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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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毀讒,上意稍怠。

    億嘗入直,忽被召至禁中。

    既見賜坐,從容顧問,徐出文藁數箧以示億,曰:『卿識朕書迹乎?此皆朕自起草,未嘗命臣下代作。

    』億皇恐不知所對,頓首再拜趨出,知讒者之言得行,即謀退遁。

    億有别墅在陽翟,億母往視之,會得疾。

    億遂留谒告榜子與孔目吏,中夕奔去。

    壬申,以右谏議大夫、龍圖閣直學士陳彭年為翰林學士。

     七年六月乙亥,樞密使王欽若罷為吏部尚書,陳堯叟為戶部尚書,副使馬知節為颍州防禦使。

    欽若性傾巧,敢為矯誕。

    知節薄其為人,未嘗詭随。

    上嘗以《喜雪》詩賜近臣,而誤用旁韻。

    王旦欲白于上,欽若曰:『天子詩,豈當以禮部格校之?』旦遂止。

    欽若退,遽密以聞。

    已而上谕二府曰:『前所賜詩,非欽若,幾為衆笑。

    』旦唯唯。

    知節具斥其奸狀,上亦不罪也。

    欽若每奏事,或懷數奏,但出其一二,其餘皆匿之。

    既退,則以己意稱上旨行之。

    知節嘗于上前顧欽若曰:『懷中奏何不盡出?』欽若寵顧方深,知節愈不為之下,争于上前者數矣。

    及是,王懷信等上平清井監蠻功。

    樞密院議行賞,欽若、堯叟請轉一資,知節雲:『邊臣久無立功者,請重賞以激其餘。

    』議久不決。

    上促之,知節忿恚,因面讦欽若之短,既而不暇奏禀,即超授懷信等官。

    上怒,謂向敏中等曰:『欽若等議賞典,不具劄子,亦不具進卷,便直劄送中書,與懷信供備庫副使。

    始則稽留下行,終又擅自超擢,敢以爵賞之柄高下為己任。

    近位如此,朕須束手也!』又曰:『欽若等乖異,常不和,事無大小,動辄争競。

    朕于臣下,止可如此耳。

    其如事君之禮,人所具瞻何?』于是三人者俱罷。

     八年四月壬戌,欽若複為樞密使、同平章事。

     天禧元年八月庚午,以樞密使、同平章事王欽若為右仆射、平章事。

    先是,上欲相欽若,王旦曰:『欽若遭逢陛下恩禮之厚,乞令在樞密院,兩府任用亦均。

    臣見祖宗朝,未嘗使南方人當國。

    雖古稱立賢無方,然必賢士乃可。

    臣位居元宰,不敢阻抑人,此亦公議也。

    』上遂止。

    及旦罷,上卒相欽若。

    欽若常語人曰:『為王子明故,使我作相晚卻十年!』 九月癸卯,給事中、參知政事王曾罷為禮部侍郎。

    初,曾以會靈觀使讓王欽若(見《崇奉五嶽》),上意不怿。

    及欽若為相,因欲排異己者,數讒之。

    會曾市賀皇後家舊第,其家未遷,而曾令人辇土置其門。

    賀氏入訴禁中。

    明日,上以語欽若,遂罷曾政事。

     十一月庚申,日南至。

    先是,太常禮院言:『宰相出殡,當辍視朝。

    王旦以是日葬,望準禮例。

    』中書言其日皇帝已有诏不受朝賀,遂不下辍朝之命。

    議者謂其日當罷百官拜表之禮,時王欽若與旦不協,故抑之。

     十二月甲戌,以樞密直學士、刑部侍郎李士衡為三司使。

    士衡方進用,王欽若害之,欲言而未有路。

    會上論時文之弊,欽若因言:『路振文人也,然不識體。

    』上曰:『何也?』曰:『士衡父誅死,而振為贈告,乃曰「世有顯人」。

    』上颔之,士衡以故不大用。

     二年十一月,屯田員外郎、判度支勾院任布責監鄧州酒稅(見《祥源觀》)。

     十二月。

    工部侍郎、參知政事張知白與宰相王欽若議論多相失,因稱疾辭位。

    丙午,罷為刑部侍郎、翰林學士、知天雄軍。

    上賦詩餞之。

     三年六月甲午,左仆射、平章事王欽若罷為太子太保。

    時欽若恩遇浸衰,人有言其受金者,欽若于上前自辨,乞下禦史台覆實。

    上不悅,曰:『國家置禦史台,固欲為人辨虛實耳?』欽若皇恐,因求出藩。

    會商州捕得道士谯文易畜禁書,能以術使六丁、六甲神,自言嘗出入欽若家。

    得欽若所遺詩及書。

    上以問欽若,謝不省,遂罷相。

    制詞以均勞之意,從優禮雲。

    尋命判杭州。

     《實錄》雲:初,周懷正以上崇禋祀,遂與妖人朱能輩僞造靈命,冀圖恩寵,且日進藥餌。

    欽若屢言其妄,複密陳規谏。

    懷正懼得罪,因共誣诋,備言捕獲金商州道士谯文易畜禁書,有神術。

    欽若素識之,上不複辨诘,始有是命。

    蓋當時史官見欽若複相,故陰為之辭,其實不然也。

    今削去。

    受金覆實事,據《記聞》載蘇頌子容語,此必不妄,今從之。

     初,王欽若嘗自言過圃田,夜起視天中,有赤文成紫微字。

    後使蜀,在褒城道中遇異人,告以他日位至宰相。

    既去,視其字,則唐司徒裴度也。

    及貴,遂好神仙之事,常用道家科儀壇場以禮神,朱書『紫微』二字陳于壇上。

    後又言度墳在鄭州,祠宇毀壞,欲自以家财完葺。

    诏可,仍錄度孫坦為鄭州助教。

    欽若又請以新廟編入祀典,從之,仍作文著其事,凡天文及諸詞祭,皆欽若發之。

    雖以濟其邪佞,亦其素所蓄積者然也。

     八月,太子太保、判杭州王欽若自以備位東宮,請入朝。

    甲申,召之。

     九月壬申,王欽若來朝,令入赴内殿起居。

     十月壬辰,以太子太保王欽若為資政殿大學士,仍令日赴資善堂,侍皇太子講讀。

     十二月己醜,王欽若為司空,職任如故。

    丁酉,以資政殿大學士、司空王欽若為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河南府(見《丁謂事迹》)。

     五年十一月戊子,責授司農卿、分司南京(見《丁謂事迹》)。

     校勘記 [1]甚溥 原本作『甚博』,據《長編》卷七十六改。

     [2]戲弁 原本『弁』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七十六補。

     [3]太常卿 原本作『太常□卿』,其墨丁據《長編》卷九十六、《宋史》卷二八一《寇準傳》删。

     [4]其子纮 《宋史》卷三○五《楊億傳》同。

    《長編》卷九十六作『其子铉』。

     [5]團練副使 原本脫『副』字,據《長編》卷五十一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