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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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皇帝
訓導太子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癸亥,後宮李氏生子。
知開封府周起方奏事,上謂起曰:『知朕有喜乎?』起曰:『臣不知也。
』上曰:『朕始生子。
』即入禁中懷金錢出,探以賜起。
李氏杭人,初入宮侍劉修儀,莊重寡言,上命為司寝。
既有娠,從上臨砌台,玉钗墜,上惡之。
上私蔔:钗完當生男子。
左右取钗以進,殊不毀。
上喜甚,已而果生子。
後封李氏為崇陽縣君,複生一女,不育。
李氏所生,是為仁宗。
七年二月,車駕祀太清宮還。
戊午,次襄邑縣。
皇子來朝。
三月丁未,以皇子受益為左衛上将軍,封慶國公,月給俸錢二百千。
初,宰相屢言:『皇子未議封建,中外系望。
今朝修禮成,願特降制命。
』上雖從之,而謙讓未加王爵。
舊制:國公食邑三千戶,今止千戶,有司之誤也。
皇子即後宮李氏所生,于是五年矣。
劉皇後以為己子,使楊婉儀保視之,故仁宗嘗呼後為『大娘娘』,婉儀為『小娘娘』。
八年十二月戊寅,皇子加冠禮。
辛卯,以皇子慶國公受益為忠正軍節度使兼侍中,封壽春郡王。
舊制:本州當選牙校、僧道至阙稱賀。
诏罷之,止令官吏附驿上賀狀。
九年正月壬申,以兵部郎中張士遜為戶部郎中[1],直昭文館,左司谏、直史館崔遵度為戶部員外郎、直史館如故,并充壽春郡王友。
賜襲衣、犀帶、缗錢,又賜遵度金紫,作詩寵之。
時王将受經[2],命中書擇耆德方正有學術者為府官。
士遜時為河北轉運使,以其平雅和謹,曆外任著治聲,澹于榮利;遵度同修起居注十年,立殿墀上,常退匿楹間,慮上見之,缙紳推其長者。
即召士遜赴阙,而并命焉。
初,宰相将用士遜等為翊善、記室,上曰:『翊善、記室,府屬也。
王皆受拜,故以王友命之。
』令王每見答拜,示賓禮之意。
士遜嘗谒王旦,稱王學書有法。
旦曰:『公為王友,職止于是耶?』士遜愧謝。
歐陽修以此事為責谕德。
按:二年八月始建東宮,崔遵度為谕德,時王旦已死矣。
今止從《遺事》。
二月甲午,诏築堂于元符觀南,為皇子就學之所[3],賜名曰資善。
上作記,刻石堂中,命入内押班周懷政為都監,入内供奉官楊懷玉為壽春郡王伴讀,仍面戒不得于堂中戲笑及陳玩弄之具,庶事由禮,使王親近僚友。
丙申,以後宮崇陽縣君李氏為才人。
五月戊午,诏獎壽春郡王友張士遜等,以王讀《孝經》徹章故也。
王初為詩,即自成章,有『人心懷禮義』之句。
上喜,以語輔臣。
天禧元年二月戊寅,壽春郡王受益兼中書令。
七月,宰臣王旦以病堅求罷相。
甲寅,召對滋福殿,因命皇子出拜。
旦言:『皇子盛德,必任陛下事。
』 旦《遺行錄》及神道碑并稱『皇太子』。
按:此時未建東宮,今稱皇子。
《會要》亦稱皇太子,又以為祥符九年事,尤誤也。
十月辛卯,壽春郡王讀《論語》終,上作詩賜王及王友張士遜等。
二年正月辛亥,幸元符觀資善堂,宴從臣及壽春郡王府官屬。
出禦制賜壽春郡王《恤黎民》等歌、《元符觀資善堂》等記、頌,并出壽春郡王詩什筆翰示宰相。
二月丁卯,以昇州為江甯府,置軍曰建康,命壽春郡王為節度使,加太保,封昇王。
先是,宰臣因對,屢言:『王性聰悟,好學樂善,孝謹彌笃,迥然老成,而未正封爵,中外人情鹹有所屬望。
願乞依臣等奏,早議崇建。
』上謙讓久之,洎固請再三,用許焉。
戊辰,以壽春郡王友張士遜、崔遵度并為昇王府谘議參軍,左正言、直史館晏殊為記室參軍。
八月丁酉,群臣上表請立皇太子,不允。
表三上,許之。
先是,知梧州、衛尉寺丞陳執中上《複古要道》三篇,上異而召之。
上時已屬疾,春秋高,大臣莫敢言建儲者。
執中既至,進《演要》三篇,以蚤定天下根本為說。
翌日,上以他疏示輔臣,皆贊曰:『善。
』上指其袖中曰:『更有善于此者。
』出之,即《演要》也。
因召對便殿,勞問久之,尋擢為右正言。
執中,恕之子也。
《實錄》載執中得見于崇政殿,其日甲寅,在立太子後凡十日。
據本傳,則執中既見逾月,乃立太子。
不知孰是。
以事理推之,本傳當得其實。
蓋群臣因執中言,始有建儲議。
見于崇政,恐非初對也。
今從本傳。
甲辰,立昇王受益為皇太子,改名祯。
大赦天下,惟十惡、劫殺、謀殺、故殺、鬥殺、盜官物、造符印官典、犯贓論如律,
知開封府周起方奏事,上謂起曰:『知朕有喜乎?』起曰:『臣不知也。
』上曰:『朕始生子。
』即入禁中懷金錢出,探以賜起。
李氏杭人,初入宮侍劉修儀,莊重寡言,上命為司寝。
既有娠,從上臨砌台,玉钗墜,上惡之。
上私蔔:钗完當生男子。
左右取钗以進,殊不毀。
上喜甚,已而果生子。
後封李氏為崇陽縣君,複生一女,不育。
李氏所生,是為仁宗。
七年二月,車駕祀太清宮還。
戊午,次襄邑縣。
皇子來朝。
三月丁未,以皇子受益為左衛上将軍,封慶國公,月給俸錢二百千。
初,宰相屢言:『皇子未議封建,中外系望。
今朝修禮成,願特降制命。
』上雖從之,而謙讓未加王爵。
舊制:國公食邑三千戶,今止千戶,有司之誤也。
皇子即後宮李氏所生,于是五年矣。
劉皇後以為己子,使楊婉儀保視之,故仁宗嘗呼後為『大娘娘』,婉儀為『小娘娘』。
八年十二月戊寅,皇子加冠禮。
辛卯,以皇子慶國公受益為忠正軍節度使兼侍中,封壽春郡王。
舊制:本州當選牙校、僧道至阙稱賀。
诏罷之,止令官吏附驿上賀狀。
九年正月壬申,以兵部郎中張士遜為戶部郎中[1],直昭文館,左司谏、直史館崔遵度為戶部員外郎、直史館如故,并充壽春郡王友。
賜襲衣、犀帶、缗錢,又賜遵度金紫,作詩寵之。
時王将受經[2],命中書擇耆德方正有學術者為府官。
士遜時為河北轉運使,以其平雅和謹,曆外任著治聲,澹于榮利;遵度同修起居注十年,立殿墀上,常退匿楹間,慮上見之,缙紳推其長者。
即召士遜赴阙,而并命焉。
初,宰相将用士遜等為翊善、記室,上曰:『翊善、記室,府屬也。
王皆受拜,故以王友命之。
』令王每見答拜,示賓禮之意。
士遜嘗谒王旦,稱王學書有法。
旦曰:『公為王友,職止于是耶?』士遜愧謝。
歐陽修以此事為責谕德。
按:二年八月始建東宮,崔遵度為谕德,時王旦已死矣。
今止從《遺事》。
二月甲午,诏築堂于元符觀南,為皇子就學之所[3],賜名曰資善。
上作記,刻石堂中,命入内押班周懷政為都監,入内供奉官楊懷玉為壽春郡王伴讀,仍面戒不得于堂中戲笑及陳玩弄之具,庶事由禮,使王親近僚友。
丙申,以後宮崇陽縣君李氏為才人。
五月戊午,诏獎壽春郡王友張士遜等,以王讀《孝經》徹章故也。
王初為詩,即自成章,有『人心懷禮義』之句。
上喜,以語輔臣。
天禧元年二月戊寅,壽春郡王受益兼中書令。
七月,宰臣王旦以病堅求罷相。
甲寅,召對滋福殿,因命皇子出拜。
旦言:『皇子盛德,必任陛下事。
』 旦《遺行錄》及神道碑并稱『皇太子』。
按:此時未建東宮,今稱皇子。
《會要》亦稱皇太子,又以為祥符九年事,尤誤也。
十月辛卯,壽春郡王讀《論語》終,上作詩賜王及王友張士遜等。
二年正月辛亥,幸元符觀資善堂,宴從臣及壽春郡王府官屬。
出禦制賜壽春郡王《恤黎民》等歌、《元符觀資善堂》等記、頌,并出壽春郡王詩什筆翰示宰相。
二月丁卯,以昇州為江甯府,置軍曰建康,命壽春郡王為節度使,加太保,封昇王。
先是,宰臣因對,屢言:『王性聰悟,好學樂善,孝謹彌笃,迥然老成,而未正封爵,中外人情鹹有所屬望。
願乞依臣等奏,早議崇建。
』上謙讓久之,洎固請再三,用許焉。
戊辰,以壽春郡王友張士遜、崔遵度并為昇王府谘議參軍,左正言、直史館晏殊為記室參軍。
八月丁酉,群臣上表請立皇太子,不允。
表三上,許之。
先是,知梧州、衛尉寺丞陳執中上《複古要道》三篇,上異而召之。
上時已屬疾,春秋高,大臣莫敢言建儲者。
執中既至,進《演要》三篇,以蚤定天下根本為說。
翌日,上以他疏示輔臣,皆贊曰:『善。
』上指其袖中曰:『更有善于此者。
』出之,即《演要》也。
因召對便殿,勞問久之,尋擢為右正言。
執中,恕之子也。
《實錄》載執中得見于崇政殿,其日甲寅,在立太子後凡十日。
據本傳,則執中既見逾月,乃立太子。
不知孰是。
以事理推之,本傳當得其實。
蓋群臣因執中言,始有建儲議。
見于崇政,恐非初對也。
今從本傳。
甲辰,立昇王受益為皇太子,改名祯。
大赦天下,惟十惡、劫殺、謀殺、故殺、鬥殺、盜官物、造符印官典、犯贓論如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