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物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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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it〔隕石雨〕29,但直到三十年前,當石頭還沒有在法國萊格勒落到人頭上的時候,卻沒有一個人相信他說的話;後來人們就相信了。

    這種現象現在已被更加頻繁地觀察到;大家研究這種石頭,把它與那種過去說是隕石的古老石塊加以比較,發現它們的構成成分是相同的。

    在這裡我們不必探讨隕石的鎳成分與鐵成分來自何方。

    有一種人說它們是從月亮上掉下來的某種東西,另一種人則把它們比作旅途上面的塵土或天馬腳下的蹄鐵。

    隕石表現于雲爆,火球構成過渡;火球突然湮滅和粉碎,随之而來的就是隕石雨。

    降落的石塊具有完全相同的成分,在地球上也有這種混合物。

    純鐵并不是作為化石存在的;相反,在巴西、西伯利亞和巴芬灣到處都有類似于落到萊格勒的石塊的鐵礦,它們與一種類似于石塊的物質結合在一起,其中也含有鎳。

    所以,即使從這種石塊的外部結構來看,我們也必須承認它起源于大氣。

     把自身變暗為金屬性的水和火,是不成熟的月亮,是個體性之進入其自身。

    正像隕石表現地球之變為月亮一樣,流星作為分離的形成物表現彗星的成分。

    但這兩種趨勢的要點是現實各個環節的分解。

    氣象過程是個體性的這種生成的表現,個體性支配着各種想要分離的自由的質,使它們回到具體的統一點。

    這些質最初還是被規定為直接的質,被規定為光、僵硬性、流動性和土質;重力先有一種質,然後又有另一種質。

    在這個判斷裡有重物質是主語,各種質是謂語。

    這曾經是我們的主觀判斷。

    現在這種形式達到了現實存在,因為地球本身是這種差别的無窮否定性;因此,火才被設定為個體性。

    個體性在以前是一個空洞的詞彙,因為它是直接的,還不能自己産生自己。

    這種回歸,因而這種完整的、自己支持自己的主體,這種過程,現在則是碩果累累的地球,是普通的個體,它完全以自己的各個環節為家,既不再有某種内在的異己東西,也不再有外在的異己東西,而是隻有各個完全特定存在的環節;它的各個抽象環節本身是物理元素,這些物理元素本身就是一些過程。

     §.289 物質的概念,即重力,最初把自己的各個環節發揮為獨立而基本的種種實在性,因此地球是個體性的抽象根據。

    地球在自己的發展過程中把自己設定為各個彼此外在的抽象元素的否定性統一,因而設定為實在的個體性。

     〔附釋〕借助于這種自我性,地球證明自己是實在的,從而不同于重力。

    因此,如果說在以前我們得到了僅僅有一般規定性的有重物質,那麼我們現在則得到了各種不同于有重物質的質;這就是說,有重物質現在與我們以前尚未得到的規定性有關。

    光的這種自我性,以前曾經與有重物質相對立,現在則是物質本身的自我性。

    因此,這種無限的觀念性現在是物質本身的本性,因而在這種觀念性與重力的深沉的己内存在之間就确立起一種關系。

    于是,物理元素已不再僅僅是一個唯一的主體的各個環節;反之,個體性的原則是滲透到這些元素裡的東西,所以在這種物理東西的任何一點上都是同一的。

    我們得到的并不是單一的普遍個體性,而是個體性的多樣化,以緻個體性也具有完整的形式。

    地球把自己個體化為在自身具有完整形式的個體性;這就構成我們現在必須考察的物理學第二個領域。

     第二章特殊個體性物理學 §.290 以前的元素規定性現在服從于個體的統一,因此這種個體的統一是内在的形式,它與物質的重力相反,自為地決定着物質。

    重力作為對于統一點的尋求,絕沒有給物質的相互外在關系造成任何損害,這就是說,空間或空間的限量是特殊化有重物質或質量的差别的度量;物理元素的規定在其自身還不是一種具體的自為存在,因而與有重物質所尋求的自為存在還不是對立的。

    但現在,物質通過其業已設定的個體性,在其相互外在關系本身就是一種集中活動,而與自己的這種相互外在關系相反,與這種關系對個體性的尋求相反;物質把自己同重力的觀念集中活動區分開,是物質空間性的一種内在規定,這種規定不同于重力按照重力方向所作出的規定。

    物理學的這一部分是個體化的力學30,因為物質是由内在的形式規定的,具體地說,是按照空間的東西規定的。

    這就首先提供了空間規定性本身與其所屬物質這兩者之間的一種關系。

     〔附釋〕如果說重力的統一是一種不同于其他物質部分的統一,那麼,個體的統一點則作為自我性,浸透了各個有差别的東西,是這些東西的靈魂,以緻它們不再存在于自己的中心之外,反之,這個中心就是它們在它們本身所具有的光;因此,這種自我性就是物質本身的自我性。

    質已經達到向其自身的回複,這就是我們在這裡得到的個體性觀點。

    我們有統一體的兩種方式,它們首先存在于彼此的相對關系中;我們還沒有達到它們的絕對同一,因為這種自我性本身還受着制約。

    在這裡第一次表現出一種與己内存在相對立的相互外在關系,并且它是由己内存在決定的;這樣,通過己内存在,就設定了另一個中心,設定了另一種統一,因而出現了擺脫重力的解放活動。

     §.291 這種個體化的形式規定最初是自在的或直接的,因而還沒有被設定為總體。

    因此,形式的各個特殊環節是作為互不相關的和相互外在的東西達到實存的,而且形式的關系是一種有差别的東西的關系。

    這就是有限規定的物體,它受外在東西的制約,并分裂為許多特殊的物體。

    所以,差别部分地表現于不同物體的相互比較裡,部分地表現于這些物體的雖說更加現實、但又依然機械的關系裡。

    既不需要比較又不需要興奮的形式的獨立顯現,首先達到了形态。

     〔說明〕就像有限性與有條件性的領域在一切地方的情況一樣,有條件的個體性的領域在這裡也是一個最難以與具體東西的其他聯系加以分離,而又必須就其本身加以把握的對象,并且因為這個領域的内容的有限性與概念的思辨統一處于對立和矛盾中,這種困難就越來越大,而概念的思辨統一則同時隻能是進行規定的東西。

     〔附釋〕個體性是對我們剛剛生成的,所以它本身僅僅是最初的個體性;因此,這種個體性是有條件的個體性,還不是得到實現的個體性,而僅僅是一般的自我性。

    這種自我性直接起源于非個體的東西,因而是抽象的個體性,并且作為僅僅與他物不同的東西,還沒有在自己内部得到實現。

    他在還不是個體性所固有的,因而是一種消極的東西;重力這一他物之所以是由個體性決定的,正因為個體性還不是總體。

    自我性為了成為自由的,就需要把差别作為自己固有的差别設定起來,但差别現在僅僅是一種假定的東西。

    這種自我性還沒有在内部發揮出自己的各個規定,而總體的個體性則已經在自己内部發揮出天體的各個規定;這就是形态,但我們在這裡首先得到的卻是形态的生成。

    個體性作為進行規定的東西,最初僅僅是個别規定的設定;隻有個體性既設定起個别的規定,又設定起各個規定的總體,才設定起了發展出自己的全部規定性的個體性。

    因此,這個過程的目标就在于自我性變為整體,而這種得到實現的自我性我們将會看到是聲音。

    然而,聲音作為非物質的東西是消逝的,所以也又是抽象的;不過,聲音與物質東西相統一,就是形态。

    我們在這裡必須考察物理學的最有限的、最外在的方面;這樣一些方面并沒有像我們研究概念或研究業已實現的概念,即總體的那種趣味。

     §.292 重力被動地得到的規定性,第一是抽象的、單純的規定性,因而也是重力中的一種純粹量的關系,即比重;第二是各個物質部分的關系的特殊方式,即内聚性;第三是各個物質部分的這種關系本身,是現實存在着的觀念性,更具體地說,首先是各個物質部分的單純觀念的揚棄,即聲音,其次是各個物質部分的現實的揚棄,即熱。

     A比重 §.293 單純的、抽象的特殊化是物質的比重或密度,是質塊的重量與體積之間的一種關系,通過這種關系,物質的東西作為自我性的東西,擺脫了自己與中心物體的抽象關系,擺脫了萬有引力,不再是充實空間的均勻内容,而把一種特殊的己内存在同抽象的相互外在的東西對立起來。

     〔說明〕物質的不同密度人們是用細孔假設去解釋的,物質的密集人們是用空隙虛構去解釋的,這種空隙雖然還沒有得到物理學的證明,但已被說成是一種現實存在的東西,而絲毫不考慮物理學所預先提出的那種以經驗和觀察為基礎的主張。

    一條鐵杠,平衡地懸吊在自己的支點上,在被磁化以後,就失去自己的平衡,一端比另一端顯得重量更大,這種現象就是關于存在着重力分化的例證。

    在這裡,鐵杠的一部分受到磁的影響,以緻其體積未變,重量卻變得更大;因此,物質的質量未增,其比重已經增大。

    物理學在自己的解釋密度的方式中所假定的定理是:1)大小相等的物質部分,數目相等,則重量相等;由此可見,2)物質部分的數目的度量就是重量,但是,3)物質部分的數目的度量也是空間,因此,重量相等的物體所占的空間也是相等的;所以,當4)重量相等的物體畢竟表現于不同的體積時,假定其中有細孔,即可解釋物體所充實的空間是相等的。

    從前三條定理必然會得出第四條定理的細孔虛構,那三條定理并不是以經驗為依據,而僅僅是以知性的同一律為根據,因此,就像細孔一樣是形式的、先驗的虛構。

    康德已經把強度同數目的量的規定對立起來,認為物體的密度較大,是由于在同等體積中包含着數目相等而充實空間的程度更強的物質部分,而不是由于其中包含着更多的物質部分,從而開創了一門所謂的動力學物理學31。

    強度限量的規定至少應該與廣度限量的規定具有同樣多的合理性,而那種通常的密度觀念卻僅僅局限于這後一個範疇。

    但在這裡強度的數量規定是有其優勝之處的,那就是它指出了度量,首先暗示了一種己内存在,而這種己内存在的概念規定就是在比較中才表現為一般限量的内在形式規定性。

    不過,限量無論是區分為廣度限量,還是區分為強度限量,都絕不表示任何實在性,而動力學物理學也沒有比作出這類區分走得更遠。

     〔附釋〕在我們已經得到的規定性中,重力和空間還是一種分離的東西;物體的差别僅僅是質量的差别,質量的差别也僅僅是物體彼此之間的一種差别;在這種情況下,空間的充實就是度量,因為物質部分的更大的數量是與空間的更大的充實相對應的。

    現在,在己内存在中則出現了一種不同的度量,或者是在相等的空間裡有重量不同的物體,或者是重量相等的物體占有不同的空間。

    這種内在的關系構成了物質東西的自我性,正是比重;比重是自在自為的存在,它僅僅自己與自己相關,而與質量完全無關。

    既然密度是重量與體積的關系,所以,無論是重量還是體積,都能被當作統一體。

    一立方英寸既可以是水的體積,也可以是金的體積,我們認為它們的這個體積是相等的;但它們的重量卻全然不同,因為金比水重十九倍。

    換句話說,一磅水占據的空間比一磅金占據的空間多十九倍。

    在這裡,純粹量的東西消失了,而出現了質的東西;因為物質在其自身現在具有獨特的規定性。

    因此,比重是物體的一個根本規定性,它完全浸透到物體裡。

    物體的每個部分都在其自身具有這種特殊的規定性,但在重力領域裡這種集中的性質卻僅僅屬于一個點。

     比重既屬于特殊的物體,也同樣屬于整個地球,屬于一般的個體。

    過去在元素過程裡,地球僅僅是抽象的個體;個體性的最初表現則是比重。

    地球作為過程,是特殊現實存在的觀念性。

    但地球的這種個體性也表現為單純的規定性,并且這種單純規定性的表現就是氣象過程顯示的比重,即氣壓。

    歌德對氣象學作過很多研究;尤其是氣壓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欣然提出了自己對于氣壓的看法。

    他發表了重要的見解。

    主要的事情是他提供了一幅氣壓比較表,上面記載着1822年12月在魏瑪、耶納、倫敦、波士頓、維也納和特普勒(處于特普利察附近的高地)整月的氣壓變化;他用圖表描寫了這種情況。

    他想由此得出一個結論,認為不僅在一切地區氣壓是按相同的比例變化的,而且氣壓在不同的海拔高度也有同樣的變化過程。

    因為大家知道,氣壓計的讀數在高山上比在海面要低得多。

    人們可以從這種差别(為了溫度恒定,還必須使用溫度計)測量出山高。

    因此,撇開山的高度,高山上的氣壓變化過程也是與平地上的氣壓變化過程類似的。

    歌德說(《論自然科學》,第II卷,第1分冊,第74頁):&ldquo如果從波士頓到倫敦、從倫敦經卡爾斯魯厄到維也納等地,氣壓計讀數的升降總是類似的,那麼這就不可能是取決于一種外在原因,而是必須歸諸一種内在原因。

    &rdquo在第63頁上他還說過:&ldquo如果有人考慮到氣壓計讀數升降的經驗(縱然在數量比例中人們也會察覺巨大的一緻性),他就會對水銀柱從最高點到最低點的完全合乎比例的升降感到驚訝。

    如果我們現在承認太陽的作用隻是暫時引起熱,那麼,最後就隻剩下地球是引起氣壓變化的原因;因此,我們現在不是在地球之外,而是在地球之内尋找氣壓變化的原因;這些原因既不是屬于宇宙的,也不是屬于大氣的,而是屬于地球的。

    地球改變着自己的吸引力,因而對大氣圈的吸引會變得更大或更小。

    大氣圈既沒有重力,也不施以某種壓力,而是在受到更強的吸引時,似乎向下壓得更厲害,負擔得更沉重。

    &rdquo按照歌德的看法,大氣圈不可能有重量。

    但受到吸引與具有重量卻完全是一回事。

    &ldquo吸引力來自地球的整個質量,可能是從地心達到我們所熟悉的地表,然後從海洋達到最高頂點,超出這個頂峰而逐漸減弱,同時又通過合乎目的地受到限制的脈動,而不斷顯現出來。

    &rdquo重要的事情在于,歌德正确地把比重的變化歸因于地球本身。

    我們已經說明(§.287&ldquo附釋&rdquo),氣壓升高,水的形成過程就會終止,氣壓降低,水的形成過程就會發生。

    地球的比重就是地球把自身表現為決定性因素的作用,因此也正是地球把自身表現為個體性的作用。

    在氣壓上升時,地球就有一種更大的張力,一種更高的己内存在,這種己内存在使物質相應地在更大的程度上擺脫地球的抽象引力;因為我們必須把比重理解為一種個體性擺脫萬有引力的狀态。

     另外還有人以為,一磅金包含着的部分恰好與一磅水包含的一樣多,隻不過彼此壓緊十九倍,所以水就多了十九倍細孔、間隙、空氣等等。

    這樣的空洞觀念是反思的chevaldebataille〔慣用手段〕。

    反思沒有能力理解一種内在規定性,而是想保持各個部分的數量相等,但同時卻覺得充實剩餘的空間是必要的。

    &mdash&mdash比重在通常的物理學裡也被歸結為排斥與吸引的對立:物質受到的吸引更多,物體就更密;排斥居于優勢,物體就不密。

    但這些因素在這裡已不再有任何意義。

    吸引與排斥作為兩種獨立力量的對立,本身僅僅屬于知性反思。

    如果吸引與排斥簡直不能保持平衡,人們就會陷于一些矛盾,正如上文(§.270&ldquo說明&rdquo和&ldquo附釋&rdquo)已經就天體運動所表明的,這些矛盾表示了這種反思的謬誤。

     §.294 密度最初僅僅是有重物質的單純規定性;但因為物質依然是根本相互外在的東西,所以進一步說,物質的形式規定就是多種多樣的物質在空間上相互關聯的一種特殊的方式,即内聚性。

     〔附釋〕内聚性像比重一樣,是一種不同于重力的規定性;不過,它比比重範圍更寬,不僅構成另一種一般的集中性,而且涉及許多物質部分。

    内聚性不僅是一種按照比重比較各個物體的關系,而且各個物體的規定性現在被設定成這樣:它們現實地相互克制和相互接觸。

     B内聚性 §.295 在内聚性裡,内在形式設定起各個物質部分在空間上相互并存的另一種方式,它不同于重力方向所規定的方式。

    因此,這種協合物質東西的特殊方式首先是在單純不同的東西裡設定起來的,還沒有複歸于自身封閉的總體(形态);所以,這種方式也僅僅是出現在均勻度不同、内聚力不同的質量面前,因而表現為抗力機械地克制其他質量的行為的一種獨特方式。

     〔附釋〕如我們所說的,單純機械的行為是擠壓和碰撞;在這種擠壓和碰撞裡,物體現在并不僅僅是作為質量,像在機械關系裡那樣作出反應,而是不依賴于這種量,表現出一種自我保持、自我統一的特殊方式。

    過去協合各個物質部分的方式是重力,物體在重力作用中有一個重力中心;現在的方式則是一種内在的東西,各個物體彼此按照自己的特殊重量,把這種東西表示出來。

     内聚性目前是許多自然哲學在很不确定的意義上使用的一個詞彙。

    就是說,關于内聚性有許多胡言亂語,它們隻不過是關于這個不确定的概念的一些即興意見和模糊想象罷了。

    總體的内聚性是磁,它最初出現在形态裡。

    但抽象的内聚性還不是磁的推論。

    磁的推論區分出兩個端項,同樣設定了它們的統一點,不過這并不妨礙兩端是相互有差别的。

    因此,磁還不屬于這裡讨論的範圍。

    雖然磁是一個迥然不同的發展階段,謝林卻仍然把磁和内聚性湊合到一起32。

    磁盡管還是抽象的,但在其自身内卻是總體;因為磁雖說是直線式的,但它的兩端和統一畢竟已經作為有差别的東西而發展出來了。

    在内聚性裡還不存在這樣的情形。

    内聚性屬于作為總體的個體性的生成過程,磁則屬于總體的個體性。

    因此,内聚性還同重力有鬥争,還是一個與重力對立的規定性環節,還不是與重力對立的整個規定性。

     §.296 在内聚性裡,各種相互外在的東西的形式統一本身是多樣的。

    a)這種形式統一的第一個規定性是完全不确定的協合,所以是自身沒有内聚性的東西的内聚性,因此也就是對他物的附着性。

    b)物質的自相内聚性,&alpha)首先是單純量的内聚性或普通的内聚性,是抵抗重量影響的物質協合的強度;&beta)其次是質的内聚性,是屈服于外在暴力的擠壓和碰撞的獨特性,正因為如此,也是以自己的形式對外在暴力的擠壓和碰撞表示獨立的獨特性。

    按照空間形式的特定方式,有力學内容的幾何學産生了一種在協合中堅持一定維度的獨特性:&alpha&alpha)點狀性,它構成物體的脆性;&beta&beta)直線性,它一般構成物體的剛性,特别構成物體的韌性;&gamma&gamma)布面性,它構成物體的延性或展性。

     〔附釋〕附着性作為被動的内聚性,不是己内存在,而是像光映現在他物裡一樣,是與他物的親和勢,這種親和勢大于與自身的親和勢。

    由于這種親和勢,尤其是由于水的各個部分的絕對可位移性,水作為中性的東西也有附着作用,就是說,它能把物體弄濕。

    此外,在自身肯定有内聚性的堅硬物體,隻要它的表面不是粗糙的,而是完全平滑的,以緻表面的一切部分都能完全相互接觸,那也會有附着作用;因為這些表面不僅在它們自身沒有任何差别,而且在與同樣平滑的他物的關系中也沒有任何差别,因而堅硬物體與他物可以把它們自己設定為同一的。

    例如,一些平滑的玻璃面就有很強的附着作用,尤其是在我們把水倒在它們上面,把它們的一切凸凹地方完全填起來的時候;要把它們再分離開,則需要使用相當大的力量。

    因此,格臨說(《物理學》,§.149&mdash150):&ldquo附着力的強度一般視接觸點的數量而定。

    &rdquo附着性有不同的變化形态。

    例如,玻璃杯裡的水附着在玻璃壁上,玻璃壁四周的水位高于玻璃杯中央的水位;又如,在毛細管裡水是完全自動地升高的,如此等等。

     至于說到作為特定己内存在的自相内聚性,那麼,内聚力作為機械的内聚性,也僅僅是均勻質量在自己内部協合,而反對在自身設置某個物體的作用,就是說,内聚力是均勻質量的強度與某個物體的重量的一種比例關系。

    因此,一個質量在受到一個重體的吸引或壓力時,就會以一定量的己内存在發生反作用。

    重量的大小決定着質量保持還是放棄自己的内聚力。

    所以,玻璃、木材等等都能承受一定磅數的壓力,而不緻斷裂;在這裡,吸引沒有必要朝着重力的方向進行。

    物體在其内聚力方面的遞進序列與物體在其比重方面的遞進序列不成任何比例;例如,金與鉛在比重方面大于鐵與銅,但并不那麼堅固。

    [1]物體對碰撞作出的抵抗,也不同于它必須僅僅朝着一個方向,即朝着受撞的方向作出的抵抗;反之,斷裂、碰撞是朝着一個角度的方向發生的,因而是一種平面的力量;碰撞的無窮力量就是由此而來的。

     真正的、質的内聚性是均勻質量通過内在的、特殊的形式或限定活動所進行的一種協合,這種限定活動在這裡明顯地表現為空間的抽象維度。

    這就是說,獨特的形态隻能是物體在自身所表示的特定空間性的一種方式。

    因為内聚力是物體在其相互外在的關系裡的同一性;因此質的内聚力是相互外在存在的一種特定方式,即一種空間的規定。

    這種統一在個體性物質本身是與物質在重力裡尋求的那種一般統一相對立的協合。

    現在物質向許多方面維持其自身的獨特方向,這種方向與重力的那種單純垂直的方向是不同的。

    這種内聚性雖然是個體性,但同時也是有條件的個體性,因為它隻有通過另一物體的作用才能表現出來,它還不是作為形态的自由個體性,就是說,還不是作為它所設定的各個形式組成的總體的個體性。

    總體的形态是現實存在的,受着機械的規定,當然帶有那些方面和角度。

    但在這裡,物質的特性卻首先僅僅是物質的内在形态,就是說,正是一種還沒有在自己的規定性和發展過程中現實存在的形态。

    這種情形後來又以這樣一種方式表現出來,即物質隻有通過他物才能顯示出自己的特性。

    所以,内聚力僅僅是抵抗他物的一種方式,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為内聚力的規定僅僅是尚未作為總體出現的個體性的一些孤立形式。

    &mdash&mdash脆性物體既不能加以延展,也不能容有直線方向,而是作為點保持着自身,并且不連續;這就是有内在形态的硬性。

    玻璃很脆,會破碎;同樣,可燃物體一般也是脆的。

    鋼之所以不同于鐵,也是由于鋼是脆的,有粒狀裂痕;鑄鐵也是這樣。

    快速冷卻的玻璃是十分脆的,慢速冷卻的玻璃則不然;粉碎快速冷卻的玻璃,它會變成粉末。

    反之,金屬大多在自身是連續的東西;不過,一種金屬與另一種金屬相比,脆性也有大有小。

    &mdash&mdash韌性物體呈纖維狀,不易斷裂,而總是聯結在一起。

    鐵能夠被拉成絲,但不是每種鐵都能如此;鍛鐵比生鐵有更大的可鍛性,并且能不斷地采取直線存在的形式。

    這就是物體的可延性。

    &mdash&mdash最後,可延物體能被錘成闆片;有一些金屬,能被延展為平面,另一些金屬則會破裂。

    鐵、銅、金和銀能被加工為闆片;它們是軟東西,有屈服性,既不脆也不韌。

    有一種鐵,僅僅保持在平面中,另一種鐵僅僅保持在直線中,還有一種鐵,像鑄鐵,僅僅以點的形式保持自己。

    既然平面會變為曲面,或者說,在曲面上點會變為整體,那麼,可展性一般也就是整體的可延性;這是一種沒有形成形态的内在東西,它一般是把自己的協合作為質量的聯系加以堅持的。

    必須說明,這些環節僅僅是一些單個的維度,其中每個維度都是現實物體的環節,即有形态的東西的環節;但形态卻不從屬于這些環節中的任何一個環節。

     §.297 c)一個物體在堅持自己的獨特性的同時,又屈服于另一個物體的暴力,這另一個物體就是另一個個體性物體。

    但是,有内聚性的物體也是在其自身相互外在的物質,這種物質的各個部分在整體受到暴力的強制時,也彼此施加暴力并相互屈服,但作為同樣獨立的東西,又揚棄自己遭到的否定,而恢複自己。

    因此,物體的這種對外屈服的活動和其中所包含的對外自我保持的獨特活動,是直接與這種内在的屈服活動和物體自身的自我保持的活動結合在一起的,這就是彈性。

     〔附釋〕彈性是表現于運動的内聚性,是内聚性的整體。

    我們已經在第一篇讨論一般物質時得到彈性,在那個階段,很多物體由于相互進行抵抗、擠壓和接觸,而否定了自己的空間性,但也同樣恢複了自己的空間性;這就是那種抽象的彈性、對外的彈性。

    現在,彈性則是個體化自身的物體的内在彈性。

     §.298 在這裡觀念性達到了現實存在,各個物質部分作為物質僅僅尋求現實存在,現實存在是自為地存在着的統一點,在這個點裡各個物質部分在實際受到吸引時,隻會被否定。

    就各個物質部分僅僅是有重的而言,這個統一點首先是在它們之外存在的,因而最初僅僅是潛在的;現在,在它們所遭到的上述否定中,這種觀念性被設定起來了。

    但這種觀念性還是有條件的,隻是關系的一個方面,關系的另一個方面則是相互外在的各個部分的持續存在,以緻這些物質部分的否定過渡到了它們的恢複。

    因此,彈性僅僅是恢複自身的比重的變化。

     〔說明〕我們在這裡和以前談到各個物質部分時,既不是把它們理解為原子,也不是把它們理解為分子,就是說,不是把它們理解為分離的、獨立的、持續存在的東西,而是僅僅把它們理解為量上有差别的或偶然有差别的東西,因而它們的連續性根本不能同它們的差異性分離開;彈性就是這些環節本身的辯證法的現實存在。

    物質東西的地點是它的無差别的、特定的持續存在;因此,這種持續存在的觀念性是被設定為實在統一性的連續性,就是說,兩個以前彼此外在存在的、因而表現為處于不同地點的物質部分現在則是處于同一個地點。

    這就是矛盾,而且這個矛盾在這裡是以物質形式存在的。

    芝諾的運動辯證法所根據的正是這個矛盾,隻不過他在運動中所涉及的是抽象的地點,這裡涉及的則是物質的地點、物質的部分。

    在運動裡,空間設定其自身為時間的,時間設定其自身為空間的(§.260);芝諾的悖論否定了運動,如果把地點弄成孤立的空間點,把瞬刻弄成孤立的時間點,這個悖論就不可能解決;這個悖論的解決,即運動,隻能理解為這樣:空間和時間在自身都是連續的,自己運動着的物體同時在同一個地點又不在同一個地點,即同時在另一個地點,同樣,同一個時間點同時存在又不存在,即同時是另一個時間點。

    于是,在彈性裡物質部分、原子和分子都被設定為肯定占有其空間的,被設定為持續存在的,同時又被同樣設定為不持續存在的,被設定為限量,這種限量同時既是廣延量又隻是内涵量。

     對于在彈性中設定各個物質部分為統一體,我們經常提到的細孔虛構也同樣被拿來幫助作出所謂的解釋。

    這種解釋雖然也另外inabstracto〔抽象地〕承認物質是可逝的,不是絕對的,但把物質實際上理解為否定的,要設定對物質的否定,也就在應用中違背了自己的諾言。

    細孔雖然是否定的東西(因為沒有其他辦法,隻好繼續用這個範疇),但這種否定的東西隻是在物質之旁,就是說,這種否定的東西并不是存在于物質本身,而是存在于物質不存在的地方,以緻物質實際上隻被假定為肯定的、絕對獨立的和永恒的。

    這種錯誤來自知性的一般錯誤,知性錯誤地認為形而上的東西僅僅是一種在現實之旁,即在現實之外的思想事物;于是,在對物質的非絕對性的信仰之旁,也有一種對物質的絕對性的信仰;前一種信仰在發生的時候,是發生于科學之外,後一種信仰則主要是盛行于科學之中。

     〔附釋〕既然一個物體是在另一個物體裡設定自身的,并且兩個物體現在都有一定的密度,那麼,在一個物體裡另一個物體設定自身,這個物體的比重就有了改變;這是第一個環節。

    第二個環節是作出抵抗的活動、進行否定的活動和自身抽象的行為;第三個環節是這個物體發生反作用,從自身排斥作用于自己的另一個物體。

    這就是作為軟性、硬性和彈性而為大家所熟知的第三個環節。

    物體現在作出屈服,不再是單純采取機械的方式,而是在内部通過改變自己的密度;這種軟性就是壓縮性。

    因此,物質并不是永遠不變的、不可貫穿的東西。

    當物體的重量不變而空間變小時,密度就會增大;不過密度也能被變小,例如通過加熱。

    鋼的硬性作為收縮性,是彈性的對立面,這種硬性也是密度的增大。

    彈性是物體為了直接恢複自己而複歸于自身的活動。

    内聚性物體會受到另一個物體的打擊、碰撞和擠壓,這樣,它的占有空間的物質性就遭到了否定,因而它的占有地點的性質也遭到了否定。

    所以,相互外在的物質東西的否定是現實存在的,而這種否定的否定、物質性的恢複也同樣是現實存在的。

    這種恢複已不再是那種一般的彈性,以緻物質僅僅是作為質量恢複自身;倒不如說,這種彈性是一種向内的反作用&mdash&mdash正是物質的内在形式在物質裡按照其質的本性竭力表現其自身。

    内聚性物質的每個微粒都有像中心點那樣的行為;正是整體的一個形式浸透了物質,不是與彼此外在的東西相結合,而是流動的。

    如果現在給物質施加壓力,就是說,如果物體得到了觸動其内在規定性的外在否定,那麼,就會在物體内部由其特殊形式設定一種反作用,從而設定對于傳遞給物體的壓力的揚棄。

    每個微粒都通過形式而得到一個獨特地點,都保持着這種獨特關系。

    在一般彈性裡,物體僅僅竭力表現其自身為質量;在這裡,運動則不是作為對外的反作用,而是作為對内的反作用,在其自身不斷延續,直到形式恢複其自身為止。

    這就是物體的振蕩和振動。

    這時,盡管一般彈性的抽象恢複已經發生,但物體的振蕩和振動仍然在内部繼續進行下去;運動雖然開始于外部,但碰撞卻觸及了内在形式。

    物體的這種内在流動性就是總體的内聚性。

     §.299 在彈性中設定起來的觀念性是一種變化,這種變化是雙重的否定活動。

    每個物質部分相互外在的持續存在的否定,就像它們的相互外在的存在和内聚性的恢複一樣,也會遭到否定。

    這種統一的觀念性作為彼此揚棄的兩個規定性的交替,作為物體在其自身的内在震顫,就是聲音33。

     〔附釋〕這種内在振動的特定存在顯得不同于我們已經得到的規定;這種振動的為他存在是聲音,這就是第三個規定。

     C聲音 §.300 物體在其密度和内聚性本原裡擁有的這種規定性的特殊單純性,這種最初的内在形式,在通過沉潛于相互外在的物質東西的階段以後,就在這種物質東西的相互外在關系的自為持續存在的否定裡變為自由的。

    這就是物質的空間性到物質的時間性的過渡。

    這種形式在震顫中是作為物質東西的觀念性存在于物質東西中,因此,這種單純的形式是自為地存在着的,表現為機械的、具有靈魂性質的東西。

    而這種震顫既是各個物質部分的瞬時否定,也同樣是這一否定的否定;兩個否定彼此聯結起來,一個否定為另一個否定所喚起,因此這種震顫就是比重、内聚性的持續存在與否定之間的振蕩。

     〔說明〕真正的聲音純或不純,真正的聲音與單純的響聲(由敲打固體所生)、噪音等等的區别,取決于徹底振動的物體在内部是否同質均勻,不過也取決于這種物體的特殊内聚性和其他空間維度的規定性,取決于這種物體是物質的線和物質的面,因而是受到限定的線和面,還是一種固體。

    無内聚性的水是沒有聲音的,它的運動作為它的完全可以位移的各個部分的單純外在摩擦,隻能産生一種噪音。

    玻璃的内在脆性有連續性,玻璃能産生聲音;金屬有非脆性的連續性,還能産生共鳴的聲音,如此等等,不勝枚舉。

     聲音的可傳遞性可以說是聲音的無聲傳播,它缺少翻來覆去的重複震顫,是通過所有在脆性等等方面頗為不同的特定物體進行的。

    (固體比空氣有更好的傳聲性能;土地能把聲音傳播好幾英裡遠;根據計算,金屬傳播聲音比空氣傳播聲音快十倍。

    )聲音的可傳遞性顯示出自由地貫穿這些特定物體的觀念性,這種觀念性隻需要這些物體的抽象物質性,而不需要它們的密度、内聚性和其他造型的特殊規定性,并且使它們的各個部分受到否定或震顫;這種觀念化過程本身無非是聲音的傳遞。

     一般的聲音以及自身有節奏的聲音或律音的質的方面,取決于發音物體的密度、内聚性和其他特定内聚方式,因為構成震顫的觀念性或主觀性是這些特殊的質的否定,以這些特殊的質為自己的内容和規定性;這樣一來,這種振動和聲音本身也就相應地得到了具體規定,樂器也就有了自己的獨特聲音和timbre〔音色〕。

     〔附釋〕聲音屬于力學範圍,因為聲音與有重物質有關。

    因此,這種擺脫重物同時又從屬于重物的形式依然是有條件的:它既是觀念東西的自由物理表現,但又與機械東西相結合;它既擺脫了有重物質,同時又屬于這種物質。

    物體還不能像有機體那樣,自動地發出聲音,而是隻有在受到敲打的時候,才發出聲音。

    當内在内聚性對外在碰撞就像對單純質量關系那樣表明其保持活動的時候,外在碰撞這種運動就會繼續下去,而内在内聚性是必須從單純質量關系方面加以處置的。

    物體的這些現象是司空見慣的,同時又是多種多樣的,這就使得我們用概念來說明它們的必然聯系成為困難的事情。

    它們對我們是平凡的,因此我們就不重視它們;然而,它們又必定會表現為一些在概念裡占有其地位的必然環節。

    在物體發出樂音時,我們就覺得自己進入了一個更高的境界。

    樂音觸動了我們最内在的感覺,它之所以能感動我們的内在靈魂,是因為它本身就是内在的、主觀的東西。

    聲音本身是個體性的自我,但并不像光那樣,是抽象的觀念東西,相反地,聲音仿佛是機械的光,僅僅顯現為内聚性中運動的時間。

    個體性包括質料與形式;聲音就是在時間裡宣示自己的這種總體性的形式,就是完整的個體性。

    這種個體性無非在于靈魂現在與物質東西合為一體,作為靜止的持續存在而居于主導地位。

    這裡表現出來的東西并不以物質為基礎,因為這種東西在物質的東西裡沒有自己的主觀性。

    隻有知性為了作出解釋,才假定了一種客觀的存在,就像談論熱質那樣,談論什麼音質。

    在音響中呈現出一種己内存在,因而原始人會對此表示驚訝;不過,他并不假定其中有物質性的東西,而是假定其中有靈魂性的東西。

    在這裡發生了一種類似于我們在運動中見過的現象,單純的速度或距離(在杠杆作用的情況下)表現為一種方式,它可以代替量的物質東西。

    己内存在以物理方式達到了實存,這樣的現象并不會使我們感到驚訝,因為自然哲學的基礎正在于把各個思維規定表現為緻動的本原。

     關于聲音的具體性質在這裡隻能作扼要的陳述,因為這種思維規定必須用經驗方法加以透徹研究。

    我們有許多詞彙,諸如聲響、樂音、噪音以及嘎嘎響、絲絲響、沙沙響等等。

    這種規定感性事物的語彙是完全多餘的;凡在出現律音的時候,無需費什麼心思,即可用直接對應的方法,制造出表示律音的符号。

    單純的流體是不能發出聲音的;外來作用當然可以傳遞給整體,但這種傳遞卻是起源于完全沒有形式、完全缺乏内在規定的情況;反之,聲音則以規定性的同一為前提,是内在的形式。

    因為發出純粹的聲音需要物質内部有密集的連續性與均勻性,所以金屬(尤其是貴金屬)與玻璃在自身就能發出這種清晰的聲音,而這種性質是熔煉出來的。

    與此相反,舉例說,當一口鐘有了裂縫時,我們聽到的不僅有它的振動,而且也有它的其他物質性質,例如它的抗力、脆性和不均勻性,這樣我們便得到一種不純的聲音,即噪音。

    石片雖有脆性,卻也能發出聲音;反之,空氣和水盡管能傳遞聲音,它們本身卻不能發出聲音34。

     聲音的起源是難以理解的。

    與重力分離開的特殊己内存在是作為聲音表現出來的;聲音是觀念東西在他物的這種暴力下發出的控訴,但同樣也是對這種暴力的勝利,因為這種特殊的己内存在在這種暴力下保持了自己。

    聲音有兩種産生方式:&alpha)摩擦,&beta)己内存在的真正振動、彈性作用。

    關于摩擦還有這樣的情況,就是在摩擦持續進行的時候,多種多樣的東西合為一體,因為各個相互外在的部分暫時有了接觸。

    每個部分的位置都得到了揚棄,因而每個部分的物質性也都得到了揚棄;但這種位置也同樣恢複了自己。

    這種彈性正是由聲音表露的彈性。

    不過,如果物體受到摩擦,那就會聽到這種敲打的聲音本身;與這種聲音相當的反而是我們所謂的音響。

    如果物體的震顫是由外在物體引起的,我們就會聽到兩個物體的震顫;兩個物體相互幹擾,不容有任何純粹的聲音。

    于是兩個物體的顫音就不是獨立的,而是相互強制的;我們把這叫做噪音。

    因此,在彈奏壞的樂器時,大家聽到的是唧哩嚓啦的聲音或機械打擊的聲音,例如琴弓在琴弦上的怪亂擦聲;同樣,從壞的噪音中大家聽到的是肌肉的振動。

    另一種聲音則有更高級的性質,是物體在自身的震顫,是物體的内在否定和自我恢複。

    這種真正的聲音就是反響,就是物體的不受阻礙的内在振動,它是由物體的内聚性的本性自由地決定的。

    因此,還有第三種産生聲音的方式,在這種方式下外在的刺激與物體的音響是一緻的,這就是人類的歌唱。

    在歌聲中才有形式的這種主觀性或獨立性,所以這種純粹震顫的運動有某種合乎精神的東西。

    小提琴也不會自己連續發出聲音;隻有摩擦它的弦,它才發出聲音。

     關于一般的聲音,如果我們再探讨它為什麼與聽覺器官有關,我們則必須回答說,因為這種感官是力學領域的一種感官,具體地說,正是涉及從物質東西逃遁或過渡到非物質東西的感官,而這種非物質的東西就是類似靈魂的東西、觀念的東西。

    反之,凡是屬于比重和内聚性的東西則隻涉及觸覺器官;力學領域包含着物質本身的各個規定性,就此而言,觸覺器官是力學領域的另一種感官。

     物質産生的特殊音調取決于物質的内聚作用的本性;這些特殊的差别也與音調的高低有關聯。

    但嚴格地說,音調的真正規定性隻能通過物體聲音的自相比較而顯示出來。

    至于說到第一點,我們應該指出,舉例說,各種金屬都有其确定的、特殊的聲音,如銀的聲音和銅的聲音。

    厚度相等、長度相等而由不同材料構成的細棒,會發出不同的音調。

    像克拉尼35已經觀察到的,在一個高倍頻程上鲸須發A調,錫發B調,銀發D調,在一個更高的倍頻程上科倫笛發E調,銅發G調,玻璃發C調,枞木發高半音的C調,等等。

    我還應該指出,裡特爾對于腦殼的各個不同部分的聲音頗有研究。

    腦殼會發出很沉悶的聲音。

    他在敲打各塊不同的腦骨時,發現了不同的聲音,他把它們編入了一定的音階。

    還有一些完整的腦殼會發出沉悶的聲音,但這些沉悶的聲音他卻未曾編入音階。

    然而問題也許在于,這些叫做空腦殼的不同腦殼是否真正會發出很沉悶的聲音。

     根據畢奧所做的實驗36,不僅空氣能傳遞聲音,而且一切其他物體都能傳遞聲音。

    例如,敲打一條導水的陶土管道或金屬管道,就能在若幹英裡以外,從管道口的另一端聽到聲音;而且還能分辨出兩種聲音,因為管道材料傳來的聲音遠比氣柱傳來的聲音聽到得更早。

    聲音既不受山水的阻攔,也不受森林的阻攔。

    土地傳遞聲音的性能是引人注目的,例如,我們把耳朵貼近地面,就能聽到十英裡到二十英裡遠的炮聲;土地傳播聲音比空氣傳播聲音快十倍。

    這種傳遞一般說來也是值得注意的,因為當物理學家談到某種聲質,說它能迅速穿過物體的細孔時,這種假說就在聲音傳遞問題上表明自身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301 在震顫裡,我們必須區分出作為外在位置改變的振動,即對其他物體的空間關系的改變,這構成通常的、真正的運動。

    這種振動雖說是不同的,但同時與以前規定的内在運動是同一的,而這種内在運動是變得自由的主觀性,是聲音本身的表現。

     這種觀念性的現實存在,由于其抽象的普遍性,僅僅具有量的差别。

    因此,在聲音和律音的領域裡,它們的進一步的相互差别、它們的和諧與不和諧就是以數量關系為基礎,以這類關系的比較簡單的或比較複雜、比較間接的符合為基礎。

     〔說明〕弦、氣柱、細棒等等的振動就是從直線到弧、從弧到直線的交替過渡。

    這種過渡是相對于其他物體的外在位置改變。

    與這種僅僅如此表現出來的外在位置改變直接相結合的則是比重和内聚性的内在變化、交替變化。

    物質線針對振動弧中心的方面變短了,而物質線的外在方面則變長了;因此,後一方面的比重和内聚性減少了,前一方面的比重和内聚性則增大了,這種情形甚至是同時發生的。

     關于量的規定在這個觀念領域中的威力,我們應該指出,這樣一種規定是通過機械的中斷設定到振動的線或面裡去的,它把它自身傳遞給聲音的傳遞過程,傳遞給整個的線或面超越機械中斷點的振動,并在其中形成振動波節,這種現象從克拉尼的圖表中就可以看得出來。

    同樣屬于這類現象的還有發音的弦在鄰近的弦裡引起和諧律音,這些弦與發音的弦有一定的數量比例;在這方面最重要的是塔爾忒尼37第一個注意到的這樣一種現象:有些律音是從另外一些同時響起的、在振動方面彼此有一定數量比例的律音産生的,它們與這些律音不相同,也隻有通過這種比例産生出來。

     〔附釋〕振動是物質在其内部的震顫。

    物質作為能發出聲音的東西,在這種否定中保持着自身,而不遭到毀滅。

    發出聲音的物體必須是一種物質的、物理的面或線,必須在此受到限定,以緻各種振動能經過整個的線,受到阻滞,出現回複。

    擊打一塊石頭,隻能發出音響,而絕不能發生有聲的震顫,因為這種震動雖然會傳播,卻不會折回。

     返複的、合乎規則的振動所引起的聲音變化就是律音;這是表現于音樂裡的聲音所具有的相當重要的差異。

    當兩條弦在同一時間作次數相等的振動時,就出現了諧音。

    另一方面,律音的差異在弦樂器或管樂器裡取決于發音的弦或氣柱的不同厚度、長度和張力。

    因此,如果在厚度、長度和張力這三種規定中有兩種是相等的,那麼,律音就是取決于第三種規定的差異;在這裡我們最容易從弦上察覺不同的張力,因此人們最喜歡把張力作為計算各種不同的振動的基礎。

    我們把弦拉過弦馬,系以重物,即可影響不同的張力。

    如果僅僅是長度不同,那麼,一條弦越短,它在同一時間振動的次數就越多;在管樂器中,震動氣柱進入的管道越短,音調就越高;而為了縮短氣柱,我們隻需要關上活瓣。

    把單弦琴的弦分為幾部分,大家就會看到,在同一時間各個部分的振動次數與其特定長度成反比;三分之一的弦比整弦的振動快三倍。

    高音的振動很快,因而再也無法計算其微小的振動;不過,把弦分為幾個部分,還是可以用類推的方法,十分精确地确定這種微小振動的次數的。

     各種律音是我們的一種感覺方式,所以對于我們或者是适意的,或者是不适意的;悅耳的聲音這種客觀的方式是進入這個機械領域的一種規定性。

    最令人感興趣的是耳朵覺得和諧的聲音與數量比例的一緻性。

    正是畢達哥拉斯第一個發現了這種一緻性,這就促使他利用數的形式去表示思想的關系38。

    和諧的聲音以輕盈的諧和樂音為基礎,就像建築裡的對稱一樣,是在差異中感覺到的統一39。

    令人陶醉的和諧與旋律,這種引起我的感覺與激情的東西,難道是以抽象的數為轉移嗎?這似乎是引人注目的,甚至于是令人驚異的;然而,在這裡卻僅僅有這種規定,并且我們可以把這種規定看作是對于數量比例的贊頌。

    構成和諧律音的觀念基礎的那些比較簡單的數量比例是很容易理解的,這主要是以數2為基礎的數量比例。

    二分之一的弦振動出全長弦的律音,即基音的高八度。

    如果兩條弦的長度成2∶3的比例,換句話說,如果短弦為長弦長度的三分之二,因而在長弦振動兩次的時間裡,短弦振動三次,那麼,短弦就會發出長弦的五度。

    如果一條弦的3/4作振動,這就會産生四度,它作四次振動,基音則同時振動三次;這條弦的4/5以五次振動與四次振動的比例,産生出大三度;這條弦的5/6以六次振動與五次振動的比例産生出小三度,如此等等。

    讓整個弦的1/3振動,會得到二倍頻程的五度。

    讓整個弦的1/4振動,會得到二倍頻程的八度。

    弦的五分之一産生三倍頻程的三度,或者說,産生大三度的四倍頻程;在二倍頻程上弦的2/5産生三度;弦的3/5産生六度。

    弦的六分之一在三倍頻程上産生高五度,如此等等。

    因此,基音作一次振動,其八度則同時作兩次振動;三度作114次振動,五度則同時作112次振動,并且是屬音。

    四度已經有一種比較難以掌握的比例;弦作113次振動,這比作112次和114次振動更加複雜;因此,四度也是一種比較活潑的律音。

    由此可見,在一個倍頻程裡振動次數的比例是這樣的:當C作一次振動時,D作9/8次,E作5/4次,F作4/3次,G作3/2次,A作5/3次,B作15/8次,C2作2次,或者說,這種比例是24/24、27/24、30/24、32/24、36/24、40/24、45/24、48/24。

    如果我們設想一條弦可以分為五部分,并且讓真正分割開的唯一的五分之一作振動,那麼,在其餘的弦裡就會形成一些波節,因為這條弦還自動地把自身分為其他各個部分。

    把一些小紙片放到各個分割點上,它們就會始終呆在那裡;把它們移動到别的地方,它們就會從弦上落下來。

    因此,在這些分割點上弦是靜止的;這些分割點正是振動的波節,它們能吸收振動引起的其他影響。

    氣柱也會造成這樣的波節,例如,長笛在氣柱振動為洞孔所打斷時,就會造成波節。

    在那些用簡單的數2,3,4,5所作出的分割中,耳朵會得到适意的感覺;這些簡單的數能明确表達類似于概念規定的特定關系,而不像其他的數,作為多重的内在複合數,變得那麼模糊。

    二是一從自身創造的産物,三是一與二的統一;畢達哥拉斯之所以把這些簡單的數用作表示概念規定的符号,原因即在于此。

    用2分割弦,那就不會有任何差異與和諧,因為這種分法太單調。

    用2∶3來分割,弦則會發出和諧的五度;同樣,用4∶5來分割,弦發出三度,用3∶4來分割,弦發出四度。

     和諧的三和弦是由基音、三度與五度組成的;這就給出一個特定的律音系統,但依然不是音階。

    古代人側重于特定的律音系統,但現在出現了另一種需要。

    舉例說,若以一個經驗的律音C為基礎,則G是五度。

    而以C為基礎既然是偶然的,那麼,每個律音都可以被描繪為一個系統的基礎。

    因此,在任何一個系統裡都會出現其他系統裡也出現的各個律音,而一個系統的三度也可以是另一個系統的四度或五度。

    這便引起一種關系,那就是:同一個律音在不同的系統裡發揮着不同的作用,因而可以出現在所有的系統裡;我們可以把它單獨挑選出來,給它标上像G之類的中性名稱,并賦予它以一種普遍的地位。

    這種對律音作抽象考察的需要也表現為另一種形式的需要,那就是耳朵想不斷聽到一系列通過相等音程而抑揚頓挫的律音;這一系列律音與和諧的三和弦結合在一起,才産生出音階。

    我不知道,把C、D、E、F等等的序列裡的各個律音視為基礎,這在曆史上是如何變成我們的看法和習慣的;風琴也許對此作出過貢獻。

    在這裡,三度與五度的關系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而是唯有算術的均勻性規定占支配地位,而且這本身沒有任何界限。

    這種升音的和諧界限是由1∶2的比例給定的,或者說,是由基音與其八度給定的;因此,在這二者之間現在大家也必定會選取出一些絕對明确的律音來。

    人們想通過弦的各個部分産生出這樣的律音,這些部分必須大于弦的二分之一,因為它們如果比弦的一半還小,各個律音就會高于八度。

    現在為了産生那種均勻性,必須把一些律音插入和諧的三和弦中,而這些律音彼此之間的關系大緻上就像四度與五度的關系;這樣就産生了一些全音,它們正像從四度進展到五度一樣,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音程。

    在弦的8/9作振動時,二度就填補了基音與三度的間隙;從基音到二度(從C到D)的音程正好等于從四度到五度(從F到G)的音程,等于從六度到七度(從A到B)的音程。

    于是二度(D)也與三度(E)有一種比例;這也大緻是一個全音,不過僅僅是接近于從C到D的比例;兩個比例并不完全準确地符合。

    五度與六度的比例(G∶A)就像D與E的比例。

    長度(由弦的8/15振動而成)與高八度的比例(B∶C)則像三度與四度的比例(E∶F)。

    在從E到F、從B到C的這種進展過程裡,還有一種比其餘音程更大的不相等,為了彌補這種不相等,有人後來還在其餘音程中插入所謂的半音,即鋼琴上的黑鍵音;這正是從E到F、從B到C被打斷的進程。

    這樣,我們就得到了一種均勻的序列,不過它并不總是完全均勻的。

    其餘的音程叫作全音,就像我們指出的,也并不完全相等,而是在自身分為大全音(tonsmajeurs)與小全音(tonsmineurs)。

    屬于大全音的是從C到D、從F到G以及從A到B的音程,它們彼此相等;屬于小全音的是從D到E、從G到A的音程,它們雖然也彼此相等,但不同于大全音,因為它們并非完全是全音。

    音程的這種細微差别就是我們在音樂裡稱為音差的東西。

    但是,五度、四度、三度等等的那些基本規定卻必定始終是基礎,而律音進展過程的形式均勻性則必定居于次要地位。

    那種按照毫無比例的算術級數純粹機械地聽1,2,3,4這幾個音,隻能從1過渡到2的耳朵,也許必須讓位于能夠把握絕對分割律音的比例的耳朵。

    但這裡的差異無論如何是微不足道的,人的耳朵會遵從内在的、主導的和諧比例。

     這樣,和諧的基礎和律音進程的均勻性就形成了這裡出現的第一個對立。

    并且因為兩條原則不是準确地相互符合的,所以就有人擔心,在律音系統進一步展開時,這種差異會更加明确地表現出來;也就是說,如果通過一個特定基音組成其音階裡的一些律音,其中一個律音須被弄成另一音階的基音(無論哪個律音作基音,本身都是無所謂的,因為每個律音都有做基音的同樣權利),如果同一些律音須被用于另一音階,更确切地說,須被用于許多的倍頻程,這種差異就會更加明确地表現出來。

    因此,以G為基音,D就是五度;但在B調裡D是三度,在A調裡D是四度,如此等等。

    因為同一個律音可以依次作三度、四度和五度,所以,隻具有固定的律音的樂器就不能完全表現這種情況。

    在這裡,随着律音系統的不斷展開,那種差異就表現得越來越明顯。

    在一個音調裡合式的律音在另一音調裡變為不諧和的;假如音程都是相等的,那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

    音調由此獲得了内在差異,即以音階上各個律音的比例的本性為依據的差異。

    大家知道,舉例說,把C調的五度(G)作為基音,再把G調的五度(D)作為産生另一五度的基音,如此類推,那麼,在鋼琴上第十一個和第十二個五度就是不純的,而且不再适合于可以用C來調準這些律音的系統;因此,相對于C來說,這些律音就是不合式的五度。

    其他的全音、半音等等的變化也與此有關聯,在這類音裡早已出現了不純、差異和不諧和。

    人們盡其所能,糾正這些混亂,例如,用一種均勻合理的方式來分配這些不相等。

    于是有人就構造出了一些完全和諧的豎琴,其中每個系統,如C、D等等,都有自己特有的半音。

    除了這種補救方法以外,有人還&alpha)在一開始就使每個五度有所縮短,以便均勻地分配差額。

    但是,因為敏感的耳朵又聽到此中有毛病,所以,人們&beta)不得不把樂器的範圍限定為六倍頻程(即使在這些限定内,具有固定的、中性的音的樂器也足以出現偏差)。

    于是,一般說來,人們或者是很少演奏那些出現諸如此類的不諧和的音調,或者是避免用那些具有顯然不純的聲音的個别組合。

     隻有這種客觀地表現出和諧的方法,即和諧的實際作用,我們還須要加以叙述。

    在這裡出現了一些現象,它們乍看起來是背理的,因為在律音的單純可聽性中根本不能找到它們的根據,而且它們唯獨依據數量比例才能加以理解。

    第一,如果我們使一條弦振動起來,那麼,它在振動中便把它自身分為這類比例;這是一種内在的、獨特的天然關系,是一種形式在自身裡的活動。

    我們不僅聽到基音(1),也聽到二倍頻程的五度(3)和三倍頻程的三度(5);有素養的耳朵還能聽出基音的八度(2)和基音的四倍頻程(4)。

    因此,用整數1,2,3,4,5表示的律音是聽得到的。

    當然,因為這種弦有兩個固定點,所以在弦的中央就形成一個振動波節,它又與兩個端點有關,而這就引起既有差異又有諧和的聲音現象。

     第二,可能出現一些律音,它們不是直接被彈出來的,而是通過彈别的弦引起的。

    被彈動的弦發出自身固有的律音,大家都說這是可以理解的。

    比較難以理解的是,為什麼我們彈出許多律音,卻往往隻能聽到一個律音,或者,為什麼我們在彈出兩個律音時,能聽到第三個律音。

    這也是依存于數量規定性的相互關系的本性。

    &alpha)一種現象是我們選取若幹彼此有一定比例的律音,同時彈動它們的一切弦,結果隻聽到基音。

    例如,我們摸着風琴的音栓,彈動其中的一個鍵,即可引起五個管音。

    雖說每個樂管都有一個特殊的律音,但這五個律音組合的結果卻僅僅是一個律音。

    發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就在于這五個樂管或律音是1)基音C,2)C的八度,3)二倍頻程的五度(G),4)第三個C,5)三倍頻程的三度(E)。

    于是我們便隻聽到基音C,這是以振動的重合為基礎的。

    那些不同的律音當然必須在某種音調上加以選擇,選得既不太低又不太高,但這種重合的根據卻在于:低C作一次振動,八度則作兩次振動。

    這個八度的G作三次振動,基音則同時作一次振動;因為下一個五度作112次振動,這個G就作三次振動。

    第三個C是作四次振動。

    第三個C的三度作五次振動,基音則同時作一次振動。

    因為與基音相比,三度作5/4次振動,三倍頻程的三度則多振動四倍,因而就是作五次振動。

    所以,振動在這裡就具有一種性狀,即其他律音的振動與基音的振動是重合的。

    發出這些律音的弦具有1,2,3,4,5所組成的比例;它們的一切振動都是同時結束的,因為最高律音作完五次振動時,其他較低的律音恰好完成四次、三次、兩次或一次振動。

    由于這種重合,我們就隻聽到一個C。

     &beta)另一種情況也是這樣。

    按照塔爾忒尼的觀察,有人撥動吉他的兩條不同的弦,出現了一種神奇的事情,那就是除了這兩條弦的律音以外,還聽到了第三個律音,但它又不純粹是前兩個音的混合,不是純粹抽象的中性東西。

    例如,我們在某種高度上聯奏C和G,就會聽到低八度和音C。

    這種現象的根據在于基音作一次振動,五度則作112次振動,或者說,五度作三次振動,基音則同時作兩次振動。

    如果基音作一次振動,那麼,在這第一次振動還在延續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五度的第二次振動。

    但是,在G的第二次振動延續的時期C所開始作的第二次振動,卻是與G的第三次振動同時告終的;所以,C和G的振動的新開端也将是重合的。

    因此畢奧說(《物理學研究》,第II卷,第47頁),&ldquo有一些周期,其中的各個振動是同時進入耳鼓的;也有另一些周期,其中的各個振動是分開進入耳鼓的&rdquo。

    這就像走路,在同一個時間,一個人走三步,另一個人則走兩步;在頭一個人走完三步,後一個人走完兩步時,這兩個人又同時邁開了腳步。

    這樣就出現了C每作完兩次振動以後的周期性重合。

    這種重合比C的振動慢兩倍,或者說,是C的振速的半倍。

    但是,如果一個音的振速是另一個音的振速的半倍,那就會出現低八度,它振動一次,高八度則振動兩次。

    風琴在發出完全純粹的律音時,就提供了這方面的最好的經驗。

    例如,我們在單弦琴上就可以聽到低八度,雖然低八度超出了這種樂器本身的音域。

    修道院長弗格勒爾40以這條原理為基礎,建立了一種獨特的風琴構造體系;這種構造中有許多樂管,每個樂管都有自己的一個音,合到一起則發出另一個純音,它本身既不需要單獨的樂管,也不需要單獨的鍵鈕。

     關于和諧,大家如果隻想滿足于聽覺,而不想深究數量比例,就完全不會想到,那些同時聽到的律音雖然本身相互有别,卻是作為一個音聽到的。

    因此,關于和諧我們切不可老停留在單純的聽覺活動上,而是必須認識和理解律音的客觀規定性。

    然而進一步的說明則應該涉及物理學理論,也涉及音樂理論。

    不過,就律音是力學領域的這種觀念性而言,我們所說的也是屬于這些理論的東西。

    因此,律音的規定性必須被理解為一種力學的規定性,而且這種恰好在力學領域裡構成規定性的東西是必須加以認識的。

     §.302 聲音是各個物質部分的特殊的相互外在存在和被否定的存在的交替;不過,聲音僅僅是這種特殊存在的抽象觀念性,或者可以說,僅僅是這種特殊存在的理想觀念性。

    但這樣一來,這種交替本身直接就是物質的特殊持續存在的否定;因此,這否定是比重和内聚性的現實觀念性,是熱。

     〔說明〕發音物體發熱,就像受到打擊和相互摩擦的物體發熱一樣,也是一種按照概念,和聲音一起産生熱的現象41。

     〔附釋〕在聲音裡顯示自身的己内存在本身是經過物質化的;它支配物質,對物質施加暴力,從而保持着感性的特定存在。

    己内存在作為聲音僅僅是受制約的個體性,還不是現實的總體性,因此,己内存在的自我保持也僅僅是事情的一個方面;事情的另一個方面則在于這種己内存在所浸透的物質性也是可以毀滅的。

    因此,随着物體在自身之内作這種内在振動,不僅有了物質的觀念揚棄,而且也有了熱對物質的現實揚棄。

    物體以特殊方式把自身顯示為自我保持的東西的這種活動,反而轉變為物體自身的否定。

    物體内部的内聚性的交互作用同時也是這種内聚性之設定為他物,是物體剛性之開始揚棄,而這正是熱。

    所以,聲音與熱直接相關;熱是聲音的完成,是這種物質東西在物質東西中顯示自身的否定性;聲音本身同樣也能粉碎或熔化東西,甚至于玻璃也能因為震裂而發出尖刻的聲響。

    雖然通常的觀念以為聲音和熱是分離的,而且看到這兩者彼此頗為接近,還可能以為是怪事;但是,舉例說,如果敲打一口鐘,那它就會變熱,這種熱并不是來自鐘的外部,而是來自鐘本身的内在振動。

    不僅樂師會變熱,樂器也會變熱。

     D熱 §.303 熱是物質在其無形式的、流動性的狀态裡的自我恢複,是物質的抽象均勻性對特殊規定性的凱旋;物質的抽象的、單純自在存在的連續性,作為否定之否定,在這裡被設定為主動性,被設定為特定存在的瓦解過程。

    因此,從形式方面看,即從一般空間規定方面看,熱表現為膨脹,因為它揚棄了限制,而限制就是互不相幹地占有空間這種特殊化活動。

     〔附釋〕現實的聯系屈服于暴力而自行瓦解,因此現實聯系本身的破碎與分裂僅僅是消極的、量的内聚性的瓦解,雖然這種聯系也在這裡表明自己是以特殊方式規定的(§.296)。

    但另一種瓦解形式,即熱,卻唯獨與特殊的、質的内聚性有聯系。

    在聲音裡,對于外在暴力的排斥,作為形式的持續存在,作為自身具有形式的各個部分的持續存在,是主要的因素;在熱裡則出現了吸引,以緻有特殊内聚性的物體在反作用于暴力的同時,也在内部屈服于暴力。

    如果說内聚性與剛性得到了克服,那麼,各個部分的持續存在就會在觀念上被設定起來,因而各個部分得到了改變。

    物體的這種在内部變為流體的活動是熱的發源地,而在這種産生熱的地方聲音就自行消失了,因為這樣的流體是不再發出聲音的,就像純粹僵硬的、脆性的和細碎的東西一樣,不再發出聲音了。

    熱并不把物體分裂為一些質塊,而是僅僅存在于各個部分的持久聯系中;熱深入地從内部瓦解物體的各個部分相互排斥、自相分離的狀态。

    因此,與形式相比,熱更深入地把各個物體構成為統一體;不過,這種統一體是一種沒有規定性的統一體。

    這樣的瓦解是形式本身的勝利;外在的暴力,那種構成慣性的、在排斥中保持自身的物質的強度的東西,自己毀滅着自己。

    這種瓦解是以内聚性為中介的;如果不以内聚性為中介,暴力就隻能産生粉碎作用,就會像粉碎石頭一樣。

    單純的剛性給熱的傳導設置了一種阻礙;要傳導熱,就必須有一種作為内在流動性與可延性的聯系,而這正是内在的彈性。

    通過内在的彈性,各個微粒相互在對方設定自己。

    這就是說,要傳導熱,就必須有一種既無剛性、又無硬度的東西,它在各個物質部分的聯系中同時毀滅了各個物質部分的持續存在。

    形式在熔解中作為靈魂保持着自己;但火也同樣設定起形式的毀滅。

     對于外在暴力的排斥和對于作為内在東西的這種暴力的屈服,即聲音和熱,就是這樣彼此對立的;但前者也同樣轉化為後者。

    即使在更高級的自然事物,即有機體裡,這種對立也是可以指出的;在那裡自我在自己内部作為觀念的東西保持和擁有自己,又被熱向外拉到現實存在中。

    在植物和花卉中,可以最明顯地看出各種各樣的形态,看出各個顔色及其光澤的純粹的、抽象的形成過程;植物和花卉的自我在被外在的光拉向外部時,就被傾注到了作為光的特定存在裡。

    與此相反,動物一般隻呈現出模糊的顔色。

    在表現出最華麗的色彩的鳥類中,熱帶鳥類的自我性是按照植物的方式,通過當地氣候中的熱和光,而被引到自己的植物性外殼,即羽毛裡的;反之,北方鳥類在色彩方面則比不上熱帶鳥類,不過唱得更好聽,像夜莺與雲雀就是這樣,它們在熱帶是碰不到的。

    [2]因此,在熱帶鳥類身上,也正是熱不把這種己内存在,不把它們的這種作為歌聲的内在觀念性的表露保存在内部,而是熔解了它,迫使它呈現為金屬的色彩光澤;這就是說,聲音在熱裡毀滅了。

    歌聲雖然是一種比聲音更高級的東西,但也把自身表現在同炎熱氣候的這種對立裡。

     §.304 因此,物體特性的這種現實否定就是物體在其特定存在裡肯定不屬于其自身的狀态;倒不如說,物體的這種現實存在是一個物體與其他物體所具有的通性,是一個物體向其他物體的傳導,而這就是外在的熱。

    物體對于熱的被動性是以比重和内聚性裡自在存在的物質東西的連續性為基礎的,由于這種連續性的原始觀念性,比重和内聚性的變化形态對于那種傳導的活動,對于那種通性的設定,就絕不能是真正的界限。

     〔說明〕無内聚性的東西(如羊毛)和潛在地無内聚性的東西(如玻璃和石頭之類易碎的東西),同金屬相比,是不良導熱物體。

    金屬的特性在于自身擁有密集的、不間斷的連續性。

    同樣,空氣和水因為沒有内聚性,或一般地說,因為還屬于無形體的物質,所以也是不良導熱物體。

    導緻那種把熱視為獨立存在的東西,視為熱質的觀念的,主要有三個環節:首先是可傳導性,根據這種性質,熱能夠同最初包含的熱的物體相分離,從而表現為不依賴于這種物體的東西,表現為從外部來到這種物體中的東西;其次是與此有關的其他機械規定,它們是能夠加以傳播的(如凹面鏡的反射);最後是出現在熱裡的量的規定(參看§.286&ldquo說明&rdquo)。

    但是,對于把熱稱為一種物體,甚至僅僅把它稱為一種有形體的東西,大家卻起碼應該持保留态度;這種态度就已經暗示出一層意思,表示特殊定在的現象能同時屬于不同的範疇。

    因此,在熱裡表現出來的有限特殊性,熱與有熱物體的可分性,也不是把物質範疇應用于熱的充足理由;物質在自身就根本是總體,所以至少是有重的。

    那種特殊性現象主要是由于外在方式所緻,在這種方式中,熱相對于現存的物體而表現于傳導。

    倫福德43關于物體摩擦生熱(例如在鑽旋炮膛的情況下)的實驗,早已能完全抛開那種所熱視為特殊獨立存在的觀念;他的實驗與熱質觀念的一切遁辭針鋒相對,證明熱就其起源和本性而言,純粹是一種狀态的方式。

    抽象的物質觀念自身就包含着連續性的規定,這種連續性使傳導成為可能,而作為活動則使傳導成為現實;這種潛在地存在的連續性作為對形式的否定,作為對比重、内聚性以及形态的否定,就變成了活動。

     〔附釋〕聲音和熱在現象世界本身又是現象。

    可傳導性與被傳導是狀态的性質裡的主要環節;因為狀态根本是一種共同的規定,是一種對環境的依賴性。

    熱之所以可傳導,就是因為它有現象的規定,它不僅作為現象是可傳導的,而且在以物質的實在性為前提的領域裡也是可傳導的;正是一種存在,同時是映現,或者說,正是一種映現,也依然是存在。

    存在是有内聚性的物體;這種物體的瓦解,即内聚性的否定,則是映現。

    因此熱并不是物質,而是這種實在性的否定。

    不過,熱已不再是聲音的抽象否定,也還不是火的業已完成的否定。

    作為物質化的否定或否定的物質化,熱是現存的東西,并且具有普遍性、共同性的形态。

    熱作為否定,也同樣還是現實的持續存在,因此是一般特定存在着的消極性。

    作為這種僅僅表現出來的否定,熱并不是自為的,而是依賴于他物的。

     這樣,熱在本質上就是可以傳播的,因而設定起自身與他物的等同性,所以,這種傳播是能夠從外部由面來決定的。

    熱可以用燒杯和凹面鏡集中起來,甚至于寒冷也可以用同樣的手段集中起來;我記得,這是日内瓦教授皮克泰特44先生所做的一項實驗。

    不過,各個物體能夠使自身被設定為表現出來的東西,它們并不能阻止自己這樣做,因為它們潛在地具有一種本性,就是它們的内聚性能加以否定。

    所以,各個物體就潛在地是在熱裡達到特定存在的東西,而這種潛在的存在正是各個物體的消極性。

    因為單純潛在的東西恰恰是消極的,例如,一個單純潛在地具有理性的人就是消極無為的人。

    由此可見,被傳導的狀态是他物按照這個潛在地存在的方面設定起來的規定性,是物體的單純潛在存在的一般顯現;不過這種狀态作為活動也必須是現實的。

    因此,這種顯現的方式是雙重的:它一方面是能動的、開創的顯現,另一方面則是被動的、無為的顯現。

    這樣,一個物體可以具有熱的内在源泉,另一些物體則是從外部得到熱,而并不在自身産生熱。

    熱起源于内聚性的變化,它所達到的外在關系是附加到他物上的現存東西,從熱的起源到這種外在關系的轉化就像導熱現象那樣,顯示出這樣的規定是沒有自我的,與此相反,重力或重量則不能加以傳導。

     因為熱的一般性質是特殊的、現實的彼此并列存在的觀念化,而且如我們所說的,是以這種否定為基礎,所以我們不能設想在這方面有什麼熱質。

    就像聲質的假定一樣,熱質的假定也是以那種認為引起感性印象的東西必須感性存在的範疇為依據的。

    雖說在這裡人們擴大了物質概念,以緻在探讨熱質是否能衡量的問題時,放棄了構成物質的基本規定的重力,但人們卻總是假定客觀上存在着一種質料,它是不能毀滅的和獨立不倚的,它時顯時隐,能在特定地點增減45。

    正是這種外在的附加的東西,知性形而上學無法超越,把它弄成了原始的關系,尤其是把它弄成了熱的關系。

    于是,在沒有表現出熱質,而接着出現了熱的地方,就被附加上這種東西,假定它已經積聚起來,潛伏在那裡。

    雖然聽說一些實驗已經斷定熱有物質性,而且有人也往往在這方面根據瑣碎的事實得出了輕浮的結論,但倫福德伯爵想精确計算鑽旋炮膛的發熱量的實驗卻特别有力地駁倒了他們的說法。

    這就是說,當人們斷言金屬片裡所生的劇熱是由強烈摩擦從鄰近物體輸入的時候,倫福德則說明熱是在金屬本身産生的。

    他用木料把整個金屬包裹起來,木材本來是不良的熱導體,不會讓熱通過,但金屬片卻變得同不加這層包裹一樣灼熱。

    從這裡可以看出,知性給自己創造了一種我們絕不能用概念承認的基質。

    聲音和熱并不像有重物質那樣,是獨立存在的;所謂的聲質和熱質是知性形而上學在物理學裡的純粹虛構。

    聲音和熱受着物質存在的制約,構成了物質存在的否定性;它們不過是一些環節,但作為物質東西的規定又是有量的,因此可按程度加以規定,或者說,是一種有強度的東西。

     §.305 熱在各個不同物體的傳導,自身僅僅包含着這個規定性穿過不确定的物質性的抽象連續活動;就此而言,熱不能在内在的質的維度,而是隻能有肯定的東西和否定的東西的抽象對立,有限量和程度,采取一種抽象的平衡的形式,而這種平衡就是各個分有不等溫度的物體在溫度方面的同等。

    但熱既然是比重和内聚性的變化,所以同時也與這些規定有聯系;對于熱的存在的規定性來講,外部傳入的溫度是由受熱物體的特殊比重與内聚性制約的。

    這就是熱容率。

     〔說明〕與物質和質料範疇相結合,熱容率導緻了關于潛伏的、不可覺察的和受到束縛的熱質的觀念。

    作為一種不可察覺的東西,這樣的規定沒有觀察和經驗的根據,但作為揭示出來的東西,則以假定熱的物質獨立性為依據(參看§.286&ldquo說明&rdquo與&ldquo附釋&rdquo)。

    這種假定正因為自身不是經驗的,所以就用自己的方式,把熱質的獨立性弄成在經驗上無可反駁的。

    當我們指出熱消失在它曾經存在的地方或出現在它不曾存在的地方的時候,前一種現象就被解釋為熱質是單純隐匿于或束縛于不可覺察的狀态裡的,後一種現象則被解釋為熱質是從純粹不可覺察的狀态裡出現的;關于熱的獨立性的形而上學是違背着上述經驗建立起來的,并且确實是apriori〔先驗地〕給經驗假定了的。

     對于這裡給出的熱的規定來說,關鍵在于用經驗方法證明概念本身所要求的規定,即比重和内聚性的改變的規定在現象裡表現為熱。

    兩者的最初密切結合是容易從熱的多種多樣的産生方式(和多種多樣的消失方式)裡辨認出來的,這些方式見之于發酵、其他化學過程、結晶和晶體分解,見之于我們已經提到的内外機械聯合振動,如打鐘、敲擊金屬、摩擦物體等等。

    (野蠻人)摩擦兩塊木片的活動或我們通常看到的打火活動,會使一個物體的相互外在的物質東西,通過另一物體的迅速擠壓運動,而頃刻集中到一個點上;這是各個物質部分在空間上的持續存在的一種否定,它突變為物體的發熱和燃燒,或突變為由此放出的火花。

    另一個難題在于把熱與比重、内聚性的結合理解為物質東西的現實存在着的觀念性,也在于把熱理解為否定東西的現實存在,這種存在本身包含着被否定的東西的規定性,而這種規定性又進一步具有限量的規定性,并且作為持續存在的觀念性,是否定東西的己外存在,是否定東西在他物裡的自我設定,這就是傳導。

    這裡涉及的課題,同整個自然哲學涉及的課題一樣,僅僅在于用思辨概念的思想關系去代替知性的範疇,并按這種關系去理解和規定現象。

     〔附釋〕就像任何物體按照自己的特殊内聚性而有一種特殊的聲音方式一樣,熱也是特殊的。

    如果我們使性質不同的物體處于同等的溫度,就是說,給予它們以同等的熱46,那麼,它們的發熱程度就是不相同的。

    每個物體都是在不同的程度上吸收空氣的溫度的。

    例如,空氣嚴寒時,鐵比石頭冷得多;空氣酷熱時,水往往比空氣冷一些。

    已經有人算出,要使水和水銀提高同等的溫度,水所需要的熱約比水銀所需要的熱大十三倍;換句話說,在使它們喪失了同等的溫度以後,水比水銀少十三倍熱。

    同樣,被傳導的熱所引起的熔點也是不同的;例如,要熔解水銀所需要的熱就比熔解任何其他金屬小得多。

    這樣一來,就在傳導熱的同時,物體表現出自己的比熱,從而産生了一個問題,即在這裡出現了己内存在的哪種形式。

    己内存在首先是内聚性、點狀性、直線性和布面性的形式,後來作為單純的規定性,又是比重。

    在比熱中表現自身的己内存在,隻能是己内存在的簡單方式,因為熱是内聚性的特定相互外在關系的揚棄;但同時作為持續存在,物體也保持在自己的特定己内存在中。

    己内存在現在與揚棄自己的内聚性一起,還僅僅是普遍的、抽象的己内存在,即比重。

    因此,比重就表現為在這裡顯示自身的己内存在。

     這樣,熱容就同比重有了關系,比重是與單純重力相反的物體的己内存在。

    這種關系是一種反比例關系;比重較大的物體比比重較小的物體更容易發熱,就是說,在相同的溫度條件下變得更熱。

    于是有人就說,在前一種物體中熱質是潛伏的,在後一種物體中熱質是自由的。

    同樣,當事實清楚地表明熱不是來自外部,而是産生自物體内部時(參看§.304&ldquo附釋&rdquo),也有人斷言熱曾經是潛伏的。

    在石油精的蒸發引起寒冷時,也有人說這是熱變為潛伏的。

    在零度凍結起來的水,如大家所說的,喪失了熱;要把它弄成流體,就得再加熱;在它的溫度未由此得到提高時,據說熱質是潛伏在它裡面的。

    關于水轉化成的彈性蒸氣,據說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因為水不會高過80°R,而僅僅是在較高的溫度下進行蒸發。

    反之,具有一定溫度的蒸氣和彈性流體在凝結的時候則比在膨脹的時候産生了更大的熱;這就是說,膨脹代替了作為内涵量的溫度。

    内聚性的内在變化是出現熱的場所,例如,水可以在零下若幹度凍結,也可以在零度凍結;當一些現象十分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時,熱質潛伏說就是一種遁辭。

    熱質被假定為不斷出現和不斷消失的;但是,既然熱質被認為是獨立的,因而人們并不想承認它會消逝,所以人們就說它依然存在着,隻不過潛伏起來罷了。

    然而,怎麼能有某種畢竟不存在的東西呢?這樣的東西是一種空洞的思想東西;事實上,甚至連熱的被傳導的性能也會反而恰好證明這種規定是不獨立的。

     有人可能以為,大的比重一定會引起更多的熱。

    然而比重大的物體卻是這樣一些物體,它們的規定性還是簡單的,就是說,它們有一種未發展的、未個體化的己内存在;它們還沒有發展為更進一步的内在規定。

    反之,個體性則是對熱的更大阻力。

    因此,連有機體也完全不能接受外在的熱。

    一般說來,在像動物和植物這樣的高級有機體裡,比重和熱容失去了自己的重要地位和意義,因此,整個說來木質的差異在這方面就沒有任何意義。

    與此相反,在金屬裡比重和熱容則是主要的規定。

    比重還不是内聚性,也沒有什麼個體性,而僅僅是抽象的、普遍的己内存在,沒有内在分化,因而也就被熱浸透得最徹底;這種己内存在最容易和最熱衷于接受特定聯系的否定。

    反之,更多地得到個體化的内聚性物體則賦予自己的規定以更大的持續性,而很不容易把熱吸收到自身。

     我們已經以物質的己内存在的特殊被規定狀态為出發點,從内聚性方面對熱的産生作了考察。

    &alpha)真正産生熱的方式能通過振動或作為自燃表現出來,例如在自動産生的發酵過程中就是這樣。

    葉卡捷琳娜女皇的一艘巡洋艦曾經以這樣一種方式自行燃燒起來:業已烘幹的咖啡從内部發酵,熱度逐漸升高,以至冒出了火焰;這也許是在船上發生的情況。

    亞麻纖維、大麻纖維和塗着柏油的繩索,會最後自動起火。

    連酒或醋的發酵過程也會産生出熱。

    在化學過程裡也發生了同樣的情況;因為晶體的瓦解總是内聚性狀态的改變。

    不過大家都知道,熱在這種機械領域裡,在這種重力關系中,是以雙重方式産生的。

    &beta)另一種方式是通過摩擦本身。

    摩擦隻涉及表面,震撼了表面的各個部分,并非徹底的振動。

    這種摩擦是普通的、常見的産生熱的方式。

    但切不可純粹機械地理解這種方式,像《哥廷根文彙報》(1817年第161期)那樣,說什麼&ldquo大家知道,每個物體由于受到強壓,就失去自己的一部分比熱,或更确切地說,在強壓之下物體包含的比熱量不能等于在低壓之下包含的比熱量;因此,熱是靠着打擊物體、摩擦物體、迅速壓縮空氣以及類似的方法産生出來的&rdquo。

    所以,形式的這種變為自由的過程還不是自我的真正獨立的總體,而是這個統一體的仍然受到制約的、仍然不能自我保持的活動。

    因此,摩擦就能以外在的方式,機械地産生出熱來。

    熱在上升到燃燒的階段以後,就是純粹觀念性對這種彼此外在的物質東西的自由凱旋。

    從鋼與火石裡迸發出來的僅僅是火花,因為内在的堅硬性所作的抵抗越大,在外面被觸動的各個部分的振動就越強。

    反之,木材則會被焚盡,因為它是一種能使熱繼續下去的質料。

     §.306 作為一般的溫度,熱首先是經過特殊化的物質性的瓦解,這種瓦解還是抽象的,在熱的現實存在和規定性方面受制約。

    但消耗物體特性的作用在把自身發揮出來,實際上得到實現以後,就獲得了純粹物理觀念性的現實存在,獲得了物質東西變得自由的否定的現實存在,并且表現為光;不過這種光是火焰,是受物質束縛的物質否定。

    火最初(§.283)是從自在的東西中發展出來的,這時則被設定起來,它受着外在的制約,從有限實存領域裡的現存概念環節出發,創造了它自身。

    其次,它還與它所消耗的條件一起,同時作為有限的東西消耗着自身。

     〔附釋〕光本身是冷的;在夏季,光是在大氣裡和地面上才引起炎熱的。

    在最炎熱的夏天,光在高山上是十分冷的,雖然這個地方離太陽更近,卻終年有積雪。

    隻有觸及其他物體,才會有熱,因為光是自我性的東西,它所觸及的東西也變為自我性的,就是說,要表示瓦解或熱的開端。

     §.307 現實的物質即在自身包含着形式的物質,這種物質的發展在它的總體裡轉化為它的各個規定的純粹觀念性,轉化為抽象地自相同一的自我性,這種性質在這個外在個體性領域裡外化自身(為火焰),因而就消失不見了。

    這個領域的有條件性在于形式曾經是有重物質的一種特殊化,而作為總體的個體性最初隻是潛在的。

    在熱裡設定了現實的直接性瓦解的環節,設定了特定物質東西最初互不相關的環節。

    因此,形式現在作為總體在無法抵抗自己的物質東西裡是内在的。

    作為無限自我相關的形式,自我性本身進入了現實存在;這種性質在屈服于自己的外在性中保持着自己,并且作為自由地規定這類物質東西的總體性,是自由的個體性。

     〔附釋〕從這裡開始要構成向現實個體性或形态的轉化,而這種形态的環節我們在上文已經看到。

    聚集于内部的形式,即作為聲音飛逝的靈魂,它與物質的流動性是構成真正的個體性概念的兩個環節。

    作為服從于無限形式的東西,重力是總體的、自由的個體性,其中的物質東西完全是由形式所浸透和規定的。

    在自己内部得到發展的、決定許多物質東西的形态是絕對的集中性,它不再像重力那樣,有許多僅僅在自己外部的東西。

    作為趨向的個體性的性狀,在于這種個體性首先把自己的各個環節設定為單個的圖形。

    但是,如果說在空間裡點、線和面構成的各個圖形在過去僅僅是空間的否定,那麼形式現在則把它們描繪為一種完全由形式決定的内容;它們不再被描繪為空間的輪廓,而是被描繪為物質聯系的區分,被描繪為物質的現實空間圖形,這些圖形使自身完善為表面的總體。

    要使聲音作為靈魂不從質料裡飛逝,而是作為力量在質料裡形成,就需要設定物質的堅實存在的否定;這種否定是在熱的瓦解作用裡被設定為現實存在的。

    在開端裡最初由概念設定起來的物質的貫穿性,現在則在結果中被設定為特定存在。

    作為比重的己内存在可以當作開端,其中的物質會被認為直接有一種性狀,那就是形式可以把自己融會到物質中。

    物質的這種潛在東西雖然有這樣的貫穿性,是這樣被瓦解的,但在過去也表現為現實存在的,而且是通過内聚性表現為現實存在的。

    内聚性裡的相互外在的東西的瓦解就是這種内聚性本身的揚棄;保存下來的東西則是比重。

    作為最初的主觀性,比重曾經是抽象的、單純的被規定狀态;它在被規定為内在總體的時候,就是聲音,它在有流動性的時候,就是熱。

    最初的直接性必然既表現自身為被揚棄的,又表現自身為被設定的;所以,我們必定會不斷地回到開端。

    内聚性曾經用物質造成形式的有限存在。

    與這種有限存在相反,形式本身則是起中介作用的東西,它在内部引起否定或熱,以緻内聚性自己否定了自己,就是說,恰恰否定了單純的自在存在,否定了形式的純粹有限的實存方式。

    指出這些環節是容易的;但是,當我們想發揮出那種在現實存在中符合于思維規定的東西時,要分别考察這些環節卻是困難的,因為其中的每一規定性也都有符合于自己的現實存在。

    在把整體僅僅當作趨向,因而把規定僅僅表現為分離的性狀的章節裡,這種困難特别巨大。

    個體性的抽象環節,即比重、内聚性等等,按概念來說,必定先于自由的個體性,因此,自由的個體性應該作為結果從這些抽象環節中産生出來。

    現在,在形式作為支配者出現的總體個體性裡,一切環節都得到了實現,而且形式在這些環節裡依然是特定的統一。

    形态必須有靈魂,有形式與其自身的統一,也必須有概念規定,作為為他存在。

    在這種設定活動中,作為這種差别的絕對統一,形式同時也是自由的。

    比重是單純抽象自由的,因為比重與他物的關系也是無差異的,屬于外在的比較。

    但真正的形式卻是形式自身與他物的關系,而不經過第三個環節。

    質料為熱所熔化,就能夠接受形式;所以,作為無限形式的聲音的有限存在就得到了揚棄,這種形式雖然還好像與他物有關,但再也找不到什麼對立面。

    熱是從形态裡解放着自己的形态,是一種把自身變為實體的光,它包含着消極形态的環節,作為一種在熱裡得到揚棄的環節。

     *** [1]謝林在他的《思辨物理學雜志》(第II卷,第2期,§.72)裡說:&ldquo内聚性的消長與比重的消長成一定的反比例。

    觀念的本原&rdquo(形式、光)&ldquo在于同重力進行戰争;重力既然在中心點裡具有最大優勢,所以在重力中心附近也就最易于把相當大的比重與剛性統一起來,因而把A與B&rdquo(主觀性與客觀性)&ldquo在差别發展的一個很低的階段上置于自己的統治之下。

    差别發展的階段越高,比重被克服得就越多,不過這時也在越來越高的程度上出現了内聚性,以至達到這樣一點,在這個點上随着内聚性的不斷削弱,更大的比重又獲得了勝利,而最後則是兩者同歸于盡。

    這樣,根據施特芬斯的看法,我們便在金屬系列裡看到,鉑、金等等以至鐵的比重在下降,而主動的内聚性則在上升,并且在鐵中達到了自己的最大限度,然後就又讓位于相當巨大的比重(例如在鉛裡),最後,比重就在更低級的金屬裡與主動的内聚性同時減低。

    &rdquo這可真是捕風捉影。

    比重誠然是内聚性的一種表現。

    但是,如果因為内聚性與比重的關系中有一定進程,謝林就想把物體的一般差别建立在内聚性的差别之上,那麼我們倒可以說,自然界雖然呈現出這樣的進程的一些萌芽,但後來也給其他根本的東西提供了自由,把這種特性确立為彼此沒有差别的,而完全不限于這樣一種簡單的、純粹量的關系。

     [2]斯皮克思與馬齊烏斯42在其《遊記》第I卷第191頁上寫道:&ldquo在這些森林&rdquo(巴西森林,在聖大克盧茨群島後面)&ldquo裡,我們第一次聽到一種褐灰色鳥兒,可能是一種畫眉的歌聲,它們栖息于茂密的灌木叢中和潮濕的森林地上,頻繁地重唱着從B1和A2的音階,聲音很合乎節奏,以緻連其中的任何一個單音都不會丢掉。

    它們通常把任何一個音唱四、五遍,然後就不知不覺地唱下邊的四分音。

    有人往往否認這種美洲森林歌手有任何發出和諧聲音的能力,而隻承認華麗的色彩是它們的優異之處。

    但一般說來,即使這些居住在熱帶的溫柔的鳥兒主要是以華麗的色彩著稱,而不是以豐滿有力的歌聲著稱,即使它們的歌聲似乎比不上我們的夜莺的清晰悅耳的歌唱,這種小鳥兒也畢竟格外表明,它們至少同樣擁有唱出悅耳曲調的基礎。

    也可以設想,一些哼着幾乎沒有節奏的聲音的人們,一俟穿過巴西森林,不再發出聲響時,許多長着羽毛的歌手也就會在那裡唱出美妙的旋律。

    &rdquo 第三章總體個體性物理學 §.308 作為有重物質的物質,最初潛在地是概念總體,所以并沒有在其自身鑄造成形;概念以其特殊規定在物質中被設定起來,首先顯示出有限的、分裂為各個特殊物質環節的個體性。

    既然概念總體現在已被設定起來,所以重力中心就不再是物質所尋求的主觀性,而是物質所固有的主觀性,是那些最初直接的和有條件的形式規定的觀念性,而這些形式規定在現階段則是從内部發展出來的環節47。

    物質的個體性既然是這樣在其發展中自相同一的,所以既是無限自為的,但同時又是有條件的;它僅僅最初直接地是主觀的總體。

    因此,它雖然是無限自為的,但包含着與他物的關系,并且正是在過程中才導緻一種結局,使這種外在性和有條件性被設定為揚棄自己的;這樣,它就變成了物質自為存在的實存總體,而這種總體此後潛在地就是生命,并在概念中轉化為生命。

     〔附釋〕作為一種抽象整體的形式和一種相對于形式的、可以規定的質料,是現實物理物體的兩個環節,它們本身是同一的,并且按照概念在這種同一性中包含着它們的相互轉化。

    這是因為,正像形式是純粹的、物理的、自我相關的自相同一性,而沒有得到特定存在一樣,質料作為流動的東西也是這種普遍的同一東西,它作為沒有抵抗能力的東西而存在着。

    質料就像形式一樣,在内部是無差别的,因此本身就是形式。

    質料作為普遍的東西,注定要成為一種在内部得到規定的東西;這正是形式所應當發揮的作用,質料就是形式的自在東西。

    我們最初得到的環節是在普遍東西中包含的個體性;我們其次得到的環節在于這種個體性被設定到一種與重力相反的差異中,被設定到重力的有限的、受到限定的規定性中;第三個環節則在于個體性從這種差異回歸到自身。

    而現在這個環節本身又有三個形态或規定。

     §.309 第一,總體的個體性在其概念裡是直接的形态本身,是其表現于自由的現實存在的抽象原則;這就是磁。

    第二,總體的個體性規定其自身為差别,為物體總體的特殊形式;這種個體的特殊化在上升到端項以後,就是電。

    第三,這種特殊化的實在性是在化學方面有差别的物體,是這種物體的關系,也就是說,是以物體為自己的環節并把自己實現為總體的個體性;這就是化學過程48。

     〔附釋〕在形态裡,無限的形式是各個物質部分的決定性原則,而這些物質部分現在已不再僅僅具有空間上的漠不相幹的關系。

    但形态卻不停留在自己的這種概念上,因為概念本身不是靜止的持續存在,而是分化自己,在本質上把自己開展為各個現實的特性,這些特性并不是僅僅以觀念的方式堅持在統一體裡,而且也得到了特殊的現實存在。

    這些用質的個體性規定的差别就是元素,不過是屬于個體性領域,就是說,是經過特殊化的,與個體的物體性是統一的,或者倒不如說,是轉化為個體的物體性的。

    這樣,形式裡的還有缺陷的地方就自在地,即在概念裡得到了補充。

    但必然性的意趣現在卻又在于這種自在東西被設定起來,或者說,在于形态如何把自身産生出來;這就意味着,轉化也必須在現實存在裡完成。

    因此,轉化的結果就是形态被創造出來;這就是向本原的複歸,隻不過本原現在表現為一種被創造出來的東西。

    于是,這種複歸同時也是向一個更廣闊的領域的轉化;因此,化學過程在其概念裡即包含着向有機領域的轉化。

    我們最初得到的則是個體化了的物質的過程。

     A形态 §.310 作為總體個體性的物體,就直接性而言,是靜止的總體,因而是物質東西在空間上共存的形式,所以又首先是機械過程。

    因此,形态是現在無條件的和自由決定的個體性的物質機械過程,是這樣一種物體,這種物體不僅在其内在協合的特殊方式方面,而且在其外在空間的限定活動方面,也是決定于内在的和得到發展的形式活動。

    這樣,形式就由其自身表現出來,而且把自己不首先表現為一種抵抗外在暴力的獨特性。

     〔第一版說明〕在形态和一般個體性的形式中主要是應該去掉關于外在機械方式和組合的觀念。

    用各個部分的外在分割和外在連接來幫助理解形态的規定性,是毫無用處的。

    本質的東西始終在于獨特的區分,它表現于這些部分,并構成關聯它們的一種特定的、自我性的統一。

     〔附釋〕如果說己内存在以前僅僅是通過外在碰撞,作為對于這種碰撞的反作用顯示自己的,那麼在這裡形式則既不是通過外在暴力,也不是作為物質性的沒落表現自己的;反之,物體在不受刺激的情況下也在内部具有一種隐蔽的、安靜的幾何學家,他作為完全徹底的形式,對外和對内組織物體。

    這種對内和對外的限定活動對于個體性是必然的。

    所以,物體的表面也受到形式的限定;物體對别的東西是封閉的,并且在不受外在影響的條件下,以自己的靜止的持續存在,展現出自己的特殊規定性。

    晶體雖然不是機械地組合而成的,但機械過程作為個體性過程在這裡也得到了再現,因為這個領域正是彼此外在的東西的靜止的持續存在,盡管各個部分與中心的關系是由内在形式決定的。

    這樣形成的産物擺脫了重力,例如,它向高處生長。

    天然的晶體如果加以考察,則顯得是徹底層次分明的。

    不過在這裡我們還得不到我們在生命中将會發現的靈魂,因為個體性在這裡還不是客觀的;這就是無機體與有機體的差别。

    由于個體性在這裡還不是主觀性,所以,在内部有差别的和結合自己的差别的無限形式也就不可能是自為的。

    這種情形首先存在于有感覺能力的東西裡;在這裡個體性則依然沉淪到物質中,還不是自由的,隻不過是存在着罷了。

     現在須要更詳細地加以考察的,是無機形态所具有的、與有機體不同的規定性。

    我們在這裡得到的形态是這樣一種形态,在這種形态中形式的空間規定最初僅僅是知性的規定,即直線、平面和特定角度。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須在這裡加以指明。

    展現于結晶裡的形式是一種不能作聲、不能作響的生命,它以令人驚奇的方式,在純粹機械的、似乎可以從外部規定的石頭或金屬裡進行活動,并以獨特的形态表現為一種有機體的和有機化的沖動。

    這些形态是自由地、獨立地生長出來的;誰不常見這些合乎規則的、精緻細膩的形态的外觀,誰就不會把它們視為自然的産物,而會認為它們是人類的藝術和勞作的産物。

    但藝術的合乎規則性卻是由外在合目的的活動引起的。

    我們在這裡必然不會設想這樣的外在合目的性,就像我按照我的目的而把一種外在物質鑄造成形那樣。

    倒不如說,在晶體中物質的形式并不是外在的,反之,它本身就是目的,是自在自為發揮作用的東西。

    因此,在水裡有一種看不見的萌芽,有一種進行構造的力量。

    從最嚴格的意義上說,這種形态是合乎規則的;但因為它在其自身還不是過程,所以它僅僅是大體合乎規則的東西,以緻它的各個部分結合到一起,才構成這一形式。

    這裡存在着的還不是有機形态,有機形态已不再是知性的;這種東西還是那種最初的形式,因為最初的形式不是主觀的形式。

    反之,在有機體中形态則具有這樣一種性狀,即每一部分都表現出形态的整體,而不是隻有通過整體才能加以理解。

    因此,就像我在我的身體的每一部分都能有感覺那樣,在生物中身體周圍的每一點都是整體。

    從這裡恰恰可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