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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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上下受弊,内外非便。
其見行茶法,仰尚書省措置,以廣課額。
所有水磨茶法并罷,事歸尚書省。
』庚戌,尚書省言:『奉聖旨措置茶事。
今勘當水磨茶,自元豐創制,除近畿外,即不曾分下諸路。
昨緣分配諸路有置官之冗、般辇之勞,緻妨客販,收息減少,乃至商賈不通,内外受弊。
緣水磨茶先帝建立,不可廢罷,欲隻行于京城,與客販兼行。
餘路并令客人興販,可以走商賈者,寔中都惠小民之具。
下項:一、京城内以水磨茶官賣,其京畿、京西、京東、河北、河東、淮南、荊浙、江南、福建、永興、鄜延、泾原、環慶為客販南茶地方。
一、客販茶許西至京城,水磨茶兼行。
除京城水磨存留外,餘路水磨并罷。
一、在京見置比較鋪并罷。
』 《初草》雲:『條具四十一項以聞,并從之。
』今略具一二于此。
四年四月甲寅,尚書省言:『契勘舊水磨茶場,一歲收息,不及百萬貫。
一年内有每季泛進錢數,茶務歲收錢約四百萬貫。
以上比舊,已及三倍以上,不系省錢别無支用,尚循舊例,隻每季泛進,未有月進之數。
今欲每月進五萬貫,所收錢尚有餘,不至阙少。
』诏依所奏,仍自今月為始。
解池鹽 元符三年二月壬戌,诏陝西轉運副使兼制置解鹽使馬城、提舉措置催促陝西河東木 筏薛嗣昌提舉開修解州鹽池。
鹽策修廢,據史例當具載,而《寔錄》阙之,今追書。
崇甯四年六月丙子,禦紫宸殿,以修複解池,百官入賀。
解池為水浸壞八年,至是始創開四千四百餘畦,積成鹽寶故也。
甲申,诏以興複解池,撫定西邊,曲赦陝西、河東路[3]。
庚寅,诏:『陝西提舉鹽事康評、解州通判呂潛禦前處分,多不遵禀議論,偏曲沮抑種鹽,不務公心,堅執己意,不欲究治,顯示戒懲,可并放罷,送吏部别與差遣。
以朝散大夫、權知解州李百祿同管勾措置解州,兼提舉陝西路茶鹽香事。
』辛卯,尚書省言:『勘會解鹽興複,除已降朝旨給新鈔支鹽、通行陝西一路外,其自來朝廷非乏應副陝西籴本等,一例給降鹽鈔。
竊慮與請新鹽鈔名色一同,别緻交互,理當重行措置,具畫一以聞。
』從之。
九月辛醜,中書省奉禦筆:『向因奉行滄鹽法,于陝西增置都大巡捉私鹽等官二員,在四十二州軍,分南北路巡捉。
今既興複解鹽,并可省罷,所領兵卒,亦當還元差來處。
其逐州軍管勾滄鹽官吏,并可省罷。
其解鹽所至州軍約束條禁,并依自來鹽法施行。
』壬子,诏王仲千昨往解池措置鹽種,今稍已就緒,其随行人吏,特與推恩、轉資、賜絹各有差。
十月庚午,朝奉大夫、直秘閣、熙河蘭湟路經略安撫判官、權發遣熙州李忱降兩官。
言者論忱前為陝西漕臣,诏令措置興複解池。
忱專欲推行東北鹽法,曲加沮抑。
今解池既興複,忱尚雲:『所産皆是消鹻,更五七年,亦未知如何。
』恣行诋訾,殊無忌憚,故有是責。
十一月癸亥,诏付王仲千:『陝西鈔法留滞,物重錢輕。
兼秉權細民被害。
應告身、度牒、交子、錢引之類,率皆虧損價直,遂緻富商坐邀厚利,刍糧踴貴。
職此之由,宜子細條畫救弊措置先後以聞。
』時遣仲千奉使陝西沿路,有目擊興利除害,監司、守臣不虔違法及未盡未便事,皆得具奏聞。
仲千時任何官,當考。
五年十一月辛亥,陝西制置解鹽使李百祿轉一官,以措置解鹽有勞也。
王仲千特除遙郡團練使。
十二月辛巳,制置解鹽李百祿乞令解州知州、通判依舊帶管勾榷鹽院、提點兩池鹽場事,并乞權奏舉解州通判、安邑、解縣知縣及巡檢使臣。
從之。
大觀二年十一月丁未,诏措置解州所種鹽數過舊例,除
其見行茶法,仰尚書省措置,以廣課額。
所有水磨茶法并罷,事歸尚書省。
』庚戌,尚書省言:『奉聖旨措置茶事。
今勘當水磨茶,自元豐創制,除近畿外,即不曾分下諸路。
昨緣分配諸路有置官之冗、般辇之勞,緻妨客販,收息減少,乃至商賈不通,内外受弊。
緣水磨茶先帝建立,不可廢罷,欲隻行于京城,與客販兼行。
餘路并令客人興販,可以走商賈者,寔中都惠小民之具。
下項:一、京城内以水磨茶官賣,其京畿、京西、京東、河北、河東、淮南、荊浙、江南、福建、永興、鄜延、泾原、環慶為客販南茶地方。
一、客販茶許西至京城,水磨茶兼行。
除京城水磨存留外,餘路水磨并罷。
一、在京見置比較鋪并罷。
』 《初草》雲:『條具四十一項以聞,并從之。
』今略具一二于此。
四年四月甲寅,尚書省言:『契勘舊水磨茶場,一歲收息,不及百萬貫。
一年内有每季泛進錢數,茶務歲收錢約四百萬貫。
以上比舊,已及三倍以上,不系省錢别無支用,尚循舊例,隻每季泛進,未有月進之數。
今欲每月進五萬貫,所收錢尚有餘,不至阙少。
』诏依所奏,仍自今月為始。
解池鹽 元符三年二月壬戌,诏陝西轉運副使兼制置解鹽使馬城、提舉措置催促陝西河東木 筏薛嗣昌提舉開修解州鹽池。
鹽策修廢,據史例當具載,而《寔錄》阙之,今追書。
崇甯四年六月丙子,禦紫宸殿,以修複解池,百官入賀。
解池為水浸壞八年,至是始創開四千四百餘畦,積成鹽寶故也。
甲申,诏以興複解池,撫定西邊,曲赦陝西、河東路[3]。
庚寅,诏:『陝西提舉鹽事康評、解州通判呂潛禦前處分,多不遵禀議論,偏曲沮抑種鹽,不務公心,堅執己意,不欲究治,顯示戒懲,可并放罷,送吏部别與差遣。
以朝散大夫、權知解州李百祿同管勾措置解州,兼提舉陝西路茶鹽香事。
』辛卯,尚書省言:『勘會解鹽興複,除已降朝旨給新鈔支鹽、通行陝西一路外,其自來朝廷非乏應副陝西籴本等,一例給降鹽鈔。
竊慮與請新鹽鈔名色一同,别緻交互,理當重行措置,具畫一以聞。
』從之。
九月辛醜,中書省奉禦筆:『向因奉行滄鹽法,于陝西增置都大巡捉私鹽等官二員,在四十二州軍,分南北路巡捉。
今既興複解鹽,并可省罷,所領兵卒,亦當還元差來處。
其逐州軍管勾滄鹽官吏,并可省罷。
其解鹽所至州軍約束條禁,并依自來鹽法施行。
』壬子,诏王仲千昨往解池措置鹽種,今稍已就緒,其随行人吏,特與推恩、轉資、賜絹各有差。
十月庚午,朝奉大夫、直秘閣、熙河蘭湟路經略安撫判官、權發遣熙州李忱降兩官。
言者論忱前為陝西漕臣,诏令措置興複解池。
忱專欲推行東北鹽法,曲加沮抑。
今解池既興複,忱尚雲:『所産皆是消鹻,更五七年,亦未知如何。
』恣行诋訾,殊無忌憚,故有是責。
十一月癸亥,诏付王仲千:『陝西鈔法留滞,物重錢輕。
兼秉權細民被害。
應告身、度牒、交子、錢引之類,率皆虧損價直,遂緻富商坐邀厚利,刍糧踴貴。
職此之由,宜子細條畫救弊措置先後以聞。
』時遣仲千奉使陝西沿路,有目擊興利除害,監司、守臣不虔違法及未盡未便事,皆得具奏聞。
仲千時任何官,當考。
五年十一月辛亥,陝西制置解鹽使李百祿轉一官,以措置解鹽有勞也。
王仲千特除遙郡團練使。
十二月辛巳,制置解鹽李百祿乞令解州知州、通判依舊帶管勾榷鹽院、提點兩池鹽場事,并乞權奏舉解州通判、安邑、解縣知縣及巡檢使臣。
從之。
大觀二年十一月丁未,诏措置解州所種鹽數過舊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