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魔星将退三樁好事齊來 礭局已成一片隐衷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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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太過,動以貧賤驕人。

    第二次差人打劫,料他窮到極處必想入城,還怕有幾分不穩,所以吩咐打劫之人,丢下幾件贓物,預先埋伏了禍根,好等後來發作。

    誰想他依舊倔強,不肯出來,所以等到如今才下這番辣手。

    料他到了此時,決難擺脫,少不得随票入城。

    據衆人的意思,還要哄到城中,弄幾個輕薄少年立在路口,等呆叟經過之時叫他幾聲“馮婦”,使他慚悔不過,才肯回頭。

    獨有殷太師一位不肯,說:“要逼他轉來,畢竟得個兩全之法,既要遂我們密迩之意,又要成就他高尚之心。

    趁他未到的時節,先在這半村半郭之間尋下一塊基址,替他蓋幾間茅屋,置幾畝腴田,有了安身立命之場,他自然不想再去。

    我們為朋友之心,方才有個着落,不然,今日這番舉動真可謂之虛拘了。

    ”衆人聽見,都道他慮得極妥。

     縣尊知道有此盛舉,不肯把“倡義”二字讓與别人,預先捐俸若幹,送到殷太史處,聽他設施。

    所以這座在房與買田置産之費共計千金,三股之内,縣尊出了一股,殷太史出了一股,其餘一股乃衆人均出。

    不但宴會賓客之所、安頓妻孥之處替他位置得宜,不落尋常窠臼;連養牛蓄豕之地、雞栖犬宿之場都造得現現成成,不消費半毫氣力。

    起先那兩位異人、三樁詫事,亦非無故而然,都是他們做定的圈套,特地叫人送上門來,使他見了先把大驚變為小驚,然後到相見的時節說了情由,再把小喜變為大喜。

    連縣尊這一拜,也是在他未到之先就商确定了的;要等他一到城外,就使人相聞,好等縣尊出來枉顧,以作下交之始。

     呆叟在窮愁落寞之中、颠沛流離之際,忽然聞了此說,你道他驚也不驚?喜也不喜?感激衆人不感激衆人?當夜開懷暢飲,醉舞狂歌,直吃到天明才散。

     呆叟把山中的家小與牛羊犬豕之類,一齊搬入新居,同享現成之福。

    從此以後,不但殷太史樂于聞過,時時往拜昌言,諸大老喜得高朋,刻刻來承麈教;連那位禮賢下士的令尹,凡有疑難不決之事、推敲未定之詩,不是出郭相商,就是走書緻訊。

     呆叟感他國士之遇,亦以國土報之,凡有事關民社、迹系聲名者,真所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殷太史還說聲氣雖通,終有一城之隔,不便往來;又在他在房之側買了一所民居,改為别業。

    把“聞過樓”的匾額叫人移出城來,釘在别業之中一座書摟之上,求他朝夕相規,不時勸誡。

     這一部小說的樓名,俱從本人起見,獨此一樓不屬顧而屬殷,議之者以為旁出,殊不知作者原有深心。

    當今之世,如顧呆叟之恬澹寡營,與朋友交而能以切磋自效者,雖然不多,一百個之中或者還有一兩個。

    至于處富貴而不驕、聞忠言而善納、始終為友、不以疏遠易其情、貧老變其志者,百千萬億之中正好尋不出這一位!隻因作書之旨不在主而在客,所以命名之義不屬顧而屬殷,要使觀者味此,知非言過之難而聞過之難也。

    覺世稗官之小說大率類此。

    其能見收于人、不緻作覆瓿抹桌之具者,賴有此耳! 〔評〕 諸以既遂呆叟之高,又使之不迂其迹,誠一時盛舉。

    叙養士之功者,必以太史為最,縣令次之,諸大老又次之。

    以求田問舍之資,合諸老所出者,僅得三分之一,而兩公之力居多也。

    予謂:此番捐助,不虧太史,不虧縣令,獨獨虧了諸公,為呆叟者不可不知感激。

    何也?大史善于聞過,縣令工于謀野,其取償于呆叟者,不啻什百,豈止三分之一而已哉!其餘諸老,既乏聞過之虛衷,義無謀野之實意,不過于高談闊論之時,增一酒朋詩客而已。

    所以出一分失一分,助一股折一股。

    俗語雲“施恩不望報”,惟諸老能之。

     若太史、縣令二公,皆居奇射利之尤者也。

    然又不得不謂之仗義。

    可見名實兼收之事,惟禮賢下士一節足以資之,較積德于冥冥之中、俾後世子孫食其報者,尚有遲早賒現之别耳!