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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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寇準已決親征之策,參知政事王欽若密言于上,請幸金陵;佥書樞密院事陳堯叟請幸成都。
上複以問準。
時欽若、堯叟在旁,準心知欽若江南人,故請南幸;堯叟蜀人,故請西幸,乃陽為不知,曰:『誰為陛下畫此策者,罪可斬也,今天子神武而将帥協和,若大駕親征,彼自當遁去。
不然,則出奇以撓其謀,堅守以老其衆。
勞逸之勢,我得勝算矣。
奈何欲委棄廟社,遠之楚蜀耶?』上乃止。
二人由是怨準。
欽若多智,準懼其妄有關說,疑沮大事,圖所以去之。
會上欲擇大臣使鎮大名,準因言欽若可任,欽若亦自請行。
乙亥,以欽若判天雄軍府兼都部署、提舉河北轉運司。
十二月戊戌,車駕至自澶州。
二年正月甲寅,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欽若自天雄軍來朝。
己巳,欽若加階邑實封,中謝,又賜襲衣、金帶、鞍馬。
四月,欽若素與準不協,還自天雄,再表求罷,繼以面請。
上敦谕不能奪,乃置資政殿學士,以欽若為之,仍遷刑部侍郎。
中書定其班在翰林學士之下、侍讀學士之上。
三年二月,契丹既和,朝廷無事。
寇準頗矜其功,雖上亦以自得也,待準極厚。
王欽若深害之。
一日會朝,準先退,上目送準,欽若因進曰:『陛下敬畏寇準,為其有社稷功耶?』上曰:『然。
』欽若曰:『臣不意陛下出此言。
澶淵之役,陛下不以為恥,而謂準有社稷功,何也?』上愕然曰:『何故?』欽若曰:『城下之盟,雖春秋時小國猶恥之。
今以萬乘之貴,而為澶淵之舉,是盟于城下也,其何恥如之?』上愀然不能答。
初,議欲親征未決,或以問準,準曰:『直有熱血相潑耳!』于是讒者謂準無愛君之心,且曰:『陛下聞博乎?博者輸錢欲盡,乃罄所有出之,謂之孤注。
陛下,寇準之孤注也,斯亦危矣!』由是上顧準稍衰。
戊戌,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平章事寇準罷為刑部尚書。
以尚書左丞、參知政事王旦為工部尚書、平章事。
旦入謝便坐,上謂曰:『寇準以國家爵賞過求虛譽,無大臣體,罷其重柄,庶保終吉也。
』既而命準出知陝州。
将行,又遣近臣傳旨戒約。
準知陝州實在三月庚申,今并書之。
封禅天書(見《封泰山》),七月,忠武節度使高瓊卧疾。
上欲臨幸其第,知樞密院王欽若恨瓊附寇準,且沮準澶淵之功,因言:『瓊雖久掌禁兵,備宿衛,然未嘗有破敵功。
凡車駕臨問,所以寵待勳臣,施之于瓊,恐無以示甄别。
』乃止。
王欽若恨瓊附準,此據王珪所作神道碑。
本傳雲:宰相止上問疾。
按:欽若此時未為宰相,傳誤矣。
或當時史官陰為欽若諱也。
上以李溥、林特、劉承珪等所折衷新法猶恐未盡其要,命樞密直學士李濬、劉綜、知雜禦史王濟與三司同取舊法,較其利害。
時新法方行,商人頗惑,不敢以時貨易。
然榷務所納金帛,其數已多于前歲矣。
庚申,特、承珪請罷比較,仍乞不議酬賞。
從之。
四年九月,丁謂、林特以王濟等較茶法持論多忤,因與王欽若疊诋訾之。
辛巳,濟以工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改工部郎中,出知杭州。
十二月乙未,王欽若等編修《君臣事迹》。
欽若為人傾巧,所修書或當上意,褒賞所及,欽若即自名表首以謝。
或謬誤有所譴問,則戒書吏,稱楊億以下所為以對。
同僚皆嫉之,使陳越寝如屍以為欽若,石中立作欽若妻哭其旁,餘人歌虞殡于前。
欽若聞之密奏,将盡绌責,王旦持之得寝。
億在館中,欽若或繼至,必避出,他所亦然。
欽若出知杭州,舉朝皆有詩,獨億不作。
欽若辭日具奏,诏谕億令作詩,竟遷延不送。
此據江休複《雜志》附見。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國史院進所修《太祖紀》。
上錄《紀》中義例未當者二十餘條,謂王旦、王欽若等曰:『如以鐘鼓樓而為漏室,窯務為甄宮,豈若直指其名也?宜改正之。
』欽若曰:『此蓋晁迥、楊億所修。
』上曰:『卿嘗參之耶?』旦曰:『朝廷撰集大典,并當悉心,務令廣備,初無彼此之别也。
』因诏每卷自令先奏草本,編修官及同修史官,其初修或再看詳,皆具載其名。
五年九月戊子,參知政事、刑部侍郎趙安仁罷為兵部尚書。
安仁小心謹畏,處事審詳,特留意于刑名。
内外書诏關要切者,必歸安仁裁損之。
先是,上議立皇後,安仁謂劉德妃家世寒微,不如沈才人出于相門。
上雖不樂,然察其中正,不罪也。
它日,與王欽若從容論方今大臣誰最為長者。
欽若欲排安仁,乃譽之曰:『無若趙安仁。
』上曰:『何以言之?』欽若曰:『安仁昔為故相沈義倫所知,至今不忘舊德,常欲報之。
』上默然,始有意斥安仁矣。
三司使、禮部侍郎丁謂為戶部侍郎、參知政事。
初,翰林學士李宗谔與王旦善,旦欲引宗谔參知政事,嘗以告王欽若,欽若唯唯。
旦曰:『當白上。
』宗谔家貧,祿廪不足以給婚嫁,旦前後資借甚多。
欽若知之。
故事,參知政事謝日,所賜之物幾三千缗。
欽若因密奏宗谔負王旦私錢不能償,旦欲引宗谔參知政事,得賜物以償己債,非為國擇賢也。
明日,旦果以宗谔名聞,上變色不許。
及趙安仁罷,謂時奉诏谒亳州太清官,猶未還,即命謂代之,蓋欽若所薦雲。
欽若與劉承珪、陳彭年、林待及謂等交通,蹤迹詭異,時論謂之『五鬼』。
己醜,以鹽鐵副使、右谏議大夫林特權三司使。
癸巳,翰林學士楊億剛介寡合,在書局,唯與李維、路振、刁衎、陳越、劉筠等善。
當時文士多賴其品題,或被貶議者,退多怨诽。
欽若驟貴,億素薄其為人,欽若銜之。
陳彭年方以文史售進,忌億名出己右,相與毀訾于上。
上素重億,未始聽也。
六年六月,議立皇後劉氏。
億不欲草制,更命他學士,以是頻忤旨,恩禮猶不衰。
王欽若、陳彭年深害之,益
上複以問準。
時欽若、堯叟在旁,準心知欽若江南人,故請南幸;堯叟蜀人,故請西幸,乃陽為不知,曰:『誰為陛下畫此策者,罪可斬也,今天子神武而将帥協和,若大駕親征,彼自當遁去。
不然,則出奇以撓其謀,堅守以老其衆。
勞逸之勢,我得勝算矣。
奈何欲委棄廟社,遠之楚蜀耶?』上乃止。
二人由是怨準。
欽若多智,準懼其妄有關說,疑沮大事,圖所以去之。
會上欲擇大臣使鎮大名,準因言欽若可任,欽若亦自請行。
乙亥,以欽若判天雄軍府兼都部署、提舉河北轉運司。
十二月戊戌,車駕至自澶州。
二年正月甲寅,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欽若自天雄軍來朝。
己巳,欽若加階邑實封,中謝,又賜襲衣、金帶、鞍馬。
四月,欽若素與準不協,還自天雄,再表求罷,繼以面請。
上敦谕不能奪,乃置資政殿學士,以欽若為之,仍遷刑部侍郎。
中書定其班在翰林學士之下、侍讀學士之上。
三年二月,契丹既和,朝廷無事。
寇準頗矜其功,雖上亦以自得也,待準極厚。
王欽若深害之。
一日會朝,準先退,上目送準,欽若因進曰:『陛下敬畏寇準,為其有社稷功耶?』上曰:『然。
』欽若曰:『臣不意陛下出此言。
澶淵之役,陛下不以為恥,而謂準有社稷功,何也?』上愕然曰:『何故?』欽若曰:『城下之盟,雖春秋時小國猶恥之。
今以萬乘之貴,而為澶淵之舉,是盟于城下也,其何恥如之?』上愀然不能答。
初,議欲親征未決,或以問準,準曰:『直有熱血相潑耳!』于是讒者謂準無愛君之心,且曰:『陛下聞博乎?博者輸錢欲盡,乃罄所有出之,謂之孤注。
陛下,寇準之孤注也,斯亦危矣!』由是上顧準稍衰。
戊戌,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平章事寇準罷為刑部尚書。
以尚書左丞、參知政事王旦為工部尚書、平章事。
旦入謝便坐,上謂曰:『寇準以國家爵賞過求虛譽,無大臣體,罷其重柄,庶保終吉也。
』既而命準出知陝州。
将行,又遣近臣傳旨戒約。
準知陝州實在三月庚申,今并書之。
封禅天書(見《封泰山》),七月,忠武節度使高瓊卧疾。
上欲臨幸其第,知樞密院王欽若恨瓊附寇準,且沮準澶淵之功,因言:『瓊雖久掌禁兵,備宿衛,然未嘗有破敵功。
凡車駕臨問,所以寵待勳臣,施之于瓊,恐無以示甄别。
』乃止。
王欽若恨瓊附準,此據王珪所作神道碑。
本傳雲:宰相止上問疾。
按:欽若此時未為宰相,傳誤矣。
或當時史官陰為欽若諱也。
上以李溥、林特、劉承珪等所折衷新法猶恐未盡其要,命樞密直學士李濬、劉綜、知雜禦史王濟與三司同取舊法,較其利害。
時新法方行,商人頗惑,不敢以時貨易。
然榷務所納金帛,其數已多于前歲矣。
庚申,特、承珪請罷比較,仍乞不議酬賞。
從之。
四年九月,丁謂、林特以王濟等較茶法持論多忤,因與王欽若疊诋訾之。
辛巳,濟以工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改工部郎中,出知杭州。
十二月乙未,王欽若等編修《君臣事迹》。
欽若為人傾巧,所修書或當上意,褒賞所及,欽若即自名表首以謝。
或謬誤有所譴問,則戒書吏,稱楊億以下所為以對。
同僚皆嫉之,使陳越寝如屍以為欽若,石中立作欽若妻哭其旁,餘人歌虞殡于前。
欽若聞之密奏,将盡绌責,王旦持之得寝。
億在館中,欽若或繼至,必避出,他所亦然。
欽若出知杭州,舉朝皆有詩,獨億不作。
欽若辭日具奏,诏谕億令作詩,竟遷延不送。
此據江休複《雜志》附見。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國史院進所修《太祖紀》。
上錄《紀》中義例未當者二十餘條,謂王旦、王欽若等曰:『如以鐘鼓樓而為漏室,窯務為甄宮,豈若直指其名也?宜改正之。
』欽若曰:『此蓋晁迥、楊億所修。
』上曰:『卿嘗參之耶?』旦曰:『朝廷撰集大典,并當悉心,務令廣備,初無彼此之别也。
』因诏每卷自令先奏草本,編修官及同修史官,其初修或再看詳,皆具載其名。
五年九月戊子,參知政事、刑部侍郎趙安仁罷為兵部尚書。
安仁小心謹畏,處事審詳,特留意于刑名。
内外書诏關要切者,必歸安仁裁損之。
先是,上議立皇後,安仁謂劉德妃家世寒微,不如沈才人出于相門。
上雖不樂,然察其中正,不罪也。
它日,與王欽若從容論方今大臣誰最為長者。
欽若欲排安仁,乃譽之曰:『無若趙安仁。
』上曰:『何以言之?』欽若曰:『安仁昔為故相沈義倫所知,至今不忘舊德,常欲報之。
』上默然,始有意斥安仁矣。
三司使、禮部侍郎丁謂為戶部侍郎、參知政事。
初,翰林學士李宗谔與王旦善,旦欲引宗谔參知政事,嘗以告王欽若,欽若唯唯。
旦曰:『當白上。
』宗谔家貧,祿廪不足以給婚嫁,旦前後資借甚多。
欽若知之。
故事,參知政事謝日,所賜之物幾三千缗。
欽若因密奏宗谔負王旦私錢不能償,旦欲引宗谔參知政事,得賜物以償己債,非為國擇賢也。
明日,旦果以宗谔名聞,上變色不許。
及趙安仁罷,謂時奉诏谒亳州太清官,猶未還,即命謂代之,蓋欽若所薦雲。
欽若與劉承珪、陳彭年、林待及謂等交通,蹤迹詭異,時論謂之『五鬼』。
己醜,以鹽鐵副使、右谏議大夫林特權三司使。
癸巳,翰林學士楊億剛介寡合,在書局,唯與李維、路振、刁衎、陳越、劉筠等善。
當時文士多賴其品題,或被貶議者,退多怨诽。
欽若驟貴,億素薄其為人,欽若銜之。
陳彭年方以文史售進,忌億名出己右,相與毀訾于上。
上素重億,未始聽也。
六年六月,議立皇後劉氏。
億不欲草制,更命他學士,以是頻忤旨,恩禮猶不衰。
王欽若、陳彭年深害之,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