒死志廣。
冤囗囗天,骨肉相殘,人倫大變。
乞天究治,存囗沾恩。
上告。
然志廣之死,實系遊旆用藥,乃嫁禍于遊耳。
且又密囑其子志高,包藥于糖餅内,再毒廣子自成,意欲斬草除根耳。
自成不食,故誤殺其家僮,通族尊長,舉皆知之,莫不忿恨遊旆,且罵曰:「至親手足,安可以如此狠毒?既害其父又害其子,猶欲害其孫,何等過當!我和你若不舉首,則惡暴日甚,冤鬼悲号。
凡有人心,不可坐視!」遂召集一族三十三人連名,于洪爺台下出首: 首狀人遊忠、遊恕等,系五都民,首為不公不法事。
族惡遊旆,兄弟寇仇,操戈入室。
先年與兄遊旗争财不和,密謀毒命。
又虎吞幼産,毒死旗子志廣、孫自成,反陷遊抵罪。
夫遊既恤其孤,安有殺孤之理?遊旆既殺其父,豈無殺其子之心?三代兩父子,俱各埋冤;一族百男婦,莫不切齒。
況今田産入囊,複欲陷同死。
黑夜冤魂号天,白晝怨聲載道。
懇乞天台,鋤強翊善,感德無涯。
上呈。
洪爺接子狀辭及首詞,遂拘原告及通族人等,一一細加推究,皆曰:「虎不食子,狼不殘親。
遊旆父子隻知有田業,不知有骨肉。
望爺爺憫察。
遊本以憫孤恤侄,觸怒遊旆,遂誣陷奸謀,然皆虛情。
乞寬恩蘇釋。
」遊旆見衆俱壓倒他,遂哭訴曰:「長兄當父,幼弟當子,父子縱是無狀,必不忍食父而吞子,況難得者兄弟,易得者田地,焉有輕其難得者,而重其易得者?乃低頭受刑。
」并不供服。
洪爺又恐遊旆特立而為人所共惡,難好決問。
遂寫申文,把遊旆一幹人犯,遂解入刑館郭爺處參詳。
郭爺看了申文,心中已有了然,遂喚遊忠上前,問曰:「遊旆父子謀兄家财,喪他父子三口,果是真否?」遊忠曰:「毒兄水死,侄病加砒,毒孫誤中其仆。
」郭爺曰:「遊亦旆親兄弟乎?」遊忠曰:「系同胞共乳。
」郭爺曰:「旆死哥哥一家,已自遂志;幼弟遊未死,兄家豈不二人平分?」故毒行于兄而奸陷于弟。
此騎虎之勢,安得放下者也?」遂喝令皂隸,将遊旆父子每人重打四十。
遂舉筆判曰: 審得遊旆與兄遊旗争财,骨肉冰炭,用藥毒死,立心奸險,當時一家,疑已不決矣。
今又毒殺兄子志廣,則兇謀欲蓋彌彰,反誣幼弟與侄婦陳氏通奸,串醫士劉一梁藥死,此籠絡一家,一舉兩利之計也。
況又日囑男志高,糖餅下毒,害志廣之子自成,是欲剪草除根,絕其血脈耳。
幸而自成不食,誤殺其仆,此天意耳!在不絕善人之後也。
夫遊旆既殺其父,又殺其子,曷為又殘害其孫,并陷遊死于非命?此等極殘極忍,雖蝮蛇窮奇之心,未有若此之甚也!合拟淩遲,法所不赦。
其子志高仍拟同謀,律例取供。
遊本系無辜,陳氏奸情殘假,一梁之藥無毒,毒出遊旆,旆無逃刑。
遊旆家财,悉斷與遊、遊自成掌管。
立案存照,以儆将來。
強僧殺人偷屍 瓯甯縣鬥峰寺有一極富僧官柯一空,田産家财,不止數千。
四鄉租谷甚多,少人催取,處處佃戶,延挨都不完足。
一日,縣中催納錢糧,缺少銀兩,一空思曰:「各處佃戶,租俱未完,錢糧把甚來納?不得不下鄉去取租谷。
」由是遂往茶埠問佃戶黃質、黃樸算明數年租谷。
除交還之處,尚欠三百餘石,一空怒罵曰:「爾年年種我田,拖欠我租谷許多,坑我無銀納糧,受官府催逼,天理何存?今年算明前後新舊租谷,一一要完。
再若延捱,定行告官,決不輕放你!」黃質曰:「田中無谷,教我那裡讨來?憑你去告!我也有口,決不該死■」一空大怒,罵曰:「你白得田種,自在無憂。
我替爾賠錢糧,又替你承闆子,天下有這道理,教我這氣怎消?」劈頭把黃質揪翻在地,亂打一頓,登時嘔血身死。
一空還說假死,又踢兩腳。
黃質妻子見丈夫打死,哭做一團。
兄弟黃樸自外而歸,見哥子死在地上,乃大罵曰:「這秃驢敢如此無狀!就是拖欠錢糧,亦不就該打死!況你隻是寺中舍來的租田,又值這幾年荒旱,自古租糧無利,你來累算,活活打死我哥子。
若不告你,這冤怎麼得申?」寫下狀子,聞得楊大巡巡至建甯,遂至察院投告: 告狀人黃樸,系建安縣七都民,告為活活打死兄命事,痛兄貧懦,佃田度活,冤遭孽僧柯一空,十月初二來家取租,嗔兄酒馔不厚,打碎盤桌。
兄辯觸孽,逞兇揪打,登時吐血身死。
鄰裡範清見證。
乞委廉能槍填,籲天哀告。
楊大巡見是人命重情,遂準了黃樸狀辭,即批仰本府理刑廳郭推官,問明解報。
此時柯僧官聞得黃樸出門告狀,知他家是兩個婦人,遂統惡僧一群,扮作強盜,黑夜明火持槍,驚得兩個婦人走了,遂将黃質屍首,偷入寺中園内,埋在兩個大樹下,寂無人知。
自以為人命無屍可驗,決難問我償命。
遂寫訴狀亦到大巡處訴:訴狀僧綱司僧人柯一空,年籍在牒,訴為圖賴事。
僧幼離俗,素守清規。
冤遭地虎黃質、黃樸,轄佃僧民三十九畝,屢年捱欠租谷三百餘石。
十月初二,往算租銀,完納錢糧,适質病危,後來身故,與僧無幹。
豈惡弟黃樸,頃立枭心,圖騙租谷,懸捏人命,賴陷僧身,乞調檢驗,有無傷害,真假立分,租銀不緻圖賴。
上訴。
楊大巡準了柯一空訴狀,亦批郭推官問報。
柯一空既準訴狀,遂自赴理刑廳郭爺處報到,郭爺遂拘黃樸對理。
黃樸哭訴曰:「孽僧活活打死兄命,情慘黑天,乞爺爺做主。
」一空曰:「惡佃圖騙租銀,賀(嫁)陷人命,天理何在?」郭爺叫皂隸把一空夾起,重敲一百,讓他招來。
一空曰:「那日小的到他家取租,黃質病重在床,不曾見面,焉能打死?若有重傷,乞調死屍一檢,情願小的填命,死而無怨!郭爺遂發牌,吊屍檢驗。
黃樸曰:「小人前日往察院告狀去了,黑夜被孽僧裝做強盜,偷去兄屍,不知棄在何處?他故以調屍檢驗以辭。
既打死兄命,又盜去兄屍,似此立心,奸毒猶甚!乞爺爺詳察。
」一空辯曰:「既是死屍,日夜人都燒香不絕,小的何能偷得?全是假詞。
」黃樸哭曰:「村居小戶,小的出來,止有兩個寡婦在家,安能守得屍住?況他那晚明火執搶,小的妻、嫂隻說強盜,連忙逃躲不暇,又敢顧屍?」郭爺聽此兩家辯論紛紛,乃提四鄰居民及幹證來問。
華房、柏森皆說離黃樸家■遠,不知誰人盜去黃質屍首。
郭爺複将一空夾起,隻是固争不認。
華房、柏森亦遭拶夾,亦不肯認。
郭爺叫把犯人通監起,遂退入後堂,焚香禱告上蒼。
一夜明燭後堂,坐以待旦。
時當半夜,一時桌上隐幾而卧。
耳邊忽覺人報四句詩曰:屬耳垣牆不見天,鬥峰寺裡是神仙。
人間莫道無明報,新土離離舊草添。
郭爺聽了詩詞,忽然醒覺,複對天拜曰:「此乃神明告我這場人命也。
」早起即命吏書、門皂人,親自往鬥峰寺一遊,假言要谒伽藍。
一路心中自忖:這四句詩詞,下三句皆易曉,隻首句解意不到,及入寺中,衆和尚迎接坐于觀音堂,吩咐衆人外面俟候。
公乃焚香禮拜而禱之曰:「本職奉命察院明文,為問黃質人命。
無屍可檢,事體難明。
聞有神人語詩四句,隻有首說『屬耳垣牆不見天』。
觀音娘娘顯靈顯聖,若是屍在竹牆園中深處,乞求三個陰■。
」公擲下三次,果皆三個陰■。
公乃心中自喜,辭了觀音,出外茶飯,複登觀音閣上觀望,果望見寺後有一大園,兩邊俱是修竹圍住,茂盛遮蔽天日。
公曰:「屍在其間矣!」即下閣要往後園觀看,衆僧曰:「後園污穢不堪龍步。
」郭爺曰:「神得之矣。
」遂叫門皂跟随,徑自入到牆竹之間。
仔細一看,見前面竹下一團爛草之下似有新土。
叫皂隸揭去其草,果是一個新墳,遂叫仵作掘開,便帶黃樸來認,果是他哥子。
黃樸抱屍大哭,郭爺遂命檢驗,果有重傷。
即将一空重打八十,又将葉、柏二人打三十,問他接子一空幾多銀買囑。
二人受刑不過,隻得供言;各得他酒一席、銀五兩來證,是實。
郭爺即判曰: 審得僧官柯一空,名一奸宄,外空中實。
貪财利而惡同閻王,欺佃戶而勢如馬面。
不思田乃擅越之田,惟知租為肺腑之租;全無舍身之仁,恣行剜肉之兇;不論荒旱無收,隻知逐年疊算。
兇怒質理辯,登時打死方休。
初二受打吐血,初三早死無辜。
搶屍希圖漏網,賠證意在逃生。
茂竹牆中埋屍雖密,神明報處,拟償允宜。
一空秋後取斬,華、柏三年擺站,具由解道。
用戒孽僧。
猿猴代主伸冤 瓯甯縣八角樓下有一積年叫化,乃建陽同由橋頭方池。
隻因好賭傾家,遊手好閑,酗酒忘返,遂為鄉人所賤,難讨飯吃,乃為乞丐多年,羞愧盡忘。
乃買一猴教之,搬演作戲,人家去讨錢米。
教猴熟了。
遂别了家鄉,往府角樓下去住,日日街上弄猴。
過卻數年,腰間遂積有空銀十三四兩,年已将老。
一日,思到家去訪親眷、故人,求個結果,乃到葉坊驿鋪中借歇。
晚間買酒露出白來,被府中一民壯謝能看見,遂起枭心,多買酒來與此弄猴者同吃,假認亦是建陽人氏,在府前居住。
那方池見是同縣,一發放心吃酒,将大瓯一連飲了數瓯,不覺醉倒,就連衣服上床去睡了。
謝能見他睡得熟,即解下牽猴之索把方池勒死,腰上銀子,解将去訖。
猴見謝能勒死方池,乃跳将起把謝能滿面抓破,跳在屋上去了。
謝能待至夜靜無人,開了店門,把方池背去丢在深潭之中。
不想猴在屋上,望得分明。
謝能見天未明,亦不待炊飯望府去訖。
店家起來開店,看昨晚借宿并弄猴者俱不見影,止見猴在屋上悲鳴,似有告訴之意,店主亦不解其意。
店主呼猴下來将飯與他吃,其猴兩眼垂淚,丢飯不食,一直出門走向樹上高坐。
店主心下正在躊蹰,忽報郭爺、邵武查盤訖,從此回府在驿打中。
大猴在樹上見郭爺轎到,即跳下樹,攀住轎杠叫号不已。
郭爺帶猴入驿中坐定,隻見猴跪在案前,悲号垂淚,若似告狀形象。
郭爺曰:「爾有冤來告乎?」猴即點頭。
「爾有冤在何處?我差皂隸與你拿來。
」猴即踴躍前導。
即差兩個皂隸,随猴同去。
行至前面水邊深潭之中,用手指住水中叫号。
皂隸不敢下去。
回報郭爺。
郭爺叫猴來問:「爾曾有主人否?」猴即點頭前行,皂隸随猴到一店中,手扯主人,皂隸即帶店主人到驿。
郭爺問曰:「你是何處人氏在此開店?昨夜甚麼人在你店歇?」店主訴曰:「小的系本府臨江門人,姓徐名殿,在此開店十數餘年,隻是平易讨吃。
昨晚有一弄猴叫化在此借歇買酒吃,後有一民壯來,說是與他鄉裡,亦買酒與他兩個痛飲,後即還了小的店錢,因此未曾起來看。
隻聽得五更早,民壯叫我一聲而去。
小的天明起來,隻見其猴坐在小的屋上,小的呼他下來吃飯,他止悲鳴而不肯食,跳到樹上去了。
今日在爺爺台下告狀,想必那叫化是民壯謀死了。
」郭爺曰:「你叫兩個會遊水的來。
」徐殿即叫得兩個拿魚人來見郭爺。
郭爺叫皂隸同猴俱到深潭邊,猴向水中一指,拿魚的下至水中,撈起丐子上來,猴扯住屍身,叫号不已,郭爺亦為恻然。
徐殿曰:「昨夜正是此人。
」郭爺細驗過了,叫地方取棺木收貯,停在溪畔,發落地方諸人回去。
思想民壯既是府中,不難問出。
乃帶猴藏于轎内,回至府中,将猴收入私衙。
次日坐廳,乃言衙内有一坐椅,善能說話,知得人間休咎,凡城中但有不平之事,可都來問,椅自能替爾報出。
一時喧哄,城内城外,不問貧賤貴介、衙門厮役俱來看郭爺坐椅。
郭爺将椅子把錦被蒙住,擡在月台上,三推六問叫他說話,大開衙門,人都相挨而進。
郭爺私叫皂隸負猴于肩上,可在人叢中往來行走。
猴在人肩上遍尋不見,行到二門,隻見那民壯亦來看椅,那猴遂跳過在那人身上,緊緊揸住不放。
皂隸即扭進見郭爺,其猴揸住猶不肯舍,将那人耳鼻俱咬爛。
郭爺叫猴且放手,那猴遂伏在一邊悲号。
郭爺曰:「我椅已對我說,此民壯謀人,但爾衆人未曾聽得,可都散去。
」郭爺曰:「将刑具過來,先把謝能打下三十,仍将夾棍夾起,敲下一百。
」謝能見猴在面前,又見郭爺呼他名字,遂自招曰:「小的在鄉間去催糧,回到葉坊投店,不合見叫化方池腰露白銀一十四兩,遂将酒灌醉,背沉深水,惟猴脫走。
今遇爺爺電燭,不敢一毫隐瞞,所供是實。
」郭爺問:「前銀還有許多在?」謝能曰:「銀尚在身未動。
」郭爺即吩咐承行的,将此銀把四兩與方池造墳,其餘十兩,行文書到縣,叫方池親人來領去作祭祀。
謝能問抵償命,其猴釋放歸山。
猴見郭爺決斷明白,磕頭拜謝,遂大叫數聲,撞階而死。
郭爺見猴有義,亦命同葬方池墓中,立一個義猴石碑,以旌猴節。
郭爺為之立案,以垂後世。
遂判之曰: 垂缰濕草,犬馬尚能戀生;跪乳返哺,鴉羊亦全孝恩。
謝能何以人而不如禽獸乎?方池弄猴生意,其銀積之甚艱。
葉坊露白,其亦防閑少密。
謝以民壯征糧,素懷狼貪虎顧。
見财動意,即謀醉死沉屍。
豈知猴不忘主,則必不肯釋仇。
扳轎訴冤,椅言捉賊。
發銀四兩,營葬方池,餘銀十兩,親人領去作祭祀。
謝能秋後處決,猴則建節表揚。
立案刑館,用昭天罰。
斷拿烏七償命 郭爺承楊大巡命查盤漳州,轉府空閑無事。
一日,在文案卷内揭出一張是人命狀辭,郭爺拿出細看: 告狀客人方文極,系徽州歙縣人,告為追究父命事。
隆慶五年八月,父方烈揭銀八十兩,來建甯府前開店。
十月,義男方興來店,寂無人迹。
訪究四鄰,皆言未到。
興歸,身奔細察,依路有蹤,惟到近府不見。
切思清廉在上,道不拾遺;至仁之邦,路吞商旅,隻得奔告爺台,乞究父冤。
上告。
郭爺看罷狀辭,即取狀在手,出廳問書吏曰:「府前有一徽州方店,如今還在此間否?」書吏禀曰:「隆慶五年正月收拾回去,彼年十月有子來告狀尋父,前阮爺見是無頭公事,亦未與他對理。
這幾年他兒子一發未見來,隻是他義男方興,還在那店中賣些雜貨。
」郭爺正在答問之間,忽見七個烏鴉飛在廳上,連叫數聲,望南而去。
郭爺曰:「好怪哉!」心中自忖:「若謀死方文極者,莫非烏七乎?」遂喚兩名捕盜施功、葛木上廳吩咐曰:「爾其與我不問城市、鄉下,但有烏七,可拿來見我。
」葛木曰:「無牌難拿。
」郭爺即标一牌,用了關防。
兩個捕盜走出府來,滿城去尋烏七,尋了一日,并無形影。
明日清早,二人出鄉,窮土僻塢,俱去問過,亦無蹤迹。
看看日晚,來到瓯甯五都箬村地方,見一人往前跑走,施功問曰:「老官往何處去的?我是府裡人,去箬村追錢糧,可帶我去來。
」那人曰:「此去箬村隻一裡路,乃是大路,公差隻管緩行,我要去得緊。
」葛木曰:「老官甚事去緊?」其人曰:「我要去叫屠戶殺豬就趕轉,恐怕天黑,故此去得緊。
」葛木曰:「屠戶甚人?」其人曰:「乃洪烏七。
」施功曰:「我正要去他家催糧。
一同前去便是。
」三人趱行,不一時間,已到烏七家中,其人叫曰:「七官在家否?」烏七聽得門外人叫,連忙出來。
其人曰:「勞七官明早我家來殺一小豬。
」說罷就行。
烏七送去出了。
轉來見兩個差人在堂上坐。
烏七問曰:「公差何來?」施功曰:「縣中王爺喚你去對錢糧。
」烏七曰:「我前日對完了。
」施功曰:「金花借辦,銀子要緊,你且明早同我去對,不要去殺豬。
」烏七曰:「便是稱銀付公差,代對也罷。
」葛木權應曰:「天光又作計較。
」烏七整酒相待,安歇。
待至天明,複整早飯吃完,烏七對出文銀三兩,托葛木代對。
施功取出郭爺牌票,對烏七說道:「我乃理刑廳差人,非是縣差,爾可就要去見他。
」烏七曰:「我與郭爺并無幹涉,何事勾我?」施功曰:「我亦不知,爾去說明便是。
」烏七聞得郭爺之事,隻得取了些盤纏,同二差到府來見郭爺。
葛木禀曰:「小的拿了三日,方才在箬村拿得烏七到了。
」郭爺曰:「帶上來。
」烏七跪在下面,郭爺曰:「爾便是烏七乎?」烏七:「小的便是。
」郭爺是他橫眉蛇目、赤發,便和此人性惡,遂問曰:「隆慶五年八月所幹之事,從直說來。
」自古說:為人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烏七聽得說八月所幹之事。
心便慌了,口中糊塗應曰:「老爺所問不知幹甚麼事?」郭爺曰:「方文極八十兩銀子乃爾幹去,又說甚事!」烏七曰:「小人山僻村嚴,朝夕隻在田中,況小人所居之地又不通大路,有甚客人在此經過?」郭爺見他言語支離,叫禁子取刑具過來,即将烏七雙手拶起,連敲數百,亦不招認。
複叫取短夾棍夾起,敲上三百。
烏七見事是實,想難脫罪,隻得招曰:「小人住居箬村,大溪水通浦城。
不合隆慶五年八月廿日晚,有客舡泊于岸下,内有方文極見舡艙狹隘上岸,小人店中借歇,秤銀買酒,小人見财起心,遂用藥酒毒死,棄屍溪中,取銀入已。
所供是實。
」郭爺見了招訴,大罵烏七曰:「你既謀了他銀兩,亦該埋葬他屍。
有此殘忍,天理何容?」遂出牌府前去叫方興來證。
方興蒙提,即到衙内。
郭爺曰:「此是殺你家主人之人洪烏七。
」方興見子烏七,切齒咬牙,罵烏七曰:「千裡做客,被爾謀死,恨不生啖爾肉!」郭爺曰:「今将烏七家産,悉斷與爾變賣歸去。
爾不要瞞昧家中小主。
」方興曰:「小主人方烈在家讀書,這店中财物盡是主人的,老主母一切委小的掌管,小人事同一體,何有瞞昧?」郭爺遂拘烏七族長到衙吩咐一番,叫将烏七家産盡行出賣付與方興,抵還前銀。
把烏七即上了闆。
判曰: 審得洪烏七箬村瞰溪開店,意貪水利。
蓋以舟客買貨急迫,得以刁睽分文,此則蚊蚋之毒,害人尤小者也。
夫何孤客借宿買酒,見财遂行毒藥,褫其命而利其有?棄屍入水,情慘蔽天。
若非舊卷現情,飛禽顯異,則文極固作溪畔怨魂,而方烈遂成蓼莪釀恨。
似此網漏之囚,合加大辟之典,家産給還原客,立按永懲兇殘。
木匠謀害二命 建安縣吉陽街五裡亭起造祖師殿,化募道人鄭法海化得四方錢财上百,雇請江西臨川木匠蕭重、王遠、易俊、阮幹二十餘人,在于亭子上搭起木廠,造作佛殿。
時乃冬十二月,出外作客之人,俱趕歸過年。
有三個客人是崇仁人,姓廖。
一個叫廖明,一個叫廖彰,是嫡親兩兄弟;一個叫廖子成,是廖明之子。
三人走到五裡亭,天已昏黑,就到亭子上借歇。
道人不肯留歇,木匠聽見鄉裡,遂留于木廠中歇。
廖子成死要拗父到吉陽街歇,廖明走倦了,便不聽子之言,廖子成公然走到吉陽街去了。
廖明兄弟入到廠中,蕭重是個頭目,素心兇狠,便叫徒弟燒水,客官洗澡,整夜飯來吃。
廖明兄弟吃了夜飯,脫衣洗澡,身上露出搭包落地,連忙來藏。
蕭重笑曰:「我等至親鄉裡,不必疑忌。
鄉親若不放心,小老代爾收起。
」廖明隻說是實,即付搭包交與蕭重。
重略提起,約有二百餘兩。
心中便生計較,叫徒弟多燙好酒與廖老官解辛苦。
廖明兄弟見蕭重勸得殷懃,遂飲得盡醉。
蕭重乃讓床與他兄弟睡,自同徒弟去睡。
廖明兄弟被酒醉了,一睡遂不複醒。
蕭重乃同幫作王遠、易俊、阮幹商量曰:「此二客人有銀一百餘兩,交與我收起,今晚他又酒醉,不如一人奉承他一斧,擡到前面松林叢中,誰人識得是我謀死?」王遠曰:「待我一人下手便是。
」走向二客床邊,一個劈一斧頭,寂無人知。
蕭重、王遠、易俊、阮幹,兩人擡一個,遂擡在前山密松林内去了。
轉來便把床鋪打掃,斧頭洗淨。
蕭重即把銀納起一半,遂打開搭包,取來平分,每人得銀三十兩。
收拾停當,時已半夜,乃各自睡去。
不惟道人不知,衆徒夥伴,無一人知得。
迨至半早晨,廖子成在吉陽王規店中,專等父親、叔叔同行,不見形影,等得心焦,複在亭子上來叫。
蕭重問曰:「爾叫甚人?」蕭子成曰:「昨夜二客在爾這裡借歇,怎麼不見起來?蕭重曰:「昨夜果有兩個客人在此借宿。
他說要去吉陽街趕兒子,因此睡到半夜,飯也未曾吃,二人背了包裹漏夜走了。
」廖子成曰:「我早起望到此時,并不見影。
」蕭重曰:「莫非趕上前去不定?」廖子成曰:「莫非果是前去?」遂轉王店吃了早飯,星忙趕上前去。
看看行到傍晚,依路問人,皆言不見。
子成曰:「他兩人不成會飛,我這等走得快,如何不見他?又曉得我身上無盤纏,焉有丢我之理?我今早在五裡亭問信,隻有道人師徒昨夜不容我歇,今日又不見他,我再去問那道人,便知端的。
」複轉五裡亭,來見法海,問曰:「我父、叔二人,昨夜甚麼時候到此,今往何方去了?」道人曰:「客官好蠻,昨夜縱有二客借歇,我那裡記得他?況我這裡屋宇又無,那裡有客人借歇?」正在辯論之間,隻見二三個樵夫在亭上唧唧哝哝說:「前面松林内,被人謀死兩個客人。
」廖子成聽說,大驚,忙到松林去看。
果見父、叔兩人殺死在地,血污頭面。
抱屍大哭一場,連忙轉亭子上報了蕭重、王遠、地方韓浩山、鄰潘自成,一同相驗已了。
蕭重是他鄉裡,廖子成即向蕭重借銀一兩,為告狀使用,權将三錢,買兩領簟圍,遮堵其屍。
遂問了道人名姓,奔入理刑廳郭爺處告: 告狀客人廖子成,系江西崇仁人,告為謀死二命事。
父廖明、叔廖彰同身,福州賣布,貨完歸家。
路經吉陽五裡亭,天黑難行,身宿吉陽,父、叔匍匐,道堂借歇,天明失伴,惡道鄭法海,陽推不曉,死屍突見前山松林,蕭重、王遠、韓浩山、潘自成見驗。
切思生入亭庵,死暴松山。
父、叔可憐遭謀,懇天撈究。
上告。
郭爺接了訴詞,從頭細看,即出牌差民壯孔程、汪雲,前到吉陽街五裡亭,拘得道人鄭法海、蕭重一幹人犯到廳審問。
衆人見拘,即同民壯一齊赴廳聽審。
道人鄭法海,懼其人命重情,恐禍累已,遂出訴狀,洗已之身。
訴狀: 道人鄭法海,系歐甯縣吉陽街人,訴為杜患事。
身幼出家,亭庵住持,化緣度口,本月二十日晚,客人三個來庵借歇,身系草庵一間,僅容一人,固辭未納。
不料天明,報客殺死前山松林,當憑地方驗證是實。
人命重大,禍必有原,預訴洗明,庶使不遭連累。
上訴。
郭爺接了訴詞,遂問道人曰:「昨夜果有三個借歇?」道人曰:「三人借歇之時,天已将黑,小的庵中難堪居住,因此不敢停留。
後不知歇在何處?今早隻見殺死松林。
」郭爺叫蕭重、王遠等問曰:「爾見客人何處借宿?」重曰:「小的離庵半裡,不是歇店。
」廖子成哭告曰:「小的昨夜與父、叔同行,行到庵邊,小的要赴吉陽大街居住,父、叔腳疼不能進前,堕落庵中,小的獨往吉陽借歇。
天明父、叔不來,尋轉庵中,道人罵我不該亂尋。
忽聽樵夫傳說松林謀死兩人,小人去看,果見松林中父、叔砍死了。
」郭爺曰:「松林離庵幾多路?」子成曰:「止一望之路。
」郭爺叫道人上來:「你好大膽,怎麼謀殺人?」鄭法海曰:「小的一人怎麼砍得兩命?」郭爺曰:「你不謀他,早上怎麼嗔他兒子來尋?好好供招。
」道人哭曰:「小人平素戒酒除葷,暴言亦不敢自口出,況敢謀人?」謀爺曰:「你不謀人,偏你就出訴狀?」道人曰:「小的慈悲存性,懶管閑事,因此洗明。
」郭爺曰:「庵中前後無人,必是你謀。
」遂把道人上了長闆,問抵償命。
道人曰:「無贓不證賊,老爺怎麼屈死小的!」郭爺曰:「你不償命,你可去收葬他屍首也罷。
」道人曰:「小的情願收葬。
」廖子成哭曰:「小的父、叔活活被人砍死,謀去布銀二百餘兩,怎麼白白罷休?」郭爺曰:「此等無頭公事,叫我郭爺填爾的命!」乃吩咐衆人都去好生與他安葬,又用好言勸廖子成曰:「死者不能複生,我這裡發銀二兩與你做盤纏歸去,來年着人載喪歸去也罷。
」廖子成隻得同一幹人去葬父、叔。
郭爺乃随差一親信家人。
扮作江西客人,雨傘包袱,望塵跟随,走到道人庵中借宿。
道人曰:「前日兩個客人我不曾接得他宿,後來客人被人謀死,幾乎累我填命。
你今要宿,我情願明燈守你到天亮,免得有甚長短。
」客人曰:「你專說此不吉利的話。
」道人乃整茶飯與客人吃。
客人問曰:「那邊甚人歌唱?」道人曰:「是江西一夥木匠代我造庵。
」客人曰:「我出去聽他唱甚麼曲。
」道人曰:「爾辛苦睡罷了。
」客人曰:「我明日隻在吉陽街去,無甚辛苦。
」遂行至木廠邊,聽得人說:「客人之事,老郭想不能究得出來。
」又一人問曰:「師父、師父,老郭曾問你否?其人曰:「未曾。
」其人曰:「如此卻好。
」客人得知于心,轉來歇了。
及至天明,道人備辦衣棺,收葬二客之屍。
蕭重及地方諸人,俱來看證。
廖子成取水洗過父、叔之屍,入殓。
客人亦向前去看傷痕,客人仔細一看,見是斧頭砍碎,再把衣服一看,見沾有幾片木屑,隻藏在于心。
星忙轉府,将始末之事報知郭爺。
郭爺曰:「此即木匠謀死無疑。
」次日又着孔和拘道人一幹人犯再審。
郭爺喝将道人重打十闆,道人曰:「小的無罪!」郭爺曰:「爾請木匠造庵,怎麼瞞我?」道人曰:「老爺未曾問及,小的不敢亂說。
果蕭重、王遠就是。
」劉頭、郭爺曰:「爾是木匠?」蕭重曰:「小的便是。
」郭爺曰:「爾說老郭想不能究得出來,這是怎麼說?」蕭重吃了一驚,正思量答對,郭爺又問曰:「師父,師父,老爺曾問你否?」此是甚麼意思?隻見蕭、王二賊,登時面色變了。
郭爺又問曰:「你那殺人斧頭,放在那裡?」蕭、王二賊強争曰:「小人是客人至親鄉裡,他若來投宿,還要看顧他,怎敢下此毒手?」郭爺曰:「還是銀子你更親,那有鄉親?左右與我将此二賊夾起,着實敲來。
」二賊尚捱刑不認,郭爺曰:「死屍身上木屑那裡來的?着實與我夾起。
」二賊熬刑不過,隻得招認: 半夜酒醉,蕭重用謀,王遠用斧劈死是實。
贓銀二百五十兩,王遠、易俊、阮幹各付銀三十兩,遺下皆蕭重獨得。
造謀蕭重,下手王遠,擡屍四人同在,餘皆不知。
郭爺即叫快拘易、阮二賊,并取贓銀到來。
孔和不一時間,拿得銀、賊俱到。
遂命各犯畫招已畢,克廉、姚、陳二氏,磕頭謝恩而去。
郭爺即判曰: 審得王際明、趙成讓買良為娼,四心盡喪,隻圖苟利肥家,不顧名節掃地。
路經壽甯,欺婦野處,計獻餅食幼童,遂賺二婦入圈,舟載洪塘,勒為賤妓,鳏人之夫,孤人之子。
毛氏驚遭虎水,姚生陡識勾闌,不思憲司,法守難逃,敢囑鄰右、妓婦妄證,若不究出周林,必難杜此惡賊。
王、趙減死,充軍山丹;窦、彭黨惡,擺站大安;二妓撥付姚、陳為婢。
克廉大能為姐申究,罰罪無私,立案存照,招報按察司。
吳旺磊算打死人命 瓯甯縣三都項龍街吳旺,三代豪富,錢糧一百五十石。
放債取利,每要對本加五,鄉中人皆怨惡詈罵。
隻有一等極窮無聊之人,要銀供給衣食,不得不吃虧與他揭借。
時有羅灘羅子義,賣米營生,攢得升合供家,有兄子仁亦要買米去賣。
一日,托保葉貴立批,借出吳旺銀九兩一錢,準作十兩,本外要加利五兩。
羅子仁要去買米,隻得忍氣受去。
誰想羅子仁一下有些時運,買米去銀七兩,載到福州去,适逢州中米缺,不消三日,變出價銀一十六兩。
就在州下買得魚貨,上到浦城去賣,又值貨貴,遂得兩倍利錢,收銀三十六兩。
除了費用,即在浦城又買米去福州賣,仍是前價,又得本利五十七兩。
複買魚貨,到建甯府來賣了十日,剛剛算得銀一百兩。
羅子仁心中大喜,連夜趕到家,将銀與兄弟、妻子看了,即買辦三牲,酬還願信。
天早請得中人葉貴來家,酒肴相待。
葉貴問曰:「爾今去了半年,生意頗得利乎?」子仁曰:「托賴洪福,也攢得四五兩銀子。
今日央你來,我把吳旺财主這項債還了他,年月雖未滿足,也對銀一十五兩。
」自同葉貴到吳宅交還前債。
吳旺出來相陪,問曰:「得利乎?」羅子仁曰:「托賴财主造化,亦攢得二三十金。
」吳旺知他得利,即取天平來對。
中人葉貴将銀對了一十五兩,吳旺說:「如何對這些?」羅子仁曰:「批字原寫加五利息,況且年月未滿,止是半年,隻該二兩五錢利息,隻是小人多得财主提攜,亦不敢論年月。
」吳旺曰:「我這裡放債,那管年月?出門便要加一日,今你得許多利錢,合該還我二十五兩,中人可再對來。
」羅子仁曰:「鄉中借債,自然隻照原批、鄉例還息,你今何得蠻來磊算,違禁取利?國有律法,私債事情,要人心服。
安可加此強橫?」吳旺被他說得無理,遂翻過臉皮,将羅子仁罵:「爾當初手無分厘銀子,一貧如洗,縱有擎天本事,亦無施展。
今得我銀做買賣,不消半年,身衣口食,一家件件充足,合該一本十利,歡喜還我。
自古錢歸算路,欠蓋□頭。
爾這欺心狗骨頭!」羅子仁曰:「我不還你,乃是欺心!前得你九兩一錢成色銀子,今還一十五兩紋銀利息,不為不多。
你要我再對,違禁取利,法外科騙,我心怎服!」吳旺大怒,便将羅子仁當面兩掌,大罵曰:「州城府縣,遠近人等,誰不來借我債?誰不依憑我算?你獨憊賴,偏與我鬧!若不打你,他日我債亦放不得!」遂喝令家仆數人,一頓亂打,打得遍身青腫,實時氣絕。
葉貴勸不能止,飛忙走到羅宅報知其弟子義。
即具狀到本縣王大尹處告: 告狀人羅子義,系九都民籍,告為土豪放債食兄事。
縣豪吳旺,家财百萬,奴仆百餘,枭勇兇謀,人人側目。
兄子仁托保葉貴,借旺銀九兩一錢,準作十兩,買米營生。
半年即還銀一十五兩。
惡嗔短息,勒要廿五兩,兄辯觸豪,喝令家僮,登時打死,氣絕身亡。
原中葉貴見證。
違禁取利,死者含冤。
私債食兄,一家泣血。
人命關天,冤情慘地。
懇天。
上告。
王大尹廣東人,貧賤出身,素惡土豪,見了狀詞,心中大怒,即差民壯聶寅、洪文承牌即到項龍街拿吳旺。
吳旺謂聶、江二人曰:「羅子仁兄弟竊盜我家财物,被我家小厮捉獲,黑夜登時打死,但不曾禀官,何曾是為私債打他。
」遂整酒飯,相待來差。
次日早到縣,即寫了訴狀。
投到: 訴狀人吳旺,年甲在籍,訴為燭誣事。
慣賊羅子仁,竊盜害人,一鄉不容。
本月初三日,夜潛入室,偷盜财物,仆見捉獲,當即打死。
不料賊弟羅子義,捏告違禁取利情由诳台誣陷,人命至重,賊害難禁。
仆止黑夜殺賊,未嘗白晝毆人,籲天詳燭,蟻命沾恩。
王大尹接了訴詞,詳閱一番,即拘原、被、中人對理。
羅子義哭訴:「小的哥郎,借他成色銀九兩作十,已賠加一在内,不滿半年,憑中還他一十五兩。
這等重息,怎麼當得?」吳旺勒要二十五兩,哥郎心中不甘,觸犯了他,一時被他打死。
望爺爺作主詳究。
」吳旺曰:「小的雖有分毫剩銀,未借與他。
羅子仁兄弟鄉間為賊,衆所共知。
前日挖穴偷盜,誰不知小的捉賊,律法雲『半夜入人家,登時打死勿論。
』況小的現有牆穴見證,爺爺可審四鄰。
」誰知吳旺已先用銀四十兩,買囑四鄰興郎、金五郎遊申、謝本來證。
王爺複出牌,俱得四鄰來到。
王爺曰:「你是吳旺鄰右?」陶興郎曰:「小的四人俱是。
」王爺問曰:「前日吳旺打死羅子仁是真否?」陶興郎曰:「打死是真。
」王爺曰:「怎麼打死?」陶興郎曰:「那時半夜後些,小人俱已睡去,夢中隻聽得喊叫拿賊,小的連忙起來,隻見賊已打死,小人俱來看視,認得是羅灘羅子仁。
小人隻說吳旺天明必在爺爺台告明,不想他未告明,合得應死不該擅殺之罪。
」遊申曰:「羅子仁是小的母舅,他雖竊盜,乃是初犯,亦不該死。
望乞老爺問他償命。
」吳旺忙叫屈曰:「羅子義與遊申俱是賊黨,買他偏證。
」羅子義曰:「小的一貧徹骨,借銀是實,那裡是賊?況賊豈一人做,豈無夥伴?」王爺曰:「你哥既是做賊,被他打死,亦隻問得他一個擅殺之罪。
」羅子義見王爺不準他告,便指吳旺罵曰:「你這活強盜,用錢囑托官府,買倒鄰右,屈死我哥,我恨不得咬你的肉!王爺聽你,上司還有府道司多少衙門,終不然你都去買得他聽你說話!」王爺見羅子義把言語沖撞他,怒将起來,喝令把子義打十五闆,趕出不理。
羅子義無計可施,思量如今隻有郭四府老爺明決,即寫過狀,徑到理刑廳告: 告狀人羅子義,系瓯甯縣九都民,告為買囑人命事。
兄貧,揭借虎豪吳旺本銀九兩,半年還本利一十五兩,豪要廿五兩,兄辯遭嗔,當被率仆群打,登時氣絕。
豪囑鄰右衙門,本縣不為做主,反問半夜偷盜該殺。
白晝活活打死,私債扭為竊盜,晝夜懸隔,債賊異情。
乞拘原中葉貴,立辨冤誣。
上告。
郭爺看了狀辭,叫将羅子義收監。
行牌即下縣中,提得吳旺一幹人犯來到館中。
便叫:「吳旺私債殺人,誣善罔衆,該得何罪?」吳旺即懷中扯出訴狀,呈上: 訴狀人吳旺,系瓯甯縣三都民,訴為刁賊賴騙事。
富遭人怨,賊計百端。
本月初三夜,被賊掘開房壁,盜出籠箱,仆見逞怒,失手打死。
當喊鄰右明證。
羅子義同惡相濟,捏兄還債稱冤,本縣詢明趕出,惡複虛訴賴騙。
半夜殺賊,衆目難瞞。
掩賊作債,一片罔法。
乞台殄奸扶弱。
上訴。
郭爺看罷訴狀,即叫遊申上前問曰:「吳旺取債打死羅子仁乎?」遊申曰:「羅子仁是小的母舅,向傳為竊盜,又未見真贓,不合前夜入吳旺家,挖壁入房,财物并未偷出,被吳旺仆從捉獲,喊叫四鄰,登時打死,小的近前看視,方知是母舅,悔救來遲。
彼時衆欲呈縣,吳旺說他自已承當,應死不該擅殺,乞爺爺搭救母舅初犯。
」郭爺曰:「你母舅不才,死有餘辜,隻是你該來首。
」再叫謝本上來罵曰:「你這狗骨頭,擅自殺賊,藐視官府,賊不該死,你該償命。
」謝本曰:「吳旺殺賊,他說自來首明,不幹系小的,因此小的未來呈首。
」郭爺笑曰:「未首減一等充軍,擅殺問雜犯拟斬。
」遂抛紙下來畫招。
興郎四人,見是問軍,私相謂曰:「我等隻得他十兩銀子,替他去充軍不成?他今日自已也問死罪。
就是證出人命,亦隻是死罪,我等何故做這冤家?」大家私相埋怨。
郭爺喝令畫招,吳旺辯曰:「殺賊反該死罪,殺死平人不該淩剝?」興郎等曰:「不首賊死,該即充軍;不首平民,就該雜犯?」郭爺曰:「将吳旺打下四十,興郎每人打下三十。
」皂隸如數打了,郭爺曰:「白日還債,捏為夜間竊盜,十兩勒要三倍,豈不能将銀買你為證?」叫取葉貴來問。
葉貴見提,連忙向前訴曰:「羅子仁賣米營生,托小的借銀是實,不止半年,九兩還成一十五兩,還要算他三倍,不容小的勸解,喝令群仆揪打,說道今若不加威勢将子仁打,恐怕後來鄉民為例。
不想登時打死,反嫁夜盜,一片虛辭!」郭爺叫取夾棍來,把遊申夾起來重敲一百。
「你受賂冒認母舅擅殺,減等拟徒,你這奸計,隻瞞得王爺,敢不瞞我?」你從實招來!」遊申還不肯認,郭爺叫上腦箍,與我再夾起來。
遊申受刑不過,招為:「吳旺磊債打死羅子仁之時,小的四人俱不在家,直至王爺拿問小人四個,俱得他銀十兩。
今日爺爺審出,葉貴所言是實。
」郭爺曰:「這等活強盜!你說擅殺良民就該淩遲,不首良民,就該雜犯。
今複何說?」吳旺等低頭畫招,隻叫「小的有罪,望爺爺超豁!」郭爺乃問吳旺大辟典刑,秋後議斬;興郎四人,受财妄證,拟徒五年。
羅子義領兄屍埋葬,葉貴無罪還家。
判曰: 審得吳旺以萬金土豪,肆惡無厭,鄉民屢遭蠶食殆盡。
今乃違例磊算,活活打死羅子仁反誣子仁半夜入室,偷盜财物,計圖脫網。
夫以九兩低銀,不及半年,勒騙二十五兩,此等閻王之債,連命勾去,豈止為富不仁哉!妄捏賊情,興郎等昧心受銀十兩,以擅殺賊情虛證,此正是為人須向損邊生,陽為有羅而陰實附旺也。
以日改夜,隐債駕賊,而興郎等同惡相濟,似此枭鸷,合拟如律。
争水打傷父命 建安縣湯墩湯盤,父子兄弟,曆代務農,專力田間水道。
每遇天旱,便恃父子人多,專一霸占水利,自已田畝皆要田田水蔭,禾苗豐盛。
若是别人這田,憑他旱死,亦不分水與他。
即有人小心哀告,偶或許他,倏即阻截。
此其立心甚狠毒,操行甚刻薄,蓋一鄉之虎狼,湯墩之蛇蠍也。
時有同鄉楊大目,亦種田業,其田落在湯盤田心,節次謀奪之不遂。
适值天旱,乃四下阻截水路,不容大目承蔭。
大目乃曰:「田雖上萬,水利通行。
你田要納錢糧,我田亦要納錢糧;你田要收成,我田亦要收成!均是田土,均是水利,奈何恃強倚勢阻截我水,隻圖你家飽暖,不管我家餓死?」湯盤怒罵曰:「蠢奴才,你田遠我田近,水勢必自近流到遠處;爾田少我田多,必先蔭多田而後蔭少田;你田低我田高,必先潤高田而後潤低田,皆是一定之理,那個敢來強争?」楊大目曰:「放水隻可論先後,豈可日日阻住,不許我放!你是口蜜心苦,利已損人,天眼恢恢,必定監察。
俱同是一塊土上住,你田丘丘有水,我田幹得發裂,虧你下得狠心腸,斷送我一家性命!」湯盤大怒曰:「誰是誰非,誰濁誰清,你要仔細,莫惹我打你!」楊大目說:「你便打來」湯盤遂把楊大目揪倒,一頓拳頭亂打。
大目力弱,打他不過,喊叫救命。
其父楊闵聽得,即忙奔救,口稱:「你這惡人,何故阻我兒子田水,又打傷我兒?你明日天不容地不載!」湯盤聽了楊闵之言,心中愈怒,遂罵:「老叫化!你兒子強橫與人相打,你又來火上添油,何等可惡!今日不打你,我恨氣怎消得!」乃将鋤頭頭上連打幾下,血流滿地。
楊大目無奈他何。
隻得背回家中,頃刻氣絕,冤不得伸,隻得寫狀去告。
就在大市街撞見郭爺,即攔轎跪告: 告狀人楊大目,系建安縣民,告為傷命事。
地虎湯盤,惡膽包天,橫行鄉曲,官水獨占。
稻枯食絕,身論觸毆,父闵聞兇奔救,遭惡鋤頭破腦,背歸登時身死,陳位見證。
父死家破,冤慘天昏。
叩法檢填負冤。
哀告。
郭爺接了狀子,遂即審問情由,帶轉本廳,即為準理,發牌拘拿湯盤赴府問斷。
大目見狀準了,還家。
其弟大受等三十餘人,遂擡屍首直入湯盤中堂,因便乘風,卷擄财物,打破門壁,騷擾一場。
湯盤具狀入府訴雲: 訴狀人湯盤,系建安縣民籍,訴為冤陷事。
天年大旱,本月初七日,身與楊大目争水,遭毆暈地。
石昆救證,并無楊闵在旁。
次早稱父被身打死,統集群虎弟侄數十餘人,破屋劫财,謊狀捏告。
哭思争水田間,去家二裡,惡父瞽病多年,不出戶庭半步,貧無飛石,安能打死病父?乞究根源超撥。
懇訴。
郭爺看了訴詞,遂拘原、被二犯,并兩家幹證人等,到館略審。
明日親自去到屍場,喚仟作一一檢驗,楊闵果有破腦重傷是的,理合問湯盤償命。
盤即将金銀買賄承行吏書,滞卷莫進,謀緩複審,欲待郭爺升遷,翻案告脫死罪。
大目知盤奸謀,遂複催告一狀: 告催狀人楊大目,告懇急取供招事。
爺政清明,萬民瞻仰,兇惡湯盤,打死父命,告蒙檢明緻命重傷,将經一月,未蒙複審成招。
惡錢廣用,日久奸生。
仁台早夕喬遷,冤民無處控告。
乞速取供,免遭奸計,生死感恩。
上催。
郭爺望見大目催狀,即奮然歎曰:「一時是我事多,亦必書吏按卷不呈。
若不早斷,他日我設若升去,大目怎麼争得他過?必定脫了死罪。
死者無辜,生者受罪,豈不是我誤他!」遂呼承書吏急取供招,歸結前件事情。
湯盤放刁,不肯供招,苦推人命,哭訴擄财。
郭爺複将兩家幹證研審,皆雲:湯盤打死楊闵是實,大受擄掠湯盤家财亦是實,總乞爺爺公斷。
敦爺見幹證訴說明白,即判曰: 審得湯盤虎踞一方,霸截衆人水利,恃強毆打楊大目,已為行兇。
況父楊闵親見兒子被打,奔救号冤,此亦父子常情耳。
盤胡逞兇之甚,喪其命于鋤頭乎?大受痛父身亡,統集族衆,擡屍入湯,乘機擄撿,雖曰妄舉,亦以忿虎之人,快虎見誅并而欲空虎之巢穴也。
湯盤合拟填命,大受姑罰不應。
磊騙書客傷命 建甯府大市街有一滕寵,屢代世宦,家富石崇。
生放延、建兩府,取利甚重。
專一與府、縣官員往來,恃強逼取息錢。
内中有不聽算者,即呼奴仆狠打不休,重則送官懲治。
或有逼死人命,亦隻罰得他納谷數十石;或遇對頭,他亦廣錢買囑,拒捕不赴審對。
滿城人皆号他霸王,彼亦自誇:「纏我老滕,必難脫身。
」一日,有浙江龍遊販書客人龔十三、童八十在太中寺賣書,折了本錢,托保陳正,寫批往滕寵處借出本銀二十兩。
未及一年,已倍息還足,當憑原保,立有收完票帖為照。
自後龔、童二客人,勤儉克苦,朝夕不怠,生意順遂,大有所得,遂在府前開一大書鋪。
滕寵一日府前經過。
知是龔、童二書客,見他不來禮,他便生騙心。
歸家即叫原保陳正來說:「龔十三、童八十,二人開店,生意大利,皆是借我銀為本,奈何不還我銀?屢次取讨,竟未見分毫,他是何等主意,特欲欺負我耶?」陳正曰:「當日他就還了,是我寫完批,大官人怎麼又取?」滕寵喝曰:「你得客人銀子,故此代他争辯。
」陳正曰:「憑你去取,我不管。
」滕寵遂呼強奴五六個,一齊往龍遊書鋪,叫家童罵龔、童二客人:「你數年錢債,屢取不還,是何道理?況得我家銀子作本,今已多趁利息,若不還我,天理難容!」龔十三答曰:「借銀未及周年,本利倍還,立有收帖存照,今何可複來索取?」滕寵怒曰:「你們借我銀為本,買書開店,今生許多财帛,負債不還,反把假收票在此抵搪。
你既還了,如何不取原日借批?」龔、童心中不服,遂與争辯起來。
滕寵乃喝令手下多人,将龔、童捉住狠打,破其頭面,折傷左股,冤屈莫伸,于是寫狀,即在清廉郭爺處告: 告狀人龔十三、童八十,系浙江龍遊人氏,告為黑騙傷命事。
緣龔、童府前賣書,舊年揭借滕寵本銀二十兩,半年倍還,收批血證。
豈惡複執借券重騙,理論觸兇,喝令家僮毒打,重傷可驗。
周傍救證,二命懸絲。
懇台親究,殄惡保辜。
上告。
郭爺準狀,即遣醫生驗明,連發五牌嚴提滕寵。
寵廣将酒食、金銀,買囑衙門、人役,抗拒不赴對理。
龔、童二人,複催一狀:催狀人龔十三等,催為抗提玩法事。
兇豪滕寵,斬打孤客重傷,醫生驗明。
五拘抗牌不到。
天台視民病苦已傷,兇惡藐官法如故紙。
身在歇家,調養無人,雇借擡歸,審理不便。
即目血髓時流,朝不保暮。
遷延屈死,上負天恩。
哭懇爺台速拘歸結。
上催。
郭爺一見龔、童催狀,心中大怒。
即刻嚴差守提,風火雷霆,十分緊急。
無計可逃,隻得赴館訴告: 訴狀人滕寵,訴為沉冤陷害事。
枭客龔十三、童八十,約借老母衣棺銀兩,過期不還,坐取觸恨,呼黨擒身,棍石亂打,渾身寸節有傷,幸得張松救歸,幾死三次。
惡反詐傷二命。
蒙牌五提,痛難起床。
死殼回生,匍匐上訴。
郭爺看了滕寵訴詞,遂拘原、被告并保人幹證,一一鞠問。
從皆受寵賄囑,偏證客人。
郭爺遂用重刑,将張松夾起,大怒喝曰:「你這一帶奸刁,私受滕寵多少銀财,買來偏證客人?若不從實說來,即夾至死亦不少放!」張松受刑不過,乃直言曰:「龔十三當日借銀為本,未過限期,已一一還訖,并無分豪少欠,滕寵親筆寫立收帖是實。
今見龔、童賣書,多獲财利。
因昨日寵在店前經過,未曾與他作禮,故持陳券索騙,磊算前債。
龔、童不服,理辯滔滔,寵心怒起,随呼手下,将龔、童扭打,破頭、折股,俱有實傷,小的不敢隐瞞。
兄原中陳正,見他欺心,因此逃去。
」郭爺曰:「我未加刑,你便不認。
」松曰:「未入府時,寵已置酒店中,哭說四五一二,實未敢受其錢财。
望乞爺爺大施恻隐超拔小民。
感戴無任!」郭爺乃取筆判曰: 審得滕寵宦虎踞市,磊債戕民,流毒鄉方,已非朝夕之故。
今乃持已償之廢券,賊無欠之良民,破龔十三之頭額,折童八十之左股,五拘不至,百計逃躲,乃又撓法之尤者也。
尚欲捏無作有,将假搪真,詐言遭打緻病,賣脫前件愆尤,讵知身無傷迹,何得口報遭冤?夫強附已于傷人之列,欲脫刑于無刑之中。
合剪刁風,拟罪如律。
張松誤飲其酒,姑免究治。
二商既受保辜,已得湯藥歸家甯養。
斷問驿卒償命 萬曆乙亥年八月,郭爺在府理事,聞報楊公四知代巡來閩,已入分水關,衆官俱要到關迎接。
郭公一日府中起馬,行至葉坊驿,天色已晚,不能前進,即吩咐衆俱去睡,明早好行。
公秉燭燭坐,忽聞窗外有女人聲音吟曰: 夜月懸金鏡,春風■錦帆。
紅花如有意,飛點繡衣衫。
女子吟罷,郭爺仔細靜聽,其女又吟曰: 旭日轉洪鈞,園林萬樹新。
畫屏朝弄色,彩檻夜移春。
巢鵲俱堪托,人家盡不貧。
獨憐寒谷底,黃葉尚疑塵。
公聽罷女子之吟,心大詫曰:「有是哉!女子何以至此?」女曰:「妾非人也!有沉冤欲訴。
」公曰:「爾試訴來。
」女即趨前,跪于燈下,泣訴曰: 告狀妾徐氏,系衢州常山縣人,父徐材選晉江罔川巡檢。
禍因辛未年九月初七日,從父赴任,抵驿安宿,驿夫楊重,見妾貌美,毒父犯妾,妾固不從,羅巾缢死,屍掩園中,淺土僅足覆面。
命官遭毒,室女含冤,陰魂飄揚,望光哀告。
女曰:「望乞爺爺詳察施行。
」訴罷不見。
郭公聽了狀辭,一夜不寐。
迨至天明,公集群驿夫庭下問曰:「五年前有徐巡檢在北京犯了重罪,逃至此間,上司着我來訪,若何人能捕獲,捉得來見官,給賞銀五十兩。
」有一驿夫向前禀回:「小人曾聽得有人已殺之矣!」公曰:「爾姓甚名誰?」答曰:「小的姓楊名重。
」公曰:「你見甚人殺他?」楊重見問得古怪,遂改口說:「小的隻聞此語,未知真否?」公大罵曰:「思奸人女,而遂殺人之父;縱一時之欲,而傷兩人之命!」叫手下選過粗闆子,将楊重打三十。
楊重受刑不過,乃哭訴曰:訴狀人楊重,系葉坊本驿驿夫。
身貧入驿作夫,曾經三載。
五年巡檢被殺,止得風聞,人命事幹重大,指殺必執實證。
巡檢雖職卑,從行諒有跟随;女父既同行,相伴不離母婢。
未有一女一父可以朝夕相随,驿夫一人應難行刺。
乞爺爺囑冤,死生佩德。
上訴。
郭爺聽了訴辭,大怒曰:「這賊骨頭,不打不招!」叫将夾棍夾起。
楊重曰:「小的不知來曆,莫說是夾,就是加刀,小的情願伸頸,此事決不敢招!」郭爺叫隻管夾起。
敲了一百,楊重隻是不認。
郭爺曰:「這奴才總是該淩遲!與我再打三十,拶起來。
」楊重隻說郭爺也是風聞,又無對證,隻是熬刑不招。
郭爺曰:「你貪他女貌,毒死他父,女不從允,羅巾自缢,葬在園中淺土,爾尚來辯!楊重聽得郭爺說出真事,自知理虧,隻得供招。
郭爺遂判曰: 審得楊重以積年淫棍充當葉坊驿夫,瞰徐巡檢父女兩口入驿,身無仆從,悅女貌美,遂毒父命,女抗節自缢,父旅魂銜冤。
依依淺土,兩命誰歸?一點遊魂,燈前訴屈。
似此縱欲吞雲,合拟淩遲處死。
仰地方具棺改葬徐材父女,庶使冤魂不遭沉滞。
立案解府,地方免罪。
第二卷 遊旆謀毒三命 政和縣五都徐村有遊旗、遊旆、遊兄弟三人,藉祖父餘蔭,家業巨萬,富饒堂室,田連阡陌。
但遊旆年雖第三(二),立心甚毒,每行利已損人之事。
雖憑族長分家,往往欺兄本分,田産要取附近,承蔭房屋,要取高大精潔,衣服器皿,要取華麗新美,凡一切家中動用,俱要占哥弟便宜。
遊旆心下猶不自足,乃與其子遊志高商議曰:「我欲盡取大伯伯之家,你有何計可以一網打來?」遊志高曰:「你(我)伯尚有哥哥遊志廣、侄兒遊自成,一家三人卓然,奈何能盡取得?」遊旆曰:「事由人幹。
若人好計策,莫說三口,即三十口亦不難于置之死地。
」志高曰:「若欲謀他家業,必應先毒伯伯,後毒死哥哥,又毒死侄兒,方能斬草除根,方能奪其家業,況又有小叔遊,亦要擺布他,方可成事。
若有一個不死,他日我等必難存濟。
」遊旆喜曰:「我兒實有機謀。
」遂日夜侗候遊旗動靜。
一日,遊旗往田中耕田,婢女送飯并攜老酒一罐,行至無人去處,遊旆故意叫婢女後面路上代他接耕田飯來。
其婢放飯在路,遊旆見婢去遠,遂将毒藥傾在酒内,向後來接婢飯。
婢仍攜前飯,與主人去吃,遊旗耕田辛苦,即先取酒來連吃數碗,不覺肚中又餓,毒藥發作,遍身發熱,望塘中去浸,登時死于塘中。
婢隻說酒醉投水,連忙來報家中。
旆、諸子侄俱來痛哭,具棺收殓,誰知此是遊旆毒死。
過了數日,遊旆似覺略有風行草偃,在外言三語四,遊旆知得心中深銜。
一日志廣偶得傷寒,遊旆曰:「傷寒亦是大病,雖(也)要請醫服藥。
」志廣遂着家人,請得縣中劉醫士來家醫治。
服藥數貼,其病少愈,劉醫士曰:「爾病漸漸要好,我家中有事要歸,明早我叫小介,再送兩貼藥來,便可斷根。
」說罷辭去。
遊旆遂置毒藥手中,及至天明,在總路去等,果見間醫士送得藥來。
遊旆曰:「此藥是我家去的?」小童曰:「是也。
」遊旆接過手來,開包一一看過,遂将毒藥盡放在内,仍舊包了。
」小童送到遊志廣家,辭别歸去。
志廣煎藥服去,一時毒發,遂不可救。
遊旆見侄已死,乃假裝怒曰:「劉郎中素号明醫,百無一誤,今獨醫死志廣,必有緣故,我想此必遊那畜生,欺奸侄婦陳氏,故串醫人毒死志廣。
不然,何其死亡如此之速,有此異事?淫人妻子,毒人丈夫,我必代為伸冤!」遂寫狀往縣中洪大尹處去告: 告狀人遊旆,告為代侄伸冤事。
惡弟遊,禽獸邪行,穢污閨房,調奸侄婦陳氏至稔,恐侄志廣聞知不便,乘伊傷寒,遂買串醫士劉一梁,毒死志廣。
冤囗囗天,骨肉相殘,人倫大變。
乞天究治,存囗沾恩。
上告。
然志廣之死,實系遊旆用藥,乃嫁禍于遊耳。
且又密囑其子志高,包藥于糖餅内,再毒廣子自成,意欲斬草除根耳。
自成不食,故誤殺其家僮,通族尊長,舉皆知之,莫不忿恨遊旆,且罵曰:「至親手足,安可以如此狠毒?既害其父又害其子,猶欲害其孫,何等過當!我和你若不舉首,則惡暴日甚,冤鬼悲号。
凡有人心,不可坐視!」遂召集一族三十三人連名,于洪爺台下出首: 首狀人遊忠、遊恕等,系五都民,首為不公不法事。
族惡遊旆,兄弟寇仇,操戈入室。
先年與兄遊旗争财不和,密謀毒命。
又虎吞幼産,毒死旗子志廣、孫自成,反陷遊抵罪。
夫遊既恤其孤,安有殺孤之理?遊旆既殺其父,豈無殺其子之心?三代兩父子,俱各埋冤;一族百男婦,莫不切齒。
況今田産入囊,複欲陷同死。
黑夜冤魂号天,白晝怨聲載道。
懇乞天台,鋤強翊善,感德無涯。
上呈。
洪爺接子狀辭及首詞,遂拘原告及通族人等,一一細加推究,皆曰:「虎不食子,狼不殘親。
遊旆父子隻知有田業,不知有骨肉。
望爺爺憫察。
遊本以憫孤恤侄,觸怒遊旆,遂誣陷奸謀,然皆虛情。
乞寬恩蘇釋。
」遊旆見衆俱壓倒他,遂哭訴曰:「長兄當父,幼弟當子,父子縱是無狀,必不忍食父而吞子,況難得者兄弟,易得者田地,焉有輕其難得者,而重其易得者?乃低頭受刑。
」并不供服。
洪爺又恐遊旆特立而為人所共惡,難好決問。
遂寫申文,把遊旆一幹人犯,遂解入刑館郭爺處參詳。
郭爺看了申文,心中已有了然,遂喚遊忠上前,問曰:「遊旆父子謀兄家财,喪他父子三口,果是真否?」遊忠曰:「毒兄水死,侄病加砒,毒孫誤中其仆。
」郭爺曰:「遊亦旆親兄弟乎?」遊忠曰:「系同胞共乳。
」郭爺曰:「旆死哥哥一家,已自遂志;幼弟遊未死,兄家豈不二人平分?」故毒行于兄而奸陷于弟。
此騎虎之勢,安得放下者也?」遂喝令皂隸,将遊旆父子每人重打四十。
遂舉筆判曰: 審得遊旆與兄遊旗争财,骨肉冰炭,用藥毒死,立心奸險,當時一家,疑已不決矣。
今又毒殺兄子志廣,則兇謀欲蓋彌彰,反誣幼弟與侄婦陳氏通奸,串醫士劉一梁藥死,此籠絡一家,一舉兩利之計也。
況又日囑男志高,糖餅下毒,害志廣之子自成,是欲剪草除根,絕其血脈耳。
幸而自成不食,誤殺其仆,此天意耳!在不絕善人之後也。
夫遊旆既殺其父,又殺其子,曷為又殘害其孫,并陷遊死于非命?此等極殘極忍,雖蝮蛇窮奇之心,未有若此之甚也!合拟淩遲,法所不赦。
其子志高仍拟同謀,律例取供。
遊本系無辜,陳氏奸情殘假,一梁之藥無毒,毒出遊旆,旆無逃刑。
遊旆家财,悉斷與遊、遊自成掌管。
立案存照,以儆将來。
強僧殺人偷屍 瓯甯縣鬥峰寺有一極富僧官柯一空,田産家财,不止數千。
四鄉租谷甚多,少人催取,處處佃戶,延挨都不完足。
一日,縣中催納錢糧,缺少銀兩,一空思曰:「各處佃戶,租俱未完,錢糧把甚來納?不得不下鄉去取租谷。
」由是遂往茶埠問佃戶黃質、黃樸算明數年租谷。
除交還之處,尚欠三百餘石,一空怒罵曰:「爾年年種我田,拖欠我租谷許多,坑我無銀納糧,受官府催逼,天理何存?今年算明前後新舊租谷,一一要完。
再若延捱,定行告官,決不輕放你!」黃質曰:「田中無谷,教我那裡讨來?憑你去告!我也有口,決不該死■」一空大怒,罵曰:「你白得田種,自在無憂。
我替爾賠錢糧,又替你承闆子,天下有這道理,教我這氣怎消?」劈頭把黃質揪翻在地,亂打一頓,登時嘔血身死。
一空還說假死,又踢兩腳。
黃質妻子見丈夫打死,哭做一團。
兄弟黃樸自外而歸,見哥子死在地上,乃大罵曰:「這秃驢敢如此無狀!就是拖欠錢糧,亦不就該打死!況你隻是寺中舍來的租田,又值這幾年荒旱,自古租糧無利,你來累算,活活打死我哥子。
若不告你,這冤怎麼得申?」寫下狀子,聞得楊大巡巡至建甯,遂至察院投告: 告狀人黃樸,系建安縣七都民,告為活活打死兄命事,痛兄貧懦,佃田度活,冤遭孽僧柯一空,十月初二來家取租,嗔兄酒馔不厚,打碎盤桌。
兄辯觸孽,逞兇揪打,登時吐血身死。
鄰裡範清見證。
乞委廉能槍填,籲天哀告。
楊大巡見是人命重情,遂準了黃樸狀辭,即批仰本府理刑廳郭推官,問明解報。
此時柯僧官聞得黃樸出門告狀,知他家是兩個婦人,遂統惡僧一群,扮作強盜,黑夜明火持槍,驚得兩個婦人走了,遂将黃質屍首,偷入寺中園内,埋在兩個大樹下,寂無人知。
自以為人命無屍可驗,決難問我償命。
遂寫訴狀亦到大巡處訴:訴狀僧綱司僧人柯一空,年籍在牒,訴為圖賴事。
僧幼離俗,素守清規。
冤遭地虎黃質、黃樸,轄佃僧民三十九畝,屢年捱欠租谷三百餘石。
十月初二,往算租銀,完納錢糧,适質病危,後來身故,與僧無幹。
豈惡弟黃樸,頃立枭心,圖騙租谷,懸捏人命,賴陷僧身,乞調檢驗,有無傷害,真假立分,租銀不緻圖賴。
上訴。
楊大巡準了柯一空訴狀,亦批郭推官問報。
柯一空既準訴狀,遂自赴理刑廳郭爺處報到,郭爺遂拘黃樸對理。
黃樸哭訴曰:「孽僧活活打死兄命,情慘黑天,乞爺爺做主。
」一空曰:「惡佃圖騙租銀,賀(嫁)陷人命,天理何在?」郭爺叫皂隸把一空夾起,重敲一百,讓他招來。
一空曰:「那日小的到他家取租,黃質病重在床,不曾見面,焉能打死?若有重傷,乞調死屍一檢,情願小的填命,死而無怨!郭爺遂發牌,吊屍檢驗。
黃樸曰:「小人前日往察院告狀去了,黑夜被孽僧裝做強盜,偷去兄屍,不知棄在何處?他故以調屍檢驗以辭。
既打死兄命,又盜去兄屍,似此立心,奸毒猶甚!乞爺爺詳察。
」一空辯曰:「既是死屍,日夜人都燒香不絕,小的何能偷得?全是假詞。
」黃樸哭曰:「村居小戶,小的出來,止有兩個寡婦在家,安能守得屍住?況他那晚明火執搶,小的妻、嫂隻說強盜,連忙逃躲不暇,又敢顧屍?」郭爺聽此兩家辯論紛紛,乃提四鄰居民及幹證來問。
華房、柏森皆說離黃樸家■遠,不知誰人盜去黃質屍首。
郭爺複将一空夾起,隻是固争不認。
華房、柏森亦遭拶夾,亦不肯認。
郭爺叫把犯人通監起,遂退入後堂,焚香禱告上蒼。
一夜明燭後堂,坐以待旦。
時當半夜,一時桌上隐幾而卧。
耳邊忽覺人報四句詩曰:屬耳垣牆不見天,鬥峰寺裡是神仙。
人間莫道無明報,新土離離舊草添。
郭爺聽了詩詞,忽然醒覺,複對天拜曰:「此乃神明告我這場人命也。
」早起即命吏書、門皂人,親自往鬥峰寺一遊,假言要谒伽藍。
一路心中自忖:這四句詩詞,下三句皆易曉,隻首句解意不到,及入寺中,衆和尚迎接坐于觀音堂,吩咐衆人外面俟候。
公乃焚香禮拜而禱之曰:「本職奉命察院明文,為問黃質人命。
無屍可檢,事體難明。
聞有神人語詩四句,隻有首說『屬耳垣牆不見天』。
觀音娘娘顯靈顯聖,若是屍在竹牆園中深處,乞求三個陰■。
」公擲下三次,果皆三個陰■。
公乃心中自喜,辭了觀音,出外茶飯,複登觀音閣上觀望,果望見寺後有一大園,兩邊俱是修竹圍住,茂盛遮蔽天日。
公曰:「屍在其間矣!」即下閣要往後園觀看,衆僧曰:「後園污穢不堪龍步。
」郭爺曰:「神得之矣。
」遂叫門皂跟随,徑自入到牆竹之間。
仔細一看,見前面竹下一團爛草之下似有新土。
叫皂隸揭去其草,果是一個新墳,遂叫仵作掘開,便帶黃樸來認,果是他哥子。
黃樸抱屍大哭,郭爺遂命檢驗,果有重傷。
即将一空重打八十,又将葉、柏二人打三十,問他接子一空幾多銀買囑。
二人受刑不過,隻得供言;各得他酒一席、銀五兩來證,是實。
郭爺即判曰: 審得僧官柯一空,名一奸宄,外空中實。
貪财利而惡同閻王,欺佃戶而勢如馬面。
不思田乃擅越之田,惟知租為肺腑之租;全無舍身之仁,恣行剜肉之兇;不論荒旱無收,隻知逐年疊算。
兇怒質理辯,登時打死方休。
初二受打吐血,初三早死無辜。
搶屍希圖漏網,賠證意在逃生。
茂竹牆中埋屍雖密,神明報處,拟償允宜。
一空秋後取斬,華、柏三年擺站,具由解道。
用戒孽僧。
猿猴代主伸冤 瓯甯縣八角樓下有一積年叫化,乃建陽同由橋頭方池。
隻因好賭傾家,遊手好閑,酗酒忘返,遂為鄉人所賤,難讨飯吃,乃為乞丐多年,羞愧盡忘。
乃買一猴教之,搬演作戲,人家去讨錢米。
教猴熟了。
遂别了家鄉,往府角樓下去住,日日街上弄猴。
過卻數年,腰間遂積有空銀十三四兩,年已将老。
一日,思到家去訪親眷、故人,求個結果,乃到葉坊驿鋪中借歇。
晚間買酒露出白來,被府中一民壯謝能看見,遂起枭心,多買酒來與此弄猴者同吃,假認亦是建陽人氏,在府前居住。
那方池見是同縣,一發放心吃酒,将大瓯一連飲了數瓯,不覺醉倒,就連衣服上床去睡了。
謝能見他睡得熟,即解下牽猴之索把方池勒死,腰上銀子,解将去訖。
猴見謝能勒死方池,乃跳将起把謝能滿面抓破,跳在屋上去了。
謝能待至夜靜無人,開了店門,把方池背去丢在深潭之中。
不想猴在屋上,望得分明。
謝能見天未明,亦不待炊飯望府去訖。
店家起來開店,看昨晚借宿并弄猴者俱不見影,止見猴在屋上悲鳴,似有告訴之意,店主亦不解其意。
店主呼猴下來将飯與他吃,其猴兩眼垂淚,丢飯不食,一直出門走向樹上高坐。
店主心下正在躊蹰,忽報郭爺、邵武查盤訖,從此回府在驿打中。
大猴在樹上見郭爺轎到,即跳下樹,攀住轎杠叫号不已。
郭爺帶猴入驿中坐定,隻見猴跪在案前,悲号垂淚,若似告狀形象。
郭爺曰:「爾有冤來告乎?」猴即點頭。
「爾有冤在何處?我差皂隸與你拿來。
」猴即踴躍前導。
即差兩個皂隸,随猴同去。
行至前面水邊深潭之中,用手指住水中叫号。
皂隸不敢下去。
回報郭爺。
郭爺叫猴來問:「爾曾有主人否?」猴即點頭前行,皂隸随猴到一店中,手扯主人,皂隸即帶店主人到驿。
郭爺問曰:「你是何處人氏在此開店?昨夜甚麼人在你店歇?」店主訴曰:「小的系本府臨江門人,姓徐名殿,在此開店十數餘年,隻是平易讨吃。
昨晚有一弄猴叫化在此借歇買酒吃,後有一民壯來,說是與他鄉裡,亦買酒與他兩個痛飲,後即還了小的店錢,因此未曾起來看。
隻聽得五更早,民壯叫我一聲而去。
小的天明起來,隻見其猴坐在小的屋上,小的呼他下來吃飯,他止悲鳴而不肯食,跳到樹上去了。
今日在爺爺台下告狀,想必那叫化是民壯謀死了。
」郭爺曰:「你叫兩個會遊水的來。
」徐殿即叫得兩個拿魚人來見郭爺。
郭爺叫皂隸同猴俱到深潭邊,猴向水中一指,拿魚的下至水中,撈起丐子上來,猴扯住屍身,叫号不已,郭爺亦為恻然。
徐殿曰:「昨夜正是此人。
」郭爺細驗過了,叫地方取棺木收貯,停在溪畔,發落地方諸人回去。
思想民壯既是府中,不難問出。
乃帶猴藏于轎内,回至府中,将猴收入私衙。
次日坐廳,乃言衙内有一坐椅,善能說話,知得人間休咎,凡城中但有不平之事,可都來問,椅自能替爾報出。
一時喧哄,城内城外,不問貧賤貴介、衙門厮役俱來看郭爺坐椅。
郭爺将椅子把錦被蒙住,擡在月台上,三推六問叫他說話,大開衙門,人都相挨而進。
郭爺私叫皂隸負猴于肩上,可在人叢中往來行走。
猴在人肩上遍尋不見,行到二門,隻見那民壯亦來看椅,那猴遂跳過在那人身上,緊緊揸住不放。
皂隸即扭進見郭爺,其猴揸住猶不肯舍,将那人耳鼻俱咬爛。
郭爺叫猴且放手,那猴遂伏在一邊悲号。
郭爺曰:「我椅已對我說,此民壯謀人,但爾衆人未曾聽得,可都散去。
」郭爺曰:「将刑具過來,先把謝能打下三十,仍将夾棍夾起,敲下一百。
」謝能見猴在面前,又見郭爺呼他名字,遂自招曰:「小的在鄉間去催糧,回到葉坊投店,不合見叫化方池腰露白銀一十四兩,遂将酒灌醉,背沉深水,惟猴脫走。
今遇爺爺電燭,不敢一毫隐瞞,所供是實。
」郭爺問:「前銀還有許多在?」謝能曰:「銀尚在身未動。
」郭爺即吩咐承行的,将此銀把四兩與方池造墳,其餘十兩,行文書到縣,叫方池親人來領去作祭祀。
謝能問抵償命,其猴釋放歸山。
猴見郭爺決斷明白,磕頭拜謝,遂大叫數聲,撞階而死。
郭爺見猴有義,亦命同葬方池墓中,立一個義猴石碑,以旌猴節。
郭爺為之立案,以垂後世。
遂判之曰: 垂缰濕草,犬馬尚能戀生;跪乳返哺,鴉羊亦全孝恩。
謝能何以人而不如禽獸乎?方池弄猴生意,其銀積之甚艱。
葉坊露白,其亦防閑少密。
謝以民壯征糧,素懷狼貪虎顧。
見财動意,即謀醉死沉屍。
豈知猴不忘主,則必不肯釋仇。
扳轎訴冤,椅言捉賊。
發銀四兩,營葬方池,餘銀十兩,親人領去作祭祀。
謝能秋後處決,猴則建節表揚。
立案刑館,用昭天罰。
斷拿烏七償命 郭爺承楊大巡命查盤漳州,轉府空閑無事。
一日,在文案卷内揭出一張是人命狀辭,郭爺拿出細看: 告狀客人方文極,系徽州歙縣人,告為追究父命事。
隆慶五年八月,父方烈揭銀八十兩,來建甯府前開店。
十月,義男方興來店,寂無人迹。
訪究四鄰,皆言未到。
興歸,身奔細察,依路有蹤,惟到近府不見。
切思清廉在上,道不拾遺;至仁之邦,路吞商旅,隻得奔告爺台,乞究父冤。
上告。
郭爺看罷狀辭,即取狀在手,出廳問書吏曰:「府前有一徽州方店,如今還在此間否?」書吏禀曰:「隆慶五年正月收拾回去,彼年十月有子來告狀尋父,前阮爺見是無頭公事,亦未與他對理。
這幾年他兒子一發未見來,隻是他義男方興,還在那店中賣些雜貨。
」郭爺正在答問之間,忽見七個烏鴉飛在廳上,連叫數聲,望南而去。
郭爺曰:「好怪哉!」心中自忖:「若謀死方文極者,莫非烏七乎?」遂喚兩名捕盜施功、葛木上廳吩咐曰:「爾其與我不問城市、鄉下,但有烏七,可拿來見我。
」葛木曰:「無牌難拿。
」郭爺即标一牌,用了關防。
兩個捕盜走出府來,滿城去尋烏七,尋了一日,并無形影。
明日清早,二人出鄉,窮土僻塢,俱去問過,亦無蹤迹。
看看日晚,來到瓯甯五都箬村地方,見一人往前跑走,施功問曰:「老官往何處去的?我是府裡人,去箬村追錢糧,可帶我去來。
」那人曰:「此去箬村隻一裡路,乃是大路,公差隻管緩行,我要去得緊。
」葛木曰:「老官甚事去緊?」其人曰:「我要去叫屠戶殺豬就趕轉,恐怕天黑,故此去得緊。
」葛木曰:「屠戶甚人?」其人曰:「乃洪烏七。
」施功曰:「我正要去他家催糧。
一同前去便是。
」三人趱行,不一時間,已到烏七家中,其人叫曰:「七官在家否?」烏七聽得門外人叫,連忙出來。
其人曰:「勞七官明早我家來殺一小豬。
」說罷就行。
烏七送去出了。
轉來見兩個差人在堂上坐。
烏七問曰:「公差何來?」施功曰:「縣中王爺喚你去對錢糧。
」烏七曰:「我前日對完了。
」施功曰:「金花借辦,銀子要緊,你且明早同我去對,不要去殺豬。
」烏七曰:「便是稱銀付公差,代對也罷。
」葛木權應曰:「天光又作計較。
」烏七整酒相待,安歇。
待至天明,複整早飯吃完,烏七對出文銀三兩,托葛木代對。
施功取出郭爺牌票,對烏七說道:「我乃理刑廳差人,非是縣差,爾可就要去見他。
」烏七曰:「我與郭爺并無幹涉,何事勾我?」施功曰:「我亦不知,爾去說明便是。
」烏七聞得郭爺之事,隻得取了些盤纏,同二差到府來見郭爺。
葛木禀曰:「小的拿了三日,方才在箬村拿得烏七到了。
」郭爺曰:「帶上來。
」烏七跪在下面,郭爺曰:「爾便是烏七乎?」烏七:「小的便是。
」郭爺是他橫眉蛇目、赤發,便和此人性惡,遂問曰:「隆慶五年八月所幹之事,從直說來。
」自古說:為人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
烏七聽得說八月所幹之事。
心便慌了,口中糊塗應曰:「老爺所問不知幹甚麼事?」郭爺曰:「方文極八十兩銀子乃爾幹去,又說甚事!」烏七曰:「小人山僻村嚴,朝夕隻在田中,況小人所居之地又不通大路,有甚客人在此經過?」郭爺見他言語支離,叫禁子取刑具過來,即将烏七雙手拶起,連敲數百,亦不招認。
複叫取短夾棍夾起,敲上三百。
烏七見事是實,想難脫罪,隻得招曰:「小人住居箬村,大溪水通浦城。
不合隆慶五年八月廿日晚,有客舡泊于岸下,内有方文極見舡艙狹隘上岸,小人店中借歇,秤銀買酒,小人見财起心,遂用藥酒毒死,棄屍溪中,取銀入已。
所供是實。
」郭爺見了招訴,大罵烏七曰:「你既謀了他銀兩,亦該埋葬他屍。
有此殘忍,天理何容?」遂出牌府前去叫方興來證。
方興蒙提,即到衙内。
郭爺曰:「此是殺你家主人之人洪烏七。
」方興見子烏七,切齒咬牙,罵烏七曰:「千裡做客,被爾謀死,恨不生啖爾肉!」郭爺曰:「今将烏七家産,悉斷與爾變賣歸去。
爾不要瞞昧家中小主。
」方興曰:「小主人方烈在家讀書,這店中财物盡是主人的,老主母一切委小的掌管,小人事同一體,何有瞞昧?」郭爺遂拘烏七族長到衙吩咐一番,叫将烏七家産盡行出賣付與方興,抵還前銀。
把烏七即上了闆。
判曰: 審得洪烏七箬村瞰溪開店,意貪水利。
蓋以舟客買貨急迫,得以刁睽分文,此則蚊蚋之毒,害人尤小者也。
夫何孤客借宿買酒,見财遂行毒藥,褫其命而利其有?棄屍入水,情慘蔽天。
若非舊卷現情,飛禽顯異,則文極固作溪畔怨魂,而方烈遂成蓼莪釀恨。
似此網漏之囚,合加大辟之典,家産給還原客,立按永懲兇殘。
木匠謀害二命 建安縣吉陽街五裡亭起造祖師殿,化募道人鄭法海化得四方錢财上百,雇請江西臨川木匠蕭重、王遠、易俊、阮幹二十餘人,在于亭子上搭起木廠,造作佛殿。
時乃冬十二月,出外作客之人,俱趕歸過年。
有三個客人是崇仁人,姓廖。
一個叫廖明,一個叫廖彰,是嫡親兩兄弟;一個叫廖子成,是廖明之子。
三人走到五裡亭,天已昏黑,就到亭子上借歇。
道人不肯留歇,木匠聽見鄉裡,遂留于木廠中歇。
廖子成死要拗父到吉陽街歇,廖明走倦了,便不聽子之言,廖子成公然走到吉陽街去了。
廖明兄弟入到廠中,蕭重是個頭目,素心兇狠,便叫徒弟燒水,客官洗澡,整夜飯來吃。
廖明兄弟吃了夜飯,脫衣洗澡,身上露出搭包落地,連忙來藏。
蕭重笑曰:「我等至親鄉裡,不必疑忌。
鄉親若不放心,小老代爾收起。
」廖明隻說是實,即付搭包交與蕭重。
重略提起,約有二百餘兩。
心中便生計較,叫徒弟多燙好酒與廖老官解辛苦。
廖明兄弟見蕭重勸得殷懃,遂飲得盡醉。
蕭重乃讓床與他兄弟睡,自同徒弟去睡。
廖明兄弟被酒醉了,一睡遂不複醒。
蕭重乃同幫作王遠、易俊、阮幹商量曰:「此二客人有銀一百餘兩,交與我收起,今晚他又酒醉,不如一人奉承他一斧,擡到前面松林叢中,誰人識得是我謀死?」王遠曰:「待我一人下手便是。
」走向二客床邊,一個劈一斧頭,寂無人知。
蕭重、王遠、易俊、阮幹,兩人擡一個,遂擡在前山密松林内去了。
轉來便把床鋪打掃,斧頭洗淨。
蕭重即把銀納起一半,遂打開搭包,取來平分,每人得銀三十兩。
收拾停當,時已半夜,乃各自睡去。
不惟道人不知,衆徒夥伴,無一人知得。
迨至半早晨,廖子成在吉陽王規店中,專等父親、叔叔同行,不見形影,等得心焦,複在亭子上來叫。
蕭重問曰:「爾叫甚人?」蕭子成曰:「昨夜二客在爾這裡借歇,怎麼不見起來?蕭重曰:「昨夜果有兩個客人在此借宿。
他說要去吉陽街趕兒子,因此睡到半夜,飯也未曾吃,二人背了包裹漏夜走了。
」廖子成曰:「我早起望到此時,并不見影。
」蕭重曰:「莫非趕上前去不定?」廖子成曰:「莫非果是前去?」遂轉王店吃了早飯,星忙趕上前去。
看看行到傍晚,依路問人,皆言不見。
子成曰:「他兩人不成會飛,我這等走得快,如何不見他?又曉得我身上無盤纏,焉有丢我之理?我今早在五裡亭問信,隻有道人師徒昨夜不容我歇,今日又不見他,我再去問那道人,便知端的。
」複轉五裡亭,來見法海,問曰:「我父、叔二人,昨夜甚麼時候到此,今往何方去了?」道人曰:「客官好蠻,昨夜縱有二客借歇,我那裡記得他?況我這裡屋宇又無,那裡有客人借歇?」正在辯論之間,隻見二三個樵夫在亭上唧唧哝哝說:「前面松林内,被人謀死兩個客人。
」廖子成聽說,大驚,忙到松林去看。
果見父、叔兩人殺死在地,血污頭面。
抱屍大哭一場,連忙轉亭子上報了蕭重、王遠、地方韓浩山、鄰潘自成,一同相驗已了。
蕭重是他鄉裡,廖子成即向蕭重借銀一兩,為告狀使用,權将三錢,買兩領簟圍,遮堵其屍。
遂問了道人名姓,奔入理刑廳郭爺處告: 告狀客人廖子成,系江西崇仁人,告為謀死二命事。
父廖明、叔廖彰同身,福州賣布,貨完歸家。
路經吉陽五裡亭,天黑難行,身宿吉陽,父、叔匍匐,道堂借歇,天明失伴,惡道鄭法海,陽推不曉,死屍突見前山松林,蕭重、王遠、韓浩山、潘自成見驗。
切思生入亭庵,死暴松山。
父、叔可憐遭謀,懇天撈究。
上告。
郭爺接了訴詞,從頭細看,即出牌差民壯孔程、汪雲,前到吉陽街五裡亭,拘得道人鄭法海、蕭重一幹人犯到廳審問。
衆人見拘,即同民壯一齊赴廳聽審。
道人鄭法海,懼其人命重情,恐禍累已,遂出訴狀,洗已之身。
訴狀: 道人鄭法海,系歐甯縣吉陽街人,訴為杜患事。
身幼出家,亭庵住持,化緣度口,本月二十日晚,客人三個來庵借歇,身系草庵一間,僅容一人,固辭未納。
不料天明,報客殺死前山松林,當憑地方驗證是實。
人命重大,禍必有原,預訴洗明,庶使不遭連累。
上訴。
郭爺接了訴詞,遂問道人曰:「昨夜果有三個借歇?」道人曰:「三人借歇之時,天已将黑,小的庵中難堪居住,因此不敢停留。
後不知歇在何處?今早隻見殺死松林。
」郭爺叫蕭重、王遠等問曰:「爾見客人何處借宿?」重曰:「小的離庵半裡,不是歇店。
」廖子成哭告曰:「小的昨夜與父、叔同行,行到庵邊,小的要赴吉陽大街居住,父、叔腳疼不能進前,堕落庵中,小的獨往吉陽借歇。
天明父、叔不來,尋轉庵中,道人罵我不該亂尋。
忽聽樵夫傳說松林謀死兩人,小人去看,果見松林中父、叔砍死了。
」郭爺曰:「松林離庵幾多路?」子成曰:「止一望之路。
」郭爺叫道人上來:「你好大膽,怎麼謀殺人?」鄭法海曰:「小的一人怎麼砍得兩命?」郭爺曰:「你不謀他,早上怎麼嗔他兒子來尋?好好供招。
」道人哭曰:「小人平素戒酒除葷,暴言亦不敢自口出,況敢謀人?」謀爺曰:「你不謀人,偏你就出訴狀?」道人曰:「小的慈悲存性,懶管閑事,因此洗明。
」郭爺曰:「庵中前後無人,必是你謀。
」遂把道人上了長闆,問抵償命。
道人曰:「無贓不證賊,老爺怎麼屈死小的!」郭爺曰:「你不償命,你可去收葬他屍首也罷。
」道人曰:「小的情願收葬。
」廖子成哭曰:「小的父、叔活活被人砍死,謀去布銀二百餘兩,怎麼白白罷休?」郭爺曰:「此等無頭公事,叫我郭爺填爾的命!」乃吩咐衆人都去好生與他安葬,又用好言勸廖子成曰:「死者不能複生,我這裡發銀二兩與你做盤纏歸去,來年着人載喪歸去也罷。
」廖子成隻得同一幹人去葬父、叔。
郭爺乃随差一親信家人。
扮作江西客人,雨傘包袱,望塵跟随,走到道人庵中借宿。
道人曰:「前日兩個客人我不曾接得他宿,後來客人被人謀死,幾乎累我填命。
你今要宿,我情願明燈守你到天亮,免得有甚長短。
」客人曰:「你專說此不吉利的話。
」道人乃整茶飯與客人吃。
客人問曰:「那邊甚人歌唱?」道人曰:「是江西一夥木匠代我造庵。
」客人曰:「我出去聽他唱甚麼曲。
」道人曰:「爾辛苦睡罷了。
」客人曰:「我明日隻在吉陽街去,無甚辛苦。
」遂行至木廠邊,聽得人說:「客人之事,老郭想不能究得出來。
」又一人問曰:「師父、師父,老郭曾問你否?其人曰:「未曾。
」其人曰:「如此卻好。
」客人得知于心,轉來歇了。
及至天明,道人備辦衣棺,收葬二客之屍。
蕭重及地方諸人,俱來看證。
廖子成取水洗過父、叔之屍,入殓。
客人亦向前去看傷痕,客人仔細一看,見是斧頭砍碎,再把衣服一看,見沾有幾片木屑,隻藏在于心。
星忙轉府,将始末之事報知郭爺。
郭爺曰:「此即木匠謀死無疑。
」次日又着孔和拘道人一幹人犯再審。
郭爺喝将道人重打十闆,道人曰:「小的無罪!」郭爺曰:「爾請木匠造庵,怎麼瞞我?」道人曰:「老爺未曾問及,小的不敢亂說。
果蕭重、王遠就是。
」劉頭、郭爺曰:「爾是木匠?」蕭重曰:「小的便是。
」郭爺曰:「爾說老郭想不能究得出來,這是怎麼說?」蕭重吃了一驚,正思量答對,郭爺又問曰:「師父,師父,老爺曾問你否?」此是甚麼意思?隻見蕭、王二賊,登時面色變了。
郭爺又問曰:「你那殺人斧頭,放在那裡?」蕭、王二賊強争曰:「小人是客人至親鄉裡,他若來投宿,還要看顧他,怎敢下此毒手?」郭爺曰:「還是銀子你更親,那有鄉親?左右與我将此二賊夾起,着實敲來。
」二賊尚捱刑不認,郭爺曰:「死屍身上木屑那裡來的?着實與我夾起。
」二賊熬刑不過,隻得招認: 半夜酒醉,蕭重用謀,王遠用斧劈死是實。
贓銀二百五十兩,王遠、易俊、阮幹各付銀三十兩,遺下皆蕭重獨得。
造謀蕭重,下手王遠,擡屍四人同在,餘皆不知。
郭爺即叫快拘易、阮二賊,并取贓銀到來。
孔和不一時間,拿得銀、賊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