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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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皇後雲。

     十月戊午,武勝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陳州呂夷簡為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平章事。

     十一月乙醜,追冊美人張氏為皇後,上雅意所屬故也。

    仍命内園使岑守素即故茔為陵阙,而不立廟。

     十二月。

    初,郭皇後之立非上意,浸見疏。

    而後挾章獻勢,頗驕後宮,為章獻所禁遏,希得進。

    及章獻崩,上稍自縱,宮人尚氏、楊氏驟有寵。

    後性妬,屢與忿争。

    尚氏嘗于上前出不遜語侵後,後不勝忿,起批其頰,上亦起救之,後誤批上頸[6]。

    上大怒,有廢後意。

    内侍副都知閻文應白上出爪痕示執政、近臣與謀之。

    呂夷簡以前罷相故怨後,而範諷方與夷簡相結,諷乘間言:『後立九年無子,當廢。

    』夷簡贊其言。

    上意未決。

    外人籍籍,頗有聞者。

    右司谏範仲淹因對,極谏其不可,且曰:『宜早息此議,不可使聞于外也。

    』居久之,乃定議廢後,夷簡先勅有司毋得受台谏章疏。

    乙卯,诏稱皇後以無子,願入道,特封淨妃、玉京沖妙仙師,賜名清悟[7],别居長甯宮。

    台谏官章疏果不得入。

    仲淹即與權禦史中丞孔道輔率知谏院孫祖德、侍禦史蔣堂、郭勸、楊偕、馬绛、殿中侍禦史段少連、左正言宋郊、右正言劉渙詣垂拱殿門,伏奏皇後不當廢,願對以盡其言。

    扈殿門者阖扉,不得通。

    道輔撫銅環大呼曰:『皇後被廢,奈何不聽台谏入言?』尋有诏宰相召台谏,谕以皇後當廢狀。

    道輔等悉詣中書,語夷簡曰:『人臣之于帝後,猶子事父母也。

    父母不和,固宜谏止,奈何順父出母乎?』衆嘩然,争緻其說。

    夷簡曰:『廢後自有故事。

    』道輔及仲淹曰:『公不過引漢光武勸上耳,是乃光武失德,何足法也?自餘廢後,皆前世昏君所為。

    上躬堯舜之資,而公顧勸之效昏君所為,可乎?』夷簡不能答,拱立曰:『諸君更自見上力陳之。

    』道輔、仲淹退,将以明日留百官揖宰相廷争[8],而夷簡即奏台谏伏閣請對非太平美事,乃議道輔等罪。

    丙辰旦,道輔等始至待漏院,诏道輔出知泰州,仲淹知睦州,祖德等各罰銅二十斤。

    故事,罷中丞必有告辭。

    至是,直以勅除。

    道輔比還家,勅随至,又遣使押道輔及仲淹亟出城,仍诏谏官禦史自今并須密具章疏,毋得相率請對,駭重中外。

    绛,平陰人也。

    偕奏乞與道輔、仲淹俱貶,勸及少連再上疏,皆不報。

    少連疏曰:『臣初聞非時召兩府大臣議皇後入道,一日之内,都下喧然,以為母儀天下,固無入道之理。

    翌日又聞兩府列狀,乞降後為淨妃。

    臣與孔道輔、範仲淹等恐诏命一行,難于追複,是以群臣詣殿閣上疏。

    而執政進說,使臣等不獲面對,令就中書商量。

    宰相雖知其誤,然猶責臣等翻複率易,故道輔、仲淹斥守外郡,臣等例皆蒙罰。

    陛下親政以來,進用直臣,辟言路,天下無不歡忻。

    一旦以谏官、禦史伏閣遽行黜責,中外皆以為非陛下意,蓋執政大臣假天威以出道輔、仲淹,而絕來者之說也。

    竊睹《戒論》,自今有章,宜如故事密上,毋得群詣殿門請對。

    且伏閣上疏,豈非故事?今遽絕之,則國家複有大事,誰敢旅進而言者?昔唐陽城王仲舒伏閣雪陸贽、崔元亮叩殿陛理宋申錫,前史以為美。

    今陛下未忍廢皇後,而兩府列狀議降為妃,谏官、禦史安敢默默?陛下深維:道輔等所言,為阿黨乎?為忠亮乎?』又上疏曰:『高明粹清,凝德無累,天之道也。

    然氛祲蔽翳,晦明偶差,乃陰陽之沴耳。

    象天德者,君之體也。

    治陰陽者,臣之職也。

    陛下秉一德,臨萬方,有生之類,莫不浸涵德澤。

    而氛祲蔽翳,偶差晦明,以累聖德者,由大臣懷祿而不谏,小臣畏罪而不言。

    臣獨何人,敢貢狂瞽?竊痛陛下履仁聖之具美,乏骨鲠之良輔,因成不忍之忿,又稽不遠之複,臣是以瀝肝瞻,披情素,為陛下廓清氛祲蔽翳之類。

    《易》曰:「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

    」《詩》曰:「刑于寡妻,以禦于家邦。

    」若然,則君天下修化本者,莫不自内而刑外也。

    昨者二府大臣晚出民間,喧傳中宮被譴入道,又傳降為妃而離宮廷矣。

    臣與道輔等皆在言職,以謂皇後母儀萬方,非有大過而動搖,則風教淩遲,況聞入道降妃之議出自臣下?且後妃有罪,出則告宗廟,廢則為庶人,安有不示之于天下、不告之于祖宗,而陰行臣下之議乎?且皇後以小過降為妃,則臣下之婦有小過者,亦當降為妾矣。

    比抗章請對,不蒙賜召,豈非奸邪小人離間陛下耶?臣等前詣中書時,執政之臣謂後有妬忌之行,始議入道,終降為妃。

    兼雲有上封者慮後不利于聖躬,故築高垣,置在别館。

    臣言備言中外之議以為未可,宜速降明诏,複中宮位号,以安民心。

    翌日诏出,乃雲:「中宮有過,掖廷具知。

    特示含容,未行廢黜。

    置之别館,俾自省循。

    供給之間,一切如故。

    』臣未審黜置别館為後為妃?诏書不言,安所取信?況皇後事陛下一紀有餘,而輔臣倉卒以降黜之議惑于宸聽,缙紳循默,無敢為陛下言者。

    臣所謂氛祲蔽翳以累聖德,蓋臣職有曠耳。

    夫中宮動搖,有大不可者二:内外文臣以至戚裡皆萌觊觎之心,或進女口以希選納,或巧事寵愛以結内援,則使陛下惑女色而亂紀綱。

    紀綱之亂,變故以生,社稷可得安乎?《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斯大不可者一也。

    陛下舉事為萬世法,苟因掖庭争寵而遂廢後,何以書策示子孫?況祖宗以來,未嘗有廢後之事。

    《詩》雲:「無念爾祖,聿修厥德。

    」斯大下【傑按:下為衍文。

    】不可者二也。

    臣竊恐奸佞之人引漢武幽陳皇後故事以陷惑陛下。

    且漢武驕奢淫縱之主,固不足踵其行事。

    而為人臣者,思緻君如堯舜,豈緻君如漢武哉?今皇後置别館,必恐懼修省,陛下仁恕之德施于天下,而獨不加于中宮乎?願诏複中宮位号,杜絕讒間,待之如初。

    天地以正,陰陽以和,人神共懼,豈不美哉?苟為邪臣所蔽,不加省察,臣恐高宗王後之枉必見于他日,宮闱不正之亂未測于将來。

    惟聖神慮焉。

    』訖不報。

     正史、《實錄》并雲範諷權禦史之丞。

    按:廢後時,諷罷中丞兩月矣。

    當雲權三司使。

    又恐諷前有此議。

    今沒其官而不書,庶不相牴牾。

    《郭勸傳》雲:『郭後廢,議納陳氏。

    勸進谏曰:「正家以禦天下,自後妃始。

    郭氏非有大故不當廢,陳氏無世閥,不可俪宸極。

    」疏入,後已廢,而陳氏議遂寝。

    』按:議納陳氏在明年秋,不與廢郭後同時,今不取也。

     将作監丞富弼上疏曰:『郭皇後自居中宮,不聞有過。

    陛下忽然廢斥,物議騰湧。

    自太祖、太宗、真宗三後撫國凡七十年,未嘗有此。

    陛下為人子孫,不能守祖宗之訓,而遂有廢後之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