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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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與諸王相埒。
自餘王子,不得與偕。
惟吉,魏王德昭長子也。
三年二月,上不豫。
戊午,始诏文武百官并于崇政殿起居。
自皇太子、親王及諸軍校分為七班,皇太子、諸王、文武群臣以上不豫,各于佛寺修齋祈福。
三月癸巳,上崩于萬歲殿。
參知政事溫仲舒宣遺制,真宗即位柩前。
初,太宗不豫,宣政使王繼恩忌上英明,與參知政事李昌齡、知制诰胡旦謀立楚王元佐,頗間上。
宰相呂端問疾禁中,見上不在旁,疑有變,乃以笏書『大漸』字,令親密吏趨上入侍。
及太宗崩,繼恩白後至中書,召端議所立。
端前知其謀,即绐繼恩,使人書閤,檢太宗先賜墨诏,遂鎖之。
亟入宮。
後謂曰:『宮車宴駕,立嗣以長順也。
今将奈何?』端曰:『先帝立太子,政為今日,豈容更有異論!』後默然。
上即位,端平立殿下不拜,請卷簾升視,然後降階,率群臣拜呼萬歲。
王繼恩等謀廢立,《實錄》、國史絕不見其事迹,蓋若有所隐諱。
今據呂誨集《正惠公補傳》及司馬光《記聞》增修。
《補傳》所載,比之《記聞》尤詳也。
甲午,命給事中畢士安權知開封府。
夏四月乙未朔,尊皇後為皇太後,大赦天下。
丙申,出大行遺留物賜宗室近臣有差。
戊戌,始見群臣于崇德殿西序,命越王元份為山陵使。
庚子,賜百官銀帛有差。
癸卯,宰相呂端加右仆射。
皇弟越王元份為永興鳳翔節度使,進封雍王;吳王元傑為武甯泰甯節度使,進封兖王,并兼中書令。
鎮南節度使、徐國公元偓進封彭城郡王,武昌節度、泾國公元偁進封安定郡王,并同平章事。
皇第八弟元俨為左衛上将軍,封曹國公。
四月辛酉,兵部郎中、知制诰、史館修撰胡旦責授安遠節度行軍司馬。
旦與王繼恩等邪謀既露,上新即位,未欲窮究之。
而旦草行慶制詞,頗恣胸臆,多所溢美,上故先绌之[9]。
五月甲戌,戶部侍郎、參知政事李昌齡責授忠武行軍司馬,宣政使、桂州觀察使王繼恩責授右監門衛将軍、均州安置,安遠節度行軍司馬胡旦削籍,流浔州。
太宗之即位也,繼恩有力焉,太宗以為忠,自是寵遇莫比。
繼恩喜結黨邀名譽,乘間或敢言事,薦外朝臣,故士大夫之輕薄好進者辄與往來,每以多寶僧舍為期[10]。
潘阆得官,亦繼恩所薦也。
阆者傾險士,嘗勸繼恩乘間勸太宗立儲貳,為他日計,且言:『南衙自謂當立,立之将不德我。
即議所立,宜立諸王之不當立者。
』南衙,謂上也。
繼恩入其說,頗惑太宗。
訖立上,阆尋坐狂妄绌。
太宗疾革,繼恩與昌齡及旦更起邪謀。
呂端覺之,謀不得逞。
上既即位,加恩百官,繼恩又密托旦為褒辭。
旦已先坐绌,于是并逐三人者。
诏以繼恩潛懷兇慝,與昌齡等交通請托,漏洩宮禁語言也。
尋诏:『中外臣僚曾與繼恩交結及通書疏者,一切不問。
』後二年,繼恩死于貶所。
《實錄》與國史并不明著繼恩等罪狀,但具錄甲戌诏書。
蓋當時有所避耳。
诏稱昌齡恣行請托,深亂朝綱;繼恩潛懷兇慝,附下罔上,結黨朋奸,亦可略見其不軌心迹。
潘阆納說繼恩,此據《倦遊雜錄》稍删潤之。
《湘山野錄》及《筆談》載阆與盧多遜同謀立秦王,蓋誤以繼恩為多遜,楚王為秦王,傳聞不審也。
六月甲申,以皇兄元佐為左金吾衛上将軍,複封楚王,聽養疾不朝。
上始欲幸元佐第,元佐固辭以疾,曰:『雖來,不敢見也。
』自是終身不複見。
校勘記 [1]九月 按:諸王改名事,《長編》卷二十四在太平興國八年十月戊戌。
[2]亦有 原本作『自有』,據《長編》卷二十六改。
[3]一至于此 原本脫『于』字,據《長編》卷二十六補。
[4]湖南 原本脫『南』字,據《長編》卷二十九補。
[5]聽書 原本作『課書』,據《長編》卷三十二改。
下節《立太子》所引同句亦改,不另出校。
[6]九月壬申 此承上文,為淳化五年九月壬申。
[7]十月 原本作『十一月』,據《長編》卷三十六改。
[8]殿下 原本作『陛下』,據《長編》卷三十八改。
[9]上故先绌之 《長編》卷四十一作『複讪上,故先绌之。
』 [10]多寶僧舍 《長編》卷四十一作『夕寓僧舍』。
自餘王子,不得與偕。
惟吉,魏王德昭長子也。
三年二月,上不豫。
戊午,始诏文武百官并于崇政殿起居。
自皇太子、親王及諸軍校分為七班,皇太子、諸王、文武群臣以上不豫,各于佛寺修齋祈福。
三月癸巳,上崩于萬歲殿。
參知政事溫仲舒宣遺制,真宗即位柩前。
初,太宗不豫,宣政使王繼恩忌上英明,與參知政事李昌齡、知制诰胡旦謀立楚王元佐,頗間上。
宰相呂端問疾禁中,見上不在旁,疑有變,乃以笏書『大漸』字,令親密吏趨上入侍。
及太宗崩,繼恩白後至中書,召端議所立。
端前知其謀,即绐繼恩,使人書閤,檢太宗先賜墨诏,遂鎖之。
亟入宮。
後謂曰:『宮車宴駕,立嗣以長順也。
今将奈何?』端曰:『先帝立太子,政為今日,豈容更有異論!』後默然。
上即位,端平立殿下不拜,請卷簾升視,然後降階,率群臣拜呼萬歲。
王繼恩等謀廢立,《實錄》、國史絕不見其事迹,蓋若有所隐諱。
今據呂誨集《正惠公補傳》及司馬光《記聞》增修。
《補傳》所載,比之《記聞》尤詳也。
甲午,命給事中畢士安權知開封府。
夏四月乙未朔,尊皇後為皇太後,大赦天下。
丙申,出大行遺留物賜宗室近臣有差。
戊戌,始見群臣于崇德殿西序,命越王元份為山陵使。
庚子,賜百官銀帛有差。
癸卯,宰相呂端加右仆射。
皇弟越王元份為永興鳳翔節度使,進封雍王;吳王元傑為武甯泰甯節度使,進封兖王,并兼中書令。
鎮南節度使、徐國公元偓進封彭城郡王,武昌節度、泾國公元偁進封安定郡王,并同平章事。
皇第八弟元俨為左衛上将軍,封曹國公。
四月辛酉,兵部郎中、知制诰、史館修撰胡旦責授安遠節度行軍司馬。
旦與王繼恩等邪謀既露,上新即位,未欲窮究之。
而旦草行慶制詞,頗恣胸臆,多所溢美,上故先绌之[9]。
五月甲戌,戶部侍郎、參知政事李昌齡責授忠武行軍司馬,宣政使、桂州觀察使王繼恩責授右監門衛将軍、均州安置,安遠節度行軍司馬胡旦削籍,流浔州。
太宗之即位也,繼恩有力焉,太宗以為忠,自是寵遇莫比。
繼恩喜結黨邀名譽,乘間或敢言事,薦外朝臣,故士大夫之輕薄好進者辄與往來,每以多寶僧舍為期[10]。
潘阆得官,亦繼恩所薦也。
阆者傾險士,嘗勸繼恩乘間勸太宗立儲貳,為他日計,且言:『南衙自謂當立,立之将不德我。
即議所立,宜立諸王之不當立者。
』南衙,謂上也。
繼恩入其說,頗惑太宗。
訖立上,阆尋坐狂妄绌。
太宗疾革,繼恩與昌齡及旦更起邪謀。
呂端覺之,謀不得逞。
上既即位,加恩百官,繼恩又密托旦為褒辭。
旦已先坐绌,于是并逐三人者。
诏以繼恩潛懷兇慝,與昌齡等交通請托,漏洩宮禁語言也。
尋诏:『中外臣僚曾與繼恩交結及通書疏者,一切不問。
』後二年,繼恩死于貶所。
《實錄》與國史并不明著繼恩等罪狀,但具錄甲戌诏書。
蓋當時有所避耳。
诏稱昌齡恣行請托,深亂朝綱;繼恩潛懷兇慝,附下罔上,結黨朋奸,亦可略見其不軌心迹。
潘阆納說繼恩,此據《倦遊雜錄》稍删潤之。
《湘山野錄》及《筆談》載阆與盧多遜同謀立秦王,蓋誤以繼恩為多遜,楚王為秦王,傳聞不審也。
六月甲申,以皇兄元佐為左金吾衛上将軍,複封楚王,聽養疾不朝。
上始欲幸元佐第,元佐固辭以疾,曰:『雖來,不敢見也。
』自是終身不複見。
校勘記 [1]九月 按:諸王改名事,《長編》卷二十四在太平興國八年十月戊戌。
[2]亦有 原本作『自有』,據《長編》卷二十六改。
[3]一至于此 原本脫『于』字,據《長編》卷二十六補。
[4]湖南 原本脫『南』字,據《長編》卷二十九補。
[5]聽書 原本作『課書』,據《長編》卷三十二改。
下節《立太子》所引同句亦改,不另出校。
[6]九月壬申 此承上文,為淳化五年九月壬申。
[7]十月 原本作『十一月』,據《長編》卷三十六改。
[8]殿下 原本作『陛下』,據《長編》卷三十八改。
[9]上故先绌之 《長編》卷四十一作『複讪上,故先绌之。
』 [10]多寶僧舍 《長編》卷四十一作『夕寓僧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