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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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爺令廖子成領銀歸家,即将四賊每個各打四十,釘了長闆,解道定罪。

    道人、諸幹證無幹,皆放歸家。

    具由解道。

    判曰: 審得廖子成父、叔三人,以黑夜匍匐,投店失伴,木匠蕭重以鄉裡留宿,蓋以他鄉故知故也。

    見财動謀,灌醉行殺,而遺其屍于松林。

    又以木廠人不見其來,而半夜人不識其去也,子早尋父,自宜波及道人。

    若不遣人默訪其語、默驗其傷,幾何而不兔脫雉羅乎?斧痕、木屑、老爺之問,其殆天厭兇德,而不滅其真贓乎?蕭、王合加極刑,易、阮拟就大辟。

    銀給廖子成,道人鄭法海并諸幹證,釋放。

     井中究出兩屍首 建安富沙廟前有一賣棺材客人葉幹,乃連城人,立心奸險,極貪極殘。

    住在城外,專一謀害孤客。

    适有浙江開化客人方瀾,販得色綢兩擔,價值百餘銀子,來店借歇。

    已是二更時分,城門俱閉,無人看見,挑夫放下轉大洲去了。

    葉幹見其财物重大,即設酒肴,盡心勸醉。

    方瀾行路辛苦,已喜飲杯壯神,乃開懷痛飲,遂成大醉,不省人事。

    葉幹即将客人勒死,丢屍後園井中,絕無人知。

    兩年後仍有開化一客人,亦姓方名廿五,少年人物,心卻乖覺,裝載各樣貨物,到建甯發賣,在富沙廟左邊,滕清一店中安下。

    一日賣貨,看見對門裁縫店有一婦人,生得十分美麗,芳容可挹。

    方廿五問店主曰:「此是何人妻子?」滕清一曰:「此是邵武縣裁縫,施明妻子江氏。

    這施明極是好手藝,做好衣服。

    」方廿五得知于心,色欲不能禁止,乃多買羅緞綢絹,來店便請施明裁剪。

    來做款待甚厚,相語中絕不涉及女色。

    但綢絹等項若有剩的,辄曰:「師父家有令政,可拿去做鞋面,我客中無用他處。

    」施明十分大悅,但遇時節,亦得常常來往飲酒。

    一日,思慕江氏不得就手遂染相思,其病甚重,各處帳目便不能去收取,乃寄書回家,叫父親方廷來店管帳。

    此時,施明卻有兩月未到方廿五店内,一聞其病,遂往店中來看其病。

    廿五曰:「賤疾久纏,日夜思兄,少叙心話。

    今日得見,實是萬幸!」施明曰:「有何心話,但說不妨。

    」廿五曰:「小弟此病除是兄肯醫治,方能安痊。

    不然絕不可救矣!」施明曰:「小人原不知醫,如何能救?」廿五曰:「隻兄肯救,其病不能。

    」施明曰:「但我幹得的事,無不盡心,況且執事,常常照顧小人生意,恩德非小,豈有不從之理!廿五曰:「感兄肯救賤疾,權奉白銀十兩為開手謝儀。

    待病安痊,還當厚謝。

    」施明曰:「小人本不知病體,怎敢受此銀子?」廿五曰:「爾隻歡喜受過,我方敢說病症。

    」施明乃拜而受之。

    廿五即下床跪曰:「我病非為别的,隻因相接令政,妄想成此症候,心中不能放下。

    公肯惠賜一宵衾枕,則虛火自消,始可服藥。

    」明思之良久,乃徐應曰:「我心固不敢辭,但不知房下意思何如?」廿五曰:「兄既不棄,諒令政亦必從夫。

    」施明曰:「我試歸家達之。

    」施明到家,佯為不悅之色,默坐不語,江氏向前問曰:「爾往日回來歡天喜地,今日何事煩惱?」施明曰:「今日有一事難對爾說。

    」江氏曰:「夫婦一體,說之何妨?」施明曰:「今早我去看方客人病,他說隻為愛上你不得相見,故染此相思病症。

    要你同宿一宵,方可救得。

    已奉紋銀十兩在此。

    我念主顧,一時誤許了他,但未如你意何如?」江氏曰:「方客官本是個少年君子,且得他照顧甚多,今日病危,救他亦是一場陰骘。

    況他盡禮求合,原非妄自行奸。

    你既有心,我當從命。

    」施明得了妻之言,遂往方店報知,納定今宵相會。

    廿五得了約期,心中不勝歡喜,病遂減去一半,隻得日晚,便去成親。

    誰想到晚,适逢父親方廷家中到了,廿五不敢離身,遂失其約。

    施明是夜往别處去了,江氏在家遂修飾晚妝,明燭整馔,專候方客。

    等到二更,遂倚門懸望。

    對門有一漆匠甘燃,乃福州人,窺見江氏,遂暗藏一把刀,向前戲之曰:「更闌夜靜,娘子倚門等甚相交的?」江氏大罵曰:「守我官人,你休胡說。

    」随即進去,甘燃即跟到房内,笑曰:「你丈夫今晚在大洲耍去了,斷不回來。

    我今來陪你同宿一宵,永不敢忘大恩。

    」江氏曰:「死畜生敢如此大膽!明日官人回來,決不輕放過你!」甘燃曰:「你不從我,我便殺你!」江氏曰:「你殺來我看!」甘燃恨其不從,遂将江氏一刀砍死,割落頭來,走出門前。

    燃素恨葉韓不肯把棺材賒與他埋父,遂把頭吊在葉幹門首鋪上。

    葉幹早上起來大驚,忙取其頭丢在後園井中。

    寂無人知。

    及到半早時候,施明歸家,見妻被殺,頭亦不見,大哭大恨,遂往廿五店中哭曰:「你心這等狠毒,要我妻子救命,緣何把他來殺死,頭亦不留?」廿五全不知情,連忙辯曰:「我昨晚因家父到了,相陪至今,并未曾往你家來,奈何冤屈殺人?」方廷八亦辯曰:「小兒昨夜伴我,頃刻未離左右,怎麼說他殺爾妻子?」施明大罵曰:「必是他這老賊,恨子因我妻緻病,故殺我妻,以絕子之望想!」遂寫狀往邵太爺處去告: 告狀人施明,系邵武縣人,告為活殺妻命事。

    淫惡方廿五。

    嫖賭飄蕩,窺妻姿色,無計成奸,積思成病。

    伊父方廷,深懷忿恨,本月十九夜,挾刀瞰身出外,潛入妻房,砍頭匿無蹤迹。

    乞天究還妻頭,斷惡填命。

    激切上告。

     方廷聞告,心中十分憂慮,深責廿五曰:「爾不能務本,又不能保身,今又累及為父,你心何安?」施明告此大狀,爾将何以對理?」廿五被父大罵,乃不得已,隻得帶病入府訴狀。

    訴狀: 客人方廿五,系浙江開化人,訴為辨冤事。

    痛身孤客,病害相思,用銀十兩,買施明妻江氏救病,約以夜會,尚未出門,适父方廷遠到,未敢赴約。

    當夜明妻不知何人砍死,盜去頭首,嫁禍身父。

    哭思子買奸情,豈容父識?奸情既遂,安忍殺人?懇天洞燭冤情,生死感恩。

    叩訴。

     邵府尊準了方十五訴詞,遂出牌拘原、被(告)赴審。

    施明曰:「我妻從來無有外交,左右鄰裡,人人通知,隻因廿五貪妻成病,将銀十兩私求買奸,妻身既污,妻命又喪,妻首無存,非廿五恨殺我妻,必方廷懷怨,下此毒手,安能推得他人?」廿五亦曰:「我若恨殺他妻子,當在未遂謀之先。

    今日既明白将銀買爾夫婦,何故又去殺他?況此私情,我父初到,怎得遽知?殺爾妻者,必是仇人。

    」邵府尊乃究左右鄰人,衆幹證皆曰:「此婦素無外交,不知何人殺死。

    即廿五買奸之情,當初亦隻施明自知,他人全未識得。

    」邵府尊曰:「此婦平素既是平生清潔,又無外交,獨廿五買奸,必是廿五害他性命。

    好将頭來還他,免得受刑。

    」廿五泣曰:「他人殺死他妻子,我那裡去讨頭來還他?」邵府尊曰:「你不招認,叫将夾棍夾起來!」廿五死也不認。

    邵府尊曰:「且将監候再問。

    」到了一載,适楊大巡委郭四府清理刑獄,方廷乃置酒邀施明飲曰:「我兒與爾平素相好,決不忍害你令政!今你令政死者不能複生,不如擇個上等的女子,我出禮銀與你續弦,你去府中遞一息狀,放我兒子出來也罷!」施明應允,果到府遞息狀。

    适郭爺到堂,傳衆囚去審。

    見施明息辭,遂不許息,乃曰:「人命至重,何可容息?我當為爾鞠問明白!即發牌拘其鄰右問曰:「婦人平生不與人通情,獨許廿五買奸,則殺之者必廿五也。

    定拟填命!」即将廿五重打三十收監。

    随差皂隸周泮曰:「爾去街上密訪,看有誰人說廿五死罪冤枉,即拘來見我。

    」周泮上街去,見人人皆雲:「此婦被殺不明,又失去了頭,若謂非廿五殺他,彼夜又無他人,着實可疑可怪。

    」甘燃有一徒弟問曰:「廿五問成死罪,不知當否?」甘燃喝曰:「莫管閑事,隻管做你的漆,世上屈了多少人?」周泮聽得甘燃罵徒弟,即把甘燃拿見郭爺。

    郭爺遂命周泮取重夾棍過來,将甘燃夾起。

    大罵曰:「施明妻子分明是你強奸不從,殺傷其命,砍去其頭,你好從實招來!」甘燃硬受其刑,口叫平白冤枉。

    郭爺曰:「方廿五不合買奸,我故打他三十,豈真問他填命?你今快把婦人頭出。

    不然活活夾死你!」甘燃情知理虧,又受刑不過,隻得招曰:「委實當初是我見他倚門待人,我不合持刀趕去調奸不從,因此殺了。

    其頭彼時挂在葉幹鋪上,後來不知丢了何處。

    」郭爺即差周泮,拘得葉幹來審曰:「去年七月十九夜,甘燃殺死施明妻子,将頭挂在你的鋪上,你埋在何處,從直說來,好問甘燃死罪。

    」葉幹見說甘燃殺人,與他無幹,一時忘記自已謀死方瀾,屍首亦丢在古井,遂直應曰:「當日侵晨,見一婦人頭吊着鋪上,恐有禍患,悄悄丢在後園古井。

    」郭爺遂差仵作下井取頭。

    不想先取一付頭骨,後取一付全屍,一齊回報郭爺。

    郭爺見了,先驗施明妻頭明白,後随問葉幹曰:「此全屍必定是你謀殺的,果是何州、何府人氏?何年、何月、何日下手?一一招來,免受刑法!」葉幹心虧,曉得冤債來到,便一直招認曰:「前年三月間,開化緞客方瀾,黑夜挑兩擔羅緞到我店中,當時不合将他謀殺,棄屍古井。

    」廿五聽說,大哭曰:「方瀾是小的至親叔子,拿我父本銀二百餘兩出販羅緞,不知死在何處,今日方知明白。

    」廿五磕頭謝郭爺曰:「因究江氏之死,得見叔父之屍;江氏之冤得明,叔父之仇亦報。

    固是天理昭彰,實謝老爺神明!」郭爺遂将甘燃、葉幹各打四十,上了長闆,秋後處決。

    葉幹家财追給方廿五變賣,甘燃家财追給施明娶妻。

    廿五不合将銀買奸,誤傷人命,減一等罰谷五十石入官。

    餘皆免究。

    判曰: 色、财人所同欲,一貪便壞法繩。

    故财示苟得之戒,而色謹非禮之求。

    今葉幹财利迷心,兇狠存性。

    瞰客人方瀾夜至無人,見其羅緞價重,遂行毒酒,缢死其身,遺屍古井。

    情發于江氏之頭,實天理之不容昧也。

    斬罪奚疑?甘燃身為漆匠,不思色非已者休淫,乃于暮夜妄思江氏之容,持刀挾奸。

    恨其不從,即砍其頭,而緻葉幹之門。

    此蓋欲贻禍報私仇,而思逃已實罪也。

    如此枭惡強奸固不可赦,而殺命猶當重刑。

    方廿五不合買奸傷人之命,施明不合賣奸以緻妻之亡,各宜杖懲供罪。

     鳄渚究陳起謀命 潮州府東門巷有一宦家姓陳人家,世代仕宦,子弟皆膏梁紉绔,不谙世事,故後其家零替,而驕奢武縱之風不能頓革,專一結交四方遊籍、槍棒戲術之輩。

    飲酒宿娼,走馬射箭,賭博圍棋,無所不為。

    時有陳偉,乃陳白沙之嫡孫,聞得家中子弟,俱不守先人規矩,敗壞門風,一日遇祠堂祭祖,合族皆在,遂叫衆少輩向前責之曰:「我家世代非尋常閥閱,皆祖德父功,刻苦之所延留以裕後昆者也。

    為宜爾輩世守其清規,庶幾光前裕後。

    近訪爾輩今日皆結交無籍,放辟邪侈,無所不為。

    白沙公當日怎麼操修,方得個配享成此令名!今日爾們這等無恥,為宜速改前非,方是我陳氏子孫!倘再稔惡不悛,小則祠堂重治,大則送官不赦!」衆子弟聞言,一齊跪下禀曰:「不肖一時為邪人所惑,遂成此不諱之名以激怒宗長。

    今既洞聞法訓,敢不毅然更新。

    但吾輩之所為皆此守祠家人陳春之子陳起、陳趨之所導引,望宗長亦要訓治他一番。

    」陳偉曰:「爾等且去,我言不再,無為說而不繹,從而不改。

    」陳氏諸子弟得偉之訓,皆改惡從善去了。

    陳偉複叫陳起、陳趨過來,大罵曰:「你本仆隸下人,我着爾父在此看守祠堂,穿衣食租無所事事,亦盡勾了。

    怎麼該勾引無籍、賣藥教頭,哄弄我家諸子弟習此異端,恣酒撒潑,無所不為,是何道理?」叫取粗闆過來,每人重責二十,以戒将來。

    兩人受打皆曰:』此俱衆大叔之所好為,小人怎麼谏阻得他住?陳偉曰:「你還争辯,活活打死你這奴才!」喝之令退。

    自後陳趨奮然改行,便為良仆。

    隻有陳起不悛,背地怨怒陳偉,說道:「世間海闊天高,那裡安我不得?隻你陳家有些飯吃、有些衣穿?我有這等勇力,這等武藝,還要做些事業未定!遂肯甘心為人仆乎?」即飄然出門,欲往大帽山塞去結黨造反。

    去心如箭,不覺忘記帶了盤纏,行子半日之路,手軟腳倦,腹中饑餒,不能前進。

    行至秦嶺,坐在路傍歇息。

    忽見一賣糕者,亦潮州東門外人,叫做鄭明,來至身邊,陳起遂把饑餓苦情告訴他一遍。

    鄭明念其同處,遂取數片糕與他充饑。

    起再三拜謝活命之恩,鄭明曰:「此是甚麼大事,究途逆旅,同行同命,我身上尚有幾兩碎銀,還供得你兩日。

    你且随我作伴,早晚供給吃我的。

    若他日或有相會,你休忘我便是。

    」起深感謝,相将行至秦嶺下一姓蔡酒店,同時歇宿。

    鄭明又買酒同吃,現出碎銀三兩在前。

    起心便思量:「此去大帽山尚有半月路程,無盤纏怎麼去得?」遂對明曰:「今日承兄厚意,謝不能盡。

    但我去贑州有半月路程,尊兄碎銀,肯把幾錢借我做盤纏何如?」鄭明曰:「小弟隻有兩方銀子,要作本錢,不敢奉命。

    」陳起見其不肯,笑曰:「我是戲言,得食足矣!何敢過望?」遂同睡到半夜後,鄭明起來做飯,飯熟呼起同食,食畢同行,天尚未曉,兩人緩緩而行。

    乃相将行到鳄渚,深不可測,起便動不良之心,即将鄭明推下水中,登時淹死于渚内,乃打開糕擔,内取出碎銀三兩,棄其糕擔,一直走了。

    走至前途十裡,天還未亮。

    有一韓文公廟庭,起入内少歇片時,日光浙出,起舉目一看,隻見廟前池中,恍若鄭明在水中掙命,心下十分着驚,向前一看,寂無動靜,遂取地下土塊,書于廟中粉壁上曰:我因家主趕,吃你飯數碗。

    今日你下水,盤纏借三兩。

    書罷于壁,遂行至廟庭,走到藍關十裡鋪酒店歇息。

    此時,郭爺正在程鄉查盤海舡,回來亦行到韓文公廟邊。

    忽遭風雨大作,不能前進,乃止于廟中躲雨。

    散步而行,忽見壁上有此四句詩。

    郭爺心中疑曰:「此字卻是方才寫的,點畫明白,人去想亦未遠。

    必有奸謀。

    」欲究地方,又值天晚曠野并無人迹。

    郭爺看雨止了欲行,衆人役皆禀曰:「天黑無光,不如明日早行。

    」乃宿于廟。

    是日,鄭明之弟鄭誠,自鄉賣糕而歸。

    路聞鳄渚有賣糕者被人謀死,連忙奔到渚邊,果見哥哥糕擔丢在那裡,即放聲大哭曰:「此我哥糕擔也。

    奈何被人謀死,連屍也不見了?」遂趕至前面,要往府中去告。

    隻見郭爺正在廟中起馬,遂寫狀赴廟中告: 告狀人鄭誠,系海陽東隅人。

    告為剿賊撈屍事。

    兄鄭明賣糕度活,攢銀數兩在身,資贍糖本。

    本月初七,擔糕行至鳄渚,突被惡賊謀殺。

    屍骸不見,财本一空,止遺糕擔,見在道傍作證。

    切思路當要津,白晝殺人,地方大變。

    懇天殄賊究屍,生死銜恩。

    上告。

     郭爺看了狀詞,乃曰:「此正是壁上題詩的人謀死你兄。

    其屍必在渚中。

    」即差步兵尹祚、陸加,去拿鳄渚兩黨裡來究。

    渚東黨裡王化曰:「謀人在渚西,與我渚東無幹。

    那邊是大路。

    」渚西黨裡翁傑被步兵拿住,不得不到官來辯,乃具詞訴曰: 訴狀人翁傑,系海陽八都人,訴為分豁事。

    身充黨裡,遵守明文,鄉戶各守法度,寂無反人容隐地方,鹹稱道不拾遺。

    今本月初七清晨,鳄渚路傍,遺有糕擔,絕無人蹤。

    鄭誠便認是伊兄故物,捏告爺台。

    大路往過來續,劇賊胡容肆惡?執存物,究遺屍,焉知别處謀死?青天電燭,苦情哀訴。

     郭爺一見翁傑訴詞,遂大罵曰:「爾為渚西黨裡,倘有謀人賊情,地方即當救護迫趕。

    今乃袖手傍觀,玩法不理,又不告官星明。

    縱非知情,亦難容怒!」翁傑曰:「小人住居離渚三裡,即有謀害,路遠京不聞聲。

    今早正欲來訴,已蒙爺台拘提。

    小人實不知情,望乞爺爺恩宥。

    」鄭誠曰:「謀兄賊人,實在渚西,隻是黨裡容隐,不肯吐出真情。

    」郭爺乃取夾棍,把翁傑夾起。

    翁傑哭曰:「小的地方本是無賊,安敢妄報有賊,害人性命?即殺死小的,亦隻枉屈。

    」郭爺曰:「爾兄往來常宿那裡?」鄭誠曰:「小的哥子,常宿秦嶺下蔡家酒店。

    此去隻隔十五裡田地。

    」郭爺即差尹祚,前去蔡家酒店,拿得蔡清來到。

    郭爺曰:「初六晚,甚麼人在你店中安歇?」蔡清曰:「一個是賣糕的鄭明,小的相熟,還有一個同夥,小的隻說是親眷,一夜同時飲酒,五更吃飯同行。

    後來小的不知去向。

    」郭爺曰:「謀殺鄭明必是此人!但不知他的姓名。

    」遂焚香往文公神前,行香再拜,褥述前情。

    須臾之間,隻見地下一匝塵灰飛起,郭爺曰:「賊人莫非陳起乎?」遂取簽決之,果為陳起。

    郭爺曰:「想必此賊在前途不遠。

    」即差尹祚、陸加,星忙前途拿來。

    兩人沿路追問,問到饒平鎮,隻見一個逞酒,戲舞槍棒,乃自誇曰:「我陳某今日在此顯個手段,明日要上大帽山去演武。

    」尹祚即向前扯住曰:「閣下莫非陳起乎?」起即答曰:「執事何為知小人名姓?」陸加曰:「郭老爺聞你英雄,請你講話。

    」遂綁縛了,解見郭爺。

    郭爺問曰:「你被主人趕逐無依,鄭明好意将飯供你,你倒不思報本,反謀害他命,拿去他銀子三兩,連累地方。

    」陳起初不肯認,郭爺呼蔡清曰:「前夜宿你店中,是此人否?」蔡清曰:「正是此人。

    他先與他借盤纏,後不知如何?」郭爺曰:「逆賊好欺天地!這粉壁上詩,是你明明寫的,你還要強辦(辯)!」起見冤不能逃,隻得招認:「昨早不合行到鳄渚,将鄭明推落渚中,奪其碎銀三兩。

    情願償命,剩二兩七錢,悉還鄭誠。

    」郭爺以翁傑失于呈明,拟科不應。

    陳起謀财害命,問供填命。

    判曰: 審得陳起,以宦室豪奴,不安為下之分,縱恣撒潑,忿主責打,背義出逃。

    此誠反主忘恩,罪已不赦矣!行路匍匐,遇鄭明賣糕,濟其饑而活其命,此尤當沒世圖報者。

    胡乃利其銀,而沉其屍于鳄渚,且自誇人不能知,公然題詩韓廟,豈知舉頭三尺神明。

    既不能掩蔡店之目,又自逞于鎮上之豪。

    合治重刑,以伸死恨。

     問石拿取劫賊 邵武客人龔一相,因大造黃冊年分,聞廣東潮州冊紙甚貴,遂往江西永豐七裡街,販得毛鞭黃冊紙二十擔,載舡竟往潮州去賣。

    一日,已到潮州,離城五裡,海灣處泊宿。

    時夜二鼓前後,并無舡伴。

    不想有潮州慣賊竹青看見,遂轉城中,糾得夥伴郎因、季正賢、梅廷春等,帶領兇黨二十餘人,明火執槍,走到舡中,将冊紙盡數劫去。

    明日侵晨,即上與海陽諸紙鋪,對銀去了。

    龔一相躲在舡舵底下,天明辭了舡家,入府做狀,竟到郭爺府中去告。

    告狀: 客人龔一相,系福建邵武人,告為打劫冊紙事。

    身販冊紙二十擔,□爺台發賣。

    本月十七夜,天黑海灣泊宿。

    不料地方縱賊,時至半夜,盜賊三十餘人,蜂擁入舡,明火持槍,白白劫去冊紙一空。

    哭思财命相連,财去命絕。

    懇天究賊、究财,不緻異身流落,萬代感自。

    上告。

     郭爺看了狀詞,遂問客人曰:「爾這紙乃是無頭狀子,教我那裡代爾拿人?」龔一相曰:「小的揭債買得二十擔來爺台發賣,指望攢得分厘,歸家供養老小。

    誰知一旦被劫,小的無計活命了。

    」郭爺曰:「我與爾準下狀辭在此,爾權在店俟候。

    」郭爺即差四個捕盜,遍城去訪。

    訪至城南門外,隻見一個挑五六把冊紙在那裡賣。

    捕盜即連人帶得來見郭爺。

    郭爺問曰:「爾是那裡人氏,紙從何來?」其人曰:「小的海灣人氏,姓胡名桂。

    」郭爺曰:「叫那龔客人來看紙。

    」皂隸叫得龔客人到府,郭爺問曰:「此紙是你的不是?」一相曰:「此紙正是小人的,但是裁去了印記。

    」郭爺叫把胡桂夾起:「你怎麼劫了客人的紙,敢來城外發賣?」胡桂曰:「小的家中隻一老母,小的又是跛了一足,怎麼能劫得他紙?郭爺曰:「爾非劫他的,是那裡來的?直直說來,饒了你夾!」胡桂曰:「小的早上海灣挑水,見遺紙數把在地,拾得歸家。

    母親看見有印,叫小的裁去了印,拿在此處買幾升米,歸去養母。

    全不知是客人被劫的。

    」郭爺曰:「且把監起,拿到真賊放爾!」胡桂哭曰:「監死小的不打緊,餓死了老母。

    」郭爺曰:「這倒是個孝子,盡孝必不為不義。

    且放他歸去,明日賊來扳你,那時決不相饒。

    」胡桂得放歸家去了。

    郭爺思忖:「這紙怎麼計較得出。

    」乃問龔一相曰:「你舡邊有些什麼物事?」龔一相曰:「舡邊隻有個石頭,在那是裡系舡。

    」郭爺曰:「這必石片知風。

    」遂發民夫數十,走到海灣,去擡那石片,入府審問。

    衆皂隸聽得,莫不私相笑曰:「我們老爺,又不颠狂,叫人去擡石頭,終不然那石頭會說話乎?」民夫在海灣擡得石頭入府,哄動潮州一府,城内、城外,俱來看郭他問石頭官事。

    但見府内百姓,挨肩接踵,塞滿衙内。

    皂隸呵叱使去。

    郭爺叫人開兩門,放他進來。

    郭爺乃起身問石曰:「龔一相紙被賊劫去,分明是爾知情,你可詳細報來。

    」三問而石不能言,叫:「皂隸将石打下二十,再問。

    」皂隸将石來打,衆皆嘩然,笑将起來。

    郭爺怒曰:「我這裡理辭訟,爾都來笑我,是何體面!」喝「皂隸,把頭門、二門,都與我閉上!」衆人看見閉門,都慌了手腳。

    郭爺問曰:「爾這夥狗才,官長面前嘩然大笑,本該問你重罪,爾今還是願罰願打?」衆禀曰:「小的情願願罰。

    」郭爺曰;「無事入公門,各罰綿紙一刀,将簿下去,俱填了名姓、地方。

    」郭爺吩咐,俱放他去了。

    郭爺曰:「且把石頭收監。

    」不一時間,隻見衆人俱來納紙。

    須臾,滿城紙鋪,紙俱買盡。

    郭爺既見了這許多紙,想客人紙亦必在内,遂喚龔一相來認紙,一相将紙細看,内中有七刀紙是客人的,餘皆不是。

    郭爺遂将先前胡桂的紙來比,果是一樣,但尾上亦去了印記。

    郭爺即問納紙的曰:「你這紙那鋪買來的?」其人曰:「小的紙,是城南門首謝惠鋪中買來的。

    」郭爺即差皂隸尹和,去南門勾得謝惠到府。

    問曰:「你這紙是甚麼客人賣與你的?」謝惠曰:「是城外十裡鋪竹青,挑來賣與小的。

    」郭爺即吩咐:「納紙衆人,俱各領得紙回。

    我這裡因要認贓,那裡要罰你。

    」衆人俱各磕頭領紙歸去。

    郭爺止留謝惠對詞。

    周和即到十裡鋪,鎖得竹青到。

    郭爺罵曰:「爾這賊骨,怎麼糾黨,劫去龔一相冊紙二十擔?」竹青曰:「小的在澄海買鹽去了,今日才歸,那裡曉得劫人的紙?」郭爺曰;「這紙是那個賣的?」竹青曰;「小的不知。

    」謝惠曰:「爾前日早上,挑四擔紙在我鋪内,止對去價錢一半,今日不認!」竹青見謝惠硬證,又見冊紙是實,遂低頭認罪。

    招曰:「不合本月十七夜,見紙舡獨泊海灣,實時糾聚同黨郎因、季正賢、梅廷春等三十七人,劫去冊紙二十擔。

    在于胡桂屋後分贓,遺落八刀失取。

    十八早挑四擔,兌于謝鋪,收銀五兩是實。

    」郭爺即差步兵數十,押竹青同到各地方,将三十七人,一齊拿至府中。

    将冊紙悉追還龔一相前去發賣。

    龔一相拜謝,領紙去訖。

    謝惠亦釋放轉店。

    遂把竹青等每人重打八十,上了長闆。

    各拟大辟,不時處決。

    判曰: 苟非所有,雖一毫莫取,況行劫乎!竹青等賦懷貪殘,立心狠毒。

    群居而言不及義,聚黨而惟欲騙人。

    惡穿窬之無大獲,圖明火之可多求。

    四方到處,不知奸淫屠戮多少平民。

    不思海灣孤客,難可黑夜欺謀罄檢烹分,謝鋪明賣。

    若非問石而探奸,易克紙來而贓現。

    強盜不分首從,各科大辟無疑。

     金簪究出劫财傷 潮陽縣七都高坪坂有一富戶,姓魏名仁。

    家中有一女瓊英,年方二八。

    男家約定,十月初一日完親。

    魏乃謂妻李氏曰:「親家書來,約十月初一日歸親。

    今已七月到了。

    我明日到府内,去買些绫羅緞匹,換得幾兩金子,歸來打發女兒。

    」李氏曰:「此也是時候,爾可作速去來。

    」晚間乃收拾紋銀六十餘兩。

    用包袱展起。

    清早吃飯,起身入府,行至海亭埂上,看看日子,趕店不上,隻見一人挑酒路上賣,魏仁口渴肚饑,即叫住與他買吃。

    身上又無零碎銀,乃展開包袱,取銀一分,與他買酒。

    不覺被一短路劫賊周靈看見。

    魏仁吃罷酒,背了包袱,往前忙行。

    行到十裡,又有一松林,前後無人。

    周靈即走在後面。

    一刀把魏仁砍死,取了包袱。

    又見魏仁頭上有一根镏銀金簪,極是奇巧,亦拔之前去。

    棄屍林下。

    後有四五個過路客人,見死屍殺在地上,吃了一驚,連忙走去。

    走到前途,隻見秦嶺朱巡檢,帶有十數名弓兵來到。

    客人即禀曰:「後面松林下,謀死一人,暴屍在地,乞老爺着落地方,收貯屍首,擒捉劫賊。

    庶使屍不朽爛,地方不遭連累。

    」朱巡檢得知,即差弓兵蔣深、孟杞,前去看取。

    二人走到林中,果見屍橫在地,賊已無蹤。

    隻見一後生挑酒來到,蔣深與他買酒止渴。

    其人曰:「我酒已賣盡了。

    」孟杞曰:「你不把酒賣我?爾在此謀死了人,就拿你去見老爺!其人曰:「人在那裡?」蔣深曰:「這裡不是。

    」其人一看,連忙歎曰:「此人先在海亭埂上,與我買酒,我親見他包袱内有五六十兩紋銀,怎麼被人殺了?」蔣深曰:「你果真見?」其人曰:「不多時買我酒吃。

    」蔣深曰:「你既知得,且請你去見老爺。

    」二弓兵即把其人,扭到朱巡檢面前。

    禀道:「林内殺人,此人知情。

    」朱巡檢曰:「既是此人知情,叫綁了。

    」實時解到府中,來見郭爺。

    郭爺問曰:「你是那裡人氏,怎麼林中謀人?」其人曰:「小的東門口戴恩,素年賣酒營生。

    父親店中賣酒,小的挑酒四鄉去賣。

    今日挑酒在海亭埂上,遇見一客人與小的買酒。

    展開包袱,取銀一分買酒,内有紋銀五六十兩。

    不知後來甚人謀死他在松林内。

    小的挑擔轉來,遇見這兩個弓兵,強要與小的買。

    小的酒已賣盡了,怪小的不肯賣酒,便扭小的做賊。

    小的若是賊人謀了銀子,惟恐不能逃走,又肯轉至原路,又肯說出行迹?」郭爺曰:「與你無幹,你且出去。

    」郭爺遂吩咐朱巡檢,前去着落地方,收貯死屍,密訪賊人來報。

    誰想那賊人周靈,既謀了魏仁,遂将十兩紋銀,在海陽南門交結一個小唱,名喚習翠兒。

    約年二八,十分美麗。

    善能彈唱,人人愛之,不啻美姬。

    那翠兒與周靈,時常往來飲酒,見周靈頭上一根镏銀金簪,遂抽去插在頭上。

    時有城中兩個幫閑謝良、陰順,原亦與翠兒相厚。

    及見他頭上那根金簪,遂問曰:「誰人送與你的?」翠兒初然不認。

    謝良再三詢究,翠兒報說:「是相交周靈哥送我的。

    」謝良一向嫌他占了他小唱,常要擺布他無由。

    及見金簪,即對陰順曰:「此賊今日死在我手中了!」遂到魏家,去見魏仁之子魏承诏。

    曰:「前月我将镏銀金簪,與你令尊換了二兩銀子。

    今日我見戴在小唱習翠兒頭上。

    我後查考,卻是周靈送他。

    論此原故,令尊莫非周靈謀死乎?」魏承诏一聞謝良之報,即大哭曰:「吾父身死财散,坑我姊妹母子三人無依。

    幸公指教,冤有可伸,仇有可報矣!」謝良曰:「我時報知,千萬不要下我名字。

    」魏承诏即取錢,謝了謝良,随即寫狀赴府哀告: 告狀人魏承诏,系潮陽縣五都人,告為謀财殺父事。

    慣賊周靈,素行謀劫,虎噬一方。

    本月十二日,父帶紋銀六十餘兩,隻身入府,買辦嫁妹奁儀,不料賊惡蓦見,跟至深林,砍殺父命,銀兩整奪,拔去頭上镏銀金簪一根。

    小唱習翠兒現插可證。

    哭思盜贓既出,謀命顯然,乞嚴究賊追贓,民得安生,哀告。

     郭爺見了狀詞,實時出牌,差捕盜闵旺,到南門挨(捉)拿。

    果見周靈同小唱,正在那裡飲酒、彈唱。

    走向酒店,就把二人鎖了,帶見郭爺。

    周靈見拿,便想此是謝良見他包了翠兒,來陷害他。

    遂寫訴狀,向郭爺訴: 告狀人周靈,系海陽南隅人,訴為扳陷事,淫惡謝良,幫奸小唱習翠,妒身分愛,冤因習翠換身金簪。

    良捏謀人所得,妄報魏承诏,扳身謀殺伊父。

    切思金簪妻幼嫁儀,安得獨良博換。

    仇淫陷命,指物證謀。

    平空天黑,情慘莫伸。

    懇恩哀訴。

     郭爺看了周靈訴詞,遂并提魏承诏一幹人來審。

    先呼小唱問曰:「金簪是周靈送你的,是你換的?」習翠曰:「是周靈送的。

    」郭爺再問周靈曰:「爾金簪從何得來?」周靈曰:「是小的妻子,幼年嫁來插戴的。

    」郭爺又問魏承诏曰:「爾父金簪是從何來的?」魏承诏曰:「小的金簪是謝良前月拿來,與父親換銀子的。

    」當時換去二兩五錢銀子。

    」郭爺問謝良曰:「爾在何處得此金簪?」謝良曰:「小人是城東胡銀匠,打與妻子插的。

    因家中無食用,故将前去換銀使用。

    」郭爺叫拿胡銀匠到此。

    民壯時真即往東門拿得胡銀匠來到。

    郭爺即取金簪與他觀看,問曰:「此是你幾時打的?」胡匠曰:「這是前年小的與謝家娘子打的,得他工銀一錢。

    頭内還有一胡字在上。

    」郭爺接來觀看,果見一胡字。

    乃取周靈向前,叫将夾棍過來,把周靈夾起,重敲一百。

    靈祿不認,故強辯曰:「委的是小的妻子的。

    」郭爺曰:「去拿他妻子來問。

    」時真走到南門,問周靈家屬。

    地方說:「靈有家,倒不去打劫他,自幼我見他隻一人,那裡有家?」時真連忙轉來回話。

    郭爺曰:「這等刁奴才,着實與我夾死他!」皂隸再将重夾棍夾起。

    周靈受刑不過,隻得供招,說道:「靈不合在海埂上,遇見魏仁取銀買酒,見他包袱财物,随跟至松林,用刀劈死,奪去銀六十五兩、金簪一根。

    所供是實。

    」郭爺叫時真,押周靈前去取贓。

    即在周靈卧房内,掘出金銀二包,約重二百餘兩,俱送到郭爺台下。

    郭爺叫魏承诏,前來認贓,承诏開了銀包,揀出文銀六十三兩,折去二兩,郭爺曰:「還有二兩那裡去了?」周靈曰:「買酒請小唱花費了。

    」郭爺叫:「那包把二兩湊他。

    」叫魏承诏領去。

    承诏拜謝歸去,卻将餘銀收寄官庫。

    謝良雖為争風,所報是實,賞銀一兩。

    小唱趕出不問。

    周靈謀人罪重,實時枭首示衆。

    判曰: 審得周靈,以海陽慣賊,不務生營,專務匿林短路為生。

    遇孤客則必行劫,見财利則必操戈。

    幽辟山窠,不知殺害多少性命。

    五更半夜,不知戕謀幾許生靈。

    海亭遇魏仁買酒,松林劫包袱揮刀。

    若非小唱争風,安得金簪出世。

    謝良口報,胡匠面呈。

    此雖天理不容,是亦冤魂不散也。

    六十餘銀給還原主。

    一刀兩段,以儆奸貪。

     雙頭魚殺命 惠來縣有一舡艄,姓高名壽,專一駕舡海上,裝載往來客人、貨物。

    一日,來至海口,搭一徽州黟縣客人武元名,往廣州府,買白藤、沉香。

    有銀一皮箱,重有八百餘兩,家人打發岸上先去了。

    舡上隻是已與舡家兩個,并無他人。

    一日來至澄海,舡家見他銀子重大,久欲謀害,思量隻難下手。

    元名恐人暗算,隻在艙内,亦不輕出。

    行子數日,将到廣城,時夜月明如晝,水天一色。

    高壽見上下無舡往來,可以下手。

    遂始之曰:「武客人快出來,快出來!此處怎麼一個大魚有兩個頭?亦是怪異之事。

    」元名一時忘記防備,不覺伸出頭在艙外。

    高壽即入艙内,向後一托,元名後輕前重,不覺堕入水中。

    可憐萬裡孤身客,化作茫茫海底塵。

    高壽既謀了武元名銀子,遂駕舡歸到惠來,将舡賣與别人去撐。

    遂挑得客人許多銀子,往長平村,買一所小小房子,種些田地。

     過了一年,遂将客人銀子,娶一妻子李氏在家。

    再過一年,遂生一子,十分聰慧。

    漸漸将銀把近方田業,買得六七石糧。

    又将百數兩銀,造起大屋。

    兒子七歲讀書,先生取名高達。

    既從師以後,日就月将,遂有儒者氣象。

    年至十三,提學來考,遂入惠來縣學。

    高壽與他娶王氏為妻。

    自是高壽得了客人之銀,家道漸成富饒,心中思忖:「不如請和尚作幾日功果,超度他上升也罷。

    」遂對李氏說:「我向在海上駕舡遭風,溺死多少客人,可憐遊魂沉于水内,我今思亦得他舡錢用,今請些和尚來做幾日功果,超度他,亦顯我等一點好心。

    」李氏聽夫之說,遂整齋素,高壽即到慈甯寺請得和尚萬大、惠汪、如海諸僧,來家做三日三夜功德。

    夜放海燈,意旨簿上,即寫客人武元名打頭。

    功果圓滿,将經錢打發了衆僧歸寺。

    不想高壽做此功果,本為超度武元名,誰想陰陽怕懵懂,一番叮囑,一番禍生。

    高達本是武元名恨氣未散,就在他家出身。

    一向性格溫存,孝順父母。

    及至功果做完,高達若有鬼神差使,時年已十八歲,遂私自在鐵鋪打了一把尖刀,藏在身上。

    幾度與父母同時說話,陡然舉刀就要殺死父親。

    被母看見,便喝開了,自後日日如此,父若提防不及,刀便加身。

    高壽乃對李氏曰:「達兒不知害甚心颠,怎麼拿刀在身,隻是要趕殺我,這是何意?」李氏曰:「待他學中歸來,我問他是甚麼心病,好叫醫士與他醫治。

    莫緻日久,遂成癫疾。

    」及至晚,高達歸來,李氏叫在身邊問曰:「你又不瘋不癫,怎敢持刀殺父,是何道理?」高達曰:「兒頗讀書半行,寄迹黉門,怎敢行此不諱(韪)之事?」剛才說猶未了,達複拔刀,恨恨口中,要殺老賊。

    母親忙來擋住。

    高達徑自走入學中去了。

    」高壽乃與李氏商議曰:「明日我去告訴學裡師父,叫他懲治他一二,使他知所儆戒。

    」李氏說:「明早你可去來。

    」高壽次日乃穿了禮服,徑到學中去。

    見鄒教官說道:「小兒高達不知為甚緣故,一把尖刀常常佩在身上,不時要殺老拙。

    霎時小兒在此,萬望師尊訓誨他一二。

    」鄒教官曰:「謹領教。

    」高壽辭别歸來。

    飯後,高達入齋作揖,鄒教官叫達向前問曰:「詩言『迩之事父,遠之事君』,自古在家盡孝,在國盡忠,爾今已附籍仕途,怎麼身佩尖刀,日日趕殺父親!幹此逆天大罪,是何道理?」高達曰:「門生讀書知禮,況且天堂父母!瞽瞍百般害舜,舜皆逆來順受。

    門生雖不能學舜,焉敢持刀殺父老?父年來老悖,師傅不要認真。

    」鄒師傅曰:「我固知爾不幹此事。

    」言罷歸家,好好一團和氣。

    過了數日,依舊持刀把父來殺。

    遇得父無走處,連忙呼李氏來求命,李氏一出,達即走了。

    一日,父在路上看田水,達歸遇見,即持刀去二三裡田地,口口隻要殺死老賊方休。

    高壽舍命逃歸,忙叫李氏:「你養得這好兒子!今日路上,若我走得不快,幾乎喪于你兒子之手。

    這樣畜生,我今不要他了。

    明日寫狀入府去,送了他性命。

    免得如此受他怄氣!」迨至天明,直入府中,即寫狀郭爺處去告:告狀人高壽,系惠來縣四都民。

    告為逆子殺父事。

    貧事農業,生子高達,年曆一十八歲,附名縣學。

    不料心非癫痫,每每持刀趕殺,作此兇殘。

    似此五(忤)逆不孝,不認一本天親,明理而敢為悖禮,至親而忍于戕親。

    乞台斧斷,誅此兇人,庶不罹于利刃。

    望光哀告。

    郭爺接了高壽狀辭,詳細看罷,乃問壽曰:「世間有此不孝之子,持刀殺父,身親陷于大逆乎?況爾子又是縣學秀才,非以下愚輩之人,必你别有大不是處,此子乃敢如此無禮。

    」高壽曰;「小的上無多男,下無多女,單生此一子。

    從小教他讀書,十六與他婚配。

    不知比子不認親父,刀不離身,遇則趕殺,望乞爺爺代小的治此不孝之子。

    死生感恩!」郭爺審了高壽口詞,即出牌,差皂隸拘得高達來到。

    郭爺曰:「子殺父無刑,爾知之乎?」高達曰:「公祖老爺,何為出此言也?」郭爺曰:「爾為人子,又是學中生員,怎麼不思盡孝,持刀殺父。

    當得何罪?」高達口訴曰:訴狀生員高達,系惠來縣學。

    訴為剖冤事。

    達名仕籍,幼習聖賢,稔知忠孝,朝夕事奉二親,,罔敢一毫有缺。

    禍因父請山僧,超度海魂三日。

    事散陡心昏惑,持刀逐父,如在夢中。

    一時醒來,悔死無及。

    父怒送台,甘心認死。

    乞爺推情,死生感激。

    上訴。

    郭爺聽罷訴詞,遂喚高壽前來對理,高壽見子即罵曰:「狼虎亦不食親,爾今常時殺父,是何道理?」郭爺曰:「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你怎的時常佩刀趕殺親父,該得何罪?」高達曰:「就是愚人亦知父母,小的忝居學校,豈不知天倫而妄行不義乎?止因老父心癫,見身館中未歸,遂懷忌心,疑小的不孝,遂告爺台。

    乞爺重責小的,庶老父心安。

    」郭爺聽了高達言辭,心忖此子原無不孝,怎麼高壽告子不孝?郭爺乃叫高達前來曰:「我本不該責你,看你父親分上,打你十闆,權免父意。

    」叫皂隸取棍過來,将高達打了十闆,發放回去。

    高達拜謝郭爺訓誨之恩,正待起身,又将父親扭住,叫:「快取刀把這老賊殺了!」郭爺一喝,高達茫然自失。

    郭爺心想此必前世冤仇,遂命将他父、子各監一處再問。

    郭爺思忖一夜,說道:「子殺父者雖有,未聞以生員明理之人,而持刀平白殺父者。

    今高達趕殺高壽之事,必有莫大冤枉。

    明日必要去叩問城隍,便知端的。

    」及至天明,遂到城怕殿内去行香。

    将高達殺高壽之事,詳褥于神。

    郭爺遂去了府中政事,一連在廟宿了三日夜,并無報應。

    及至三日五更之時,郭爺假寐于案上,似有人耳邊說話。

    說道:「若要究子殺父之情由,你去問雙頭魚之事,便知緣故。

    」郭爺得知于心,遂挽轎轉府,坐于府堂。

    即叫取出高壽過來,皂隸取得高壽來到,郭爺罵曰:「你這欺心奴才,你說高達是你兒子,乃是你的冤家。

    你今殺你,總是為那『雙頭魚』之事。

    從實招來,免得枉受刑法。

    」高壽見說『雙頭魚』三字,心中自知做得不是。

    又隻當郭爺曉得,遂直供曰:「小的不合二十年前,海上謀死徽州客人武元名,哄他出來看『雙頭魚』,推他落水,謀了他銀子八百兩。

    歸家買田、造房、娶妻、生子。

    自從前月請僧在家,做水陸道場三晝夜,超度元名。

    不想超度已完,子即持刀殺我,母谏不悛。

    所供是實。

    」郭爺曰:「高達即元名之前身,爾既謀死他前身,今該填他性命。

    」遂叫取出高達過來,郭爺曰:「爾常要殺爾父親,我今替爾把父親問個死罪,爾心下何如?」高達曰:「老爺問了父親死罪,小的平日忿恨,便覺頓付。

    」郭爺即把高壽上了長闆,收入牢内。

    乃分忖高達曰:「爾歸侍奉母親,此亦生爾之父,自後監中飯食,亦當常繼。

    」郭爺乃批數行,以示高。

    判曰: 報應之理,皆由已作昧心之事,自有天誅。

    高壽少年以駕舡海上為業。

    見徽客武元名,帶銀八百,廣州買貨,欺其水上孤身,诳以雙頭魚出,夜淨(靜)月明,推落水中。

    奪其銀而沉其屍,冤恨誰訴?得銀入已,遂構(購)家資,娶妻生子,竟成殷富,乃知壽之□□(下缺) 第三卷 賭博謀殺童生 潞安府襄垣縣,有一富戶霍鎮周,娶妻洪氏,夫婦藉父祖之庇,田産、家資巨萬,婢仆數十,隻是無子,有此一點不滿于心。

    歸仁鄉八都,有一蒲姓人家,雖住在鄉下,亦有二百人家。

    其家俱習儒業。

    蒲之傑系是襄垣縣秀才,生有二子,長蒲安邦,年十六歲,次蒲定邦,年十四歲,文章俱熟。

    隻是家貧。

    傑常在縣中去考,往來霍鎮周家下請□。

    後傑帶二子入縣考童生,便歇于霍家。

    鎮周夫婦,見傑二子俊偉岐嶷,遂欲過繼他次子定邦為嗣。

    傑感他厚恩,亦思家中難供他讀書,遂将二子過繼鎮周為嗣。

    後來兩家情誼愈密。

    一日,适值之傑有科舉,要往省城赴場,家下又缺糧食,省城又少盤費,遂寫借批,叫兒子安邦往鎮周家去借銀子。

    适逢鎮周在縣,去對錢糧,直至一更方歸。

    定邦忙報父親說道:「哥哥在此,久候父親。

    」鎮周問曰:「賢侄到此,有何說話?」安邦曰:「小侄不敢啟齒。

    家父蒙提學,取一名科舉,要到省城赴科場,家母在家,又缺口食,家父又少盤費,故着小侄專來拜上老伯,具有借批在此,問老伯借些銀兩。

    未知老伯惠然肯賜否?」鎮周接過批文一看,就叫定邦:「内室取銀二十兩來。

    」秤過連批字,一并交與安邦收住。

    送他出門,見天甚黑,鎮周曰:「你且住了,明早去歸。

    」安邦曰:「家父望久。

    隻借一個燈籠,讓小侄歸去。

    」定邦點得燈籠,遞與哥哥送他出門。

    安邦叫兄弟:「你且轉去,我不要你送。

    」兄弟兩下分别,時已二鼓。

    安邦隻顧前行,惟恐城門閉上。

    但見前面有兩人已在賭博回來,身上賭得罄空。

    一個是谷維嘉,一個是房有容。

    看見四顧無人,又見安邦是一小厮。

    急步前行,認得是霍養子之哥,猜想必在霍家去借銀子歸來。

    谷維嘉對房有容說:「此子袖中必有銀子。

    我和你同去,搶得他的來,再去賭博,何如?」房有容曰:「我命合該貧窮,今日本錢賭得精空,還要去搶别人的幹此昧心的事?」谷維嘉曰:「你不去幹,待我去幹。

    」谷維嘉趕上,把蒲安邦一手揪住,便打倒于地上,将袖内一搜,搜出一包銀子。

    安邦死扭住不放,谷維嘉即将腳連踢兩下,踢傷了肋,登時氣絕,死于地上。

    谷維嘉将銀打開一看,重有二十兩,遂叫房有容曰:「我分一半與你。

    」房有容曰:「這不義之财,我是不要。

    」谷維嘉曰:「你不要财,明日若說出來,我便扳你同謀。

    」房有容曰:「你自己收拾得好,我決不發你的事!」迨至天明,東門地方,見街上打死一小厮,懼其連累,遂入縣中去禀巡捕官。

    時典史喻文緯在巡捕,即到東門來相驗。

    見是一個讀書童生,肋下青腫有傷。

    吩咐地方,權時備棺木收起。

    一時喧嚷,說東門打死一童生。

    霍鎮周正在憂悶,安邦昨夜一個獨行,今早又聽得打死童生消息,遂往東門來看,果見是他侄兒蒲安邦,遂寫狀往縣裡去告。

    縣中乃熊學作尹,遂告日:告狀人霍鎮周,系襄垣縣在城中隅人。

    告為劫殺事。

    契侄蒲安邦,年方十六,業儒為事。

    昨因父蒲之傑貧難赴學,遣安邦來家,借銀二十兩作盤費。

    二更獨自挑燈歸忙,街上被人謀殺,今早地方呈首方知。

    街上謀人,欺官藐法,劫财殺命,冤恨黑天。

    乞台剿究賊情,激切上告。

    鎮周既遞了狀,遂着人往歸仁鄉去趕蒲之傑。

    之傑正望兒子不到,已自來尋。

    兩下撞見,家僮遂将謀死安邦事,一一說知。

    傑聽家僮說了,痛子死于非命,登時氣死于地。

    家僮救之,半晌方醒。

    星忙走到東門,見安邦已死,于棺内抱屍大哭。

    揭開衣服一看,脅下青腫數塊。

    詢問兩邊地方,俱說不知。

    蒲之傑來到縣前,正見鎮周在那裡相等。

    兩個複入縣中去禀熊爺。

    爺見傑來禀,乃謂之曰:「昨日夜深,被賊殺死,秋元權且忍耐,待我差捕盜擒訪,那時回話。

    」蒲之傑曰:「小兒死于非命,表兄二十兩銀子又被劫去。

    望父母千萬用心追究!」周、傑二人出了縣門,複到東門。

    周乃換過衣衾、棺椁,代傑厚殓送之歸葬。

    周又贈銀十兩,勸傑:「且去赴科場,侄兒之事,我代爾必伸此冤。

    」傑乃辭别鎮周歸家,安頓妻子,往太原下科去了。

    過卻幾日,周複入縣催狀。

    熊公見他煩瑣遂發怒曰:「此等無頭公事,那裡就拿得出來!」周曰:「城内出賊,老爺不究,假使鄉間有賊,老爺豈不任從他去打劫乎?」熊公見鎮周把言語沖他,遂發怒,趕出不理。

    周乃歎曰:「世間有此呆官!殺人大事,不把關心,要他何用?」往府中去告。

    那時七月,掌刑俱往科場,不在府縣,隻有提學在閑。

    乃亦趕入太原,具狀于郭爺處告: 告狀人霍鎮周,襄垣縣人。

    告為究賊事。

    生員蒲之傑下科,缺少盤費,遣子安邦來家,借銀二十赴學。

    執銀夜歸,在城東門遭賊,财命兩盡。

    天早周、傑告縣,縣官推作無贓不理。

    哭思城中豈容賊居?縣官小民父母!死者含冤,生者嚣網。

    乞天斧斷,誅賊安民,不勝激烈。

    上告。

     郭爺接看狀辭,吩咐鎮周,讨保俟候。

    遂差貼身兩個得力牢子冷誠、餘志,徑到襄垣去訪。

    牢子不辭辛苦,漏夜來到襄垣,裝做兩個客人,店中飲酒。

    守到三鼓時分,藏起一個,一個做作醉漢,身背包袱,在那街上一步一颠。

    忽見前日那兩個賭的,又在那裡行。

    谷維嘉曰:「這人醉了,我去搶他包袱過來。

    」房有容曰:「前日為搶蒲童生二十兩銀子,活活被你踢死。

    幸虧熊爺不究。

    爾今不安分,還要做這勾當!」谷維嘉曰:「我不連累爾便罷。

    」仍走上前,把那人包袱奪去。

    誰知這牢子,有千釣之力,将谷維嘉一把拖翻在地。

    房有容正要來救,又被那牢子扭住。

    當喊地方,一齊出來。

    谷、房二人不能脫身,被兩個牢子一鐵鍊鎖住。

    取出銅錘、鐵尺,恣打一頓。

    說道:「前日謀死蒲安邦,劫去銀兩,一向拿你不着,今日郭爺差我來拿,正不得你到手,你敢又是如此行兇!」即同地方解入縣中禀過熊公,收在監内。

    熊公自思:「這場人命,我反不能代之伸冤。

    其功乃出于牢子之手,甚無意思。

    」天早,牢子來取犯人,縣中即着兩名民壯,押之到省,解見郭爺。

    郭爺見解上賊來到,即吩咐禁子,擺布刑具,并取霍鎮周對理。

    郭爺問曰:「半夜搶銀害命,從直招來!」谷維嘉曰:「小的店中賣酒營生,并未幹甚虧心之事!」房有容曰:「小的終日賣菜,亦未知有甚謀害之事!」郭爺曰:「冷誠、餘志,你怎麼拿住他們!」冷誠曰:「小人二更時分,藏起一個,把一個裝作醉漢,身背包袱,亦往東門街上行跌。

    果見這一個賊,便來搶包袱,被小人一時打翻在地。

    這個賊人來救,又被餘志走出擒獲。

    因此拿到。

    」郭爺曰:「禁子取腦箍過來。

    」叫把二賊箍起。

    房有容受刑不過,哭曰:「謀死蒲安邦,全不幹小人之事。

    」郭爺曰:「爾且從直供來。

    」房有容曰:「小人與谷維嘉,在賭博房賭輸回來,見蒲安邦一個執燈獨行。

    谷維嘉見他是小厮,初意隻說去拖他一件衣服遮羞。

    小人一邊止他,谷維嘉不容小人分說,向前即把蒲安邦揪住,摸他袖内有銀一包,遂隻搶銀。

    安邦拚死扯住,谷維嘉不得他脫,用腳連踢幾下,登時氣絕。

    又恐吓小的,不要說出,若有人知,便要扳小的同謀。

    」郭爺曰:「爾明知情不舉,但是未分财,姑從輕例。

    谷維嘉既搶銀又害其命,仍複不悛,複奪牢子包袱。

    叫皂隸重打四十。

    」霍鎮周曰:「乞爺爺追谷賊搶奪之銀!」郭爺曰:「當時所謀之銀,放在那裡?」谷維嘉曰:「銀方入手,第二日又賭幹淨,毫厘無在。

    」郭爺勸鎮周:「不必追銀子也罷。

    」遂将谷維嘉上了長闆,秋後處斬。

    房有容杖一百,徒三年,問發平順驿擺站。

    蒲之傑聞得郭宗師代子伸冤,敬入道來拜謝。

    郭爺斷罷,遂将罪人俱發回本縣。

    判日: 審得谷維嘉、房有容,不事農業貿易,專以賭博度日。

    錢歸頭首,債累己身。

    不思改心易慮,敢為戕命擄财。

    見安邦半夜獨行,逞雄心數腳踢死。

    惟知劫銀賣賭,渾忘人命關天。

    谷親下手,大辟無疑。

    房不與謀,拟徒姑恕。

    犯人解縣認罰。

    知縣罰俸三月。

     做柴混打害叔命 嚴州府壽昌縣富屯街姚循,一生販賣蜂蜜,經理家計。

    年至五十,發有數千家赀。

    娶妻陶氏,并未生育。

    有堂侄姚忠、姚恕,一貧如洗。

    兄弟二人,常與人合夥,判山做柴度口。

    時或借叔幾兩銀去買柴,多是白騙。

    但忠為人兇狠貪殘,循每不理他。

    隻有恕為人純善,多得陶氏之意,常常有幾錢銀子,與他做買賣。

    一日忠不得他叔銀到手,乃哄鄰舍一後生沈青,立批來與循借銀五兩,去與江村、常遂,判山做柴。

    将房産三間,立賣契來典。

    恕、忠在旁撺掇,循遂兌銀五兩,與沈青前去。

    青得銀即同姚忠到江村去做柴。

    不覺做了數月,吃用浩大,五兩之銀連本也花費殆盡,隻剩得有數堆柴在山上。

    姚恕一看見乃歸,對嬸陶氏說曰:「哥哥串通沈青,借得叔叔銀子,終月飲酒鬥頭,把那本錢盡數吃了。

    如今止有一二兩銀柴在山上。

    若不早去盤得他柴來明白,終不然去強拆得他房屋不成?」陶氏信恕之言,即與循說知此事。

    循曰:「這奴才,信他不得!」就往山上去,與沈青取銀。

    沈青曰:「待我賣柴來還。

    」姚循曰:「文約限定,此時誰聽你胡說!」沈青曰:「我偏不還你!你去告得我來!」姚循被他沖撞,氣上心來,揪住沈青,劈頭便打。

    沈青少壯,姚循年老,當時被沈亂打一頓,遍身青腫。

    姚忠在旁,全不救護。

    及至打倒,忠故意喝退沈青,扶叔回家。

    忙報嬸娘曰:「叔今與沈青取銀,兩家厮鬧,我又不在,被他打傷。

    快叫恕去,請得郎中來醫。

    」恕聽得,即請對門尹醫士,來家下藥。

    姚循吃藥一服,覺得氣漸活轉。

    醫士放藥在那裡,遂自回去,叫忠好生調治。

    時到半夜,心中自忖:「叔有許大家赀,又無子息,叫他把些與我,分厘又不肯出。

    不如乘此機會,結果了他的性命。

    隻便得沈青去償他命。

    那時我不全得,亦得一半。

    」适逢與恕廚下煎藥去了,姚忠遂取鐵秤錘,向頂門連錘數下。

    循大叫一聲,登時氣絕。

    陶氏聽得丈夫聲叫,實時同恕走到房中,丈夫已死。

    忠假哭說:「叔忍痛不過,大叫一聲而死。

    」陶氏與恕,隻說是,一邊将循取棺材盛殓,一邊叫忠,到縣中去告沈青。

    姚忠走到縣中下狀: 告狀人姚忠,系壽昌縣四十都民籍。

    告為活傷叔命事。

    地虎沈青,借叔贍老銀五兩,前去買柴,過月不還。

    本月初三,叔上山尋取,觸惡揪發,亂打重傷。

    身知奔救扶歸,登時氣絕。

    山鄰何建面證。

    叔老無子,蓄銀贍活,冤遭哄騙,财命兩空。

    乞爺究惡追填,死生感激。

    上告。

     時劉星橋在壽昌作尹,接了狀詞,知人命重事,即發牌拿沈與何建一幹人來聽審。

    沈青見事,即具狀來訴: 訴狀人沈青,系四十都民,訴為排陷事。

    姚忠圖叔姚循銀兩,無由就手,哄身将房屋典出循銀五兩,約定賣柴交還。

    不料忠起枭心,将柴本盡數買酒酗費。

    循取不聽分剖,山上扭打,并無緻傷情由,醫士救治已愈,天明複報循死。

    平空陷害,乞爺調檢,冤有所伸。

    哀訴。

     劉爺準了,遂拘醫士尹文彬來審。

    尹文彬曰:「小的來下藥時,遍身委的青腫,小人下藥已(以)後,氣漸平服。

    不知後來如何身死?」又問何建曰:「沈青打死姚循,果是何如?」何建曰:「小的山上挑柴,見他取銀角口,後兩人扭打了,姚忠扶得叔子歸家。

    小的未見其死。

    」姚忠哭訴曰:「小的叔叔年老,沈青少壯,怎麼吃得他打?因被他毒手打死。

    乞爺爺吊屍檢驗。

    」劉爺遂喚仵作吊死來檢,果然檢得遍身傷多,頭頂重傷三塊緻命。

    劉爺記了傷痕,回衙即将沈青重打三十。

    申解上司,斷其填命。

    時郭爺正出巡嚴州。

    見壽昌解得人命事來到,遂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