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詩話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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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元衡、沈詢皆死于非命,未死前一日,皆為五言斷句,遂皆作詩谶。
詢詩雲:「莫打南來雁,從他向北飛。
打時雙打取,莫遣兩分離。
」果夫婦并命。
元衡詩雲:「夜久喧暫息,池台惟月明。
無因駐清景,日出事還生。
」果日未出而先隕。
又何其奇也。
較潘嶽《寄石崇》詩「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歸」,其驗尚在數年以後者,不為異矣。
汪文學璨,旌德人,随父賈于泰州,遂寄居焉。
雖賈而工詩。
其弟秀才瑸,受業于餘,璨時以所作托瑸寄質,餘心賞之。
惜年未三十而卒,臨終屬其弟乞餘為作詩序,餘憐而許之。
猶憶其《寄婦》詩雲:「不知何處秋砧急,錯認山妻搗藥聲。
」《春閨》雲:「陌上小桃紅不了,可能開到壻歸時。
」蓋工于言情者。
餘序中以唐李觀為比,李翺所雲:「觀之文如此,官止于太子校書,年止于二十九。
」今璨功名止于上舍,生年亦止二十九,均可雲才人命薄矣。
弟瑸亦能詩,其《寒食訪餘裡第》有句雲:「寒食連番雨,桃花到處村。
」 高侍郎啟,以宮詞「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二語賈禍,至于殺身。
不知迪詩實有所承,語意非創自啟也。
唐王涯《宮詞》三十首之一雲:「白雪猧兒拂地行,慣眠紅毯不曾驚。
深宮更有何人到?隻曉金階吠晚螢。
」詞意與迪詩略同,但較迪詩稍蘊藉耳。
隋文帝獨孤皇後,以高颎呼之為「一婦人」,遂銜恨刺骨。
然唐太宗後長孫氏,亦開國皇後也,其病中論太子,即自稱「一婦人」。
何度量之相越,一至此也?卒之隋一傳而亡,唐延祚至四百年,亦未始不由于阃德矣。
古人小葬,必先作買地券,或镌于瓦石,或書作鐵券。
蓋俗例如此。
又必高估其值,多至千百萬。
又必以天地日月為證,殊為可笑。
然此風自漢、晉時已有之。
明嘉靖中,山陰縣民于本縣十七都地墾得晉太康五年瓦莂雲:「大男楊紹,從土公買冢地一邱,東極阚澤,西極南幐,南極北背,北極于湖。
直錢四百萬,即日交畢。
日月為質,四時為任。
太康九年九月廿九日,對共破莂,民有私約如律令。
」後閱元遺山《續夷堅志》,載曲陽縣燕川青陽壩有人起墓,得鐵券刻金字雲:「勅葬忠臣王處存,賜錢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貫九百九十九文。
」事在唐哀宗時。
則唐五代時土風尚然。
其錢數必如此者,蓋不欲滿十萬,或當時俗例然耳。
不知此例自何代始止?然今人于墓前列界石,書四至,尚本于此。
餘為山陰童钰題《楊紹買地莂歌》,在集中。
今人言一日十二時,若古人止有十時,《左傳》昭五年:「蔔楚邱,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是也。
今人推祿命者言八字,若宋以前隻有六字。
蓋第用年月日,不取時也。
《甯國府圖經》:「泾縣西五裡,有淳于棼故居。
」雲棼「南齊明帝時為相國,嘗舍宅為寺」雲雲。
《名勝志》「棼又作髡」,益非。
今考唐李公佐《南柯記》雲:「東平淳于棼,吳楚遊俠之士。
嗜酒使氣,不守細行。
累巨産,養豪客。
曾以武藝補淮南軍裨将,因酒忤帥,斥逐......家居廣陵郡東十裡。
」當即其人。
下雲「貞元七年九月,因沈醉緻疾」雲雲。
無論公佐此傳皆屬寓言,即實有其人,亦唐中葉人,非南齊也。
又雲官相國,豈幻夢中位居台輔,即信以為實耶?《圖經》及方志蓋又因公佐所言而附會之,地理家遂采為名勝古迹,誤之誤矣。
又泾縣名宦,于三國吳時首列陳焦,雲生有善政,死即留葬桃花潭側,宣德中《縣志》并載焦葬後七日,穿土化為小兒,坐于墓上,久乃不見雲雲。
皆因《吳志孫林傳》于永安四年載安吳民陳焦死埋之六日,更生,穿土中出。
《太平廣記再生部》引《五行志》亦同。
二《志》并雲安吳民,則非泾縣宰可知。
方志之誣妄如此。
而人辄信之,并列于祀典,何也? 詩雖小道,然實足以觇國家氣運之衰旺。
即如五代晉時馮道奉使契丹,高祖宴之于禁中,及使回,道賦詩雲:「殿上一杯天子泣,門前雙節國人嗟。
」蓋是時燕雲十六州已割屬契丹,國勢奄奄,如日之垂暮,故雖宰相作詩,而氣象衰飒如此。
至宋則不然,太祖太宗之世,宇内漸已削平,景物熙熙,已若日之初煦,故李昉《禁林春直》詩雲:「一院有花春晝永,八方無事诏書稀。
」又《昌陵挽詩》雲:「奠玉五回朝上帝,禦樓三度納降王。
」何等氣象!蓋同一宰相也,而吐屬不同如此。
孰謂詩不随氣運轉移乎? 謝靈運《山居賦》,李德裕《平泉草木記》,其川壑之美卉木之奇,可雲極一時之盛矣。
然轉眼已不能有,尚不如申屠因樹之屋、泉明種柳之方,轉得長子孫永年代也。
蓋勝地園林,亦如名人書畫,過眼雲煙,未有百年不易主者。
是知一賦一記,雖擅美古今,究與昭陵之以法書殉葬、元章之欲抱古帖自沈者,同一不達矣。
詢詩雲:「莫打南來雁,從他向北飛。
打時雙打取,莫遣兩分離。
」果夫婦并命。
元衡詩雲:「夜久喧暫息,池台惟月明。
無因駐清景,日出事還生。
」果日未出而先隕。
又何其奇也。
較潘嶽《寄石崇》詩「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歸」,其驗尚在數年以後者,不為異矣。
汪文學璨,旌德人,随父賈于泰州,遂寄居焉。
雖賈而工詩。
其弟秀才瑸,受業于餘,璨時以所作托瑸寄質,餘心賞之。
惜年未三十而卒,臨終屬其弟乞餘為作詩序,餘憐而許之。
猶憶其《寄婦》詩雲:「不知何處秋砧急,錯認山妻搗藥聲。
」《春閨》雲:「陌上小桃紅不了,可能開到壻歸時。
」蓋工于言情者。
餘序中以唐李觀為比,李翺所雲:「觀之文如此,官止于太子校書,年止于二十九。
」今璨功名止于上舍,生年亦止二十九,均可雲才人命薄矣。
弟瑸亦能詩,其《寒食訪餘裡第》有句雲:「寒食連番雨,桃花到處村。
」 高侍郎啟,以宮詞「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二語賈禍,至于殺身。
不知迪詩實有所承,語意非創自啟也。
唐王涯《宮詞》三十首之一雲:「白雪猧兒拂地行,慣眠紅毯不曾驚。
深宮更有何人到?隻曉金階吠晚螢。
」詞意與迪詩略同,但較迪詩稍蘊藉耳。
隋文帝獨孤皇後,以高颎呼之為「一婦人」,遂銜恨刺骨。
然唐太宗後長孫氏,亦開國皇後也,其病中論太子,即自稱「一婦人」。
何度量之相越,一至此也?卒之隋一傳而亡,唐延祚至四百年,亦未始不由于阃德矣。
古人小葬,必先作買地券,或镌于瓦石,或書作鐵券。
蓋俗例如此。
又必高估其值,多至千百萬。
又必以天地日月為證,殊為可笑。
然此風自漢、晉時已有之。
明嘉靖中,山陰縣民于本縣十七都地墾得晉太康五年瓦莂雲:「大男楊紹,從土公買冢地一邱,東極阚澤,西極南幐,南極北背,北極于湖。
直錢四百萬,即日交畢。
日月為質,四時為任。
太康九年九月廿九日,對共破莂,民有私約如律令。
」後閱元遺山《續夷堅志》,載曲陽縣燕川青陽壩有人起墓,得鐵券刻金字雲:「勅葬忠臣王處存,賜錢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貫九百九十九文。
」事在唐哀宗時。
則唐五代時土風尚然。
其錢數必如此者,蓋不欲滿十萬,或當時俗例然耳。
不知此例自何代始止?然今人于墓前列界石,書四至,尚本于此。
餘為山陰童钰題《楊紹買地莂歌》,在集中。
今人言一日十二時,若古人止有十時,《左傳》昭五年:「蔔楚邱,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是也。
今人推祿命者言八字,若宋以前隻有六字。
蓋第用年月日,不取時也。
《甯國府圖經》:「泾縣西五裡,有淳于棼故居。
」雲棼「南齊明帝時為相國,嘗舍宅為寺」雲雲。
《名勝志》「棼又作髡」,益非。
今考唐李公佐《南柯記》雲:「東平淳于棼,吳楚遊俠之士。
嗜酒使氣,不守細行。
累巨産,養豪客。
曾以武藝補淮南軍裨将,因酒忤帥,斥逐......家居廣陵郡東十裡。
」當即其人。
下雲「貞元七年九月,因沈醉緻疾」雲雲。
無論公佐此傳皆屬寓言,即實有其人,亦唐中葉人,非南齊也。
又雲官相國,豈幻夢中位居台輔,即信以為實耶?《圖經》及方志蓋又因公佐所言而附會之,地理家遂采為名勝古迹,誤之誤矣。
又泾縣名宦,于三國吳時首列陳焦,雲生有善政,死即留葬桃花潭側,宣德中《縣志》并載焦葬後七日,穿土化為小兒,坐于墓上,久乃不見雲雲。
皆因《吳志孫林傳》于永安四年載安吳民陳焦死埋之六日,更生,穿土中出。
《太平廣記再生部》引《五行志》亦同。
二《志》并雲安吳民,則非泾縣宰可知。
方志之誣妄如此。
而人辄信之,并列于祀典,何也? 詩雖小道,然實足以觇國家氣運之衰旺。
即如五代晉時馮道奉使契丹,高祖宴之于禁中,及使回,道賦詩雲:「殿上一杯天子泣,門前雙節國人嗟。
」蓋是時燕雲十六州已割屬契丹,國勢奄奄,如日之垂暮,故雖宰相作詩,而氣象衰飒如此。
至宋則不然,太祖太宗之世,宇内漸已削平,景物熙熙,已若日之初煦,故李昉《禁林春直》詩雲:「一院有花春晝永,八方無事诏書稀。
」又《昌陵挽詩》雲:「奠玉五回朝上帝,禦樓三度納降王。
」何等氣象!蓋同一宰相也,而吐屬不同如此。
孰謂詩不随氣運轉移乎? 謝靈運《山居賦》,李德裕《平泉草木記》,其川壑之美卉木之奇,可雲極一時之盛矣。
然轉眼已不能有,尚不如申屠因樹之屋、泉明種柳之方,轉得長子孫永年代也。
蓋勝地園林,亦如名人書畫,過眼雲煙,未有百年不易主者。
是知一賦一記,雖擅美古今,究與昭陵之以法書殉葬、元章之欲抱古帖自沈者,同一不達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