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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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申本國,冊立為皇帝訖,令取冊寶及一行冊命禮數。
乙亥,金人取秦桧并太學生三十人、博士正錄十員,何栗已下随上在軍前人,并取家屬。
戊寅,金人遣元随肅王、張邦昌、路允迪三節官吏等歸。
是日,大元帥府檄諸路雲:,『賊歸未的,京信不通,或雲系橋,或雲結筏。
登城之寇,至今不下,講和之說,實欵我師。
觀其形勢,敵自詭謀。
宜加意往探,如窺伺舊城,未有退師之意,當審觀形勢,進至京師,張大軍聲,逼脅令去,切務待重,毋緻誤國。
亦無以人兵挑戰,自啟敗盟之釁。
』庚辰,康王如濟州。
辛巳,尚書禮部侍郎李若水為敵所殺。
癸未,城内複以金七萬五千八百兩、銀一百十四萬五千兩、衣緞四萬八千四百匹納軍前[5]。
康王次濟州。
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唐恪薨,張邦昌攝位,朝士無貴賤,多拱手臣之,獨恪先事而死,識者推其節。
乙酉,金人以金銀不足,遣人來取,提舉官以下八人受約束。
戶部尚書梅執禮、尚書禮部侍郎陳知質、尚書刑部侍郎程振、給事中安扶同見,敵責以金銀不足,曰:『胡不賦之于民?』四人同辭對曰:『今天子蒙塵,臣民皆願前死,雖肝腦不計也,于金缯何有哉?顧誠亡以塞責。
』二帥大怒,問官長安在,欲加以罪,而置其餘振恐。
執禮坐之,遽前曰:『皆官長也!』二帥不勝其忿,先取其副侍禦史胡舜陟、殿中侍禦史胡唐老、監察禦史姚舜明、王俣各杖之百[6],幾死。
執禮等猶為請命,既而遣還。
至南薰門,有呼于後者曰:『尚書且止,有元帥台令!』四人皆下馬,跪聽命,則以次殺之,枭其首,乃下令曰:『根括官已正典刑。
金銀或尚未足,當縱兵自索!』戊子夜,白氣貫鬥。
三月辛卯朔,車駕在青城。
金人令禦史台報百官詣南薰門外迎拜邦昌,用申時入城。
邦昌與百官交拜于道,以鐵騎裹送,及門而還,以付範瓊,即入憩幕次,與從官語移時,入居尚書令廳。
丁酉,金人奉冊寶立邦昌,百官等會于尚書省。
邦昌泣,即上馬,至西府門畔,為昏瞆欲仆,立馬少蘇,複号恸。
導至宣德門西阙下馬,入幕次,複恸。
金人持禦衣、傘來,設于次外。
邦昌出次,步至禦街褥位,望金國振舞跪受。
冊略曰:,『咨爾張邦昌,宜即皇帝位,國号大楚,都金陵。
』邦昌禦紅傘還次訖,金人揖上馬出門,百官引導如儀。
邦昌步入自宣德門,由大慶殿至文德殿前進,卻辇弗禦,步升殿,于禦床西側别置一椅,坐受軍員等賀訖,文武合班,邦昌乃起立,遣閤門傳雲:『本為生靈,非敢竊位,傳令勿拜。
』王時雍等懇奏,複傳旨雲:『如不蒙聽從,即當歸避。
』時雍率百官遽拜,邦昌急回身面東,拱手以立。
大抵往來議事者,幵、俦也;逼逐上皇以下者,時雍、秉哲也;脅懼都人者,範瓊也,遂皆擢用。
乙巳,邦昌往青城謝金人。
既至,迎接殿下,揖而升,緻賓主之禮。
酒三行,面議七事。
其一、乞不毀趙氏陵廟;其二、乞免取金帛;其三、乞存留樓橹;其四、乞俟江甯府修繕畢,三年内遷都;其五、乞五日班師;其六、乞以帝為号,稱大楚皇帝;其七、乞借金銀犒賞金人。
皆許之。
又請歸馮澥、曹輔、路允迪、孫觌、張徵、譚世勣、汪藻、康執權、元當可、沈晦、黃夏卿、鄭肅、郭仲荀,太學六局官、秘書省官等,亦從之。
先是,金人須六經秀才各五人,至是亦聽回,其八人不回者,皆平日不檢者,甘心歸之。
惟何栗、孫傅、張叔夜、秦桧、司馬樸等,或以言語,或以廢立事不遣回,令舉家北遷。
癸醜,金人歸馮澥、曹輔、譚世勣、孫觌、汪藻、徐天民、蘇餘慶、郭仲荀、沈晦、黃夏卿等,二使随同入,赍到金人書雲:『自來所取金帛,皆是犒賞軍兵之所急用,雖不能足數,亦且期大半。
今楚國肇造,本固則安,慮因科括之急,且重困于斯民,亦議權止,令出榜曉谕。
』丁巳,邦昌率百官詣南薰門五嶽觀内,望軍前遙辭二帝。
邦昌恸哭,百官軍民皆哭,有号絕不能起者。
道君皇帝北狩,甯德皇後及諸親王妃嫔以下皆行。
斡離不軍護送,由滑州路進發。
戊午,金人漸下城,令戶部尚書邵博提舉修繕。
是日,交割外城。
敵既不能下南京,乃自甯陵而上,盡僞置官屬,安撫士民,至是率驅而北。
己未,金兵下城,盡絕我兵,分四壁屯守。
邦昌詣金營辭,服赭袍,張紅蓋,所過起居,并如常儀。
從行者王時雍、徐秉哲、吳幵、莫俦。
夏四月庚申朔,大風吹石折木。
車駕北行,皇後、皇太子偕行。
黏罕軍護送,由鄭州路進發。
辛酉,金營始空,其行甚遽,以四方勤王兵大集故也。
營中遺物甚多,令戶部拘收,象牙一色至二百擔,他不急之物稱是。
秘閣圖書狼藉泥中,金帛猶多,踐之如糞壤。
校勘記 [1]先是 《長編拾補》卷五十八此段系在本年閏十一月甲辰,非丙辰也。
[2]閏月 此亦閏十一月。
按照體例,此處不當再出現相同月份的标目,茲仍其舊不删。
[3]齋宮 原本作『齊宮』,據《長編拾補》卷五十八改。
[4]宣贊 原本作『宣讀』,據《長編拾補》卷五十九改。
[5]四百匹 原本脫『百』字,據《長編拾補》卷五十九補。
[6]王俣 原本作『王侯』,據《長編拾補》卷六十改。
乙亥,金人取秦桧并太學生三十人、博士正錄十員,何栗已下随上在軍前人,并取家屬。
戊寅,金人遣元随肅王、張邦昌、路允迪三節官吏等歸。
是日,大元帥府檄諸路雲:,『賊歸未的,京信不通,或雲系橋,或雲結筏。
登城之寇,至今不下,講和之說,實欵我師。
觀其形勢,敵自詭謀。
宜加意往探,如窺伺舊城,未有退師之意,當審觀形勢,進至京師,張大軍聲,逼脅令去,切務待重,毋緻誤國。
亦無以人兵挑戰,自啟敗盟之釁。
』庚辰,康王如濟州。
辛巳,尚書禮部侍郎李若水為敵所殺。
癸未,城内複以金七萬五千八百兩、銀一百十四萬五千兩、衣緞四萬八千四百匹納軍前[5]。
康王次濟州。
觀文殿大學士、中太一宮使唐恪薨,張邦昌攝位,朝士無貴賤,多拱手臣之,獨恪先事而死,識者推其節。
乙酉,金人以金銀不足,遣人來取,提舉官以下八人受約束。
戶部尚書梅執禮、尚書禮部侍郎陳知質、尚書刑部侍郎程振、給事中安扶同見,敵責以金銀不足,曰:『胡不賦之于民?』四人同辭對曰:『今天子蒙塵,臣民皆願前死,雖肝腦不計也,于金缯何有哉?顧誠亡以塞責。
』二帥大怒,問官長安在,欲加以罪,而置其餘振恐。
執禮坐之,遽前曰:『皆官長也!』二帥不勝其忿,先取其副侍禦史胡舜陟、殿中侍禦史胡唐老、監察禦史姚舜明、王俣各杖之百[6],幾死。
執禮等猶為請命,既而遣還。
至南薰門,有呼于後者曰:『尚書且止,有元帥台令!』四人皆下馬,跪聽命,則以次殺之,枭其首,乃下令曰:『根括官已正典刑。
金銀或尚未足,當縱兵自索!』戊子夜,白氣貫鬥。
三月辛卯朔,車駕在青城。
金人令禦史台報百官詣南薰門外迎拜邦昌,用申時入城。
邦昌與百官交拜于道,以鐵騎裹送,及門而還,以付範瓊,即入憩幕次,與從官語移時,入居尚書令廳。
丁酉,金人奉冊寶立邦昌,百官等會于尚書省。
邦昌泣,即上馬,至西府門畔,為昏瞆欲仆,立馬少蘇,複号恸。
導至宣德門西阙下馬,入幕次,複恸。
金人持禦衣、傘來,設于次外。
邦昌出次,步至禦街褥位,望金國振舞跪受。
冊略曰:,『咨爾張邦昌,宜即皇帝位,國号大楚,都金陵。
』邦昌禦紅傘還次訖,金人揖上馬出門,百官引導如儀。
邦昌步入自宣德門,由大慶殿至文德殿前進,卻辇弗禦,步升殿,于禦床西側别置一椅,坐受軍員等賀訖,文武合班,邦昌乃起立,遣閤門傳雲:『本為生靈,非敢竊位,傳令勿拜。
』王時雍等懇奏,複傳旨雲:『如不蒙聽從,即當歸避。
』時雍率百官遽拜,邦昌急回身面東,拱手以立。
大抵往來議事者,幵、俦也;逼逐上皇以下者,時雍、秉哲也;脅懼都人者,範瓊也,遂皆擢用。
乙巳,邦昌往青城謝金人。
既至,迎接殿下,揖而升,緻賓主之禮。
酒三行,面議七事。
其一、乞不毀趙氏陵廟;其二、乞免取金帛;其三、乞存留樓橹;其四、乞俟江甯府修繕畢,三年内遷都;其五、乞五日班師;其六、乞以帝為号,稱大楚皇帝;其七、乞借金銀犒賞金人。
皆許之。
又請歸馮澥、曹輔、路允迪、孫觌、張徵、譚世勣、汪藻、康執權、元當可、沈晦、黃夏卿、鄭肅、郭仲荀,太學六局官、秘書省官等,亦從之。
先是,金人須六經秀才各五人,至是亦聽回,其八人不回者,皆平日不檢者,甘心歸之。
惟何栗、孫傅、張叔夜、秦桧、司馬樸等,或以言語,或以廢立事不遣回,令舉家北遷。
癸醜,金人歸馮澥、曹輔、譚世勣、孫觌、汪藻、徐天民、蘇餘慶、郭仲荀、沈晦、黃夏卿等,二使随同入,赍到金人書雲:『自來所取金帛,皆是犒賞軍兵之所急用,雖不能足數,亦且期大半。
今楚國肇造,本固則安,慮因科括之急,且重困于斯民,亦議權止,令出榜曉谕。
』丁巳,邦昌率百官詣南薰門五嶽觀内,望軍前遙辭二帝。
邦昌恸哭,百官軍民皆哭,有号絕不能起者。
道君皇帝北狩,甯德皇後及諸親王妃嫔以下皆行。
斡離不軍護送,由滑州路進發。
戊午,金人漸下城,令戶部尚書邵博提舉修繕。
是日,交割外城。
敵既不能下南京,乃自甯陵而上,盡僞置官屬,安撫士民,至是率驅而北。
己未,金兵下城,盡絕我兵,分四壁屯守。
邦昌詣金營辭,服赭袍,張紅蓋,所過起居,并如常儀。
從行者王時雍、徐秉哲、吳幵、莫俦。
夏四月庚申朔,大風吹石折木。
車駕北行,皇後、皇太子偕行。
黏罕軍護送,由鄭州路進發。
辛酉,金營始空,其行甚遽,以四方勤王兵大集故也。
營中遺物甚多,令戶部拘收,象牙一色至二百擔,他不急之物稱是。
秘閣圖書狼藉泥中,金帛猶多,踐之如糞壤。
校勘記 [1]先是 《長編拾補》卷五十八此段系在本年閏十一月甲辰,非丙辰也。
[2]閏月 此亦閏十一月。
按照體例,此處不當再出現相同月份的标目,茲仍其舊不删。
[3]齋宮 原本作『齊宮』,據《長編拾補》卷五十八改。
[4]宣贊 原本作『宣讀』,據《長編拾補》卷五十九改。
[5]四百匹 原本脫『百』字,據《長編拾補》卷五十九補。
[6]王俣 原本作『王侯』,據《長編拾補》卷六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