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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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旻還,言:『天道方利客,先起者勝。

    宜大舉克敵。

    』并上興師出境之日。

    上以問輔臣,皆言不可,乃止。

    于是車駕将親征,旻方戍并、代,複奏邊事十餘,多論兵貴持重及所以取勝者。

    召還入對,上曰:『契丹入塞與卿所請北伐之日同,悔不用卿策。

    今須守澶州,扼橋而未得人,如之何?』旻請行。

    上喜,故命為東面钤轄,先令至澶州候敵遠近。

    旻即馳騎往。

    秦翰既受命,亟督衆環城浚溝洫以拒戎馬,功畢,敵果暴至,翰不解甲冑凡七十餘日雲。

    己巳,發永興駐泊龍衛雲騎八指揮赴行在。

    庚午,車駕北巡。

    司天言:『日抱珥,黃氣充塞,宜不戰而卻。

    有和解之象。

    』曹利用至天雄,孫全照疑敵不誠,勸王欽若留之。

    敵既數失利,複令王繼忠具奏求和好,且言:『北朝頓兵,不敢動掠,以待王人。

    』繼忠又與葛霸等書,令速達所奏。

    是夕奏入,上因賜繼忠手诏,言已遣利用;又以手诏促利用往,并付繼忠,使告敵,遣人自抵天雄迎援之。

    繼忠尋亦聞利用留天雄不行,複具奏,乞自澶州别遣使者至北朝,免緻緩誤。

    辛未,車駕次長垣縣,得其奏,遂以前意答焉。

    壬申,次韋城縣,诏知滑州張秉、齊州馬應昌、濮州張晟往來河上,部丁夫鑿冰,以防戎馬之渡。

    天雄軍聞敵将至,阖城惶遽。

    王欽若與諸将議探符分守諸門,孫全照曰:『全照請不探符,諸将自擇便利。

    所不肯當者,全照請當之!』既而莫肯守北門者,乃以命全照,欽若亦自分守南門。

    全照曰:『不可。

    參政主帥,号令所出,謀畫所決。

    南、北相距二十裡,請覆待報,必失機會,不如居中央府署,保固腹心,處分四面,則大善。

    』欽若從之。

    全照素教蓄無地分,弩手皆執朱漆弩,射人馬洞徹重甲,随所指揮,應用無常。

    于是大開北門,下釣橋以待之。

    敵素畏其名,莫敢近北門者,乃環過攻東門,良久,舍東門,趣故城(故城未詳處所)。

    夜,複自故城潛師過城南,設伏于狄相廟,遂南攻德清軍。

    欽若聞之,遣将率精兵追擊,伏起,斷其後,天雄兵不能進退。

    全照請于欽若曰:『若亡此兵,是亡天雄也。

    全照請救之。

    』乃引麾下出南門力戰,殺傷伏兵略盡,天雄兵乃複得還,存者什三四。

    敵遂陷德清,知軍、尚食使張旦及其子三班借職利涉、虎翼都虞候胡福等四十人并死之。

    先是,诏王超等率兵赴行在,逾月不至,敵益南侵。

    上駐跸韋城,群臣複有以金陵之謀告上宜且避其銳者,上意稍惑,乃召寇準問之。

    将入,聞内人謂上曰:『群臣輩欲将官家何之乎?何不速還京師!』準入對,上曰:『南巡何如?』準曰:『群臣怯懦無知,不異于鄉者婦人之言。

    今敵寇迫近,四方危心,陛下惟可進尺,不可退寸。

    河北諸軍日夜望銮輿至,士氣當百倍。

    若回辇數步,則萬衆瓦解,敵乘其勢,金陵亦不可得而至矣!』上意未決。

    準出,遇殿前都指揮使高瓊門屏間,謂曰:『太尉受國厚恩,今日有以報乎?』對曰:『瓊武人,誠願效死!』準複入對,瓊随入,立庭下。

    準曰:『陛下不以臣言為然,盍試問瓊等。

    』遂申前議,詞氣慷慨。

    瓊仰奏曰:『寇準言是。

    』且曰:『随駕軍士父母妻子盡在京師,必不肯棄而南行,中道即亡去耳。

    願陛下亟幸澶州,臣等效死,敵不難破。

    』準又言機會不可失,宜趣駕。

    時王應昌帶禦器械[8],侍側。

    上顧之,應昌曰:『陛下奉将天讨,所向必克。

    逗留不進,恐敵勢益張。

    或且駐跸河南,發诏督王超等進軍,敵當自退矣。

    』上意遂決。

    甲戌,晨發。

    左右以寒甚,進貂裘絮帽。

    上卻之,曰:『臣下暴露寒苦,朕獨安用此耶?』夕次衛南縣,遣翰林侍讀學士潘謹修先赴澶州,诏澶州北寨将帥及知州不得擅離屯所,迎候車駕。

     《記聞》雲:王欽若、陳堯叟密奏金陵之謀。

    按:欽若時已在天雄,必無此奏。

    堯叟本議幸蜀,上既北出,堯叟固亦不複申言,且改圖也。

    此當是群臣怯懦者别請南幸,偶與欽若前謀合,因誤以欽若等密奏耳。

    寇準先破二策于朝,雲不可遠之楚、蜀。

    今此但雲金陵不可得至,固亦不及蜀也。

    他書載準語多差謬,蓋不知準先議于朝,後議于韋城,凡兩對,辄并言上幸澶淵時,故率不可據。

    今略取《記聞》所載,稍删潤之。

     上前賜王繼忠诏,許遣使。

    繼忠複具奏附石普以達。

    普自貝州遣指使散直張皓持詣行阙,道出敵寨,為所得。

    敵主及其母引皓至軍帳前,問勞久之,因令抵天雄,以诏促曹利用,王欽若等疑不敢遣,皓獨還。

    敵主及其母賜皓袍帶,館設加等,使繼忠具奏,且請自澶州别遣使速議和好事。

    于是皓以其奏入。

    上複賜欽若诏,又令參加政事王旦與欽若手書,俾皓持赴天雄,督利用同北去,并以诏谕繼忠,因謂輔臣曰:『彼雖有善意,國家以安民息戰為念,固許之矣。

    然彼尚率腥膻,深入吾土。

    又河冰且合,戎馬可渡,亦宜過為之防。

    朕已決成算,親勵全師。

    況敵人貪惏,不顧德義,若盟約之際别行邀求,當決一戰。

    上天景靈,諒必助順,可再督諸将帥,整饬戎容,以便宜從事。

    』 沈括《筆談》雲:國史載講和本末不詳[9],因著張皓往來及以敵謀告繼隆等,《實錄》有之,見景德二年正月甲戌。

    所稱天雄圍合,不知曹利用所在。

    募遣皓,及召見皓。

    此則恐非也。

    皓乃石普貝州所遣者,既為敵得,始見上,上因使至天雄督利用偕往,其子當在貝州或在他所,安得随皓衛南乎?括又雲:和議定,始改元景德,此則因王曾《筆錄》之誤。

    改元既誤,他所稱鹹平六年夏四月石普先得繼忠書,抑亦未信也。

    今并不取。

    括又為皓子牧志墓,載皓事尤詳,且雲考諸國史而信,蓋飾說也。

    雖如括所載,皓實上所親遣,則是上已即師,敵深入澶、魏矣。

    皓但當至敵所屯處,乃曰:『臣不操質歸,死不複入白溝。

    』益知所栽皆失實。

    蓋括乃皓孫女婿,直取其妻父說,又增飾之,且以誇世耳。

    不可據也。

     敵既陷德清軍,是日,率衆抵澶州北,直犯大軍。

    圍合三面,輕騎由西北隅突進。

    李繼隆等整軍成列以禦之,分伏勁弩,控扼要害。

    其統軍順國王撻覽有機勇,所将皆精銳,方為先鋒,異其旗幟,躬出督戰。

    威虎軍頭張瑰守床子弩潛發,撻覽中額隕,其徒數十百輩競前,輿曳至寨。

    是夜撻覽死,敵大挫衂,退卻不敢動,但時遣輕騎來觇王師。

    瑰,壽光人也。

     撻覽死時,上猶未至澶州。

    劉攽所作《寇準傳》及它書皆誤,今不取。

     乙亥,内出陣圖二,一行一止,付殿前都指揮使高瓊等。

    給諸軍介冑,及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