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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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行。

    而文武官中謝辭見之後,多不即詣正衙,緻朝經之隳廢。

    欲望自今内外宮中謝後,次日并赴正衙。

    内諸司遙領刺史者及閤門通事舍人已上新授者,皆同百官例,并赴正衙辭謝。

    出使急速免衙辭者,亦須具狀報台,違者罰一月俸。

    』又言:『按:今式,每假日,百司不奏事。

    陛下憂勤萬機,雖遇旬假,亦親聽斷。

    迩來文武百官多就假日辭謝,貴就便坐,以免舞蹈之儀。

    望自今假日除内職級将校,閤門不得引接辭謝。

    其受急命者不在此限。

    』又言:『内殿起居,百官皆露立于廊庑之下。

    望自今前一日設幕次于閤門外,及複令禦史重戴。

    』诏皆從之。

    重戴者,大裁帽之遺象也,本岩叟野夫之服,以帛為之。

    後魏文帝自雲中徙代,以賜百僚。

    國初但禦史服之,其後诏兩省及尚書省五品以上皆服,樞密、三司使、副則否。

     太宗初即位,申嚴正衙辭謝之制。

    張郁至今猶以為言,豈太平興國之诏,蓋未施行故耶?當考。

     慶曆二年五月乙卯,诏:『自今應臣僚入見及辭謝,如值假故不禦前殿,即依舊制并放外。

    若事急速,許令後殿見。

    辭謝及放正衙并系臨時,特降朝旨,即不得辄自上章陳乞。

    』時權禦史中丞賈昌朝言:『護國軍節度使兼侍中張耆赴河陽,武勝軍節度使高化赴相州,乞免衙辭;河陽節度使楊崇勳複平章事,乞免衙謝,兼聞上件官等,并乞隻于後殿見辭者。

    按:近制,臣僚見謝辭,并合在前殿,仍詣正衙。

    除假故外,若事急速,或許于後殿,或免過正衙,并系臨時特旨。

    耆、化俱為節制,久去朝阙,辭見不由前殿,出入不詣正衙,或扶以拜君,或揖而受賜;既稱衰疾,且冒寵榮。

    雖聖上眷待老臣,特推恩數,猶宜避免,以不恪恭,豈可辄上奏封,自求優便?今國家外捍邊寇,方任武臣,所宜并示恩威,不可專用姑息,仍恐文武臣僚,自此更輕慢朝廷之儀。

    』乃下是诏,仍榜朝堂。

     元豐四年十一月己酉,侍禦史知雜事蒲中行言:『兩省台文武百官日赴文德殿,東西相向對立,宰臣一員押班。

    聞傳不坐,則再拜而退,謂之常朝。

    遇休假并三日以上,應内殿起居官畢集,謂之橫行。

    自宰臣、親王以下應見謝辭者,皆先赴文德殿,謂之過正衙。

    然在京厘務之官,例以别敕免參。

    宰臣押班,近年已罷,而武班諸衛,本朝又不常置,故今之赴常朝者,獨禦史台官與蕃官、待次階官而已。

    今垂拱内殿,宰臣以下既已日參,而文德常朝,仍複不廢,舛謬倒置,莫此為甚。

    至于橫行參假,與夫見謝辭官先過正衙,雖沿唐之故事,然必俟天子禦殿之日行之可也。

    有司失于申請,未能厘正。

    欲望特降指揮,先次罷去,下詳定官制所。

    』本所言:『今天子日聽政于垂拱,以接執政官及内朝之臣,而更于别殿宣敕不坐,實為因習之誤。

    兼有職事升朝官五日一赴起居,而未有職事者反日參,敕數之節,尤為未當。

    又辭見謝,自己人見,天子則前殿正衙對拜,一切自為虛文。

    今後乞遇朝假,則百官自赴大起居,不當複有橫行、參假、中行。

    乞罷常朝及正衙、橫行力是。

    』從之。

     入閣 淳化二年十一月,上以入閤舊圖承五代草創,禮容不備,于是命史館修撰楊徽之等讨論故事,别為新圖。

    十二月丙寅朔,遂行其禮于文德殿。

     《實錄》又雲:唐恭宗始于紫宸殿展入閣之儀。

    五代以來草創,禮容多阙。

    國朝久廢其禮,至是始複舊制。

    謹按:太祖即位之年八月朔,禦崇元殿,文武百官入閣,仗衛如儀。

    既罷,賜百官廊飧。

    至乾德四年四月朔,猶講其禮,非久廢也。

    太平興國二年,诏以八月一日入閣,會雨而止。

    淳化二年十二月一日,乃複行之。

    若水倘指太宗朝,則可耳。

     右谏議大夫張洎既與徽之同撰定新儀,又獨奏疏曰:『竊以今之乾元殿,即唐之含元殿也。

    在周為外朝,在唐為大朝。

    冬至、元日立全仗朝萬國,在此殿也。

    今之文德殿,即唐之宣政殿也。

    在周為中朝,在漢為前殿,在唐為正衙,凡朔、望起居及冊拜妃後、皇子、王公大臣、對四方君長、試制策舉人,在此殿也。

    今之崇德殿,即唐之紫宸殿也,在周為内朝,在漢為宣室,在唐為上閤,即隻日常朝之殿也。

    東晉太極有東西閤,唐置紫宸上閣,法此制也。

    且人君恭己,南面向明,紫微黃屋,至尊至重,故巡幸則有大駕法從之盛,禦殿則有勾陳羽衛之嚴,故雖隻日常朝,亦須立仗。

    前代謂之入閤儀者,蓋隻日禦紫宸上閤之時,先于宣政殿前立黃麾金吾仗,俟勘契畢喚仗,即自東西閤門入,故謂之入閤。

    今朝廷且以文德正衙權宜為上閤,甚非憲度。

    況國家丕承正統,宇内治平,凡百憲章,悉從損益,惟視朝之禮,尚屬因循。

    竊見長春殿正與文德殿南北相對,伏請改創此殿,以為上閤,作隻日立仗視朝之所。

    其崇德殿、崇政殿,即唐之延英殿是也,是為隻日常時聽斷之所,庶乎臨禦之式,允協前經。

    今輿論乃以人閤儀注為朝廷非常之禮,甚無謂也。

    臣又按:舊史,中書、門下、禦史台為三司,謂侍從供奉之官。

    今起居日,侍從官先入殿庭,東西立定,俟正班入,一時起居,其侍從官東西列拜,甚失北面朝谒之儀。

    請準舊儀,侍從官先入起居畢,分行侍立于丹墀之下,謂之蛾眉班。

    然後宰相率正班入起居,雅合典禮。

    臣又聞古之王者躬勤庶務,其臨朝之敕數,視政事之繁簡。

    唐初五日一朝。

    景雲初,始修貞觀故事。

    自天寶兵興之後,四方多故,肅宗而下,鹹隻日臨朝,雙日不坐。

    其隻日或遇大寒、盛暑、陰淫、泥濘,亦放百官起居。

    雙日宰相當奏事,即時特開延英召對。

    或四方入貢、勳臣歸朝,亦特開紫宸引見。

    陛下自臨大寶十有五年,未嘗一日不雞鳴而起,聽天下之政,雖剛健不息固天德之常,然而遊焉息焉,亦聖人之谟訓。

    傥君父焦勞于上,臣子緘默于下,不能引大體以争,則忠亮之心有所不至。

    臣欲望陛下依前代舊規,隻日視朝,雙日不坐。

    其隻日遇大寒、盛暑、陰淫、泥濘,亦放百官起居。

    其雙日于崇德、崇政兩殿召對宰臣、常參官以下及非時四方入貢、勳臣歸朝,亦特開上閤引見,并請準前代故事處分。

    』奏入,不報。

     三年五月甲午朔,禦文德殿,百官入閤。

    舊制,入閤惟殿中省細仗随兩省供奉官先入,陳于庭。

    上以為儀衛太簡,命有司更設黃麾仗。

    其殿中省細仗仍舊,從新制也。

     曆議太祖附 建隆二年五月,《欽天曆》推驗稍疏。

    诏司天少監洛陽王處讷等重加研核。

    《欽天曆》初成,處讷私謂王樸曰:『此曆且可用,不久即差。

    』因指其當差處以示樸,樸深然之。

     乾德元年四月辛卯,王處讷上《新定建隆應天曆》,上為曆序,頒行之。

     太平興國七年十月,初,有司言《應天曆》氣朔漸差[8],诏司天監王處讷等重加考定。

    處讷别上新曆,诏付本監集官看詳。

    會冬官正吳昭素、徐瑩、董昭吉等各獻新曆。

    處讷既卒,所上曆遂不行,于是遣内臣沈元應集本監官屬、學生參校昭吉等三曆之疏密。

    秋官正史端等言:『昭吉曆差誤,昭素及瑩二曆,以建隆癸亥以來二十四年氣朔驗之,惟昭素曆氣朔稍均,可行用。

    』又诏衛尉少卿元象宗與元應等再集官及明曆術者重定,象宗等言:『昭素曆法考驗無差,可施之永久。

    』上乃自制序,号《乾元曆》,優賜昭素等束帛。

     至道二年四月甲申,屯田員外郎呂奉天上言:『司馬遷《史記》、王起《五位圖》歲次朔閏,皆與經傳不合,以為唐堯即位之年歲在丙子,迄太平興國元年,亦在丙子,凡三千三百一年。

    商王小甲七年十二月甲申朔冬至,自此之後,每七十六年得一朔旦冬至,此即古曆一蔀,每一蔀積月九百四十,積日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九,率以為常。

    直至春秋魯僖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了無差爽。

    用此為法,以推經傳,縱小有增減,乃經傳之誤,皆可發明也。

    古曆到齊、梁以來,或差一日,更有近曆校課,亦得符同。

    恭惟聖朝文教聿興,禮樂鹹被,惟此一事,久未刊修。

    伏望聖慈許臣撰進,不出百日,其書必成。

    傥有可觀,願藏秘府。

    』诏許之。

    書卒不就。

     至道二年十一月丁卯朔,司天冬官正楊文镒上言:『請于新曆六十甲子外更增二十年。

    』事下有司,判司天監苗守信等議,以為無所稽據,不可用。

    上曰:『支幹相承,雖止于六十,傥兩周甲子共成上壽之數,期頤之人得見所生之歲,不亦善乎?』因诏有司新曆以百二十甲子為限。

     釋老 太平興國七年六月。

    唐自元和以後,不複釋經。

    江南始用兵之歲,有中天竺摩伽陀國僧法天者至鄜州,與河中梵學僧法進共釋經義,如出《無量壽》、《尊勝》二經十佛贊法進筆受綴文[9],知州王龜從潤色之,遣法天、法進獻經阙下。

    太祖召見慰勞,賜以紫方袍。

    法天請遊名山,許之。

    上即位五年,又有北天竺迦濕彌羅國僧天息災、烏鎮曩國僧施護繼至。

    法天聞天息災等至,亦歸京師。

    上素崇尚釋教,即召見天息災等,令閱乾德以來西域所獻梵經[10]。

    天息災等皆曉華言,上遂有意翻譯,因命内侍鄭守鈞就太平興國寺建譯經院。

    是月院成,诏天息災等各譯一經以獻,擇梵學僧常謹、清沼等與法進同筆受綴文,光祿卿湯悅、兵部員外郎張洎參詳潤色之。

     七月癸卯[11],幸譯經院,盡取禁中所藏梵書,令天息災等視藏錄所未載者翻譯之。

     《實錄》、本紀皆不書,今據本志及《會要》追記之。

     八年十月甲申,上以新譯經五卷示宰相,因謂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