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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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即位。
四月,交趾郡王黎桓進封南平王。
九月,黎桓遣其都知兵馬使阮紹恭等來貢。
诏以方物薦于萬歲殿太宗神禦,仍诏紹恭等行拜奠之禮。
鹹平四年正月戊申,交州黎桓遣使貢馴象。
六年四月,廣南西路轉運使馮琏言交州民四百餘戶來投欽州。
至海岸,即準诏慰谕,遣還本道。
九月戊戌,廣南西路轉運言:黎桓迎受官告使黃成雅附奏:『自今朝廷加恩,願遣使至本道貴接王人[10],以光海裔。
』上以桓旁緣賦斂,民受其禍,未許也。
景德元年六月,交州黎桓遣其子攝驩州刺史明提來貢,懇求加恩,使至本道慰撫遐裔,許之。
仍以明提為驩州刺史。
二年二月乙酉,以淮南轉運使、工部員外郎邵煜為交州安撫國信使[11],從黎桓所乞也。
五月,交州黎桓死,其中子龍钺嗣立。
龍钺兄龍全劫庫财而遁,其弟龍廷殺龍钺自立。
龍廷兄明護率扶闌寨兵攻戰。
國信使邵煜駐嶺表,以其事聞。
戊午,就命煜為廣南西路緣海安撫使,聽以便宜設方略。
桓子明提先入貢還,在路,诏送伴使臣就加安撫。
國史《交趾傳》載黎桓死乃以為明年事,誤也。
邵煜除緣海安撫使時,桓既死矣。
國史便文,因失事實,今改之。
《會要》于明年三月始書桓死,亦誤也。
三年二月,交趾兵亂,黎明提等留廣州不得歸。
三月甲辰,诏别賜錢十五萬、米五百斛,仍并給館券。
先是,有诏知廣州淩策與緣海安撫使邵煜等同方略,經度交趾事宜。
六月辛卯,策等言:『黎桓諸子争立,各聚徒衆,散施寨栅,官屬離析,人民猜懼。
頭首黃慶集、黃秀蠻等千餘人以不從驅率,戮及親族,來奔廉州,乞量出軍馬平定交趾,慶集等願為先鋒,克日攻取。
臣等會議,若朝廷允其所乞,止廢本道屯兵,益以荊湖勁卒三二千人,水陸齊進,立可平定。
』上曰:『黎桓繼修職貢,亦嘗遣其子入觐,海隅甯谧,不失忠順。
今聞其死,未能吊恤,而遽伐其喪,此豈王者所為?』乃诏策等撫安之,慶集等仍計口給衣食,賜田、署職,務從優厚。
煜承诏,遂贻書交趾,谕以朝廷威德,如有自相魚肉,久無定位,偏師問罪,則黎氏無遺種矣。
明護懼,即奉龍廷主軍事。
于是诏煜即以黎桓禮物改賜新帥。
煜上言:『懷柔外夷,當示誠信。
不若俟龍廷貢奉,則加封爵而寵錫之。
』上嘉納焉。
交州既定,黎龍廷自稱靜海節度使、開明王。
移牒廣南,欲遣其弟詣阙進奉。
邵煜等惡其稱号,不敢報,具以聞。
上曰:『窮荒異俗,不曉事體,安足怪也?』即诏煜等谕意,令削去僞官,乃得入貢。
十二月,邵煜等言:『黎龍廷已遣弟入貢,乞加朝命。
』 七月庚辰,黎龍廷自稱權安南靜海軍留後,遣其弟峰州刺史明昶、殿中丞黃成雅等來貢。
辛巳,授龍廷靜海節度使、交趾郡王,賜名至忠,給以旌節。
又遣封黎桓為南越王,明昶等皆進秩。
及含光殿大宴,明昶等與焉。
大中祥符二年冬,黎至忠卒,交趾亂。
或雲至忠為其下所殺。
诏廣南西路轉運使于緣海州軍經度鎮撫,時具事聞。
校勘記 [1]南州 《長編》卷五作『海州』。
按:《長編》誤。
南州于乾德三年九月甲午複改為漳州。
初,董思安為漳州刺史,以其父名章,改為南州。
[2]滁州 《長編》卷十九作『徐州』。
按:《長編》誤,宋徐州乃節度州,不當稱刺史。
[3]給食 原本『給』字作墨丁,《長編》卷二十作『續』,亦誤,據文意補。
[4]有大地 原本脫『有』字,據《長編》卷二十一補。
[5]江巨湟 《長編》卷二十一作『江巨瑝』。
[6]王紹祚 原本脫『祚』字,據《長編》卷二十一補。
[7]庚午 原本作『庚寅』。
按:是月丙辰為朔,二日後當為庚午。
原本誤,據《長編》卷二十四改。
[8]十萬 《長編》卷三十一作『千萬』。
[9]質陋 原本作『側陋』,據《長編》卷三十一改。
[10]貴接 原本『貴』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五十五補。
[11]邵煜 原本『煜』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五十九補。
按:邵煜,他書多作『邵烨』,是。
此《長編》作『煜』,亦因諱玄烨而改也。
本卷後尚有十處墨丁,均為此字,徑補不另出校。
四月,交趾郡王黎桓進封南平王。
九月,黎桓遣其都知兵馬使阮紹恭等來貢。
诏以方物薦于萬歲殿太宗神禦,仍诏紹恭等行拜奠之禮。
鹹平四年正月戊申,交州黎桓遣使貢馴象。
六年四月,廣南西路轉運使馮琏言交州民四百餘戶來投欽州。
至海岸,即準诏慰谕,遣還本道。
九月戊戌,廣南西路轉運言:黎桓迎受官告使黃成雅附奏:『自今朝廷加恩,願遣使至本道貴接王人[10],以光海裔。
』上以桓旁緣賦斂,民受其禍,未許也。
景德元年六月,交州黎桓遣其子攝驩州刺史明提來貢,懇求加恩,使至本道慰撫遐裔,許之。
仍以明提為驩州刺史。
二年二月乙酉,以淮南轉運使、工部員外郎邵煜為交州安撫國信使[11],從黎桓所乞也。
五月,交州黎桓死,其中子龍钺嗣立。
龍钺兄龍全劫庫财而遁,其弟龍廷殺龍钺自立。
龍廷兄明護率扶闌寨兵攻戰。
國信使邵煜駐嶺表,以其事聞。
戊午,就命煜為廣南西路緣海安撫使,聽以便宜設方略。
桓子明提先入貢還,在路,诏送伴使臣就加安撫。
國史《交趾傳》載黎桓死乃以為明年事,誤也。
邵煜除緣海安撫使時,桓既死矣。
國史便文,因失事實,今改之。
《會要》于明年三月始書桓死,亦誤也。
三年二月,交趾兵亂,黎明提等留廣州不得歸。
三月甲辰,诏别賜錢十五萬、米五百斛,仍并給館券。
先是,有诏知廣州淩策與緣海安撫使邵煜等同方略,經度交趾事宜。
六月辛卯,策等言:『黎桓諸子争立,各聚徒衆,散施寨栅,官屬離析,人民猜懼。
頭首黃慶集、黃秀蠻等千餘人以不從驅率,戮及親族,來奔廉州,乞量出軍馬平定交趾,慶集等願為先鋒,克日攻取。
臣等會議,若朝廷允其所乞,止廢本道屯兵,益以荊湖勁卒三二千人,水陸齊進,立可平定。
』上曰:『黎桓繼修職貢,亦嘗遣其子入觐,海隅甯谧,不失忠順。
今聞其死,未能吊恤,而遽伐其喪,此豈王者所為?』乃诏策等撫安之,慶集等仍計口給衣食,賜田、署職,務從優厚。
煜承诏,遂贻書交趾,谕以朝廷威德,如有自相魚肉,久無定位,偏師問罪,則黎氏無遺種矣。
明護懼,即奉龍廷主軍事。
于是诏煜即以黎桓禮物改賜新帥。
煜上言:『懷柔外夷,當示誠信。
不若俟龍廷貢奉,則加封爵而寵錫之。
』上嘉納焉。
交州既定,黎龍廷自稱靜海節度使、開明王。
移牒廣南,欲遣其弟詣阙進奉。
邵煜等惡其稱号,不敢報,具以聞。
上曰:『窮荒異俗,不曉事體,安足怪也?』即诏煜等谕意,令削去僞官,乃得入貢。
十二月,邵煜等言:『黎龍廷已遣弟入貢,乞加朝命。
』 七月庚辰,黎龍廷自稱權安南靜海軍留後,遣其弟峰州刺史明昶、殿中丞黃成雅等來貢。
辛巳,授龍廷靜海節度使、交趾郡王,賜名至忠,給以旌節。
又遣封黎桓為南越王,明昶等皆進秩。
及含光殿大宴,明昶等與焉。
大中祥符二年冬,黎至忠卒,交趾亂。
或雲至忠為其下所殺。
诏廣南西路轉運使于緣海州軍經度鎮撫,時具事聞。
校勘記 [1]南州 《長編》卷五作『海州』。
按:《長編》誤。
南州于乾德三年九月甲午複改為漳州。
初,董思安為漳州刺史,以其父名章,改為南州。
[2]滁州 《長編》卷十九作『徐州』。
按:《長編》誤,宋徐州乃節度州,不當稱刺史。
[3]給食 原本『給』字作墨丁,《長編》卷二十作『續』,亦誤,據文意補。
[4]有大地 原本脫『有』字,據《長編》卷二十一補。
[5]江巨湟 《長編》卷二十一作『江巨瑝』。
[6]王紹祚 原本脫『祚』字,據《長編》卷二十一補。
[7]庚午 原本作『庚寅』。
按:是月丙辰為朔,二日後當為庚午。
原本誤,據《長編》卷二十四改。
[8]十萬 《長編》卷三十一作『千萬』。
[9]質陋 原本作『側陋』,據《長編》卷三十一改。
[10]貴接 原本『貴』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五十五補。
[11]邵煜 原本『煜』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五十九補。
按:邵煜,他書多作『邵烨』,是。
此《長編》作『煜』,亦因諱玄烨而改也。
本卷後尚有十處墨丁,均為此字,徑補不另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